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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 1112.hk/參考我早前對1112.hk的評價港股通有這功能

http://space.wolun.com.cn/2589/blog/42195.html
Farewell 1112.hk

山寨永遠是山寨,雞窩裡飛不出鳳凰
永別了1112

感謝羅飛
從益生菌轉型奶粉是一個價值50億RMB的idea
其中創造媽媽100又是一個50億的idea

非常漂亮的轉型
若干年後可以寫進MBA的教科書。

只是基因很難改變,類似的產品有威露士。

回想第一次看到法國合生元是2010年。
其實2011年上市前已經知道他的基因和歷史。算對他的玩法和遊戲很是熟悉。
這算一次冒險的經歷,也是一次成功的冒險。

當然合生元還是特色。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串貨管理。
分銷商進貨Y2Y超過50%他會停止供貨!
可見他是多少強勢!強制意味著毛利率的保持和市場地位。毛利率是70%以上恐怖的數字。

這裡說個有趣的事情
法國合生元本身和在證券市場上強調的類似中國+高速傳媒一樣。
從名字本身就可以判斷公司本質。強調法國。這點和達芬奇家具很類似。

反觀依云很歐萊雅。。。。
對比之下高下立現,誰是假洋鬼子誰是真洋鬼子。

回到早前受的OCBF,這個法國合生元1112.hk還是在C的階段。
B是fake
F還早呢,在食品行業。F可能要用健康和所謂綠色來替代。
這也算今天的收穫。

可以看下羅飛的presentation,這人異常福相,所以奶粉轉型賺個百億一點不讓我吃驚。
感謝羅飛
感謝合生元

Farewell 1112.hk

基數大名聲大對山寨是致命的。切記切記。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741

上交所答滬倫通13問:與滬深港通有何區別,標的選取考慮哪些因素

8月31日,上交所在回應滬倫通與滬深港通有何區別時表示,形象地說,滬深港通是兩地的投資者互相到對方市場直接買賣股票,“投資者”跨境,但產品仍在對方市場。而滬倫通是將對方市場的股票轉換成DR到本地市場掛牌交易,“產品”跨境,但投資者仍在本地市場。

上交所稱,滬倫通制度規則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公平對待境內投資者,並引入了多方位的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設置投資者準入門檻;明確發行人法律責任;確保存托憑證基礎財產安全;保護境內投資者的知情權;建立糾紛調解機制。

上交所還表示,滬倫通具有多方面積極意義:一是有利於擴大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高境內市場的深度和國際化水平,推動境內證券機構開展跨境證券業務,提升證券行業的國際競爭力;二是為兩地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進入對方市場投融資的便利機會,使境內居民在本地市場實現投資境外品種,支持A股上市公司從境外市場融入資金,支持實體經濟開展跨國融資和並購;三是有利於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四是有利於深化中英金融合作。


上交所就滬倫通機制答記者問

1.問:什麽是滬倫通?

答:滬倫通,即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下稱“倫交所”)互聯互通機制,是指符合條件的兩地上市公司,依照對方市場的法律法規,發行存托憑證(Depositary Receipt,下稱DR)並在對方市場上市交易。同時,通過存托憑證與基礎證券之間的跨境轉換機制安排,實現兩地市場的互聯互通。

滬倫通包括東、西兩個業務方向。東向業務是指倫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掛牌中國存托憑證(Chinese Depositary Receipt,下稱CDR)。西向業務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倫交所掛牌全球存托憑證(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下稱GDR)。

為穩妥起步,DR的基礎證券僅限於股票,東向業務暫不允許倫交所上市公司在我國境內市場通過新增股份發行CDR的方式直接融資。CDR的上市交易通過境內跨境轉換機構建立初始流動性的方式加以實現,即境內跨境轉換機構將其在境外市場買入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獲得的基礎股票按照相關規定和存托協議約定轉換成CDR後上市交易。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則可通過發行GDR直接在英國市場融資。符合條件的兩地證券經營機構可以直接到對方市場開立證券和資金賬戶,並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從事存托憑證跨境轉換業務。

2.問:推出滬倫通的背景、意義和願景?

