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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產品經理帶小產品經理要避免這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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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浸在細節的優化上,片面強調用戶體驗。用戶體驗很重要,但是好的用戶體驗很多時候不只是從產品設計來的,運營,反饋速度等都會帶來用戶體驗的改進,但是不要刻意去追求脫離實際情況的用戶體驗。需求是第一位的!!脫離開需求去談用戶體驗,猶如不帶底兒的桶,毫無意義!

2、不善獨立思考。比如,不假思索地看科技博客,並引用作為自己的論據,把一個拍腦子的點子當成一種強烈的用戶需求。再如,過分在意用戶的直接反饋,看問題只看到表象,而忘記思考反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其實那些對產品幾乎沒有幫助,除去情緒化的吐槽,提的意見90%以上都是已知的。

3、自我滿足。滿足於解決已有的問題。面對已知問題,找出解決方案其實不難,無非是方案好壞。難的是不會發現或預測新問題。還有的人自我滿足表現在,想法太多,不重視基本功。By The Way,想法太多,手下功夫卻不到位,其實這也是當今年輕人迷茫的根源,關於迷茫的書籍演講之類的,看看過去得了,不要沉浸,不要迷信。

4、閉門造車。往往喜歡下意識或者自動忽略對於項目基本需求的科學性調研,只是單方面地認為某個群體有某種需求。這類問題在產品經理身上非常容易出現,因為產品經理本身的工作性質要求個人是高度自信和深度自疑的結合體。所以這個類型的人往往會不自覺地虛擬出用戶的需求或者片面擴大用戶的需求。很不幸,我犯過這種錯誤,也很幸運,我現在在儘量避免了。

解決這個問題其實程序上不難,但是要求重複的工作量比較多。不要去主觀想,不要去替用戶考慮,你要做的只是訪談,有引導的焦點會議,有導向性的用戶研討會,設計思路清晰的調查問卷,或者綜合以上各類型,加上別的能夠客觀體現用戶需求的技術。當然,在調查用戶需求的時候是要講究技術的,比如訪談。我個人不是很同意單方面地把需求交給別人做(大公司有這樣的例子),產品經理必須經歷產品需求調研的過程。

5、對職位的誤解。實話說,這個方面問題很大程度不是產品經理造成的,是各大公司對於這個職位的不正確描述和有誤的理解慢慢熏染出來的。

年前和人聚會,別人問我是干嘛的,我說產品經理,那人笑道「哦,原來你是負責提需求的」,我瞠目,無言以對。還有人以為產品經理只是負責產品設計,當然產品設計是產品經理要經手的一個工作。

真正的產品經理,應該貫穿一個產品生命週期的始末,從搖籃到墳墓。產品經理的終極使命只有一個,整合一系列能整合的資源,抓住儘可能有的資源,去達到產品成功的目標。對於有些做完產品,直接扔給運營人員,這樣的產品經理我想你看不到自己產品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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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傅帶小公司 拚當台版「小高盛」 福邦證券上櫃 董座黃顯華首推「競拍」制

2016-01-128  TWM

福邦證券於本月二十七日掛牌上櫃,成為十年來首家股票上櫃的券商,董事長黃顯華接手後,花六年時間整頓業務,傑出的獲利表現,凸顯福邦「小、精、靈」的發展特色與團隊實力。

一月二十七日,暌違十年之久,台灣證券市場將再度出現證券股掛牌,成立已二十七年的福邦證券(六○二六),終將走入資本市場,而且,此次股票承銷價將採 「競價拍賣」新制度,創下台股第一例,掀起這兩項話題的幕後關鍵人物,正是有「證券市場老師傅」稱號的福邦證券董事長黃顯華。

今年六十歲的黃顯華,市場人稱「黃胖子」,不畏人言、有話直說的個性,讓他在市場上,立下鮮明的性格。

人生大半輩子都投注在證券承銷業,證管會官員、倍利證券(兆豐證券前身)董事長、金管會專委出身的他,橫跨產官兩界,是台灣承銷業界的大老級人物,擅長協 助企業掛牌、籌資;總是在幫別人蓋房子的他,這一次,終於輪到要蓋自己的房子了,但他卻選擇用「新工法」起厝,「我有自信可以用市場機制證明福邦的價 值,」坐在台北市民生東路的辦公室,黃顯華豪氣地說。

整頓股務代理

與鴻海、寶成建立橋樑

中國信託證券總經理林明杉表示,競價拍賣新制度在國外行之多年,利用「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投標,優點是可以縮短競拍時程,也減少過去詢圈制度(由 特定人認購股票)可能帶來的人為操控,對投資者來說更具彈性,使用競價拍賣新制的發行公司的投標價格,將更具競爭力。

在一片哀鴻遍野的台灣證券市場中,黃顯華對福邦證券的信心並非憑空而來,在不景氣中,他靠什麼策略逆勢突圍?

