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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澳大利亞也遭遇海權之爭 翻臉稱海牙仲裁結果無效

據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Sydney Morning Heringd)29日報道,圍繞油氣資源豐富的帝汶海(Timor Sea)的爭議,澳大利亞和東帝汶在設址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院陳述己見,相關聽證29日啟動。

據觀察者網消息,29日,兩國官員在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獨立委員會開始作陳述,該委員會由5名專家組成。

東帝汶代表埃斯波斯托對法庭說,“保衛我們周邊海域主權,以及其中所蘊含、掌握我們轉型發展前景的資源,是國家優先事項。”

東帝汶前總理古斯芒

東帝汶前總理古斯芒在聽證會上表示,東帝汶不是想要尋求支持或者得到特殊對待,只是想要在國際法下爭取自己的權益。“許多人為了主權的聲索而奮鬥一生”他說。

古斯芒還提到,當他得知澳大利亞甚至還對東帝汶這個小國的內閣辦公室進行竊聽,深感震驚。2006年,兩國達成均分帝汶海巨日升油氣田收益協議。協商過程中,澳方曾對東帝汶內閣辦公室實施監聽。事情曝光後,導致兩國關系惡化。澳大利亞還曾阻止一個名叫 “Witness K” 的間諜出庭。

此案涉及價值400億美元的年度油氣收益,澳大利亞方面希望分享海洋資源

不過,在海牙國際常設仲裁庭上,澳大利亞官員否認“竊聽”這一說法,並稱東帝汶應該尊重當今的條約,分享海底資源。

澳大利亞方面稱和東帝汶現有條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符合國際法,因此澳方認為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法律權力。

對此,東帝汶官方表示,他們對於澳大利亞的立場“感到遺憾”,並在開場公開會議時,敦促5名法官審理本案並進行最終裁決。

不過,據新華社30日報道,澳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和總檢察長喬治·布蘭迪斯當天發表聯合聲明稱,東帝汶針對其與澳大利亞海上劃界糾紛而提議成立的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司法權力,該委員會的最終報告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聲明說,澳大利亞將派代表團參加東帝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提議成立的調解委員會在荷蘭海牙舉行的第一次會議。

澳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

值得一提的是,這份被澳方宣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報告,正是幾十天前作出所謂南海仲裁的海牙國際常設仲裁庭出具的。

在中國堅持不接受、不承認“南海仲裁”結果的同時,美國、日本和澳大利亞則發表了敦促中國遵守仲裁結果的聯合聲明。

澳大利亞外長朱莉·畢曉普曾在7月13日表示,中國需要尊重海牙仲裁法庭關於南海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終裁決”,她聲稱如果中國無視對南海爭端的國際仲裁,其國際聲譽和成為領導大國的雄心將受到損害。

東帝汶與澳大利亞的海權之爭

澳大利亞與東帝汶之間的海洋劃界問題早已有之。據新華社介紹,1972年,澳大利亞與印尼劃定了兩國位於帝汶海的海洋邊界,當時東帝汶還是葡萄牙殖民地, 在葡萄牙反對下,澳印尼海洋邊界在東帝汶段未能劃定。東帝汶被並入印尼後,印尼先後於1989年和1997年與澳大利亞就此簽署相關劃界條約,但東帝汶於 2002年獨立後明確不承認澳印尼之間的雙邊協議。

澳大利亞在東帝汶獨立前夕根據《公約》第298條發表了排除性聲明,宣布不接受《公約》規定的海洋劃界爭端解決程序,而後與東帝汶在東帝汶獨立當日簽署 2002年《帝汶海條約》,建立面積巨大的石油共同開發區。2006年1月,兩國簽訂《帝汶海特定海上安排條約》。東帝汶認為,根據《公約》,帝汶海油氣 區中絕大部分區域位於東帝汶海洋權益區內,因此要求與澳大利亞通過談判或司法方式解決兩國海洋邊界問題,但澳既不談判,更不允許提交司法解決。

東帝汶民眾在澳大利亞使館前抗議

德國之聲報道稱,今年4月,東帝汶請求聯合國經由約束性調解程序解決東帝汶與澳大利亞的相關爭議,這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內解決爭端的首次嘗試。

澳大利亞曾一再表示拒絕商定永久性劃界。東帝汶方面表示,主權爭議使東帝汶年複一年損失巨額離岸油氣收入。

自2002年從印度尼西亞獨立以來,東帝汶堅持要求在“資源分享臨時協定”之外,還應與澳大利亞簽署海洋協議。東帝汶稱,在帝汶海上的劃界應以兩國之間的中心軸線為基礎。如此劃界,大片油氣田將歸屬東帝汶。

東帝汶此舉迫使澳大利亞進入正式司法程序。但是,由於澳大利亞在東帝汶實現獨立的2002年退出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海牙國際法院的仲裁對澳大利亞亦不具約束力。

在所謂的南海仲裁案後,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庭的身家背景引發各方興趣。國際法院和聯合國曾接連發聲明稱,和常設仲裁庭沒有任何關系,也從未參與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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