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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指內地撐釋法者更多

1 : GS(14)@2016-11-08 05:48:46

【本報訊】對昨有過萬人參與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反釋法遊行,正在北京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圖)指若國內發起支持釋法遊行,一定較香港反釋法遊行人數多:「如果中國係容許有人去贊成釋法,人數一定可以多過喺香港出現嘅」。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斥譚玩弄文字,指國內人數一定較香港多,關鍵是現時遊行乃反映港人反對聲音。


「冇討論過遊行」


正在北京的譚惠珠表示,昨午收到釋法文本草案,但拒絕透露釋法的具體內容,只稱各委員發言時均支持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譚惠珠指與會者一致反對任何港獨或分裂國家的言行,並認為宣誓是莊嚴,「如果係發假誓係應依法律有所承擔」。至於何謂發假誓?譚指,宣誓者「當時嘅言行係可以表現出嚟……喺香港好多人親眼見到有人宣誓嘅言行,其實心裏有數」。對於民陣發起的遊行,譚認為無問題,更指「如果中國容許有人去贊成釋法,人數一定可以多過喺香港出現嘅」。又指會上沒有討論過港人反對釋法:「我哋冇談論過香港反抗同遊行嘅問題。」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批評譚玩弄文字,指全中國人數當然多於香港,強調民陣舉行遊行是要讓港人表達聲音,「提醒」譚釋法會令香港的政治制度淪落。另外,昨有遊行人士高呼「政治老人做草委,指點江山舐鞋底,譚惠珠可恥!」■記者姚國雄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07/1982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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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轟曾鈺成容許再宣誓

1 : GS(14)@2016-11-12 05:34:46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再有市民就民主派議員宣誓時「加料」提司法覆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批評,立會前主席曾鈺成當年容許「加料」宣誓議員第二次宣誓無法律依據,又稱當時沒人告上法庭不代表曾正確。民主派及法律界人士反駁譚言論,指曾作為立會主席,絕對有權按議事規則容許議員再宣誓。譚惠珠昨出席商台節目時,被問到釋法時有否考慮影響多少名議員資格,譚指並無討論有關問題,只集中討論釋法的法理基礎,又說中央若想針對泛民釋法,前兩屆已有行動,認為若真有多名議員因釋法而喪失資格,並非「冇得救」,只要補選就可,又說釋法應該盡量少用,因人大工作忙碌,過去4次釋法雖在港引起震盪,但長遠可穩定社會。


「無人挑戰不代表正確」

主持問譚惠珠,指立會前主席曾鈺成以往容許議員再宣誓,或令議員對再宣誓有合理期望,譚反駁稱曾當年讓立會前議員黃毓民第二次宣誓,也是無法律依據,只是當時無人挑戰及告上法庭,不代表曾為黃進行兩次宣誓是正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則指,今次釋法對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的爭議有指引作用,他指參選立會選舉的陳浩天及梁天琦提出選舉呈請,質疑選舉主任拒絕確認他們為候選人,相信今次釋法會對這類訴訟有影響。民主派議員不認同譚惠珠言論,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曾鈺成當年作為立會主席,絕對應按議事規則讓黃毓民再宣誓。民主黨涂謹申則指譚惠珠身為大律師,若當年建議曾鈺成取消黃毓民議員資格,「相信以後都唔會有人敢搵呢個大律師幫手」,認為譚的說法是「打橫行」和「恐怖」。■記者林俊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2/1983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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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譚惠珠 指准二次宣誓合理曾鈺成「主席無權褫奪議席」

1 : GS(14)@2016-11-13 11:27:32

■曾鈺成反駁譚惠珠,指立會主席無權判議員喪失資格。夏家朗攝



【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日前向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開火,指他當年容許黃毓民再次宣誓沒法律依據,曾昨日開腔反駁,強調即使人大釋法後,立會主席或作為監誓人的立會秘書長,均無權宣佈某議員因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席,又指若任何情況下均不容議員作第二次宣誓,「咁黃定光議員都唔可以第二次宣誓」。記者:陳雪玲



譚惠珠

譚惠珠日前指曾鈺成當年容許黃毓民再宣誓,雖然當時沒有告上法庭,但不代表曾的做法是對。曾鈺成昨出席港台活動時反駁譚說法,「如果話一定唔可以做第二次,咁黃定光議員都唔可以第二次宣誓。」


依然要交法庭裁決

曾認為問題重點在於議員是否故意忽略或拒絕宣誓,他個人認為立會主席或監誓的立會秘書長無權判斷議員是否故意拒絕或忽略宣誓,有關做法也不合理,「如果你話立法會主席無一個法律依據容許議員再作宣誓,我想指出,立法會主席更加無法律依據去宣佈一個議員因為無依法宣誓就喪失資格,呢個係一個非常嚴重嘅決定。」曾鈺成進一步指出,釋法沒有授予監誓人權力去宣佈議員喪失議席,依然要交由法庭裁決,「今次梁君彥裁決5位議員宣誓無效,政府司法覆核只針對兩位議員,點解又可以畀另外3位重新宣誓,有無違反釋法?有個界線要劃,由監誓人去劃呢條線啱唔啱?」他又引用宣誓案中代表立會主席梁君彥的律師法律觀點,指即使議員殺了人、判了刑,立會主席也不可直接宣佈他已喪失資格,必須由三分二議員通過議案才可剝奪其資格,所以他在2012年容許黃毓民再宣誓,可說是別無選擇。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3/1983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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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劉兆佳未聞不任命說法

