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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市何懼之有 東尼

2008-03-06 NextMagazine

若你曾試過買基金,定會有人提醒閣下「股票價格可升可跌」,買股票有一定風險,就像香煙包裝盒上印有「吸煙危害健康」的警告一樣。然而,若我們跟散戶說,胡亂買股票會輸掉身家,甚或「投資股票會損害財富」,俱有違人的本性,而且不中聽。這好比母親教小孩勿亂過馬路,以免被車子撞倒;但成年人本身應該有危機意識,還不如你告訴他天可能塌下來,會造成大災難,俱沒多大意義。事實上,投資物業的風險甚至更大。樓市下跌時,若沒有買家願意接貨,業主隨時變樓蟹。反之,股票總可在交易所的開市時段套現,不怕被綁死。從以往的數據看,買樓跟買股的風險,可謂不相伯仲。買樓亦有風險不過,對於耐性十足的買家來說,買樓其實頗穩陣。即使九八年亞洲金融風暴後,不少業主淪為負資產一族,到今天都已一一翻身。只有那些當年不問價錢、亂炒樓的人,才會因被迫蝕讓而輸錢。故此,當有人來問我,謂我的夥伴冒險地買入了一批股票,他可以如何處理時,我不禁反問他: 「何風險之有?」而且我更不相信,他會把客戶的利益置之不理。當然,並非每個人都可捉緊入市良機,你更可能在「九一一事件」這些災難發生之前剛剛入市,但這些損失非永久,早晚會復原。若刻下說次按風暴快將得到解決,似乎太過武斷,但我對此非常有信心,這只是遲早的問題。部分讀者相信還記得,以往金融股也試過崩圍。八七年三月花旗集團的股價約為四點一美元,至九○年十一月,下跌至每股一點六五美元,簡直要了股東的命。但來到今天,即使花旗股價自高位下跌了六成,仍站穩在二十三點五美元,是當年股價的五倍多,雖然中間經歷了廿年光景。自古有危便有機,你可能錯過了撈底的時間,甚至股票跌穿你的買入價,但若你打算長線持有,輸錢的機會其實很微。而要數愈揸愈蝕的股份,我只想到當年的藍籌股香港電訊,即電訊盈科的前身而已。分散投資自保不過,短炒股票,風險肯定大得多,我本人就試過很多次,投機炒賣失敗而回。若你以槓桿形式炒賣,虧損機會更會大增。幸而,過去我當股票經紀時,不計那些短炒的投機客戶,幫襯我的長期客戶從未蝕本,而且他們跟我合作的日子愈久,其資金增值幅度愈厲害,尤其是豐厚的股息收入,佔其整體回報相當大的比重。事實上,分散投資對個人的資產組合非常重要。若散戶能將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就算曾因香港電訊而虧損,他們也可以在其他股票上賺回來。而且,投資的一大原則,首重收入,這才能令資金不斷增值。若你的投資組合做到多元化,然後長線持有好股,我實在想不到閣下有任何輸錢的機會。東尼Tony Measor在證券界有三十五年經驗,八七年股災及八八年股市冒升時,他所管理的香港基金表現都是香港最出眾的。他之前是財經網站Quamnet的總編。在此之前,他在嘉洛證券工作,管理客戶二億五千萬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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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出賣工商信息何罪之有?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6-01/100396241.html
王湧

  美國學者沃倫和布蘭代斯1890年在《哈佛法律評論》發表論文,提出隱私權概念,開啟了法律保護隱私權的序幕。在當代,隱私主要不是傳統社會中 零零散散的流言蜚語,而是在社會管理和商業服務領域中改採集的規模化的個人信息,並以電子化的形式儲存和傳播;作為隱私的個人信息被非法獲取和濫用,其動 因,也已超越傳統社會中常見的探聽個人隱私的癖好,而主要源於強大的制度化的商業動力,具有集成性,易複製性,波及面寬,破壞力大。

