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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食品「案中案」

http://www.capitalweek.com.cn/article_22571.html

4月13日,廣西南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南方黑芝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方食品」,000716.SZ)關於南寧管道燃氣有限責任公司(現更名為南寧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南管燃氣」)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自 2001年南方食品轉讓南管燃氣80%的股份給深圳市威特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威特」)以來,這已經是圍繞該筆轉讓的第五次開庭審理。法庭上,與深圳 威特一同爭奪南管燃氣股份的還包括:上海新華聞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聞公司」)、南管燃氣、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華聞投資」)、廣聯(南 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聯投資」)。

據瞭解,在此前的四次「爭奪戰」中,南方食品的「戰績」為「兩負一勝一平」,最近南方食品證券事務代表向《證券市場週刊》記者表示,儘管第五次開庭審理的判決結果還沒有出來,但公司不會放棄在南管燃氣中的權益。

股權糾紛緣起

根據公開資料,南方食品自2005年4月更名,此前該公司的名稱為廣西斯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西斯壯」)。

此次開庭再審的股權糾紛最早源於廣西斯壯於2000年的一項投資——南寧市管道燃氣工程項目。

2000 年7月,廣西斯壯股東大會決議,將1999年配股募集到的1.21億元全部變更用途投入到南寧市管道燃氣項目中。同時,計劃使用其中的900萬元用於收購 南寧市政發展公司(下稱「市政發展」)持有的南管燃氣15%的股權。在此之前,廣西斯壯已經擁有南管燃氣85%的股權。當時,南管燃氣的法定代表人是萬 明,萬明同時也是廣西斯壯當時的董事。

記者瞭解到,截止到1999年,南方食品已經在這個項目上投入了5100萬元。同時,南方食品證券代表對記者表示,而投入的資金原計劃是用於南寧市永和大橋項目。

2000年11月,廣西斯壯最終以980萬元收購了市政發展所持的南管燃氣15%股份,使南管燃氣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並按決議將其餘資金分次投入到南寧市管道燃氣工程項目當中。

而就在南方食品大筆資金注入到南管燃氣及其在建工程時,一場股權轉讓打亂了廣西斯壯的腳步,更使其陷入了一場長達多年的股權糾紛之中。

2001年5月,廣西斯壯將南管燃氣80%股權以6000萬元的價格出讓給深圳威特。據瞭解,深圳威特由兩名自然人股東發起成立,分別為毛瑞琨、張樹金,其中法定代表人毛瑞琨為南管燃氣的董事長,亦是萬明的姨丈;而張樹金則為萬明的母親。

由於當時廣西斯壯在南寧市管道燃氣工程項目上的資金投入尚未完成,經過協商,廣西斯壯在出讓南管燃氣股份時將其資產進行了分割。

根據 廣西斯壯與南管燃氣當時簽訂的《協議書》約定,募集資金投入建成的燃氣管網資產產權屬於廣西斯壯,同時考慮到燃氣管網資產的特殊性,廣西斯壯委託南管燃氣 代建尚未完工部分的燃氣管網,並約定2002年2月28日前代建完成並將燃氣管網資產移交給廣西斯壯。同時,雙方還簽訂《租賃合同》及《租憑合同補充條 款》約定,廣西斯壯將已建成投入使用及即將建的燃氣管網資產租賃給南管燃氣使用,租期5年,租金為當年淨資產的6%。

此後,廣西斯壯向南管燃氣支付了9061萬元用於工程建設,燃氣管網於2002年4月建成。

原被告均喊冤

這本是一樁互惠互利的好買賣,卻不料橫生枝節。2004年,廣西黑五類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控股的廣西南方投資有限公司收購了部分廣西斯壯的法人股股份,從而成為廣西斯壯的實際控制人,實現了其借殼上市計劃。廣西黑五類食品集團即著名的南方黑芝麻糊生產商。

2005年12月,已完成更名的南方食品一紙訴狀將南管燃氣告上法庭,要求南管燃氣交付燃氣管網資產並支付拖欠的管網租金。原來,自燃氣管網建成以來,南管燃氣並沒有向南方食品移交燃氣管網資產,也未繳納任何租賃費用。而對此,作為被告的南管燃氣也覺得十分冤枉。

在南寧中級人民法院庭審過程中,南管燃氣表示,根據憑證文件沖抵後,南方食品未足額支付工程款構成違約。同時,南管燃氣出具了一些南方食品與其及其關聯公司之間資金往來的憑證及涉及資金或債權債務沖抵的協議。

而面對這些憑證和協議,南方食品一時頗感意外。原因是這其中部分憑證文件是南方食品沒有存檔的。例如,一份在2002年6月簽訂的《委託函》,根據該函件,公司曾要求南管燃氣代為支付2600萬元給另一公司廣聯投資。

對此,南方食品方面表示,「本公司既未發現該《委託書》存檔,也未發現該筆2600萬元資金去向的任何相關協議、記賬憑證等原始資料。同時,即使被告方提供的所有憑證及文件都成立,也是另外一層法律關係,與本公司與其簽訂的代建管網協議無關。」

最終,法院認為南方食品未按約定足額支付款項,構成違約,南管燃氣有權解除合同,燃氣管網資產歸南管燃氣所有,南方食品亦無權要求支付管網租金,南管燃氣應退還結餘資金。

面 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南方食品不服,並於2006年7月25日向廣西高院提起上訴,要求法院確認南管燃氣為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威特所持有的南管燃氣80%股 權為南方食品所有。而蹊蹺的是,在南方食品調查廣聯投資《委託函》等證據資料的過程中,一樁南管燃氣2001年股權虛假轉讓開始浮出水面。

虛假股權轉讓

根據南方食品的公告,2001年5月至6月間,深圳威特與廣西斯壯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雙方約定廣西斯壯以6000萬元的價格轉讓南管燃氣80%的股權給深圳威特。

此後,為6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萬明等人又通過廣西斯壯進行了一系列的資金操作。

萬 明等人先通過南管燃氣將600萬元匯至南寧正業工貿有限責任公,將2800萬元匯至海南賽格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深圳證券業務部。隨後,根據南管燃氣的委託, 這兩家公司再將這兩筆資金匯給深圳威特。同時,廣西斯壯將2600萬元轉給南管燃氣後,又委託南管燃氣匯至廣聯投資的賬戶,廣聯投資再將這2600萬元匯 給深圳威特。最後,深圳威特又將上述三筆款項,總計6000萬元匯給廣西斯壯。

經過幾次倒手,從表面上看,是深圳威特從其賬戶上支付了6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給斯壯公司。而事實上,所有的款項均來自廣西斯壯及其全資子公司。

同時,對於6000萬元股權轉讓款的資金流向,南方食品證券代表對記者表示,當時已經南寧市公安局委託,由廣西金桂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證實。

同樣根據上述公告,萬明太太李鳳仙、妹妹萬靜一起註冊了深圳怡誠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怡誠公司」),深圳威特5%的股份後被轉到怡誠公司名下。

2003年底,萬明因在上述虛假轉讓股權的過程中涉嫌侵佔、挪用公司資金被逮捕。

根 據南方食品公告,在萬明案的庭審過程中,萬明稱,這一系列操作是在公司當時主要負責人同意下進行的,目的是為公司進行資本運作,避免本公司在2001年中 期產生虧損,實際上這筆交易為虛假的,深圳威特及南管燃氣依然在本公司控制之下,是本公司資產。對此,記者向南方食品證券代表確認,其表示萬明在庭上的表 述確實得到了廣西斯壯當時主要負責人的證言證實。


2005年10月,南寧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此為由認為該案情況發生變化,撤回了對萬明的起訴,並做出不起訴決定。對於萬明現在的情況,南方食品證券代表表示,「萬明早已經不是公司的職工。這件事情後,他就離開了,現在的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清楚。」

股權爭奪持久戰

不難看出,雖然在股權關係上深圳威特與上市公司沒有關聯,一開始深圳威特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但隨著2004年上市公司的控股權更迭,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深圳威特自此游離於上市公司之外。

根據南方食品公告,2005年11月,深圳威特95%的股份被轉讓給了新華聞公司,並將南管燃氣80%股權過戶到新華聞公司的名下。同時,怡誠公司將其持有的威特公司5%的股份以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廣聯投資。

無論是新華聞公司還是廣聯投資公司,都與南方食品沒有關係,南方食品亦表示,上述轉讓的轉讓款並沒有交付南方食品。

面對這樣的局面,南方食品在法律專家的建議下,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深圳威特告上法庭,新華聞公司和南管燃氣作為該案的第三人。自此開始,相關訴訟的標的由南寧燃氣管網的產權,變成了南管燃氣80%股權。

經 審理,南寧中級人民法院於2007年11月22日以(2007)南寧市民二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書》對本案做出一審判決。判定南方食品的前身斯壯公司與 被告深圳威特於2001年5月12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及於2001年6月12日簽訂的《補充協議書》無效;被告深圳威特、第三人新華聞公司將南管 燃氣80%的股權返還給南方食品。南方食品將3400萬元返還給第三人南管燃氣。

顯然,這樣的判決結果順了南方食品的心意,卻「惹怒」了被告和第三人。也注定了這場股權爭奪戰還要繼續進行下去。

隨後,被告深圳威特和第三人新華聞公司和南管燃氣公司隨後向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廣西高院於2008年4月2日立案受理。

2009年7月20日,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以(2008)桂民二終字第45號《民事判決書》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此,新華聞公司因不服判決結果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然 而,還未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010年3月11日,南方食品便根據廣西高院的判決結果以22800萬元的價格將南管燃氣80%股權轉讓給中燃燃氣實 業(深圳)有限公司(下稱「中燃公司」)。根據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有關約定,由於本案重審造成轉讓標的的權益受損的,其損失全部由中燃公司承擔,南方 食品不因此退還任何本次轉讓的款項。

2010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09]民申字第1377號《民事裁定書》對新華聞公司不服廣西高院對南管燃氣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的判決申請再審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審;提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終將本案發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同時,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新華聞公司訴深圳威特和南方食品的另一案也因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次裁定而宣佈中止訴訟。該案中,新華聞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追溯股權增值款的訴訟請求。

