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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業權強收香港土地搶奪戰市建局絕招撼大陸佬

2017-06-15  NM

香港的搶地戰,無日無之,最出其不意的一場,在市區長沙灣的一排唐樓。這場戰役的矚目處不在價值,在於出招之絕。市建局公布收樓之前三個月,有神秘財團「洞悉」天機,竟密密掃貨。由於所收單位正在地盤中央,雙方展開一場角力戰,財團獲中國銀行借出六億元,軟硬兼施,既指市建局爭食,又放聲氣願合作重建。處於被動的市建局反手出招:申請《土地收回條例》強收單位。市建局在該項目,部分號數其實只收得兩成業權。市建局亮出尚方寶劍有勝無敗,但有業界人士揣測,政府會否因缺地而頻頻「出劍」,令業主毫無保障?

這一排唐樓位於長沙灣東京街和福榮街交界,涉及十三個街號,位置優越,鄰近港鐵站。而且正好是街角的大單邊位,呈「L」形,是每個發展商心目中的肥豬肉,估計重建後有十萬呎樓面,最少可套現十五億元。記者在現場視察,這排唐樓雖然外觀殘舊,部分磚牆外露,但內裡樓梯等保養良好,除部分單位被間成劏房,仍有少量住客留守居住。其中今年八十三歲的余伯,仍住在福榮街240A號,見證着這場土地搶奪戰。他說先由一個神秘財團插旗開始:「佢哋上來敲門,話出每呎七千多元收購我個單位,咁我咪同佢簽出售同意書。過咗無耐,市建局先來,話出每呎九千幾蚊。」余伯其實未能將單位售予任何一方,事關單位原是由他姑姐持有,於八十年代他向姑姐購買,辛苦供了十多年,臨近供斷時,已移民加拿大的姑姐不幸離世。當時單位沒有轉名,余伯雖然已經在單位住了幾十年,但業主身份暫仍未被確認。

攻防戰揭幕

《壹週刊》記者翻查買賣記錄,發現較市建局捷足先登,主要是三個姓譚的兄弟姊妹,另有一人姓趙。根據往績,他們的「腳毛」曾出現在已拆卸重建的九龍灣啟德大廈,以及茶果嶺村等,反映早有前科。一二年底至一三年二月,他們在該排長沙灣唐樓,合共購買了十四個單位。其中在福榮街240號、240A號,兩個號數,更佔了四成業權。由於這兩個街號正位於「L」形的中央。巧妙地取得這個項目的心臟位置。一三年三月,市建局宣布重建該位置的計劃。有前市建局高層指,在該局宣布重建前幾個月竟有人大手掃貨,相當巧合,「我懷疑早已經洩漏了風聲,但內鬼唔易捉。」無論如何,市建局給予公眾兩個月時間提出反對計劃,譚姓業主指責市建局與私人發展商爭飯食,更與市建局討價還價,指他們會嘗試收夠八成單位再強拍,希望將這塊肥豬肉搶回手中。

第二輪搵靠山

同年八月,他們搵來了大靠山,增強實力與市建局對撼。譚姓業主與一間註冊地址在中國廣州的公司,簽訂了重建該項目的合作備忘錄。持有這家廣州公司的股東叫達洋控股,一四年二月,中國銀行證明該公司有達6.1億元的信貸。這家達洋的股東王德雄和王德財,是紮根內地地產商王新興的家族成員。另外,王德雄是內地聯華超市(980)非執董。聯華超市近月更獲阿里巴巴收購一成八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據知,兩人小時候隨家人居於長沙灣元州街唐樓,並自設幾百呎山寨毛衫廠王新興,八十年代漸見規模,便回家鄉潮陽設廠,發展至全國有逾十間廠房,集團二千年開始轉型搞地產,於深圳、上海、北京都有地產項目,在廣州建有萬菱廣場,亦是一統九龍灣啟德大廈業權的發展商。據熟悉王家的商界人士說,家族大哥王德渭活躍潮州商界,負責對外聯繫及管數;集團行政總裁由只有小學學歷的二弟王德雄擔任,兼任上市聯華超市非執行董事,女兒王惠貞近年由商界轉戰政界,廣建政商人脈,曾與李嘉誠好友周凱旋同任廣西政協常委。

