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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題解方》政府要做的,不只是讓學校退場就好 化解高等教育危機 可從三大方向著手

2015-12-14  TWM

若想讓台灣的高等教育恢復競爭力,需要長期結構性的改造。但面對眼前的少子化現象,至少可從放寬管制、公開資訊、增加學生選擇性以及宏觀調控人力產出等下手。

國內各大學院校將在二○一六年,面臨新生數減少兩萬人以上的「招生懸崖」;過了這道懸崖,前方仍有許多陡峭向下的山谷守候,一直要到二五年,台灣十八歲青年數降至二十萬人左右,人口結構才能暫時維持均衡。

面對持續性的少子化危機,如何用合理的方式,縮減供過於求的大學校數與招生名額,除了「減量」之外,政府更應利用這次轉型契機,調整台灣高等教育長期的退化與失能問題。

針對迫在眉睫的「大學退場」問題,教育部顯然已決定借助「看不見的手」之力,讓招不到學生的私校,自行被市場機制淘汰;而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無疑是市場機制發揮功能的前提。

解方一:放寬大學管制

辦學更有特色 形成良性競爭政大校長周行一就建議,教育部不妨放寬管制範圍,在不違反法令及公益的前提下,開放私校擁有規畫辦學形式、收費標準,甚至招生名額的自由;如 此一來,私校辦學得以更接近「多元」、「特色」、「自由化」的目標;假如出現類似美國常春藤聯盟的優秀私校,也能間接刺激公立學校進步。

「美國最有名的創業學校巴布森學院(Babson College)、強調實務的柯林學院(Collin College)規模都不大,卻因為辦出特色,成為全球效法的對象。」台科大校長廖慶榮也呼應周行一觀點,認為官方一旦放寬對教學內容、學費的管制,不但 能夠讓體質不佳的學校退場,更可能發掘出更多特色學校。

此外,公開透明的資訊,是讓市場機制得以順暢運作的另一項重要因素。

解方二:公開校務資訊

選校系有依據 避免學生踩雷除了十二月初首度公布的大專校院系所的註冊率,「教育部若要將決定大學存亡的責任交到學生手上,至少應該公布財務狀況、專任教師數量、生師 比、學生畢業率、畢業生升學就業狀況等資訊。」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指出。立委鄭麗君也主張,教育部若無法主導大學整併,就應要求學校公開校務資 訊,接受公眾課責。

公開校務資訊,可讓學生挑選校系前有足夠的判斷依據,一方面能避免學生踩到「地雷」,挑到岌岌可危的校系就讀;另一方面,也讓沒有市場競爭力的校系,在市場自然淘汰下,被迫退場或轉型。

而讓高中高職生畢業後,擁有更多發展的可能,而非「無條件升學」,才算是真正落實「自由選擇」精神。

解方三:宏觀調整人力培育就業後再進修 縮小產學落差二十年前,教改團體發動四一○大遊行的一項訴求,就是「打倒升學主義」;不過事隔多年,「惟有讀書高」這句話,依舊像是圈住台灣人思想的緊箍 咒。管中祥分析,台灣過去缺乏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尊重,近年技職教育陸續出現成功案例,稍稍扭轉社會氛圍,但整體而言,升學至上的想法,仍然沒有改變。

「理想狀態下,高職生畢業後應該有七成直接就業,三成升學,但台灣的高職生,大概有九成繼續升學。」台科大校長廖慶榮分析,由於多數高職生仍以升學為第一 優先,原本屬於技職體系的高職,也因升學表現而產生「明星高職」與「一般高職」的分類,幾乎與普通高中系統沒有差別。

廖慶榮建議,既然「明星高職高中化」已是事實,教育部不妨將高職教育分為「升學型」與「就業型」兩種學程;升學型職校重視基礎學科,就業型職校主攻實務技 術。針對選擇就業的高職生,政府應該提供健全的回流教育管道,一方面可以縮小「產學落差」,同時也讓技職科大的學生來源,得以更加多元。

除了讓需求端的學生擁有更多選擇之外,站在供給面的政府也應思考,台灣未來的產業結構發展,究竟需要什麼樣的人力資源?

「我們應該先釐清,大學的本質是什麼?如果把它看成基礎知識、通識性的教育,我贊成所有人都讀大學。但如果它的目的是培養專長、準備就業,政府應該有宏觀調控的機制,決定我們要什麼、不要什麼。」高教工會理事長、政大勞工所教授劉梅君說。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說,儘管大學系所的彈性調整,無論如何都難以追上產業變遷速度,但政府至少可透過跨部門合作預判趨勢,調節人才供給,目前教育部已停止開放新設餐飲管理系所,未來也可以更加積極,鼓勵大學投入長照護理等新興產業。

少子化造成的大學倒閉壓力,就像是浮出水面的冰山。想改善高等教育現狀,該做的,絕非只有刪減名額而已。

撰文 / 鄭閔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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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還本續貸能否解小微融資難題?業內建議可從“三農”扶貧試點

