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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繳的稅 比炒房大戶多!


2012-6-18  TCW




一個幼稚園級的總統、一個小霸王部長、一個部長級的院長,再加上一群禿鷹立委,搞出了一百天的證所稅鬧劇,」這,是近來金融圈對荒腔走板的證所稅所下的評論。

證所稅大鬧劇:為了七十億,台股市值少三兆

六月四日,立院財委會挑燈夜戰,討論證所稅的各個版本。

光是三個議事人員照議事流程把十個版本、二十一個提案通通朗讀一遍,就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席間立委紛紛開始打瞌睡,這,更凸顯了證所稅行政、立法部門毫無共識的荒謬。

一百天的荒腔走板,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台股市值蒸發三兆元,股民平均每人損失超過三十萬元。

一百天的荒腔走板,可以換來什麼?

新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六月七日在立院答詢時表示,證所稅估計可以替政府創造「六、七十億」的稅收。這個金額有多「少」?

若對照二○一一年台灣整體稅收一兆七千六百億來看,七十億占了約○‧四%。為了一個占整體稅收不過○‧四%的證所稅,原本高喊的公平正義不知跑哪裡去了。

讓全台灣吵了將近三個月,搞得窮者怨、富者怒,人人都對稅有意見,都想罵上一句。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就出在稅收的比例失衡,而且證所稅議題,讓全民都更注意到「公平正義」!由上圖可以發現,台灣目前的稅收結構有「四大怪象」。台灣從二○○三年 SARS爆發的景氣低點到二○一一年,綜合所得稅占整體稅收,從二○○三與二○○四年平均的一五‧六%逐漸增加到二○一○年與二○一一年平均的一九‧ 一%。八年間增加了三‧五個百分點。受薪階級一毛錢都逃不掉的稅,占整體稅收的比重越來越高,但薪水呢?根據主計處的統計,過去八年來,台灣平均薪資只成 長了八%,絕對金額只成長了三千六百元,平均一年成長不到一%。

民眾薪水不動如山,卻是硬「擠出」比重越來越多的稅,難怪會引來民怨。第二大怪異現象則是遺贈稅從原本的五○%降至一○%,使得八年來遺贈稅占整體稅收的 比重從二○○三年與○四年平均的二‧二五%降到二○一○年與一一年平均的一‧九%。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就曾經提過,這個措施讓台灣每年國庫損失高達兩百億元 的稅。

這個金額幾乎是現在高舉「公平正義」大旗的證所稅每年估計能課到金額的三倍之多!政府大筆一揮,讓原本也可以發揮「公平正義」、財富重分配效果的遺贈稅效 果大打折扣,現在卻用證所稅鬧得股市量縮急凍,也讓人不禁要問,合理嗎?第三和第四怪異現象則是房地產價格飆漲,但是土地增值稅占整體稅收的比重,卻由二 ○○三年與○四年平均的五‧四%,降到二○一○年與一一年平均的四‧五%。對比這一段時間以來,全國房地產價格飆漲了超過七○%,但對稅收的貢獻比重上, 卻沒有同步增加,更凸顯了稅收來源的不合理。

會造成這樣的狀況,是因為不動產的公告價(編按:土地有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前者是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後者是地價稅的依據,房屋則是評定現值。)都偏離市 場行情,據統計,二○○○年到二○○九年間之公告土地現值僅是一般市場交易價格的五八%到七九%而已。公告地價更僅是市價的一七%至一九%而已。

台灣稅並不重:跟他國比或歷史比,稅賦負擔率低

當房地產價格飆漲,但相關稅收卻不見增加,對一般上班族來說,會造成「兩面夾殺」的痛苦效應。因為當房地產價格變貴,要拿去付房貸的薪水成數就更高了,可 支配所得於是變低。再加上因為房地產價格飆漲卻沒有使得相關稅收貢獻提高,政府缺錢下,只好動腦筋加稅,上班族付出稅收變高,可支配所得就更、更低了。這 種「兩面夾殺」效果,正是讓民眾心生不平的主因。

