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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小煤礦整合黑幕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2-16/100339057.html

重慶市有煤礦1500多個,其中小煤礦1400個左右。自2006年開始,隨著全國煤礦整合的行動,重慶也制定了三年規劃,準備將全市煤礦數量控制在1000個以內,將小煤礦控制在500個左右。

  在這場浩大的煤礦整合中,幾座位於重慶市石柱縣的小煤礦整合,經歷了諸多明爭暗鬥和權錢交易。而隨著當地多位煤監、經委官員及法官陸續「落馬」,一條煤礦整合的腐敗鏈條逐漸浮出水面。

法官落馬

  2011年5月24日,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巡視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二庭庭長張遠孝,因涉嫌受賄被重慶市公安局刑拘,2011年10月17日移送審查起訴。

  法官張遠孝的落馬,源於重慶市石柱縣銅天槽煤礦礦主周朝樹等人的舉報。據檢方起訴書,張遠孝涉案的事實之一是,2007年8月,在一起煤礦轉讓 糾紛案中,石柱縣另一煤礦主劉海權找到重慶市第四中級法院辦公室幹部張竣格,請其轉交給張遠孝5萬元;張遠孝接受了請託,在審理案件時給劉提供幫助。

  同時受賄的還有另外三名法官,他們因積極退贓而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起煤礦轉讓糾紛歷時五年,判決結果在一審、二審和再審中各不相同,其中的關鍵節點即在二審過程中。

  此事可追溯到2006年開始的煤礦整合。花樹壩、銅天槽、王家灣是位於重慶市石柱縣沙子鎮的三家煤礦。花樹壩屬石柱興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興達公司)所有,銅天槽為周朝樹和廖先祥等股東所有,王家灣則歸另一礦主。

  2006年6月23日,花樹壩煤礦的股東與銅天槽的所有者達成協議,後者出資購買花樹壩煤礦51.5%的資產權,並租賃經營其餘資產權,在兩煤礦基礎上成立石柱縣榮翔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在石柱縣的煤礦整合中,該方案被稱為「榮翔方案」,於同年末獲重慶市政府批准。

  但兩礦的整合並不順利。銅天槽煤礦股東稱,因花樹壩煤礦原承包者周武國佔據煤礦不離開,興達公司未能按約定處理好此問題,他們在支付定金後即拒絕繼續付款。

  2007年1月26日,興達公司又將花樹壩煤礦協議轉讓給另一礦主劉海權,劉支付受讓款後順利接手煤礦。

  銅天槽一方隨即向石柱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興達公司履約。而興達公司則以銅天槽違約為由起訴,請求解除協議,劉海權被追加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石柱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興達公司在協議未依法解除時,就將合同標的物轉讓給第三人劉海權,該行為不符法律規定,因此判決銅天槽勝訴,同時判決興達公司與劉海權簽署的轉讓協議無效。興達公司與劉海權對該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重慶市第四中級法院則改判銅天槽敗訴,判決解除銅天槽與興達公司的轉讓協議,認定興達公司與第三人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張遠孝的受賄就發生在這一環節。

  此案後經重慶市高級法院再審,又改判銅天槽勝訴。之後,2011年3月22日,銅天槽向重慶市第四中級法院申請執行該終審判決,並要求對已由劉 海權一方實際控制的花樹壩煤礦進行查封。該院隨後作出裁定,對查封請求予以支持,但表示,鑑於目前花樹壩煤礦已被劉海權實際佔有,因此交由劉海權「保 管」。

  這一裁定引起勝訴方銅天槽煤礦的不滿。此後,隨著法官張遠孝落馬被查,該案二審及終審判決執行裁定出台的內幕暴露。

審批官員獲刑

  在司法訴訟的同時,這場煤礦整合的暗戰還在其他層面延伸。

  在銅天槽和興達公司轉讓糾紛案的二審判決中,審判長張遠孝判決銅天槽敗訴的依據之一是,重慶市政府已經批准了一份新的煤礦整合方案,舊的「榮翔方案」已不可能實現。

  2007年7月,實際掌握花樹壩煤礦的劉海權又成功收購了王家灣煤礦。隨後,石柱縣煤礦整合辦公室出台新的整合方案,以王家灣為主體礦,與花樹 壩、銅天槽進行資源整合,成立「灣壩槽煤礦」,然後與另外兩家煤礦整合,成立「重慶熾成煤業有限公司」,簡稱「熾成方案」。新方案中,劉海權佔據主導地 位。

  2007年11月12日,重慶市政府又批准了「熾成方案」。其中,重慶市經濟委員會煤炭行業管理處原處長王忠勇起到關鍵作用。王所在的部門即負責煤礦整合方案的審批,他也因牽涉錢權交易而落馬,日前已經獲刑。

  據檢方起訴書,王忠勇被控在擔任重慶市經委煤管處處長、重慶市煤管局煤管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56位請託人的100次行賄,在煤礦監管、整合等方面大開方便之門。其中,在2007年、2008年春節前,劉海權兩次向王忠勇行賄5000元和3000元。

  對於曾與整合方案變更,石柱縣煤管局原局長張平說,這是因為這三家煤礦未能自行整合好,政府被迫來主導。但銅天槽礦主周朝樹和廖先祥則認為,煤 礦整合必須要各煤礦業主自行協商達成一致,對後來的「熾成方案」,他們並不知情,地方政府就上報了。於是,他們對「熾成方案」予以抵制。

  2007年12月,石柱縣政府勒令銅天槽煤礦關閉,等待整合。七個多月後,周朝樹、廖先祥無奈在「熾成方案」上籤字。

  但就在此前,又一份新的整合方案悄然出台。石柱縣出台了第三個方案,把王家灣、花樹壩、銅天槽煤礦合併改名為「慶壩煤礦」,再與劉海權所有的慶 灣煤礦,以及另外兩家煤礦進行資產整合,成立重慶市石柱海龍礦產品開發公司,簡稱「海龍方案」。在這一方案中,劉海權佔據絕對股權地位。

  「海龍方案」在2008年4月15日,獲得重慶市煤礦整合辦公室批准。在這一個過程中,王忠勇再次起到關鍵作用。

煤監官員被查

  「海龍方案」相比之前方案的特別之處在於,新併入的慶灣煤礦曾是個「問題煤礦」,整合之後則可以成功「合法化」。

  該煤礦是個高瓦斯礦井,曾多次發生安全事故,但卻通過行賄,涉險過關,兩名煤監官員後來也涉案落馬。

  這兩名官員叫姚友江和陳振,分別為重慶市煤礦安全監察局下屬的黔江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站站長和副站長。他們於2010年下半年因牽涉重慶市煤監系統窩案而落馬,行賄者中亦包括劉海權。

  據檢方指控,2005年到2010年間,劉海權分九次共向姚友江行賄18萬餘元,分四次向陳振行賄1.6萬元,以尋求幫助。其中,2006年2 月24日,慶灣煤礦發生頂板事故,致一人死亡。姚友江隨即到慶灣煤礦檢查安全生產。劉海權陪同姚打牌,借此送出6萬元。半年後,姚再次到石柱縣檢查煤礦安 全生產,劉再次送給他6萬元。此後姚在事故處理等方面給予照顧,以幫助其整改過關。

  2007年12月9日,慶灣煤礦再發瓦斯事故,致兩人窒息死亡。重慶市安監局要求石柱縣煤監局整改慶灣煤礦,整改後經市經委驗收合格後方可生產。

  2008年3月19日,石柱縣政府按重慶市安監局的要求發文整改慶灣煤礦。但就在整改函發出的第二天,石柱縣煤礦整合辦就已經向重慶市煤礦整合辦打報告,要求實施「海龍方案」,慶灣煤礦被納入其中。

  2008年4月18日,重慶市經委派人到慶灣煤礦進行整改後的現場檢查驗收,發現仍然存在問題,慶灣煤礦仍未獲合法生產資格。

  然而,就在重慶市經委派員檢查的前三天,即2008年4月15日,「海龍方案」已經獲批。而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煤礦整改不過關,身份不合法,不能夠參與整合。

未解之局

  此後成立的重慶市石柱海龍礦產品開發公司,從重慶市國土局獲得了相關採礦權證。但據石柱縣公安局相關調查,劉海權一方上報給重慶市國土局的申請材料中,含有銅天槽煤礦印章和股東同意整合的承諾書,相關印章和簽字均為偽造。

  石柱縣公安局人士表示,他們以涉嫌偽造假章立案調查,目前調查尚未結束。

  而在花樹壩煤礦爭奪戰中,在終審官司中敗訴的劉海權一方,至今未將煤礦轉交給周朝樹等一方。

  2011年5月16日,重慶市政府發出通知,要求該市所有煤礦企業的資產整合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隨後石柱縣政府下發通知,責令參與慶壩煤礦整合的三家煤礦業主,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公司章程等各類要件,取得新頒發的慶壩煤礦採礦許可證,否則視為自願放棄整合權利。

  周朝樹等人開始上訪。在寫給重慶市政府信訪辦的信裡,他們直指石柱縣主要領導,想借整合之名促使其老鄉劉海權能順利獲得銅天槽等煤礦。

  前述的煤礦整合方案一而再、再而三地變更,除了審批環節的市經委官員王忠勇,制定並上報方案的石柱縣政府亦是關鍵角色。對此周朝樹等人也提起了 行政訴訟,指石柱縣政府「該作為時不作為,不該作為時亂作為」,插手干預各民事主體間的整合,最終不僅導致銅天槽煤礦未能跟其他煤礦完成整合,同時該煤礦 也被迫停產五年。

  11月8日,重慶市第四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目前,此案尚未審結。

  因牽涉這一煤礦整合而落馬的王忠勇日前已經獲刑,而落馬的法官張遠孝,以及煤監官員姚友江和陳振等人的貪腐案,尚在司法過程之中。知情人士透露,該案還可能涉及石柱縣相關官員。

  而行賄者劉海權,並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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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二十五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


