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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Legend Investments Ltd v. 何玉華 - 新世界中國(0917)

1 : GS(14)@2011-06-05 17:58:08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76658&currpage=T
2 : GS(14)@2011-06-05 17:58:45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0090919/00202_031.html
新世界判付賣樓律師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639

Pacific Legend Group Limited (前太平地氈 Indigo Living/ Banyan Tree Limited)(8547)專區

1 : GS(14)@2018-02-15 18:16:4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60710071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60728204_C.pdf
2006年前出售交易
2 : GS(14)@2018-02-15 18:17:34

https://www.indigo-living.com/hk_en/
website
3 : GS(14)@2018-02-15 18:18:56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8021402_c.htm
招股書
4 : GS(14)@2018-06-29 07:42:02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80629054_C.pdf
正式招股書
5 : GS(14)@2018-07-04 02:56:53

1. 我們的業務模式
我們主要經營以下三類業務:(i)家具及家居配飾銷售;(ii)家具及家居配飾租賃;(iii)
項目和酒店服務,通常涉及商業或住宅物業(如酒店、服務式公寓及樣板房)的室內設計、軟
裝設計、裝潢及佈置。根據Ipsos報告,我們被視為一家輕奢品公司,按銷售額計,2016年我
們在香港家具及家居配飾行業位居第五名,佔1.5%的市場份額。除香港市場外,我們亦已在
中國及阿聯酋成立附屬公司,在相應地區開展業務。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共經營十一
家零售店,其中九家位於香港,一家位於中國,一家位於阿聯酋。
2. 銷售家具及家居配飾
我們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銷售家具及家居配飾:(i)向到訪我們零售店的客戶零售;(ii)我
們的企業銷售團隊從企業客戶處招攬採購訂單;及(iii)線上店舖銷售。
在企業銷售方面,我們的企業銷售團隊成員會拜訪我們的企業客戶,藉以了解客戶的
需求,根據客戶業務目標、預算及時間安排提供度身訂造的解決方案。我們的企業客戶包括
房地產開發商、服務式公寓及酒店營運商。個人或企業客戶亦可通過我們的線上店舖直接下
訂單,在線上店舖產品被分為不同類別,方便客戶查看。線上店舖上也發佈了最新產品目錄
和單個產品的圖片。
租賃家具及家居配飾
我們向客戶出租家具及家居配飾,每月收取租金作為回報。選擇我們的家具租賃服務
的客戶可挑選租用一定數量的物品,亦可選擇全套家居產品,租期最短一個月,最長24個
月。短期租賃客戶只能從指定用於租賃的產品系列中選擇物品。長期租賃客戶可以從我們所
有零售庫存中選擇物品。
項目和酒店服務
我們於酒店或住宅物業軟裝設計、裝潢及佈置方面擁有專業知識及良好往績。我們為
業主提供成套解決方案,所提供的服務從我們的內部設計師設計的情緒板開始,直至交付裝
潢充分的物業,其中的家具及家居配飾均由我們為客戶尋找、採購及安裝。在若干情況下,
我們會由地產開發商委聘,向置業人士提供定製家具及全套家具。
3.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按業務分類的收益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佔總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佔總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千港元 % 千港元 %
家具及家居配飾銷售 ...... 175,117 71.6 190,497 68.4
家具及家居配飾租賃 ...... 33,399 13.7 28,280 10.1
項目和酒店服務 .......... 35,925 14.7 59,851 21.5
合計 ................... 244,441 100 278,628 100
4. 下表載列往績記錄期間按業務分類的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 千港元 %
家具及家居配飾銷售 ...... 106,522 60.8 118,364 62.1
家具及家居配飾租賃 ...... 26,445 79.2 22,503 79.6
項目和酒店服務 .......... 13,601 37.9 21,028 35.1
合計 ................... 146,568 60.0 161,895 58.1
5.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按地區分類的收益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佔總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佔總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千港元 % 千港元 %
香港 ................... 152,319 62.3 182,695 65.6
中國 ................... 33,324 13.6 37,703 13.5
阿聯酋 ................. 58,798 24.1 58,230 20.9
合計 ................... 244,441 100 278,628 100
6. 產品及服務
我們提供多種產品用於出售或出租。產品包括大件物品如桌、椅、沙發、床及儲物櫃
(用於存儲靠墊、廚具及餐具等小件物品)等。
我們專門為兒童開辟了特別產品線,以期於該市場佔據一席之地。除向第三方供應商
採購的家具及家居配飾外,我們亦提供自主設計的家具或貼有我們自有品牌標籤的家具。
就我們的項目和酒店服務業務而言,我們受多家酒店業主、房地產開發商及各大航空
公司委聘,為其設計、裝潢及佈置不同類型的物業,包括五星級酒店、員工宿舍、低層私家
豪宅、服務式公寓及樣板房。
7. 我們的零售網絡及營運情況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以Indigo品牌合共經營十一家零售店,其中香港八家,中國一
家,阿聯酋兩家。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各家零售店收益、經營利潤╱(虧損)及經營
利潤╱(虧損)率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租期 收益
佔零售店
所貢獻收益
的概約
百分比
店舖
層面的
經營利潤
╱(虧損)
(附註4)
店舖
層面的
經營利潤
╱(虧損)率
(附註4) 收益
佔零售店
所貢獻收益
的概約
百分比
店舖
層面的
經營利潤
╱(虧損)
(附註4)
店舖
層面的
經營利潤
╱(虧損)率
(附註4)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香港
新海怡廣場.......... 2016年10月1日
至2019年9月30日
32,982 27.6 15,179 46.0 35,107 28.2 16,704 47.6
新海怡廣場(折扣店) .. (i) 1004號舖:2017年
4月2日至2018年8月
31日
4,133 3.5 1,311 31.7 4,829 3.9 1,393 28.8
(ii) 1005號舖:2016年
6月6日至2018年8月
31日
數碼港(附註1) ....... 2016年8月1日至
2019年7月31日
4,687 3.9 1,605 34.2 4,201 3.4 1,561 37.2
數碼港(兒童館)(附註1) 1,611 1.3 364 22.6 1,233 1.0 271 22.0
堅道 ............... 2017年4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6,638 5.5 2,233 33.6 6,640 5.3 2,375 35.8
太子大廈(附註2) ..... 2015年10月1日至
2018年9月30日
15,274 12.8 4,806 31.5 14,948 12.0 4,764 31.9
沙田 ............... 2016年4月1日至
2018年9月14日
14,620 12.2 4,231 28.9 16,657 13.4 4,853 29.1
淺水灣 ............. 2016年10月7日至
2019年10月6日
5,462 4.6 2,185 40.0 4,844 3.9 1,844 38.1
