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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富濟貧之迷思——論稅制(二)


2012-5-14  TCW




不繳稅會被抓去關,這是現代公民 都有的常識,但為什麼會有這種制度?經濟學家阿爾欽(Armen A. Alchian)的解釋是:這是為了避免有人想「搭便車」,免費使用「公共財(public goods)」。

我們生活周遭的產品,絕大多數都具有排他性。例如一塊麵包,張三吃了,李四就不能吃,但是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服務——例如國防,卻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張 三使用,並不排除李四也能使用,這種財貨被稱為公共財。

既然是公共財,就會有人想搭便車。公共財也是要花錢建造的,但誰來出錢?這種財貨沒有排他性,某人只要等別人出錢,就可坐享其成。

為了避免有些人繳錢提供公共服務,卻讓別人坐享其成,於是就有一個機構:它負責向人們收錢,提供公共服務,如果有些人不想繳錢,這個機構就有權力把這些人 排除掉,不讓他們享受這個公共服務。

這個機構就是政府,而人們為了這些公共服務繳的錢,就是「稅」。政府排除那些不繳稅又想搭便車者的方式,就是請這些人去坐牢。

因此,稅其實是我們使用公共服務的代價。如果政府沒有提供一些公共服務(如國防),來保障個人生命財產安全,這個社會將會崩解。因此,政府強制徵稅,提供 公共服務保障人民,社會才能繁榮。

但若政府新課一種稅,不是為了提供公共服務,而是為了劫富濟貧,性質就完全不同,它不是人們使用公共財要付的代價。事實上這種稅不但不會讓社會更繁榮,還 會帶來反效果。因為這種稅,本質上是對創造財富者的一種懲罰。

社會上那些賺到錢的人,他們的財富來源不是強取豪奪,而是他們提供了對人們有利的產品服務,人們才心甘情願掏錢出來,交換他們的東西。因此,一個人賺錢越 多,意味著他對社會創造的財富越多。

但是如果政府為了劫富濟貧,對人們賺的錢課稅,就是在打擊人們為社會創造財富的誘因,這樣誰還願意去發揮聰明才智,為別人提供更好、更新的產品服務呢?以 劫富濟貧為目的所課的稅,結果就是讓社會變窮而已。

我們繳稅是希望政府提供給我們基本的生命財產保障,或是希望它提供給我們市場很難提供的產品服務,而不是要縮短什麼貧富差距。為縮短貧富差距所課的稅,是 典型的社會主義思維,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Milton Friedman)所說,這種稅的本質只是「為了某人而去搶劫另一人而已。」

當前的稅制設計,就是基於這些「劫富濟貧」的錯誤觀念,以致讓繳稅者有巨大的誘因去避稅,最後結果就是課到的稅收不如人意。下一篇將針對什麼是較有效率的 稅制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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