2012-1-2  TCW




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面 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二○○六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五百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一次次的紀錄,像勳章般貼在他的身上: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上反敗為勝,拿下二十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 拿下高額和解金;威盛商業間諜案、太電案,他都沒錯過。

張冀明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在股東會經營權大戰裡,他關門跳上桌子舌戰對方律師團的畫面,經常出現;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 辭色;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三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抗議,三次卻都勝訴。

他定義自己的角色,是守護當事人利益的「在野法曹」,帶著當事人度過種種司法亂象。

看到法界的怪象嘆正義難伸,高掛律師袍

今年十二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二十五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 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張冀明說。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 路。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他長於訴訟,但當自己投資的錢被朋友虧空,他都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知道,上了法院,就是 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 有生產力的事上。

張冀明在眾達上班的最後一天,在收拾一空的辦公室裡接受《商業周刊》採訪,談他遇到的司法怪象。

怪象一:拿公家錢竟不算貪污

張冀明指出,法律制度有不少漏洞,解釋一變,犯法的定義也跟著變。

以公務員貪污為例,一般觀念裡,只要能證明公務員明知是公家的錢,卻收進私人的口袋,就算貪污。但在特別費案中,竟有人提出「大水庫理論」,認為鈔票是不 記名的,即使先放進私人口袋,只要後來又掏出來,用於公務,只要來源是特別費,收支相抵,就不能算是貪污,這種說法竟得到法官採納。

貪污認定都可以這麼有「彈性」,更別談其他的罪,要鑽法律漏洞,更是容易。

怪象二:檢察官任意選擇證據

檢察官為追求個人表現,在重大案件中濫訴,是司法制度中另一怪象。

張冀明曾遇過檢察官傳訊當事人時,一開口就要求被告測謊,但如果當事人通過測謊,檢察官卻不再傳訊,認為測謊沒有證據力,也不再蒐集更多證據,就直接將對 方起訴。

最後,那位檢察官得到了國家的傑出獎章,當事人也獲判無罪,律師也拿到了他的律師費,唯一受到損害的,是被告的人權和金錢。

張冀明在書稿中指出,他曾聽過有檢察官在訊問過程中,直接和當事人要錢,甚至還有檢察官的訴狀完全抄襲原告的訴狀,引用證據也充滿錯誤,但仍起訴。「很不 公平的是,檢察官起訴,七○%、八○%,都是要判刑的,」如果是一般人自己提起自訴,被告被判刑的機率只有一○%到二○%。

怪象三:非法搜索還要求簽名

張冀明曾遇過調查單位沒有合法的搜索票,就進行搜索,或是搜索票上註明搜索A地點,調查單位卻到B地點搜索,對一般人進行非法搜索,最後再要求對方簽名; 有了這個簽名,就能夠把非法搜索合法化。

怪象四:不收錢法官未必公正

在法庭上,法官憑自由心證,判斷該採信哪些證據,但是,即使是不收錢的法官、檢察官,也可能因為其他行政機關等壓力,影響判決。

張冀明表示,像檢察官面對調查局等其他行政機關移送案,容易有辦案壓力,不起訴,可能會被視為辦案不力。若法官、檢察官長年合作辦案,也可能因為檢察官抓 住法官的辦案口味,法官一開始就先入為主接受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認定被告有罪。

張冀明就遇過,他代表某公司和政府機關打官司,一開始法院都願意調查事件真相,要求政府機關提出證據,沒想到,當最後調查出新證據,發現在這個政府單位監 管下,竟有二億九千萬元資金流向不明,該行政機關突然變得不願意配合調查,法官也刻意忽略新證據,用「與本案無關」為理由,迅速結案。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 人權益的義務。

遇到收錢的法官勝訴的案子,最後變敗訴

最近幾年,張冀明遇到的一個案例,正可以說明司法怪象,如何影響判決結果。

二○○四年,張冀明接到一宗保險理賠官司的委託,委託人原本為海外工廠保了高額產險,工廠發生事故後,委託人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新台幣十二億元,保險公司卻 以不合合約規定為由,拒絕理賠。

張冀明接手時,委託人一審敗訴,判決書內容多是抄襲控方律師遞出的狀子,對方律師把訴訟的焦點放在鑑定報告上。

張冀明飛到當地蒐證,訪談相關人之後發現,負責出鑑定報告的公司,雖然是由投保人指定,但在出具報告前,保險公司竟然有辦法讓鑑定公司更換鑑定人員,修改 報告內容。而且鑑定公司在出具報告前,竟先跟保險公司開會,告知報告內容。這個關鍵證據,讓張冀明二審獲勝。

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張冀明卻遇到他執業二十多年來沒碰過的事。

最高法院採法律審,意思是只審理判決過程適用法律有沒有違誤,不會再重新調查事實內容,並且以保障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為理由,不開庭,也不公布承審法官的 名字。

因為不開庭,張冀明只能透過申請閱卷,得知法官的裁決和對方的訴狀內容,但他申請六次閱卷,六次都沒獲准,最高法院的答案是,「卷宗仍在法官手中,這是秘 密分案,我們無法要求法官提供卷宗。」

不能閱卷,無法掌握案情,更無法辯護,張冀明說,「這是我執業二十多年以來,從沒遇過的事。」

沒多久,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法院重審,第一次法院仍判張冀明勝訴。沒想到,再送回最高法院重審時,最高法院不但退回,更越過不重新調查事實的權限,直指部分 鑑定報告內容不可採信,要求下級法院重審。這一次,二審法院順應最高法院意見,張冀明敗訴。

張冀明收到判決書時,才突然發現,判決書上寫明了那位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的名字,多年前,張冀明的另一位當事人告訴過張冀明,他曾送錢賄賂這位法官。「兩邊 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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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市深陷信任危機 IPO造假機構投資藏黑幕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8/1997030.html

從IPO造假頻頻出現到機構投資違規、違法內幕交易、「老鼠倉」屢禁不止,在A股市 場大量股民選擇「用腳投票」遠離A股市場的同時,中國證券市場目前似乎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機。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認為,要消 除A股市場的信用危機,需要包括監管者、上市公司、機構投資者等在內的市場參與各方擺正自己的位置,重塑市場的信心和信用基礎。

分離

監管者需遠離利益鏈

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創業板 三奧股份涉嫌造假上市事件,這也是繼新大地之後的創業板第二起造假上市的案件。公開資料顯示,今年5月18日,新大地經創業板發審委審核通過,但卻於7月 12日被終止審查。這也是繼立立電子、蘇州恆久、勝景山河之後,A股市場第四家已經成功過會、最終被終止上市的企業。新大地和三奧股份事件的發生,在引發 了輿論對於企業造假上市的圍剿的同時,也再次對發審機關的審核能力提出了質疑。

實際上,統計數據顯示,截至8月12日,創業板已有105家上市公司公佈了2012年上半年業績報告,從淨利潤指標來看,上述企業上半年共計實現淨 利潤44 .9億元,較去年同期的40.0億元小幅增長了12%。除此之外,更是有34家創業板上市公司淨利潤同比出現了下滑,恆信移動、菇木真甚至出現了虧損。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秦嶺認為,監管的職責應當是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打擊偽劣,保護守法合規經營,保護投資者權益,確保證券市場公 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得到落實。而上市公司、中介機構、交易所、證券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投資者都是被監管對象。然而,在證監會主導新股發行審核的機制下,監管者從源頭開始即陷入上市公司精心編制的利益鏈條,與被監管者形成了利益同盟。監管者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證券市場的主體———上市公司當然無法受到有效的監管。

「首先要理順監管部門和市場的關係。」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證監會本身在和市場的關係 上,沒有擺正監管和審批的關係,往往認為審批也是監管。劉紀鵬認為,證監會的精力應當更多地放在抓壞人身上,而不是去替股民「選美」。監管部門和市場的關 係要正確地擺放,首當其衝要處理好證監會、交易所和中介機構的關係,監管部門要從目前做實質性的判斷卻又不負任何責任調整到做程序性的、真實性的判斷上 來。在發審委的問題上,劉紀鵬強調,要監審分離,下放發審、做實保薦、真實供求。

目標

上市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

除了造假上市的問題外,A股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公司股權結構的不完善,以及由此引發的信息披露違規等行為的頻頻出現,也是投資者對證券市場失 去信心的重要原因之一。以天方藥業為例,就在近日,該公司被曝出在定向增發計劃擱置兩年未作說明的情況下,在公開資料中隱瞞22.3億元的投資項目,而在 暗中實施該項目,以期壓低股價便於重組進行。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應當治理A股尤其是創業板市場嚴重的家族企業「一股獨大」現象,加強企業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在上市 入口,監管部門就應該堵住一股獨大的家族企業。」劉紀鵬對記者強調,必須要在上市的入口堵住一股獨大的隱患,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必須達標,上市後第一大股 東持股不能超過33%,二級市場上不論國企還是家族企業,持股比例超過33%的大股東的減持價格要進行預設,要讓包括廣大股民在內的投資者表決確定第一大 股東轉讓股票的價格,這樣也解決了信息披露的問題,上市公司的股東只有通過努力創造良好的業績才能將股票賣出。

劉紀鵬表示,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一股獨大在中國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創業板95%的企業都是一股獨大的家族企業,第一大股東上市前平均持 股在56%,最高達98%,上市後也平均在45%,最嚴重的甚至在70%以上,這些一股獨大的家族企業,通過在二級市場高拋低吸,迴避窗口期,等待解禁流 通後減持套現,票麵價格一塊和三五十塊的上市價格相比,再跌都可以賺到錢,這樣的股票目前正大量潛伏在中國資本市場中。

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也表示,目前有的公司上市就是一個包裝過程,假冒偽劣的東西不少。有的雖然是進入世界500強的大公司,但透明度不夠, 一股獨大現象明顯,普通投資者沒有話語權,其回報也很低。因此,監管者的作用就應該更多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去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也對記者表示,上市公司與證券中介的法人治理、誠信建設及法治建設,將是下一步改革的重大目標與任務,其中,已經起步的分紅政策導向措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與細化。