小計 ................. 85,407 71.4 31,914 37.4 88,459 71.1 33,765 38.2
中國
上海 ............... 2013年9月15日至
2021年9月14日
9,000 7.5 3,009 33.4 11,559 9.3 3,384 29.3
阿聯酋
Sheikh Zayed Road .... 2018年5月1日至
2019年4月30日
24,314 20.3 9,328 38.4 24,400 19.6 9,006 36.9
Yas Mall(附註3)...... 不適用 990 0.8 (2,717) (274.4) – – – –
小計 ................. 25,304 21.1 6,611 26.1 24,400 19.6 9,006 36.9
合計 ................. 119,711 100.0 41,534 34.7 124,418 100.0 46,155 37.1
7.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經營的十一家零售店(包括2018年5月開業的香港元朗零售
店)所用物業均租賃自第三方。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零售店的租
金及有關開支分別約為21.8百萬港元及21.0百萬港元,約佔本集團銷售成本總額的22.2%及
18.0%。有關該等租賃物業的進一步詳情(包括彼等各自的租約屆滿日期),請參閱本招股章
程「業務-我們的零售網絡及營運情況」段落。
除經營我們的自營零售店外,我們於2017年6月14日與一名獨立第三方訂立特許經營
協議,授權其自2017年開始於沙特阿拉伯經營四家零售店及一家線上店舖,為期五年。我們
有權收取一筆固定的開店費,並且有權就特許加盟店的每月總營業額按約定百分比每月收取
一筆特許使用費。特許加盟商亦已向我們承諾每年最低採購額。第一個季度的最低採購額為
516,000美元(其中約200,000美元為期初存貨),其後每個季度的最低採購額將由我們與特許
加盟商通過真誠磋商釐定,倘磋商未果,我們有權自行釐定該採購額,惟增幅不得超過上一
季度的最低採購額的10%。該特許零售店於2017年12月開業,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
確認的特許經營收益約為2.9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特許經營協議項下有一家零
售店營業。
8. 定價政策
我們採用成本加成法確定產品的零售價,並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其中包括:(i)我們的
目標毛利率及淨利潤率;(ii)從供應商採買的採購成本╱製造商的製造成本;(iii)產品的市場
需求;及(iv)產品的存貨周轉率。
就租賃業務而言,我們通常根據相關租賃家具零售價格的特定百分比釐定月租金。
項目和酒店服務業務涉及項目性質多樣,因此我們在參考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個別定
價。
9. 供應商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供應商為主要從事家具及家居配飾製造及批發的公司。我們
向中國、越南及印度等不同地區的供應商或製造商採購產品。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與供應
商訂立長期協議。我們的採購訂單通常明確訂明我們採購事項的主要條款(包括價格及支付
條款)。我們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亦會委聘貨運公司等若干配套服務提供商。
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五大供應商採購的總額分別約佔我們商品
成本及外包成本總額的28.3%及34.0%。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最大供
應商採購的總額分別約佔我們商品成本及外包成本總額的7.5%及11.8%。
10. 客戶
我們的客戶大部分為零售客戶,即在我們零售店購買產品的普通民眾。通常情況下,
我們不會與零售客戶訂立長期合約,我們的銷售條款及條件載於商業發票的附註上。就家具
租賃服務而言,客戶為物業開發商、赴我們經營所處地點工作的個人及將員工從其他地方遷
往我們經營所處地點的企業客戶。我們的租賃協議將列明擬出租商品、出租期限、應付租
金、付款安排以及押金及其退還規定。就項目和酒店服務而言,客戶包括地產開發商、酒店
業主及個人。
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來自我們五大客戶的收益分別為約37.6百萬
港元及72.2百萬港元,約佔我們總收益的15.4%及25.9%;於同期,來自本集團最大客戶的收
益分別為約9.2百萬港元及27.0百萬港元,約佔我們總收益的3.8%及9.7%。
11.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佔家具及家居
配飾租賃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佔家具及家居
配飾租賃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千港元 % 千港元 %
地產開發商.............. 12,744 38.1 8,164 28.8
個人 ................... 10,280 30.8 8,624 30.5
一般企業................ 9,755 29.2 9,433 33.4
其他(附註).............. 620 1.9 2,059 7.3
合計 ................... 33,399 100 28,280 100
12. 下表載列往績記錄期間按客戶類型分類的項目和酒店服務收益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佔項目和
酒店服務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佔項目和
酒店服務收益
的概約百分比
千港元 % 千港元 %
地產開發商.............. 24,868 69.2 37,908 63.3
一般企業................ 7,683 21.4 17,449 29.2
酒店管理公司 ............ 3,313 9.2 2,205 3.7
個人 ................... 61 0.2 1,481 2.5
其他(附註).............. – – 808 1.3
合計 ................... 35,925 100 59,851 100
13. 上市開支
假設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0.35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指示性發售價範圍之中位數),
則屬非經常性質的上市開支估計約為25.2百萬港元(包括包銷佣金)。
估計上市開支中約8.0百萬港元直接來自發行發售股份,將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入賬列為
權益減項。餘下約17.2百萬港元已或將於損益中列支,其中(i)約6.6百萬港元已於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年度確認(如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及(ii)餘額約10.6百萬港元預期將於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列支。
董事謹此強調上述上市開支為當前估計數字,僅供參考,將予確認的實際金額或會根
據變數或假設的變動予以調整。有關上市的開支屬非經常性質。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本集
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表現會因上述上市開支而遭受重大不利影響。
14. 股息
董事會目前並無採納任何股息政策,亦無任何預設股息比率。董事會於釐定將予宣派
的股息(如有)時,將考慮相關因素。概不保證本公司將能夠宣派或分派董事會任何計劃所載
金額的任何股息或根本無法宣派及分派股息。往績記錄期間後,於2018年1月4日,達駿發展
宣派總額26,250,000港元的中期股息,該股息最終由本公司派付予Double Lions。所有股息已
悉數派付,而我們乃利用內部資源撥付資金派付該等股息。宣派及派付任何股息的決定須經
董事會批准並將由董事會酌情釐定。此外,宣派及派付財政年度的末期股息須經股東批准。
15. 上市的理由
董事認為股份於GEM上市將使我們能透過在上市時及之後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支持
業務策略的實施。雖然我們維持有良好的現金水平能支持本集團現有業務營運,我們認為股
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對於實施需要大量額外財務資源投入的未來計劃實屬必要。尤其是,董
事認為,上市的商業理由為(i)股份發售能為我們的擴張計劃提供資金;(ii)股份發售能提供
其他債務融資選擇;(iii)上市能提升我們的品牌認知度及知名度;(iv)上市使我們能夠實行有
效獎勵機制挽留人才;及(v)上市可為本公司提供更廣闊的股東基礎。有關詳情,請參閱本招
