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回歸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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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的插手導致不公平競爭,馳名商標制度在中國被異化,商標法修改邁出矯 正的第一步 ◎ 本刊記者 任重遠 文renzhongyuan.blog.caixin.com 已在中國被誤解了近三十年的馳名商標制度,有望回歸本源。 2013年6月26日, 《商標法修正案(草案) 》二審稿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進一步確立了馳名商標的“個案認定,被動保護”原則,並明確禁止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包裝、廣告等。 誕生于1925年的馳名商標制度(Well-Known Tradmark) ,是《保護工業知識產權巴黎公約》 (下稱《巴黎公約》 )成員國達成的一項補充方案。因各國關於商標權的取得有“使用原則”和“註冊原則”的不同制度,確立馳名商標制度,可以對未註冊商標提供保護,防止已經為相關公衆知曉的未註冊商標被他人搶注,賦予權利人排除他人註冊請求和“搭便車”的權利。 但自1982年中國《商標法》頒佈以來,無論立法機關還是工商部門,都對此缺乏正確認識,更多將馳名商標視為一種國家授予的商標榮譽,並予以更高保護標準。中國馳名商標的背後,從一開始即帶有濃重的“政府之手”的影子。 1999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保護馳名商標的聯合建議》出台,曾在原中國國家工商局(現國家工商總局前身)內部引發“正本清源”的討論,但受部門利益影響,終究未能糾偏。隨後,在國家商標戰略的影響下,反而愈演愈烈。 公權力的插手導致有關商標的不公平競爭。因謀求馳名商標認證而引發的司法、行政領域腐敗案件屢屢發生。原本“預防搶注和使用”的制度目的落實不力,引發大量的搶注和防禦性商標申請,遠超工商部門的處理能力,令中國的商標審理周期一度長達五六年之久。 多位業內人士介紹, 《商標法修正案(草案) 》的新規定,有利於馳名商標制度回歸本源。但伴隨著多年來商標制度的發展,域外的馳名商標制度也已拓展和深化,矯正異化只是第一步,完善立法仍有空間。 異化因利益而泛濫 “現在馳名商標的概念,是一個長期沒有正面、正確宣傳,誤解很大的題目。 這次人大的修改,主要就是解決公權力插手的不公平競爭問題。 ” 中華商標協會專家委員會主任董葆霖說。 這位曾任國家商標局法律事務處處長、參與了《商標法》起草及後來歷次修改的專家告訴財新記者,國際條約和《商標法》規定的馳名商標,是為保護已為相關公衆知曉(或熟知)的未註冊商標,以及註冊商標在未核定註冊的關聯商品上,不被他人複制、模仿、翻譯後搶注或使用。發生搶注或使用的情況下,商標管理機構“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使競爭恢複到原位即可。這本是受侵害後才能啓動的保護程序,沒有侵權爭議,就不需認定馳名商標。 據董葆霖回憶, 《商標法》最初制定時,全國人大法工委的一位領導甚至認為,中國幾乎沒有馳名商標,也就沒必要規定這一制度,以免“燒香引鬼” ,讓外國馳名商標的所有人都來起訴。 制度異化自誤解產生,更因利益而泛濫。實踐中,認定馳名商標主要是為了取得“中國馳名商標”這一榮譽。 “認定”一個中國馳名商標,即產生市場利益和促銷的“興奮劑”效應。 企業商譽本是市場選擇的結果,政府沒有資格來評價。由政府認定馳名商標,本質上是以公權力為企業做宣傳,公開打破市場主體在競爭中的平等地位,干擾了市場和消費者的理性選擇。 這其中,政府扮演了“吹黑哨”的角色。 1982年,為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由當時的國家計劃委員會和國家經濟委員會牽頭開展優質產品評比,獲評金牌的產品凡註冊了商標的都被同時授予“中國著名商標” 。制度異化大約肇始于此。 隨後,一些政府機關、社會團體、新聞單位也陸續搞起各種檢查評比,嚴重干擾企業正常經營,助長不正之風,以致于國務院辦公廳于1991年和1996年兩次發文,要求上述評比活動一律停止。 當時中國已經加入《巴黎公約》 ,馳名商標保護已成為一項條約義務。國家工商局于1996年頒佈《馳名商標認 定和管理暫行規定》 ,規定馳名商標是指在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並為相關公衆所熟知的註冊商標,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可以根據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認定馳名商標” 。 這一規定不僅將馳名商標保護範圍限定為註冊商標,更確立了工商部門自行、主動認定的權力,與國際慣例相悖。 1999年9月,保護工業產權巴黎聯盟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大會通過《關於馳名商標保護規定的聯合建議》 (下稱《聯合建議》 ) ,詳細闡明瞭馳名商標的定義、認定和保護範圍,上述錯誤便愈加突顯,並在國家工商局內部引發討論。 2000年11月,時任國家工商局法制司司長王學政和商標局局長侯林向國家工商局黨組聯合上書,認為前述規定部分條款不符合有關國際條約和管理的要求,必須修改。考慮到其實體性條款已被商標領域的法律和細則所吸收,認為 “該規定已完成其歷史使命,應予廢除” 。 但受到部門利益影響,這一建議未被及時採納。一位當時任職國家工商局的官員告訴財新記者,領導當時優先考慮的是對企業的吸引力問題, “質監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搞中國名牌、免檢產品,弄得企業都往它們那兒跑。 《商標法》上至少有個馳名商標啊。只有抓住這個,才能提高工商局的地位” 。 2003年6月出台的國家工商總局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取代了之前的暫行規定,糾正了主動認馳的錯誤, “被動認定”原則最終確立,即只有在當事人認為他們正在申請註冊、已經註冊或使用的商標侵權時,才可以提出保護馳名商標申請。工商系統不再批量認定馳名商標。但在對馳名商標的思路未能矯正的情況下,問題依然很多。 虛假爭議, 垃圾申請“被動認定”原則的目的,本為限定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回歸解決爭議的立法本意。但在實踐中,馳名商標自身的巨大品牌效益,地方商標管理部門的政績考慮,地方政府對本地企業馳名商標的政策獎勵,都加劇了制度的異化。 以重慶為例,2008年,商標品牌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指標,被納入《區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考核指標體系》 。獲得認定的企業,除將給予2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獎金(在一些經濟發達省份,這個數字甚至達到500萬元以上)以外,還在土地、稅收等方面給予系列支持和優惠。全國各地都有類似情況,其結果是,大量虛假爭議,行政、司法腐敗因此產生。 中國“馳名商標”認定有行政和司法兩種途徑。前者由工商部門認定,在前述的2003年新規定出台後, 門檻提高,程序較為繁瑣。當事人申請後,經層層 報批、審查,最後須上報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司法認定則是在侵權糾紛訴訟中,由法院認定,相對於行政認定,周期短,成本低。加上各地司法認定標準不統一,很多企業不顧自身產品商標不符合標準,通過異地虛假訴訟達到認定目的。 近年來,在司法認馳中不斷爆出腐敗窩案。例如,2011年底至2012年春節前後,洛陽兩級法院先後即有五名法官因馳名商標認定腐敗案發被查,另有至少三名律師涉案被抓。窩案後以串案的態勢向省會鄭州蔓延。 “全國模範法官” 、鄭州市中級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等也深陷其中,並有鄭州律師落網(相關報道參見本刊2012年第28期: “司法認馳”腐敗窩案) 。此前,在青海海東地區中院、湖南湘潭市中院、遼寧遼陽市中院、遼寧撫順市中院、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新疆哈密地區中院、新疆克拉瑪依市農七師法院、江西上饒市中院,都曾爆出也與違法認馳有關的腐敗案。 正因為問題多多,最高法院不得不于2009年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嚴控司法認馳標準,部分中級法院未經最高院批准不再受理此類案件。 制度異化的另一個嚴重後果是,商標申請數量的急劇增加。 由於中國官方將“馳名商標”視為一種“過於神聖”的榮譽,認定標準一直偏嚴,使得大量商標無法通過這一制度得到保護。於是,那些無法通過馳名商標制度在未核定註冊的關聯商品上獲得權利保護的企業,不得不在很多無關的商品類別上同時申請商標, “全方位註冊” ,以防止搶注、搭便車等情況的發生。這些保護性商標原本就不是為了使用而申請,受“三年內不使用即應撤銷”法律規則所限,每三年又要重新申請一次。 加上為謀取不當利益而申請的大量搶注商標,中國的商標申請數量長期居高不下。這不僅浪費了大量資源,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曾介紹,2000年,中國商標申請量為22.3 萬件,審查量18.7萬件,開始形成積壓,到2007年年底,商標註冊申請積壓 達180余萬件,審查周期超過3年,引起了社會各界的不滿。經過3年突擊審查,才在2010年12月清理完畢。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數據,2011年,各國新申請商標數分別為 :美國281826件、 英 國36484件、 俄 羅 斯56856件、韓國129486件、日本113902 件、德國74248件、法國93129件。中國1057480件,是前述七大國數字總和的1.3455倍。另據國家工商總局公佈數據,2012年中國全年受理商標註冊申請達到164.8萬件,繼續保持世界第一。 在董葆霖看來,根據中國當前的經濟發展狀況,每年50萬件左右的申請量是比較正常的,剩下的100多萬件基本都是“垃圾申請” ,主要是惡意申請和被迫的防禦性申請。 商標初審占據大量行政資源,也影響了商標局處理商標異議、爭議案件的精力,惡意搶注、惡意異議、惡意爭議、惡意撤銷不使用註冊商標,又帶來更多案件(一個企業提800多件異議,300多件被異議)一個商標的確權經常可以長達七八年時間,大大影響了企業發展。 新的挑戰 此番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商標法修正案(草案) 》 ,對中國馳名商標制度的矯正成為修法的重要內容之一。草案進一步確立了馳名商標的“個案認定,被動保護”原則,並禁止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包裝、廣告等。這意味著馳名商標制度將回歸法律保護的本源。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這僅僅是個良好開始。隨著商標制度的發展,還須有新的制度設計。 萬慧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高級合伙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兼職研究員黃暉告訴財新記者,在商品或服務本身是消費者購買的直接對象時,商標主要起到區別的作用,傳統商標法保護的基本依據,便是使消費者免于混淆。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消費者已經不滿足于商品的物理功能,開始關心其品牌價值時,商標的廣告作用越來越大,對商標的保護也需作相應的調整。 對於不同類別、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的商標,若其仍能令消費者聯想到另一個著名商標的,對後者也應給予保護,以防止“搭便車”行為或對相關著名商標的弱化、丑化或退化。例如,稍有鑑別力的消費者不會真的認為麥當勞、肯德基和開心湯姆會在中國聯手開一個“麥肯姆” ,或者與其有任何瓜葛,但毫無疑問會聯想到他們的鼎鼎大名。 對於這類保護,無疑已經超越了《巴黎公約》馳名商標的制度本意,將範圍從類似商品擴大到關聯商品,是後來的 TRIPS 協議(即《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等法律所要討論的問題,必須進行更嚴格的界定。在美國,即有所謂的“著名商標” (famous mark)保護制度。 黃暉認為,這一理論區分在中國同樣很有意義。中國現行《商標法》第十三條的兩個條款都使用“馳名商標”的叫法而未做明確區分,但對前者(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僅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對後者(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則擴展至“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 。在最高法院在涉及馳名商標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中,這兩個條款其實也是被當作兩個規則來對待的。黃暉說,只有當人們不再將馳名商標作為一種榮譽稱號,才能心平氣和地去討論未形成混淆的關聯商品保護究竟應該遵循什麼標準。 就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黃暉曾有一個經典的“手電筒比喻”——商標保護的範圍與手電照亮的範圍相似。決定手電光的照射範圍和強度的,一是電池,二是的高度。電池類似商標的顯著性,高度類似商標的知名度,知名度越高,保護範圍就越大。 董葆霖也認為,就馳名商標的適用,他主張兩點兼顧,一是降低馳名商標的認定門檻,讓更多的商標都能據此抵抗惡意搶注 ;二是擴大商譽較高商標的保護範圍,以實現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立法宗旨,減少搶注和搭便車現象的發生。 對於前一主張,在此番修法矯正中國馳名商標制度異化功能後,即可考慮;對於後一主張,則需超越傳統的馳名商標制度,可以借鑒美國的“著名商標”(famous mark)保護制度。 “這也是中國入世談判在知識產權 方面的承諾內容。 ”董葆霖一再強調,商標的美譽度和知名度都是市場決定的,應該用市場的反映來舉證認定,而不是相反,讓官方的認定去影響市場,那只會擾亂正常的秩序。 |
對話· 經濟與社會轉型系列之四十三 回歸資產管理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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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談資管產業鏈價值、競爭格局和競爭力重構巴曙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 陳沁 財新特派紐約記者 【對話背景】 2013年,資產管理行業的轉型面臨深化。 2012年可謂是資管新政頻出,各類“ 創新”異常活躍的一年,資管牌照放開、渠道擴充整合、投資範圍拓寬,開放的監管政策及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逐步打破了分業經營的壁壘,綜合化經營成為資管機構的共同選擇。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金融改革部署,在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和逐步平穩國際化的大背景下,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產業鏈不斷延伸,跨界競爭與合作將更為常態化。相應的監管政策也正在不斷調整。 