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還普遍認為,除了提升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之外,對於中介機構———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也應當切實的加強監管力度,對其失職甚至是惡意串通造假上市的行為更要進行嚴懲,提高其違法成本。

本色

機構投資者回歸價值投資

從成熟國家的市場來看,機構投資者才是市場的主導力量,也是穩定市場的中堅力量。而在A股市場,機構投資者不僅在市場上處於邊緣化的位置,其行為也 越來越散戶化,在一定程度上對市場的劇烈波動負有責任。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應當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的力量,同時在制度設計上進行改 革,促使機構投資者更多的進行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

日信證券認為,A股市場參與主體存在著結構性缺陷。近幾年隨著限售股不斷解禁,市場流通市值迅速擴張,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資金佔流通市值的比重下降到9%左右。相對穩定的中長期投資者,包括保險機構和公募基金等,對市場的控制力和影響力不斷減弱,對長期價值理念的塑造力也在快速減弱。在這種情況下,更容易受市場情緒驅動的其他投資者會對市場產生更大的影響。

劉紀鵬建議,考慮到中國的特殊情況,主板市場應當不批准任何借殼買殼,規定一個時限,要求上市公司依靠自己的力量整改解決。「我建議2013年1月 1日以前還允許買殼重組。從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對於企業非重組式的扭轉頹局給予時間,達不到以後果斷落閘退市。在預期明確之後,就 沒有人敢炒ST股。」他說。

經濟學家華生認為,只要監管部門明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過後,A股凡是沒有產業內容的,不屬於同行業併購的,就不再批准,這樣的話垃圾類的股票就會自然而然退出市場。華生還強調,在再融資的問題上,也應當市場化,這樣才能有真正的產業併購,才能激活藍籌市場,而現在A股的實際情況是垃圾股併購而藍籌不併購。

董登新則建議,應當大力發展公司債市場及場外市場(O TC),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培育多樣化長期機構投資者。同時,應當有效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引入更多的境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 如果國內不讓設立國際板,就應該儘早開通港股直通車,讓境內投資者也能跨市場組合投資,以規避單一A股市場的週期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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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鳴自曝太陽能熱水器黑幕 朝陽產業陷夕陽困局?

http://www.21cbh.com/HTML/2012-8-15/5MNDE3XzQ5Nzk5Mw.html

「整個行業已經爛得不像話了。」8月10日,皇明集團創始人、「能源瘋子」黃鳴再一次出現在全國媒體面前。

他細節性地披露了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的兩大潛規則,「致命支架」和電熱帶隱患導致的「火燒連營」,並炮轟現行的國家標準存在諸多漏洞,呼籲出台強制性安全標準(下簡稱強安標)。

「這不算什麼『潛規則』,行業也沒有黃鳴說的那麼糟」。有太陽能熱水器龍頭企業負責人說,黃鳴言過其實,容易對消費者形成誤導。

對於皇明要求制定強制性安全標準,業內人士多數投贊同票,但對於新標準的可行性以及各方阻力表示擔憂。

另外,皇明太陽能此前三次衝擊上市,均未成功。此舉也被外界質疑別有用心,試圖轉移視線。

黃鳴首度披露「潛規則」

半個月前,黃鳴曾召開主題為「瘋人、瘋語、瘋事」的發布會,情緒激動地大罵一些同行無恥。

「我這次有點冒天下之大不韙,許多人給我打來電話,勸我不要說,但我今天一定要兌現此前的承諾。」10日下午2點,皇明太陽能在德州太陽谷微排國際酒店舉行「太陽能行業曝潛強標網籌建發佈會」。黃鳴說,「有些行業沒有潛規則,一天都活不下去。」

黃鳴首度披露了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的兩個潛規則。

一是「致命支架」,市場上大部分普通太陽能支架容易腐蝕、坍塌,造成整機報廢,同時支架比較薄、比較窄,抗風能力弱。日前,一張「海葵」過境吹倒屋頂太陽能的微博帖子被多次轉載,這讓許多人驚嘆:太危險了,簡直是「高空炸彈」!

二是「火燒連營」。電熱帶連接處在樓頂,許多太陽能熱水器在安裝過程中用手工剪裁、打火機密封,燒烤不均勻,密封不嚴,或用電工膠帶纏繞,水汽極易進入,通電後容易造成連電起火。據透露,因為安裝電熱帶暴露導致的火災,在2009年之前就有200多起。

黃鳴表示,太陽能熱水器行業還存在更多的潛規則,涉及工程招標、配件、製造、選材、銷售、安裝及維修等各環節,他未來將每月公佈一條或兩條。

「沒有黃鳴說的那麼糟」

「哪個行業都有潛規則,他這麼做又是何必呢?」北京某太陽能公司李總對黃鳴跳出來「揭黑」不以為然。

太陽能龍頭企業負責人李雷(化名)則向南都記者表示,任何行業在發展過程中都會出現或多或少的問題,這是不可避免的,應該理性看待。

「我不認為這些是所謂的潛規則,應該說是『顯規則』。」李雷說,黃鳴所說的這些問題只是個別現象,比如經銷商在安裝上存在問題,服務不規範。「不能將個案誇大,從而否定整個行業。這樣會對消費者造成一種錯覺,對整個行業信譽造成嚴重損害。」

在李雷看來,太陽能的供熱應用是大勢所趨,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和鄉鎮地區。在廣闊的農村,太陽能是一個剛性需求,也是最好的熱水解決方案。國家也相繼出台了節能補貼政策來扶持,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太陽能行業的發展潛力和上升空間。

行業凸顯兩大弊端

一方說「爛透了」,一方說「潛力無限」,哪一面才是真相?

「買太陽能熱水器?沒有,你去其他商場看看吧。」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天河區幾家家電賣場,均被告知沒有太陽能熱水器銷售。賣場銷售人員表示,太陽能熱水器市場近幾年表現差強人意,城市居民不賣賬,用戶紛紛將目光轉向電熱水器和燃氣熱水器。

記者多方調查發現,太陽能熱水器廣為詬病冬天不熱、使用壽命短這兩大弊端,確實普遍存在。

長沙市雨花區王女士向記者抱怨,家裡購買了一台太陽能熱水器,但是冬天加熱時間太長,而且加熱時會經常出現跳閘現象,保溫效果也差強人意。「以前熱水器加熱後會自動關機保溫,現在根本不保溫了,才用了3個月。」

王女士將她的新太陽能熱水器束之高閣,用上了原來的舊燃氣熱水器,「反正再也不會買太陽能熱水器了」。

「現在市場上很多賣的800元一套的太陽能熱水器,連生產成本都不夠,偷工減料的代價是犧牲掉用戶體驗,犧牲掉整個行業的信譽。」皇明股份總經理王久偉說。

據業內人士分析,太陽能的黃金時期是2007年-2009年,現在整個太陽能行業呈下滑趨勢,去年整個行業的銷售總額在200億到300億之間,還不及格力一家年銷售額的三分之一。

曾經的朝陽行業,如今正陷入「日薄西山」的尷尬困境。

著名能源經濟學家、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董成秀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分析,目前太陽能發展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產業發展過度分散。大多數 企業在國家政策鼓勵下,一窩蜂發展太陽能,造成了企業規模小、資金投入少、技術含量低、結構粗放化、產品低質化的行業格局;二是市場戰略錯誤。存在「兩頭 在外面」的現象,即原料進口,產品出口。「太陽能由一個新興產業淪為了傳統製造業,模式和路徑都在走以前的老路子。」

皇明挑頭推行「強安標」

「出現質量亂象的根本原因是行業內缺乏強制的安全標準。」黃鳴認為,目前的國家標準只是對熱水系統性能、參數做了約束和規範,且是推薦性標準,涉及產品、質量、安全、壽命的標準不多,存在重大安全缺失,「這給企業留下較大的作弊空間」。

黃鳴坦言,過去七八年間,他時常呼籲全行業升級安全標準及出台強制標準,但收效甚微,相關部門推動乏力。讓黃鳴稍感安慰的是,他自爆產業「潛規則」,換來了「強安標」的加快推進制定。據悉,目前全國太陽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已聯繫黃鳴,商討太陽能強制安全標準事宜。

浙江省太陽能協會姚會長支持黃鳴的「撥亂反正」,他說,正是某些企業偷工減料,壓低價格,導致整個行業無序競爭。但他疑慮,皇明主導的「強安標」標準,能 否真正強制執行。「目前行業大約只有10%的企業在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如果不能解決執行和監督問題,黃鳴推行新標準意義並不大。」

家電專家羅清啟則持樂觀態度。他表示,當一家企業提高生產標準,消費者會有一個消費傾向的變化,產品優勝劣汰。那麼其他企業就會跟著提高標準,這是一個點對面的系統化的提升。「新標準的可行性如何,將由消費者和市場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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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太陽能的「多事之秋」

今年6月27日,皇明太陽能的備註欄中標註著「終止審核」,這已是公司IPO第三次擱淺。

皇明太陽能IP O計劃醞釀已久。早在2007年,皇明便計劃於海外上市,但於同年8月止步;此後皇明轉戰於國內A股市場,2008年底戰略投資者高盛和鼎暉向皇明投資近 1億美元為皇明上市保駕護航,2010年,皇明公告稱已開始接受上市輔導,擬在A股登陸,但最後卻因經銷商揭發所引起的「偷稅門」事件致上市計劃再度流 產。

今年2月,皇明再次啟動IPO征程,但主營業務不振讓其再度折戟。據皇明控股的財務數據,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9月末,皇明控股合併報表的淨利潤分別為1 .97億元、1.09億元、0.75億元和0.28億元,盈利能力明顯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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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黑幕:「合則兩利」?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9061
Dealbook:PE巨頭黑石和KKR一直被認為是死敵,尤其是在大單的爭奪上非常激烈。然而,根據最新的指控兩家公司串通的訴訟中所披露的郵件顯示,在過去10年的收購狂潮中,兩家企業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
 