近日,一篇介紹創新金融實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文章,由於提到“無還本續貸”而在金融圈走紅。

文中的“無還本續貸”業務,解決了小微企業需要通過民間借貸拆借高息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問題。相關人員介紹說:“通過‘無還本續貸’,幫我們節省了500多萬元費用。”以往貸款到期後必須先還款才能再貸款。為了還款,企業必須先籌集一筆資金,甚至通過民間借貸拆借高息資金,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同時文章還提到,當地銀監局和政府合作,選出了一批經營、信用良好的企業開展了“無還本續貸”試點。

在當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融資難、融資貴難題下,“無還本續貸”是否真的提出了一條解決之路?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中心特聘研究員王劍指出,這是過去幾年銀行業和監管層一起處理各地的中小微企業信貸問題時,探索出來的一種做法。“無還本續貸”有沒有風險,其實最關鍵的是取決於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對此,唯一的方法,只能是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

一位大行公司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本質上屬於借新還舊,但政策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小微企業的“倒貸”問題,減輕小微企業的貸款成本。他認為,目前用在小微企業風險可能較高,“三農”及精準扶貧由於單筆金額小,或可以嘗試推開。

何為“無還本續貸”

當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成為“老大難”問題。在傳統的貸款模式中,由於小微企業生命周期短,銀行不敢給它們發放中長期貸款(即期限在1年以上的貸款),僅會發放短期貸款。

但是,正如上文小企業主提到的,開辦一家企業,所投入的資金,不可能大部分在一年之內收回來。比如,購置廠房、機器等,都是固定資產投資,回收期很長。

於是便出現大量小企業“過橋貸”的行為,短期貸款到期時,還不上錢的企業主會先借一筆民間借貸,把銀行貸款還掉。等過幾日後,新一筆短期貸款貸下來,再還掉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利息往往很高,月均利率在10%~20%左右。

但是銀行一旦不續貸,小企業極有可能面臨被高利“過橋貸”拖垮的風險。

在此背景下,相關監管部門多次出手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進行了多種嘗試。

早在2014年7月,原銀監會發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指出銀行應積極創新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續貸,提前按新發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這十分接近上文提到的“無還本續貸”模式。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目前這種嘗試雖然叫法不一,但原理十分接近。例如,某城商行推出的另一種名為“無間貸”的產品,也十分接近“無還本續貸”。

根據該產品的業務申請與受理流程,企業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向銀行書面提出小微“無間貸”申請,客戶經理進行貸前調查,判斷準入條件後,對總行審批通過的企業,銀行可以與借款人重新簽訂合同、補充協議與借款憑證等。辦理成功的企業,借款人貸款到期時無需償還本金,系統自動實現貸款自動續期。

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表示,所謂的“無還本續貸”,對於銀行而言,只要有監管相關文件規定認可,在銀行內部就是將原借據收回等於還清貸款,再轉一張借據重新續借,其本質是“沒有現金流”。

談到“無還本續貸”與“展期”的不同,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指出,如果是一年期貸款,申請展期最長期限是半年,但是“無還本續貸”屬於借新還舊,期限上不同。

對於特定的企業和行業,借新還舊還需要政府出面,監管部門同意則沒問題,否則將觸碰“紅線”,“轉借據”是嚴重違規的。上述大行人士稱,目前該行所在地區並未開展這項業務。

可先從“三農”扶貧領域入手

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表示,理論上一家企業沒錢還貸款,這筆貸款就已經客觀面臨“不良”危險,這種狀況下續貸是不正常的,將使得風險不可控。此外小微企業受市場影響大,抗風險能力低,容易形成大面積“不良”。 

但另一方面,他也指出,對於某些企業生產周期較長,且是政府支持、倡導發展的產業行業,由政府出面,監管認可,這種情況則沒有問題。

除了行業風險外,對銀行來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也需要考慮。另一大行公司部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由於“無還本續貸”可以減少不良貸款的產生,可能成為銀行掩蓋不良的工具。

對於“無還本續貸”風險,王劍認為,最關鍵的是取決於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監管部門也規定,對於“無還本續貸”的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經營生產各方面良好,確保續貸質量。

王劍表示,市場還是擔心,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對此,只能靠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當然,本身就沒有完美的工具,只是權衡各方利弊,選擇一個相對有效的工具。

不過,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是正常業務,不應該過度誇大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考慮到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風險,可以先針對精準扶貧與“三農”貸款領域進行創新。

一位大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認為,農戶需要的融資額不大,一般農戶開展養殖的規模在10萬元以內,但農戶種植的農產品容易受到生產周期和自然災害影響,可能一次還不起貸款但還要繼續用貸款,相比於小微企業上百萬元貸款規模,對金融機構而言風險較小。

他建議,可以針對特定人群、特定養殖行業開展“無還本續貸”,對於扶貧類、小額特定企業群體可以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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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潔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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