亮出尚方寶劍

雖然財團實力雄厚,但市建局亦不妥協,反駁財團沒有確實時間表,而且市建局重建開價更高,又有更好安置,更合乎「公眾利益」。這兩年間,市建局出價每呎九千四百元收購,共收得六成半業權,但部分街號、尤其地盤的心臟地帶,只收得兩成業權,財團死不放手。記者輾轉聯絡到這財團的代理人陳先生,並相約他到一個單位見面。他說財團對市建局的賠償,根本看不上眼,「賣咗俾市建局,都唔夠佢哋買番個單位,賣嚟做咩?依家做劏房收租,都收十幾萬一個月!如果佢哋收晒其他,淨番我哋阻住地球轉,我哋咪再傾囉!但依家唔係咁。」本來市建局無佢符,最大機會是「肉隨砧板上」或被迫合作,但今年二月,市建局拍板使出「尚方寶劍」,扭轉了形勢。這把寶劍,正是《土地收回條例》。過往政府部門引用這條例,都是用於起公路、基建,又或已收到八成以上業權的舊樓。今次市建局在只收得整體項目六成多業權,以及部分街號得兩成業權下,已引用收回條例,屬香港第一次,而市建局申請後,會交行政會議決定。

強搶民產

財團代理人陳先生向記者激動指,無料到市建局有此一着:「尤其個地盤有啲單幢號數,佢哋只收到兩成業權!真係離晒譜,同強搶民產有咩分別?」他們只能待行政會議的決定再作打算,「梁振英就格硬嚟,林鄭可能唔同。」《壹週刊》記者曾多次到譚姓業主所報地址拍門,希望找他們回應,均無人應門,按公司地址亦找不到他們。而王新興集團王氏家族,則指一向低調,婉拒回應。市建局已經企硬,市建局的非執行董事潘永祥指,市建局不會因此罷手,「咁係唔係項目中間被人落咗重釘,我哋就要左右起兩幢牙籤樓,中間永遠重建唔到?如果有人落咗釘唔重建,我相信唔係業主或者公眾意願,全港亦都唔使做重建啦。」

市建局賺得到

過往極少私人發展商與市建局硬碰,市建局非執董周光暉說,反而不少想在香港立足的內地發展商,都會投標市建局提出的重建項目,只是暫時猛虎不及地頭蟲,「香港發展商熟香港,譬如你話新世界、恒基、信和,做咗幾十年。」市建局招標很公平,會評核所有投標發展商的技術要求,「依家要求smart building,垃圾點處理,點樣節能。另外我哋要求單位面積不少於二百六十呎,有幾多停車位、商場,發展商喺五年、十年內都唔可以賣。」另外是財務安排,發展商估計成本,賺到多少,及分給市建局比例。即是價高者得,難怪市建局的重建項目,售價不會比市價低,亦有大量盈餘。市建局標榜自己重視與平衡社區發展,因此項項工程都會蝕錢,但綜觀過去五年,除了一四年錄得大虧損,盈利都以十億計。翻查年報,其收購不時遇到「釘王」,單是收購裕民坊四個鋪位,已經用了二點八億元,來年市建局與其他發展商合作的項目將會相繼落成,收成期將至,市建局的盈利還會繼續升。周光暉替市建局解畫,「市建局成日俾人鬧官商勾結賺好多錢,其實我哋無預計賺咁多,只不過樓價一直升。即使賺得多,錢都係公眾的,用嚟再收樓。」隨着樓市繼續升溫,內地財團搶佔舊區重建市場時,與市建局出現紛爭,《土地收回條例》這把尚方寶劍或會愈來愈多用。

