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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江賣私人股份 德豪潤達接盤雷士照明

http://www.eeo.com.cn/2013/0111/238540.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石俊 平息風波沒多久的雷士照明(02222.HK),最近又有新動向。在整個照明市場不景氣的大環境下,認為雷士發展已經受到制約的創始人吳長江,將自己公司的發展與小家電製造企德豪潤達(002005.SZ)綁定在了一起。

2012年12月27日,德豪潤達發表公告表示,將斥資16.5億港元(約人民幣13.43億元)收購雷士照明20.05%股權,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同時,德豪潤達還將分別向大股東蕪湖經開區光電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吳長江定向增發,吳長江將成為德豪潤達的第二大股東。吳長江保留6.79%的股權,閻焱為首的賽富亞洲及德國施耐德電氣則分別為雷士照明第二及第三大股東,持股18.48%和9.21%。

2013年隨著照明行業競爭激烈、產能過剩,並沒有太多核心競爭優勢的雷士照明的發展也遭遇瓶頸。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向本網表示,今年將會有更多的照明工廠倒閉, 所有的傳統的照明廠家都不行了,沒有例外,雷士照明發展亦受阻,已經在上下游做好了良好佈局的德豪潤達將會為雷士照帶來LED轉型所帶來的技術優勢,並幫助消化其產能。

而對於雷士照明來說,其經銷商遍佈全國3000多家專賣店,擁有萬餘銷售網點,渠道的優勢正是雷士照明的核心競爭力所在。不想在國內市場殺個頭破血流的德豪潤達,可以迅速利用雷士的銷售渠道,在國內輕鬆鋪貨。而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一筆較為合算的買賣,因為自自去年5月雷士照明董事長吳長江閃辭以來,雷士照明的股價一度猶如過山車,從最高的4港元跌至1.5港元左右,目前則保持在2.14港元。

雷士照明與德豪潤達保持著長期的業務往來,王冬雷形容德豪潤達一直盯著雷士照明的發展,但是收購起來只用了很短的時間。「是我們主動找的雷士照明,入主之後,我們作為第一大股東,將會在戰略層面主導雷士照明的發展,當然雷士照明還是吳長江來管理。」王冬雷說對本網表示。

德豪潤達的加入,對於之前出現過董事會間隙的雷士照明,利弊如何?王冬雷坦言,媒體過分放大了雷士照明的矛盾,德豪潤達加入之後,將會盡全力來協調各方面,這也為雷士提供了一個機會,「上個月,我和閻炎,以及施耐德的朱海一直在深入的溝通,閻炎一直在強調,他只是一個財務投資者,是『被董事長』的。如果雷士發生問題,德豪潤達也不存在幫助誰,主要是看誰的觀點對雷士的發展有利。」

據瞭解,吳長江將會在年初回歸董事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2681

立信德豪:星馬企業考慮來港上市

1 : GS(14)@2017-11-04 15:33:05

【明報專訊】近期市場愈來愈多星馬地區的公司,包括璋利國際(1693)、正力控股(8283)等紛紛來港上市。會計師行立信德豪近期曾到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拜訪當地媒體、商會等機構講解香港市場運作。

立信德豪董事總經理陳錦榮稱,當地業界了解到香港市場流量、交易量及質量,以至投資者跟進較佳。他預期,星馬當地未上市的優質企業,以至已在當地上市後有意分拆業務者,陸續考慮來港上市。馬來西亞方面因為馬幣貶值,對企業來港上市吸納硬貨幣轉到當地投資增加誘因。來港上市的股份除當地的製造、建築及貿易業公司外,他不排除更多地產、酒店及博彩公司有興趣赴港上市。

印尼印度企業可成生力軍

繼星馬後,陳錦榮指印尼及印度公司或有機會接力,成為下一浪來港上市的生力軍。當中擁有較多天然資源、資訊科技及穆斯林人口的印尼,會有較多企業有興趣來港上市;印度正朝內部消費發展,增加來港吸納資本幫助發展的誘因。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488&issue=2017110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632

立信德豪:停牌時限應延至3年

1 : GS(14)@2018-02-04 21:11:49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去年就加快除牌程序諮詢市場,希望為公司設下最長停牌24個月時限,到期後立即除牌,會計師行立信德豪稱,時限並不足以讓公司臨時清盤人有足夠時間處理問題及申請復牌,認為時限應延長至3年。

立信德豪董事楊文安表示,由2012至2016年間重組後成功復牌的公司有6家,平均需要超過2年時間,坦言改例後「唔夠時間點算呢?」認為港交所未有提出具體替代方案。

重組復牌程序耗時

他又指重組復牌的程序耗時,包括平均以4個月委任臨時清盤人、29個月公布重組計劃、20個月發布重組通告及3個月申請恢復交易。這類公司主要因為陷入財困及沒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而停牌。

楊文安稱,同意為長期停牌公司設下時限,逾時除牌,但指這類公司的上市地位有其價值,有足夠時間的話能覓到合適投資者,市場上亦有想以「走後門」方式上市的企業,故提出3年時間的期限。港交所的諮詢在去年11月完結,暫未公布總結,現時的除牌程序有三階段,每階段為時6個月,並設有上訴機制,惟因具體處理須時,最長紀錄是由2011年5月起停牌的瑞金(0246),至今接近7年。

他亦稱,雖然法改委早在20年前提出修改破產條例,但香港仍沒有設定企業拯救機制,主要因為持分者對於董事責尚有爭議,一旦條例通過或賦予政府向董事追還債務的權力,希望有關的議案能在明年再提交立法會。他認為相關的機制若果能夠落實,財困公司委任臨時監管人於45日內提請重組計劃,中間縮短程序,有助更多公司復牌。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072&issue=2018020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7714

立信德豪籲延長停牌時限

1 : GS(14)@2018-02-04 23:41:28

【本報訊】港交所(388)去年就加快除牌程序諮詢市場,建議上市公司停牌最長24個月就被勒令除牌。立信德豪非審計部董事總經理江智蛟認為,對於陷入嚴重財困、沒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上市公司(抵觸PN17應用指引),36個月的停牌時限較合理。立信德豪統計2012至2016年期間被停牌的公司,發現有21間由停牌至復牌需時超過24個月,其中委任臨時清盤人進行重組的6間上市公司,平均復牌時間更要56個月,意味在新建議下,該些公司全部均被除牌。江智蛟指,同意上市公司不能無了期停牌,但香港缺乏企業拯救機制,認為聯交所應延長停牌期限。他又指,重組過程中,尋找適合的投資者最為困難,尤其現時港交所收緊借殼上市,令違反PN17應用指引的公司進行重組難上加難。他指,本港討論引入企業拯救機制廿年仍不果,主要在董事責任及僱員保障有大分歧,冀政府明年再提交建議到立法會審理。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201/2029203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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