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紀委消息:日前,重慶市紀委對重慶機電控股(集團)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廖紹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廖紹華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提拔任用中收受他人錢款;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廖紹華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觀念淡漠,生活作風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已涉嫌犯罪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議、重慶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給予廖紹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據最高檢網站19日消息,日前,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總監、副總經理譚定華(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茅臺原副總譚定華(來源:正義網)
2016年3月25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譚定華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據貴州茅臺2015年年報顯示,譚定華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103.18萬元。而貴州茅臺2014年報顯示,譚定華稅前年薪為181.71萬元。
譚定華自2010年5月27日起任職貴州茅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任期終止日期為2015年2月6日。
【譚定華簡歷】
譚定華,男,1954年11月生,貴州仁懷人,大專文化,1971年參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貴州茅臺酒廠財務科(處) 副科長、科長、處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2015年2月 退休。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貴州省紀委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嚴重違紀案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譚定華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譚定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給予譚定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貴州茅臺2015年年報顯示,譚定華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自2010年5月27日起任職,任期終止日期為2015年2月6日,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103.18萬元。而貴州茅臺2014年報則顯示,譚定華報告期內從公司領取的稅前應付報酬總額為181.71萬元。
28日從中紀委網站獲悉,據廣東省紀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清遠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何炳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炳華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炳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何炳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何炳華簡歷:
何炳華,男,漢族,1953年8月生,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6月入黨,黨校大專學歷。
1970.12--1971.08 在部隊汽車教導隊學習
1971.08--1976.02 空軍高炮九師26團汽車連戰士、班長、副排長
1976.02--1988.07 清遠汽車站工作,任車隊隊長
1988.07--1990.12 清遠汽車站黨總支部書記、站長,清遠汽車站公安派出所指導員
1990.12--1993.03 清遠市汽運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清遠汽車站公安派出所指導員
1993.03--1999.01 清遠市汽運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清遠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其間:1992.09--1995.08在廣東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函授大專班黨政專業學習)
1999.01--2001.08 清遠市直交通系統黨委書記、交委主任
2001.08--2003.06 清遠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清遠市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其間:1999.12--2001.12在長沙交通學院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研究生進修班學習,研究生結業)
2003.06--2006.12 清遠市副市長
2006.12--2008.12 清遠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8.12--2009.01 清遠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9.01--2009.02 清遠市委副書記
2009.02--2011.12 清遠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11.12--2012.01 清遠市政協黨組書記
2012.01--2015.01 清遠市政協主席。
2016.5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1月3日從中紀委網站獲悉,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夏興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夏興華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出差之機旅遊,違規打高爾夫球並由他人支付費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由下屬單位和他人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住房,謀取私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夏興華開除黨籍處分,按主任科員確定退休待遇。
夏興華
夏興華簡歷:
夏興華,男,漢族,江蘇江陰人。1952年8月出生,1970年12月參加工作,碩士,上海複旦大學企業管理專業,高級經濟師。
1970年12月在民航十四航校參加工作,先後任機械員、機械師,校政治部政治教員、黨委秘書。
1980年11月起歷任民航上海管理局政治部組織處幹部、黨委秘書、副處長、處長,政治部副主任兼局直黨委書記,民航華東管理局黨辦主任兼機關黨委書記,民航華東管理局航管中心黨委書記;
1994年7月調民航總局工作,先後任體改法規企管司司長、機場司司長、政策法規司司長;
2001年4月任民航華東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9年7月任中國民用航空局黨組成員,2009年8月任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
2014年4月不再擔任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職務。
輝豐股份5月16日發布公告,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家屬提供的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獲悉經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季自華已於2018年5月15日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
此前,輝豐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鹽城市大豐區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鹽環罰字【2018】35號),因多項環境違法行為被罰款236萬元,公司目前正根據要求進行停產整治。2018年3月21日,國家環保督查組對輝豐股份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擅自開啟清下水排口並間斷性排水,排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過200毫克/升,超標1.6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