撰文:孫樂祈攝影:財經組資料:黃敬蓮、方婉婷插圖:詹震寰[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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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 土地業權的源起

1 : GS(14)@2011-07-18 23:19:44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64984&d=152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438

與富婆合購舞室 舞蹈名師追討業權

1 : GS(14)@2012-07-12 23:00:0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712/News/ec_gmd1.htm
富婆斥講大話 否認簽協議
年約60歲的的原訴人劉永富在入稟狀中指出,黃於1999年購入銅鑼灣波斯富街德輝大廈單位,裝修成舞室並出租予他,未幾黃同意以120萬元把舞室轉讓予劉,而劉只需出資一半,餘額則以租金及學費等扣除,為期10年,當時雙方以聯名形式持有物業。劉又指出,黃曾向他收取14萬元舞室裝修費,其間劉不單教黃跳舞,更陪她出席不同演出場合及跳舞派對。至2010年2月,劉認為雙方的「協議」期滿,要求黃將一半業權交出,惟黃拒絕,甚至將物業改為長命契。
不時同遊異地 否認「超友誼」
黃萍昨直斥劉「講大話」,堅稱從未跟劉簽署任何協議。現時86歲的她憶述,其新加坡籍丈夫、新加坡《南洋商報》前老總施祖賢於90年代過世後不久,經朋友介紹認識劉,劉教她跳拉丁舞逾20年,更不時組隊參賽,但她表示多年來一直有付每兩小時千多元的學費。
黃萍與劉相識多年,甚至與劉聯名持有物業,兩人關係「撲朔迷離」。黃昨強調與劉只是師徒關係,但透露兩人不時同遊異地,如拉斯維加斯、上海等,兩人雖曾在旅行期間同房而睡,但黃指兩人從沒「超友誼關係」。
黃又承認,當初買下涉案單位,一心是給劉用作舞室。當時兩人曾口頭協議,劉教授學生所得的學費,兩人會作分帳,惟她稱多年來「一毫子都無拎過」。數年後,劉曾提議把單位「加埋佢名」,她直言兩人「投契、無乜所謂,我唔係好緊張錢」,故終由兩人共同持有舞室的業權。
自言對金錢不甚緊張的黃萍,在大坑尚巒亦擁有一個逾千呎單位,現正放租。對於是次案件,她表示已交由女兒全權處理,自己對案件沒甚概念,「拎番一半(業權)都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0204