2011年12月1日,南寧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對該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進行了再審並作出了初審判決。判決南方食品敗訴。

就此,南方食品再次向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4月13日,該案在廣西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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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宣傳片案中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7-27/100416020_all.html

進入7月,鐵道部落馬官員榜單上再添新面孔。

  財新記者近日從接近鐵道部的多位消息人士處獲悉,7月10日,上任不到半年的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同一天,劉瑞揚的妻子、現任鐵道部文聯副秘書長的陳宜涵亦被帶走。

  自2011年2月前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被「雙規」後,鐵道部一直處於反腐風暴中心。過去的一年多里,鐵路系統多位司局級幹部先後落馬。

  「最近又進入陰雨天氣,各部門領導都帶隊下去進行安全大檢查,很多熟人好長時間沒見到,誰也沒在意,突然聽到他出事的消息,大家都感到很意外。但聽說到場宣佈的是鐵道部紀委的負責人。」鐵道部一位人士說。

  7月11日,劉陳夫妻被查的消息在鐵道部傳開。多位消息人士透露,劉瑞揚今年4月才從北京鐵路局副局長任上調回鐵道部,出任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 一職。他的東窗事發是被妻子牽出。有鐵道部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陳宜涵原來是鐵道部宣傳處處長,因審計揭出鐵道部「天價宣傳片」一事而被調查。

  調查人員在其家中查獲超過1000萬元的巨額現金和至少九張房產證。陳宜涵的職務級別較低,調查人員隨即又將調查方向指向劉瑞揚,同日在其辦公 室發現大量存摺和購物卡。這次事件令很多熟悉劉的人士大跌眼鏡,因為劉瑞揚平時給人的感覺「非常低調謹慎」,為何在家裡和辦公室放那麼多現金,他們也感到 難以理解。

事發鐵路宣傳片

  事發前,陳宜涵擔任鐵道部文聯副秘書長。鐵道部文聯為鐵道部下屬事業單位,是由國內以鐵路為主要寫作領域的作家組成的行業性組織。在此之前,陳曾任鐵道部宣傳部宣傳處處長一職。

  據一位接近陳宜涵的人士介紹,陳在鐵道部宣傳處任職時,負責分管審核列車上的雜誌。以北京鐵路局為例,該局下屬的列車上主要有五本雜誌——《青 年時訊》(中國青年報發行)、《和諧之旅》(賽迪傳媒發行)、《旅伴》(中國鐵道出版社發行)、《報林》(人民鐵道報發行)、《旅遊地理》(鐵道部文聯發 行)。此外,廣東、上海、南昌等地鐵路系統也有當地出版的一些雜誌。

  「動車開通時,鐵道部給各鐵路局發文,通知路局哪些媒體可以上車。陳宜涵分管每期雜誌的審稿,不通過就不能上車。劉志軍出事後,鐵道部宣傳方面也曾有意重新招標,但後來考慮到哪家都不能去掉,最後招標沒了下文。」前述消息人士透露。

  據悉,陳宜涵被查的起因,即是所謂「天價宣傳片」事件。今年6月27日,國家審計署發佈《鐵道部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 計結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報告中顯示,2009年-2010年,鐵道部在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投資1850萬元製作《中國鐵路》宣傳片,未達 到預期效果。國家審計署在審計報告中表示,針對未公開招標拍攝鐵路宣傳片問題,將要求鐵道部進一步調查處理。

  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宣傳片,全長5分鐘,為2010年年底在京召開的第七屆世界高鐵大會開幕式影片,片頭署名顯示導演為張藝謀。7月2日,張藝謀 的助理通過《新京報》回應稱,2010年鐵道部委託的一家製作公司曾邀請張藝謀拍攝鐵路宣傳片,但是,最終張只是提供了一些意見,並沒有參與拍攝過程,也 未同意署名。

  不過,他拒絕透露張藝謀收取的費用情況。根據審計署報告,全長5分鐘的《中國鐵路》宣傳片花費1850萬元,因此被輿論稱為「天價宣傳片」。

  7月6日,新華社報導稱,今年3月,鐵道部審計中心接到國家審計署辦公廳轉送的《關於鐵道部投入巨資拍攝<中國鐵路>宣傳片未達預 期效果》的函後,鐵道部立即組織專人對2009年至2010年間投資1850萬元製作《中國鐵路》宣傳片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目前調查正在進行之中」。

  不久,鐵路系統內部即傳出陳宜涵被帶走調查的消息。目前還不知道陳宜涵在這部宣傳片的製作和推廣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在一位鐵道部內部人士看來, 此事可能牽涉到她,但這麼大的一個宣傳片不是她這個級別能說了算的,應該還有內情。至今,這家製作公司的名字仍不為人知。一位接近鐵道部的人士質疑稱: 「鐵道部有自己的影視中心,如果要拍攝宣傳片,為什麼不交給自己的影視中心來做?即使外包,為何不招標?張藝謀沒全程參與,為什麼還花了這麼多錢?」

  據知情人士透露,不論是陳宜涵事發前任職的鐵道部文聯,還是之前的鐵道部宣傳處,相比鐵道部其他實權部門,「油水沒那麼大」,有關部門在其家中發現大量現金和房產證後判斷,純粹是陳一人受賄所得可能性不大,隨即將調查矛頭指向職務更高的劉瑞揚。

  「本來是想抓個小蝦米的,沒想到意外撈到條大魚。」上述人士稱。

  據該人士透露,根據初步統計,劉瑞揚夫婦涉案金額已經超過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有關部門對張曙光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張涉案金額4250萬元,劉瑞揚夫婦的金額加上北京的房產價值,已經超過張曙光。」

高鐵傳媒被質疑

  據財新記者瞭解,檢察機關的調查也涉及到2010年底召開的第七屆世界高鐵大會的資金運用。這是世界高鐵大會首次在歐洲以外的國家舉辦,由中國 鐵道部與國際鐵路聯盟(UIC)共同主辦,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承辦。據悉,原鐵道部運輸局長張曙光當時召開專門會議,把中國中鐵、中國鐵建、中國南車、中 國北車、通號院、中鐵物資等鐵路系統的大企業找去,要求每家贊助500萬元,確定由鐵道部科學研究院的信息所牽頭承辦。但第二次開會就把鐵科院信息所排除 在外,高鐵傳媒廣告有限公司(下稱高鐵傳媒)成為實際上的主要承辦方——它由山西商人丁書苗的博宥集團全資持有,2011年初,丁書苗被查後劉志軍突然落 馬。

  消息人士稱,當時各鐵路局及路內大企業聯合出資約2億元上交到鐵道部,鐵道部還以財政資金等出資,而高鐵傳媒卻從大會承辦中拿走1.2億元。

  「天價宣傳片」和高鐵大會意外打開鐵路廣告宣傳領域隱藏的一角,這種情況並非孤例。鐵路廣告收入是路局多種經營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包括車站大屏幕廣告、燈箱廣告、車上刊物、座套廣告等等。和鐵路系統其他產品一樣,外人要想打入這個市場並不容易。

  在業內人士看來,鐵路廣告代理領域也是收入豐厚的沃土,極易滋生關聯交易。高鐵傳媒在鐵路領域涉獵極廣,如北京南站的大型LED顯示屏即由其運營。該公司2008年成立,在2010年初,博宥集團增資至1億元,壟斷了很多新建動車站的LED顯示屏廣告代理。

  2006年11月,濟南鐵路局下屬的青島火車站進行封閉改造,2008年2月改造完畢。負責廣告業務的是濟南鐵路局下屬的山東中鐵旅遊廣告集團(下稱中鐵旅廣),中鐵旅廣青島分公司希望自己能做青島站的業務,投資建了一些平面廣告平台,並已找到客戶,簽訂了廣告合同。

  據接近高鐵傳媒人士透露,2008年,高鐵傳媒相關人員前往青島,在鐵道部某一在職副司長的陪同下,拿著已擬好的合同要求拿走青島站的全部廣告(包括平面和視頻)業務,合同價格為一年100萬拿走青島站的廣告代理權,簽約20年,合同期從2011年8月開始。

  上述消息人士稱,中鐵旅廣當時已和客戶簽訂合同,2011年8月才到期。在這三年代理期間,青島站僅平面媒體一年的廣告收入就500萬元。

  拿到廣告代理權後,高鐵傳媒在青島站建了36個刷屏機,對外徵詢客戶的價碼是一個畫面一年200萬元。但當地一些廣告公司注意到,刷屏機上並沒 有廣告。顯然,高鐵傳媒意在壟斷全國優秀火車站的廣告代理權,但廣告業務還沒跟上,據該公司內部人士稱,目前還處於投資虧損期。

  在京滬高鐵路段,濟南局負責了五個站的建立,最大的是濟南西站。2009年,和青島類似的方式,同樣是在鐵道部官員的陪同下,高鐵傳媒人員想拿下濟南西站全部廣告業務,並因此和中鐵旅廣的人員發生了衝突。而當時,濟南西站尚無平面和視頻媒體的任何規劃。

  按照常規,火車站的修建過程中需要制定媒體投放規劃,此規劃要經當地鐵道局的審核,高鐵站則需要鐵道部審核。高鐵傳媒在濟南西站沒有媒體規劃的情況下就擬好了合同。如無意外,2011年春節後將正式簽署合同。

  但2011年10月,丁書苗出事中斷了這一進程。據當事人稱,當時,高鐵傳媒曾致電中鐵旅廣,稱公司老闆出事不會影響公司正常運作。隨即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東窗事發。

  據濟南當地一位廣告公司老總透露,濟南鐵路局方面並未正式與高鐵傳媒簽訂合同,而青島車站的合同未來也會中止。「鐵道系統第一講的就是政治。在所有鐵道系統和公司簽訂的合同中都有一條,如有合作方這方面出了問題,鐵路系統可無條件終止合同。」上述廣告公司老總說。