  中國公民個人信息面臨的安全風險日益嚴重,洩露普遍,濫用猖獗。被形形色色的商業電話和短信騷擾,已成為中國人日常生活中普遍而痛苦的經歷。但 是,中國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顯然滯後,歐盟早在1995年即發佈個人數據信息保護指令,中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早在2003年落筆起草,但由於部門 立法之侷限,分娩之日仍遙遙無期。

  目前,中國主要依賴2009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新設的罪名——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以遏制個人信息侵犯行為。

  這個罪名已成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主要屏障,但由於缺乏作為基本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支持,正如刑法上的「非法集資罪」缺乏廣義上的證券 法的支持一樣,可能導致該罪的解釋與適用上的重重缺漏與扭曲。最近發生的叢某案即一例。叢某以律師身份從工商部門調取企業工商檔案及法人信息,對外出售, 被北京警方刑拘。叢律師的行為是否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叢律師的行為有如下特徵,若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疑竇甚多。

  第一,本案中所謂的「個人信息」是企業工商登記信息,本身是可公開的,非商業機密,更非個人隱私。《公司法》第六條規定:「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該條表明,公司登記信息可面向公眾查詢。

  第二,律師非「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法定犯罪主體,主體要件不符合該罪;至於是否構成「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律師行為不是竊取,而所謂「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也難構成,因為他是從工商登記部門查詢獲取的。

  第三,律師獲取企業登記信息的渠道具有合法性。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辦法》第六條規定:「各組織、個人均可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 關進行機讀檔案資料查詢」。關於書證式檔案資料的查詢,雖然第七條規定「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活動,查詢人員出示法院立案證明和律師證件,可以進行書式檔案 資料查詢」。但實踐中的普遍做法是,出具律所介紹信即可。

  再者,《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辦法》頒佈於1997年,嚴重滯後,也與《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與精神衝突。所以,叢律師的行為即使有違規之處,也不足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之「非法」。

  第四,出賣信息雖為盈利行為,但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律師查詢工商登記檔案本身是律師非訴業務中的一部分,叢某的行為雖然在表面上是「倒賣」工商登記信息,但本質上也可視為以律師服務盈利。

  第五,由於工商登記的信息主要功能是服務於商事交易,保障交易安全,所以,本案中其出賣信息的性質決定於其用途,若主要於商事交易,則不可能構成犯罪。

  基於以上原因,本案的裁決應慎之又慎。 尤其是,此案是在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抓捕行動中的一案,專項抓捕行動聲勢浩大,具有強大的威懾力,其擴大化傾嚮應予以警惕,此案即有此嫌。

  此案還涉及另一重要問題,即工商登記檔案的查詢。最近各地工商部門可能受到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之大勢的影響,收緊工商登記檔案查詢的條件與程序,使得權力尋租的空間擴大,而律師憑藉自己的職業便利,獲取登記信息,成為賺錢之道,也是本案背景之一。

  在中國,關於工商登記信息的概唸過於泛化,將純粹的工商登記信息與在其他工商管理中採集生成的信息均歸入工商登記信息範疇,不免涵蓋敏感信息。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的工商登記檔案內容繁多而雜亂,這是中國工商登記檔案的查詢在寬鬆與嚴格之間搖擺不定的原因。

  在英美,政府部門備案的企業登記信息非常簡略,而企業的其他信息一般在公司查詢,董事有義務滿足公眾的查詢要求,如拒絕查詢,重者甚至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中國則沒有這樣的傳統,除在經營場所懸掛營業執照外,極少有公司向公眾公佈包括諸如股東名冊在內的企業信息。

  顯然,企業信息查詢,中國重政府,英美重企業,所以,中國的工商登記檔案查詢面臨的難題在英美並不突出。在缺乏通過企業查詢渠道的情況下,不應簡單地以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為由限制查詢,可做適當處理後公開。

  公司登記信息的公開公示,是《公司法》的一個基本原則,目的在於保障交易安全。很多查詢,都是發生在公司交易過程中,以「法院立案」作為限制, 就將工商查詢侷限在了訴訟狀態,使得《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形同虛設。當前各地出現的工商信息查詢「緊箍咒」,實有簡單粗暴之嫌。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財新傳媒法學諮詢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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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亮﹕跨境執法何奇之有?