家人夾錢有居屋業權 或破壞補地價轉售制 令房委會收入減

1 : GS(14)@2012-11-15 00:52:2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14/18066517
購買居屋時,業主要列明住戶的身份,以確保單位是由居屋申請人及家人居住。終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指,房委會明白實況,有部份居屋申請人資金不足,會找家人夾錢買居屋,有關做法沒有違法。
《房屋條例》第17B條訂明,居屋申請人在禁售期內轉讓單位,轉讓均屬無效和違法,有關法例就是防止有人在短時間內炒賣單位圖利。但家人之間因夾錢而享業權,則不屬違法。
非常任法官賀輔明指,有份出錢協助家人買居屋,在5年禁售期後,即使他們不是登記業主,也有權取回應得業權,否則對他們非常不公平。
朋友夾錢則屬違法
至於會否有人濫用制度,透過合資格的人士買居屋作投資賺錢,賀輔明指禁售期長達5年,有投資智慧的香港人,是不會讓資金被居屋扣起這麼長時間,加上樓價可升可跌,相信只有家人才甘願提供資金作居屋投資。至於朋友間夾錢買居屋則屬違法,業權不獲承認,業主待禁售期完結後固然可轉讓給有份夾錢的人士,但需自行處理業權及出售後所得利益。
案件涉及兩個家庭個案,其中一個案,一對老夫婦在2000年以綠表購買粉嶺昌盛苑單位,但單位主要供兒媳居住。兒媳後來離婚,兒子不幸逝世。媳婦指居屋由她付款,興訟要求取回物業,但被上訴庭裁定敗訴,昨獲終院裁定可取回業權。
另一案件的兄弟凌永輝及凌瑞輝夾錢為牛頭角樂雅苑的單位供款,雖然凌永輝並非登記業主,但終院指他仍可向其兄弟取回業權。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質疑,法庭忽略資助房屋政策,「居屋出售改名要補地價,但家你夾咗錢就有業權,譬如話你家承受埋其他業權,咁屬唔屬於改名呢?呢個好大爭拗,房委會都可能少收咗嗰筆補地價。」他認為房委會應盡快修例,要求有份供款的人也列入業主名單。
案件編號:FACV9、11/11
2 : GS(14)@2012-11-15 00:52:3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14/18066519
終審法院就居屋業權的判決影響深遠,房署發言人昨表示,仍在研究判決對房委會執行房屋條例的影響。法律界人士指「掛名」買居屋情況不罕見,質疑房署監管不力。
對於業主有否違反《房屋條例》,房委會稱一向視乎有否足夠證據證明業主在未補地價下,作出按揭、轉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將有關物業讓與他人,已簽署的按揭書,買賣合約或租約均是有力的證據,但其他的證據也作考慮。
律師黃國桐指出,現時已有不少「掛名」夾錢買居屋的個案,「好多人借人哋個名買居屋,大陸人都落嚟買,用人哋個名,佢喺後面供,房委會唔係家先知呀?」他認為終院判決合理,「漏洞唔關法例縱容,係房委會監管不力」。
律師伍家賢表示,一家人合資供樓的情況普遍,即使業主一欄沒有填上名字,只要有份出錢,就應該享有物業權益,「你係提供資金嘅人,實際上應該係物業業主」。今次判決只能作親屬合資的參考案例,不能引伸到非親屬付錢供樓,故他認為不用擔心有人利用漏洞,出資幫朋友甚至陌生人供樓,變相免補地價取得居屋業權或炒賣居屋。
3 : GS(14)@2012-11-15 00:53:10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dba482c3d530-849343



居屋業主與家人合資購買居屋普遍,實質業權如何處理?終審法院裁定,有份出錢的家人均享有實質業權,並指家人合資買居屋,不涉非法「轉予」(alienation),故沒違反《房屋條例》。

法官相信即使將來有人借此濫用居屋制度,立法會也會跟進。

判決揭示居屋單位業權有機會由非合資格者擁有,違反居屋計劃初衷,並可影響全港30多萬資助置業戶,甚至連港人港地政策亦可能受挑戰(見另文——「港人港地臨挑戰 3點須澄清」)。

長策成員 倡修例或覆核

有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認為,房署如認同判決,有需要修改《房屋條例》,倘不服則應作司法覆核。

房署發言人回應,仍在仔細研究判決對執行《房屋條例》的影響。

本案源於兩宗家人合資買居屋的官司,第一宗的原告是媳婦卓樹賢,94年與羅躍偉結婚,至2000年其家姑及家翁葉素雲及羅競輝(即兩名被告),透過綠表中籤購買粉嶺昌盛苑一居屋單位,卓與羅躍偉負責供樓。

卓與羅其後離婚,惟手續完成前羅於前年去世,由卓與前家姑爭奪物業。

勝訴的卓樹賢昨回應:「不講了,你們喜歡怎麼講就怎麼講,我要講的是感謝上帝、感謝神。」

不涉轉予 終院判兩案勝

第二宗是凌姓家庭於83年協議分別入表抽籤,結果凌瑞輝及其妻朱婉倫(均譯音)中籤,購得牛頭角樂雅苑一居屋單位,單位一成首期由母親支付,其兄弟凌永輝及妻林華(均譯音)亦合力供樓,至99年,凌永輝要求以「合資」比例分配業權。