答:(1)滬倫通的背景。根據2015年10月習近平主席訪問英國及第七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成果,中英雙方歡迎上交所與倫交所就滬倫兩地市場互聯互通問題開展可行性研究。2016年11月,第八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成果中,中英雙方肯定了滬倫通可行性研究取得的重要階段性進展,並同意下一步開展操作性制度和安排的研究與準備。2017年12月,第九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政策成果中,中英雙方歡迎滬倫通相關操作性制度與安排的研究與準備工作取得的進展,同意進一步深入研究兩地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以存托憑證的方式到對方市場掛牌上市,以實現兩地市場的互聯互通。2018年4月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宣布,爭取年內開通滬倫通。2018年7月30日李克強總理會見英國外交大臣亨特時表示,中英雙方應發揮互補優勢,拓展各領域合作,以年內開通滬倫通項目為契機,積極培育新的合作增長點,更好實現互利互贏。

(2)滬倫通的意義。滬倫通是深化中英金融合作,擴大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一項重要舉措,符合十九大關於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精神,具有多方面積極意義:一是有利於擴大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高境內市場的深度和國際化水平,推動境內證券機構開展跨境證券業務,提升證券行業的國際競爭力;二是為兩地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進入對方市場投融資的便利機會,使境內居民在本地市場實現投資境外品種,支持A 股上市公司從境外市場融入資金,支持實體經濟開展跨國融資和並購;三是有利於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四是有利於深化中英金融合作,共同打造中英“黃金時代”增強版。

(3)滬倫通的願景。對外開放是國家繁榮富強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國資本市場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滬倫通以實現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掛牌CDR和境內上市公司發行GDR為起步,後續將視市場發展深入優化配套制度,為境內投資者提供更便捷的投資境外優質上市公司的機會,為境內上市公司拓展國際業務、提升國際知名度提供更多支持,並在這一過程中推動上交所國際化進程,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影響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交易所,更好服務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

3.問:什麽是中國存托憑證(CDR)和全球存托憑證(GDR)?

答: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開展優質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8〕21號),對CDR進行了界定,明確CDR是指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相應地,滬倫通下的GDR是由存托人簽發、以滬市A股為基礎在英國發行、代表中國境內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

4.問:什麽是CDR存托人?存托人承擔哪些職責?

答:存托人是指按照存托協議的約定持有境外基礎證券,並相應簽發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存托憑證的境內法人。存托人主要發揮了境外基礎股票和境內存托憑證之間“轉換器”的作用。存托人根據投資者的意願,可將基礎股票轉換為CDR,或將CDR轉為基礎股票,從而實現CDR和基礎股票的跨境轉換。《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七條規定了存托人應當承擔的職責。

5.問:什麽是存托協議?

答:存托協議是明確存托憑證所代表的權益,以及基礎證券發行人、存托人、存托憑證持有人相互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投資者持有存托憑證即成為存托協議的當事人,視為其同意並遵守存托協議的約定。《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八條規定了存托協議應當包含的條款。

6.問:什麽是CDR托管人?托管人承擔哪些職責?

答:托管人是指受存托人委托,按照托管協議托管存托憑證所代表的基礎財產的金融機構。

《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九條規定了托管人應當承擔的職責。

7.問:CDR持有人享有哪些權利義務,如何行使其權利?

答:CDR持有人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一是依法享有存托憑證代表的境外基礎證券權益;二是通過存托人行使對基礎證券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投票、獲取現金分紅、股份分紅及其他財產分配,行使配股權,行使表決權等;三是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存托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CDR持有人主要通過存托人行使其權利,存托人應按照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和存托協議的約定,為CDR持有人行使權利提供相應服務。

8.問:滬倫通的基本業務模式是如何運作的,與滬深港通有什麽區別?

答:滬深港通是由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境內投資者的交易申報訂單路由至境外交易所執行,並由兩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分別為本地投資者提供名義持有人服務、代為持有境外證券並參與清算交收的互聯互通模式。

滬倫通是滬倫兩地滿足一定條件的上市公司到對方市場上市交易存托憑證的模式。投資者參與存托憑證交易結算的模式與股票類似,同時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滬倫通存托憑證與基礎股票間可以相互轉換。利用基礎股票和存托憑證之間的相互轉換機制,打通兩地市場的交易。

形象地說,滬深港通是兩地的投資者互相到對方市場直接買賣股票,“投資者”跨境,但產品仍在對方市場。而滬倫通是將對方市場的股票轉換成DR到本地市場掛牌交易,“產品”跨境,但投資者仍在本地市場。

9.問:滬倫通下發行上市適用哪些法律?

答:滬倫通東向業務遵循中國證券監管法律法規,適用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關於滬倫通下CDR發行上市、持續監管、本地交易和跨境轉換的相關規定。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符合《證券法》《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倫敦證券交易所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試行)》(下稱《監管規定》)關於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相關要求,並符合上交所規定的滬倫通下CDR的上市條件。

西向業務GDR發行上市、持續監管、本地交易適用英國市場相關規則。境內上市公司發行GDR還應當符合《證券法》《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監管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或上市證券、滬倫通存托憑證業務的相關監管規定。

10.問: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滬倫通下CDR投資?

