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鸿燊再诉“二房”:禁制转移股份
http://www.21cbh.com/HTML/2011-2-17/2OMDAwMDIyMDc2OQ.html
“我们今日代表何鸿燊博士向‘二房’提出了诉讼,并且申请了资产禁制令。”2月16日下午3时许,赌王何鸿燊的代表律师Gordon Oldham所在的高李严律师行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根 据该所向本报提供的呈交香港高院的法庭文件,何鸿燊将“二房”何超琼、何超凤个人以及“二房”五名子女和“三太”陈婉珍控制的两间空壳公司Action Winner、Ranillo Investment,以及已经被转移控制权的控股公司Lanceford均提出诉讼,要求禁止何超琼、何超凤“转移或不适当地影响”包括信德船务在内的 5家公司的股份,又要求“二房”和“三房”尽快归还澳娱的股份予何鸿燊手上。
截至发稿时止,代表“二房”与“三房”的公关公司博然思维没有对Oldham发起的诉讼作出回应。
再次起诉
事实上,这已经是何鸿燊的代表律师在不足一个月内第二次对“二房”与“三房”提诉——1月26日,Oldham就起诉了这两房成员和前文提及的空壳公司,要求后者向何鸿燊交还Lanceford的全部股权,但这一诉讼在1月27日又遭撤销。
这 次发起的第二轮诉讼,根据高李严律师行上述内部人士的解读,除了继续要求归还Lanceford的全部股权,还提出了三点新要求。这首先包括申请禁制令, 禁止何超琼与何超凤对何鸿燊享有权益和投资的公司实体的股份转移或施加不适当影响;同时,又要求何超琼与何超凤由于违背承诺没有将Lanceford归还 而作出赔偿;最后,要求将何鸿燊原本在澳娱中的直接持股自Lanceford重新剥离,回归本来状态。
引人注意的是,何鸿燊所申请禁制令所 牵涉到的5家旗下持有股权的公司,除了信德船务,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信息,还包括兴利嘉地产有限公司(注册于1980年)、方强有限公司(注册于 1984年)、快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以及经典精华有限公司(注册于2006年),这些均为私人公司。这揭开了何鸿燊如何持有其庞大私人财 富的冰山一角,而申请禁制令这一举动,亦曝光了“二房”与“三房”自2月8日陷入沉默后可能继续采取的财产转移举动。
而关于“违约”的指控,则曝光了1月27日何鸿燊撤诉的背后原因。根据有关法庭文件,“二房”与“三房”在当日对何鸿燊“口头承诺”将把澳娱的股权交还赌王手中。
不 过根据何超琼在1月30日向本报提供的声明,她否认1月27日在澳门举行的聚会为家族会议。她表示“这只是一个由第三者相约供有关人士讨论 Lanceford事件的机会,在场人士只就Lanceford事件各自发表意见与提出询问,不属于任何谈判,遑论达成任何更新协议,更绝对不能构成本人 已原则上同意将Lanceford的股权均分。”何超琼的理由是,当时“三太”陈婉珍没有获邀参加会议,亦应得到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
至于 对何鸿燊在澳娱的直接持股进行“还原”,则牵涉到Lanceford在1月24日公布的股权转移安排。当时在将Lanceford(彼时持有26.8%的 澳娱股权)的100%股权转移到Action Winner、Ranillo Investment前,先对何鸿燊以个人名义持有的4.84%澳娱股权进行吸纳,令Lanceford对澳娱的持股达到31.6%。
磋商失败
“很 遗憾何(鸿燊)博士被迫采取第二次法律行动,他曾衷心希望避免这一举措,但考虑到何超凤与何超琼对于以归还何博士的股份来解决问题的不情愿,他没有其它选 择。”Oldham说,“毫无疑问我们会看到阻挠或干预有关预订法律程序的尝试,这可能表现为更多的承诺和异想天开(希望能得到宽免),但除非他的股权能 得到归还,否则有关行动将会继续。”
他亦表示,不排除未来会对更多“二房”、“三房”的成员提出个人诉讼,这要视乎有关成员是否愿意在未来合作。被问及这次诉讼会否一如1月27日再次被撤销时,Oldham表示在吸取了上次仅仅听到了承诺就撤销不同,何鸿燊这次将坚持至真正收回股权方会考虑撤销。
在这一最新变局下,博弈的天平似乎再次向在2010年11月已经获得超过7%澳博股权的“四太”梁安琪倾斜。
