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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拾紙皮阿婆

食環署執法的手法時常成為社會焦點, 我不想一窩蜂人云亦云, 而用實際執法的角度去看阿婆賣紙皮獲$1利潤這一件事。

評論這件事先要作假設, 假設事實上阿婆在賣紙皮, 那$l收入不是饋贈, put the prosecution case to the highest, 否則要纏擾於是否足以構成無牌販賣的法律爭拗了。作這假設也不是沒有事實基礎的, 雖然我很少返香港, 香港的現況還是相當清楚的。每逢假日, 在外傭聚集的地方, 紙皮有一定需求, 用來墊在地上來坐, 所以提供紙皮也成為一門小生意。當然, 那種提供的模式並非阿婆這一種, 而是有客貨車運送摺疊好的紙皮, 大量提供給外傭用的。

那麼, 阿婆賣紙皮犯了法, 食環署執法拘捕檢控她, 有沒有做錯呢? 今年農曆新年, 無牌熟食小販擺賣幾天, 食環署只在附近監視而沒有採取行動, 相對於阿婆賣$l紙皮, 孰輕孰重? 我不是直接比較, 否則會變成被抄牌的人罵警察的口脗: 捉賊又唔見你咁叻。我想講的是酌情權。農曆年縱容熟食小販擺賣, 是因應對上一年同類事件引發的暴動及顧及社會氣氛而作出忍氣吞聲的酌情。75歲阿婆賣這些撿回來的廢紙皮, 對社會或在現場造成多大的滋擾而驅使食環署的職員誓要把她繩之於法不可? 假如我是食環署職員, 我會問候阿婆, 勸她不要在街上賣紙皮, 還會給她一點錢請她吃飯。一個人怎能沒有憐貧惜苦之心? 如果有條友揼煙頭, 兇神惡煞, 左青龍右白虎, 食環署啲友分分鐘弱視乜都睇唔到。

我時常在街上觀察食環署的人執法, 事實上也見不少對老人家擺賣只勸籲驅趕不作逮捕檢控的。你可能覺得奇怪, 我怎會特別對他們感興趣, 無他, 以前罵得他們多, 罵到上頭條, 在街上遇上也被不少人怒目而視。鬧人唔使本, 但鬧也要肯定鬧得啱, 胡亂罵只自損公信力, 所以我會觀察他們的工作態度。

我們不時在街上見那些乞丏行乞, 警察行過也多數對他們視若無睹, 行乞不犯法嗎? 起碼犯了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警察也只是在行使酌情權,除非是假乞丏, 否則你拘捕個老弱傷殘返去, 也會給上級罵, 這就是人之所以為人, 惻懚之心總要有些嘛。丁點惻懚之心也沒有, 就枉為人了。

食環職員大可以講自己只是按本子辦事, 地位低微, 無權酌情不執法。我想, 打個電話請示上级一下, 也不是甚麽艱難的事。假設請示上級後也誓要去馬, 真的要公事公辦, 那麼, 帶了阿婆返警署落案及保釋(那是正常程序), 發覺阿婆全副身家只有$34, 竟然可以拿走$30作保釋金, 點解唔可以畀佢自簽擔保? 如果怕阿婆着草就咪畀佢擔保囉, 否則都要用腦想下阿婆使唔使搭車返屋企先, 留番4蚊畀佢就夠晒?由拘捕到叫車運阿婆同車仔返警署, 繼而處理落案文件及保釋, 閒閒地搞幾個鐘, 阿婆肚餓想買個最cheap嘅麵包都唔夠呀。盗竊及非法集結的被捕人士, 身上無足夠現金也會准予自簽保釋, 阿婆這件是甚麽大案, 只把$4發還給她回家? 事發在中環, 阿婆家住柴灣, 4蚊, 跌係地好多人都嫌污糟唔會拾, 你班友咁涼薄, 抵畀人鬧。你做食環前線人員, 也不是大富大貴的, 自處民間疾苦之中, 理應具備同理同情之心, 若有絲毫「仁」性, 這件事就不會成為新聞焦點了。處理這些事情的方法, 無需高深學問, 無需法律常識, 只需發揮人性的本質, 就無懈可擊了。到頭來勞師動眾, 還要索取法律意見, 根本是勞民傷財的浪費。上到法庭, 這件案一定撤銷控罪。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香港有好多好巴閉的成就, 也有好多病入膏肓的事例。究竟是甚麼出了問題? 沒有「人」性是其中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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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拾紙皮阿婆之二