事實上,台灣的稅負不論是跟國際比較,或者跟歷史比較,都不算重。根據一份經建會委託台經院製作的研究報告,跨年比較來看,台灣的稅賦負擔率(徵收的總稅 金除以GDP),從一九九○年的二○%,一路下降到二○一○年的一一‧九%。二十年間,經濟不斷成長,稅賦負擔率卻下降了八‧一個百分點。即使跨國比較來 看,台灣的稅賦負擔率也是數一數二的低。

以近期資料最完整的二○○八年為例,當年度台灣的稅賦負擔率是一三‧九%,比南韓的二○‧七%、中國的一七‧三%、新加坡的一四%、日本的一七‧三%、美國的一九‧五%都來得低。

漏洞無所不在:促產條例減稅,等於少一年綜所稅

稅不重,卻還讓民眾怨翻天,重點就是在稅制的「不合理」!其中,最重要的問題,稅率降低的同時,稅基(亦即能課到稅的基礎)繼續流失,造成稅收嚴重不足。 政府缺錢,只好回過頭來動各種腦筋,但是每次想要改革,卻都無法真正課到以錢滾錢的「超級大咖」,反而是加重受薪階級的負擔。

台灣在二○○九年取消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累進稅率,單一稅率更由原來的二五%調降到一七%。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最低三個級距稅率也調低。但是稅基卻沒有同步擴大,依然存在著各種針對企業和個人的租稅減免。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主任孫克難就在《台灣稅制改革與租稅公平》的研究中強調,政府的各種租稅減免散見在高達八十多種法規內,不但破壞稅制完整,也造成稅負不公平現象。這些減免,就好像所得稅網上的大洞,不但讓政府每年都流失稅收,更造成稅負不公。

舉例來說,台經院引述《財政統計年報》的資料就強調,促進產業升級的租稅減免,在二○一○年就高達二千六百五十三億元,占全國稅收金額的一六‧四%。對比 當年度,全國人口所繳納的綜合所得稅占當年度稅收一八‧八%來說,等於是一個促產升級的租稅減免,就將近減掉了一整年全國納稅人的稅收貢獻。

全球稅改方向:降低所得稅率,但擴大繳稅來源

換句話說,長久以來,政府讓企業、有錢人東扣一點、西免一點的稅,滴水穿石,最後的結果就是政府原本可納的稅卻納不到,卻更加深了民眾的不平感!

事實上,面對「稅」的難題,全世界近年來有許多國家已經開始了全面性的稅制改革,多半都朝「稅率低、稅基廣」的方向著手努力。也就是說,民眾和企業的所得稅率,可以往下調,但取而代之的是更公平的稅基。

以德國為例,她從二○○○年開始進行稅制改革,十多年來,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由五三%降低到四五%。企業的整體稅賦負擔率從三八‧六五%降低到二九‧八三%。即使如此,德國依然在二○一一年跌破所有分析師眼鏡,把政府赤字壓在只有GDP的一%。

為什麼她能做到?因為她在降稅的同時,也全面擴大稅基,減少了許多企業和個人減免的項目,包括企業再投資利潤也要徵稅。根據一項統計,德國在稅改期間,堵住了超過七十個稅制中的漏洞和例外規定,讓高所得者不能再利用這些例外規定避稅,降稅的同時,也兼顧了公平。

另一個國際潮流,則是調升加值稅(VAT,亦即台灣的營業稅。近年英國、德國都已調高加值稅)。台灣的營業稅只有五%。在全球主要國家中,只有日本跟我們一樣低。

這個稅的概念是,有消費,才有稅,概念類似擴大版的「奢侈稅」(為了照顧低收入戶,可以讓部分民生必需品稅率維持不變),它能達到課稅簡便和量能課稅的目 標,又能有效增加稅收。以二○一一年營業稅稅收二千八百三十九億元來計算,若稅率增加一個百分點,就可讓政府稅收提高五百六十八億元,幾乎是開徵證所稅可 能帶來稅收的八倍之多。