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進行股份發售的理由」一節。
16.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發行發售股份之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發售股份估計已付及
應付的開支總額約25.2百萬港元後)估計為約62.3百萬港元(假設發售價為0.35港元(即建議發
售價範圍每股發售股份0.30港元至0.40港元的中位數))。我們擬將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下列用
途:
• 所得款項淨額中約58.6%(或約36.5百萬港元)將用於擴張零售網絡,將於2020年
年底前增開四家零售店(中國三家及阿聯酋一家);
• 所得款項淨額中約8.0%(或約5.0百萬港元)將用於完善線上店舖及提升資訊科技
能力;
• 所得款項淨額中約11.4%(或約7.1百萬港元)將用於為各總部增聘員工;
• 所得款項淨額中約3.2%(或約2.0百萬港元)將用於為計劃新增店舖增聘員工;
• 所得款項淨額中約10.4%(或約6.5百萬港元)將用於增加庫存;及
• 所得款項淨額中約8.4%(或約5.2百萬港元)將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17. 股份發售的統計數據
基於發售價
每股發售
股份0.30港元
每股發售
股份0.40港元
我們股份的市值(附註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0,000,000港元 400,000,000港元
於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本集團每股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合併有形資產淨值(附註2) . . . . . . . . . . . . 0.16港元 0.18港元
18.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
於2018年1月12日,我們分別與Great Metro及Upperhand訂立Great Metro認購協議及
Upperhand認購協議,代價分別為6,500,000港元及3,500,000港元。於緊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
發售完成後(並無計及因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配發及發行的
任何股份),Great Metro及Upperhand將分別持有我們約7.51%及4.04%的已發行股份。有關
Great Metro及Upperhand以及彼等於本公司的投資條款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歷
史、發展及重組-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段 落。
19. 2018年5月阿聯酋總理Sheikh Mohammed Bin Rashid Al Maktoum公佈內閣決定,宣佈
允許外資全資擁有阿聯酋註冊企業,並將於2018年年底前開始實施。據我們的阿聯酋法律顧
問告知,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繼決定付諸實施之后,相關後續立法草案到今年第四季度才
會發佈,目前不可能評估該決定或相關立法草案將對本集團如何有利及其程度。
根據新合約安排,阿聯酋代理人承諾一旦阿聯酋現行法律法規不再規定Indigo Dubai必
須由本土股東控股51%,其將立即終止及解除新協議安排項下文件。董事確認倘實施決定的
擬定立法不再規定Indigo Dubai必須由本土股東控股51%,我們將在該等法律實行后立即解
除新合約安排。據我們的阿聯酋法律顧問提供的法律意見,我們預期於迪拜放寬對外資所有
權的現時限制後,解除新合約安排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0. 往績記錄期間後的近期發展及無重大不利變動
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確認我們的業務模式、收益結構及
成本結構並無任何重大變動。我們的主營業務仍包括家具及家居配飾銷售、家具及家居配飾
租賃及項目和酒店服務。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共經營十一家零售店(包括2018年5月開
業的香港元朗零售店),其中九家位於香港,一家位於中國,一家位於阿聯酋。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依賴新合約安排以實現對Indigo Dubai的控制。阿聯酋內
閣宣佈已決定允許外資全資擁有阿聯酋註冊企業,預期一份詳細調查報告將於2018年第三季
度頒佈並在2018年年底前允許100%外資所有權。倘無須依賴合約安排即可自行合法持有於
Indigo Dubai的股權,本公司有意行使新合約安排項下的權利以保障該等權益。但是據我們
的阿聯酋法律顧問告知,阿聯酋法律的該等擬定變更的立法時間表、解讀及實施目前仍存在
不確定性。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及「合約安排」兩節。
根據本集團未經審核管理賬目,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我們的未經審核收益約
為62.8百萬港元,從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約46.2百萬港元上漲約35.8%。上述增長
主要歸因於(i)香港及阿聯酋企業銷售業務增長;(ii)於香港向購房者提供室內設計、軟裝設
計及全套家具服務的項目和酒店服務業務顯著增長;及(iii)部分為阿聯酋零售業務因當地自
2018年1月1 日起徵收5%的增值稅而出現下滑所抵銷。我們的未經審計毛利率從截至2017年3
月31日止三個月的約64.3%減少至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約60.1%,主要歸因於(i)於
2018年1月新年大促清理陳舊庫存及樣品時給出了更高的折扣;及(ii)租賃業務毛利率下降,
因為短期租賃業務減少,而短期租賃相比長期租賃毛利率更高;及(iii)項目和酒店服務業務
收入大幅增長,但與其他業務相比毛利率更低,導致本集團整體毛利率下降。以上為管理層
對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經營業績的分析。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
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及真實和公允地呈報本集團截
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合併財務報表。我們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合
併財務報表未經審核但已獲申報會計師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
頒佈的《香港審閱工作準則》第2410號「實體獨立核數師對中期財務資料的審閱」審閱。
於2018年4月30日,現有家具及家居配飾租賃的未完成項目價值約為13.3百萬港元。往
績記錄期間後,於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已確認項目價值約為14.8百萬港元。我
們於2018年5月31日手頭項目和酒店服務的未完成項目價值約為27.8百萬港元。據董事所作
的最佳估計,我們預計將於截至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確認該收益。考慮到於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完成阿聯酋客戶B的公寓項目(涉及提供室內設計、軟裝設計及全套家
具),預計阿聯酋項目和酒店服務服務業務中來自客戶B的收入可能會下降。
有意投資者務請特別注意,鑒於(i)本集團的預期非經常性上市開支(其中約10.6百萬港
元預期將於本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損益列支);及(ii)新零售店於實現收支平衡
前帶來的管理及其他經營開支增長(根據本集團的未來計劃分別於2018年5月及2018年下半年
在元朗及上海開設新零售店),本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潤較過往財政年度或
會出現明顯下降。有意投資者須特別注意,本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表現可
能因上述開支而無法與上一年度相提並論。
董事確認,除上文所披露之非經常性上市開支外,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本集團之財
務或交易狀況於2017年12月31日(即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會計師報告之最近呈報日期)之後並無
重大不利變動且於2017年12月31日之後並無發生將嚴重影響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會計師報告所
示資料之任何事件。
6 : GS(14)@2018-07-04 03:02:32