在創新和監管不斷賽跑的過程中,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的話來講,大資管時代正式來臨。 巴曙松及其團隊歷時八年對資 產管理行業跟蹤研究, 于近期出版了《2013年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報告》,被外界稱作“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的年度晴雨表”。 該報告首先從整個中國資產管理行業宏觀視角出發,初步勾勒了資產管理行業的業務鏈形態,並對分業經營壁壘消失後的公司治理和監管架構進行頂層 設計,從利率市場化、人民幣國際化、資金成本變化等角度論述了資產管理行業所面臨的宏觀環境變化及新的挑戰;亦從資產管理行業的機構視角出發,對各子行業面臨的機遇、挑戰及未來發展路徑展開討論。 近日,正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出任高級訪問學者的巴曙松在紐約接受了財新記者專訪,回顧了中國資管行業發展歷程,談轉型期的機遇與挑戰,以及未來發展趨勢。 他認為,未來的核心競爭力在於主動管理,兼管當局應著力于“ 完善市場規則、明確業務規範、減少摩擦成本”,各類機構應該根據各自的資源稟賦,差異化發展,回歸資產管理的本源,滿足社會財富管理趨向多元化的需求。 【對話摘登】 創新or 套利 財新記者:你持續八年跟蹤研究資管行業,總體而言,你怎麼評價中國市場資 管行業的發展? 巴曙松:資產管理業務形態包括從產品研發創新、渠道布局、企業內部組織管理到客戶服務體驗的各個階段。整體來看,與成熟的海外市場相比,中國資產 管理行業尚處於發展初期,爭奪中游的通道業務資源依然是各家機構擴張資產 管理規模的主要手段之一。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經過了不同的周期和成長階段。2008年以前,資產管理行業主要是投資二級市場的基金。2008 年至今,銀行理財、信托、券商資管的資產管理規模出現較快擴張,資管行業的准入門檻逐步降低,金融創新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愈發顯著。特別是2012 年以來,資管行業進入到創新活動異常活躍的時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業放鬆管制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突破相結合的發展趨勢。 在此之前,中國的資產管理行業總體是在機構監管格局下,由各自領域的監管機構主導不同領域的分工格局。在新一輪監管創新下,資管產業鏈原有的分業經營的分工結構被逐步打破,券商保險等機構可以直接開展公募業務,有實力的機構可以全產業鏈參與資產管理業務,涵蓋從產品設計、投資管理到市場營銷等環節,可以充分發揮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 資產管理行業的轉型和結構調整,滿足了實體經濟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服務要求,推動了多層次、市場化、競爭性的金融體系建設,增強了金融市場活力,為中國金融體系的改革和轉型提供了很好的實踐經驗。 財新記者: 近年來,銀行理財、券商資管、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業務發展很猛,但大部分是銀行的通道業務,也帶來疑惑,這能否算金融創新,還是本質上僅僅是監管套利? 巴曙松: 從歷史的角度看,規避金融管制往往是金融創新的最初目的之一,反過來金融創新又成為金融監管體系完善的主要動力。 在監管放鬆初期,資產管理市場短期將進入高競爭期,各類公司為搶佔市場份額會大量開放新業務。 從發展的起步階段看,當年“ 銀信合作”業務伊始,信托公司以其獨有的金融功能,儼然成為了銀行拓展中間業務和做大表外資產的“通道”。 時過境遷,以銀行為中心的金融同業合作業務已發生深刻變化,尤其是銀監會8號文及即將出台的9號文,監管趨向嚴格化,使得作為“ 通道”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需要提高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而不宜按照“ 無風險套利”的思維開展通道類的銀信合作、銀證合作、銀基合作等業務。 從監管的角度看,套利是客觀存在的,因為創新產品本身就有市場價格差異,如何防止金融機構在套利中的風險隱患才是關注重點。 特別是這些風險隱患往往不被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自身關注,容易導致市場的大幅動蕩,2013年6月底的貨幣市場大幅波動,從一個側面暴露了這種套利過程中金融機構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等經驗的欠缺。 當前國內監管體制以機構監管為主,隨著改革的深化,逐漸暴露出諸多問題。不同監管部門之間、同一監管部門內部的監管不一致日益凸顯。為了有效識別和防範金融風險跨領域傳遞,金融監管機構間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並確定以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與投資者權益保護為共同監管目標,對金融功能相同或相似的業務採取統一監管標準,促進公平競爭,防範監管套利、監管真空與監管重疊,防範與控制金融風險,更好地適應資產 管理機構綜合化經營的發展趨勢和要求。 探路轉型 財新記者: 你與企業界交流頗多,能否談談他們在財富管理方面的需求? 巴曙松: 企業界在財富管理方面的需求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自身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企業主的需求。 2012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創下流量878億美元的歷史新高,同比增長17.6%,遠高于居民的QDII 增速,反映了企業的國際化資產配置需求遠遠高于普通居民。 其次,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投融資需求非常多元化,需要財富管理機構加強金融創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但是國內的金融機構在這些過程中參與的比重較低,更多的是由外資機構主導。 英國著名軍事家托富勒曾經如論述此財富:“ 財富得之費盡辛苦,守則日夜擔憂,失則肝腸欲斷。”胡潤富豪榜顯示,中國的高淨值人群中有50% 以上是企業主。目前中國高淨值群體的年齡主要集中在40-60歲,即通常所說的富一代,多為白手起家,在改革大潮中成長起來的,深感財富的來之不易,對於每一分財富特別在意,對於風險的偏好較低,關注財富保值和財富增值,傾向于銀行機構。這是目前在高端財富管理市場上,私人銀行占主導的原因之一。但是隨著富一代退休,富二代登台,一方面財富傳承的目標越來越得到關注,另一方面隨著高淨值群體年輕化,其對於多元化及靈活性的需求將增加,非銀行機構發展機遇增多,例如信托在家族信托、遺產規劃方面的需求凸顯。 財新記者: 你在商業銀行、券商、監管部門、智庫都有工作經歷,據你觀察,目前幾類金融機構的主動管理能力是否與企業的上述需求相匹配?大資管時代,中國應如何重新鼓勵主動管理的制度環境? 巴曙松: 中國的資管行業有一個鮮明的特點:在信托、券商資管等行業大發展的背景下,以主動管理起家的基金行業發展相對停滯;技術含量較低、同質化程度較高的通道業務規模暴增,而主動管理型的受托資管規模反而停滯。 究其因,其一是嚴格的審批機制和從緊的監管政策;其二是信托、券商資管等行業擁有監管政策不同帶來的制度紅利優勢。信托和銀行理財產品都是傳統的“ 儲蓄- 貸款間接融資方式”的變體,不存在投資活動的風險和收益匹配特徵,因此在嚴格意義上不能算是資產 管理行為,從這個意義上看,整個資產 管理行業的規模被人為誇大了。 我們認為,未來能夠在競爭中勝出的一定是具備核心競爭力的主動管理型機構,因此,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改善主動管理的制度環境。 