2006年9月,黑石和KKR都追著科技巨頭Freescale半導體。在黑石領銜的財團擊敗KKR的財團以180億美元收購Freescale後,黑石的主席Hamilton E. James在給同事的郵件中談到了KKR的聯合創始人Henry Kravis。
 
James寫道:「Henry Kravis剛才打電話過來表示恭喜,並且表示他們退出是因為他此前告訴過我KKR不會毀了我們到手的交易。」
 
兩天後,James發了封郵件給KKR另一聯合創始人George R. Roberts,寫到:「我們希望與你們合作而非對抗。我們聯手將不可阻擋,對抗則將兩敗俱傷。」
 
Roberts回覆道:「同意。」
 
這封郵件是週三在一場針對全球最大的11家PE的反壟斷訴訟中披露的法庭文件之一,這些PE被指串通拉低超過20起對公眾上市公司的收購價格。
 
儘 管PE公司將2003-2007年稱為大交易和合作的時期,而麻省的案件顯示這一切背後的黑幕...,這一期間被稱為「陰謀時代,」這起訴訟描繪了這些公 司是如何在私下秘密瓜分這些交易,人為且非法地拉低價格。在這些公司之間,廣泛存在所謂「你不碰我的交易,我就不會碰你的交易」的共識。
 
據一封由時任凱雷合夥人的Daniel Akerson寫的郵件,KKR赤裸裸的要求其競爭對手「放棄競價HCA」。據法庭文件,兩位TPG的同事之間郵件溝通TPG不競價HCA的理由時寫道:
 
TPG高管Jonathan Coslet:「我們怎麼對他人,也希望他們同樣如此對我們。長期看這是值得的,儘管短期看很糟。」
 
休斯頓大學法學教授Bush表示TPG高管之間的這種交流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應該引起政府反壟斷監管層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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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8天7夜臥底直擊 揭開陸客團購物黑幕

2012-11-05 TWM
 
 

 

2008年,開放陸客來台觀光,估計一年帶進200萬人次、1500億元的商機,大家以為盼到經濟良藥;未料,今年9月,專接陸客團的華曜旅行社倒閉,「陸客團」不但沒有健身補體,反而讓台灣觀光業住進加護病房!

諷刺的是,台灣旅遊業流血經營,但高雄的鑽石購物店一年大賣陸客50億元,估計光港資就占75%。

這是政策失誤、港資鯨吞或同業相殘?

到底誰殺了台灣旅遊業?

製作人.賴琬莉 撰文.李建興、賴琬莉、許瓊文 攝影.陳俊銘大陸觀光客:我可能不會再來台灣!

為了揭開陸客來台灣旅遊真面貌,《今周刊》記者祕密地參加一團來自中國東北、10月中旬出發,團員平均年齡60歲的老人陸客團。在8天7夜環島行程裡,我們跟著這個俗稱的千歲團(又稱夕陽紅),跑遍全台1600多公里路程,除了名山勝水,也足足逛了11個購物站,看到台灣觀光最真實,也最扭曲、悲情的一面,同時體驗了陸客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糾結情緒??。

第1天

東北機場→廈門機場→台北松山機場→晚餐(台北)→飯店(桃園)馬不停蹄,歇不得!

目前最典型的陸客團為8天7夜環島一周,配合故宮、阿里山、日月潭等必去的景點,估計至少得馬不停蹄地跑完1600公里路程,而這對於來自於遠方的團體來說,恐得「快馬再加鞭!」這些旅客起程當天05:30就到機場集合,從東北飛到廈門轉機,中途候機就花6.5小時才飛抵台灣。因此扣除前後兩天的搭機時間,實際旅遊只有6天,平均每天得趕266公里路。為了趕路,其中有3天是05:30叫早(morning call),也難怪會有「起得比雞早、跑得比馬快」的順口溜流傳出!

第2天

飯店早餐(桃園)→角板山公園(桃園復興)→中餐(台中)→面膜店(台中)→水果城(南投埔里)→日月潭→牛樟芝店(日月潭)→晚餐(日月潭)→飯店(日月潭)進店血拼,買不停!

就算行程緊湊,但陸團來台該逛的購物店一個也少不了!行程中,我們細數,總共進了11家購物店,為了規避觀光局8天只能進8店規定,扣除昇恒昌不算,多出的2店,旅行社山不轉路轉,以「過路尿尿休息」為名,行「下車購物」之實,如位於南投埔里的水果店,行程表就以水果吃到飽為名,導遊告訴陸客:「讓大家下車上廁所」,其實又多逛了一個購物店,甚至餐廳結合開設購物店,巧妙規避購物點上限。

第二天是本團購物行程最緊湊的一天,合計進了3家購物店,每次約莫待上1小時,而且若有團員還沒買完,導遊也不會催促,畢竟,買東西的最大!

第3天

飯店、早餐(日月潭)→檜木商品店(嘉義市)→茶葉店(阿里山山腳下)→中餐(阿里山山腰)→阿里山→西子灣(高雄)→晚餐(高雄六合夜市自理)→飯店(高雄)走馬看花,逛不爽!

觀光原本就是要遊山玩水,旅行社表列景點,其實也都會照章行事,但千里迢迢,再扣除掉購物時間,最後只好加快節奏,看風景,變得十萬火急!

這天是最長途跋涉的一天,06:30就上路,原以為可以一整天飽覽阿里山名勝。孰料,我們先是繞道進了嘉義市區的檜木購物店,上山前又在山下停下來買茶葉,再到山腰餐廳用餐,團員真正呼吸到山上的芬多精時已是14:00了,沒想到15:00多旋即匆匆下山趕往高雄,到了西子灣已19:00,卻只待了10分鐘,在渡船頭遙望港邊的大船又驅車趕路。最後幾位團員群起向導遊抗議:「購物時間那麼長,景點就一直趕!我們要求明天的店全部取消!」

第4天

飯店、早餐(高雄)→鑽石珠寶店(高雄)→中餐(屏東恆春)→墾丁→晚餐(台東市)→飯店(台東市)故事行銷,道不盡!

行程中,時間最長的就是搭車,因此導遊畫龍點睛的故事行銷,可謂購物行程成敗的關鍵。導遊及業者言之鑿鑿地鋪排故事說著,高雄是台灣的工業城,以精密加工著稱,世界許多原鑽多半運來高雄的加工區加工,再出口到國際,高雄成為全球數一數二的鑽石加工之都,因此高雄的鑽石物美價廉、非買不可!

景點要鋪梗、故事要動聽,時間更要抓好,陸客團進單價最高的鑽石店,通常都安排在第4天的早上7、8點,表面上行程剛好如此,順路而已;但據購物店透露:「團員和導遊相處3天,最容易被說服,而客人在早上也最願意花錢消費!」

第5天

飯店、早餐(台東市)→北迴歸線地標(花蓮豐濱)→夢幻湖(花蓮壽豐)→松園別館(花蓮市)→中餐(花蓮市)→玉石店(花蓮吉安)-蘇花段火車(花蓮→蘇澳)→媽祖廟(宜蘭蘇澳)→晚餐(宜蘭蘇澳)→飯店(宜蘭礁溪)另類行程,鬥不攏!

「許多該去的沒去,去了許多不該去的!」這是身為台灣人的我,這次跟團的一大感受。摒除掉購物店,光說景點,舉凡台中的逢甲夜市、台南的赤崁樓、安平古堡以及花蓮的太魯閣,這些在我認為是最具台灣特色的景點沒去,倒是去了不少冷門景點!

這天,整團從花蓮走完了玉石店,匆匆搭了1個多小時的區間車特地來到蘇澳,原以為這是一趟「冷泉之旅」,孰料,我們卻進了一座媽祖廟,讓我丈二金剛著實摸不著頭腦!

但看到廟內供奉的是一尊用珊瑚做的媽祖神像,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是為明天珊瑚購物行程而鋪的梗!」

第6天

飯店、早餐(宜蘭礁溪)→野柳(新北萬里)→珊瑚店(台北民權東路)→中餐(台北)→名產店(台北)→國父紀念館(台北)→101大樓登頂(台北)→寧夏夜市(台北)→飯店(新北淡水)食宿普通,都不慣!

「吃在台灣!」但礙於時間和經費,陸客團通常品嘗不到台灣道地的美食。這8天,除了夜市的自理行程,和旅行社特意安排在台北吃牛肉麵外,餐廳的菜色幾乎都是八菜一湯附水果的標準規格,其實與台灣人到歐美日等國旅遊的水準相仿。坦白講,雖稱不上山珍海味,但也不如外傳「吃得比豬差!」而團員多半抱怨的是「口味太淡、吃不慣!」至於住,比起大陸一級城市的飯店硬體設備,陸客雖深感落差,卻都早有心理準備!我們這次入住的7家飯店,全都是國人不熟悉的飯店,甚至在高雄入住的還是舊商業大樓其中幾層改裝的小商旅,很有救國團的fu!

第7天

飯店、早餐(新北淡水)→士林官邸(台北)→故宮博物院(台北)→中餐(台北內湖)→鐘錶店(台北內湖)→昇恒昌免稅店(台北內湖)→途經總統府看外觀(台北)→自由廣場(台北)→晚餐(台北)→飯店(台北)最後衝刺,補不足!

這是在台最後一天旅程,幾天來和團員相處融洽的導遊很直白地對大家說:「我的業績剩一點點,若覺得我服務好,就多支持!」讓我體會到導遊除了帶團外,還得要扛業績壓力,據了解,平均一團導遊要扛的營業額約50萬元。

據調查,陸客來台消費產品前3名為特產、珠寶玉器和名牌,其中最容易衝高業績的珠寶則是珊瑚、鑽石和玉石。最主要陸客在台買精品珠寶免課奢侈稅,且超過3000元就能退稅,因此在台灣買足足可比在大陸便宜1至2成。再者,台灣因有品保規定,比較貨真價實。因此,珠寶店通常是旅行社最後衝刺的一級戰區!

