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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還本續貸能否解小微融資難題?業內建議可從“三農”扶貧試點

近日,一篇介紹創新金融實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文章,由於提到“無還本續貸”而在金融圈走紅。

文中的“無還本續貸”業務,解決了小微企業需要通過民間借貸拆借高息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問題。相關人員介紹說:“通過‘無還本續貸’,幫我們節省了500多萬元費用。”以往貸款到期後必須先還款才能再貸款。為了還款,企業必須先籌集一筆資金,甚至通過民間借貸拆借高息資金,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同時文章還提到,當地銀監局和政府合作,選出了一批經營、信用良好的企業開展了“無還本續貸”試點。

在當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融資難、融資貴難題下,“無還本續貸”是否真的提出了一條解決之路?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中心特聘研究員王劍指出,這是過去幾年銀行業和監管層一起處理各地的中小微企業信貸問題時,探索出來的一種做法。“無還本續貸”有沒有風險,其實最關鍵的是取決於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對此,唯一的方法,只能是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

一位大行公司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本質上屬於借新還舊,但政策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小微企業的“倒貸”問題,減輕小微企業的貸款成本。他認為,目前用在小微企業風險可能較高,“三農”及精準扶貧由於單筆金額小,或可以嘗試推開。

何為“無還本續貸”

當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成為“老大難”問題。在傳統的貸款模式中,由於小微企業生命周期短,銀行不敢給它們發放中長期貸款(即期限在1年以上的貸款),僅會發放短期貸款。

但是,正如上文小企業主提到的,開辦一家企業,所投入的資金,不可能大部分在一年之內收回來。比如,購置廠房、機器等,都是固定資產投資,回收期很長。

於是便出現大量小企業“過橋貸”的行為,短期貸款到期時,還不上錢的企業主會先借一筆民間借貸,把銀行貸款還掉。等過幾日後,新一筆短期貸款貸下來,再還掉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利息往往很高,月均利率在10%~20%左右。

但是銀行一旦不續貸,小企業極有可能面臨被高利“過橋貸”拖垮的風險。

在此背景下,相關監管部門多次出手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進行了多種嘗試。

早在2014年7月,原銀監會發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指出銀行應積極創新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續貸,提前按新發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這十分接近上文提到的“無還本續貸”模式。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目前這種嘗試雖然叫法不一,但原理十分接近。例如,某城商行推出的另一種名為“無間貸”的產品,也十分接近“無還本續貸”。

根據該產品的業務申請與受理流程,企業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向銀行書面提出小微“無間貸”申請,客戶經理進行貸前調查,判斷準入條件後,對總行審批通過的企業,銀行可以與借款人重新簽訂合同、補充協議與借款憑證等。辦理成功的企業,借款人貸款到期時無需償還本金,系統自動實現貸款自動續期。

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表示,所謂的“無還本續貸”,對於銀行而言,只要有監管相關文件規定認可,在銀行內部就是將原借據收回等於還清貸款,再轉一張借據重新續借,其本質是“沒有現金流”。

談到“無還本續貸”與“展期”的不同,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指出,如果是一年期貸款,申請展期最長期限是半年,但是“無還本續貸”屬於借新還舊,期限上不同。

對於特定的企業和行業,借新還舊還需要政府出面,監管部門同意則沒問題,否則將觸碰“紅線”,“轉借據”是嚴重違規的。上述大行人士稱,目前該行所在地區並未開展這項業務。

可先從“三農”扶貧領域入手

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表示,理論上一家企業沒錢還貸款,這筆貸款就已經客觀面臨“不良”危險,這種狀況下續貸是不正常的,將使得風險不可控。此外小微企業受市場影響大,抗風險能力低,容易形成大面積“不良”。 

但另一方面,他也指出,對於某些企業生產周期較長,且是政府支持、倡導發展的產業行業,由政府出面,監管認可,這種情況則沒有問題。

除了行業風險外,對銀行來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也需要考慮。另一大行公司部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由於“無還本續貸”可以減少不良貸款的產生,可能成為銀行掩蓋不良的工具。

對於“無還本續貸”風險,王劍認為,最關鍵的是取決於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監管部門也規定,對於“無還本續貸”的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經營生產各方面良好,確保續貸質量。