二○○九年,他從福益集團董事長蘇天財手上買下福邦證券時,只有一家經紀據點、六位無底薪營業員,「既然經紀業務拚不過同業,不如把經營重心放在其最具專長的承銷、股務領域。

」黃顯華花了六年時間整頓福邦證券業務,福邦的股務代理從不到三十家,一路拚到如今已有一百八十家,其中與他關係深厚的鴻海集團旗下關係企業、寶成集團更是因為他直接將股務代理移轉到福邦,被視為福邦的主力大咖。

事實上,股務代理賺的是小錢,但對黃顯華來說,同業看不上眼的股務代理,卻是可以和各上市公司維持基本關係的橋樑,而每個月收取基本費用,得以維持公司管銷的重要支柱,也凸顯福邦「小、精、靈」的發展特色與團隊實力。

黃顯華說,現在台灣證券業都是在「扭毛巾」經營,給基層高壓以換取微利,所以他將福邦定位為企業籌資與承銷業務,並找來群益金鼎證券前同事,擔任福邦證券 的高階主管,「我們都是老戰友了,有深厚的革命情感,所以這幾年來大家有共同目標,就是把福邦做起來。」「近期我最高興的,莫過於自行車龍頭巨大的股務代 理也轉到福邦。」黃顯華自豪地說,「我的客戶都是朋友互相介紹而來的。」也由此可見他海派的個性與在證券圈綿密的人脈。巨大機械發言人李書耕表示,福邦服 務品質好、價格合理,因此在今年三月,會從群益金證券更換為福邦證。

跑業務吸人脈

吸引優質企業回台掛牌

「現在幾乎看不到帶著同事跑業務的券商老闆了,黃顯華真的很拚,用超級業務員稱呼他,一點也不為過。」一位不願具名的券商主管說。

已屆耳順之年的黃顯華自稱行動派,連周末回高雄掃墓,都有台南企業家主動找他談IPO(新股初次上市櫃)相關事宜;更甚者,他一點也不藏私,常常將他深耕企業界數十年的人脈累積經驗與員工分享,三不五時還會親自飛到海外拜訪台商客戶,吸引企業回台掛牌。

此外,他也常常針對國內財經政策提出建言,如先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證所稅,他更是扮演反對急先鋒的角色,終於讓這項政策提早落日。

「不要看我們小,我的長期目標是率領福邦證券成為台灣的『小高盛』,專門鎖定優質企業在台灣資本市場掛牌,讓投資人看見台灣企業的內在美。」黃顯華說。

從帳面數字來看,去年福邦證券每股稅後純益○.五八元,躋身國內綜合券商獲利第十名,表現不輸給有金控背景的券商,在獨立券商中則是排名第三,其中,在去 年八月陸股股災爆發後的九、十、十一月,福邦更是連續三個月每股獲利居冠,重心不擺在經紀業務的經營模式,反倒成為獲利最大優勢。

展望今年台股後市,儘管國內外經濟情勢讓投資人心態轉趨保守,但黃顯華依舊一派樂觀:「連證所稅這種超級大利空都不見了,我們在開船的,如果連七、八級風 還不敢開航,難道要等到風平浪靜的時候才出發嗎?」在這位縱橫台灣資本市場三十餘年的老船長眼中,再怎麼不好的行情,還是有賺錢機會,霸氣的黃胖子風格再 現,投資人究竟買不買單,就看一月二十七日的掛牌成績了。

撰文 / 梁任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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戇男帶小三回家偷食竟誤call正印嚟捉姦

