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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政府出錢照看留守兒童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3073.html

近日,山東省政府出臺文件,要求到2017年,要建成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平臺。

山東省要求,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鄉鎮(街道)設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業幹事,在村(社區)設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聯絡員。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黨員幹部、教師等“一對一”的關愛幫扶制度,形成以農村留守兒童為中心、監護人為主體、幫扶人為補充的全方位關愛服務格局。

不得讓不滿16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文件要求,父母外出務工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父母雙方外出務工不能履行監護職責交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監護的,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對其監護能力進行評估,不具備監護能力的,及時督促家長更換監護人。

對委托非直系親屬、朋友承擔監護責任的,須經村(居)民委員會同意,在監督人監督下,由監護人和受委托監護人簽訂委托監護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監督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備案。

對自身無法確定委托監護人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有意願、有能力的近鄰或熱心群眾擔任監護人,依法完善相關手續並明確監護報酬。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無力支付監護報酬的,縣級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給予適當補助。

山東省要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縣級政府承擔主體責任,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承擔具體責任。其中要求,要發揮村(社區)基礎設施作用,為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聯系溝通提供便利。

力爭實現有需求的農村留守兒童全部住校。山東將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教育資助制度,免除困難農村留守兒童學雜費用。加大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力爭實現有需求的農村留守兒童全部住校。實施“鄉鎮幼兒園建設項目”,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每個社區建設1所達到省定辦園標準的幼兒園,依托農村定點小學和教學點附設幼兒園,或按照“大村獨辦、小村聯辦、服務半徑1.5公里”的原則建設村辦幼兒園,實現公共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滿足適齡兒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山東還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大誌願者招募和培訓,建立誌願者服務隊伍,倡導誌願者與農村留守兒童結對愛心幫扶。探索“類家庭”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模式。同時,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通過法律援助、親情陪伴、心理疏導、困難幫扶、日間照料、課業輔導等多種形式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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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看家屬限制了大量農村勞動力外出

近日,國家統計局發布《2017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其中的數據進一步證明,2010年以來,農民工老齡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農民工趨向老齡化

農民工老齡化的趨勢具體表現在:

第一,平均年齡上升。2010年,農民工平均年齡是35.5歲;2014~2017年,農民工平均年齡分別上升到38.3歲、38.6歲、39歲與39.7歲。

第二,每年新增農民工中,50歲以上農民工的數量所占比例越來越大。2014年,當年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即通常所說的高齡農民工)的增加量(597萬)第一次超過了全部農民工的增加量(501萬)。到2017年,中國農民工數量比2016年增加了481萬人,同年,高齡農民工比上年增加了711萬人。

農民工從事的主要是體力勞動,因而與高齡農民工相比,青年農民工在體力、反應靈敏度、動作準確度等方面具有優勢。正因如此,用工單位總是盡可能使用青年農民工。

近幾年之所以會新增這麽多高齡農民工,是因為用工單位已招不到青年農民工。就拿2017年來說,這一年,全國16~30歲的農民工減少414萬人,31~50歲的農民工僅增加184萬人,這意味著50歲以下農民工的數量是減少的。只是因為51~60歲的農民工增加了489萬人,60歲以上的農民工增加了222萬人,2017年全國農民工才增加了481萬人。

60歲以上農民工年老體衰,屬於農民工中的弱勢群體。如今,連他們都能找到工作,而且2017年其新增數量居然占到當年新增高齡農民工的近1/3。

這些數字給人的印象,似乎是鄉村“勞動力蓄水池”已接近枯竭。

鄉村並非沒有勞動力

鄉村真的沒有更多可成為農民工的勞動力了嗎?讓我們來算一下。

2017年年末,中國鄉村就業人員數量為35178萬;從中直接減去28652萬農民工,剩下鄉村勞動力只有6526萬,似乎確實所剩不多。

但上述估算有一個致命錯誤在於,估算中的農民工是按戶籍口徑統計的,而鄉村從業人員是按照常住口徑統計的。根據2006年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數據,鄉村戶籍從業人員數量為55511萬,常住從業人員為47852萬,前者比後者要多7659萬。2006年,中國外出農民工數量是13181萬,2017年的外出農民工數量是17185萬。按比例推算,非農民工的鄉村勞動力數量,應該在前面提到的6500萬的基礎上,再增加1個億。