1 : GS(14)@2017-03-04 10:13:35

【本報訊】早前盛傳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在內建制人士,不斷放出中央可不任命當選特首候選人,矛頭直指不獲他們支持的候選人曾俊華。不過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港區大代表譚惠珠及政協委員劉兆佳均指,未聞中央不任命的說法;劉更稱除非出現非常極端情況,如某人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及一國兩制,中央才會不作任命。


范太指選委走票屬少數


譚惠珠被問到有否聽過一旦曾俊華當選,中央不任命的說法,譚稱未聽過;被問是否相信中央會不任命某位候選人,譚以屬猜測性不作回應。但有份提名林鄭月娥的譚力挺林鄭,指她無論在往績、能力都比較好,是一個正派的人,指林鄭民望較低可能有不同因素;又稱港區人大選委雖不會綑綁投票,但總體仍是支持林鄭。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就為提名林鄭選委會走票解畫,指選委提名時應有自己想法,即使選委受中聯辦游說提名林鄭,她相信只是少數,不信在投票時會有大量走票的情況。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無論誰人在特首選舉中勝出,於正常情況下都會獲中央委任,除非去到極端情況,中央認為任命某人會損害國家和中央利益,以致嚴重損害一國兩制,才不作任命。■記者莫劍弦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04/1994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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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風波譚惠珠:張德江主動提釋法

1 : GS(14)@2017-06-22 07:59:37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去年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旗幟及將中國讀成「支那」,人大其後就宣誓問題釋法,二人議員資格最後被法庭褫奪。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譚惠珠日前接受《鳳凰衛視》訪問透露,這次釋法決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動提出,「完全是委員長會議的決定」。


「我覺得效果不錯」

宣誓風波是回歸後第五度釋法,譚惠珠指有別於以往人大常委會會問港區人大是否需要及如何釋法,「這一次去說我們(人大)需要釋法」,又指過往會有預備會議,但是次釋法連預備會也沒有,「一去已經有一份文件在這裏了,這樣的情況下,就可見釋法的決心很大的。」她認為反映內地人對事件的反感,「常委會裏也有一些感受,所以這一次是委員長會議要求釋法」。她指有人認為當時法庭未審理,人大釋法會引起港人反感,她則認為人大釋法權無限制,事件除對不嚴肅宣誓的人外,對港任何人沒影響,「我覺得效果不錯」。■記者陳雪玲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620/200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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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人大有權定香港制度」搬《基本法》經濟民生條文撐一地兩檢 與袁國強不同

1 : GS(14)@2017-07-29 03:30:03

■譚惠珠(左)與李柱銘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基本法》內的經濟民生條文是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



【一地兩檢割地】【本報訊】政府在零公眾諮詢下,推出被指是「割地自閹」的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昨為方案護航,指是次安排由港府運用高度自治向中央提出要求,又引用《基本法》第118及119條等經濟、民生條文為法律基礎,甚至指人大常委依中國憲法,有權設定香港制度。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斥譚說法理屈詞窮,將涉民生及經濟的條文無限上綱去合理化一地兩檢。記者:鍾雅宜


政府宣佈的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列明在西九龍高鐵站設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先後搬出《基本法》第7條及20條,作為西九龍總站部份樓層設立內地口岸區、完全實施內地法律的依據,引起輿論質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續為政府護航,再搬出更多《基本法》條文。譚惠珠出席電台節目時指,第20條並非主要可以促成一地兩檢的條文,反而《基本法》第118及119條更加重要。118條列明特區政府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119條則列明政府制訂適當政策協調各行各業,包括旅遊業、運輸業等。譚惠珠解釋,港府政策就是將高鐵加上內地高鐵網絡,而在香港實行一地兩檢,這個政策正符合118條及119條規定。譚惠珠更進一步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62條,認為人大常委會可以行使職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呢一個權喺香港一定有效嘅,因為佢係全國有效,所以人大決定既會用基本法,亦會用憲法畀佢嘅權力,呢個係我嘅估計」。



■西九總站部份樓層將設立內地口岸區並實施內地法律的方案,引起輿論質疑。

被轟理屈詞窮 無限上綱

對於袁國強前日提出的業主租客論,譚表示支持,並認為即使中央有權租用香港地方,亦不會影響香港地域,「只係租咗出去,權利冇變到,只係司法範圍變咗,唔等於割咗個地出去」。出席同一節目的資深大律師兼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則指《基本法》賦予香港高度自治及獨立司法權等,第20條是容許人大給予香港更多權力,而非讓香港與中央「夾埋傷害香港人受法律保障的權力」,直斥方案是「與時並退」。梁家傑直斥譚惠珠引用《基本法》第118及119條根本是將涉及民生及經濟的條文無限上綱,「如果咁都成立,仲有百幾條講自由貿易、經濟等,係咪都可以用嚟尋求人大常委授權畀香港政府,實施全國法律確保經濟自由?」梁指譚為一地兩檢護航,甚至搬出中國憲法,是理屈詞窮、亂了章法,形容是「?家皇上賜砒霜,(香港)仲要謝主隆恩」,他指過去為了令特區實行一國兩制,中央應自我約束權力,「如果中國憲法可以不受制下全面實施,咁做咩都得㗎啦」。他形容港府變相承認共產黨已全面在香港行使主權,「你不如認命啦,中央權力大到可以完全冇限制」。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田北辰接受傳媒訪問時亦指,《基本法》第118和119條是支持一地兩檢方案的理據,但是次方案的主要考慮是國家安全,因此第20條才是關鍵的理據,他亦認為譚的說法容易令人混淆政府的說法。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28/201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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