這類型的代表國家是紐西蘭。她從二○一○年開始進行二十五年來最大幅度稅改:全面調降個人所得稅率,把稅率從三八%調降到三三%。公司稅率也從原本的三○%降到二八%。但為了平衡財政收支,則是把營業稅從原本的一二‧五%提高到一五%,並且調高房地產稅。

過去一百天以來,台灣民眾持續被「稅」的議題轟炸,證所稅、所得稅、富人稅,一個接一個的議題接連拋出、一個又一個的工商大老站出來說話。但當這些火線議題漸漸失去溫度之後,真正待解決的,還是政府如何解決稅負不均、受薪階級負擔越來越重的問題。

怎麼做?考驗政府的魄力和決心。

【延伸閱讀】稅制不均衡造成4大怪象

2011年全國稅收占比(單位:%)營所稅:20.8

營業稅:17.4

貨物稅:9.3

證交稅:5.6

菸酒稅、健康福利捐4.5

其他10.2

綜所稅:19.4

怪象1:薪水漲不動,稅收卻增加近8年綜所稅占稅收比+3.5個百分點8年來,薪水每年平均僅成長1%說明:綜合所得稅中薪資所得占了75%,但過去8年 間薪資沒大幅成長,反而是高收入家庭的非薪資所得部分,如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專利、版權等成推高綜所稅主要推手。

遺產稅:1.3

怪象2:減收遺贈稅,富人最得利近8年遺贈稅占稅收比-0.35個百分點降遺贈稅每年減少200億若開徵證所稅每年只增加70億說明:2009年調降遺贈 稅稅率到10%,據估計每年約損失200多億元,且富人最得利。但爭議頗多的證所稅,估每年僅能增加70億元,且尚未開徵已讓股市蒸發3兆市值。

土增稅:4.5

怪象3:地價飆漲,稅收卻不成比例近8年土增稅占稅收比-0.9個百分點2003年後,房地產價格一路攀高說明:2002年至今,土增稅減半徵收,結果土地相關稅收流失嚴重,與台灣房地產從2003年SARS後起漲以來的漲幅不對稱。

房屋稅、地價稅:7

怪象4:房價攀高,卻沒反映到稅收近8年房屋及地價稅占稅收比-0.4個百分點說明:台北市250坪的帝寶(下圖),土地公告現值6,598萬元,房屋評 定現值1,046萬元,合計7,644萬元,而實際上,市價每坪200萬元,總價4.96億元,評定總值只占市價15%。

註:其他稅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契稅、關稅、牌照稅資料來源:財政部 整理:蕭勝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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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們繳的個稅比工薪階層還低 專家:稅率設置不利中產

距離上一次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下稱“工薪個稅”)稅率調整已經過去6年多,隨著居民收入、物價,尤其是房價的上漲,當前工薪個稅稅率及檔次已不盡合理,降低稅負呼聲日漸強烈。而新一輪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方案仍在設計中,實施尚無時間表。

在個稅改革總體方案短期難以實施和民眾呼籲盡快降低個稅稅負這一矛盾下,一個可選的方案被包括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在內的官員學者提出:先行降低工薪個稅稅率,合理調整稅率檔次,以此為突破口來推進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

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目前45%的工薪個稅最高邊際稅率可以適度下調,針對中低收入的稅率級距應調寬,稅率要適度下降。工薪個稅稅率和級距調整,應該兼顧財政收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以更好地發揮收入調節作用。

中等收入者稅率過高

我國個稅制度是分類所得稅制,具體被分為11類,包括工薪、勞務報酬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

最為老百姓關註的工薪個稅采取超額累進稅率。為降低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從而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2011年9月,國務院提高工薪個稅起征點至3500元,將此前的9級稅率縮減到7級,稅率範圍為3%~45%。