第8天

飯店、早餐(台北)→桃園機場→廈門機場→東北機場印象模糊,不再來!

臨別之際,私下詢問了同團陸客對台灣的感想,其實大致滿意,尤其對於台灣的國民素質和導遊的服務水準印象最深。當問及購物行程會不會太多?反應多半是,你們比香港好多了,至少導遊的話術讓人覺得舒服合理!

但導遊則坦承,曾帶過整團全程都臭臉相待的團員,原因即是他們先入為主地認為,導遊做任何動作、說任何話,都是為了賺佣金,因此導遊和團員的信任關係,其實危在旦夕!

由於導遊通常是旅行團品質的最大關鍵,或許說明了何以陸客來台都有9成的滿意度!但弔詭的是,要陸客說出對景點的印象,則多半「忘光了!」再問會不會再來?答案更耐人尋味:「再考慮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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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投信鎖單黑幕 被內鬥炸開

2013-03-11 TCW  
 

 

三月三日星期天晚間,財政部長張盛和緊急宣布撤換第一金投信董事長洪新湜,並下令全面清查公股投信、券商的內控流程和帳目,為兩天前調查局大舉搜索第一金投信,將三名基金經理人帶回偵訊的普格炒股弊案,進行止血。

公股投信竟出包財政部面子掛不住

這是繼去年底盈正案爆發後,投信業再遭重創,況且,這次是具公股身分的投信出包,更讓張盛和面子掛不住。現在財政部出面喊話,要大動作清查公股投信、券商,恐怕是事後的宣誓動作,大於處理的決心。

據了解,早在去年底,第一金投信就已經發現基金異常交易,當時內部已採取行動,限縮三位涉案基金經理人的權限。其中,原本負責操盤第一金店頭市場基金的許訓誠、第一金旗艦基金的喬仁傑,分別在去年九月和十二月被撤換、免除操盤職務;許弘政則在去年十二月底從第一金大中華基金換到第一金小型精選基金。

據了解,第一金投信去年底內部查核,除了發現普格有鎖單的狀況,同時還查出另外兩檔交易異常的股票,不過,當時第一金投信並沒有往上呈報,揭發此事。傳言是第一金投信經理人之間鬥爭不和,當公司內部查出普格等股票交易異常之後,其中一名涉案經理人遭到素有私怨的內部同仁向檢調單位檢舉,才揭發了整起事件。

「經理人炒作普格這種冷門的小型股,在大型投信的內控過程就可以查出來。」一名投信總經理直言。第一金投信內部早知道,但遲遲未妥善處理,僅把涉案經理人調職了事。

財政部管控下狠招買股賠錢就被盯,難操盤

財政部大動作懲處第一金投信,看似快刀斬亂麻,實則慢半拍,直到檢調單位接獲檢舉,大舉搜索第一金投信,才讓這宗炒股事件浮出檯面。若非檢調出手,事情鬧大,投資人恐怕還被蒙在鼓裡。

正如去年底盈正案裁罰出爐,金管會對於受裁罰對象,僅以「業務人員」和「謝○○」等人含糊帶過,投資人根本無從得知實情,直到政府基金委外代操遭坑殺的弊案曝光,檢調介入調查,才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投信業者最後迫於形勢才同意賠償投資人。

隨著普格炒股案爆發,第一金投信內部緊急採取行動,先是開除三位基金經理人,三月三日週日早上,又召回所有基金經理人,緊急開會,討論賠償投資人事宜,並列出更多嚴格的「自律」條款。

一系列的補救措施,不僅出現在第一金投信,也在整個投信圈帶來深遠影響。從盈正案發生後,投信的自律規範變得更加嚴格,主管機關則進一步加強金檢,形成四大緊箍咒(見右圖),不僅讓基金經理人的工作環境雪上加霜,在投資決策上,經理人如同被五花大綁,操盤難度大增。

首先,金管會對投信業者祭出更嚴格的金檢規範,包含基金買賣股票額度、張數、是否嚴格執行停損機制等等,同時,對投信加強金檢頻率。

舉例來說,去年底國內投信看好中國股市反彈,當時法令仍未開放投資陸股,基金經理人只能透過指數型基金(ETF)方式買進寶滬深,買盤帶動股價上升,一度造成寶滬深溢價達一二%。結果,多家投信被證期局請去喝咖啡,解釋為何買進寶滬深。

隔天,投信為求自保,紛紛出脫寶滬深,但股價卻沒有下跌,反而隨著陸股持續上揚,寶滬深的溢價率漸漸收斂,讓投信深感無奈。一名投信操盤人表示,「就連大立光為何買到賠錢,都被主管機關盯上,」規勸投信業必須改進投資流程,讓投信業者大嘆操盤不易。

「只要買股票賠錢,就是投資報告不翔實。」一家大型投信總經理指出,主管機關動輒以結果論來研判,可能造成基金經理人的寒蟬效應,為避免無謂爭議,只投資大型股,反而失去基金產品多樣化的特色。

投信公司內部自律手機須查核、資產得申報

此外,內部自律條款的緊箍咒也越鎖越緊。去年十一月安泰投信前副總經理謝青良被控坑殺政府基金,還疑以炒股獲利買下二億五千萬元豪宅之後,基金經理人在金管會層層把關之下,已啟動相當嚴格「投信自律規定」,包括提供手機門號予金管會檢查局備供查核、白天交易時間禁用手機和即時通等。

第一金投信在炒股案後,更是馬上訂定更嚴格的自律條款,包括每季須申報房子、車子等資產,公司每年進行家庭拜訪等。經理人私下表示,「住太好,可能被認定有問題,」儼然是謝青良炒股自肥案的翻版,在投信圈已經形成白色恐怖。

近一年來,炒股弊案接二連三,基金經理人已從過去呼風喚雨的投資金童,淪為人人喊打的落水狗。雖然基金經理人薪水比一般金融從業人員好一些,但投信公司以績效導向,操盤人有隨時被撤換的高風險。「現在,就連投資報告被金管會盯上,罰金都要由經理人自付,」讓不少基金經理人萌生「不如歸去」之感。

然而,從盈正到普格,基金經理人炒股弊案連環爆,被揭發的可能僅是冰山一角,基金投資人永遠是投資市場裡被坑殺的肥羊。即使投信祭出再多的自律條款,究竟能否杜絕基金經理人炒股弊端再生、重新挽回投資人信心,仍是個問號。

【延伸閱讀】投信內規,連經理人上FB也管

活動受限連電郵、社群網站帳號都要向公司申報

投資報告罰金自付投資報告若被金管會罰錢,經理人要自負賠償

財產需申報每季申報重要資產,包括房子、車子等;每年進行家庭拜訪等

投資設限投信設內規,包括中午12點後不能下單、尾盤不能買進、不同帳戶間不能進行反向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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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黑幕 HIT講大話 假外判搾乾工人

2013-04-04  NM
 
 

 

數百名和黃旗下的香港國際貨櫃碼頭(HIT)外判工人,因不滿過去十五年來,一直被減薪凍薪,人工未能追回九七年水平,工作量有增無減,上週終於發難,上演碼頭風雲,罷工癱瘓貨櫃碼頭。工潮爆發之後,李嘉誠的馬仔——HIT董事總經理嚴磊輝對着傳媒,口口聲聲指工人應找外判商,多番與外判公司劃清界線,又強調年年有向外判公司加人工;工潮發生多日,外判公司的負責人一直深潛。不過,本刊追查發現,所謂外判公司,根本就是和黃旗下的公司,HIT一直講大話,以賤招壓搾一直被蒙在鼓裡的血汗員工。

連日來,工人在貨櫃碼頭內示威,癱瘓碼頭運作,本週一晚,李嘉誠旗下的「香港國際貨櫃碼頭」(HIT),終於使出撒手鐧,成功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罷工工人和聲援人士逗留碼頭內,示威者被迫撤離。工人在過去幾天佔領碼頭,希望迫使資方加薪,但HIT一直卸責予外判商,其董事總經理嚴磊輝態度強硬,更不斷與事件劃清界線,多次重申罷工只是工人與外判商之間的糾紛,揚言「公司(HIT)唔會、亦唔可能插手事件」。他一時擺出「仁至義盡」姿態,指已責成外判商儘快解決工潮;一時又以威嚇口吻說不接受碼頭成為長期抗爭的地方,不排除向工人追討損失,不過本刊追查發現,嚴磊輝本人其實就是外判商董事,而所謂的外判商,根本就是隸屬李嘉誠控制的和黃(0013)。

賊喊捉賊轉移視線

據了解,HIT內最少有六間外判公司,分別名為「現創」、「永豐」、「高寶」、「培記」、「聯榮」及「富大」。工人每日到碼頭返工,都要拿着所屬外判公司的工作證入閘,而在過去一星期,工人在職工盟領導下,都拿着寫上其外判公司名稱的示威牌罷工。今次最先發起罷工行動的二百多名工人,絕大部分來自「永豐」。不過,記者查閱這批「永豐」工人的工作證,卻發現工作證上列明承辦公司其實是「Sakoma」,即香港成功碼頭有限公司。工人腦海的認知是,他們是「成功」的員工,而出糧則透過「永豐」過數到其銀行戶口。「永豐即係成功囉!呢行啲公司成日有工傷claim保險,個底好易花,所以公司成日改名,我哋都知永豐同成功係同一間嘢,只係改咗個名。」罷工的工人肯定地對本刊說。不過,實情並非如此。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永豐」股東是一間名為「Everbest Port Services Limited」的海外註冊公司,但真正幕後股東身份無法查考。記者週二到其佐敦辦事處,但職員拒絕開門,記者問公司是否「永豐」或「成功」,職員只指記者「搞錯了」,再無回應。至於「Sakoma」成功碼頭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其大股東是「亞洲港口聯運」,根據年報顯示屬和記港口信託(HPH)的全資公司,而小股東「Colonial Nominees Limited」的持有人則是和黃旗下的「Hutchiso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及和黃執行董事陸法蘭;更甚的是,連日來瞪大眼講大話、代表HIT卸責予外判商的嚴磊輝,根本就是「Sakoma」的董事。換言之,外判商與HIT,其實同屬和黃旗下的「HPH」所有。