首先,企業和居民進行財富管理的目的是多樣的,這要求實現財富管理的手段和途徑多樣化,要求鼓勵創新,滿足不斷細分的財富管理市場需求;其次,雖然廣大居民和企業的財富管理意識正在得到提高和增強,但總體而言,整個社會對財富管理的認識還有待深入,這一方面需要花更大的力氣進行社會範圍內的宣傳和投資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培育出更可靠的社會信托環境,培育出一批可靠的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 同時,我們還要更重視整體風險的可控和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哪怕是美國,金融系統性風險也在所難免,如何更大程度地保障各類投資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是重視和深入探討的問題。最後,需要統一監管政策,遏制惡意監管套利行為,在產品、銷售、投資範圍等方面放鬆對主動管理型機構的監管,促進各個資產管理子行業的公平競爭。 對於監管機構來說,基於目前分業經營,分機構類型監管的現狀,一方面需要增強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的一致性,防止出現監管死角或重複監管;另一方面需要監管機構提升專業化、精細化監管能力,尤其是需要關注資產管理產業鏈上不同類型機構節點處的風險積聚,減少金融體系中的不穩定性。 應當說“ 完善市場規則、明確業務規範、減少摩擦成本”是維持社會金融體系健康運轉的本質要求,要實現這 一點,一方面需要監管部門做好頂層設計,找出創新和監管的合理邊界;另一方面需要市場在不斷發展中成熟起來,由下而上地形成合理的業務規範。 未來格局 財新記者: 你提到在大資管時代,銀行與券商在諸多方面將競爭激烈。如何判斷券商、信托、保險等行業未來在主動管理方面的競爭格局,誰可勝出? 巴曙松: 2012 年年底,信托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資產規模由2011年底的48114.38億元增長至74705.55億元,增長55.3%,成為第二大金融子行業。同年,證監會、保監會等監管機構相繼出台了一系列“資管新政”,極大地拓展了上述行業的業務範圍,使其資管業務與信托業務之間產生了很強的替代性。2012年保險行業的資產規模也突破了7萬億元,僅次于信托成為第三大金融子行業。 在資產管理行業市場化改革背景下,對資產的主動管理水平將是各類資產管理機構在競爭中勝出的因素之一。 但這需要各類機構根據自身核心競爭力和獨特稟賦進行差異化競爭,主動投資管理能力並不是惟一出路,資產管理行業的產業鏈很長,每個環節都有可能湧現明星企業,例如道富銀行就專注于發展基金托管業務,是全球最大的基金托管銀行之一,托管資產達23.4萬億美元。 以托管業務為依托,又形成了現金管理、金融資產管理、投資咨詢等衍生業務。由此可見,在資產管理行業市場化改革中,各類機構可以開展泛資產管理業務的時點,需要金融機構具有長遠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經營思路,滿足市場對 多元化資產管理服務的需要,實現對全社會資產的有效配置和管理的角度出發,不能夠只考慮短期經營業績,不顧風險,瘋狂發展通道業務或是不切實際的開展利潤水平較高的主動投資管理業務。 如果每個機構明確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戰略定位,回歸資產管理業務的本源,基於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業務發展戰略,會促進整個行業多元化的良性競爭環境的逐步形成。 財新記者: 2013年11月初,數十家獲得試點資格的商業銀行已先後發行了銀行理財資產管理計劃產品。這一“創新”與資產證券化相比,如何評價? 巴曙松: 與以往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 品相比,本次試點的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最明顯的特徵是去預期化,即產品屬於非保本浮動收益類型,既不提供保證承諾,也不保障本金,投資者需自擔風險。 隨著中國利率市場化進程不斷加深以及監管層對銀行理財業務的逐步規範,銀行理財產品擺脫當前按照預期收益率發行的模式,轉向基金化、結構性的真正的資產管理產品,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此外,銀行資產管理計劃的推出也滿足了銀行理財產品去通道化的需要。正是由於通道的存在,銀行無法將單筆理財產品區分,由於將所有理財產 品的資產放在每個銀行的一個資產池內運作,每筆投資的收益無法計算,也無法就每筆理財產品的投資對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實踐中,往往只給客戶一個固定的收益率,銀行承擔剩餘的收益或損失。 如此,事實上銀行就向理財產品的持有人承擔了隱性擔保,理財產品也就變成了一種類存款,銀行將自身的業務利潤分給了客戶,風險越來越積聚在銀行。 此次推出的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可以直接對接每個項目,做到每筆項目的贏虧由客戶承擔,銀行只收取手續費。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涉及的資產出表,從理財產 品時的負債業務變成真正的中間業務。 從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體系角度來看,銀行資產管理計劃與資產證券化只是採取的形式不同,其金融創新的實質相似。相較于國內緩慢的資產證券化進程,銀行資產管理計劃的試點正是一種探索和經驗的積累。如果試點能成功進行,隨著中國市場的發展和資產證 券化的逐步擴大,就可以通過先期積累的經驗,以資產證券化的方式盤活銀行體系將近10萬億元的存量信貸資產。 本刊記者吳紅毓然對此文亦有貢獻 |
好的產品會說話,創業要回歸本源
來源: http://www.iheima.com/space/2016/0320/154782.shtml
導讀 : 創業要回歸商業本源,踏踏實實做好產品,服務好用戶,創業用戶價值。
文/創客總部 陳榮根
對於互聯網初創者來說,如何創業?我覺得創業有三要素:方向,創始人團隊和產品模式。今天說說好產品四個原則。
產品運營從開發之前開始
我一直覺得微信是互聯網創業者的一個福音,產品沒有正式推出之前就可以開始做運營,就可以測試市場,就可以先發展用戶。假如你要做一個跟西餐O2O相關的項目,你就可以發些精彩的內容,比如西餐禮儀、西方國家美食介紹、什麽樣的飲食習慣有利於健身等等,把用戶聚集在微信公眾號,通過微信群組織線下活動增加黏性和活躍度。然後你可以測試他們最感痛的點在什麽地方,你的解決方案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產品出來以後,再導到產品成為第一批的粉絲用戶。
鋒利極致的定位-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細分領先
這是我們創客總部一直建議的產品原則,產品鋒利化,即市場空間要大,但是切入點要小,要做出競爭門檻。現在市場競爭太激烈了,這個時候考驗你能不能找到非常鋒利的點,讓用戶記住你,快速在行業里跑出來。現在一個創意出來,會發現類似的產品太多了。產品定位必須立足於發現市場剛需在哪里?空間有多大?你的解決方案是怎麽樣的?客戶價值足夠大嗎?你的優勢和特點在哪里?你能建立起競爭門檻嗎?要讓別人看到你的差異的地方,你的極致的地方在哪里。創業者要有一個好的切入點,創業不但要選對行業,還要評估一下產業鏈,要找到最肥市場去做。我們叫做產品定位要鋒利極致,即要樹立細分領先的理念,選擇一個細分領域深耕,同時市場空間要大,並在某些點上做到極致,建立起競爭門檻。
粗暴極致的模式-終極產品建立門檻擴展性好
美國有一家雲存儲服務公司Dropbox,按照存儲容量收費,3年做成估值超過100億美元。這種模式在美國可以,在中國我不建議創業者那麽做,因為那個門檻實在太低了。如果產品可行,大機構投點錢這個事就做起來,然後就會做成免費,創業公司就無法立足了。在國內創業要充分考慮模式,擴展性如何?能不能建立起門檻?門檻,這個是我反複強調的,這就是互聯網殘酷的地方。在國內,如果用流量或者資金能快速建立起來的產品,不適合創業者做。創業者的產品服務要講深度,否則很容易被別人一下子打死。同樣是廣告,新浪和百度的模式就不一樣,百度的關鍵詞模式,海量詞匯,開通賬號充值自助服務,銷售和服務更簡單,新浪賣廣告位、展示形式需要精心策劃,難度大,兩種模式擴展性差距很大。