黃奇帆在今年全國兩會審議財政預算報告時表示,這些年雖有提高起征點、調整稅率級距等改進措施,但與當前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居民收入方式變化等新形勢已不適應。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810元,2016年這一數字為33616元,相比2011年增長約54%。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誌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我國工薪稅率過高,稅率級距窄,不利於吸引高端人才和培育中產階層。這一問題已經比較突出,需要盡快調整。

“比如你的工薪收入在扣除3500元和三險一金相關費用後,超過4500元到9000元的部分,稅率就由10%直接跳到20%,而超過9000元至35000元部分稅率升為25%。稅率檔次間隔太窄,收入升高一點稅率升幅很大,這不利於培育中產階層。”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夥人張健菁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上海一家金融機構的一位普通員工,稅後月入9000多元,繳納個稅1000多元。他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上海房租就占了工資的三分之一,基本存不下錢,更不奢望買房,目前4500~9000元部分適用20%的稅率太高了。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個稅目前的超額累進分級不利於中產階層形成。隨著近些年個人收入增加,2011年取消了15%的稅率檔次,使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的部分的稅率直接從10%跳至20%,這導致中等收入者稅負明顯增加,現在國家提出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應該考慮對個稅稅率進行調整。

目前我國個稅以工薪稅為主,且中高收入工薪階層貢獻較大。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稅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閆坤在《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熱點問題的思考與建議》一文中引述有關統計稱,近年來工薪收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比在65%左右。

她稱,普通工薪收入者繳稅較少,而中高工薪收入者的貢獻較大。

比如,北京市年收入20萬元以上的工薪收入者占全部工薪收入者的比重為5.3%,繳納稅款占總稅款比重為77.3%。其中,年收入50萬元以上的工薪收入者占全部工薪收入者的比重僅為1.1%,繳納稅款占比為46.4%。

高稅率不利於人才集聚

當前工薪個稅不僅不利於培育中產階層,而且最高45%的邊際稅率過高(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萬元),不利於吸引高端人才在中國(內地)納稅,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費,而真正的富豪通過眾多避稅手段來躲避高稅率,使得個稅“調高”難。

黃奇帆表示,當前,個人所得稅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工薪所得實行45%的最高邊際稅率。跟周邊比,中國香港只有15%,新加坡為22%;跟發展中國家比,俄羅斯只有13%,巴西為27.5%;跟發達國家比,加拿大為33%,美國為39.6%。這些國家或地區的稅前抵扣項目也不少,投資買房、按揭利息、子女學費、看病就醫、撫養贍養等大項就能抵扣掉一半左右。

黃奇帆表示,目前工薪高稅率不利於吸引和集聚高素質人才。當前,我國人才供求結構失衡,高技能、高層次人才短缺。吸引高端人才,加快人口紅利向人才紅利轉變,需要好的稅收環境。許多跨國公司在亞太區的收入一半以上來自我國,但其亞太總部大部分設在中國香港、新加坡,主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過高,達到鄰近國家或地區的兩倍多,同時也沒有合理的退免稅政策,使得不少企業和專業人才望而卻步。

不少地方為了吸引高端人才和行業緊缺人才,采取了個稅優惠政策。

比如深圳2012年印發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暫行辦法》稱,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優惠類產業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前海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已納稅額超過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的15%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申請人取得的上述財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目前,以工薪為主的勞動所得個稅最高45%稅率遠遠高於資本所得20%的個稅稅率,這也引起工薪階層不滿。

一位年薪百余萬的稅務總監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加班加點掙得的年薪卻要繳納三四十萬元個稅,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掙了幾百萬元,股票轉讓時卻不用交稅,不太公平。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樊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由於個稅稅制設計之初,我國缺乏資本,因此當時對資本輕稅,對勞動重稅。而現在客觀條件已經改變,應該更加鼓勵勞動所得,加強對資本征稅,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