外判商與和黃關係密切

碼頭工種圖解

被踢爆即黑面

事實上,除了「Sakoma」外,另一間外判公司「富大」,同樣是「自己人」。據了解週一晚上,「富大」管理層通知在現場示威的工人,提出以高達二千元日薪聘請工人過檔,但條件是工人須在晚上九時半交出名單,兼且盡快復工,變相分化罷工的工人。工人口中的「富大」,即「富大集運有限公司」,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該公司與「Sakoma」一樣,其中一名股東就是和黃執董陸法蘭,而董事亦包括嚴磊輝及「HPH」執行董事、和記黃埔港口集團副董事總經理葉承智,公司註冊地址更是與「Sakoma」完全一樣。本週二早上,嚴磊輝出席電台節目談及罷工時,多次強調罷工乃單一事件不肯評論,又指罷工者並非HIT員工,公司「唔係資方」、「無身份」解決事件,完全卸責予外判公司,更稱HIT都是苦主,每天虧蝕五百萬元,更以恐嚇的語氣說:「船公司要追究我哋,要交俾律師處理,唔知罷工最終會帶嚟幾大後果!」不過,當本刊拿着公司註冊文件上前質問嚴磊輝,踢爆他就是外判公司「Sakoma」及「富大」的董事,卻從未交代有關身份,是否呃工人?他隨即黑面,有如過街老鼠不敢回應提問,在旁的公關助手更急於護主不斷用手阻撓記者,嚴亦趁機快步上車走人。「Sakoma」「聘用」的工人,大多為「姑爺」,這批工人屬低技術前線人員,他們靠苦力搵食,但沒有這批工人,亦隨時蹺起碼頭運作,HIT要靠這班工人搵錢,又唔想長期「養」着他們,就以這種模糊的「外判」形式來聘用。和黃一中層管理人員透露:「公司對於head-count好敏感,唔會以合約員工聘請呢班低技術工人,佢哋有些甚至是社會邊緣人士,要管呢班人唔易,唔通要公司請個大佬來管咩。」

行頭窄出路少

HIT雄霸香港的碼頭業,去年佔全港吞吐量逾五成,貨櫃碼頭行頭窄,出路少;基本上,碼頭工作可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揸紙」、「姑爺」及「機手」。「揸紙」是橋邊理貨員,當貨櫃船靠岸時,「揸紙」會根據紙上記錄核對貨櫃編號,編排貨櫃在船上的降落位置,其後由「機手」駕駛貨櫃裝卸機將貨櫃由岸上吊起,再按指示放到船上。卸櫃後,船上俗稱「姑爺」的抓結員會用數十磅重鐵筋及雙頭鎖鎖定貨櫃,確保貨櫃遇上風浪仍穩固。而外判公司與HIT的關係密切,在幾間外判公司中,其中一間專做吊機操作(即機手)的「高寶貨運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分別是高鴻輝、李炳輝及劉國安,據了解,三人都曾是HIT高層,高和李曾是HIT的操作部經理,而劉則是操作吊機塔的組長,九六年接受了「肥雞餐」退休並且成立「高寶」,承接HIT外判的碼頭生意,與HIT關係友好。高寶的機手明仔直言:「行內人都知,HIT啲員工以前都係跟高寶三個老闆搵食,好聽佢哋話,所以無論高寶做乜,地位都好穩陣!」目前,碼頭公司將「揸紙」及「姑爺」的工作全部外判,而「機手」則有四成為碼頭公司的內部員工,六成是外判工。「揸紙同姑爺係低技術員工,隨時都可以請得到;但機手要考牌,公司怕如果有人玩嘢,隨時會一鑊蹺起,所以情願自己請四成員工。」知情人士說。一直以來,碼頭外判工人都是以日薪計算,「揸紙」及「姑爺」一開工就是二十四小時,返一日放一日,九七年日薪是一千四百多元,惟經多年來凍薪減薪,現時日薪已經不及當年,只有一千三百多元。至於「機手」,一般每日開工十二小時,九七年每更日薪七百三十五元,現時卻只有六百五十五元。

罷工大爆發

最近這幾年,本港經濟逐步見好,碼頭的外判工年年要求加薪,但資方一直未有積極回應。一眾外判工在去年九月底在facebook社交網站開設專頁「碼頭的辛酸」,向同行大吐苦水,希望聚集群眾力量,向資方施壓加人工,亦揭示碼頭內部黑幕,專頁由最初只有數十人關注,轉眼急升至逾七千人。今年初職工盟、社運團體「左翼21」及學聯介入協助,自此,工人不滿資方之聲愈滾愈大,更多次要求與資方談判,但事件一直零進展。上月二十日,工聯會屬下的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忽然聲稱代表碼頭工人與HIT展開談判,而在會後,工聯會更以「成功爭取」的姿態,高調宣稱資方承諾每年加薪半成,外判工對於忽然「被代表」非常火滾,認為工聯會出賣工人利益。職工盟本來希望繼續代表工人與資方談判,但資方卻拒絕接見,結果,上週四,二百名「揸紙」及「姑爺」終於按捺不住大爆發,百多名「機手」亦在第二天加入,遂演變成大規模工潮。在多個社運團體協助下,今次的示威行動比過往來得更有聲勢,示威者及罷工的工人一開始已「佔領」碼頭,高峰時逾二千人聲援,連日來癱瘓了碼頭八成運作。

碼頭外判工人薪酬

HIT雄霸香港碼頭業

寡頭壟斷

碼頭被癱瘓了幾天,HIT損失嚴重,眼見復活節假期完結,HIT亦要急急收拾殘局,儘快平息今次碼頭風暴,於是在本週一申請臨時禁制令清場。事實上,HIT一直是葵涌貨櫃碼頭的大戶,亦為和黃賺大錢,HIT的吞吐量年年上升,和黃的碼頭業務以香港的HIT為首,單是香港,去年收入已達五十七億港元。HIT不單年年向和黃進貢利潤,更透過買賣碼頭及財技,一鋪過大吸水。○五年,和黃以72.15億元,將兩成HIT股份及一成中遠——國際貨櫃碼頭的股份售予新加坡國際港務集團,獲利五十五億元。至一一年,和黃把鹽田港及HIT的權益注入信託基金,以「和記港口信託」(HPH)的名義於新加坡上市,嗗水四百五十億,HIT絕對是和黃的金蛋。在葵涌貨櫃碼頭的十一個碼頭中,四號、六號、七號及九號北碼頭一直都由HIT營運,而八號東碼頭則是HIT及中遠太平洋聯合營運;貨櫃碼頭內的二十四個泊位,HIT佔用其中十四個,佔有率高達六成。食髓知味,為了進一步操控整個葵涌貨櫃碼頭,和黃上月初透過HPH以三十九億港元,向亞洲貨櫃碼頭(ACT)收購共有兩個泊位的八號西碼頭。換言之,整個貨櫃碼頭其實已有三分之二落入和黃之手。此外,HIT自一九八七起已每年處理葵涌逾半的貨櫃吞吐量;單是一○及一一年的吞吐量,已分別達950.3萬及1003.1萬個貨櫃,數目幾乎是葵涌每年吞吐量約1700萬的三分二。HIT在08及09年稅後盈利分別有14.9及13.9億港元,而和記港口信託前年及去年的稅後盈利為30億及35.85億港元。葵涌貨櫃碼頭儼如和黃天下,餘下的三分一地盤,只得一個泊位的三號碼頭,由新加坡國際港務集團、澳洲嘉民集團與杜拜港務集團合營,其餘四個碼頭共七個泊位,則由九龍倉為大股東的現代貨箱碼頭(MTL)營運。在香港碼頭業這個壟斷的局面下,冒着風雨仍堅守着崗位的碼頭工人,只有「上街」才能爭取到點點的經濟成果。

碼頭泊位分布

HIT吞吐量年年上升

揸紙

「我做咗三十年,每日負責安排貨櫃擺位落船,夜晚最多船走最忙,長期日夜顛倒。日日一開工就要做足24個鐘,就算頭暈都要頂硬上,兩年前試過連踩四日做足96個鐘!因為無食飯時間,我只可以喺貨櫃車邊食飯,架車一俾油……你話我食緊乜啦。好彩而家仔女大,做少啲都夠錢使。」

機手

「每日一返工就坐上又細又窄嘅吊機上面,十二個鐘先可以落嚟,食同屙都喺上面,環境好惡劣。公司唔俾食飯時間,惟有邊做邊食,一盒飯食成兩粒鐘,我一半烏蠅一半!公司工每四個鐘就可以抖抖,但公司對我哋(外判工)就當正我哋係二奶,成日呼呼喝喝,又話貨唔等人,想去廁所根本無可能,如果你真係敢去,就會俾做control班人『盯上』!」

姑爺

「每逢紅雨、黑雨、八號波,其他人有得抖,但我就要孭鐵爬上貨櫃頂上鎖做固定,細船五層貨櫃、大船七層貨櫃都要照爬,試過連踩72個鐘。以前十個人做嘅工作,而家得番六個人做,但個個都敢怒不敢言,因為科文(管工)唔編更俾你,你就無工開、搵得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4239

云南數個政府項目被曝「招標黑幕」調查

http://www.21cbh.com/HTML/2013-4-26/1NNTQxXzY3MjU1Nw.html

4月中旬,昆明市委機關報《昆明日報》的一篇報導讓這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備受關注。

4月11日,《昆明日報》刊發了《網曝昆明多名官員受賄市紀檢監察機關、市檢察院正深入調查》的報導。該篇文章稱,4月6日有網友以「主體檢舉信、證據文件(彩色複印件)、電子文檔」等多段文字及圖片,爆料昆明市多名政府官員涉嫌受賄。該篇報導刊發後,引起了新華網、人民網等上百家網站轉載;同時,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也在當天晚上10點發佈微博稱已就此事成立工作機構,開展調查,並請舉報人直接同該院聯繫。