1 : GS(14)@2017-02-05 10:33:51

【明報專訊】過去香港不時出現電騙,甚至非法上門追數的新聞,那些大多數是內地人士,但我們從未聽到有任何人被捕。

過年之前,不少內地人士手持一份所謂授權書,並沒有香港或內地合法文件,便向香港的商戶或公司追數,即使那些受害者報警,警員到來之後,只抄抵那些內地人士身分證,並且會認為那些是債務糾紛,督促雙方私下協商搞掂,警方這樣做令到那些內地人膽子更大,認為他們的行動是合法,就算受害者報警都沒有用,他們被請離開之後,很快又會重臨,重施故技向最初受害者甚至更多公司進行犯法追數行動,警方或入境處如果不採取行動制止類似事件,最後會有更多人報警,反而加重警方工作。

縱容違法追數 反加重警方負擔

其實,就算那些人持合法的國內法律文件,甚至有公安陪同都沒有用,因為他們是無權在香港執法,這是大家都關注的問題,我不明白警方從不積極處理。

近日有傳聞話有名在內地受調查的富商從港被挾持返內地,輿論質疑內地有關部門在香港執法,有違一國兩制定義。我覺得很奇怪,不少內地人士在港進行沒有實質證據的違法追數行動,除了警方毫不理會之外,更加沒有輿論提及有關不法行為,既然內地人士在港可以犯法,能夠執法又有什麼出奇。

由於警方的容忍,更加多類似犯罪活動在香港進行,例如拐帶小孩的活動,前兩日在黃大仙出現拐子婆,雖然被拆穿,就算有警員調查,她只是說認錯人就可以甩身。其實又怎會認錯人?但警方以息事寧人態度處理。大家唯有小心一些,自求多福。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0643&issue=20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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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當頭:領展營商何罪之有

1 : GS(14)@2017-07-29 03:21:58

「沽爆佢。」無錯,假如你覺得一間公司妖氣沖天,你應該「沽爆佢」。至少可以學《策略王.財毀會》般,證明自己一眼看穿當中蠱惑。話說回頭,高明已邀請我加入下一輪的《財毀會》挑戰賽;我話:「香港咁多妖股,好玩呀!」老實講,香港有幾多隻股票,可以教人買入之後安枕無憂?滙控(005)?地產股?又或者其他公用事業?當然有隻股王叫騰訊(700),但科技股這回事,又有誰會將所有雞蛋放入同一隻籃?不少追尋價值的投資者,由Luke Sir曾智華到股榮,長期投資組合中都會有領展(823)。「領展賺嘅,係小市民血汗錢!」早兩日青年經濟學家徐家健君寫空談主義不切實際的禍患,實在贊成得不得了。以意識形態來反對一件事,沒有問題,但是因果關係的指控要成立,還是要靠實證功夫。假如說領展令物價上漲,難道在非領展商場物價通脹就來得更慢?「領展將越來越多舖位租畀連鎖店,令小市民越來越缺乏選擇。」世界各地都有反連鎖店的意識形態行動,但是小店的消失,是否單純只因租金?老小店被淘汰,豈止是領展商場內獨有現象?今時今日做生意,薄利多銷不可以單靠「人情味」。若非越做越大降低平均成本,就只有走高檔貴價路線。像「譚仔」般的例子,皆因找出一條令平均成本越做越低的經營模式;其實之前也有提過,據說「譚仔」最賺錢的舖不少都在領展的商場。另外,759這家零售新晉,也在領展商場大展拳腳,分店越開越多。不少人仍然視公屋附近的商場停車場街市繼續為「公產」,但又有沒有人想過,當年入不敷出的房委會就算拆售失敗,一樣會走市場化之路。說到底,拆售上市讓市民可以公平地分享其成,讓基金價格反映現實,又何罪之有?