權力集中地

  對劉瑞揚的意外東窗事發,目前官方並未公佈其涉案的具體情況。業內人士分析,劉瑞揚今年4月才從北京鐵路局副局長任上調回鐵道部,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任上時間尚短,其巨資財產可能是來源於其之前的任職期間。

  劉瑞揚1984年畢業於大連鐵道學院(現大連交通大學)車輛系,曾任鐵道部運輸局貨車處副處長、驗收處處長等職務。據一位曾和他打過交道的高鐵 供貨商透露,劉之前在運輸局管驗處負責,與當時負責運輸局貨車處的領導關係不和。「管驗處負責貨車零部件產品資質審核,但產品上車使用還要經過貨車處批 准,領導覺得兩人關係不好擺,就把劉瑞揚調到北京鐵路局當副局長,主管北京動車段建設。」

  北京動車段是劉志軍在任時鐵道部規劃的全國四大動車檢修基地之一,總投資74億元,主要負責京津城際、京滬高鐵北段、京哈、京廣線的動車檢修任 務。2007年8月開工建設,2009年3月北京動車段檢修庫首次投入使用。業內人士稱,無論是建設期以及建成檢修期間,動車段的採購量都很大。

  「劉瑞揚做事思路清晰,能幹事,有才能,但也得罪了很多人,和劉志軍比較像。」上述高鐵供貨商稱。業內猜測劉瑞揚任貨車處副處長時主要負責鐵道 部各鐵路局貨車處的設備採購。當時貨車處經常直接給下面車輛段貨車處發電報,要求採購某家公司的特定設備,下面鐵路局車輛段敢怒不敢言。

  上述人士認為,「劉瑞揚的問題說明,鐵路系統不止動車存在腐敗。」在他看來,鐵道部運輸局之所以成為腐敗的重災區,是因為權力過於集中。

  2000年鐵道部部屬機構改革之前,裝備部的前身車輛局只負責制定鐵路設備技術和產品設計標準,而設備採購由計劃司負責。2000年改革之後,裝備採購引進招投標體制,裝備部從一個原先只負責技術的單位,變成整個裝備製造流程的超級管理者。

  「2000年之後,鐵道部在各設備生產商派駐驗收室,人員編制屬於裝備部。通過控制設備驗收系統和鐵路產品認證制度,裝備部既插手制定鐵路產品 技術標準和鐵路市場准入,還負責制定鐵路設備招投標辦法。可以說裝備部掌握著設備從生產到使用、維修的所有環節。」這位供貨商點評說:「又管理標準,又管 准入,還管市場份額,你說權力有多大?放在這個位置上,好人也變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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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家共贏被挪用 「案中案」

2014-08-18  NCW
 
 

 

中行員工百般騰挪設局顯身8億挪用案件,而基金子公司則缺乏風險意識,通道業務成為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資管身上的定時炸彈◎ 財新記者 蔣飛 文jiangfei.blog.caixin.com 原本風險極低的通道業務,風險正在逐波爆發。

8月12日晚間,財新記者獨家獲悉,萬家基金旗下子公司萬家共贏資產管理公司(下稱萬家共贏)發行的一隻總額近10億元的有限合夥理財產 品遭遇第三方惡意挪用。

目前,被挪用的8億元資金已經追回1億元,另外7億元在銀行凍結,實現保全,但存在權屬問題爭議,還需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經查,遭遇挪用的8億元資金有近6億元出現在金元百利資產管理公司(下稱金元百利)一隻產品的賬戶上,另外2億元被用於償還深圳中行的一個到期理財項目,金元百利是另一家公募基金公司金元惠理旗下的資產管理子公司。

與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一樣,基金子公司也在證監會放開部分管制之後取得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是大量的業務仍然是在扮演銀行信貸特別是地產信貸的通道。

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資管通道業務一直以來就被認為是接盤銀行、信託甚至民間借貸,但券商由於淨資本約束以及資本實力較基金子公司雄厚,第一波風險首先爆發在基金子公司。

目前案件進展撲朔迷離,背後牽涉出各種各樣的人物、銀行和項目公司,而一個註冊資本僅有1億元的項目公司,運作土地潛在估值達100億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正是整個資金鏈條的關鍵。

高槓桿累卵可能帶來巨額利潤,也可能爆發深不可測的風險,在融資方和相關中介四處騰挪的資本局中,公募基金子公司成為炮灰。

直接挪用

遭遇挪用的基金子公司資管產品名為「萬家共贏景泰基金一號至四號專項資 產管理計劃」 。該計劃按照資產管理人與深圳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深圳景泰)簽訂的協議,投資於與中國銀行雲南分行有個人房貸業務合作關係的開發商的部分售房收益權。

今年6月20日,深圳景泰在資產管理人和投資顧問均不知情的情形下違反合夥協議,擅自變更景泰一期基金的投資策略,將資金用於其他用途。得知這一信息後,萬家共贏及其關聯方諾亞財富(諾亞財富的全資子公司參股萬家共贏)向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局報案。

財新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融資方雲南楚雄佳泰地產(下稱佳泰地產)存在惡意挪用資金和欺詐嫌疑,相關銀行的一些僱員與融資方存在共謀嫌疑。

上海警方控制了深圳吾思基金(一家專注於地產融資的私募基金)實際控制人李志剛,以及佳泰地產的實際控制人李銳峰。目前,深圳吾思和佳泰地產的相關資產和賬戶也被凍結。有消息來源稱,李志剛和李銳峰已經被批准逮捕。

本案還可能牽涉更多機構及個人。

萬家和諾亞方面報案的一個連帶結 果是,同樣為佳泰地產和深圳吾思提供通道的金元惠理旗下子公司金元百利發行的總額5億元的產品發生兌付風險。

這只產品對接的是「吾思十八期」有限合夥基金,原本是用佳泰地產關聯方的售房款作為利息來源,佳泰資產被查封后,導致其無法付息,已經於8月13日宣佈延付利息。另外,萬家共贏被挪用的資金中有5.9億元出現在金元百利與深圳吾思共管賬戶上,讓原本已經複雜的案件更添紛擾。

在此案中,兩家基金子公司扮演的都是通道角色,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承擔了巨大風險。其中萬家共贏在盡職調 查和項目執行過程中接觸的是相關銀行部門負責人,正是由於這位負責人的出面,萬家和諾亞方面一直認為自己的交易對手方是中國銀行雲南分行,投資的也是是銀行的低風險資產。然而佳泰地產以及深圳吾思,卻巧妙拼接不同金融機構的通道,利用其與銀行內部人的特殊關係和信息不對稱的優勢,成功滾動起整個融資鏈條。

最為奇妙的是,即便是通道業務,涉及資金的劃轉也需要基金子公司和合作項目公司雙方的簽字批准,而在萬家被挪用的案件中,資金剛剛募集完成,法律程序也剛剛走完,雙方就差在銀行留印鑑這最後一道手續,資金就被轉走了。

「這就像是菜剛上齊,照理應該舉 杯祝酒,深圳景泰直接打包走人了。 」知情人士說。

萬家入甕

「我們從始至終一直以為是在與中行雲南分行打交道。 」萬家共贏總經理伏愛國8月12日深夜對財新記者說。

在這宗交易中,萬家共贏當的是諾亞的通道,所有項目的盡職調查都由諾亞方面主要負責。萬家和諾亞方面通過盡職調查,一開始即掌握深圳景泰與佳泰地產的關聯關係。

「景泰是 nobody,沒有交易記錄,在這個市場上不可能有人會與他們做交易。 」諾亞財富一位人士對財新記者說。

起到關鍵作用的,是深圳景泰與中行雲南分行簽訂的《 「接力寶放款提速計劃」售房受益權短期融資業務合作協議》 。伏愛國對財新記者說,正是依據這份協議,萬家和諾亞相信標的資產屬於中行雲南省分行,遂與深圳景泰簽訂 《深圳景泰一期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景泰一至四期基金應根據深圳景泰與中國銀行雲南分的協議,投資於中國銀行雲南分行有個人房貸業務合作關係的開發商的部分售房受益權。

景泰一至四期基金很快通過諾亞的子公司諾亞正行進行銷售,成功募集10 億元資金。

然而,諾亞與中行雲南分行的此次合作,從一開始就更像一個局。在諾亞以及諾亞委託的君合律師事務所兩次現場盡職調查中,都有一位自稱是深圳景泰副總經理、名叫張帆的人全程陪同。

實際上,張帆的真實身份是中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一位管理層人員,曾任下屬一家支行的行長。上步支行是一級支行,下轄十幾個二級支行,一年的業務量與一些省級分行相當。

張帆甚至以假身份陪同諾亞的盡調 團隊赴中行雲南分行,與該行個人金融部主任徐某會面。財新記者的消息來源顯示,張帆與深圳吾思及其實際控制人李志剛,徐姓主任與佳泰地產及其實際控制人李銳峰均有交集。

根據深圳吾思發行產品的公開資 料,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與吾思基金開展密切合作,為吾思基金累計發行近10億元。財新記者獲悉,吾思基金的一期至三期資金,都是與中銀深圳分行的上步支行進行的合作。然而,財新記者未能在深圳分行查詢到與吾思相關產品的銷售記錄。另一位與吾思曾有合作的機構人士則對記者確認,吾思的相關產品名義上都是深圳吾思自行銷售。

徐姓主任曾經擔任中行雲南分行楚雄支行的行長。佳泰地產是楚雄當地最大的開發商。

從目前萬家和諾亞方面公開的資金挪用情況來看,景泰一至四期基金被挪用的近8億元,全部流向與深圳吾思和佳泰地產相關的賬戶。加上挪用的時間點和部分資金迅速分配等疑點,張帆和徐姓主任存在參與共謀的嫌疑。

