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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向羅金保行賄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2-28/100478282.html
2012年12月24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中鐵集裝箱運輸集團原董事長羅金保站上被告席,被控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羅金保於2010年10月被免職,2011年3月4日被黑龍江省檢察院刑事拘留。他是鐵道部系列窩案中被調查的第一人,也是第一個開庭受審的。

  檢方指控,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期間,羅金保在任石家莊-太原客運專線籌備組組長以及呼和浩特、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等職務時,在鐵路建設招投標過程中,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屬10個單位和個人賄賂款物,共折合4700餘萬元人民幣。

  外界一直盛傳羅金保因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案,但三人的交往在起訴書上並未提及。

  據參與庭審人士透露,當日有40餘人參加旁聽。法庭進行了兩輪辯論,第二輪辯論火藥味十足,檢方和辯護律師就受賄金額展開激烈爭論。被告席上的羅金保神情落寞,很少發言。接近羅金保的人士透露,在獄中的兩年,羅金保已罹患重度抑鬱症,正接受治療。

國企佔據行賄榜單

  羅金保,山西人,1956年出生。上世紀90年代,羅金保在臨汾鐵路分局主政,曾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局長。2005年底,羅金保受命籌備首條開工建設的高鐵客運專線——石太線,轉至2006年2月,又調任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運輸局)副主任(副局長)兼裝備部主任(正局級),專管車皮調度等。2006年10月任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2007年5月任北京鐵路局黨委書記,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在羅金保一案中,令人唏噓的是,折合4700餘萬元人民幣的受賄金額中,近一半的行賄數額,竟來自鐵路系統內的國企。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十幾個單位都曾在參加鐵路項目招投標時對羅金保行賄。

  中鐵和中鐵建之前都屬鐵道部管轄下的負責鐵路設計和施工的機構。2000年前後完成資產重組與鐵道部脫鉤,2003年國資委成立後即劃歸國資委管理,後來又陸續上市。但是,時至今日,其主要訂單仍主要來自鐵道部。脫鉤之後,一局到十局屬於中鐵集團,十一局到二十五局屬於中鐵建集團。中鐵和中鐵建下屬各局相對獨立,自收自支,競爭激烈。

  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羅金保在任石家莊-太原客運專線(下稱石太客運專線)籌備組組長、呼和浩特鐵路局(下稱呼鐵局)局長、烏魯木齊鐵路局(下稱烏鐵局)局長期間,收受了相關國企約1617萬元人民幣的賄賂,並幫助行賄企業取得工程。

  一位鐵路系統人士認為這並不稀奇:「在鐵路項目招投標中,即便是國企也要靠關係,30多個國企單位競爭項目。各鐵路局或項目公司等業主擁有中標決定權。」

  上述人士介紹,鐵路系統內的潛規則是:「一般首先中標的是國企,一手標要給業主2個點的回扣(整個項目工程款的2%);如果中標國企把項目分包給民營企業,會要求5個點的回扣,這樣國企能從中白賺3個點。」

  劉志軍2003年任鐵道部部長後,鐵路開始「大躍進」,鐵路工程紛紛上馬,投資額動輒幾十億、上百億元。在上述潛規則下,「一個鐵路局長受賄4700萬元不算意外。」他說。

  給回扣的方式也很巧妙,「有的企業在國外轉賬至與受賄人有關的海外公司,更多的企業直接給現金。」上述人士稱。在羅金保的受賄記錄中,多數賄賂為現金,也有越野車、手錶、房產等。

  鐵路項目的分標段招投標,本意是防止一個項目被少數幾家獨攬,但在實際招標時,各鐵路分局局長成為最有權力決定中標者的人,各個企業不惜重金行賄保證中標。

  羅金保案顯示,共有三家企業的行賄金額過百萬元,有的甚至達到500萬元之巨。

  2008年10月,中鐵建十一局總經理趙晉華為了拿到喀和鐵路工程,在北京裕龍大酒店給時任烏鐵局局長的羅金保10萬歐元(約合92萬元人民幣)。此後,羅金保授意烏鐵局主管工程建設的副局長吳建在招標過程中對十一局予以關照。同年底,在吳建的具體經辦下,十一局中標喀和鐵路工程S1標段。同年12月底,為表示對羅金保的感謝,趙晉華又給了羅金保400萬元表示感謝。第二年,趙晉華又為了中標哈囉鐵路工程,送給羅金保50餘萬元人民幣。