原訟庭先後判處兩案的原告勝訴,但遭上訴庭推翻,上訴庭指家人夾錢供樓協議,等同未經房委會准許下將單位轉予,違反《房屋條例》第17B及27A條,反判原告敗訴,原告向終院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昨頒下判辭,家人夾錢供樓協議與轉予無關,居屋計劃於78年實施,合資格人士需申報同住人身份,以及其同住人的收入及資產,以確保單位是申請人及其家人居住,可見居屋制度已考慮現實中低收入的申請者會與其家人合資,包括首期及供款等,並容許家人之間改變業權,以反映各家人對單位所作的財政貢獻。

官:倘被濫用 立會跟進

終院強調,上述《房屋條例》的原意,是防止業主以折讓價購買居屋後,在禁售期內轉售賺快錢,但家人合資則沒有違反《房屋條例》。

終院又表示,由於居屋制度已經考慮申請人的家人有份出錢,無論資金是饋贈或是借貸,這些資金亦屬信託,出錢的家人均享有實質業權。

此外終院指,居屋有禁售期,故不擔心居屋制度被濫用,即使將來有人利用其他方法濫用此制度,立法會亦會跟進。

常任法官:包致金、陳兆愷,非常任法官:烈顯倫及賀輔明勳爵;案件編號:FACV9、11/1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1951

有望統一和域臺業權

1 : GS(14)@2015-04-15 02:07:24

【下月截標】事隔10年,長和(001)有望統一九龍塘和域臺業權,有業主委託代理將屋苑51伙以招標形式出售,佔逾43%業權,下月13日截標。


■出租單位內櫳殘舊、磁磚破裂,牆身發霉,部份家電亦已過時。王子俊攝


長和05年起透過Glorient Investments Limited收購業權。每個單位收購價由1,600萬至2,300萬元。長和持有項目約一半業權,若果成功收購招標單位,將取得逾80%業權份數。和域臺由4座10層高住宅共117個單位組成,樓齡近60年,曾為滙豐高級職員宿舍,A至C座向南單位望九龍市景。目前市場約5個放租盤,月租3萬元起,建築呎租僅約20元起,較毗鄰畢架山一號等屋苑低50%。租值大幅折讓主因是內櫳殘舊。第一太平戴維斯住宅發展及投資部助理董事黃國華表示,指引價主要參考同區地皮呎價。綜合市場人士估計,是次招標的51個單位合共市值由約20億至約30億元。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50414/1911171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9608

阿信屋購觀塘工廈業權

1 : GS(14)@2016-04-18 12:03:10

【本報訊】揚言今年關30店的759阿信屋,母公司CEC國際(759)繼續高價收購觀塘工廈業權,剛以每呎7,300元購入興運工業大廈的單位,呎價創大廈新高,出手比去年高出近逾18%。現為阿信屋總部的觀塘巧明街110號興運工業大廈,CEC國際於90年代已持有該廈業權,其後不斷併購,近期零售市道前景不明朗,仍出手收購單位,並高價購入。剛收購的單位位於3樓D室,面積1,411方呎,成交價1,030萬元,呎價7,300元,成交呎價為該廈樓上工廈單位歷史新高。該廈近5年合共錄得39宗買賣,近九成交易與阿信屋有關。CEC國際去年購入九個單位,成交價由356萬至585萬元,呎價由6,181至6,787元。CEC國際已持有興運工業大廈逾九成業權。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418/1957579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9422

查差餉單證業權

1 : GS(14)@2016-05-21 13:00:37

【自保方法】樓市騙案重現,買家被騙去數以百萬計定金,大律師陸偉雄指,律師行為最重要把關角色,有責任確保業主及買賣文件為真實,令買賣順利完成。而買家亦有責任確認單位內部情況。陸表示一般人以為物業買賣文件千篇一律,忽略律師查證重要性。律師行應仔細睇契,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及簽名,要核實文件及資料皆正確。除了查核業主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外,亦應要求業主提供差餉、水、電、煤等單據,證明擁有權為同一人。