「我們怎麼說也是行業內的大公司了,不會為了幾個億的項目就放鬆風控,主要就是這個一直穿針引線的中行員工讓我們放鬆了警惕。 」諾亞方面有關人士說。

6月中上旬,景泰一至四期基金的募集資金陸續到賬,戲劇化一幕上演。

6月17日,中行雲南分行突然通知深圳景泰暫停該產品。這份通知起因是諾亞的銷售部門存在違規行為,用微信公眾號推送了產品材料,並被媒體作了負面報導,引發中行總行和相關監管部門的注意,需要重新評估並報總行。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一過程凸顯了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的高風險——雖然基金子公司曾親赴中行雲南分行進行盡職調查,並單純以為自己在與銀行簽約合作,但是當銀行發現問題時,根本沒有通知萬家共贏或者諾亞方面,而是通知了項目的具體操作公司深圳景泰。

如果這是深圳景泰與銀行部分員工的串謀還相對容易接受,但這一程序被知情人士評價為: 「都是這樣。 」上述負面事件原本有可能幫助諾亞和萬家方面避免或者減少損失。

然而,深圳景泰收到來函之後,未立即告知諾亞方面,仍然要求萬家共贏於6月18日將最後一筆出資1.18億元打到景泰基金的賬戶上。

6月19日,諾亞方面發現賬戶資金出現問題向深圳景泰質詢,深圳景泰正式告知諾亞,稱接到上級通知項目取消,決定改變資金用途。

當晚,深圳景泰繼續強行劃轉資金,其中2億元打給中行深圳上步支行,用於吾思一、二、三期到期資金的分配。

而打到金元百利產品賬戶(吾思十八期)上的5.9億元相對比較幸運,由於該賬戶是金元百利與深圳吾思共同監管,且金元百利未能發現資金到賬,這筆錢留在了賬上,直到公安機關於6月20日予以凍結。

為何共謀

挪用資金的主要參與者已被警方控制,財新記者無法與其取得聯繫。但根據現有信息和同為佳泰地產和深圳吾思提供通道的金元百利相關負責人提供的信息,能夠拼湊出大致的共謀利益鏈條。

深圳吾思通過中銀深圳上步支行發行的吾思一、二、三期產品,用於佳泰地產在昆明的中央公園項目開發。

財新記者獲悉,吾思的一、二、三期在今年6月到期的產品,同樣存在兌付問題。為了避免風險暴露,李志剛、李銳峰和張帆等商議,採取借新還舊的方式填上窟窿。而佳泰地產正在運作的昆明市官渡區棚戶改造項目,一方面資金鏈條緊繃,另一方面卻蘊藏著巨大的潛在利益。

8月13日下午,金元百利總裁吳自力在上海陸家嘴的辦公室裡單獨會見了財新記者。這位曾經任職交銀信託的行業老將,今年7月剛到公司,就接手了挪用事件的爛攤子。

「如果是我當時在,不會審批這樣的項目。一級土地項目開發做好了能掙很多錢,但是搞不好就要出問題。 」吳自力說。所謂一級土地開發,即把生地做成熟地,涉及拆遷、土地平整和土地交易等環節。

他表示,一級土地開發的融資項目存在法律風險,因為項目公司只是與政府達成一個協議,政府隨時可能以違約或者資金鏈斷裂等理由收回協議,從而使得用於抵押和後續還款的土地銷售款、拆遷補償款成為泡影。

此外,拆遷的不確定性也很大,遇上釘子戶,本來一年的項目可能需要拖上兩三年,這就需要不斷的滾動募集資金,借新還舊、短融長投。

金元百利參與的項目遠在數千公里之外的雲南昆明滇池湖畔。當地政府正在進行大面積的棚戶區改造,但拆遷和平整土地所需資金捉襟見肘,只能成立了150多個項目公司,大批量引入社會資本。

佳泰地產通過項目公司「豐華鴻業」運作的是官渡區寶華寺城中村改造,共有10個地塊,佔地1400餘畝。項目公司中,佳泰地產持股70%,官渡區政府平台公司擁有剩餘30%股權。

這個項目運作已經有三年時間,此前也進行過融資。金元百利去年8月與深圳吾思基金合作,發行五期資產管理產品融資約5億元,投資於「吾思十八期」有限合夥基金,並通過中行深圳上步支行委託貸款的形式最終投入到項目公司豐華鴻業。佳泰地產用豐華鴻業70% 股權,以及應收政府的拆遷補充款作為抵押。這筆資金一部分用於清償之前的借款,另一部分用於拆遷和平整土地的費用,目前已經告罄。

拆遷和土地平整本身是一個無利可圖的業務,但是由於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作為補償,使得這項業務可能獲得超額利潤。

寶華寺項目有400畝地塊原定於今年8月和11月進行招拍掛。其熟地市價,估計在每畝800萬元左右,甚至達到1000萬元。

佳泰地產由於參與了土地一級開 發,可以按照約每畝300萬元的資金拿地。佳泰需要為項目公司籌集多達12 億元資金應對8月的土地交易,一旦土地到手,手中的項目公司就可以高價轉讓,或者繼續用於質押融資放出更大的槓桿。

身為民營企業的佳泰地產不可能從銀行獲得一級開發貸款,按照其資質,甚至也很難與風控較嚴格金融機構做對手交易。資金鏈捉襟見肘的佳泰地產唯一能用作籌碼的就是具備潛在豐厚收益的項目公司豐華鴻業。

6月11日,佳泰地產的做局者之一李志剛聯繫金元百利,要求其對已經辦理質押的項目公司70% 股權解質押,以方便使用這筆股權進行後續融資。金元百利方面提出的條件是必須提供總計6 億元的保證金。另一方面,李志剛等共謀者也在積極尋找這6億元資金的來源,其中一個方式即是通過中國銀行昆明分行已批未發放的按揭貸款,發行產品向社會融資。

深圳吾思為此積極聯絡信託和基金公司,最終找到了第三方銷售機構諾亞財富,後者又將其介紹給關聯公司、萬家基金的子公司萬家共贏。接下來的事情,就是萬家共贏作為通道,由諾亞方面銷售募集的10億元資金一到賬即被挪用。

基金子公司危險

證券和基金行業自2012年開始從事通道業務,僅僅短短一年時間,資產管理規模突飛猛進。但與此相關的風控制度、合規文化和有效的監管架構並未及時跟上。

證券公司由於各項業務與淨資本掛鈎,相對受到更多的制約,而基金子公司卻完全走上了類信託化的道路,如脫繮野馬般一路狂奔,其風險偏好甚至超越了已經感知宏觀經濟涼意的信託業。

由於基金子公司產品通道受到的約束少,各類非標資產都願意找基金子公司對接,從而產生大量的通道業務。根據基金業協會的數據,截至4月底,全行業67家基金子公司管理規模達到1.61 萬億在此類業務中,基金子公司只負責 發行產品,產品裡面的資產和募集資金都不直接負責。

通道業務又分為兩類。一種是給母公司提供通道。比如招商基金和民生加銀等銀行系基金的子公司規模增長迅猛,其中不少是對接了母公司的非標資 產。另一類則是像本案中萬家共贏和金元百利,由第三方提供資產分包,甚至是負責銷售。

吳自力對財新記者承認,金元百利與深圳吾思合作發行的產品,是一個完全意義上的通道產品,因此收費低廉。

「如果是自己的產品,肯定要控制資產 端風險,現在很被動。 」吳自力說。

除了萬家共贏和金元百利,華宸未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華宸未來資產近日也先後四次公告其管理的兩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現違約風險,原因是其投資的項目因故停工,生產經營出現困難,正在進行資產重組。

隨著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地產類資產勢必將經歷一個持續風險暴露的過程。而在高位接盤的基金子公司,其痛苦程度可能不亞於信託業。

除了宏觀經濟和產品對接的資產本身的風險之外,操作風險也不容忽視。

類似萬家共贏資產遭遇挪用,就屬於操作層面風險,並且在證券業也曾發生。

2013年,上海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在承接一單通道業務時,也險些被交易對手方欺詐。證監會曾將此案作為典型向行業發出警示。

財新記者吳紅毓然、張冰、劉卓哲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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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提前9年出獄牽出案中案獄權尋租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3907

從犯人進入監獄開始,調監、勞動工種安排、探親會見、疾病傷殘鑒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每一個環節監獄長都能將其變現。 (南方周末記者 翁洹/圖)

在我國,監獄系統全面掌握著減刑假釋的提請權,而監獄作為封閉的司法系統,哪些人該減刑,如何減刑,外界根本無從監督。

如果外逃的健力寶集團原總裁張海被抓獲,恐怕他要重回監獄,補回他利用欺騙手段逃避的9年刑期。

一審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的張海,先是在看守所中靠假立功減了5年刑期。之後,他又在監獄中先後2次偽造重大立功事實而提前4年多出獄。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為期半年的排查中,通過捷徑“越獄”的711名罪犯已經被檢察機關建議收監。這711名罪犯主要涉及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其中有76名廳局級幹部。南方周末記者試圖複盤張海“越獄”案以管窺中國監所中權貴與獄官勾連運作的邏輯。

目前,我國有30萬監獄警察,他們監管著全國680所監所里170多萬名在押犯人。像張海這樣的罪犯是如何越過國家在監所里設置的重重防線“越獄”?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廳長袁其國說:“從薄弱環節來看,就減刑、假釋而言,主要是計分考核、立功受獎環節,容易出現假計分、假立功等問題;就暫予監外執行而言,主要是疾病診斷鑒定環節,容易出現假鑒定等問題。”

運作“越獄”

這一次,“氣功大師”、健力寶集團原總裁張海金蟬脫殼3年後才被外界獲悉。事實上,剛被收監,他就有“越獄”的盤算。

2007年2月,張海因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被佛山市中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二審時,因有立功情節,刑期縮減5年。

張海的立功情節是在看守所里舉報了同監倉的獄友犯罪情況。而這條立功的線索,是張海律師徐玉發花3萬元錢從看守所里負責“深挖擴線”(即警方通過安排獄偵耳目進行偵查)的羅建能處購買的。為方便張海檢舉,羅還特意將涉嫌搶劫的犯罪嫌疑人張豐調至張海同一監倉。