  2005年6月,在羅金保任中國第一條高鐵石太客運專線項目負責人時,為取得石太客運專線站前工程,原中鐵建二十局路橋工程公司總經理盧繼明先後給羅金保行賄280萬元。

  從2008年8月到2010年10月,中鐵建二十一局副總經理孟廣順分六次向羅金保行賄,拿到喀什鐵路等項目,行賄總額達330萬元。

  在這個長長的行賄名單中,還包括:中鐵一局73萬元,十局44萬元,中鐵電氣化局20萬元,中鐵建十二局94萬元,中鐵建二十二局70萬元,中鐵建電氣化局79萬元——羅金保經手項目的招標幾乎都有企業為中標行賄。

  中標之後,為避免處罰或獲得信譽評級,也會通過行賄方式解決。2005年5月,中鐵隧道局在石太專線重點控制工程Z5標段施工期間因違規施工被責令整改,為避免進一步懲罰,中鐵隧道局總經理郭大煥送給羅金保10萬美元。在羅金保授意下,石太專線客運組未對中鐵隧道局做進一步懲罰。

中間人王浩生

  在國企之外,羅金保只與一個私營企業主發生金錢上的往來,但數額驚人。

  這位名叫王浩生的私營企業主對羅金保行賄達1650萬元之巨,此外還送給羅金保價值100餘萬元的寶馬車一輛。王浩生借庫俄鐵路支線工程與羅金保建立了聯繫,此後成為中間人。

  一般民企很難與鐵路局領導直接搭上關係,他們通常是從中標後的國企分包相關標段,需要給國企支付一筆相當於工程總額5%的「管理費」。他們是權力金字塔下的最底層,但其中也不乏有精明者直接和鐵路局領導建立聯繫,「成功」地發展為掮客。

  2008年6月,王浩生請託時任烏鐵局局長的羅金保幫忙承攬新疆鐵路隧道工程,羅金保隨即表示可以把即將招標的庫俄鐵路支線工程承包給王浩生,但謊稱相關領導已將工程包給別人,王浩生需支付轉讓費。同年9月,羅金保指派原臨汾鐵路局同事收取王浩生150萬元「轉讓費」。隨後,羅金保與參與投標的隧道局董事長郭大煥商定,羅金保協助隧道局在庫俄工程中中標,隧道局分出部分工程讓王浩生施工。

  在羅金保的授意下,2008年10月,隧道局順利取得庫俄工程SK標段。中標後,隧道局和王浩生協商,給予王浩生664萬元,王浩生不再參與具體施工。2009年初,為感謝羅金保,王浩生又給予羅金保100萬元。整樁交易,王浩生付出250萬元,賺了400餘萬元。

  出手大方的王浩生和羅金保搭上關係後,做起了中間人的營生。

  2008年底,王浩生與中鐵七局副總經理劉臨山商定,王浩生為中鐵七局承攬工程,中鐵七局給王浩生好處費。2009年2月,王浩生請託羅金保幫助七局承攬五彩灣-將軍廟段鐵路工程,羅金保謊稱通過「北京王總」運作此事。王浩生在天津購買一輛奔馳越野車,羅金保以「北京王總」名義收下。七局順利拿到上述工程的S4標段,事後中鐵七局給予王浩生800多萬元好處費。後因奔馳越野車在北京維修不便,王浩生將車置換給七局,七局於2010年出資人民幣100餘萬元購買寶馬X6型車,王浩生按照羅金保的要求將該車交給了羅金保的同鄉。王浩生這一次「賺」了700餘萬元。

  2009年8月,王浩生又為中鐵七局做了一次掮客。羅金保又謊稱找「北京王總」運作此事,分別指派自己的五弟和同事兩次接受王浩生700萬元。隨後,七局中標輪庫鐵路一標段工程,事成後給王浩生1000萬元好處費。2010年2月,羅金保再以送給「北京王總」為名,收取王浩生200萬元。在這次1000萬元的行賄中,羅金保拿了900萬元。

