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谷數鋪貨上市無得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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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5-17 23:42:31又少條財路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ments/gl36-12_c.pdf
3. 上市文件的一般披露
3.1 「分銷」、「特許經銷」及「托賣」涵蓋多種不同的業務模式。
在上市文件中使用這 些詞語不足以反映申請人的真實業務性質。鑑於賣家對其分銷商、特許經銷商或托 賣商(在本指引中統稱為「分銷商」)或有不同的安排及控制程度,所涉風險可以 甚為不同。申請人須在上市文件中清楚解釋其業務模式,使投資者理解如何產生收 入。
3.2 聯交所期望保薦人就所紀錄營業紀錄期內向分銷商進行的銷售是否公平合理履行 足夠的盡職審查工作,並在上市文件中披露:
(a) 申請人於營業紀錄期內不同的分銷渠道及其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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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對分銷商的控制程度,尤其是就遵守申請人的定價政策、銷售額及如何避 免與不同層面的分銷商競爭等各方面的條款;
(c) 使用個別分銷模式的好處,以及業內是否常見;
(d) 申請人與分銷商的關係是買家/賣家抑或委託人/代理;
(e) 營業紀錄期內分銷商的轉換率及分銷商數目的變動,以及主要變動的原因;
(f) 營業紀錄期內銷售予分銷商及分銷商退回貨品的數額;
(g) 討論申請人關於收入確認及退回未售貨品的政策;
(h) 分銷/托賣/特許經銷協議的主要條款,例如:
i. 協議期;
ii. 地域或其他獨家條款;
iii. 所涉人士的權利及責任;
iv. 銷售及定價政策;
v. 過時存貨安排;
vi. 貨品退回安排;
vii. 銷售及擴充目標;
viii. 銷售及存貨報告和估算;
ix. 任何最低採購額;
x. 付款及信貸條款;及
xi. 終止及更新協議條件。
4. 關注範疇
4.1 透過多重分銷商銷售貨品或服務的業務模式所引起的關注包括: 申請人保留存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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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紀錄期內銷售額的大幅上升或顯示業務蓬勃增長,同時亦可能涉及人為推高銷 售額的風險,即沒有最終用戶實際需求增長的支持。貨品可能只運往分銷渠道,而 非終端客戶(渠道囤塞)。多出來的存貨可能透過分銷鏈囤積於申請人並無資料及控 制權的多個貨倉及多家零售店,以致難以釐定及管理冗餘存貨的數量。
4.3 申請人與分銷商的分銷協議若設最低採購條件,可能導致堆積存貨的風險。
4.4 出現以下一項或多項特徵可能需要延遲收入確認:
• 申請人保留重大的擁有權風險,即使法定擁有權已轉移予分銷商;
• 售予分銷商的貨品附帶「退回權利」,以致出現延遲付款或其他有別一般銷 售協議的情況;
• 申請人須按經調整的價格購回產品,該價格包含分銷商持有產品的成本,包 括融資成本;及
• 申請人就轉售金額作出最低保證。
4.5 保薦人及申報會計師必須合理相信所選的收入確認方法適合申請人的個案。作出評 估時,必須檢查申請人的退回貨品政策及退回貨品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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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蠶食
4.6 銷售的顯著增長可透過大幅增加分銷商數目以提高銷售額而達到。然而,分銷商將 要共同分佔市場,彼此間亦互相競爭。來自分銷商初步加盟的專利權付款所得溢利(如有)或會因為市場上分銷商過多而不可持續。
4.7 保薦人必須合理相信申請人的收入並非源自分銷商之間的「自相蠶食」。營業紀錄 期內分銷商的轉換率(包括其終止或替換理由)必須審慎評估並載於上市文件,讓 投資者評估業務的可持續性。
收回應收賬款的能力
4.8 倘銷售額大幅增長的同時,應收賬款及債務人周轉日數亦同樣大增,即可能需要注 意這些應收款項可收回的機會及申請人業務的可持續性。
4.9 若營業紀錄期內應收賬款及債務人周轉日數持續上升,申請人的董事及保薦人須就 申請人的信貸管理政策是否恰當及應收貿易款項的撥備金是否足夠發表意見,並提 供理據。上市文件應包括:
• 有關截至最後可行日期應收賬款的收回可能及之後結清結餘的意見;及
• 應收賬款及債務人周轉日數增加對申請人速動資金及現金流量的影響。
分銷商的獨立性
4.10 貨品可能售予(i)本身為申請人前僱員的分銷商或銷售代表,又或(ii)以申請人名義進 行交易的銷售夥伴,以致難以肯定客戶的獨立性及銷售的真實性。
4.11 舉例而言,曾有一個案的申請人於營業紀錄期內鼓勵僱員成為其獨立分銷商。聯交 所質疑有關分銷商的獨立性。保薦人於履行盡職審查後確認,向這些分銷商進行的 銷售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對申請人公平合理,條款與其他非僱員分銷商所獲的 一致,亦無僱員在受僱期間擔任分銷商,而且該公司會在上市後停止這做法。上市 文件全面披露上述情況。