昨晚在朋友家打邊爐, 回到家裏剛過了子夜, 車的標板顯示室外只有6度。早幾天寫了檢控拾紙皮阿婆的文章, 幾個鐘頭前收到一位助理小販主任的留言, 申述他對這件事的看法。我批評過食環署這件事的處理方法, 也應該給員工解釋部門文化的機會, 舊文已較少人看, 所以特別把那長篇幅的留言貼出來。本博畢竟一個月有四、五萬點擊, 罵他們很多人看了和發表過意見, 不給前綫人員解釋的機會就有欠公允了。

匿名2017年6月24日 下午5:30

一直以來都是標少的讀者 , 睇你嘅網誌令到我學識更多法律上面嘅知識, 同一件事用另一個嶄新嘅角度去剖釋, 免得流於坊間一般討論區及新聞過份渲染及故事性報導, 亦因為咁上年都報讀咗一個關於刑事法例嘅短期課程, 希望可以識多啲嘢之餘亦都可以保障自己。

講咁多開場白係因為作為現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 想講出做成呢啲事件背後嘅原因(標少提過想我地回應嘛哈哈哈~), 絕對唔係為咗想為自己部門或者同事而辯護, 其實圍內好多同事嘅做法都係好不滿, 只係希望大家多一個資料去分析。由於比較敏感,恕我以匿名方式寫出。

就最近執紙皮婆婆嘅事件,其實我與很多同事都覺得非常之恥辱, 呢次事件明顯地違反咗部門一向以來強調嘅執法指引, 例如執法嘅優先次序, 對年老及傷殘小販行使酌情權等等, 呢啲都唔多討論 , 當大家圍堵覺得小販隊唔啱嘅時候, 其實小販隊自己內部都覺得今次事件係非常之有問題。

要講嘅係點解社會上仍然不斷出現類似事件嘅原因, 首先香港社會絕大部分都很有同情心的, 但實際上沒有同情心及心理變態的人多的是, 只要問1823拿數據就可以知有几多市民專責投訴一些婆婆販賣及天光墟的擺賣活動, 你就知道世界上有很多極之無聊的人, 有時接到投訴後抵達現場, 亦都覺得投訴人非常之無聊 , 佢哋唔單只要你拉佢地,有時他們已經執好坐在旁邊打牙較都看不過眼,屈他們販賣再打上DCC要求即時處理, 那些無聊的投訴人甚至站在你旁邊大搖大擺睇住你, 鐘擺出一副"係我投訴呀吹咩!做啦望", 只要你處理不當佢又會向更進一步高層投訴, 甚至跨部門投訴到申訴專員公署,奄記一落case全個食環就淆底,要前線一定要鏟除佢方便回file。香港很多區都出現一些商舖或者小販關注團體, 他們專職投訴天光墟,年老長者的擺賣活動及連商舖突出一個紙箱都影相拎上黎嘈,食飯冇屎屙。最賤的其實是哪些區議員幫手以自己區議員信封信紙抬頭寫過嚟畀一些總監要求跟進甚至跟蹤我們的同事執勤, 如果處理完之後就寫banner話自己有什麼什麼政績, 但當社會作出反響甚至執勤時出了事就調轉槍頭指責同事不近人情, 批評部門至體無完膚,他們為了令到自己條banner有體頭, 專登整好陷阱畀食環署, 所以呢啲偉大嘅區議員先至係導致社會不安嘅其中一個重要源頭。

另外是制度問題,大家都知道呢幾年公務員退休潮, 所有政府部門嘅人都襯住呢幾年爭取上位, 因為如果呢幾年博唔到,位置畀人填補咗就之後點樣努力都係白費, 變相所有嘅政府部門高層都不斷出現捽數嘅現象, 呢個現象絕對唔係食環署獨有,要知道佢地升一級一每月多几皮野,食份大糧係多几個個零,橫掂都係點解唔博,佢地負責吹水,做係最前線做之嘛。 小販隊入面嘅人當然係其中一份子, 現今香港社會小販真係無乜, 但所要求的檢控數字不跌反升,而且是逐年增加, 佢地話冇數字簡直是屁話, 試問要評核一個人是否能夠勝任更高職位,他所寫的年報一定需要實質數字去支持,否則怎樣評?但最麻煩的是管理小販隊的衛生幫都需要數字去支持, 衛生幫管轄的範圍包括小販街市潔淨蟲鼠組入面, 只有小販隊有數字, 數字是最客觀的事實去評核,私人公司都係, 所以他們 為了自己升職及個人私利不斷要求小販隊提高其檢控數字,因為你冇辦法用清几多噸垃圾來討論, 所以好多有潛質或有後台的衛生幫臨升前都會委派到小販隊所謂過冷河, 因為小販對的數字可以支持他們更上一層樓, 所以同事及衛生幫大家都維持著相"理念"下, 就不斷有很多無聊或者嘥氣嘅檢控,包括今次總部拉執紙皮婆婆為例,婆婆其實非首次被拉,試過png輸過之後pg,今次搵區議員幫忙,總部要求檢控數字好驚人,根本就冇咁多野做,見佢比人拉過咪唯有做睇下邊個唔好彩領野。 而最令人難受就係果啲幫板級往往要求做一些不合理, 他們沒有受過小販法律知識訓練,根本不知道有些事情是違法的, 但他們亦要求前線去做,因為他們每次出事之後就會反過來說自己冇要求你做, 已將責任完完全全推落去執行的前線員工身上, 更用他們的前途作為威脅,睇下邊個唔好彩瀨野。