  2010年3月,中鐵一局副總經理郭秀春為取得哈密鐵路貨車南環線站前工程,在羅金保辦公室給其約合9萬元人民幣的歐元。同年4月,羅金保調任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任職,一局擔心自己不能中標,又聯絡和羅金保關係不錯的王浩生,承諾中標後將一些工程分給王浩生施工。王浩生隨後與羅金保通電話談及此事,同年6月,中鐵一局中標上述工程的一個標段。在招標過程中,因中鐵一局主要競爭者後來出現工程事故被停標,中鐵一局否認王浩生為自己提供幫助而拒絕履行承諾。王浩生又找到了中鐵七局,向七局總經理劉永紅承諾讓一局分出部分工程給七局,劉永紅讓下屬的鄭州公司付給王700萬元運作此事。王浩生此後又去找羅金保,羅金保以給「北京王總」的名義兩次取走500萬元。

事發李克偉

  和羅金保共事過的一位鐵路人士,對財新記者談及羅金保時頗為惋惜,稱羅金保工作勤勉,從不剋扣員工工資,在職工中口碑不錯。

  羅金保很在意自己的仕途。2000年之後,聽說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和劉志軍關係不錯,於是他有意結識了丁書苗,以期丁書苗在劉志軍面前為自己美言。上述鐵路業內人士認為,丁書苗攀上劉志軍的關係後,若找劉志軍之下的官員做事,並不需要花錢;鐵路系統官員結識丁書苗,也並不打算從她身上斂財,而只圖晉陞。羅金保和丁書苗結識後,關係良好,時常通電話。2000年後,羅金保籌備石太客運專線,任運輸局局長等,都被認為與劉志軍的提攜有關。

  也因為如此,外界一直猜測他與劉志軍案有關,但是,從起訴書來看,羅金保並未顯示出與丁書苗、劉志軍有經濟上的瓜葛。

  2009年3月,羅金保曾向呼鐵局廉政賬戶以「樊華」的名字存入30萬元。2010年前後,羅金保進一步意識到自己的處境不妙。2010年春節後,號稱「大同第一溫州煤商」的李克偉在發生礦難後逃跑,然後自首,很快牽出了大同的數位官員。

  當時有傳聞稱,羅金保為李克偉安排車皮,涉嫌受賄數百萬元。在此微妙時刻,劉志軍將羅金保調回北京,任中鐵鐵龍集裝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外界認為此舉有保護之意。

  據山西省相關政府人士透露,2006年10月,羅金保轉任呼鐵局局長,當時呼鐵局計劃修建一條從包頭到神木的運煤鐵路,羅金保將此消息告訴大同市公安局局長申公元。後來,申家與大同溫州籍煤商李克偉達成協議,由李克偉出資,申家負責擺平關係,在這條鐵路沿線建設一座煤炭集運站。李克偉支付給申家3300萬元用於此事,這筆資金中有400萬元經申公元流到羅金保手上。因此,山西省紀委對外公佈申公元涉嫌罪狀為索賄2900萬元。

  此事在此次的起訴書中亦有呈現。起訴書稱,2006年,申公元找到時任呼鐵局局長兼新包神公司董事長的羅金保,提出在新包神鐵路先罕台川北站籌建鐵路煤炭運輸站,羅金保承諾幫忙。2006年12月,申公元和兒子申征在羅金保的住處送給羅金保400萬元。2007年初,新包神公司與申公元等人成立的內蒙古宏偉煤炭運銷公司簽訂籌建煤運站的意向性協議。

  2008年春節前,為感謝羅金保在任呼鐵局局長期間的照顧,申公元指示申征給了羅金保200萬元。

  2010年4月,得知申公元被紀委調查,羅金保將從其得到的600萬元退還給申公元的次子申健。

  其後,據相關人士透露,羅金保主動向鐵道部紀委寫信,交代了自己的部分問題,那時劉志軍還在任。但悔之晚矣。2010年初,鐵道部安排羅金保擔任太原鐵路局局長,組織程序已走完,任命也已下達。但是,這一安排遭到山西省紀委反對。山西省紀委稱,正在調查羅金保的問題。

  無奈之下,鐵道部臨時換人。2010年4月,時任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裝備部主任的楊紹清受命出任太原鐵路局局長。羅金保被調任中鐵集裝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中鐵鐵龍集裝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不到半年後,2010年10月,羅金保被免職。2011年初,鐵道部反腐大幕揭開,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先後被調查。羅金保開審後,他們的案子也到了揭盅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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