答:滬倫通下CDR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事項由上交所在業務規則中進行明確。試點初期,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可以根據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的相關規定,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申請參與滬倫通下CDR投資。

11.問:滬倫通下有哪些投資者保護制度安排,投資者權利受侵害時有何種救濟手段?

答:為了有效保護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業務特征,滬倫通制度規則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公平對待境內投資者,並引入了多方位的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

一是設置投資者準入門檻。要求證券公司為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開通滬倫通下CDR交易權限時,應當按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對投資者的開通申請進行評估,並充分告知滬倫通CDR投資風險。

二是明確發行人法律責任。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參與CDR發行,依法履行發行人、上市公司的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確保存托憑證基礎財產安全。要求存托人為存托憑證基礎財產單獨立戶,將存托憑證基礎財產與其自有財產有效隔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不得將存托憑證基礎財產歸入其自有財產,不得侵占、挪用存托憑證基礎財產。

四是保護境內投資者的知情權。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在中國境內設立證券事務機構,聘任熟悉境內信息披露規定和要求的信息披露境內代表,負責辦理滬倫通下CDR上市期間的信息披露和監管聯絡事宜,建立與境內投資者、監管機構及交易所的有效溝通渠道,按照規定保護境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五是建立糾紛調解機制。要求存托協議明確約定因存托憑證發生的糾紛適用中國法律,由境內法院管轄。當滬倫通下CDR投資者權利受到侵害時,境內投資者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存托協議的約定,在境內法院向基礎證券發行人提起證券訴訟;或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約定,向具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2.問:滬倫通標的企業選取時考慮哪些因素?

答:滬倫通采用存托憑證兩地市場互相掛牌模式。歡迎符合條件的滬倫兩所上市公司向對方的證券監管機構和交易所提出相應的發行上市申請,積極參與東、西向業務。

CDR方向上,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為倫交所主板高級上市公司,上市年限和市值規模應符合一定標準,其目的是選取在英國市場流動性較好,有較為廣泛投資者基礎的發行人參與東向業務,實現項目平穩起步。

GDR方向上,倫交所歡迎上交所主板市值規模達一定標準的公司發行GDR。

13.問:DR與基礎股票的跨境轉換安排如何操作?

答:滬倫通東西雙向業務都允許DR與基礎股票按既定比例互相轉換,這是滬倫通實現兩地市場互聯互通的主要方式,有利於市場自主調節DR供需,保持DR與基礎股票的價格聯動。

具體而言,跨境轉換分為基礎股票轉換成DR的“生成”過程和DR轉回基礎股票的“兌回”過程。整個跨境轉換由投資者、存托人、托管人以及跨境轉換機構等市場主體協同完成,生成過程是指基礎股票的持有人將基礎股票交付存托人,由存托人根據存托協議的安排,辦理存托憑證簽發手續,在存托憑證上市交易地使基礎股票持有人轉為持有存托憑證的過程;兌回過程是指存托憑證的持有人將存托憑證交付存托人後,由存托人根據存托協議的安排,辦理存托憑證註銷手續,並在基礎股票的上市交易地將基礎股票轉為由存托憑證持有人持有的過程。

責編:羅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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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兩地對深港通有信心

1 : GS(14)@2015-03-04 15:47:0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0304/news/ec_eca4.htm
【明報專訊】正在參加兩會的行政長官梁振英,昨天在北京分別拜會中證監、兩間商業銀行及發改委負責人。他表示,滬港通開通至今運行正常,給予兩地信心盡快開通深港通,及推進中港基金互認,同時指昨日未有機會談到收緊自由行問題。

稱基金互認取得進展

梁昨日首先與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會面,他表示滬港通機制運行十分正常,令兩地有信心進一步實現互聯互通,希望盡快開通深港通,同時中港基金互認的討論也取得一定進展。滬港通方面,也與中證監不斷商討,尋求進一步改善、擴大滬港通作用。

在與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的會面中,雙方就香港如何更好扮演國際航運中心角色進行商討。梁振英指,香港有條件成為國家極有優勢的國際航運服務中心,提供航運相關的專業法律、金融服務;同時可善用本港平台、團隊、專業服務及社會管理經驗,協助內地資金「走出去」。

梁振英昨日也與內地兩家商業銀行的董事長會面,他指現時國家的商業銀行全球規模最大,希望他們在港的業務可為香港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銀行也可利用香港繼續壯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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