嘗到立功的甜頭後,張海一入獄便開始策劃下一步減刑。監獄里的第一次減刑,手法和看守所里如出一轍:都是檢舉別人的余罪。

廣東政法系統的一位知情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10年6月,被關在韶關武江監獄里的張海,檢舉揭發了他在看守所時發現的犯罪線索。原來,這條線索也是張海的律師從佛山看守所負責“深挖擴線”的民警陳松柳那里花3萬元錢買來的。

和羅建能一樣,在民警陳松柳的幫助下,佛山看守所也為張海出具了檢舉立功的公函。2010年9月,立功得到認定,張海因此減刑2年。

上述知情者還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番禺監獄服刑期間,張海的女友和秘書康傑還試圖為其辦理保外就醫。但因為張海比較年輕,身體健康,並且“身份敏感”,監獄系統領導不敢冒險而作罷。不過,尋找減刑機會的嘗試卻並未停止。

2009年年底,張海剛從佛山監獄轉到番禺監獄不到1年,在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處長郭子川的幫助下,張海被調至韶關武江監獄。事實上,張海的兩次減刑都是在武江監獄申報的,但減刑材料則分別來自佛山看守所和番禺監獄。

而張海調監的目的就是為下一步減刑做準備。2009年10月,康傑曾專門到番禺監獄向熟悉監獄運作的獄政科科長劉誌民請教轉監獄的問題。“張海在番禺監獄服刑,立功減刑等事情不好辦,想把張海調到武江監獄服刑。”康傑告訴劉誌民。

一位監獄系統的退休幹部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監獄內部一般會公開犯人的立功信息。為了掩人耳目,有的罪犯一般會先轉到一個陌生的監獄,然後偽造上一個監獄的立功材料申報減刑。

後來,康傑在網上查詢到申請專利可以減刑後便著手為張海操作。2009年中秋節,康讓代理公司幫助張海申請汽車前後雙視鏡專利。2010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了張海的專利申請。在等待專利審核的半年里,康傑要把張海調至相對陌生的武江監獄。

2010年8月,專利獲批。截至目前,中國專利查詢系統里仍可以檢索到申請人為張海的“汽車前後雙視鏡”發明專利。不過,該專利著錄項目信息顯示,“案件狀態:未繳年費終止失效”。也就意味著專利權終止。

兩次減刑如此順利,在於對武江監獄有管轄權的韶關中院分管減刑假釋的副庭長丁飛雄早已被張海用30萬元買通。2011年1月25日,這項發明專利為張海減了2年1個月28天的刑期,正巧減到了張海出獄的前一天,2011年1月26日,張海刑滿釋放。

一位接近張海案的檢察官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丁飛雄不僅是分管減刑假釋的副庭長,還是張海減刑案中的審判長和承辦人。該檢察官說:“丁飛雄受賄後,一個人操控了張海的減刑案,因此可以兩次違規為張海減刑。”

2014年6月24日,重慶市永川監獄、永川區公安局禁毒支隊舉辦的主題為“珍惜美好青春,遠離合成毒品,拒絕毒品,健康人生”的“重慶市永川監獄國際禁毒日主題教育活動”在監管區進行。服刑人員聽取禁毒知識宣傳。 (CFP/圖)

系統失靈

回溯張海“越獄”案,在法院、監獄、看守所等環節中,國家設置的種種監獄監管措施卻在張海面前系統失靈。

從一審15年到實際服刑6年,張海需要調動多少人脈資源?最高檢公布的信息顯示,截至今年2月,該案一共牽涉到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監獄系統11人,看守所系統3人,法院系統1人,律師2人,社會人員7人。

無獨有偶,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孫海就在不久前因為受賄、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犯罪而被立案調查。這是近年來第四位因為受賄、徇私舞弊而被調查的監獄管理局長。

更多的監獄長因為將獄權變現受賄而獲刑。南方周末記者檢索全國十多份監獄長的判決書顯示,監獄長獲刑的情節主要體現在獄權尋租變現上,而且受賄時間相對較長,最長的伴隨著監獄長的所有任期。從犯人進入監獄開始,調監、勞動工種安排、探親會見、疾病傷殘鑒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每一個環節監獄長都能將其變現。

在監獄中,獄警對罪犯的計分考核、勞動工種安排、疾病傷殘鑒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重點執法環節都有著巨大的自由裁量權。

新疆昌吉監獄的一名犯人想回家過年,向監獄政委行賄10萬元後得逞。昌吉監獄政委曹洪傲設法將新疆第四監獄罪犯張興鳴調入昌吉監獄服刑,不僅違規為張興鳴辦理回家過年的手續,還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

為發展監獄經濟,四川省第四監獄監獄長冷代發甚至還帶女犯人到廈門與港商簽合同、談生意。1994年,當時被稱為四川最大女貪汙犯的程秋菊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而程在四川省第四監獄服刑才38天,就以“治病”為名脫離監區。

犯人成為了一種資源。監獄里的獄警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上海市青浦監獄副監獄長翁黎明以遠低於市值的價格購得上海某企業的5套商品房,獲利176萬余元。

作為交換,翁黎明也為在青浦監獄里服刑的該企業的董事長堵某提供了不少幫助。堵某在監獄里的工作崗位由水泥工轉為圖書管理員。此外,翁黎明不僅先後違規為堵某辦理了離監探親手續,還為其2次辦理了減刑手續,共減刑2年7個月。不過,2008年年底,翁黎明即將升任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時被人舉報。

川西監獄監獄長巫邦誌收受一百多萬元的賄賂,違規為多名犯人辦理保外就醫、減刑假釋等手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而遼寧大連一名黑社會老大被判死緩入獄後,疏通監獄領導的關系,最終不僅由死緩2年執行減為有期徒刑17年。監獄長還違規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使其出獄後繼續犯罪造成了他人死亡。

除了監獄長,監獄中的醫院院長也是尋租的重災區。2013年7月29日,湖南省赤山監獄醫院院長姜某就因涉嫌受賄罪和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而獲刑。法院審理查明,在2007年至2011年,姜某明知在湖南省赤山監獄服刑的罪犯秦建榮、李治我的病情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卻違法批準暫予監外執行。

核查難題

目前我國有680所監獄,關押著170多萬名罪犯。司法部監獄局局長邵雷說:“我國部分省份監獄收押、管理面臨很大壓力。”

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辦理減刑、假釋分別為248187件。在廣東,普通刑事審判判處的罪犯和減刑假釋的罪犯數量比是2∶1。廣東省高院副院長王勇在2013年9月4日出版的《人民法院報》上公布了這一數據。

廣東全省一年的減刑假釋案件有6萬余件,這6萬余人,“是全省一年判處的犯罪分子人數的一半”。面對這一龐大比例,王勇坦言:“無論是在工作的重視程度,還是在人力物力的投入上,都遠遠無法與這個比例對應。”

而去年一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6708人。除此之外,最高檢還監督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形42873件次。

王勇認為目前法官的業績考核制度使減刑假釋案件在法院的審判工作中不斷被邊緣化。王勇說:“對法官辦案業績的考核往往是辦幾十件減刑假釋案件才折抵一件普通案件。”

中部某地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減刑假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吳立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我國,監獄系統全面掌握著減刑假釋的提請權,而監獄作為封閉的司法系統,哪些人該減刑,如何減刑,外界根本無從監督。

若監獄系統造假,檢察院和法院很難辨別,更無法查證核實,目前的核實程序很多只是流於形式。在江西省某監獄從事了二十多年獄警工作的羅欣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獄警掌握著罪犯提請減刑、假釋材料的上報權,“材料都是人做出來的,內容也是符合減刑條件的,檢察院去監督也發現不了問題”。

吳立認為法院應該專門設置減刑假釋的法庭。他說,“目前減刑假釋工作在很多法院成為了‘捎帶’的工作,法官的審判任務也很重,順便就幹了,也不會花太多心思。”如此的工作制度,讓監獄的減刑假釋權主要集中在某個人的手里,這就容易滋生腐敗。

王勇建議應建立重大敏感案件的內部報備制度。“對於原為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罪犯、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經濟罪犯、社會關註度高的罪犯等,中級法院在對其作出減刑假釋裁定前,應當報高級法院備案。”

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多位法官認為,犯人“越獄”的問題集中體現在無法查證核實減刑假釋的事實上。作為罪犯的犯罪事實有公檢法系統相互制約,而減刑則主要控制在監獄方。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張紹彥認為,用公權力監督公權力,形同虛設。

“法院調查減刑假釋的事實,也只能是找到被減刑假釋罪犯的管教或同倉罪犯作證,而這些證人往往會被控制,一起幫助監獄造假,張海案中這一點就很明顯。”吳立說。

(應受訪者要求,吳立、羅欣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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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萬綁架案中案

2015-05-07  NM
 
 

 

飛鵝山二千八百萬元綁架案發生超過一星期,終在週一有突破性發展。新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履新記者會上稱,在羅湖關口拘捕一名涉案人士,並加緊與內地部門合作,繼續追緝在逃疑犯。綁架案歷時四日,由爆竊案戲劇性轉變成綁架,匪夷所思的是,共有六名疑犯結伴去爆竊,而又能在取贖金後安然逃脫,當中疑點重重,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幕後策劃,同樣也是警方調查重點。警方一路在山林追捕疑犯,一路循羅氏家族親友關係及生意上糾紛兩大主線調查,同時,羅氏家族近幾年也風波不斷,先有爭產案,又有神秘私生子失蹤,也有家庭成員捲入街頭糾紛鬧上差館。被捕疑犯一口咬定是爆竊臨時轉為綁架,週二下午,最新消息指其餘五名綁匪已在內地落網,但二千八百萬元贖金則未尋回。