利世民
http://www.fb.com/leesimon.hk本欄逢周二、四刊出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727/2010237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8867

財經評論:工廈飯堂何罪之有

1 : GS(14)@2017-12-11 00:03:26

起動東九龍,物業越起越貴,配套就好閉翳。塞車塞人,走進觀塘開源道,感覺像沙甸魚。搵食就越來越艱難,講緊是食肆個「食」。工廈不是有飯堂嗎?你知我知,門口都見到「只准本大廈之工廠員工使用」告示,不禁要問工廈飯堂招待公眾何罪之有?違反土地用途?消防規例?生怕工廈存放易燃物體,生火煮食,又吸引民眾,大吉利時,一旦出事,會好大件事?還是工廈烏煙瘴氣,製造食物不衛生,集體食物中毒要睇醫生?申訴專員公署今年5月發表一份主動調查報告指出,上述原因皆是。工業凋零,工廈空間要轉型,食肆不是唯一出路,但是打工仔一定好想有人做。個零鐘放飯,大部份時間花在行去餐廳及等位,僅餘時間是爬飯,不是食飯。當然可以叫外賣,可以帶飯,但這僅餘暫離公司去喘口氣的空間也沒權利享用嗎?火災風險,不見得普通食肆的風險較低。工廈飯堂雖然以廉價租金租用單位,但甚少無良食肆開天殺價,更多的是平租平賣,惠及基層打工仔,某程度更是造福人群。申訴專員公署報告雖然批評地政署及食環署執法不力,力數工廈飯堂的違規情況,但報告末卻埋下伏筆:「若當局從活化工廈角度認為可制訂新的政策、機制,方便現時的違規工廠食堂轉型為可名正言順地招待公眾的普通食肆,本署當無異議。」工廈飯堂是否可以擴大至招待整區打工仔,政府有關部門是否不應着眼於哪個飯堂違規經營,而應着眼哪幢工廈有條件名正言順地做大眾飯堂。報告至今半年,施政報告亦提重啟活化工廈政策,但至今卻杳無音訊。好建議不是說了就算,而是說了就做。記者:陳家雄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71208/2023861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5171

湯文亮﹕加息何懼之有?

1 : GS(14)@2018-03-19 04:32:03

【明報專訊】我寫過不少文章提醒買樓的人小心加息,但得不到預期效果,有不少人話加息,使乜驚,香港是不會加息,就算美國加息,香港亦不用跟隨,理由是香港的存款太多。而事實又勝於雄辯,美國啓動加息程序已經兩年,加了5次息,香港不但一次也沒有跟,反而有銀行減些少利息,就算現在美國香港的息差已經擴闊至超過1厘。不少專家仍然表示即使美國今年加息3至4次,香港最多只需要加1次息,即是0.25厘,差不多叫大家放心,可以繼續買樓,而且有買趁手。試問那麼多人忽略了加息的危險,官員着急都沒有用,樓市又怎會不升,就算加辣都解決不了市民疏於防範加息的心態。

香港存款隨時可移走

我對於那些話唔驚加息的人有多少擔心,因為當中的理由並不是他們自己可以控制的,而是需要靠其他人幫忙,現在是存款太多而可以不用加息,但香港的存款是很容易離開。事實上,我們應該有心理準備隨時會加息,但有一些人對加息表示何懼之有是極之正面,他們資產負債比率不高,最低限度在一個可以隨時承受加息的水平,我認為他們才可以隨便話加息,使乜驚?

上星期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網誌表示,港匯轉弱,何懼之有,並且不怕港元兌美元觸及弱方保證,這表示大家要小心隨時會加息,因為當港元兌美元觸及弱方保證,已經有很多存款被移走,大家一直認為存款太多而可以不用加息的神話正在幻滅,加息是可以隨時發生。

用高成數按揭者 不應說不怕加息

那些以前話加息,使乜驚的人很快就知驚,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有很多知名銀行家不斷派定心丸,有一些話上半年不會加息,另外一些話今年只會加一次,言外之意即是說加息,何懼之有。老實說,銀行家當然唔驚,在銀行的按揭貸款都是低成數,但是那些採用高成數按揭買樓的人就不應該說加息,何懼之有。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827&issue=2018031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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