該篇報導引用網友發帖內容稱,「『涉及向國家公務人員行賄而牟取項目私利的情況很多,涉及的政府官員也太多,按百人計算絕不為過』。其中列出的主要涉事人員為昆明市工信委的謝某、馮某,石林縣工信委的段某等官員,以及趙某、李某等企業高管等10餘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趕赴昆明對此事件進行調查後發現,網友所舉報的昆明希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希文科技)法人代表徐永所涉及的9個項目大多存在中標金額高於市場價、轉標接收公司的資質無法滿足招標限定條件等嫌疑。值得一提的是,儘管舉報人在材料中留下了郵件聯繫方式,但記者多次聯繫均未取得回應,而涉及各方也對此三緘其口。

目前,昆明市紀委已就該舉報內容介入調查。

一條舉報帖引來的「騷擾」

4月18日上午,昆明陽光明媚,位於昆明市呈貢新區市級行政中心7號樓的昆明紀委宣教科辦公電話幾乎被外界打爆。

陽光透過窗戶驅走了早晨還逗留在辦公室裡的陣陣清冷,映出大片大片的明媚。「這幾天很多媒體都在問這個事情。」當天,昆明市紀委宣教科一位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你們要我們有所回應,但我們辦公室並未直接去負責調查核實,我們實在是無法回應」。

不過,儘管該名人士接待了記者的來訪,卻拒絕透露自己的職位及姓氏。

相比之下,鄒春萌這段時間遭受到的「電話騷擾」顯然更加猛烈。這名云南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副研究員、博士、碩士生導師在去年底才剛剛出版了自己的研究著作——《東盟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研究》,贏得不少讚譽。在4月14日~16日的云南大學2013年考研複試期間,她卻接到了不少來自全國各地媒體以及陌生人的電話,有的甚至充盈著謾罵之詞。

事實上,鄒春萌所經歷的「電話騷擾」也與上述舉報有關。在4月6日一名叫「貪官證據」的網友在天涯論壇上發佈的《關於昆明市多個政府官員受賄的爆料材料,鐵證如山》的帖子中,鄒春萌被舉報人列為行賄方徐永的妻子,稱其利用自身職位,在多個項目中以合同簽署人、擔保人的身份出現,並附上了鄒的手機號碼。

「你們問我和這件事情有什麼關係,我的回答是沒有關係,網上的東西你們能相信嗎?」4月17日,鄒春萌透過電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封舉報信已對她的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同時,在通話過程中,還數次表達了中斷談話的要求,不過她並未否認徐永妻子這一身份。

4月18日記者就此事拜訪昆明市委宣傳部外宣辦時,對方拒絕了記者採訪。

而記者連日在昆明接觸到的舉報信中所涉政府部門、公司以及個人,也大多對舉報內容避而不談。

神秘「消失」的舉報人

對徐永而言,該舉報帖帶來的輿論壓力正一點點蠶食著他多年在昆明IT圈的形象命脈。

在舉報帖中,他被指先後開設及參股的公司多達近10家,並賄賂了多個政府部門的採購人員,在招投標過程中通過暗箱操作使項目落入自己所控制或參股公司手中,以手續費、項目差價等方式獲得暴利。

「這些內容完全是他(舉報人)主觀臆造出來的東西,這個人必須要揪出來。」4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舉報帖附上的手機號碼致電徐永,他直言,該事件對他個人名譽造成了一定損害。

事實上,早在該封舉報帖在網絡上傳播的第3天,徐永便開始了反擊。

4月9日,一個名叫「徐永2013」的ID出現在上述舉報帖的回覆中。該ID自稱是檢舉信中的徐永,主動要求各級反貪部門介入調查,以還其清白。

該ID還在回覆中表示,舉報人遺漏了兩名重要人員,即自己此前在昆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聯科技」)和希文科技的合夥人吳海明、郭瑛;其中,吳海明與希文科技及徐永本人之間便有19個案子在審。記者隨後也查證,今年3月21日確有一宗吳海明與徐永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在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開庭審理。

在4月14日的採訪中,徐永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了該ID確為他本人,並推斷舉報人很可能是自己昔日的合夥人吳海明。

「在合作期間,吳海明擔任昆聯科技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我任總經理,郭瑛為財務主管;而在希文科技裡,我為法人代表、總經理,吳海明則是副總經理,財務主管還是郭瑛,這種合作方式在2012年9月1日被終止,並於2012年11月30日搬離昆聯科技辦公室。」徐永表示。

至於為何推斷昔日夥伴為眼下的舉報人,徐永始終未透露其中的緣由。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可查詢到的工商資料顯示,希文科技成立於2006年8月,經營範圍為計算機軟硬件研究及開發,計算機系統集成及綜合布線,以及電子產品、通訊設備、普通機械及配件、建築材料、礦產品等13類產品的銷售;昆聯科技成立於2000年3月,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系統集成及軟件開發,網站開發和網頁設計及維護,計算機網絡安全系統、信息化系統、建築智能化工程設計、施工、維護及諮詢,以及電子計算機及配件、辦公設備等9類產品的銷售。

可以證實的是,兩個公司在經營範圍上有所重合,存在實質上的市場競爭關係。

4月19日,記者通過徐永所給的手機號碼致電吳海明時,吳對於舉報人這一說法進行了否認。「這個舉報信的很多內容應該是炒作,我沒什麼好談的」。

對於昔日的合作夥伴徐永眼下所遭到的舉報,吳海明表示不予置評,對其過往合作細節也三緘其口。

事實上,4月6日出現在網絡上的舉報信中,舉報人附上了自己的郵箱地址,稱如果需要大量證據,可往該郵箱地址發送郵件以獲取。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自4月11日以來,數十次向該郵箱發送了郵件,截至發稿均未收到任何回音。

此外,在舉報帖中,其ID最後一次回覆時間顯示為4月7日下午2點,此後儘管有眾多網友熱議,但該ID始終未再次現身。

三大公司被指充當殼資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上述舉報帖中,除了希文科技、昆聯科技以及政府部門公職人員以外,還涉及云南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陝西時光軟件有限公司等。

據昆明當地一位不願具名的IT界人士表示,「云南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都是當地數一數二的大公司,業績在圈內佔比很高」。

可查詢到的公開資料顯示,云南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為云南省電信公司下屬子公司,為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達2.89億元,為云南省政府信息產業重點扶持企業,IT銷售收入多年在該省名列前茅。舉報帖中,該公司被指在2012年12月舉行的云南省檢察院監所聯網(二期)政府採購項目(招標編號:YDJCY-採購-C2012534)招標過程中,在徐永的安排下,聯合多家公司進行圍標,成功中標。此外,包括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採購項目 (項目編號:YDJCY-採購-C2011430/A)等4個被舉報項目中,也有該公司的身影。

4月16日,在昆明北京路上的一棟高樓裡,該公司一名張姓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公司正在梳理、瞭解舉報帖中涉及的內容,排查涉及項目是否存在問題。「總體來說,這些項目我們是正常中標的」。

此外,舉報帖中所指在2012年10月的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工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公開招標項目」等3個項目招投標過程使用非正常手段獲取利益的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實力同樣不菲。

據該公司網站信息顯示,公司註冊資本為2500萬元,為云南當地知名企業官房集團的子公司,其研發的「園區智能管理平台軟件」在政府、教育等多個領域廣泛使用,在「精品工程」一欄中,包含有不少政府採購項目。

4月17日,記者輾轉來到該公司位於官房廣場裙樓的辦公場地,在反覆說明身份及來意後,公司前台人員才為記者開了門禁。不過記者等候了6、7分鐘後,該名前台在請示相關人員後卻表示領導都不在,無法對此作出回應。隨後,記者又多次撥打該公司電話,得到的回覆均為領導不在。


舉報帖中同樣多次出現的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則是云南省電信有限公司的唯一全資子公司,擁有云南最大綜合性門戶網站「云南信息港」,註冊資金1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數日調查發現,儘管上述公司在云南當地實力雄厚,承接項目也大多為政府項目,不過在舉報帖中,這些公司卻被認為是徐永在多個政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殼資源。

「事實上在招投標中,大公司被小公司充當殼資源並不稀奇。」一位熟知招投標各個環節的工程界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般招標方對投標公司會有一定限制條件,特別是政府部門的項目,比如公司資質、註冊資本等,不少小公司往往無法滿足這些條件,而大公司手中握有大量資質,把殼借給小公司,不做任何事情就能獲得中標價4%左右的手續費,再加上招投標過程中暗渡陳倉的手法很多,確實有不少大公司願意鋌而走險」。

政府採購項目疑被轉包

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連日針對舉報帖中涉及項目的調查中,上述大公司在不少項目中充當殼資源這一質疑也有所反映。

據云南省政府採購網信息顯示,於2009年10月19日發佈的「石林縣城市公共管理應用系統平台公開招標採購項目中標公告 (招標編號:YNZZ20090902-31)」中,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355.15萬元價格中標。

值得注意的是,舉報帖中一份甲方為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乙方為希文科技的「合作協議」顯示,雙方就「石林縣城市公共管理信息應用系統平台建設項目」達成了12項合作共識。

其中包括「甲方負責按照談判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參加該項目的投標所需甲方的資質、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等相關資料;甲方只負責授權甲方人員就該項目進行投標,乙方負責項目的技術答辯及商務談判;若中標,甲方按項目中標金額扣除甲方為此項目承擔的稅金及2%項目管理費後的金額將項目整體外包給乙方。」等內容。簽署日期為2009年9月30日。

「這類合同的出現也在客觀上印證了這類有資質的大公司實質上可能並不會去實施中標項目,而是作為殼資源存在於招投標活動中」。上述人士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則注意到,在舉報帖中所列舉的項目中,類似這種事前便簽訂合作協議的行為並非孤例。