由於兩名內地綁匪有爆竊案底,肉參從警方提供相片中認出此二人,據報週一在羅湖離境關口落網疑犯,是面部較肥的廿九歲、貴州人鄭興旺(右下圖)。

本週二,警察押送疑犯往彩虹及西貢一帶,重組二千八百萬綁架案情。案發在上月廿五日凌晨,西貢甘澍路一間獨立屋豪宅,遭六名操普通話的男子闖入,先將屋內羅家駒夫婦和工人綁起之後,再掠走屋內約二百萬元財物,疑犯剛剛想離開時,碰巧遇上現年廿九歲的羅君兒回家,她是已故富商羅定邦孫女,疑犯認為她家中有錢,也見其父非常緊張,認為可付出更高贖金,於是把她綁走並挾持在附近山洞內。疑犯先向她家人勒索五千萬元贖金,由於時值週末,銀行關門休息,籌集現金上難以一時做到,肉參的父親羅家駒在權衡利害後,斷然報警求助,他曾向警方表示,五千萬元在他來說是「呢啲錢濕濕碎」,最重要是保障其女兒人身安全。

假牌車上山

警方接報後,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並派出俗稱「狗仔隊」的刑事情報科人員,連日來在西貢一帶追查,可惜並無結果。其後羅父同綁匪談判,贖金最終減至二千八百萬元,並在廿八日,羅家駒收到綁匪電話,要求當晚八時在飛鵝山交收贖金,警方於是在上址部署圍捕行動。至傍晚時,羅駕駛一輛私家車載着廿八個袋,每袋有一百萬元,而總值二千八百萬元現鈔分由兩個旅行喼裝載,而旅行喼夾層早已放置了微細的GPS全球定位追蹤儀器,加上整個飛鵝山上落的大小通道已有警員把守及看管,警方原以為今次甕中捉鼈,定能將綁匪一網成擒。但一輛神秘及掛了假車牌的私家車卻擾亂警方視線,在交贖金前駛上山,警方更認定綁匪會乘此車逃脫,故將注意力全集中在此車上,殊不知該車卻失去蹤影。

電話聽出逃跑聲

正當警方嚴陣以待時,羅君兒卻突然致電警方報平安,並說自己身在飛鵝山一處偏僻地方,綁匪臨走前把手提電話交給她,要她自己聯絡警方求救。透過羅君兒的電話,警方才得悉綁匪已成功收取贖金及放了肉參,警方唯有即時展開圍捕行動,但奇怪是一直未見之前上山的可疑私家車再次出現,亦即綁匪懂利用調虎離山計,成功分散了警方視線,而載着款項的旅行喼卻被棄置在山頭,顯然綁匪意識到警方有裝追蹤器。警方隨後再致電綁匪留下來商談贖金的電話號碼,說也奇怪,綁匪走動時無意觸碰竟接通電話,但沒有答話,只是從電話傳來環境聲音,聽見綁匪正急步循着山路離開飛鵝山,更傳來氣來氣喘的聲音。

羅君兒認出綁匪

知道綁匪從山路逃亡,警方隨即展開「捷進行動」,在全港海、陸、空搜捕綁匪,在多條主要隧道及幹線設置路障。在場警員穿上避彈衣,荷槍實彈截查可疑車輛,氣氛緊張,可惜未有所獲。原來,幾名綁匪徒步從西貢經馬鞍山公園,再穿越山林到達沙田和馬料水一帶,其後再步入大埔,並向沙頭角方向逃亡,意圖穿過中港邊境逃回大陸。調查案件時,警方將有爆竊案底匪徒照片給羅君兒辨認,她一眼就認出其中兩名綁匪,由於警方已有來港犯過案的大陸人資料庫,所以即時已知道兩犯身份,並將二人照片發放給所有巡警。 至週一,其中一名被通緝的疑犯,難抵山林悶熱天氣煎熬,遂選擇由羅湖過關回內地,以自投羅網方式歸案,另有消息指,其餘五名綁匪從山路潛逃回內地時,已在內地落網,不過有關消息暫未正式公布,因警方正努力從疑犯身上,套取犯案原因及有無其他幕後人物,以圖解開此宗綁架案的種種謎團,不過至週二下午,其餘五名綁匪在內地落網消息已公布,但贖金則未尋回。

利用爆竊案掩飾

據警方消息人士指,若以單純爆竊案來看,六人聯合的爆竊行動集團是很少見,通常爆竊匪多是單獨或兩至三人行事,因太多人行動就易行藏敗露,而每人分得贓款也甚少。加上綁匪事前踩線工作又做得十分專業,事發的大屋是由羅家駒的公司持有,毗鄰大屋則屬於其長兄,年前已售予一名姓黃的內地商人,該名男子很少住在上址,但綁匪卻可直接找上羅君兒家中。此外,羅家駒的大宅背靠大山,逾十呎高大門重門深鎖,大門旁有閉路電視,四周圍牆也有十多呎高,內裡設有保安更亭,匪徒要潛入,如無熟人帶路和熟悉屋苑的圖則指引是不容易的。即使竊匪成功入屋爆竊,又剛巧碰到回家的羅君兒,再由爆竊犯順手牽羊,即場啟動撤退模式,變成花費數日的綁架案,而事後還有套上假牌車輛配合擾亂警方視線,這些都不像大陸落來的爆竊犯所為。有探員透露,綁架案根本難以在即興方式下完成,因當中涉及很多部署,最起碼是清楚知道對方可以負擔得起贖款,另外還有很多問題,如藏參地點,如何成功收取贖款及脫身等,「以往處理過老爆案,竊匪見有人返家,九成九第一時間走人,最衰嗰種,見係女人最多非禮吓,因逗留得耐,風險會好高,除非一早已摸熟落手目標係單身女人,但今次單案發生地點係大屋,好大可能有傭人在家,另外要制服女事主,又要帶佢走,又唔俾左鄰右里發覺而報警,當中有無咁多臨時即興及巧合呀?」他指出,過去的綁架案,絕大多數是由親戚或員工所為。加上綁架是嚴重罪行,分分鐘判廿年以上,但二千八百萬六個人分,每人才四百多萬,所以不排除是另有老闆「掟錢做嘢」,到底目的是什麼就不知道,但肯定不是為了區區二千多萬贖金,或者有其他恐嚇教訓意味。另一方面,綁匪對飛鵝山一帶地形熟悉,對女事主未有傷害及侵犯,臨走還給予手提電話,明顯不想她有任何傷害,對於爆竊犯而言,不可能如此細心。

家族有成員怕被綁架

不過探員也指出,若六名疑犯口密,最後都一口咬定是即興綁架,不肯供出幕後主腦,警方也很難追蹤下去。探員也爆料,指七年前左右,該家族中一名女成員羅穎怡(羅家寶女兒)捲入一宗街頭糾紛,原因也可能是怕被人綁架。事發在她取車時,見到一名少年舉機拍照,她即時衝上前質問對方是否拍攝她及跟蹤她,之後她的同行男性友人幫手,並強行拆走少年相機內的記憶卡,至對方報警,警員將一干人等帶返警署調查。其後羅穎怡找來資深大律師到警署協助,當發現少年只是拍攝停車場內的名車後,她才對自己引致一場誤會道歉並要求和解,最終該少年沒被追究。本刊就此事求證羅穎怡,她表示不想在現階段回答。而這宗驚天綁票案,是繼○七年羅氏家族爭產案後,發生在家族之間的大新聞;事實上,做製衣起家的羅氏,不單只擁百億資產,也有一套另類家訓,令各成員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下力爭上游。

愛登士家族擁過百億資產

二千八百萬綁架案的女事主羅君兒,含着金鎖匙出世,父親羅家駒是bossini(堡獅龍,592)創辦人羅定邦的第六子。祖籍廣東順德的羅定邦,白手興家,初期與友人合辦紡織廠,以「山寨廠」形式接訂單。乘着製衣業興旺之勢,靠外判訂單起家。七五年成立羅氏針織,以炒賣成衣配額而發達,與麗新的林百欣、肇豐的方肇周及萬泰的田元灝,被稱為「配額四大家族」,至今仍是香港製衣業龍頭。第二代同時活躍於地產市場,令家族資產暴升。

父高調攻地產

是次為女兒繳付贖金的羅家駒,早年作風低調,主力拍住四哥羅家寶搵食,成立百樂集團,不時孖公仔現身投地。二人初期以發展小型地產項目為主,例如大埔單幢樓皇御山,○二年以一億多元投得沙田崗背街地皮。同年,以五億多元低價買入尖沙咀百樂酒店,三年前以二十二億將百樂酒店的商場部分售出,勁賺一筆。後來,羅家寶主力炒樓,家駒則自立門戶,於一三年,成立K&K Property,積極競投政府土地。去年,公司撼低多家主要發展商,以近三十億元,投得啟德住宅區一幅地皮。另外,亦就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第二及三期提交意向書,投資額超過一百六十億元,可見獨立發展的家駒,已有實力與大發展商一較高下。不過近年羅家駒已逐步退休。本週一,記者到公司位於中環萬宜大廈的辦公室找羅家駒,員工指他已甚少回公司,業務交由兒子羅建一負責。至於兩名女兒則醉心藝術。貝兒畢業於英國倫敦藝術大學,君兒於倫敦中央聖馬丁藝術與設計學院,主修時裝、攝影及平面設計。○九年返港後,曾在Moiselle擔任設計師,後轉到貿發局任職,負責搞時裝及藝術展覽,目前在中環經營創作室Production Q。

