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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购楼涉嫌欺诈 中青基业高管被廉署调查

http://www.21cbh.com/HTML/2010-9-3/2MMDAwMDE5NTY2Mg.html

中青基业(01182.HK)停牌已三日,至今仍无复牌的迹象。

有消息指其主席成之德及其妻子荣智丰被香港廉政公署带走调查,罪名是涉嫌行贿、受贿及使用虚假文件。

9月2日,中青基业的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对于公司有关人员与廉政公署接触一事,暂时不作评论,如果有进一步的消息,公司将会发出公告。

而廉政公署发言人在回应记者查询时仅表示,在调查一宗贪污案时拘捕了5名人士,怀疑他们在处理物业交易时涉嫌行贿受贿,并涉嫌使用虚假文件。目前被捕的人士已获得保释外出,调查继续进行。

此次涉案的中青基业主席夫妇,可谓系出名门,荣智丰是中信泰富(00267.HK)前主席荣智健的堂妹。目前成之德与荣智丰是中青基业的第二大股东,共同持有约25.21%的股权。

不过中青基业连年亏损,一位香港证券业分析师更对本报记者直言,中青基业的业务运作有点让人看不懂,其截至3月底的年度收入仅为1.17亿港元,年度亏损约7860万港元。

事发内部地产交易

廉政公署根据此前收到的举报,在8月29日展开名为“孔雀石”的行动,共拘捕了5名人士,除了成之德与荣智丰,还包括两名曾在中青基业负责财务和公司秘书事宜的前雇员,以及一名任职于其它公司的财务顾问。

廉政公署指出,被捕人士除涉嫌行贿受贿,还涉嫌使用虚假文件,在物业交易中诈骗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以及股东。

根 据港交所的资料,在2007年10月中青基业斥资5350 万港元,购买了位于香港湾仔的银基中心17楼,作为集团在香港的主要办公地点。按照当时发出的公告,中青基业指出有关物业是向一家名为Beauford Limited的公司购入的,该公司是独立于中青基业以及关连人士的第三方,而交易价格是参照市价。

上述地产交易表面看似平常,不过,廉政公署接到的举报显示,上述名为Beauford Limited的公司,有可能是上述有关人士在外成立的,并购入物业再以较高价格卖给上市公司中青基业,相关人士则从中获利。

翻 看中青基业历史,其背景亦非常特殊,前身是从事服装贸易的基业集团,2006年马来西亚的赌业大亨傅宝联与成之德,收购了该公司并转型为经营网吧与电子游 戏业务。2007年3月,基业集团与内地合作伙伴成立了合营公司中青基业文化,并于2007年5月改名为“中青基业集团有限公司”。

5年亏损疑云

存在疑团的不仅是廉署正在调查中的案件,还有中青基业连年亏损的业绩。

按照中青基业网页的介绍,该集团在百慕大注册,主要业务是在内地“通过迅速扩张的网吧和娱乐中心网络来经营网上竞技游戏,包括热门扑克游戏斗地主和德州扑克以及亚洲传统游戏—麻将”。另外,中青基业通过其内地战略合作伙伴,可以利用在内地的超过20000家网吧。

根据中青基业在8月1日公布的业绩报告,截至今年3月底的年度收入仅为1.17亿港元,年度亏损约7860万港元。这一业绩已经比前一年度的亏损1.96亿港元大幅提升,从2006年度开始,最近5年的业绩都显示亏损。

而本年度的亏损下降主要来自金盒(亚洲)有限公司的利润贡献,以及集团数字娱乐业务进一步发展。成之德在主席报告中指出,在1.17亿港元的收益中,2.2%来自数字娱乐业务,97.8%来自金盒。

蹊跷的是金盒公司是中青基业在08/09年度才收购的,主要从事的是设计、研发、制造以及销售包装产品及钟表贸易,在本年度的营业额为1.15亿港元。

然而,中青基业在其它部分的开支却不少:比如在本年度,其行政管理开支约1.3亿港元;包括董事酬金在内的员工成本为6700万港元,其中成之德在本年度拿到的董事薪酬为151万港元,在上一年度拿到的董事薪酬达346万港元。

但前述香港证券业分析师表示,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当中,涉及网络游戏的不少,不过强调是通过扩张网吧和娱乐中心来经营网络游戏的就很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811

高級督察涉嫌協助教唆製造「冰」毒被廉署起訴

1 : GS(14)@2011-01-08 15:28:50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29.html

一名高級督察,涉嫌協助及教唆一名毒販在越南製造「冰」毒,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林冠樺,四十一歲,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觸犯相應法律所訂罪行罪名,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40(1)(c)條。被告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於案發時為長沙灣警署的偵緝高級督察。

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間,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一名毒販在越南觸犯根據該國有效的相應法律可懲處的罪行,即製造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

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三日期間,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與該名毒販商討在越南製造「冰」毒,並向他提供有關避過警方偵查其製毒勾當的可行措施的意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2 : GS(14)@2011-01-08 15:31:33

Webb:

所以他就是那位放入冰毒的警察?他已經被定罪,還已經受了11個月的監禁了。

So is he the one who put the "ice" in "police"? He has a previous conviction for selling information, 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to which he pleaded guilty and was sentenced to 11 months in jai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458

「馬會」會籍貪污詐騙案再多一名遴選會員被廉署拘控

1 : GS(14)@2011-08-06 15:08:15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92.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706

白色恐怖?fb撐梁天琦被廉署請飲咖啡

1 : GS(14)@2016-05-21 19:01:04

今年2月新東補選期間,有女網民在facebook轉發支持本土派候選人梁天琦的信息,動員好友投票,遭廉政公署懷疑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邀協助調查。有網民質疑廉署此舉是要打擊支持本土派人士,殺一儆百。涉案女網民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不便評論事件。廉署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據悉,涉案女網民早前在新東立法會補選期間,曾在facebook呼籲朋友投票予梁天琦,廉署懷疑她涉收受利益,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之嫌,要求她協助調查。據了解,涉案女網民並不認識梁天琦,「佢只係純粹幫心儀候選人」。有知悉事件的網民質疑為何在facebook支持及呼籲其他人士支持某個候選人會觸犯法例,質疑廉署是要打擊支持本土派人士,殺一儆百。選管會主席馮驊早前表示,市民可在網上發表個人意見評論候選人,但若網民未經候選人授權,自發在網上呼籲投某一候選人,有機會變成選舉廣告,或會誤墮法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就選管會網上宣傳指引,他批評規範太瑣碎,網民分享支持候選人的言論,難界定是評論或表態,「評論同表態只係一線之差,如果太模糊,本身就係對法律最大嘅唔尊重」。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網民只是一廂情願在網上為心儀候選人「講幾句好話就跌落法網」,對網民及候選人不公平,「你喺網上講一句,點樣計選舉經費?」記者謝明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21/1962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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