根 据Inside Asian Gaming在16日提供的分析,在澳博进行IPO之前,“有半个公司向(公司执行总裁)苏树辉报告,而另外的一半则向苏树辉报告”。在澳博进行IPO时 公开发售的25%流通股中,又绝大部分被与苏树辉、梁安琪关系良好的VIP博彩中介人所认购,这一点,此前苏树辉承认,大量VIP中介人手握澳博的股份, 令澳博每日成交量低迷。
苏树辉与“二太”之女何超琼不睦在港澳并非秘密,一般认为他会倾向“四太”梁安琪。
这一力量天平暗含的意味是,即使香港 高院最终裁定Action Winner、Ranillo Investment可以享有澳娱的投票权,“二房”与“三房”亦难以真正掌控澳博,因为在梁安琪与苏树辉加起来合共一成的澳博股权之外,持股可能高达 20%甚至更多的VIP中介人(这些分散的中介人持股均没有达到5%这一上限,因此毋须对港交所作出股权持有的申报),亦很大可能会倒向“四房”。在这一 最坏的博弈结局下,澳博作为上市公司的规则约束,亦难以避免最终的彻底分裂。
[代網友dummy轉貼] 要求禁制TIDES HOLDINGS II LTD. 進一步延長對泰昇集團(0687)的收購要約說明
在星期五當日,被由黑石(Blackstone)控制的TIDES HOLDINGS II LTD. 收購中的泰昇集團(687)股價突然上升,公司由是發出一張公告稱,其已取得84.69%股權,並稱如取得超過90%股權,TIDES HOLDINGS II LTD. 會行使要約把公司全面私有化,並延長收購期限14日。但是由於股價大幅超過要約價,且在之前全購公告中說意頗為含糊,導致部分以為對私有化要約不以為然公司會被私有化。如果在該日購買的不知就裡股東,股權亦會因為被強制收購,這就會使這些小股東遭遇了重大損失,對小股東不公平。今日,有位網友dummy把文件發給筆者,希望作者發出文章,要求禁制TIDES HOLDINGS II LTD。 進一步延長對泰昇集團的收購要約,這份文章內容如下:
「
綜述TIDES HOLDINGS II LTD。 (要約人) 收購泰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7)(集團)的首個無條件要約期於2014年1月17日截止,但要約人在當日收市後宣佈進一步延長收購要約期以進一步收購股份獲得強制性收購權力。然而,集團股份前收市價已經大幅高於要約價近19%,要約人仍然期望以要約價收購股份屬不合理,此舉更有機會令集團股份面臨長期停牌,把小股東處於不利位置,嚴重損害小股東利益。將股份除牌亦會損害股東價值,都屬不可接受。此外要約人對集團的意向表達含糊,亦令股東無所適從及難以作出決定。鑑於有關做法造成不公平及損害,希望監管機構能行使權力或循法律途徑禁制要約進一步延長,以保障股東利益。假如要約人希望繼續收購,應提高要約價,讓小股東可以選擇。
延長要約或令股份長期停牌把小股東處於不利位置
1. 雖然前收市價較要約價大幅溢價近19%,但仍不能排除會再有股東接納要約收購,由於現時公眾持股量只有15.21%,只要再有多於0.21%股份接受收購,集團股份便會因公眾持股量太低,不符合上市規則而面臨長期停牌,一旦發生這個情況,其他小股東將會處於不利位置,可能被迫以低價接受收購。萬一股份停牌,現時市價與要約價之間的溢價便可能化為烏有,面對這種情況,本來打算繼續持有的股東,也要被迫於市場沽出,假如選擇繼續持有,股份停牌後便只能以低於市價接受收購套現,當收購要約結束,停牌的股票便會套現無門,停牌的時間更是無限期,因此要約人延長要約期的做法變相成為對小股東的威脅,令小股東沒有選擇餘地。
要約人對集團的意向表達模糊
自從要約人向集團提出收購開始,要約人一直沒有明確表達對集團上市地位的意向。在綜合文件的第20頁提到
如股份要約的接納程度達到公司法第102(1)條下的指定水平及收購守則規則第2.11條准許強制性收購,及如要約人繼續行使該等強制性收購權利並將貴公司私有化,貴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15(1)條申請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並自股份要約截止之日直至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之日止暫停股份買賣。
顯示即使接納程度達到一定水平,要約人也不一定會進行強制性收購:
但在1月3日,1月13日及1月17日的通告中,有關字眼改為
「此外,如綜合文件所述,如要約人自無利害關係股份持有人取得公司法第102(1)條及收購守則規則第2。11條所指定的90%的接納百分比,要約人擬根據公司法第102(1)條行使強制性收購權力將本公司私有化.....」
顯示如果接納程度達到90%,要約人便打算行使強制性收購權力將集團私有化