簽約前有權視察單位


至於查核單位買賣契約,要包括業主購入單位時的契約,證明業主身份及檢查簽名。同時,業主要提供其他聯絡方法,令買賣完成後仍有機會接觸。不過,買家亦有責任,如購入連租約單位,有權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到單位視察,了解單位背景及內櫳情況,「之前講明冇樓睇都好,落定前點都要去睇一次,因為唔知單位或業主有冇蠱惑」。另外,業界指近年來律師行競爭激烈,有部份以低廉收費爭生意,但人手或經驗不足,導致質素良莠不齊。■記者程俊華、湯家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18/1961675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0486

爭業權官司 曾認售丁權 陳克勤名單候選人 被踢爆涉套丁

1 : GS(14)@2016-08-21 07:47:12

■陳克勤昨與侯漢碩出席選舉論壇。



【立會選戰 新界東】【本報訊】民建聯新東陳克勤名單候選人侯漢碩早前遭踢爆曾套丁,有網媒公開多份文件,包括法庭證供、丁屋合作發展協議等,力證侯或涉套丁。侯昨否認套丁,而陳似有意置身事外,形容是侯「個人嘅事件」。大律師指侯在民事案中證供未必可作檢控證據,警方會否跟進視乎是否有人再舉報。記者:呂浩然



多名人士去年因套丁被法庭判詐騙罪成,本身是鄉事派的新東候選人侯志強,早前在選舉論壇踢爆侯漢碩同樣套丁。日前網媒《香港01》報道,侯漢碩2011年入稟與一名姓鍾村民爭奪坑頭村一村屋業權,雖然法庭去年判侯漢碩勝訴,但審訊期間侯承認出售丁權。有關案件判詞顯示,侯作供時稱2002年經介紹下認識發展商謝春生,手持地皮的謝正物色原居民出售丁權,兩人達成合作發展協議,侯會付35萬元買地,但費用實際由謝負責,事成後謝獲得四分三利潤,餘下由侯獲得。法官在判詞中亦形容侯漢碩是借出姓名予發展商牟利。《香港01》昨更披露疑是該丁屋的合作發展協議,當中列明由侯漢碩提供丁權,同時還有一份由侯簽署的遺囑,列明有關土地及物業利益,遺贈給謝春生太太謝子華。由於侯售丁權時,須向地政署宣誓無意將興建丁屋權利售予他人,並沒與任何人達成轉讓協議,有關文件顯示侯或涉套丁。侯漢碩昨現身造勢大會堅持「成件事係冇涉及套丁問題,而法庭係判決咗我勝訴」,又指問題已交律師處理,強調「如果有啲乜嘢係對本人抹黑或者惡意中傷都係會保留追究權利」,故他不便評論,亦未有確認有關遺囑和丁屋合作發展協議是否真確。


陳:係佢個人事件


陳克勤回應時稱今次屬個別事件,又形容是侯「個人嘅事件」,重申法庭已判侯勝訴,「如果有罪嘅話,其實已經交咗畀相關嘅執法部門處理」,又指已將事件交由律師處理,可能針對有人抹黑採取法律行動。大律師陸偉雄回覆本報查詢時指,侯漢碩在庭上的口供或解釋,都不是受警誡下的證供,不能作為檢控證據,至於是否不能再作跟進,陸表示要視乎有否人舉報、執法部門會否採取行動。該區其他參選名單,請參閱本報立會選戰網站http://hk.apple.nextmedia.com/legco2016/region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21/1974464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6670

恒地9億統一佐敦百祥大廈業權

1 : GS(14)@2016-12-01 07:52:37

【明報專訊】恒地(0012)近年不斷於私人市場併購舊樓,而最新一個完成強拍之項目,為佐敦德成街百祥大廈,成交價9.41億元;另舖王鄧成波,剛以2.72億元向億京購入觀塘中海日升中心近萬方呎地舖作自用。

