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去年發生在浦東國際機場的爆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周興柏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據通報,周興柏因個人生活不順而采取極端行為發泄不滿,制作爆炸物並於2016年6月12日在浦東國際機場實施爆炸,造成三名旅客不同程度受傷,一個國際航班被取消,兩個國際航班被延誤。
一審判決現場
聚龍股份晚間公告,實控人柳長慶犯破壞選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供賄選所用的財物予以沒收。柳長慶將不再上訴,辭去其擔任的公司董事長等一切職務。公司副董事長柳永詮暫代履行董事長職務。
公告稱,柳長慶辭職不會導致公司實控人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此外,公司預計2017年一季度盈利1476萬-1686萬元,同比增長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