我們創客總部有個入孵項目大碼美衣,開始想做General的服飾推薦,後來聚焦胖MM這個垂直人群。開始想做個性化推薦、社交,後來想明白要做的事情就是讓胖MM最方便的買到她想要的東西,最後定位胖MM個性化推薦移動電商,這個就是產品鋒利化,做終極產品的好案例。產品一推出,一個半月用戶達到50萬。
讓產品說話-帶來口碑激活老用戶帶來新用戶
互聯網充滿了很多好玩的東西,並不斷有各種創新層出不窮,用戶的註意力轉換很快,有興趣的時候上一上,但是不願意為這個付錢,或者不願意持續使用,這樣就不成為一個好產品。互聯網創業者經常會覺得因為沒錢所以產品推廣不理想。即使有錢,因為現在產品太多了,用戶選擇太多了,只要你的產品不符合他的需求,花再多錢推廣也沒有用。
我們可以看到滴滴打車分享紅包的方式,就是讓產品能夠說話,能為它帶來用戶。滴滴發一個紅包以後,80%是老用戶,20%是新用戶。所以要做到你的產品會說話會帶來用戶,一點是你的功能給用戶帶來很高價值,體驗大家覺得非常好,同時願意把這個好東西分享給朋友。另外一個就是產品本身要說話,要做到極致,現在單靠錢砸產品,用戶已經不認了。所以要在產品上多下功夫,核心功能要突出,體驗要極致,同時設置好讓用戶自發地為你傳播。
無論外界多麽浮躁,我建議創業者一定要有定力,創業要回歸商業本源,踏踏實實做好產品,服務好用戶,創業用戶價值。這樣的創業才能長久,才是有價值的創業。
版權聲明:
本文作者陳榮根,文中所述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黑馬立場。推薦關註i黑馬訂閱號(ID:iheima)。
出行市場大混戰 :ofo、摩拜與滴滴的商業本源 | 黑馬薦文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920/158821.shtml
出行市場大混戰 :ofo、摩拜與滴滴的商業本源 | 黑馬薦文
42章經
看完這篇文章後,再來看出行市場的話,就十分明了了。
推薦人:常皓靖
推薦星級:★★★★
閱讀時長:4分鐘
推薦理由:ofo、摩拜與滴滴、優步在商業本源上有何不同?ofo與摩拜的優劣勢是什麽?他們在現階段最重要的又是什麽?看完這篇文章後,再來看出行市場的話,就十分明了了。本文來自公眾號42章經(ID:myfortytwo)授權i黑馬發布。
共享經濟 與 租賃經濟
傳統的共享經濟用一句話說清就是:把事物現有的擁有權轉化為了使用權,形成了C2C的網絡交易平臺。
所以Airbnb是共享經濟,Uber是,滴滴也是。
但是從這個角度來看,ofo 和 Mobike 則不是。Mobike是徹底的B2C租賃經濟,所有的車都是自主研發、制造和投放的,ofo的車目前有90%是自營,10%是C端共享得來的,但所謂的C端共享也是用戶把自己原本的自行車上交充公的共享,即C端徹底喪失了擁有權,最後對於ofo來說也全部是自營。
所以,大家把這兩家公司所做的事情叫做“共享單車”,其實從理論上來講是不準確的。如果這類型的租賃經濟算是共享,那麽國內出現的最早的共享經濟體大概就是“酒店”或“網吧”了。
ofo 和 Mobike 當然本來可以選擇用純共享經濟的方式切入,事實上ofo一開始也正是這樣做的,但是嘗試後發現要撬動一個如此之大的傳統市場,沒有自營車輛是行不通的。所以在這個市場內,也許把共享經濟轉為租賃經濟確實是一種更合理的解決方式。
畢竟,目前一個可見的趨勢是所有的共享經濟玩家都在向自營去延伸,Airbnb開始自己造房子,Uber開始投放無人駕駛汽車,滴滴在高端的專車領域使用自有司機。那麽也許本來共享經濟的極致就是自營?或者說至少自營會是這些公司現金流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甚至不只是共享經濟,所有的平臺型企業,都在走向自營,像餓了麽、美團外賣、百度外賣這些平臺型玩家都在向自主經營飯店的道路發展。因為:
1)互聯網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壟斷屬性
2)互聯網公司本身需要持續追求高增長性
3)互聯網公司具有天然破壞性,可以以戰養戰,可以不求短期利益地進入新的領域
4)當前惡化的市場環境給互聯網公司帶來更多盈利的壓力
結果就是:所有的互聯網企業都在橫向領域中擴張,縱向領域中延伸。具體表現就是“只要能取代的上遊都要去夠一下,只要能觸及的C端都要去爭取一下”。
所以對於有人又有錢的巨頭公司,基於長遠布局的正確性,戰略思考的角度早就變了,現在的問題不再是“我能做什麽”,而是“什麽該被做”。所以你會看到互聯網公司做金融,做汽車等等。自己不行不要緊,只要事情本身有意義,就算買公司,招團隊都要做。
再說回到 ofo 和 Mobike,之所以花了這麽多篇幅討論其商業類型是租賃經濟而非共享經濟,是因為這隨之而來的是更重要的一點結論,也就是他們商業模型核心的區別和帶來的影響。
共享經濟的核心是網絡效應,是要搭建一個合理有效的雙邊平臺,對Airbnb來講要有房東和房客,對Uber來講要有司機和乘客。網絡效應依靠的是產品的設計、人群的推廣等等,並且自帶病毒傳播式的高增長性和高留存性。(當然,之前文章里也提到過,其實理論來講,滴滴的網絡效應相對是較差的)
但是,租賃經濟的核心是規模效應,因為這個商業模式不再是C2C,而變成了B2C,供給端完全由一個公司解決,尤其是像自行車出行這種無比巨大的市場,要讓市場起一點小小的漣漪都需要投放出去幾萬量自行車才可以,所以這個領域中的公司完全拼的是規模效應,而規模效應的背後無他,就是資本、現金流和資金利用的效率。
所以,對於 ofo 和 Mobike 這兩家來講,因為選擇了租賃經濟的B2C模式,想要成功最核心的競爭力反而是在資本市場的講故事和融資的能力。
當然,同樣的,ofo 和 Mobike 也應該感謝彼此,競爭帶來了資本市場更多地關註,也帶來了更多的錢。如果當初只有滴滴沒有快的,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滴滴。對於ofo和Mobike來講也是一樣的道理。
便捷性 與 低端顛覆
回頭來看,滴滴對出行市場的改變可以說很徹底,又可以說很少,尤其是壟斷加價之後。
試想,在沒有滴滴的時候,大多數人出行不打車是因為不好打嗎?也許有一點點原因,但更多應該還是因為價格昂貴。所以,不管滴滴把打車這件事變得多容易多便捷,都不能讓本來因為價格而選擇其他出行方式的人來選擇打車。
為什麽人們一再講互聯網要提升效率?因為單位時間內的效率提升,帶來的其實是總價值的提升,而總價值的提升反過來可以使分配到每單位時間的成本下降,從而降低單價並擴大產品的人群基數。這句話看起來很繞,下面用打車市場的例子來具體看下:
比如一個司機,本來一天跑10個小時,接100單,平均每單30元,也就是每天能賺3000元。如果因為滴滴的存在,一樣跑10小時,能接150單,每單仍然30元,也就是每天能賺4500塊。這時候如果滴滴進來參與定價,對司機說,因為我的存在,你每天工作時長和里程數不變的情況下,多賺了這麽多錢,那麽我有一個要求,就是你把客單價降低一點,一樣的里程以前收30,現在收25吧,最後150單,每單25,每天是3750,你也還是比之前的3000多賺了,怎麽樣?司機這時候多半會同意。
這就是增加了司機賺錢的效率,從而使司機願意讓利給C端用戶。而最終對於整個市場的好處是,本來心里承受底線是25元到30元之間的人,現在可以開始打車了,也就是說把打車的人群基數擴大了。如果市場能夠持續如此正向循環下去,價格越低新顧客越多、新顧客越多價格又更低,這才是最完美的狀態(當然,時間類型的個人供給一定是有上限的,這也是賣工作小時數的勞動者的劣勢)。所以,C端價格能降多低其實是滴滴價值的直觀體現,而這一切的根本都在於滴滴能夠為司機端增加多少效率。
目前看起來,之前C端價格的下降和打車人群的擴大更多依靠的是補貼,而現在處於近乎壟斷狀態、追求盈利上市的滴滴,取消補貼,漲價之後給所有用戶一種感覺,就是“不比以前打車便宜了”。
如果資源的有效配置,到頭來不能降低用戶端的使用成本,那配置的結果到底如何衡量,收益又跑到哪里去了呢?要麽就是滴滴並沒有創造足夠的價值、要麽就是創造的價值比不上通貨膨脹(或所謂的消費升級)的速度、要麽就是滴滴急於把那一部分價值從終端用戶的口袋中拿走,放進自己的利潤表里了。
