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5日發布2017年3月和第1季度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26”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榜單,山西晉城得分最差,排名落底。
根據日前出臺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環保部今年對“2+26”城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
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26”個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3月,“2+26”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60.9%,同比上升20.6個百分點;輕度汙染天數比例平均為28.3%,中度汙染為8.4%,重度汙染為2.3%,無嚴重汙染。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例為2.3%,同比下降8.9個百分點。主要汙染物為PM2.5、PM10。PM2.5平均濃度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PM10平均濃度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1%;臭氧(O3)濃度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3月,“2+26”城市空氣質量較差的後10位城市(從第28名到第19名)依次是晉城、唐山、鄭州、石家莊、保定、淄博、長治、陽泉、聊城和邢臺。
該負責人介紹,2017年第1季度,“2+26”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42.8%,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輕度汙染天數比例平均為24.4%,中度汙染為12.1%,重度汙染為15.9%,嚴重汙染為4.8%。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例為20.7%,同比上升5.1個百分點。主要汙染物為PM2.5、PM10。 PM2.5平均濃度為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PM10平均濃度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濃度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
2017年第1季度,“2+26”城市空氣質量較差的後10位城市(從第28名到第19名)依次是石家莊、保定、邢臺、邯鄲、安陽、焦作、長治、鶴壁、太原和衡水。
附表
2017年3月2+26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
序號 城市 2017年3月空氣質量綜合指數
1 北京 5.51
2 濟寧 5.98
3 鶴壁 6.18
4 廊坊 6.22
5 太原 6.39
6 濮陽 6.46
7 開封 6.51
8 邯鄲 6.52
9 滄州 6.54
10 德州 6.57
11 濱州 6.64
12 新鄉 6.65
13 衡水 6.80
13 天津 6.80
15 濟南 6.91
16 安陽 7.02
17 焦作 7.06
18 菏澤 7.10
19 邢臺 7.13
20 聊城 7.17
21 陽泉 7.18
22 長治 7.24
23 淄博 7.32
24 保定 7.43
25 石家莊 7.44
26 鄭州 7.45
27 唐山 7.66
28 晉城 7.80
2017年第1季度2+26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
序號 城市 2017年1-3月空氣質量綜合指數
1 北京 7.12
2 濟寧 7.28
3 天津 7.69
4 濱州 8.15
5 滄州 8.37
6 開封 8.41
7 廊坊 8.42
8 菏澤 8.47
9 濟南 8.54
10 德州 8.77
11 濮陽 8.85
12 淄博 8.92
13 聊城 8.97
14 陽泉 9.08
15 新鄉 9.09
16 晉城 9.18
17 唐山 9.36
18 鄭州 9.39
19 衡水 9.44
20 太原 9.52
21 鶴壁 9.56
22 長治 9.57
23 焦作 10.00
24 安陽 11.08
25 邯鄲 11.16
26 邢臺 11.25
27 保定 11.26
28 石家莊 11.75
5月3日,因為沒有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生態環境部約談了山西晉城、河北邯鄲和山西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並同步暫停3市除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外的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在約談中介紹,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近期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評估考核。結果顯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2+26”城市重汙染天總數為453天,同比下降55.4%。兩者均超額完成任務目標。
他指出,晉城、邯鄲、陽泉3市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沒有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督查巡查發現的大氣環境汙染問題較多。
劉長根說,盡管晉城、邯鄲、陽泉秋冬季也采取了有力的治汙措施,但相比其他城市還有薄弱環節。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晉城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3.7%,未完成下降1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數第一;邯鄲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5.7%,未完成下降2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位列倒數第二;陽泉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2.2%,未完成下降15%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位列倒數第三。
同時,從多輪督查巡查情況看,晉城、邯鄲、陽泉3市存在的汙染問題較多。
晉城市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濃度和重汙染天數均未完成改善目標的城市。秋冬季攻堅期間,督查組共發現各類環境問題1819個,問題數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
邯鄲市於2017年8月曾因強化督查交辦問題整改不力而被原環境保護部公開約談,但進入秋冬季以來,督查巡查發現全市工業企業大氣環境突出問題61個。同時,全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到位,多家企業未落實停、限產要求,多個建築工地未落實停工要求。
陽泉市大氣環境汙染問題數量較多,整改較慢。全市粉塵汙染問題十分突出,企業無組織排放現象多發頻發,物料露天堆放,煤炭不按要求棚化倉化,日常灑水降塵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比較普遍。
劉長根提出,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並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生態環境部,並抄報相關省級人民政府;即日起生態環境部暫停3市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省市兩級環境保護部門需要同步嚴格落實。
另據了解,生態環境部當天已致函山西、山東、河南省人民政府,啟動實施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有關量化問責工作。