如此算來,鄉村還有超過1.6億的勞動力。扣除其中一部分因種種原因只能從事農業的勞動力(例如,通過生產特色農產品獲得了滿意收入),能夠成為農民工的鄉村勞動力至少在5000萬以上。

照看家屬耗費了大量勞動力

從家庭的角度來看,勞動力需要同時承擔兩種職能:一是通過工作獲得收入來養家;二是照看生活上無法自理或無法完全自理的家屬(如孩子、老人、病人、孕婦等)。

農民工包括本地農民工與外出農民工。本地農民工就在本鄉鎮工作,邊工作邊照看家屬沒有問題。外出農民工中,有一部分是全家進城的,還有一部分名義上在外縣甚至外省工作,實際上離家不遠、天天可以回家,他們同樣能夠一邊打工,一邊照看家屬。但絕大多數外出農民工“工作在城鎮、家屬留鄉村”,無法在掙錢養家的同時照看家屬。

外出農民工走了,他們留在鄉村的家屬誰來照看?現實中,絕大多數家屬是由其他鄉村勞動力——往往是外出農民工的配偶、父母或親戚來照看的。以兒童為例,根據全國婦聯2013年發布的報告,全國鄉村留守兒童數量為6102.55萬。其中,父母僅一方外出的占53.26%;父母都外出、與祖父母一起居住的占32.67%;父母都外出、與其他人一起居住的占10.7%;父母都外出、自己單獨居住的僅占所有留守兒童的3.37%,即205.66萬。不論該報告對留守兒童的定義是否恰當,有四五千萬鄉村勞動力在照顧這些兒童,應該是事實。

如何滿足外出農民工照看家屬的需要

本世紀初之前,由於鄉村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城鎮用工極為挑剔。鄉村四五十歲的勞動力就是進城,也沒有多少人能找到工作。此時,把孩子留給“反正閑著也是閑著”的爺爺奶奶帶,爸爸媽媽進城打工,既是農民工家庭也是用工方的最佳選擇。

但隨著城鄉對農民工需求的擴大,爺爺奶奶們的就業已經容易多了。全部外出農民工中,40歲以上的人所占比例,2001年只有12.7%,到2004年上升到15.5%,2011年達18.2%,2014年達25.1%,2017年更達27.7%。城鎮用工方希望更多的鄉村勞動力能進城打工。與此同時,隨著農民工平均收入的增加和農民工對子女教育的日益重視,一部分農民工父母寧可放棄外出打工的較高收入,也要回家照看子女。面對以上變化,以往外出農民工掙錢養家與照看家屬相分離的舊格局,正遭遇越來越大的挑戰。

那麽應該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呢?

如前所述,外出農民工中,有一部分人是舉家外出的,他們可以做到打工與照看家屬兩不誤。但中國城鄉生活開支差距巨大,僅日常消費支出,城鎮就是鄉村的3倍。因而全家進城只能是一部分收入較高農民工的選擇。據《經濟參考報》援引國家統計局數據,2016年“農民工最高20%收入組的月均工資已經達到8823元”,相當於當年全國農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的2.69倍。而舉家外出農民工在全部外出農民工中的比例,多年來也維持在略高於20%的水平上。這兩個比例大體相當,絕非全屬巧合。

以上分析表明,如果不解決外出農民工要掙錢就無法照看家屬的矛盾,相當一部分鄉村勞動力就只能為了照看家屬而滯留在鄉村,同時城鎮卻面臨用工荒;而要解決這一矛盾,就必須大幅提高外出農民工的工資,使他們能夠負擔全家進城團聚而增加的生活開支,從而把滯留鄉村照看家屬的鄉村勞動力資源釋放出來。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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