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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銀、信義聯勤、彰銀標案 一遇選舉就變調 公開標案變弊案 政治口水淹沒真相

2012-1-2  TWM




一項公開競標、競爭激烈的比賽,最後由出價最高者得標,但到了政客口中,卻成了「弊案」一樁?從北銀案、信義聯勤的「賤賣國產」案,到彰銀標售案,政客口 水淹沒一切真相。

撰文‧劉俞青

宇昌案之後,九年前的富邦購併北銀一案又成選戰焦點。但事實上,無論北銀案也好,或者更早之前,閣揆吳敦義好幾次提起民進黨時期賤賣國產的土地標售案也 好,甚至是這幾年讓台新金吳東亮飽受檢調約談之苦的彰化銀行標售,都是透過公開透明的標售作業,最後價高、條件優者得標,若只是為了一時選舉或政治考量, 刻意模糊是非,最後恐怕都會招來殺敵三百,自損一千的後果。

富邦高價勝出 中信、國泰扼腕以北銀案為例,當時北銀為了這個標售案,有一個五人遴選小組,成員包括當時北銀董事長林基源、總經理丁予康、副總何昌明、及北市府財政局長 李述德、研考會主委吳秀光,整起標售案由這五人負責,並且委託高盛作為財顧公司。

當時北銀開出的條件很明確,最重要是確保股東權益,其次則是銀行發展前景、員工權益及大股東北市府的參與度共四個條件;也因為遊戲規則清楚明確,高盛從公 開招親到最後開標,只有短短三個月時間。

高盛二○○二年五月在市場上廣發邀請帖,七月下旬,富邦金正式提出購併「有約束力的條件」(意指正式投標價格,而且得標後不得更改的購併條件),當時一共 有五家公司參與投標,包括富邦金、國泰金、中信金、元大金(當時尚未成立金控,為元大證券),與中華開發。

開標結果,八月七日晚上,高盛通知富邦金控,以一‧一一六五比一的換股比例、換算每股三十六元的最高價格得標。並且承諾北市府在富邦金董事會有兩席董事, 提供北銀員工兩年工作權保障等。

根據一位當時參與競標的業者表示,事前得標呼聲也很高的,還包括當時已經握有六%股權,並持有北銀一席個人董事的中信金,以及同樣勢在必得的國泰金。

換句話說,這不只是公開競標,而且是一場競爭激烈的競賽,如果賽事規則有任何不公,或者得標結果有任何瑕疵,勢必引起軒然大波,也因此,北銀當時除了條件 明確之外,也希望能速戰速決,避免不必要的政治因素介入節外生枝。

沒想到,當時為了「公開透明、公平競爭」所訂下的規定,如今卻成了政客口中的質疑。例如當初因擔心引發內線交易的疑慮,因此八月七日(對外公布開標結果前 一天)晚上,高盛告知開標結果後,隔天一早,北銀才能把這結果向最大股東北市府報告,並且迅速在一天之內走完所有公務程序,下午北銀與富邦才能同步召開董 事會通過,但如今卻被扣以「一天之內連蓋九個章」的質疑,還被硬生生冠上「官商勾結」的大帽。

當時這場重大購併案,其實並未引起什麼「異聲」,甚至有媒體以「馬英九『嫁女兒』手法比阿扁高明」來評價這場標售案,更不要說,從事後結果來看,這是一場 雙贏的購併。

富邦有了北銀,固然如虎添翼,但北銀進入富邦金之後,市值從二六一億元成長到四○九億元(至一一年十一月底止),在富邦金連年成為金控獲利王的挹注下,北 市府八年一共領走一三○億元的現金股利。而至今北市府仍握有三席富邦金的董事席次。