黃奇帆表示,工薪階層尤其專業技術人才,由於收入來源單一、稅收由單位代扣代繳而成為個人所得稅收入的主力,這個占比已升至70%左右,而美國個人所得稅的70%左右來自10%的高收入者。相比之下,我國高收入群體避稅動機很強、方式很多,比如采取“工作在中國、工資在海外”或者“錢在企業、不拿工資”等方式避稅。因此,高稅率並沒有給我們帶來相應高稅收。

張健菁稱:“我們可以看到不少企業老板不拿工資,或者拿著1元錢工資,從而不用繳納工薪個稅。他們賣掉股權獲得的投資所得也只需要繳納20%的個稅,遠低於目前最高45%的邊際稅率。當然這些做法屬於合理避稅,並不違法。但真正富豪繳納的個稅比工薪階層還低,這就使得當前個稅改革迫切。”

當然,把國內取得的收入放到海外並不意味著不繳納個稅。張健菁表示,中國政府已經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RS),將與其他國家互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未來個人海外收入將被本國稅務機關掌握,此舉目的就是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避稅行為。

下調工薪稅率建議不一

對當前工薪個稅稅率和級距進行調整已經達成一定共識,即應降低45%最高邊際稅率,減少稅率級距,擴大級距範圍。具體如何調整各方有不同意見。

黃奇帆認為,目前我國正在研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但由於社會信息共享度不高、個人所得稅數據庫建設緩慢等原因,操作上尚需時日。

在這種情況下,黃奇帆建議,首先降低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最高稅率,由45%下調至25%,作為推進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的突破口。降低工薪所得最高稅率,自然帶動稅率級距的減少,還能實現與資本利得稅率相當,也有助於提高社會對納稅的遵從度,降低監管難度,提升監管有效性,為今後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創造便利。

楊誌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考慮到周邊國家和地區個稅最高稅率更低,並與企業所得稅稅負(25%)相對接,我國工薪個稅稅率最高邊際稅率可以考慮定在25%。他建議,可以將現行工薪個稅7檔降為6檔,對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以下,適用3%的稅率;5000~1萬元適用5%稅率;1萬~5萬元適用10%稅率;5萬元~10萬元適用15%的稅率;10萬元~20萬元適用20%稅率;20萬元以上適用25%稅率。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近日撰寫文章《個稅改革:需要知行合一》稱,實際上,各地為了鼓勵人才引進,留住稅收大戶,也多采取對高稅級被征稅者先征後返的方式,故實際被征高稅級者少之又少,這部分人要麽合理避稅(如到香港納稅)、要麽逃稅(走費用)、要麽被優惠。因此,與其現行稅制下大量稅源被流失,不如采取國際通行的做法,把現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調整為5級,即把6級(35%累進稅率)與7級(45%累進稅率)去掉,剩下5級再做相應調整,最高邊際稅率為30%,最低為5%。

上述稅務總監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降低最高邊際稅率是大勢所趨。不過,他對工薪個稅最高稅率降低到25%並不樂觀,因為這可能對財政收入影響比較大。

我國近10年個稅收入情況

樊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降低工薪稅率和級距之前,應該考慮個稅在整體收入中的比重保持在什麽水平。如果按照本輪稅制改革提高直接稅(如個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的大方向,個稅稅率和級距調整後,個稅收入如果大幅下滑顯然不符合改革方向。因此,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根據個稅大數據來合理界定稅率和級距水平。

樊勇認為,大幅降低工薪個稅稅率做法簡單,但調節收入作用和效果並不精準。而通過推出住房貸款利息、教育支出等個稅專項抵扣方式,與個人負擔緊密相連,減稅效果更好。

他同時表示,目前應該降低45%的最高工薪邊際稅率,將7檔降為5檔甚至更少,從而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高收入群體避稅動力。具體稅率和檔次設計則需要依賴大數據,平衡好財政收入規模、減稅效果和稅制公平公正。

張健菁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海外經驗表明高稅率並不一定帶來高稅收,一些人覺得難以承擔反而選擇避稅甚至逃稅。而適當降低個稅邊際稅率有可能吸納更多人納稅,財政收入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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