爭產爆兩名私生子

羅氏家族子孫眾多,管教嚴厲,君兒和父輩,同樣在競爭中長大。祖父羅定邦晚年為挑選接班人,讓兒子輪流做「庄」,因此羅氏第二代均把握機會在父親面前表現自己,卻為家族爭拗埋下伏線。如九十年代初地產業興旺,羅氏的地產業務由次子羅家聖主持,他深信日本銀座式商場有前景,便收購土地發展荃灣娛樂廣場及元朗開心廣場,但兩年後公司大執位,由四子羅家寶接手地產業務,家聖被調往bossini。家寶上場後即唱反調,將兩個商場出售,轉戰工廈市場,據聞因此引起家聖不滿。轉「庄」做法令兄弟不和,羅定邦九六年過身後,關係進一步惡化。羅定邦生前沒立遺囑,只寫下一份中文意向書,決定在他死後由接班人、次子羅蜀凱掌管三分之一財產,另外三分之一的財產則捐出作慈善用途,餘下三分之一留給一名流亡海外的兒子,有律師曾估計羅定邦去世時名下財產約有十億元。○七年,羅家寶的女兒羅穎怡入稟高院,指伯父羅蜀凱僅為財產受託人,並要求交代賬目,才令這份中文意願書曝光。這名「失蹤子」十分神秘,庭上沒有進一步披露其資料或失蹤原因,甚至名字亦保密。一○年,羅蜀凱敗訴,法官判定他只是遺產執行人。後來,羅蜀凱上訴得直,上訴庭法官指羅蜀凱非以信託形式持有財產,而是擁有財產,並對是否發放遺產給羅氏族人有最終的決定權。訴訟期間,羅蜀凱曾「明寸」姪女羅穎怡的成就未達致可獲分遺產的門檻,質疑她無資格提出訴訟:「穎怡持有MBA學位,亦開設鞋店Mocca,但成就並非顯著,穎怡中文會考拿A,卻連『鰲頭獨佔』的解釋也不懂,因此不符受益人的身份。」除了互揭瘡疤外,上訴文件再揭出,羅定邦還有另一私生子,名為羅家添(Frank)。他與失蹤兒子,均非羅定邦元配陳楚思所出。九六年羅定邦去世時,訃文上亦沒有二人名字。

紡織世家各自精彩

事實上,官司涉及的約三億遺產,對羅家各房來說,都只是「濕濕碎」。羅氏第二代的生意王國都搞得有聲有色,各自的身家已遠較父親留下的遺產更為豐厚,疑因有人為「啖氣」而提出訴訟。曾表示置身事外的大仔羅樂風,便於訪問中指當年大家只想搞清楚父親想法,「佢哋個個有錢有地位,衣食無憂,根本不用爭!」羅氏第二代各自各精彩。羅樂風創辦的晶苑集團,現為UNIQLO和H&M等「御用」製衣商,營業額高達一百億元。九三年開設晶苑地產,投資十億在東莞常平興建紫荊花園,找來薛家燕賣廣告,累積銷售額達二十億元,是其代表作。最得寵的次子羅蜀凱主力打理家族的製衣業務,八九年曾移民加拿大,到九七年才回流。他一向低調,連公司股東大會也不出席。女兒羅可旋曾在訪問時指,父親嚴禁子女買名牌衫,又喜歡坐巴士到九龍城及旺角的茶記食飯。他兩位女兒羅可欣及羅可旋創立服裝店bread n butter及Ztampz。三年前,可欣另創辦非牟利機構Fashion Farm Foundation(簡稱FFF),培植本地新進設計師。最出位要數四仔羅家寶,擅長炒樓,在地產界無人不識。撈底代表作包括在○五年以十億掃入貝沙灣第九座全幢,二億買入小欖愛琴灣銀主盤,以及以三億八千萬購入雍雅山房地皮,改建為豪宅雍雅山。他持有的物業、鋪位及酒店超過一百個,身家保守估計超過四十億元。另外,羅家寶私生活同樣「出位」,曾被傳媒拍得背着妻女與年輕女伴行街拍拖,其間更「踎街」食煙,且會為保持青春,到瑞士打羊胎素。綁票案曝光後,記者到飛鵝山豪宅找到羅家寶,但他對姪女被綁架一事不知情,並說:「家族冇人通知過我喎。」可見羅氏家族成員之間,感情頗為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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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在案中案的重要性

我一向支持及同情警察, 但不會盲撐, 七警暗角打人發生後, 我第一時間譴責他們, 不會像蔣麗芸那樣講: 咁多人唔畀人打點解你畀人打。在日常生活裏, 我相信有不少使人極厭惡的人你可能想打他一身, 或者希望他會被人打一身, 或者知道他被打而大叫活該。這無疑是發泄情緒的表現。到你真的要出手的時候, 絕大多數的人會受到理智所阻止, 因為法治社會是不容許做這種事, 做了便要負法律後果。出於惱怒而打人, 極其量是求情因素而非抗辯理由。出於惱怒而殺人, 也只可把謀殺的控罪判為誤殺, 無論如何都是非法行為。

不論是向警察潑液或警察打人, 在文明法治社會裏理應不受到認同, 香港人的分裂就徧徧出現這種聲嘶力竭盲目的支持。我對於法院門外及法庭內的互罵和對壘, 都極度反感。支持曾健超的人可有任何支持潑液的理據? 支持警察執法的人又是否認為執法就可以用私刑對付抵打的人? 時光不能倒流, 假若可以, 當曾健超潑液被拘捕後沒有被打一鑊, 現在心情忐忑、前途未卜的只有曾健超一個, 他會擔心上訴結果, 究竟這5星期的刑期命運如何。又如果曾健超當時只在參與佔領運動, 並沒有其他逾越法律限制的舉措, 今天他也不會是個帶罪在身的人。可惜就算時光可以倒流, 這件蠢事沒有發生, 別的蠢事一樣會發生, 源源不絕。

昨天立場新聞頗詳盡報導了曾健超在七警案的案中案的作供情況, 從問答來看, 他似乎招架不住兩位資深大律師連珠炮發的盤問。有人覺得曾健超在被盤問下給摧毀了, 七警面對那一條「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脫罪機會甚大, 我對這看法極不同意。首先, 對曾健超的盤問暫時來說重要性不大, 現在只是呈堂影片的案中案, 影片能否呈堂, 主要的考慮不是曾健超的證供, 畢竟他只是被拍攝者, 而不是攝影師。案中案最大的考慮是法律的問題, 對曾健超的盤問只是lay foundation for the general issue. 在我看那些盤問只是劍花, 尚未有殺傷力。法官不是個看戲的普通市民, 他可以正確解讀曾健超看似矛盾的供詞。從盤問可見, 曾健超根本就不知道實際有幾多人打他和這些人是誰, 可見在建立被告涉案的身分方面, 控方是依靠影片的證供, 而並非曾健超。所以, 在現階段過份解讀曾健超在這方面的證供, 根本是對案情的錯誤理解。法官在裁決影片能否呈堂時主要是考慮案例的講法。

從現階段的證據來看, 自始至終, 在暗角打鑊方面, 控方根本沒有依賴曾健超可以認到人, 相反而言, 控方的講法是曾健超認不到人。律師不是法師, 有些小魔術只是掩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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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中案

老伴問我, 七警案搞乜案中案? 想拖延呀?

有好多人有所不知, 當然我也純屬猜測, 只靠睇報紙來估下發生乜事。案中案即voire dire, 未審案情事實之前, 先爭論影片能否呈堂, 所以叫案中案。這些影片是本案的致命因素, 所以連警署內的CCTV, 被告也爭論其真確性。聽落有點匪夷所思, 明明影到發生乜事, 都有得拗? 法律嘛, 有時不是普通人懂得的, 講你都唔明, 所以律師就值錢。如果影片不能呈堂, 有幾個警察就好難被定罪。影片主要是建立身份( establish ID)方面的證據。除了影片之外, 被告的身分要靠幾方面來建立。一, 警察方面。軍裝警員制服曾健超後交給CID, 但交了人之後這些軍裝警員再有沒有目睹之後發生的事呢? 原先接收曾健超的CID有沒有再把他交給其他人呢? 第二, 曾健超本人的證供。他認得這些人嗎? 就算認得, 辯方也會強烈爭論他這方面的可靠性, 當然對他的可信性會有vigorous cross-examination. 最簡單講辯方會指出他受到影片影響才認到人, 而並非真的憑自己記憶而認出誰有份打他。第三, 被告自己的承認。你以為七警會承認他們涉案的身分嗎?

要打甩啲片, 談何容易? 不是一家媒體, 是幾家喎, 有無可能幾家有聯合行動去干擾這些影片使其內容不真確? 這是一場 uphill battle. 如果影片不能呈堂, 就難以證明是joint enterprise, 被告的個別角色就很重要了。誰在暗角打曾健超呢? 控罪是GBH with intent, 這傷勢是甚麼時候造成的? 辯方會把成因歸咎於之前的拒捕所致, 這也是必然的爭論點。反而在警署內發生的只涉一個警員, 單靠曾健超一人的證供已足夠, 這一條要脫罪較難。

撇開審訊在證據上的要求, 也撇開政治立場, 也不講撐警仇警, 以普通人客觀的看法來判斷, 不論曾健超或七警, 哪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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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集團原董事長白培中案一審宣判,獲刑13年6個月

江蘇高院12月21日消息,2016年12月21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西焦煤集團原董事長白培中受賄、行賄案,對被告人白培中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白培中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1年,被告人白培中利用擔任霍州煤電集團總經理、董事長、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等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炭供應、職務晉升、工作崗位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楊振興、胡建偉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3513.508503萬元。2011年11月13日,被告人白培中家被搶劫,為避免因家庭財產與收入不符而暴露經濟問題,白培中請托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戴來偉提供幫助,謀求降低被劫財物數額,通過胡建偉等人給予戴來偉人民幣20萬元。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白培中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行賄罪。鑒於白培中到案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主要受賄犯罪事實,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對其受賄罪從輕處罰;白培中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依法對其行賄罪從輕處罰。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白培中簡歷

1983.09—1986.05,霍州礦務局機電設備公司設備技術員、辦公室幹事;

1986.05—1989.04,霍州礦務局聖佛礦團委副書記、書記、黨委工作部副部長,辛置礦團委書記、宣傳部部長;

1989.04—1992.09,霍州礦務局團委副書記;

1992.09—1995.05,霍州礦務局團柏礦黨委副書記、聖佛礦洗煤廠廠長;

1995.05—1996.06,霍州礦務局供應處處長;

1996.06—1997.06,霍州礦務局曹村礦礦長;

1997.06—1999.07,霍州礦務局副局長兼洪洞煤焦公司總經理;

1999.07—2000.12,霍州礦務局副局長、黨委常委兼組織部部長;

2000.12—2001.09,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黨委常委、總經理;