但只要一碰上選舉,是非黑白都不再重要,所有言論都被以「二分法」切割為藍綠兩邊,政客的口水淹沒一切真相。

新壽多出五億 才搶到信義聯勤此外,又例如行政院長吳敦義過去好幾次提及的信義聯勤土地標售案,也是一例。吳敦義好幾次公開發言,指稱「近乎暴利的國有土地標售案,官方 如果繼續售出,就是『賤賣國產』。」吳敦義身為閣揆,他應該不會不知道,○六年信義聯勤的標售,同樣也是透過公開標售的案子,因為難得有精華地段的大面積 土地標售,吸引眾多市場好手投標,參與投標的,至少就有元大建設、基泰建設。當時元大建設負責人馬維辰還證實,新光人壽比第二高標的元大建設高出五億多元 的價格;說是「賤賣」,實在言之過重。

但後來台北市精華區地價飆漲,○八年新光人壽高價轉手出售,才引發外界爭議。

持平而論,國有土地到底應不應該出售,值得探討,壽險公司養地獲取利潤,也可另闢章節討論,但單純就買地獲取利潤的行為,究竟是眼光好,還是國產局「賤 賣」?政治人物心中應該自有分寸才對。

而政治口水下最大的犧牲者,恐怕當屬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莫屬。○五年八月,台新金出高價,以每股二十六‧一二元買下彰化銀行,氣走包括第二高標在內的新 加坡淡馬錫。

台新金買貴了 還吃不到彰銀事隔一個禮拜,淡馬錫甚至提出「願意以台新金所提價格購買」的條件,希望搶親。而事後多家投資機構出具台新金的報告,都表示「買貴了!」的不 看好態度,讓吳東亮誓言要做出成績給外界看。

但吳東亮萬萬沒想到的是,原來不是「便宜買」才會招來外界質疑的眼光,在早已被政治口水淹沒的台灣市場裡,這個公開招標、而且「買太貴」的價格,竟然招來 檢調單位長年約談。試問,如果當時得標的是淡馬錫,檢調也「敢」約談嗎?恐怕將引發台星兩國間的國際事件。

六年下來,彰銀至今無法正式併入台新金,甚至還可能被迫賣出,實在是始料未及。

只能說,在台灣這個政客操縱的市場,只有選舉、不論是非的世界,台灣付出太多無謂的社會成本,全體國民都因此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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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銀消費“欺詐門”發酵,消費金融正規軍緣何遭遇信任危機?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708/157274.shtml

北銀消費“欺詐門”發酵,消費金融正規軍緣何遭遇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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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銀消費“欺詐門”發酵,消費金融正規軍緣何遭遇信任危機?

消費金融持牌公司的光環正在逐漸褪去。

文| 楊舒芳 袁殿城 

近日,四家第一批試點公司之一的北銀消費金融公司正深陷風波。多家媒體的報道稱,目前已有多名用戶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北銀消費。隨後,北京銀監局公布了罰款150萬的行政處罰決定。

原因是,北銀的業務模式之一,是和擔保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等中介合作去拓展客戶,其中有部分中介有從套取資金,實際的資金去向不明。也就是說,不少用戶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北銀消費有了20萬元的貸款。

作為一家銀行背景的持牌機構,北銀消費的風控能力和業務模式都遭遇了信任危機。而常規印象中,正規軍一直自持著可靠的形象。

套現池

幾天前,FinWise做了花唄等互聯網信貸背後的套現產業鏈起底。北銀消費事件的發酵,卻炸出了另一個天坑,就是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背後的套現池。

據最早爆出此事的《中國經營報》報道,北銀消費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淪為中介的套現池。涉及客戶約200人,基本每人名下都在北銀消費有20萬貸款,總金額在4000萬左右。很多人拒絕還款,又為自己的征信檔案上的逾期記錄所憤怒。

這些用戶就是被拉的“人頭”。所謂的“拉人頭”,是與北銀消費合作的擔保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的慣用說法,指的是中介借個人用戶的名義,從北銀消費申請貸款。這些款項最終並沒有進入借款人的賬戶,不少借款人甚至壓根不知道自己名下還有這筆貸款。拉人頭的方式大概有三種。

一是套取用戶資料。大概方式是,擔保公司號稱推出某款理財或者貸款產品,拉客戶去填資料,用他們的資料去北銀消費貸款,然後告訴客戶貸款沒有批下來。有的客戶是在接到催收電話後,才知道這筆貸款的存在。