21. 風險: 無長期承諾、租金、依賴香港市場、人、社會經濟政治變化、阿聯酋非全資經營不確定性、擴張、特許經營問題、供應商無長期合約、零售店是否能賺錢、存貨滯銷、AR、產品質量、酒店項目延期、成本控制、人、物流依賴第三方、系統,翻版、外匯、租出業務失去控制、法律、毛利率、香港房地產市場、競爭、外國人需求、違返業務許可用途、保險、VIE
7 : GS(14)@2018-07-04 03:05:24

22. 1979 年成立,初叫Pure Design,後歸入146旗下,之後幾位高管MBO公司,改名Indigo Living及Deep Blue,發展重組公司,擴展業務至上海及阿聯酋等地,重組引資上市

23. 本公司於2018年1月12日分別與Great Metro及Upperhand訂立Great Metro認購協議及
Upperhand認購協議。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協議完成後,本公司分別由Double Lions、Great
Metro及Upperhand持有84.60%、10.01%及5.39%的權益。
Great Metro為一間於2010年3月9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由關先生全資擁
有。Great Metro為一名獨立第三方。關先生於2001年在香港創立了Pinnacle Capital Limited
(主要從事諮詢業務)並在金融及投資領域擁有逾15年的經驗。董事認為,關先生除向我們提
供用於業務發展及擴張的資金以外,還可於戰略上帶來裨益,因其既能為本集團的業務及
營運發展帶來更多機會,亦可憑藉其於金融及投資領域的經驗就投資者關係相關事宜向本集
團提出建議。關先生以其個人存款投資本集團。關先生和McLennan先生透過熟人介紹而相
識。
Upperhand為一間於2011年5月27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
司,由Gregory Joseph Hansen先生(「Hansen先生」)全資擁有。Hansen先生為一名投資者,
擁有金融及投資領域的經驗。董事認為,Hansen先生不僅可為我們的業務發展及擴張提供
資金,亦能為本集團的業務及營運發展帶來更多機會,從而於戰略上為本集團帶來裨益。
Hansen先生以其個人存款投資本集團。Hansen先生和McLennan先生透過熟人介紹而相識。

44. 關開宏:812
http://form.hktdc.com/UI_Visitor ... 683d2832cc&LANGID=3
https://webb-site.com/dbpub/positions.asp?p=103319
8 : GS(14)@2018-07-04 03:16:39