可是後面又同時寫到
「倘要約人並不強制性收購餘下股份(不論是因為並無獲得公司法規定的指定百分比或其他原因), 要約人擬繼續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按字面解讀,即使要約人成功收購九成以上無利害關係股份,也可以因為其他原因改變主意不進行私有化,而選擇保留上市地位。
集團是否繼續上市是股東決定接受收購或繼續持有的一項重要因素,但要約人對集團意向表達含糊,令股東無所適從及難以作出決定。
將股份除牌損害股東價值近年中國及某些地區股市集資困難,香港股市則具有高集資能力,因此很多企業來港借殼上市,按照近期多宗收購主板上市公司的個案,收購代價普遍較資產淨值溢價四至五億港元,上市地位成為了股份價值的一部分。假如要約人決定提高要約價,亦應同時考慮這個標準。如今要約人聲稱考慮將集團股份從聯交所除牌,做法等同把這部分的價值消滅,不符合現時的市場環境,亦損害了股東的利益。假如要約人對集團的資產有興趣,大可以直接收購相關資產,將所得用作派息套回成本或再投資,並可以把餘下部分保留或出售,充份實現其價值,才是合符股東利益的做法。事實上,集團現股價大幅高於要約價,或正正反映市場預期及憧憬集團將繼續上市。相反,資產規模數以千億計的要約人在過去數月經歷大量繁複手續收購一間小型上市公司,並花費大量法律及顧問相關費用,然後卻聲稱考慮將股份除牌,實在是莫名其妙。
對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的意見雖然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指收購價公平合理,並建議股東接納。但報告發出時股價比要約價低,現時則要約價低於股價,情況已經有所改變。此外,報告將集團跟幾間上市建築公司作估值比較,但近年集團業務已轉向側重於物業發展,相關資產及盈利比例均遠高於其他業務,縱使在營業額方面仍低於建築相關業務,但就股份價值而言,盈利一般比營業額重要得多而要約人亦是一間房地產信託企業,所以將集團跟其他上市房地產企業作比較或會更恰當。報告同時指出集團過往股價未曾高於每股資產淨值,因此在要約價低於每股資產淨值的情況下仍建議股東接受收購。但要約人是一家優質大企業,資產規模以至業績表現在全球同業中均屬首屈一指,一旦要約人完成執掌集團又繼續上市,集團股份有望享有管理層溢價,事實上,集團上周五的股價已經高於要約價及每股資產淨值,反映投資者的認同,股票價值應由市場決定。
總結不論往後發展如何,要約人此舉均會嚴重損害股東利益。因此希望監管機構能行使權力或循法律途徑,禁制收購要約進一步延長。
1.要約價大幅低於前收市價,延長要約期對私有化沒有多大意義,反而可能令股份長期停牌,把小股東處於不利位置。
2.假如要約期在2014年1月17日結束,公眾持股量仍符合豁免後的要求,股份仍然可以繼續買賣,對股東有利。
3.在上周五無條件要約期結束時仍持有股份的股東,已經準備放棄接納要約,因此結束要約對他們沒有影響。
假如要約人希望繼續收購,便應提高要約價,讓小股東可以選擇。
本申訴理據充份,且符合各股東以致香港市場發展的利益,希望監管機構能認真處理。假如投資者利益受損,長遠會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和聲譽。作為上市公司股東,亦應該上下齊心共同創造價值。」
希望大家看完後,把此文儘快廣傳,以免其他小股東受到意外的損失,並要求禁制TIDES HOLDINGS II LTD能夠對股東有更好的處理辦法。
禁制燒香案
1 :
GS(14)@2011-05-24 22:21:59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280289
【本報訊】美孚荔灣花園女住客申請禁制鄰居燒香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遭拍下向原告單位講粗口及掃塵醜態的鄰居女戶主昨供稱,她看見片段已感到內疚,當時只是發洩一下,無意罵任何人,更多番激動哭泣。她強調自己拜神 40年,門外的天神及地主是保佑家人平安,希望法官不要禁制她在門口拜神。
2 :
xxxlionxxx(10419)@2011-05-31 12:42:12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 ... 740&art_id=15299381
禁制燒香 官提質疑
3 :
fineram(806)@2011-05-31 18:23:47本身住果度都有家人成日燒香, 雖然係另一邊走廊 (密封的), 但開左門d 味都好應. (好嗅).