4.12 在另一個案中,
申請人直接透過本身為其兼職僱員的銷售代表或間接透過其銷售夥 伴(公司實體以申請人的名義進行買賣)分銷產品。申請人的部分銷售代表或其聯 繫人亦持有銷售夥伴的股權。聯交所建議申請人清楚分開其涉及銷售代表與銷售夥 伴的銷售數字。
4.13 除有關申請人分銷模式的一般披露外,申請人的上市文件應載列:
• 與銷售夥伴的協議條款,包括使用申請人名義的條件;
• 處理銷售代表與銷售夥伴之間的潛在利益衝突的措施;
• 監察申請人銷售活動以偵察潛在濫用情況的內部監控及企業管治措施;及
• 對使用申請人貿易名稱的銷售夥伴的管理,以及申請人整體業務可能因銷售 夥伴不當使用其名義而受不利影響的相關風險。
阿里季賺105億 拋離宿敵騰訊 分析員﹕「造節」谷數鋪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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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4-17 10:14:17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417/news/eb_eba1.htm
【明報專訊】阿里巴巴傳最快下周一申請在美國上市,集團為了上市前「整靚盤數」,去年連番「造節」谷盈利。據阿里第二大股東美國雅虎昨日公布的首季業績顯示,阿里去年第4季賺104.6億元,按年增加1.05倍。有分析員認為,「光棍節」助阿里推銷,令其季績創新高,有望提高其估值,但第4季純利率沒增長亦值得留意。
內地網購業迎來高峰,龍頭阿里更在去年全力造節,去催谷旗下「天貓」及「淘寶」平台。尤其是在11月11日的「光棍節」,創出332億元人民幣的銷售額,推動盈利增長之餘,更成為重要的宣傳活動。其後阿里「食過返尋味」,12月12日再在淘寶上搞較小型的促銷活動,勢要在傳統零售旺季谷數。
毛利經營溢利大幅上升
結果,集團成功靠連串節日賺錢,去年第4季純利創歷年季度新高,收入增長66.2%至237.13億元。毛利及經營溢利等指標通通大幅上升,全年總共賺272.88億元(見表)。阿里交出高增長的業績,與主要競爭對手騰訊(0700)比較,已拋離對方一段距離。
網購助阿里純利領放
實際上,騰訊過去憑遊戲收入,令盈利表現較阿里好,但當網上購物盛行後,卻被阿里迎頭趕上。自2012年第4季開始,阿里純利已超越騰訊,此後更是一直領放。單就去年第4季而言,阿里純利比騰訊多54.81億元,增速亦按季錄得70.1%,騰訊因要花錢推廣微信,其第4季純利僅增長1.7%(見圖)。
阿里第4季純利率略跌
雖然阿里盈利增長表現強勁,但有外資行分析員指出,第4季純利率按季略跌0.5個百分點至44.1%,頗為出乎意料之外。「第4季一般會是表現最好的一季,但今次很奇怪地,其純利率不升反跌。」但他稱現時難以判斷阿里是否已過高峰期,始終網上購物的風潮只是起步階段,惟在受到其他競爭對手如京東狙擊下,增長或受影響。
該分析員又指出,假如阿里的估值高達2000億美元,今年的預測市盈率約30倍,即是阿里全年的純利增長要達到70%,才能夠維持此市盈率水平。「若純利只增長50%,其預測市盈率將升至37至38倍,在科網股現時遭人嫌貴下,阿里上市反應未必太好,而增長70%亦不是易事。」
明報記者 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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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4-17 10:14:38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417/news/eb_ebb1.htm
阿里傳增表現費 引投行推銷新股
2014年4月17日
【明報專訊】環球科網股遭市場冷待,惟阿里巴巴無懼市,積極籌備上市。據《路透社》報道,阿里最快下周一提交在美國上市的招股書,而集資額估計逾1400億元,勢超過2012年Facebook上市時,所創下的科網企業集資紀錄。集團或為了今次公開招股順利完成,傳提高投資銀行分紅。
用「香港模式」 三分一費用當花紅
據《彭博》報道,阿里計劃以「香港模式」,即是將約三分之一的公開發行費用,以花紅形式分給表現好的承銷團,藉此鼓勵投行積極找生意。美國投行界,一般只得1到2間牽頭行,可從公開招股中分得大部分的佣金。
不過,阿里今次傳以表現費去讓投行競爭。此前,市場已傳出阿里只會付1.1%佣金予投行,與美國平均4.2%佣金差一大截。
騰訊將代理Candy Crush
那邊廂阿里準備上市,這邊廂對手騰訊(0700)積極擴充其遊戲平台內容。集團昨日宣布,將會代理手機熱門遊戲《Candy Crush》,並命名為《糖果傳奇》,透過其微信遊戲平台讓用家遊玩及分享成績,預計將於今年暑假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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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47504)@2014-04-17 21:22:41阿里旗下淘寳那麽多仿冒品, 難道不怕被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