2001.09—2006.04,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黨委常委、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6.04—2006.05,中共忻州市委常委;

2006.05—2008.04,中共忻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8.04—2011.12,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1年12月22日,山西焦煤集團幹部大會上,白培中被免去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

2016年9月13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白培中受賄、行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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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捲款逾億中日韓台再吸金 獨家披露浩天集團集資案中案

1 : GS(14)@2016-08-09 08:06:34

2016-07-27 EW

以高息利誘他人存款、業務遍及亞洲多個國家的浩天集團,日前突然倒閉,大批澳門苦主報案求助,涉及款項超過一億元,司警正循巨額詐騙及簽空頭支票方向追查。

多名苦主及浩天員工向本刊透露,該項代號「B2」的集資計劃,打着每兩個月派五厘高息的旗號,持續運作近五年,覆蓋層面極廣,除了大批澳門市民落叠外,還有內地、台灣、日本及韓國的投資者,專程組團到澳門簽約加入,所以實際的捲款數字必定更巨。

本刊深入追查後更揭發案中有案,現正失蹤的浩天集團負責人,另疑涉詐騙澳門錢莊一千三百萬元匯款,以及懷疑出售投資移民配額,吸引大批內地人認購,每個售價高達數百萬元,而且各買家已繳付大部分費用,惟隨着浩天集團冚旗,相關申請大有機會爛尾。

搞集資搞到爆煲的浩天集團,一一年在澳門成立,由台灣人呂達凱創辦。集團業務非常廣泛,包括投資顧問、文創產業、影視娛樂、醫學美容以至餐飲等。雖然浩天知名度不高,但近年急速向亞洲擴展,分公司遍及內地、日本、韓國和台灣。

不過在本月中起,司警陸續接獲關於浩天涉及詐騙和簽發空頭支票的報案,截至本周一,苦主達一百二十六人,涉款一億零九十八萬元。司法警察局局長周偉光說,報案人士絕大部分為澳門人,警方正通緝該公司的三名涉案人士,包括負責人及兩名高層。「麵包不是天跌下來,必定有風險存在。」他提醒市民投資時,切勿盲目貪圖高回報。

曾在浩天工作、自己亦有參與集資的苦主小玲(化名)說:「集團成立之初,負責人已經推出集資計劃吸金,項目代號為『B2』,參與者每兩個月可獲發五厘利息。但由於當時博彩業興旺,加上浩天知名度不高,即使這個息口比大部分有進行集資的賭廳為高,參與者其實不多。直至近年博彩業轉勢,集資的賭廳連環爆煲,相反浩天多年來定期派息,看似穩陣,好多澳門人遂將資金存入。」

小玲透露,浩天集資範圍並不局限於澳門,透過設於亞洲多國的窗口公司,以及中介人協助拉線,近年大力吸納中日韓台四地投資者,組成考察團到澳門視察其公司業務,大部分更即時簽約參與「B2」計劃。

她續說:「四地投資者中,以台灣投資者的損失最為嚴重,皆因浩天負責人呂達凱本身是台灣人,鄉親特別信任,不惜死慳死抵,甚至按樓套現瞓身投資。浩天執笠後,當地苦主驚悉受騙馬上報案,但據知當地警方聽完他們的口供,即指合約是在澳門簽訂,暫時無法跟進,令整件事出現台灣人涉及行騙,但台灣警方無法調查,甚至浩天分公司仍可在當地繼續營業的怪現象。」

錢莊東主失千三萬

浩天疑涉及的詐騙範圍,原來不止於非法集資。在今次案件曝光前十日,澳門某錢莊東主阿榮向本刊爆料,聲稱被台灣及澳門騙徒合謀行騙。

事緣今年初,阿榮接獲一名澳門女子「清清」委託,指其老闆要匯款一千三百萬元到香港。正常做法是,客戶先把款項存入錢莊的內地戶口,錢莊才提供匯款服務,從中賺取約百分之三的手續費。但這宗交易上,阿榮因誤信清清,未收到錢便匯款,結果一直被拖數,經多番追討後,阿榮被安排到台灣直接會見該位老闆,他正是浩天負責人呂達凱。

阿榮憶述:「我在朋友陪同下前往高雄,呂達凱親自接機,扮到好有誠意,並帶我們由台南去到台中,視察浩天在當地業務。期間他聲稱資金被內地扣起,要再花一些時間才可解決,之後就大力推介另一個還款方案。」

呂達凱對阿榮說,浩天在澳門業務眾多,有辦法取得貿促局批出重大投資移民配額。「他聲稱這些配額每個市價三百五十萬港元,願意給予我們四個,只要悉數轉售便可回本兼有賺。我知道這是不合法的,於是斷言拒絕。」

阿榮之後留在台灣等候還款消息,呂卻拒接電話玩失蹤;至於清清,其開出的抵押支票亦告彈票。阿榮返澳後多次到浩天位於北區文創園的總部「尋人」,均不得要領。他坦言打定輸數,但希望公開事件避免再有人受騙。

一名專替浩天尋找移民配額買家的中介人,向本刊提供相關合約及宣傳短訊,並解構該集團如何在未成功協助客戶辦得居留權下,已可瘋狂吸金。

「澳門貿促局設有『重大投資移民』申請計劃,但即使成功獲批,亦只會獲發非永久居民身份證,要再等七年才有機會轉為永久居民,條件是此人投資的公司,需持續運作及對澳門經濟帶來重大利益,否則貿促局有權中途取消其居留權。而找浩天協助辦證的客戶,在簽約當天及一個月後,已經要合共繳交七成費用,但就連辦證過渡期所需的行街紙都未出,其實好蝕底。」

狂搶移民配額

該中介人續說,浩天由最初每宗個案索取約一百八十萬元費用,到近年推高至三百五十萬元,扣除支付予中介人的佣金仍豬籠入水。「浩天會用盡各門生意來申請移民配額,包括藝術中心、日本餐廳等,但據知成功個案不多,部分甚至等候了超過三年,估計是因他們申請太多太濫,已經惹起相關部門懷疑,每每都要嚴格審核。」

另一邊廂,浩天又聲稱可以協助客戶取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過程相當轉折。「客戶要多次飛往葡萄牙兼逗留,最終取得與其本身名字不同的葡國護照,便可以憑該護照辦理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一般七個月就辦到,但費用高達五百萬元。」中介人說。

浩天集團日前突然停業,已付錢搞移民的客戶十分無奈,因為浩天確實有把他們的資料送到貿促局,而審批程序亦正在進行中,現階段難以報警指浩天涉及詐騙,不過他們也心知有關申請勢將爛尾收場。

律師洪榮坤指出,有關公司兜售移民配額的手法,或涉及雙重詐騙。首先是他們的客戶如非真正投資生意,純粹買額,便有欺騙貿促局之嫌;然後是他們收取客戶大部分費用後,最終卻無法辦到,兼且一走了之,亦等同行騙,「問題是好多客戶心裏有鬼,憂慮執法部門追究他們責任,只好選擇不追究,也許正是騙徒精心計算的結果。」

投資電影

打退堂鼓

在澳門活躍超過五年的浩天集團,不時涉足文藝活動及影視娛樂,最為人知是去年六月高調召開記者會,聲稱將會開拍《我和春天有個約會》的電影版續集,並請來原有班底包括導演高志森、劇中男主角「白浪哥」李道洪,以及著名香港藝人米雪等參與演出(下圖)。

高志森回應本刊查詢說,與浩天的合作是由李道洪拉線,自己僅負責電影製作,其他一無所知。李道洪則指浩天原本答應投資該電影兼以植入式廣告宣傳,但其後變得無聲無氣,他遂引入上海資金作替補。

澳門爆料熱線

電話:(853)6220 5562電郵:[email protected]

撰文:社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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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黑幫案中案8被告涉收賄堅稱清白

1 : GS(14)@2017-04-28 00:54:30

聯邦調查局(FBI)幾年前調查加州港產黑幫周國祥(綽號蝦仔)和加州前民主黨參議員余胤良的刑事案件,因而意外揭發地方政府人員涉貪污的「案中案」。8名被告周二出庭應訊,其中與政府合作工程的涉案公司被告,要求法院加快審訊,稱「涉案太久會令公司損失很多生意」。駐三藩市記者:唐芷瑩聯邦政府本月初起訴8人,包括加州退伍軍人事務部(CalVet)前助理秘書Eric Worthen(45歲)和奧克蘭市議員里德(Larry Reid)的兒子Taj Reid(46歲)。其餘被告則都是承包加州政府建設項目的建築商負責人,包括Butler Enterprise Group, LLC主席Derf Butler(53歲)、B Side Inc.主席Anton Kalafati(33歲)、Empire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Inc.主席Clifton Burch(49歲)、Townsend Management, Inc.副主席Peter McKean(48歲)、以及Turner Group Construction財務總裁Len Turner(56歲)和營運總裁Lance Turner(57歲)。本案指,聯邦調查局(FBI)在2012至2014年派出假扮成與政府關係密切的臥底探員「商人」,接近周、余等人。期間余的政治顧問傑克遜(Keith Jackson),為這些建築商穿針引線,介紹他們給提供賄款的臥底「商人」。其中一次不法勾當發生在2013年,時任退伍軍人事務部助理秘書的Worthen涉嫌串謀Reid,收取臥底「商人」1.2萬美元(約9.3萬港元)賄款後,竟跳過局內兩個建設項目的正常投標程序,就將項目判給臥底「商人」代表的建築商。檢控官周二在三藩市地區法院,提出將案件在保密令下審訊,因本案的入罪證據主要為大量的對話錄音,若公開怕會曝光部份政府人員私隱。被告建築商之一Len Turner的代表律師要求法院盡快完成審訊,因公司遭「官司纏身會影響生意」。法官布雷耶(Charles Breyer)表示,在30日內決定案件審訊形式,再傳召被告出庭。
Len Turner離開法院時拒絕回應記者提問,但透過代表表示「坊間新聞流傳很多假資訊,稍後會澄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427/2000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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