1 : GS(14)@2016-06-21 07:39:00

台灣《蘋果日報》星期一報道指,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去年酒後帶小三陳女回住家6樓過夜,一早起來卻撥妻子手機,睡在5樓的妻子上樓察看,逮到兩人衣衫不整,怒告妨害家庭罪後對丈夫撤告,雖施男坦承通姦,但檢方認為,施男帶小三回家卻打電話給妻子有違常情,不起訴小三,施妻不滿另聲請交付審判。新北市地方法院認為,施男宿醉有可能「誤」撥,又兩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已有妨害家庭罪的重大嫌疑,裁准將陳女交付審判。為何施男明知妻在家,還帶小三返家?為何一早聯絡妻子?全案是「設局」還「誤撥」?仍疑雲重重。陳女若不服法院的交付審判裁定,可提出抗告,但若抗告遭駁回,全案就會進入審理程序,且由准許交付審判的合議庭承審,因此陳女遭判處有罪的機率頗大。該案發生在去年5月25日凌晨,施男(37歲)與小三陳女(38歲)飲酒作樂後,堅持開車載陳女回鶯歌住家過夜,施男自認老婆在5樓睡覺照顧小孩,不會發現他帶女人到6樓過夜,遂開心和小三同床共枕。隔天醒來後,施男因宿醉竟忘記小三還躺在他身邊,依過往習慣打電話給老婆,電話一撥通他才驚覺陳女還睡在他身邊,施男趕緊掛斷電話,但施妻擔心獨自睡在6樓的丈夫出事,趕緊上樓察看,結果一開門竟撞見丈夫全裸,陳女則蹲躲在一旁,她隱約看到陳女肩膀赤裸,當下無法反應,質問丈夫:「她是誰?」施男回說:「女朋友。」施妻再問:「帶她回來幹嘛?」施男竟說:「帶她給你看。」施妻驚訝又不知所措,但她沒當場發飆而是回到5樓平穩情緒。事後施妻越想越氣,怒告兩人妨害家庭。檢方偵查時,施男獲妻撤告而不起訴,他轉當證人指稱陳女知道他已婚,且證實當天兩人有發生性行為,陳女則僅坦承有跟施男共處一室,否認有性行為,陳女表示,施男在KTV唱歌喝醉,基於朋友情誼才送他回家,到了施家,施男說已經很晚了,叫她留下過夜,白天再回去。檢方考量,施妻雖在6樓撞見兩人衣衫不整,但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全案僅有施男作證說「有」,但他已獲妻撤告,有為維持婚姻而誣指陳女的可能,又施男明知妻子在家裏、陳女仍在房間,卻仍打電話給妻,導致姦情曝光,明顯有違常情,考量施妻並未扣到現場使用過廁紙、保險套等通姦事證,處分陳女不起訴。施妻不服,提出再議也遭駁回而確定,轉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新北地院認為,施男及妻講法一致,兩人也都簽名具結,願承擔偽證或誣告的可能刑責,證詞應具可信度;至於施男打電話給妻子雖違背情理,但顧及施男宿醉且剛睡醒,神智未清、未經思考,確有可能「誤撥」電話。至於施男在全案由被告轉為證人,跟陳女利害相反,但這在妨害家庭官司中頗為常見,不能就此評斷證詞虛假而不可採信,法官因此認為陳女涉嫌妨害家庭罪重大,已達起訴門檻,才裁定交付審判。律師林俊峰指出,交付法官審判,是不起訴確定案件的最後救濟管道,若法官認為全案確有犯罪嫌疑,可裁准案件交付審判,讓全案正式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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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三掃墓斷正大婆迫賤男向祖宗認衰

1 : GS(14)@2017-04-04 08:59:15

想享齊人之福,還要帶私生子認祖歸宗?先問過大婆!廣西崇左周四就有一名男子,帶着情人和私生子到祖墓掃墓,卻被妻子捉個正着。一句「當着你祖宗的面你敢說她是你老婆嗎」,盡顯元配夫人風範。之後怎樣?當然是六國大封相!該男子疑似是一名老師,與妻婚後育有一名女兒,而他和自己的學生發生關係後則誕下一子。網上流傳的一段現場短片顯示,妻子厲聲質問丈夫:「許XX你過來你跟我說這是甚麼回事!」夫夫回應:「夠了」,仍無法抵擋其妻的「排山倒海」攻勢。妻子再來一句:「我現在就要你給我一個說法,這個是誰?你當着你們家族的面說這個女人是誰?」隨後更說出:「如果你不想跟我,你跟我離婚,你找誰找可以!」發展至如此地步,丈夫還有甚麼可說?只能默不作聲。到短片結束,背後仍傳來妻子破口大罵的聲音。至於「小三」許女士則說:「本身他說,(你)過來(掃墓),應該沒事。反正你當去旅遊。我也沒想多就跟着來,那個是以前的問題,照你說我有了這孩子,我就不要他了嗎?這個也是我不對。(孩子)我是按照我未婚有子形式入戶的,現在牽扯到我的家人來了,我的家犯了甚麼錯?既然已經出現這種問題,我就想這個女想我該怎麼做?」而丈夫的女兒也有話說:「從小到大我爸都比較疼我,畢竟我是他們兩個的小孩,夾在中間比較難做。不可能一個幫這邊一個幫那邊吧!然後我就比較希望他們能和平解決,不要一直說上法院。我媽是一定要上法院,然後告我爸進牢甚麼的。」梨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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