不管如何,最後的結果就是,本來因為價格降低而進來的用戶群體,會因為價格恢複而以同樣的姿態離開。他們還是會在緊要關頭選擇打車,其余時間選擇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當然,再加上核心城市擁堵的交通,不認路的司機等等情況,更是會加速這一部分客戶群的逃離。
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ofo 和 Mobike 出現了。
如果你看過《創新者的窘境》這本書,你就會發現 ofo 和 Mobike 是書中所講的低端顛覆(Low-end Disruption)的典型。低端顛覆講的是說,一大部分用戶並不需要市場上過於先進的產品或服務,這些用戶被過度服務了,如果有一個更便宜更低端一點的解決方式,那麽這些用戶會非常高興的離開那個看似高端的產品。而這些用戶對於那個高端服務提供商來說,恰好又都是最劣質的不太能賺到錢的,所以高端服務商並不會並且也不值得為了這部分用戶去爭搶。
在出行市場中,這個高端服務商就是滴滴,滴滴的服務很好,但事實上人們並不需要每次出行都有專車或快車接送,很多人只是需要方便快捷又便宜的到達目的地。那麽ofo和Mobike的出現就恰好解決了這個問題,這兩家公司本身加上城市便捷的公共出行系統,已經完全可以滿足絕大部分人的日常出行需求。
而低端顛覆最致命的一點是,顛覆型公司會從下至上不斷地演進自己的產品、爭取更高級的客戶,而高端服務型公司會不斷地被動剝離最下層的客戶,經過多個反複來回之後,到最後這個相對高端的公司會突然發現自己變成了一個真的絕對高端的,只為少數人服務的公司了,而丟失了大量用戶基礎的公司也就離死不遠了。
36Kr今天有一篇文章叫《專車漲價已是必然,價格戰結束,新一輪服務戰開始》,說未來漲價後滴滴們要拼的是服務。此言差矣,作為大眾產品,如果最終核心競爭力變成了拼服務,那就又慢慢走向了高端市場的老路,那簡直就是作繭自縛,自己拱手要被顛覆了。
人們追求的永遠是在一定經濟效益之下的便捷性,而不只是便捷性本身。所以只有在價格降到一定程度以後,人們的目光才會再放回到便捷性上。
ofo 和 Mobike之所以能夠發展起來,最核心的一點就是他們對停車樁進行了革新。這也反過來說明了,為什麽去掉了停車樁以後這兩家的生意就能這麽快火起來,就是因為便捷的程度超過了那個 tipping point 轉捩點。
又正因如此,ofo用低端低價自行車(據稱成本為200+)投放的發展思路,長遠來看反而可能要優於Mobike的高端自研車輛(據稱成本為2000+)。試想,不管是什麽公司的自行車,同等條件下,我一定選擇的是離我最近的,而如果兩家公司的自行車是同等距離,那我一定選擇那個更好騎的,更不是更酷炫的。畢竟這是一個比拼實用性的大眾出行市場。
而且,Mobike的車講起來酷炫:車不易損壞、不需要打氣、可以自充電、固定車座防偷等等。但如果你仔細想來,這些所謂酷炫的點似乎都是在為了Mobike自身運維服務的,都是講給資本方聽的,而不是給用戶聽的。用戶也不會關心這些事情,用戶關心的只有一點,車好不好找,好不好騎?
(至於很多人詬病的ofo的車鎖等問題,對於高速發展的市場和公司來說,用極限法思考問題,只抓核心癥結就好,其他的但凡可以用錢和人改變的事情,放長時間維度,大概率來講都不是事。)
有序 與 調控
不管是規模效應、還是便捷性等,都離不開對資源的有效配置。在出行市場中供給端的資源註定會長期處於短缺的狀態,那麽用市場手段來調控資源就無比重要。
當年Uber起家的時候最聰明的一招就是推出了叫做Surge Pricing的功能,也就是動態定價。這個功能我記得滴滴用了很久才加到產品里。
簡單來講動態定價就是在閑時便宜,忙時貴。閑時也就是供給充足、而忙時就是供給短缺。通過這個功能的調控,一方面可以讓用戶們覺得平時打Uber更便宜,又能夠讓司機覺得在忙時能夠賺到很多的錢,另一方面也可以刺激更多的司機在忙時出來接活從而增加供給,滿足用戶需求。
對於單車市場也一樣。
ofo目前是把自己局限在校園市場之中,可以想見未來可以發展到各個獨立的相對封閉的場景中,而Mobike則是一股腦的放開到整個城市。ofo選擇的場景自然理論上來講從數據上會更好看,而Mobike則從市場影響力上來說更大。
但這樣同時,ofo相當於是給自己很大的限制,自廢了一層武功。而Mobike則容易激進,在這個過程中一定造成了非常大量的資源的浪費。Mobike需要明白,再看似無序的增長,也是可以用有序的方式一點點得來的,換句話說與其把幾萬輛車陸續放進整個城市,不如先放滿一個區域再放下一個。
所以,其實最理想的可能性是人為有機的把城市劃分為不同的方陣,對於Ofo來說,相當於複制出來無數個學校,求和放大成為一個城市,對於Mobike來說則是把城市的定義不斷縮小,然後再求和放大,也算是一種複制。
而這種做法最大的問題就是用戶自身流動的不確定性,所以我覺得電子圍欄技術,加上大數據下的動態變價機制,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也很可能是兩家公司未來發展孰優孰劣的最有門檻的一個競爭壁壘。
想象下,比如一輛自行車,向北方向騎行免費,而向南方向騎行要加數倍價格,那麽是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價格和地理位置的操控,來讓每個用戶都變成車輛的維護者?當然,事實肯定不會這麽簡單,但也一定是一個非常有想象空間的方向。
結論
所以,因為租賃經濟造成的規模效應要求,帶來了對資本的強烈需求。這給 ofo 的啟示是,要更好地講好這個故事,做好PR,也要更迅速地迎接Mobike的挑戰,甚至是更快速地進入城市直面拼殺,而不是固守陣地。風險越高,回報就越高,既然做的是規模經濟的生意,就要把規模一做到底。
又所以,因為便捷性是用戶最主要的需求,Mobike在主打一段時間的品牌後,還是應該認真考慮推出低端車輛的可能性,不管是從單位經濟效益上來說,還是從為用戶提供便捷來說,都應該更合理一些。更何況,相同資本總數的前提下,每輛單車越便宜,能夠投放的數量就越多,這也反過來能造成規模效應。
最後,對於滴滴來說,單車市場無疑是一個低端顛覆,但是同時無人駕駛汽車市場也明顯是個更大更值得爭取的市場(甚至我覺得是需要all in,當做重新創業、重來一次的世紀性機遇),所以對於亂戰狀態的單車出行市場,入股某家可能是個更好的選擇。既然ofo的背後已經是滴滴的老投資人們在站隊,那滴滴反而不妨逆向思維考慮下入股Mobike的可能性,未來如果需要的話再順勢來一招合並。這對滴滴來講,也已經是駕輕就熟了。
衣食住行從來都是最大的機會。出行市場的革命是之前五年到之後十年甚至更久,最大的主題性行業機遇。
1886年世界上誕生了第一輛汽車,到現在才過了100多年,
1969年北京通行了第一條地鐵線,到現在才過了50多年,
而我們似乎早已習慣了城市現在的模樣,並且缺乏對城市未來的想象力。
Uber的第一輛無人駕駛汽車已經在匹茲堡上路,無人駕駛這件事情要比我們所有人想象的都來得更快。
用十年的維度來看,在兩個周期內,出行領域的演進,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徹底的改變。
二十年後,這個城市就會變得面目全非,in a good way。我為時刻身處變革之中,並且能作為變革的記錄者之一,感到興奮和幸福。
讓我們共同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42章經(ID :myfortytwo),文中所述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黑馬立場。推薦關註i黑馬訂閱號(ID:iheima)。題圖來自123RF。]
ofo
摩拜
出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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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誠信托董事長牛成立:逆勢信托應回歸本源轉型發展
“信托作為財產管理制度,是國際上公認的優秀的財產管理制度,設計非常精妙,引入中國以來,實際上作用沒有很好發揮。”談起信托業,牛成立滔滔不絕,言語中也有著“恨鐵不成鋼”似的惋惜。
牛成立,中誠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誠信托”)董事長,曾經是一名長期在銀監會系統從事非銀業務監管的幹部,2014年,從銀監會“下海”來到中誠信托,出任公司“掌門人”,他面臨的不僅是自身角色轉換,更多還有來自行業變革的挑戰。