上述百祥大廈位於佐敦德成街2A、2B、2C、2D、2E及2F號,樓齡約59年,現為一幢8層高商住大廈,佔地約10,614方呎,恒地由2011年起逐步收購,剛透過強拍以底價9.41億元投得。資料顯示,項目一名住戶為多次參選立法會的香港仁濟醫院及保良局前總理林依麗。

內地客「買殼」購凱旋門 慳稅千萬

另市場消息指,九龍站凱旋門2A座高層B室,實用1017方呎(建築1320方呎),近日以5180萬元「賣殼」售出,實呎50934元(建呎39242元),創同類單位新高呎價,據悉,買家為內地客,以公司轉讓買賣,即慳樓價30%、1554萬元辣稅。原業主於2008年以2530萬元購入,帳面獲利2650萬元,賺幅超過一倍。

此外,鄧成波近日再以2.72億元向億京購入觀塘中海日升中心地下D及E舖,面積共9798方呎,呎價2.78萬元。上址現為一間餐廳,由鄧成波孻仔鄧耀昇開設,是次屬租客購入自用。中海日升中心地下共13個舖位,連同今次購入兩個之舖位,鄧成波共持有8個舖,合共17,807方呎,購入價共涉4.55億元。另中原工商部副區域營業董事劉重興表示,觀塘海濱道175號國際工業大廈8樓K One Harbour,昨日開售即沽逾30個單位,佔推售單位三成,平均成交呎價約6200元,當中不乏住宅投資者入市。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5796&issue=2016120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7739

恒地逾億元 統一耀東街舊樓業權

1 : GS(14)@2017-03-22 12:21:02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5590&issue=20170322
【明報專訊】恒地(0012)收購深水埗耀東街3至6號舊樓,昨按土地審裁處頒令進行強拍,物業以底價9240萬元拍賣,每口承價加100萬元;現場所見,先由手持2號牌的恒地執行董事黃浩明承第一口價,及後手持8號牌的永倫集團聯席董事吳子浩加入競投,雙方合共承接15口價,最後恒地以1.064億元投得項目,較底價高15%或1400萬元。

永倫亦有參與競投

黃浩明表示,是次為集團申請強拍以來,首次出現競爭者;以他所知,對手在附近並無持有業權。至於有份出價競投的永倫集團,其聯席董事吳子浩則表示,集團對舊區重建有興趣,又謂「計到數才出價(競投)」。

資料顯示,深水埗耀東街3至6號,於1953年落成,樓齡約64年,地盤面積約4875方呎,現為1幢4層高舊樓。恒地於2014年進行收購,一直未能收購6號1樓單位;據悉,該單位持有人為台灣前總統馬英九的岳母周喬鑫貞,恒地多番提出收購,惟一直未能聯絡得上,在她的遺產執行人不反對下,成功強拍。

此外,屋宇署公布,1月份共批出19份建築圖則,當中包括11項住宅及商住項目,以及2項商業發展;當中嘉華(0173)於2015年9月投得的大埔白石角地皮獲批圖則,將可興建約66.3萬方呎低密度住宅,包括2幢18層高及7幢19層高分層住宅(在兩層地庫之上)。

新世界大圍站上蓋獲施工紙

另有利集團(0406)於2016年投得的市建局大角嘴杉樹街、橡樹街重建項目,亦獲批興建1幢26層高(在一層地庫之上)的商住物業。此外,屋宇署批出的施工同意書包括新世界(0017)及港鐵的大圍站上蓋項目、九龍建業(0034)油塘鯉魚門項目等。

皇九中層單位呎售3.8萬 創該廈新高

另市場消息指,中環皇后大道中9號,14樓2及3室,剛以1.41億元易手,以單位面積3664方呎計算,呎價高見38483元,呎價創該商廈的歷史新高。原業主為豐泰地產投資,以公司股權轉讓形式售予新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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