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代駕平臺上線“代喝酒”服務引爭議 律師:平臺有相應監管責任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8-01-07/1180110.html

近日,代駕軟件e代駕宣布上線“e代喝”服務,該服務上線至今,已經覆蓋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一線二線36個城市。此消息一出,眾多網友紛紛感嘆,此前網上流傳的代喝酒段子真的變成了現實。

但同時,也有不少聲音對代喝酒服務心存疑慮,代人喝酒可能會面臨一些人身健康或安全方面的隱患,那麽平臺上線“e代喝”是否有相應的保障。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平臺方了解到,平臺對供需雙方並沒有約束,具體的價格和補充協議由雙方溝通商議。

填個資料就可成“代喝牛人”

日前,北青報記者下載並打開e代駕APP客戶端後看到,其服務欄確實多出了一項“代喝”服務。介紹頁面顯示:“e代喝,一款征服酒局的利器。”但是這個功能尚無法直接在軟件中使用,需要將鏈接分享至微信中體驗。

在打開鏈接之後,用戶可以選擇是否允許使用當前的位置。隨後就可以點擊“找人代喝”。而找人代喝還能根據不同的類別進行針對性尋找,如“按酒量”、“按標簽”、“按距離”等。

北青報記者搜索發現,根據定位能夠找到附近數十名代喝用戶,每個用戶的信息除了昵稱之外,分別是啤酒、紅酒和白酒的酒量,有需求的人可以通過“給ta留言”與之取得聯系。

此外,該服務還有“我也能喝”選項,用戶在填寫昵稱、地址、性別和酒量等信息後,就完成了資料註冊,隨即就能成為“代喝牛人”。

此功能一經上線,不少網友紛紛感慨,段子手口中的創意竟然真的變成了現實。但在調侃之余,更多的聲音則是在擔心“代喝”的風險:“萬一喝酒時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平臺方是否有規範的條款作為約束?”

平臺稱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網友小川在使用“e代喝”時發現,找到代其喝酒的對象並不容易。

小川曾嘗試通過“e代喝”的聊天功能與周圍近20位代喝牛人聯系,一兩天後竟無一人回複消息。這讓小川懷疑,e代喝的存在是否形同虛設。

在註冊成為“代喝牛人”時,用戶無需實名制,地址、性別和酒量等信息均可以自行填寫。這讓小川有些疑慮,“我不能確定這些信息是否真實,特別是至關重要的酒量,那些自稱能喝三斤白酒的,酒量是否要通過e代喝測試?但看這些信息確實無法放心地下單找人代喝。”

針對網友的疑問,北青報記者聯系到e代駕方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e代喝”只是一個交流溝通的渠道,目的是為有“代喝”需求的用戶提供便利。如果用戶們需要找代喝,可以根據自己需求與代喝方溝通聯系。“如果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用戶自己承擔解決,和平臺無任何關系。”

律師稱平臺有相應的監管責任

e代駕曾在推出代喝功能之初表示,“e代喝”事實上是以LBS(基於位置服務)定位為基礎,以多種交友策略為形式打造的一個社交入口。但這一初衷並未在“e代喝”平臺上有任何文字作為提示。

對於網友關註的“e代喝”平臺方是否要為可能發生的風險承擔責任的問題,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如果e代駕上線的代喝業務,只是提供一個平臺,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那麽當事人在平臺上溝通交流後,是否願意代他人喝酒,是否簽訂代喝酒協議,是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意願。如果發生人身傷害,應當根據雙方的協議,以及是否存在強迫性勸酒,酒後進行駕車、遊泳、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等侵權責任法認定的侵權行為綜合判斷。

但這並不意味著e代駕完全可以規避任何責任。《民法總則》有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因此,e代駕有責任對通過平臺進行的活動進行監管,一旦發現違背公序良俗的情況,應當采取相關措施,否則也需要視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時,一個需要明確的問題是,雙方簽訂的代喝協議是否有效?雇用一方是否有義務調查對方是否具有酒量,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喝酒,或因喝酒可能導致的疾病?常莎認為,雙方的協議只要不違反《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違背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則應認定合同有效。

但常莎律師提醒,受雇方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的判斷,如果明知自己不能喝卻仍替人喝酒,則應當認為是一種自甘風險的行為。作為雇用方,如果不存在侵權行為,則不應當承擔相關的法律風險。

(來源:北京青年報 記者 張香梅)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995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