25. 數目
每份合約之
平均合約價值
港元 港元
少於6個月............... 789 12,855 694 10,243
6個月至不足12個月 ....... 39 134,579 36 101,733
12個月或以上 ............ 72 193,822 41 249,595
總計 ................... 900 771
26. 我們於2017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家具租賃合約概況如下:
租賃期限 合約數目
於2017年12月31日
之剩餘合約價值 剩餘租期範圍
千港元
少於6個月............. 62 8,085.3 0至5個月
6個月至不足12個月 ..... 38 4,427.2 6至11個月
12個月或以上 .......... 32 3,090.8 12至23個月
27. 於租期結束時,我們的客戶可選擇歸還租賃物品,而長期租賃合約客戶還可選擇按相
當於有關物品一個月租金的價格購買部分或全部租賃物品。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該買斷選擇權帶來的銷售收益分別約為1.7百萬港元及1.1百萬港元。於長期租賃結
束後,未被租賃客戶購買的物品將會被收回,且如若相關物品狀況適宜,可繼續租賃予其他
租賃客戶、透過零售店進行銷售或留作備件。於銷售返回物品時,可視乎相關物品的狀況給
予一定折扣。
於往績記錄期間,除就一份租賃合約沒收一筆約12,000港元的租賃保證金之外,我們
並未因租賃物品的歸還狀況遭遇任何糾紛,亦並無扣除、扣留或沒收任何租賃保證金。
使用我們租賃服務的客戶包括我們提供租賃服務所處地點的物業開發商、外籍人士及
將員工遷往我們經營所在地的跨國集團。同時,包括物流及搬家公司以及房產中介在內的第
三方亦會為我們轉介客戶。在若干情況下,於第三方轉介的家具租賃業務落實時,我們會向
第三方支付佣金,金額逐次商定。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支付的中介佣
金分別約為1.1百萬港元及612,000港元。
28.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提交的方案或標書的數目及成
功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自2018年1月1日起
至最後
2016年 2017年 實際可行日期
已提交方案或標書的數目....... 117 143 80
競標成功的方案或標書的數目 ... 85 94 52(附註1)
成功率(附註2、3及4) ......... 73% 65% 65%
29. 下表載列往績記錄期間直至2018年5月31日我們項目和酒店服務業務未完成項目貨幣價
值的變動情況:
千港元
於2016年1月1日手頭未完成項目價值 ........................ 7,784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項目價值 .................. 71,060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已確認項目價值............... (35,923)
匯率調整............................................... (92)
於2016年12月31日未完成並結轉至2017年1月1日的手頭項目價值. . 42,829
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項目價值 .................. 48,564
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已確認項目價值............... (59,852)
匯率調整............................................... (75)
於2017年12月31日未完成並結轉至2018年1月1日的手頭項目價值. . 31,466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的新項目價值.............. 10,637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的已確認項目價值 .......... (14,786)
匯率調整............................................... 442
於2018年5月31日未完成的項目價值 ......................... 27,759
項目完工率(附註)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46%
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 65%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 35%
30. 下表載列於2018年5月31日手頭未完成項目價值及預期將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確認的收益金額:
千港元
於2018年5月31日未完成項目價值 ........................... 27,759
預計將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確認的價值............... 20,119
31. 我們專門為兒童開辟了特別產品線,以期於該市場佔據一席之地。安全性及趣味性是
設計及採購這一系列產品的主要考慮因素。為兒童設計的產品一般都帶有結實的把手、摒除
尖角或銳邊,色彩鮮艷。我們的兒童家具系列亦符合英國及╱或歐盟的安全標準,主要針對
3歲至10歲年齡段的兒童。於往績記錄期間,兒童系列產品銷售收益分別為約11.2百萬港元
及8.9百萬港元,約佔我們總收益的6.4%及4.7%。
32. 我們的零售店於往績記錄期間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之變動概述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自2018年1月1日
至最後實際
2016年 2017年 可行日期止期間
期初餘額..................... 11 10 10
添置 ........................ 0 0 1
停止營業..................... 1 0 0
淨增長 ...................... -1 0 1
期末餘額..................... 10 10 11
33.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關停一家位於阿聯酋阿布扎比的店舖。我們關停上述店舖的原
因是客流量不足且業績欠佳。我們就關停該店舖產生1.7百萬港元的開支,包括提前終止租