呢個阿婆衰在被人映到佢刻意撥d 香向個鄰居門口, 唔抵幫.
4 :
GS(14)@2011-05-31 22:03:26個婆婆真是燒香是有你的理由,但是個鄰居真是唔抵頸先告佢
5 :
龍生(798)@2011-06-01 02:29:44個婆婆應該係果的極品...
又撥佢灰, 見到人又鬧
真係唔告唔知驚
我唔讚成俾佢繼續燒香....
6 :
xxxlionxxx(10419)@2011-06-01 13:54:02咁應該告個阿婆滋擾,而唔係禁制佢燒香....
7 :
GS(14)@2011-06-01 21:31:506樓提及
咁應該告個阿婆滋擾,而唔係禁制佢燒香....
燒香應該尊重,問題是這個阿婆燒香的態度
8 :
龍生(798)@2011-06-01 23:05:44無錯...人地開頭應該都有同過佢講叫佢唔好燒
睇佢之反應, 都可想而知佢係咩人...
打官司好玩咩
真係無可奈可加衰到仆街先會咁做
佢上到庭又扮可憐...真唔抵幫
9 :
GS(14)@2011-06-02 08:01:58阿婆唔識死,係要嚇下先醒
10 :
GS(14)@2011-06-04 12:14:04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312584
夫婦花掉 20萬積蓄打官司
女被告感寃屈想過自殺
2011年06月04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312582
燒香擾鄰遭頒禁制令
賠款 7.5萬 官稱維持傳統 案不列先例
2011年06月04日
11 :
GS(14)@2011-06-04 12:48:32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312585
特稿
環保香少煙少味但易熄
2011年06月04日
12 :
GS(14)@2011-06-04 12:48:42話你知
上香作用如㩒鐘 一支已夠
2011年06月04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312586
13 :
龍生(798)@2011-06-05 00:22:57自作自受!
如果佢無指罵人地同掃灰向人地屋企, 都無咁惹人反感
而家衰左仲要死唔認錯, 真係無藥可救
14 :
GS(14)@2011-06-05 11:41:1113樓提及
自作自受!
如果佢無指罵人地同掃灰向人地屋企, 都無咁惹人反感
而家衰左仲要死唔認錯, 真係無藥可救
扮可憐都洗唔到底,現在罰少少錢,唔使入冊,都算好啦
如果態度一早好D就無事啦,明知門口細就唔好玩野啦阿婆,恃老賣老...
15 :
龍生(798)@2011-06-05 12:55:17仲要話自己無錯, 人地叫佢唔好燒咁多
佢仲燒多的俾你睇, 邊個玩野在先, 大家心照
對家又無燒香, 玩佢唔到架喎
獲臨時禁制令收馬屎埔地 恒基今或清場 村民紮營迎戰
1 :
GS(14)@2016-05-24 10:15:23■馬屎埔村昨晚有反對收地者紮營過夜,準備今日與恒地抗爭。黎樹雄攝
【本報訊】恒基早前派保安員強行收回粉嶺馬屎埔村一幅農地,遭村民區晞旻以及抗爭者反抗。恒基昨日正式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同日獲高院批發,禁止任何人進入、佔領及阻礙恒基使用有關地段。恒基一方估計最早於今日採取行動清場,執行臨時禁制令。有村民代表直斥「好憤怒」,有30多位支持者昨到場聲援守候,與恒基保安人員對峙,晚上紮營留守。記者:紀靜雯 蘇曉欣
恒基地產執行董事黃浩明昨早宣佈,將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強調恒基多次希望可與對方商討收回該幅5,500方呎土地,更曾提出以另一地盤交換及特惠賠償都被拒,在無其他辦法下,決定入稟申請禁制令,呼籲仍在農地的人士和平離開。對於會否在收地後即進行換地一事,黃並無直接回應。
■恒地代表律師昨到馬屎埔村四處張貼臨時禁制令。
恒基:說逼遷是非法佔用藉口