作為耕耘行業三十載的“老信托”,牛成立親歷了業內歷史上六次清理整頓,也親歷了信托業從高歌猛進到轉型發展。在近兩個小時的訪談中,他從職業履歷談起,延及信托優勢所孕育的市場前景,從行業正本清源,到信托公司轉型及創新,娓娓道來,由此,轉型中的中誠信托未來路徑也漸漸清晰。
優勢之辯:“泛信托”下的本源回歸
從1986年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時分管信托,牛成立的職業生涯便與信托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參與了《信托法》起草的主要過程,親歷了其誕生的艱辛與喜悅;《信托法》出臺後,又參與制定了《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等配套監管制度。
縱觀信托業一路發展的軌跡,歷史上經歷過六次清理整頓。“幾乎每次整頓我都經歷過。原因我總結起來就是,信托不幹信托的活兒,往往是自己的活兒被別人幹了,自己幹了別人的活兒。”
在他看來,這個行業隨著經濟發展,人民可支配財富的增長,發展空間應該是越來越好,所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根據波士頓咨詢公司測算,截至2015年底,中國泛資產管理市場管理資產總規模達到93萬億元人民幣,預計到2020年,這一規模將達到174萬億元人民幣。
鑒於這一欣欣向榮的財富管理市場,牛成立表示,信托公司應強化自身資產管理能力和財富管理能力,發揮信托制度連接國家經濟建設需要和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橋梁作用,重拾自身的發展之路。
事實上,面對這一全球最大高凈值客戶群市場的藍海,在國內,越來越多的私人銀行、券商、公募、私募、信托等機構競相逐鹿財富管理市場。
“其實這些是建立在信托制度的基礎上,我們也可以把巨大的財富管理市場統稱為‘泛信托’市場。”對此,牛成立有著自己的邏輯。
在他看來,當前市場上興起的所謂“泛資管”、“泛財富管理”,按照法定概念,最準確的說法應該是“泛信托”,《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條中關於立法依據就確立了基金的關系其實就是信托關系。
“私募基金是我們信托將來的方向。”牛成立強調,信托業本身應該是輕資本的行業,信托公司的實力強不強,關鍵要看業務團隊的專業理財能力強不強,而不是資本金多不多。
而打造強大專業理財能力的一個重要支點是提高信托經理的綜合素質。針對客戶的風險偏好和理財需求提供專業化、顧問式的服務,包括量身定制理財規劃、資產配置、選擇不同投資方式和金融產品等。信托經理應與信托客戶緊密聯系,信托公司應培育越來越多的理財業績突出、客戶認可的明星式的信托經理。
依托於此,信托公司可建立更加豐富、緊密的機構和高端客戶合作關系,推動產品和服務由傳統投行業務向資產管理、財富管理的升級轉型。
通道之爭:只要利於發展
過去十年,是中國城鎮化加速發展的十年,也是信托業迅猛發展的十年。這期間,房地產行業和基礎設施建設迎來史無前例的黃金發展時期,固定資產投資需求急劇膨脹,資金缺口很大。
在制度紅利背景下,信托公司適時開展了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信托產品。2007年以來,信托行業快速增長主要依靠通道類業務和融資類業務。
正是借由此,許多信托公司普遍形成了一種經營模式:無論是公司決策層還是業務團隊,大都存在對融資類業務的偏好,積累的客戶也具有很強的固定收益偏好。
進入2014年以來,在“99號文”系列重磅監管政策規範下,信托公司經歷著“去通道化”的業務轉型苦痛。加之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縱深推進、資產管理市場的全面放開,信托公司的制度優勢逐步消退,傳統業務模式難以為繼,進入轉型調整時期。
走過三年,轉型的成效已經逐步呈現。2013年三季度以來,融資類信托經歷了快速下降的過程,截止到今年三季度末,融資類信托規模為4.02萬億元,占比22.11%,曾經融資、投資、事務管理類業務“三分天下”的格局已然改變。
各家信托公司對於融資類信托業務的態度也是大相徑庭,有的公司在主動“去通道”,有的則在傳統通道類業務上深耕。
“我覺得通道不存在什麽鼓勵不鼓勵,我也不建議叫通道,它已經被妖魔化了。”據牛成立回憶,所謂的通道類業務最初興起,是因為有些業務銀行自己做不了,需要找信托、券商資管來做,相對銀行而言,信托是“通道”的角色,信托公司內部並不認同這一業務的稱謂。
“就中誠信托而言,考慮這單業務是不是有利於公司的規範發展,即:是不是合規,風險是不是可控,是不是可以盈利,滿足這三個條件就可以。”牛成立說。
牛成立還洞察到,由於融資類業務的發展壯大長期根植於銀行為主的文化土壤中,造成了兩者風控體系的雷同。“許多信托公司的風控模式與銀行大致相同,固有業務與信托業務的風控標準基本一致。”
實際上,不同信托客戶的風險偏好往往是不一樣的。按信托公司的風控標準認為風險較大的項目,有的信托客戶可能認為要獲得更高的收益值得冒一些風險。
牛成立進一步指出,對信托業務的風控重點應該是合規性審查、相關分析結果的合理性審查、盡職管理安排的完整性審查和風險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審查等。
為此,根據傳統融資類項目和投資類項目的風控、理念、評審決策等差異性特點,公司細分出投資類業務審查決策委員會,基本形成了不同類型項目的差別化審查決策體系。
創新之思:集債權股權功能一身
在信托業轉型驅動下,信托公司紛紛發力主動謀求業務轉型,而“創新”成為每家公司求索的內核。
“我曾經提出信托公司創新應是常態性的,各個公司結合自己的特點去做創新,這是一個摸索的過程。”牛成立說。
“真正信托創新是流程的創新。”牛成立闡釋道,這就意味著從產品設計、客戶維護開發、營銷環節、中後臺管理的規範化再到風控整個環節,都應該遵循信托原理,回歸信托本源。創新是建立在本源回歸的基礎之上。
中誠信托就對創新項目的盡職調查、審批、事後評價和推廣進行全面規範,優化了創新項目的審查決策機制,並建立專門的創新業務決策委員會。
目前,隨著經濟增速放緩、泛信托業的競爭加劇、監管套利受抑制等因素的影響,信托公司正面臨傳統業務模式難以為繼、新的業務增長點尚未形成等挑戰,一直受益於經濟高速擴張的整個信托業正面臨嚴峻的考驗。
“如果單純在債權領域,信托拼不過銀行,後者網點多、資金成本低;在股權領域,盡管信托可投資一級、二級市場,但我們跟券商、基金項目比沒有優勢。”
在牛成立看來,信托公司單純在債權市場上與銀行競爭可能沒有優勢,而單純在資本市場上與券商、基金競爭可能也不占優勢,但在“股權+債權”的業務模式下具有優勢,因為當前這種跨市場的資金運用功能只有信托公司才具備。
“信托能夠既股又債,股債結合,這是信托將來要發展的優勢領域,很多項目不僅需要貸款融資,而且需要股權投資。”他說。
至於股權投資標的,每家公司特點可能不一樣,總體方向是把握經濟結構調整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機會,以戰略新興產業為重點,大力發展股權投資業務和資本市場業務,豐富產品模式。
對於房地產業務,牛成立也表示,公司會積極拓展股債結合,並在這方面加大步伐,培育資產端的客戶。
轉型之路:目標是上市
作為一家老牌信托公司,中誠信托轉型發展面臨較大考驗,經營業績指標有所下滑。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固有總資產182.94億元,較年初增長27.93%;凈資產141.18億元,較年初增長10.30%;全年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7.02億元,實現凈利潤16.48億元。
牛成立表示,在目前經濟下行態勢中,逆勢一味拼規模、拼利潤,未來可能積累更多風險和問題,這個時點更多是以公司的流程、業務體系再造為主。
公司整合梳理了業務板塊,將信托業務分成私募投行、資產管理、財富管理三大板塊,同時,將提升中後臺風控體系,提升公司企業文化、黨建、品牌維護等均納入規劃。目前三年規劃已經基本成型。未來,中城信托將致力於發展成為“專業化的現代資產管理機構和財富管理機構”,構建和完善以“九大體系”為核心的組織運營體系。
“我們的目標就是通過三年的整合,在政策和條件允許下,最終實現上市。”
新華社:監管屢出重拳旨在引導保險業回歸本源