王劍表示,市場還是擔心,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對此,只能靠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當然,本身就沒有完美的工具,只是權衡各方利弊,選擇一個相對有效的工具。

不過,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是正常業務,不應該過度誇大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考慮到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風險,可以先針對精準扶貧與“三農”貸款領域進行創新。

一位大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認為,農戶需要的融資額不大,一般農戶開展養殖的規模在10萬元以內,但農戶種植的農產品容易受到生產周期和自然災害影響,可能一次還不起貸款但還要繼續用貸款,相比於小微企業上百萬元貸款規模,對金融機構而言風險較小。

他建議,可以針對特定人群、特定養殖行業開展“無還本續貸”,對於扶貧類、小額特定企業群體可以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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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潔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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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貸款補地價 供業主出租居屋倘不賣樓 還息毋須還本

1 : GS(14)@2015-02-25 17:17:22





■政府構思推貸款計劃予居屋業主補地價出租單位,讓業主賺取租金收入,亦能增加租盤供應。陳奕釗攝


【財政預算案前瞻2015-16年度】【本報訊】房屋供應緊張、租金高企,據悉政府正研究推貸款計劃予居屋業主補地價以增租盤供應。業主只要不賣樓,即毋須還款,但需向政府繳付利息。今日公佈的財政預算案或會提及。有立法會議員估計,市場上可增約一萬三千個居屋租盤,理論上可令租金下降,但此舉或令業主享雙重房屋福利。記者:雷子樂 鍾雅宜



全港現時約有三十二萬個居屋單位,當中約廿五萬個未補地價,不能出租。據了解,政府初步構思的方案,是參考按揭證券公司的逆按揭模式,由政府貸款予居屋業主作補地價之用。當完成補地價手續後,居屋業主就可以正式將單位出租。業主只要不賣樓,也不需還款,但需支付市場息率,一旦賣樓就要立即還款。根據《房屋條例》,若居屋單位未補地價出租即屬違法,業主與租客同樣要面對刑責,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過去三年,房委會接獲十四宗涉違法出租未補地價居屋或租置計劃單位的舉報,兩宗個案業主被法庭定罪。政府構思的新貸款措施,既可讓業主賺取租金收入,亦能增加租盤供應。



議員指雙重福利

消息人士認為,業主需要向政府支付利息,所以不構成享有雙重房屋福利;而且目前樓價高企,此刻貸款予居屋業主補地價,亦對庫房有利。若業主不向政府繳付利息,有可能被收回單位。一直提倡讓居屋業主免補地價出租單位,但業主要與政府分享租金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認為,貸款補地價措施算是雙重房屋福利,建議加入限制,只讓已自住超過十五年的居屋業主參加。他以一百五十萬元補價、收三厘息推算,每年約要支付四萬五千元利息。他估計,約一成未補地價單位,即約二萬六千個業主有意考慮,假設當中一半,即一萬三千個參加計劃,「就等於一年嘅私樓供應量」,理論上會令租金下調。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認為,理論上此措施有機會增加租盤,令租金上升的幅度減少。但他擔心措施會給予市場錯誤訊息,「政府話樓市見頂,但另一方面又鼓勵人補價買斷自己單位,咁會唔會對市場造成混亂?」他認為若業主在樓市高企時補了大筆地價,日後樓市下滑,負擔便會加重,他指現時房委會未曾討論過有關居屋補價分租問題,認為當局應先進行調查,了解居屋業主的分租需求才作討論。公屋聯會主席王坤不建議政府推有關政策,因此措施的效用較供業主免補地價出租單位遜色,他亦擔心如政府貸款予業主補地價,會助長居屋炒風,「如果日後樓價再升,業主有租金收入之餘,可以賣樓圖利」。




恐會令劏房增加


影子長策會成員陳紹銘則擔心,居屋業主在補地價後,最終只會分租房間,令市場上只增加劏房供應,問題根源仍在於供應不足。政府過去數年,一直有研究推出措施活化居屋市場,但二○一三年推出的「白居二計劃」,容許白表免補地價買二手居屋,反而令二手居屋樓價跑贏大市,樓價自去年六月開始,累積升幅達三成五,同期私樓升幅則為百分之二十二。至於政界及關注房屋權益團體最近一直提倡居屋免補地價出租,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較早前曾表示,此建議在法律和操作上是複雜的議題,須研究在政策上是否可行。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225/1905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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