恒基子公司祺星有限公司昨傍晚在高院要求緊急開庭,單方面申請臨時禁制令,控告所有佔用粉嶺馬屎埔村農地人士,禁止他們繼續非法佔用該地。法官吳嘉輝最終接納恒基申請,批出臨時禁制令,下令任何人不可進入及佔用農地,亦不可堵塞農地對出的馬適道,以及阻撓恒基使用農地。代表恒基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指,恒基早於2007年終止與村民區流根的農地租約,一直欲收地,但不得要領;去年向法院申請收地,並取得單方面的勝訴,區當時沒提上訴,及後恒基曾試圖帶同執達吏收地卻不成功。莫引述區的女兒區晞旻在facebook自稱被逼遷,莫指此說法不實,指現時是恒基終止租約,形容逼遷一說只是非法佔用土地的藉口。曾代表的士團體申請佔旺禁制令的莫又指,相信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後,收地時亦會有市民阻撓,屆時或須法庭頒令批准警方介入協助,情況與佔領運動清場相似。莫及後澄清,尋求警方協助並非現階段的申請。他又指區晞旻上周四曾拆鐵絲網進入農地,企圖拆毀恒基安裝的閉路電視,又有人強拆圍板,認為恒基現正面對目無法紀的情況。代表恒基的事務律師陸鶴興庭外呼籲非法佔用土地者盡快離開,稱恒基可能隨時有行動,但強調警方協助是下一步,暫時未有此打算。對於恒基申請禁制令以驅趕村民,馬屎埔村村民區晞旻直斥「好憤怒」,重申兩個多月來城市的朋友齊來守護農地,此事已不是私人糾紛,不只是區家及恒基的事,而是為對抗官商勾結、地產霸權的事。她批評恒基此舉是為配合特首梁振英新界東北發展大計。昨午逾30多名反對收地支持者到場聲援守候,恒基亦派20多名保安人員在地盤外留守,監視示威者按兵不動,並且在附近架設多部閉路電視,全方位監察土地情況,警方則派員扮途人近距離及到附近天橋監視。附近綠悠居有警車及人員戒備,雙方並無起衝突,情況大致平靜。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24/19624878
韓國加入禁制行列 日逆潮流發11 ICO牌
1 :
GS(14)@2017-10-01 20:12:42【明報專訊】繼中國、美國和新加坡收緊首次代幣發行(ICO)規管後,韓國也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審查力度,並已禁止了ICO,加入打擊虛擬貨幣融資的行列。不過日本似乎與近期的收緊監管趨勢背道而馳,昨向比特幣交易所巨頭BitFlyer等11家虛擬貨幣交易所發牌,進一步鞏固了虛擬貨幣在日本的地位。根據CoinDesk數據,比特幣價格昨由4000美元左右的低位,反彈至4200美元水平。
比特幣反彈至4200美元
ICO是指企業或非企業組織,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代幣,向投資者募集虛擬貨幣的融資活動。今年以來,ICO受到全球監管機構的密切注視,恐其存在網絡安全及欺詐風險。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指出,涉及加密貨幣的刑事案件數量增加,恐ICO會導致欺詐交易,也擔心這個市場過熱,正跟隨中國、美國和新加坡收緊ICO監管規定,並同意其他國家對與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的風險的看法。
該監管機構稱,除已禁止ICO外,還將禁止代幣保證金交易(coin margin transactions),即借錢購買虛擬貨幣,此類非法行為將受嚴厲懲處。根據CryptoCompare的數據,韓圜是繼日圓和美元之後,第三大比特幣交易貨幣。一年前,其排名僅第六。
韓圜為比特幣第三大交易貨幣
美國證交會(SEC)本周表示,已建立網上部門,處理違反ICO市場規則等互聯網相關的不當行為。中國監管部門本月初亦發布公告,禁止從事ICO融資活動。內地多家比特幣交易平台亦於9月底關停。香港和新加坡的金融監管機構近幾個月表示,會對ICO施以監管,就像任何其他融資活動一樣,以防詐騙、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等風險。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本月警告投資者,ICO是「非常高風險的投機」,易受詐騙。台灣政界也開始關注ICO的規管。台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被問及會否對ICO採取監管時表示,若涉嫌不法吸金,仍會依違反銀行法的罪行來處理。
不過日本政府繼續推廣比特幣交易。日本金融廳昨向BitFlyer等11家虛擬貨幣交易所頒發首批營運許可,允許它們在日本合法經營。
日本成比特幣最大交易市場
日本金融廳稱,這11家交易所當中,9家是現有交易所、兩家是新交易所,另有17家營運商正接受審核。日本已成為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約50%的比特幣交易通過日圓進行。
(綜合報道)
[國際金融]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453&issue=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