賃的業主補償款、營業執照註銷費用、外包運輸費用以及存貨處置及復原相關場所所產生的
費用。於釐定特定店舖是否業績不佳時,我們將考慮有關店舖約6個月的銷售情況,檢視其
業績是否符合我們開設店舖時的計劃或(視情況而定)我們的年度預算。我們亦會考慮是否存
在影響銷售情況的特殊情況,如道路工程、交通分流或購物商場翻新工程,以及該等特殊情
況屬臨時或長期。除財務分析外,我們將適當考慮特定店舖對本集團的整體戰略價值,倘我
們發現店舖業績不佳,我們將進一步分析關閉相關店舖的成本及益處,並將調查提前終止租
賃所涉及的成本、處置店舖庫存的選擇及復原場地功能的成本。根據Ipsos報告,於2017年
至2021年期間,家具及家居配飾行業的銷售收入預計將從6,745.1百萬阿聯酋迪拉姆持續增長
至7,962.0百萬阿聯酋迪拉姆,複合年增長率約為4.2%,原因是阿聯酋境內別墅及住宅公寓的
數量不斷增長。於2012年至2016年期間,迪拜新落成的別墅及住宅公寓數量分別以約13.7%
及12.8%的複合年增長率增長。預期現有及新增零售店於營運後將從阿聯酋預期擴大的家具
及家居配飾行業市場規模中獲益。董事認為下一步於阿聯酋拓展業務恰逢最佳時機,原因如
下:(i)迪拜家具零售市場仍存在巨大增長機遇,為此我們需要於該地區開設新店舖以保持市
場地位及品牌知名度;(ii)我們已物色到一處擁有多家知名家具零售品牌的家具購物中心,
該中心現有的品牌集聚效應可為我們所用;(iii)自開設Yas Mall及Sheikh Zayed Road店舖以
來,本集團對當地市場、購買偏好及消費行為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進而可利用有關經驗物
色最具潛力的經營場所進行擴張;及(iv)隨著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士移居迪拜,於可見未來,
家具零售市場的增長潛力將不斷擴大。此外,根據Ipsos報告,在籌辦2020年迪拜世博會的過
程中,迪拜已吸引大批遊客並興建大量住宅區、酒店,本集團將藉此向臨近地區的遊客推廣
我們的品牌。
為拓展阿聯酋市場,本集團將採取以下措施管控成本、培養並保持客戶對我們品牌及
產品的關注度:(i)採用現有管理模式,從財務表現及產品類別表現對店舖進行監管,使產品
組合的變化可以按要求迅速實施;(ii)共享阿聯酋現有的基礎設施及後勤支持,從而最大限
度地降低開設新店的額外成本;(iii)持續於店內招攬各類利益群體,吸引主要目標客戶到我
們的零售店,並向該等目標客戶介紹我們的產品及流行趨勢;及(iv)利用購物中心進行的信
用卡、會員權益等營銷及促銷活動,使本集團能夠藉助已有第三方顧客群增強品牌吸引力。
33.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零售店的租金及相關開支分別為約21.8百萬港元及21.0百萬港
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營運中的十一家零售店中有六家乃根據或然租金安排租賃、其餘
五家乃根據固定租金安排租賃。根據或然租金安排,應付租金乃按相關零售店一定比例的收
入計算,於個別情況下,則會通過提前協定釐定最低租金,在此情況下,我們則須支付提前
協定的金額或按一定收入比例計算的金額中較高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或然租金
安排及固定租金安排項下的租金開支金額分別約為458,000港元及18.2百萬港元,其他相關開
支為3.1百萬港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或然租金安排及固定租金安排項下的租金
開支金額分別約為283,000港元及16.5百萬港元,其他相關開支為4.2百萬港元。
34. 招股書無寫元朗店是在Yoho Mall
http://ps.hket.com/article/20372 ... 3%E5%95%86%E6%A9%9F
http://ps.hket.com/article/20372 ... 3%E5%95%86%E6%A9%9F
35. 本集團擴展零售網絡的未來計劃詳情
下表載列截至2020年年底計劃開設的新零售店的進一步詳情,該等零售店的投資均將
以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撥付:
地址 預期店舖面積
預計
開業時間
預計實現經營
收支平衡時間
(附註1)
預計投資
回本時間
(附註2)
投資金額
(附註3)
(平方英呎) (月) (月) (千港元)
中國 .......... 上海街道一級店舖 10,000 2018年10月 3 25 6,453
北京一間購物商場內 3,000 2019年4月 3 18 2,975
北京街道一級店舖 10,000 2019年7月 2 18 6,453
阿聯酋 ........ 迪拜一間購物商場內 4,400 2020年6月 2 22 5,000
於中國新開的店舖的預期經營收支平衡期介乎自開業起計兩至三個月,預期投資回報
期則介乎18至25個月。於中國新開的店舖的預期投資回報期較短,主要是由於與位於上海的
現有零售店(位於上海法租界的一幢四層建築)相比,裝修費大幅降低。上海零售店由於須保
留歷史悠久的西式外觀,導致產生巨額的裝修費。阿聯酋的新零售店預期經營收支平衡期較
長,主要是由於平均月工資增長導致2020年預期員工成本比Sheikh Zayed Road零售店2011年
的員工成本更高。阿聯酋新零售店的預期投資回報期與Sheikh Zayed Road現有零售店相比更
長,這主要是由於Sheikh Zayed Road零售店開業時的啟動成本較低所致。該店舖啟動期間的
存貨乃於2011年從阿聯酋的另一家關閉的零售店轉移而來,因此,Sheikh Zayed Road零售店
開業時沒有購買初始存貨。
就計劃在上海開設的新零售店而言,我們的首選位置是上海浦東的陸家嘴。陸家嘴是
上海的主要商業區,擁有數個大型購物中心。我們認為,陸家嘴是我們的目標客戶工作、購
物或社交的地方,因此對我們的產品會存在相當大的市場需求。在陸家嘴開設一家零售店
後,我們將在黃浦江西岸擁有一家零售店(我們在徐匯區的現有零售店)以及在黃浦江東岸擁
有一家零售店。除了陸家嘴,我們亦考慮過於上海另一個地區開設新零售店。我們密切關注
該地區是因為該地屬居民區,周邊有數所國際學校。該候選地區及陸家嘴均為我們過去交付
產品最多的兩個區。
就我們在北京的戰略而言,儘管目前我們在北京尚無實體店,但作為中國的首都,眾
多跨國公司已落戶北京。因此,我們認為,在北京建立品牌知名度具有重要戰略意義,亦是
我們在進駐上海後進一步在中國擴張業務的必然之舉。目前,我們計劃在三裡囤開設第一
家零售店,但尚未決定於北京哪一個區開設第二家零售店。鑒于北京對我們而言是一個新
市場,我們在進入該市場時將更為謹慎,且就北京第二家零售店而言,我們亦將保持開放態
度。
我們亦計劃於2020年6月在迪拜新開一家零售店。新店舖將位於阿聯酋迪拜,面向新的
城區以抓住新的增長機會,不會與迪拜現有位於Sheikh Zayed Road的店舖形成競爭。正在策
劃的新零售店將設在一家以家具為賣點的購物中心。該購物中心內已有一家知名的家具零售
商。鑑於上述購物中心以家具為賣點,董事認為集聚效應將因此而產生足夠的家具客戶流。
阿聯酋地處東西方交界處,為主要交通樞紐之一,並且當局一直在積極推動阿聯酋吸引外國
