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網站19日消息,日前,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總監、副總經理譚定華(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茅臺原副總譚定華(來源:正義網)
2016年3月25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譚定華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據貴州茅臺2015年年報顯示,譚定華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103.18萬元。而貴州茅臺2014年報顯示,譚定華稅前年薪為181.71萬元。
譚定華自2010年5月27日起任職貴州茅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任期終止日期為2015年2月6日。
【譚定華簡歷】
譚定華,男,1954年11月生,貴州仁懷人,大專文化,1971年參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貴州茅臺酒廠財務科(處) 副科長、科長、處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2015年2月 退休。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2016年10月9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受賄罪對湖南廣播電視臺原黨委委員、副臺長羅毅(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羅毅簡歷:
羅毅,女,漢族,1962年5月出生,湖南漢壽縣人,本科文化,高級政工師。199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
歷任湖南電視臺信息頻道辦公室主任、圖文編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頻道總監,湖南人民廣播電臺副臺長、臺長等職務,2010年3月起任湖南廣播電視臺黨委委員、副臺長。
2016年7月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羅毅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9月26日,羅毅涉嫌貪汙、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貴州省紀委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嚴重違紀案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譚定華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譚定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給予譚定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貴州茅臺2015年年報顯示,譚定華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自2010年5月27日起任職,任期終止日期為2015年2月6日,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103.18萬元。而貴州茅臺2014年報則顯示,譚定華報告期內從公司領取的稅前應付報酬總額為181.7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