另外一點就是小販隊很多執法法例及指引是非常之不清晰, 例如大家所關注的易拉架, 週不時都會檢控, 但自從年頭有線電視上訴至終審法院,經法官澄清條文後解釋係, 要親眼目睹他拉起的一刻, 那拉起的那一刻真是百分之一秒呢! 類似的情況在很多條法例,甚至最近倉促推行的定額罰款對付店舖阻街一樣其實有很多灰色地帶, 但他們那些立法的人只顧自己方便就急急定下指引要前線員工去執行, 到有問題時先補鑊,很合乎現今政府處事方向,見鑊補鑊。

當然你哋可以話點可以為咗份工做一啲咁賤格咁冇同情心嘅事, 但我又調轉嚟講, 打工就係為咗生活有幾多人係可以做到自己理想或者夢想嘅職業, 我果行成行搬返大陸, 成個行業摺埋咗又要供樓揹成2百萬數,四張几出面仲有邊啲工可以請我? 絕大部份同事無奈為左生活去做呢份工, 2300名同事入面沒有一個人是夢想要捉小販拉阿婆的, 大家都是向現實低頭, 也不是所有同事都是麻木不仁, 當然心理變態的人為數不少, 老的一輩仲源用舊時過氣守法,新一輩有部份個腦痴埋一堆又鐘意認叻扮野,但總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吧,, 香港經濟狀況可能越來越差, 所以投考小販隊的人學歷其實已經很高了, 上一輩年紀的可能有些年小學都未畢業, 但你從數據來看, 自 08年後投考小販隊人的學歷八成以上是大學畢業, 當然大學畢業也不算什麼, 我最討厭的就是那些因為形象差就不如求Q奇自甘墮落嘅一群 就算人哋點睇你都好,自己要負返責任, 果啲同事自甘墮落先至是最不值得尊重, 但都係嗰句, 2300名同事一定會有害群之馬同心理變態或者拎白咭的, 又或者基於部分原因而揸頸就命, 但他們絕對不代表全部。

總的來說大家見到此為那些欺善怕惡的情況是背後有很多問題組成的,自己的,外圍的,制度的, 大家成日都話點解紋身佬又唔做淨係蝦啲阿婆, 咪玩啦, 你調轉係我你做唔做? 你老細或者你啲同事都成日對你作出無理嘅要求, 咁你又唔拍檯拍凳鬧你老細, 你自己又唔辭職? 你又估民政處冇人蛇王? 社署上門唔驚啲傻佬而求其批綜援? 有冇人返工唔買股票唔淘寶? 賣棵菜唔係叫賣野,咁林鄭如果貪棵菜你會唔會叫佢落台?

當然我知道無論我怎樣解釋都不會改變大家的觀點及想法, 從中亦有百多樣東西可以拿出來批評及侮辱,但大家是有自由去討論,這就是自由社會最大好處, 我亦都唔會因為咁樣而唔開心, 雖然呢份工唔係什麼出色的職業, 但我相信只要維持住做人的原則及底線, 對自己負責, 自己知道自己冇做錯就可以了, 畢竟小販隊都不是傷天害理的職業, 只不過在處理事情上面有好多可以改良及斟酌之處, 我會為自己每月能夠工作去支持家庭的生活而感到安慰, 始終工作是需要的, 工作內容是不重要的

謝謝大家寶貴的時間,亦不會再作解釋了,明就明,唔明嘅點講都唔明, 希望標少繼續加油帶多啲法律知識同觀點畀大家, 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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