投資者和跨國公司。因此,董事認為,外派人員遷至阿聯酋將對我們的產品或服務產生需
求。我們將定期及密切監督我們在阿聯酋的業務,以確保阿聯酋的零售店將按計劃完成業績
目標。
對於擬開設的其他新店舖,本公司將透過考慮本節「選址及新店開業」一段所載因素進
行可行性研究。
36. 我們通過兩大平台進行線上銷售,即以我們的域名經營的線上店舖以及一家天貓虛擬
店,天貓乃為一名獨立第三方經營的高人氣線上零售平台。進入我們線上店舖及天貓虛擬店
的客戶可挑選商品並於線上付款。我們的線上店舖將處理銷售訂單並安排寄送服務,或由客
戶於指定自助快遞柜或店面自提。
根據Ipsos報告,實體店是家具及家居配飾的傳統銷售渠道,通過在家庭環境中展示物
品,可使客戶獲得親身體驗。線上銷售渠道一經開設,客戶便可在光顧實體店後在線上購買
家具及家居配飾。同樣,網上商店亦提供了一個可供客戶或潛在客戶查詢我們產品信息的平
台,這將有助於提高我們實體店的產品銷售。據我們觀察,客戶在實體店提走他們在線相中
的商品時,通常亦會購買額外商品。此外,在線商店不受營業時間的限制,因此客戶可以在
正常營業時間以外或在惡劣天氣等情況下實體店關閉時進行採購。我們認為,憑藉我們天貓
虛擬店的人氣及規模,我們能夠吸引到客戶,並通過以更具競爭力的價格促銷產品向客戶介
紹我們的品牌。我們的董事因而認為,我們的線上銷售平台並無自相蠶食情況。由於我們的
IT系統可在任何情況下通過我們的自有線上店舖及天貓店舖追蹤每一筆銷售,並根據不同產
品類別出具銷售報告,使我們得以有效管理我們的自有線上店舖及天貓店舖之間自相蠶食的
風險。我們的管理層亦將審閱線上店舖及天貓店舖的業績,倘發現存在自相蠶食的跡象,則
將調整相關線上銷售平台的產品供應,以區分其各自的定位。
37. 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商品的平均存貨周轉天數分別為157天及133
天。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滯銷存貨分別作出1.2
百萬港元及1.4百萬港元的存貨撥備及調整。
38. 我們在淺水灣的零售店所在場所有一間閣樓,曾用於展示兒童產品。董事確認該閣樓
自控股股東於2006年7月收購我們業務的控股股份之前已存在。然而,相關租約亦未指明或
提及存在該閣樓。根據我們委聘的註冊建築師瑞豐環球評估諮詢有限公司(「瑞豐」)的意見,
該閣樓屬未經許可建築。瑞豐認為該閣樓對零售店不會造成緊迫危險,亦無即時公共安全風
險。基於閣樓存在的歷史悠久,有關閣樓建造的資料有限且不完整。根據我們法律顧問的意
見,任何人士未先獲屋宇署批准進行或開工任何建築工程,可能會面臨罰款400,000港元並
處監禁兩年;此外,可就經證明並令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港元。
董事確認,彼等並無參與閣樓的建造。根據我們法律顧問的意見,依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條,屋宇署有法定權力向物業擁有人送達拆卸違規建築工程的命令,而拆卸工程的費用
將須由處所擁有人或被要求執行拆卸工程的任何人士來結算承擔。倘本集團被要求支付任何
罰款或罰則或拆卸工程的費用,則控股股東將會向我們提供全額的彌償保證。此外,倘房東
因任何原因被政府機關下令拆除該閣樓,淺水灣零售店的經營將會受到影響。董事認為,此
情況並不會對本集團整體造成任何重大影響。董事確認自我們的控股股東於2006年7月取得
我們業務的控股權以來,該未經許可建築並未給任何人帶來人身傷害。我們自2018年3月起
已停止使用該閣樓。我們將密切關注該閣樓的狀況,並會每年聘請經授權專業人士檢視該閣
樓及我們淺水灣零售店的實際狀況。如果閣樓對店舖狀況帶來任何危險,或閣樓面臨即將倒
塌的風險,我們將立即暫停我們在淺水灣零售店的業務。此外,淺水灣店舖租約即將於2019
年10月到期,我們在考慮是否續約時會參考我們委聘的經授權專業人士的意見。截至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在該閣樓銷售兒童產品產生的收入分別為約724,000港元及
539,000港元。董事認為此類事件不會給整個集團帶來重大影響。
我們在上海的零售店所在場所的准許用途為教育用途。根據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的意
見,相關政府機關可要求我們搬離,在此情況下我們將須搬遷我們在上海的零售營業場所至
新址。根據向當地地產代理商所作查詢,董事認為在鄰近區域覓得規模相似及月租相若的新
址並無重大障礙。我們預計完成整個搬遷過程(即從物色合適地點至上海零售店重新開業)將
需三個月左右。我們預期上述搬遷過程將花費約1.0百萬港元,而董事認為費用並不重大。
我們在數碼港的總部的租約包含我們在現有租期屆滿後可續租三年的選擇權。我們已
在香港土地註冊處辦理有關租約的登記。
39.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於香港、中國及阿聯酋擁有202名僱員。我們可不時在零
售店之間輪換部分員工。董事認為我們的員工乃本集團最具價值的資產之一,對本集團獲得
成功貢獻良多。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僱員的分類如下:
職能 僱員人數
財務 .................................................. 9
採購及買辦............................................. 11
企業銷售............................................... 19
內部設計............................................... 10
電子商務............................................... 4
人力資源及行政 ......................................... 7
資訊科技............................................... 3
管理 .................................................. 4
市場營銷............................................... 8
項目管理............................................... 9
零售 .................................................. 65
供應鏈及營運 ........................................... 6
形象與風格設計 ......................................... 9
倉儲 .................................................. 38
總計 .................................................. 202
9 : GS(14)@2018-07-04 03:18:24