二是貸款後審批錢被轉走。有客戶在北銀消費的貸款代辦點提交申請後,得到了20萬元貸款發放的通知,錢卻被第三方轉走了。

三是花錢拉人頭。部分中介會直接明碼標價,以每單800~1000元的回報,要求客戶以“協助貸款”的方式,簽訂貸款協議。由於擔保公司會提供房產等抵押物,並和客戶簽訂免責協議書,不少客戶以為沒有風險。

謎之風控

盡管北銀消費的事情是最近才真正爆出,但事實上,從網上的相關問答、律師咨詢紀錄來看,起碼從一年前開始,就有用戶陸續發現自己“被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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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報道中,有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貸款”的事情,卻接到了北銀消費的催收電話。

在北銀消費的案例中,至少暴露出了三個比較大的風控漏洞。

一是貸前審核。按照規定,消費金融的個人最高額度是20萬,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個人申請往往由於各種限制條件而額度較低,通過中介則可以輕松拿到最高額度。

在《中國經營報》的采訪中,有用戶提到中介曾幫他進行資料“包裝”,包括假的工作收入證明、住址信息,並辦理了北京的電話卡和銀行卡。

二是重複擔保。在中介給出“人頭”的合作方案里,中介給提供一套房產作為擔保。在操作中,一套100萬的房子,可以用於做5個人的抵押申請,換到近100萬元的貸款,比例接近100%。

此前FinWise曾經采訪一位做房產抵押貸款的互聯網金融公司CEO。他們對於房產抵押價值的處理是,先按照銀行評估值的70%定價,同時走訪房源所在附近的房產中介,與他們的快賣價(保證3天內能賣出的價格)進行比較,保證抵押價格還要低於快賣價。

三是繞過監管。20萬的貸款限額,本身是為了控制消費金融的風險而設定。但中介通過“拉人頭”,事實上繞過了這一監管。最終中介拿到了多少貸款,取決於拉了多少人頭,所謂的上限形同虛設。

北京銀監局公布的處罰信息,也基本證實了這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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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口上的危機

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在於,這種結構複雜、可控度低的中介模式,似乎不單只存在於中銀消費。從網友的詢問、求助信息來看,捷信、中銀消費等都有類似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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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偏重線下的消費金融公司,由於缺乏高效入口,就會格外倚重渠道,或多或少都存在依賴中介的問題。但如何在規模和風險中尋求平衡,卻是個必須重視的問題。

金融可能是最獨特的一個行業。其他行業做的都是以物易幣的生意,出賣的是商品或者服務,金融卻是以幣易幣,出賣和賺取的都是金錢。

這也是為什麽金融機構有一個必談的話題,就是規模和風險。尤其是互聯網金融上線以後,這個課題變的更加重要。因為對金融和信貸來說,規模意味的不僅是利潤,更是巨大的風險。

在消費金融逐步被鼓勵後,成了公認的風口。目前市場的參與者大致包括15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小貸公司、分期購平臺,和電商系金融公司。在這個戰場里,曾經被羨慕的持牌機構如今顯得有點尷尬。

一方面,牌照並沒有帶來額外的利益傾斜。通常而言,牌照的作用是解決準入問題和控制政策風險。但就目前的情況而言,要從事消費業務,小貸牌照就足夠了。

但持牌機構卻要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管。一位在第二批試點機構任職的同學說,就現階段而言,我反而覺得小貸牌照更方便,在一些業務和場景上比消費金融牌照要更好用。

另外,消費金融公司的數據庫和征信體系大多沒有建立起來,央行征信的覆蓋和消費金融的客群又不能完全匹配,在對借款人的信用評估上,容易出現盲點。

北銀消費給持牌機構們提了醒。或許是時候向曾經認為不夠高大上的P2P取取經了,畢竟這已經不是可以只靠政策吃飯的時代。

北銀消費 消費金融 套現池 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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