4月24日消息,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稱,監管屢出重拳旨在引導保險業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監管機構則應盡快補齊監管短板,堵塞監管漏洞,用制度的卡尺對違規行為進行約束,以規則的紅線為灰色地帶豎起圍墻,優化行業發展環境,在支持實體經濟轉型升級中發揮保險的獨特作用。同時據了解,保監會即將出臺一系列政策鼓勵保險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保監會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嚴防嚴管嚴控保險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內外勾結幹擾監管工作正常進行。保險業監管全面升級,給監管者和被監管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對保險機構來說,要本本分分種好“責任田”,而監管者則應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嚴防監守自盜。
近一時期,少數保險機構發展模式激進,存在較大流動性風險隱患;部分機構治理結構不完善,存在股東虛假註資、內部人控制等問題;一些機構盲目跨領域跨市場並購,個別保險資管產品多層嵌套,極易產生風險交叉傳遞。
治理保險亂象,既要有“風險清單”,更要有“問責清單”。個別保險機構在市場上興風作浪,偏離保險保障主業,究其原因,是對行業規矩、金融規律、保險監管的漠視和對問責的藐視。
保監會表示,當前保險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暴露出保險業改革探索經驗不足,保險監管制度實踐中還存在一些短板,對風險的本質和演變的警惕性還不夠高,對創新業務的監管制度還不夠嚴密,監管機制的統籌協調尚待進一步完善。
歸根到底,是監管自身的不適應。一位資深保險業人士直言,保險業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放開前端、管住後端”,但是前端放開後,管住後端的能力沒有跟上。保險監管制度、機制和專業化水平還有不足,沒有建立起靈敏有效的突發事件處置機制。部分監管人員在理念和能力上還有一定差距,有的專業能力不足,有的擔心管得過嚴會影響行業發展,存在不敢管、不會管、不願管的現象。
值得關註的是,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提出,要加強對監管行為再監督,嚴肅監管紀律,嚴防內外勾結幹擾監管工作正常進行。
上述人士表示,這為監管隊伍建設和不守規矩的保險機構敲響了警鐘,監管部門應牢記守土有責,對違反監管規定的機構和個人,要嚴格問責,絕不能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監管人員則應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格按法規辦事,對一切違法行為敢於亮劍。
保險監管,“嚴”字打頭,監管屢出重拳旨在引導保險業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保險機構發展沒有捷徑可走,要把心思放在做大做強保障主業上。監管機構則應盡快補齊監管短板,堵塞監管漏洞,用制度的卡尺對違規行為進行約束,以規則的紅線為灰色地帶豎起圍墻,優化行業發展環境,在支持實體經濟轉型升級中發揮保險的獨特作用。
記者了解到,保監會即將出臺一系列政策鼓勵保險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社論:資管新規讓金融回歸本源
經國務院同意,《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近日正式發布,醞釀已久的資管新規終於落地。
一直以來,國內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普遍存在高杠桿、資金池、非標業務及剛性兌付等問題,不僅是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隱憂,還加劇資金在金融體系空轉和“脫實入虛”。從資管新規內容來看,目的就是讓金融回歸本源:銀行回歸為實體經濟貿易提供信貸的主旨功能,保險公司分散和承擔各類可商業化風險,券商資管要防止淪為變相信貸業務。針對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亂象,新規按照“未經批準不得從事金融業務,金融業務必須接受金融監管”理念予以明確。
資金池是資管業務亂象的重災區,部分金融機構通過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的方式,對募集資金進行資金池運作。這種運作模式下,多只資管產品對應多項資產,每只產品的收益來自哪些資產無法辨識,風險也難以衡量。同時,將募集的短期資金投放到長期的債權或股權項目,長短錯配加大了資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
早在數年前,監管層就曾發文整治銀行理財業務的資金池模式。本次新規亦在禁止資金池業務、強調資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和單獨核算的基礎上,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產品久期管理,切實減少和消除資金來源端和運用端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以及對部分機構通過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只資管產品變相突破投資人數限制的行為。
打破剛性兌付也是資管新規的重點。長期以來,各類金融機構與客戶對剛性兌付已經形成了習慣。某個資管產品即使虧損了,也要拿資本金去歸還,導致風險和定價的扭曲,定價不能反映一個機構的風險控制能力和投資水平。只要哪個資管產品收益率高,投資者就去購買,不管機構資質,不論產品風險大小。這就很容易形成龐氏騙局,因為很多時候不可能兌付那麽高的收益率,只能通過下一次產品的發行覆蓋前一次兌付,從而形成惡性循環,直至不能兌付本金而崩盤。
有鑒於此,資管新規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可以說,只有打破剛性兌付,產品收益率才能反映資管項目的風險,讓金融機構做盡職調查,投資者心悅誠服地做到買者自負,以此建設一個良性的市場。且從法律角度而言,“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定義也需要真正落實。
此外,金融機構尤其是券商資管產品此前普遍存在的多層嵌套,不僅增加了產品的複雜程度,導致底層資產不清,也拉長了資金鏈條,擡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大量分級產品的嵌入,還導致杠桿成倍聚集,加劇市場波動。對此,新規明確資管產品應當在賬戶開立、產權登記、法律訴訟等方面享有平等地位,要求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平等準入;並規範嵌套層級,允許資管產品再投資一層資管產品,但所投資的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產品。
從歷史經驗看,金融脫離本源非理性繁榮往往成為危機的源頭。上世紀90年代日本房地產泡沫以及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很大原因就是金融脫離了實體經濟,出現了過度自我循環和非理性膨脹。目前國內已出現大規模資管資金在金融機構間“空轉”,既減少流向實體經濟的資金,又推高市場利率和融資成本,且隱藏和積累著重大風險,此時監管層出臺資管新規,務必讓金融回歸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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