40. 符致榮:146
41. 歐清崴:8395
10 : GS(14)@2018-07-04 03:18:38

42. 控股股東從事的剝離業務
儘管控股股東的主要商業項目為本集團,我們的一位控股股東McLennan先生於偉發興
業(其主營業務為提供配送服務)擁有權益。偉發興業與我們的核心業務完全分離且界限清晰
明確。控股股東目前無意將偉發興業納入本集團。
偉發興業為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McLennan先生及
一名獨立第三方各持有偉發興業50%權益。偉發興業的主要業務為於香港提供配送服務並將
於上市後持續提供有關服務。自往績記錄期間期初至今,偉發興業不時向因邸高香港提供企
業銷售配送服務。有關因邸高香港與偉發興業間交易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關連交易」
一節。
除偉發興業外,控股股東群組概無於其他剝離業務中擁有權益。
11 : GS(14)@2018-07-04 03:20:28

43.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44. 2017年盈利增225%,至870萬,1,600萬現金
12 : GS(14)@2018-08-12 10:15:47

虧,輕債
13 : GS(14)@2019-02-19 09:13:17

Pacific Legend Group Limited(「本公司」)董 事 會(「董事會」)謹 此 通 知 本 公 司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根 據 現 時 可 得 的 資 料(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統 稱「本集團」)的 綜 合 業 績),本 集 團 預 計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將 錄 得(未 扣 除 上 市 費 用 前 之)股 東 應 佔 虧 損,而 二 零
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溢利3,123,000港元(已計及上市費用6,556,000
港 元)。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表 現 倒 退,主 要 由 於 以
下 因 素:(i)即使計入在日漸激烈競爭的零售業市場環境下開業的新店
舖 所 產 生 的 收 入,香 港 及 迪 拜 零 售 業 務 收 入 仍 表 現 倒 退;(ii)個別一次
性的企業銷售項目於2017年 完 成,間 接 導 香 港 之 家 具 銷 售 下 滑;(iii)隨
著 部 份 租 賃 合 約 期 完 結,家 具 及 家 居 配 飾 租 賃 收 入 下 跌;(iv)銷售及管
理 開 支 增 加,主 要 如(a)員 工 成 本 增 加,包 括 為 銷 售 及 應 付 上 市 後 責 任 所
增 聘 人 手、以 及 包 括 購 股 權 在 內 之 上 市 後 激 勵 員 工 計 劃;及(b)租金開支
增 加。
由 於 本 公 司 仍 然 在 對 本 集 團 的 年 度 業 績 進 行 最 終 定 稿,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僅 基 於 董 事 會 根 據 本 集 團 於 年 度 的 預 期 業 績 作 出 的 初 步 評 估 而 編 製;
因 此,本 集 團 實 際 經 審 核 年 度 業 績 可 能 與 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有 所 差 異。有
關 年 度 業 績 之 詳 情 將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底 前 發 佈。
14 : GS(14)@2019-03-12 10:16:32

轉虧,3,000萬現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8494

香港娛樂集團控股(Levels、Bungalow、Club Legend、Solas、 I Know John)專區

1 : GS(14)@2018-11-16 05:08:14

Levels
http://www.levels.hk/

Bungalow
https://www.openrice.com/zh/hong ... BF%E5%BC%8F-r189817

Club Legend
http://barmap.hk/article/newbars/3rjJgnmgPsfCrKdbJ
https://www.google.com.hk/search ... eid=chrome&ie=UTF-8
https://zh-hk.facebook.com/clublegendhk/
http://the-sun.on.cc/cnt/lifestyle/20130517/00479_001.html

Solas (已結業)
https://www.openrice.com/zh/hong ... 9C-%E9%85%92-r17238

I Know John
https://www.openrice.com/zh/hong ... BF%E5%BC%8F-r497562
http://www.iknowjohn.hk/
2 : GS(14)@2018-11-16 05:09:10

http://finance.now.com/news/post.php?id=466304
【新股追縱】香港娛樂集團擬主板上市
【分析】 信報財經新聞 6小時前
【信報財經新聞】營運會所及酒吧的香港娛樂集團上載初步招股文件,擬在本港主板上市。

該公司旗下共有3家會所,包括「Levels」、「Bungalow」及「Club Legend」,以及兩家酒吧「Solas」及「I Know John」,均位於中環蘭桂坊及旺角,收益主要來自會所營運的飲料銷售。2018財年盈利2811.6萬元,按年增長99.56%。

上市集資所得淨額將用於開設一間會所及一間酒吧,收購一間或多間高級酒吧,升級現有的會所及酒吧,加強營銷及推廣計劃等。

上市前,該公司大股東為Rana Chakraprasad,而藝人王秀琳持有股份2.64%;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將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家保薦人為豐盛融資。
3 : GS(14)@2018-11-16 05:09:19

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8999&issue=20181116
娛圈夜場股擬上市 藝人王秀琳有份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16日 Share  
【明報專訊】再有「夜場股」闖主板上市,在港經營「Levels」及「Bungalow」等酒吧會所的香港娛樂遞交初步上市文件,股東及董事名單充滿「玩味」。曾與郭富城傳緋聞的藝人王秀琳(Mango)為公司股東之一,現任香港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湯家驊則擔任獨董,集團主席Rana Chakraprasad亦曾現身娛樂版,與「味之天使」王寶寶(春卷)傳出緋聞。

據初步上市文件顯示,JR Investment為集團主要股東,Rana持有JR的84.76%,曾建榮持有6.6%、Alan James Schmoll持有5.58%,Mango持有2.64%及Yolo Group 持有0.42%。

現時蘭桂坊著名酒吧中,Magnum及Volar均已上市。今次闖關的香港娛樂在2012年開始在港經營會所「Levels」,「Bungalow」及「I Know John」兩分店分別在2014年及2016年開設,今年則在1月及3月連開另外兩間分店,似為趕上市鋪路。

旗下會所極速收支平衡

據文件顯示,香港娛樂於2017及2018財年收入分別約1.1億元及1.36億元,純利為1408.9萬元及2811.6萬元;「Levels」開業僅兩個月已收支平衡,10個月極速回本;「Bungalow」則要3個月收支平衝,回報期39個月。夜場股依賴酒水收入,以「Levels」為例,該店在2017財年的飲品銷售額達4200.7萬元,在翻新後的2018財年飲品銷售額更升至6893.2萬元,平均每單交易亦由2017年的1842元升至2958元。
4 : GS(14)@2018-11-16 05:09:33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111402_c.htm
招股書
5 : GS(14)@2019-05-29 00:00:04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9052201_c.htm
again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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