具體問責工作由相關省委、省政府組織實施,並應於6月15日前完成,問責結果應征得生態環境部同意,並向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今日(3日)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公開約談山西省晉城、河北省邯鄲和山西省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並同步暫停3市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2+26”城市多數完成目標
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下稱《攻堅方案》)和《2017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工作細則》(下稱《工作細則》)要求,生態環境部對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下稱“2+26”城市)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考核,並向相關省和城市政府發送《關於通報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的函》(下稱《通報》)。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介紹,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重汙染天數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額完成《攻堅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標。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別為53微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和63微克/立方米;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邯鄲、邢臺和安陽,分別為102微克/立方米、97微克/立方米和96微克/立方米。重汙染天數最少的4個城市依次是廊坊、長治、濟南、陽泉,分別為5天、6天、8天、8天;天數最多的3個城市依次是邯鄲、安陽和石家莊,分別為32天、30天、30天。
從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個城市為北京、石家莊和保定,同比分別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個城市為晉城、陽泉、邯鄲,分別下降3.7%、12.2%、15.7%,均未完成《攻堅方案》改善目標。重汙染天數降幅最大的3個城市依次是廊坊、北京、太原,分別下降86.1%、74.4%、74.3%;晉城同比持平,濟寧同比下降7.7%,均未完成《攻堅方案》改善目標。
從目標完成率看,PM2.5降幅目標完成率排名前6位的城市為廊坊、德州、保定、北京、新鄉和石家莊,完成率分別為220%、211%、180%、177%、170%、168%;晉城、邯鄲、陽泉完成率偏低,分別為37%、79%、81%。重汙染天數下降完成率最高的3個城市為廊坊、長治、德州,分別為574%、571%、461%;晉城、濟寧完成率偏低,分別為0%、77%。
按照《工作細則》規定,考核結果以PM2.5改善目標為基礎,重汙染天數下降目標作為修正項,綜合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評定考核結果如下: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莊、鶴壁、新鄉、衡水、安陽、唐山、天津等11個城市考核結果為優秀;濱州、聊城、濟南、長治、淄博、焦作、邢臺、滄州、太原等9個城市考核結果為良好;濮陽、鄭州、開封、菏澤、濟寧等5個城市考核結果為合格;邯鄲、陽泉、晉城等3個城市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晉城邯鄲陽泉3市被約談
在今天上午召開的約談會上,生態環境部就大氣汙染防治問題約談了山西省晉城、河北省邯鄲和山西省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並同步暫停3市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劉長根介紹,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晉城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3.7%,未完成下降1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數第一;邯鄲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5.7%,未完成下降2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數第二;陽泉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2.2%,未完成下降15%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數第三。
此外,3市大氣環境汙染問題較多,工作不夠到位。劉長根說,從原環境保護部組織的多輪督查巡查情況看,晉城、邯鄲、陽泉3市問題較多。
晉城市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濃度和重汙染天數均未完成改善目標的城市。秋冬季攻堅期間,原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共發現各類環境問題1819個,問題數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特別是2018年3月督查巡查發現,晉城高平市、澤州縣部分鋼鐵、鑄造企業未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停產要求,一些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大氣環境汙染問題突出。
邯鄲市於2017年8月曾因強化督查交辦問題整改不力而被原環境保護部公開約談,但進入秋冬季以來,原環境保護部督查巡查發現全市工業企業大氣環境突出問題61個,其中,超標排放問題6個,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問題2個,未安裝治汙設施問題9個,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4個,無論是問題數量還是嚴重程度在“2+26”城市中均位居前列。同時,全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到位,河北廣奧玻璃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邯鄲市方圓桶業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未落實停、限產要求,多個建築工地未落實停工要求。
陽泉市在原環境保護部組織的督查巡查中發現的大氣環境汙染問題數量較多,整改較慢,特別在大氣汙染治理攻堅行動中工作前緊後松。與2017年第四季度相比,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濃度上升超過30%,攻堅行動韌勁不足,導致工作被動。此外,督查還發現,全市粉塵汙染問題十分突出,企業無組織排放現象多發頻發,物料露天堆放,煤炭不按要求棚化倉化,日常灑水降塵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比較普遍。
劉長根表示,即日起生態環境部將暫停3市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涉及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省市兩級環境保護部門需要同步嚴格落實。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生態環境部今天還致函山西、山東、河南三省政府,要求對有關責任人實施量化問責。
劉長根說,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晉城市分管副市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高平市分管副市長、澤州縣分管副縣長、鄆城縣分管副縣長、杞縣分管副縣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晉城市分管副市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