例如舉報帖顯示,在2012年12月24日由云南省政府採購網發佈的《云南省檢察院監所聯網(二期)政府採購項目中標公告 (招標編號:YDJCY-採購-C2012534)》中,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以679.18萬元的報價成功中標。而早在2012年12月7日,一份甲方為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為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合作協議》便已簽訂。雙方約定,乙方將以甲方的名義對上述項目進行投標,若項目中標,甲方收取項目中標金額13%的毛利潤,項目中標後,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設備採購。

根據合同,該項目所需設備由乙方即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記者查詢該公司工商資料所規定的經營範圍中,並不具備所需設備的生產資質。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設備採購也頗為奇怪。

上述不願具名的工程界人士表示,這類合同簽署的實質意義便在於轉標。「甲方向乙方進行設備採購,說明該招標項目中採購的實質內容實際由乙方提供」。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明確規定,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同時規定了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措施。此外,財政部也有禁止政府採購項目轉包的相關規定。

上述網帖所曝出的 「轉包協議」是否真實,記者向涉事各方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均未獲正面回應。

「如果在招標之前雙方便簽訂了這類意向性合同,不論合同有無實施,這種行為都屬於違規。」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芳認為。

部分公司資質存疑

除了私下轉標以外,被轉標公司的資質是否合格也成為一大疑點。

據2009年9月29日發佈的「石林縣城市公共管理應用系統平台項目公開招標公告」,對投標人的要求條件包括:註冊資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提供原國家信息產業部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以上(含二級)、省級及以上安全技術防範行業資信證三級及以上、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乙級及以上等所有資質證書。

而網帖所曝於當年9月30日簽訂的《合作協議》,該項目被整體外包給希文科技。《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可查詢到的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註冊資金為500萬元,僅擁有集成四級資質,遠遠無法滿足招標條件。

4月16日,記者分別前往該公司註冊地及目前辦公場地進行實地探訪。其註冊地所在的云南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綜合樓514號顯示為云南一家環保公司的辦公場所,而其位於昆明盤龍金江小區瑞園國稅局宿舍8棟2單元502室的辦公室門口也無公司的明顯標誌,期間室內電話聲數次響起,但一直無人應答,記者敲門良久也未得到回應。

另外,去年4月云南通信局發佈的《關於責令至今未報送2011年度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材料企業限期整改的通告》中,希文科技公司榜上有名。

此外,據2012年12月3日發佈的「云南省檢察院監所聯網(二期)政府採購項目招標公告」,對投標人的要求包括: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及以上資質(含二級)、具有國家保密局頒發的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乙級及以上資質(含乙級),不允許聯合體投標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中規定,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二級資質需滿足的評定條件有: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不少於2000萬元;企業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不少於2.5億元。

據上述網曝《合作協議》規定,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為該項目的實施方。而該公司的工商資料顯示,其註冊資本僅500萬元,無法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二級資質。

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一名楊姓律師認為,根據《招投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上述公司的資質不過關,無法滿足轉包的條件。

中標價格存虛高嫌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舉報內容稱徐永對部分項目的操作手法除了私下轉標給資質不符的公司獲取手續費等利益外,還包括低買高賣的方式以賺取高額差價。

舉報帖稱,在「云南省檢察院案件監督管理系統政府採購項目」中,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以352.39萬元中標,不過中標之後相關方卻對貨源進行了多次周轉。其中352.39萬元中標物中的思傑軟件產品便經歷了由聯強國際貿易公司昆明分公司進貨——希文科技中轉——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再中轉——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使用方,價格相應層層抬高。

4月19日,記者以客戶身份向聯強國際貿易公司一名銷售經理曾蕊諮詢該項目中所涉及產品案件監督管理系統及磁盤陣列1套和小型服務器2台的價格。「一般來說,一套能夠承載市級行政機構數據應用的監督管理系統及磁盤陣列的價格在80萬元,這個配置算比較高。」曾蕊表示,該公司目前並未代理小型服務器,不過其介紹,市場上比較好的小型服務器價格在20多萬元。

照此計算,上述項目中涉及產品的市場價最多為150萬元,同352.39萬元的中標價格有較大出入。

舉報帖中另一份於2012年12月14日簽訂的《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採購項目設備安裝分包合同》中,其甲方為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則為希文科技有限公司;而目前可查證的「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採購項目」的中標方僅有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上述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是否涉入該項目,因接受採訪的多個政府部門稱正在調查,目前尚無法從官方渠道證實。

4月14日,徐永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希文科技沒有中標過云南省檢察院的任何項目,工信委的項目也未中過標,帖子中的內容和他們沒有任何關係」。對於上述合同,他並未詳談。

此外,在「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採購項目」中,同樣存在價格虛高的嫌疑。據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的中標方為賽爾網絡有限公司,中標金額為527.77萬元。

在舉報帖中,該項目也被指系徐永通過控制廠家興圖新科,與興圖新科簽訂項目捆綁進貨合同,意圖再高價賣給中標商牟利。

興圖新科云南辦事處一位張姓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於上述項目中的產品價格自己並不清楚;而賽爾網絡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領導正在出差中,無法回應相關情況。不過上述張姓經理也直言,「一般我們賣50萬元的產品,中標方的報價則在100萬元左右,利潤比較豐厚」。

昆明市紀委已介入調查

4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位於昆明呈貢新區市級行政中心4號樓,這裡是昆明市工信委辦公所在地。

在一間標有昆明市工信委某處室牌子的辦公室裡,幾名工作人員正在熱烈討論,在被記者詢問舉報帖中所涉及的該處室負責人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已經不在這裡了」,其餘兩名工作人員稱「有段時間了,這個你不要問,我們不知道」。

隨後該單位辦公室一位李姓人士表示,「要採訪這個事情,必須根據程序來」。記者在查看了相關證件,並按照其要求提交了加蓋有單位公章的採訪提綱後,該名人士表示他們會在一天以內將這件事情向有關領導匯報,並給予回覆。

不過此後記者多次致電該人士留下的電話,得到的回覆均為領導太忙,目前還無法答覆。

4月19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一位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舉報帖中的內容可能真真假假都有,目前還在調查過程中。對於所涉及官員工作是否受到影響,該名負責人表示,「現在我不清楚,我也沒具體去問」。

雖然目前涉事各方對於舉報內容大多避而不談,不過,目前昆明紀委已經展開了調查。上述昆明市紀委人士表示,該事件一旦有了結果,便會立即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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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黑幕調查:證監會稱銀行的問題比基金更大

http://www.xcf.cn/tt2/201304/t20130426_434103.htm
一場從基金公司開始的債券市場監管風暴,正在將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捲入其中。 

  

  但騰訊財經調查得知,實際上基金並非是真正的源頭,銀行的商業賄賂案件才是公安局此次調查的原點,而長期以來積累了大量風險的債券市場,也已經到了不得不還債的時候。 

  

  「基金絕不是重災區。」4月23日,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對騰訊財經表示,證監會暫時沒有參與此輪債券市場的集中監管,但未來會不會參與,還存在不確定性。 

  

  一位券商債券分析師對騰訊財經指出,一直以來由央行主導監管的債券市場,存在著運作不透明,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即使制度安排頗具雛形,但發展速度仍難令人滿意,債券市場的結構性問題,一直困擾著市場的參與者。 

  

  而處於債券市場監管風暴核心地帶的金融機構,已經開始呈現冰火兩重天的境遇,一部分人因違規而付出代價,另一部分人敏感地嗅到了套利的機會。 

  

  監管由公安部發起而非證監會 

  

  這場監管風暴最早爆發於4月15日,市場傳出萬家基金的固定收益部基金經理鄒昱被公安局調查,當日鄒昱管理的萬家添利分級基金B級在二級市場出現罕見的深跌,跌幅達2.84%。次日此消息被官方確認。 

  

  不久之後,易方達基金、中信證券、齊魯銀行等多家機構的固定收益類投資負責人被確認有違規行為,這一違規行為實際上是債券市場長期存在的一種潛規則。 

  

  一位保險行業的資管人員對騰訊財經表示,長期以來金融機構固定收益類投資經理的業績,並不完全取決於投資能力,因債券買賣以詢價交易為主,「人脈」決定了投資經理是否能以預期的價格拿到自己心儀的債券,這一點對業績的影響至關重要。 

  

  如今這一潛規則浮上水面,同時這個被稱為「代持養券」的行為,也開始被人所關注。本來債券的槓桿交易是一個表內行為,通過抵押所持有債券,在市場進行融資,放大自身資金頭寸。但部分投資經理會把債券過戶給他人,在約定時間以約定的價格進行回購,這種代持養券的行為,因已將損益遷移至表外,存在著可能發生利益輸送的灰色地帶。 

  

  隨著監管行動的深入,此輪監管的發起人、動機以及潛在的監管對象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因證監會稽查基金「老鼠倉」的行動名聲在外,且前期事發機構中存在兩家公募基金公司,因此證監會在傳聞中被認為是此次監管的主導者。 

  

  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對騰訊財經表示,證監會並未參與此輪監管。該人士指出,這輪監管由公安局發起,是在查銀行的商業賄賂案件中,牽扯到了部分固定收益類投資經理,事隨人走,所以查到了基金公司。從證監會目前掌握的情況,監管可能僅僅開了個頭,基金不是此次監管的重災區,銀行裡可能會有「大魚」。 

  

  該人士表示,從監管的角度來看,目前基金公司出現類似情況的概率,比銀行要低。早在2003年、2004年,基金行業曾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問題爆發後,證監會承受了較大壓力。當時由於表外槓桿過高、持券久期過長,公募固定收益類基金產品出現了流動性問題。 

  

  2005年,證監會出台了《關於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這一通知在槓桿率和持券久期方面的規定,不僅針對貨幣市場基金,對債券型基金同樣有效。該接近證監會的人士指出,此次證監會之所有沒能在公安局之前,查獲相關基金經理涉嫌違規的行為,主要是違規行為的界定較難,如果沒有代持方提供證據,僅判斷基金經理個人意願,很難評定其有違規行為。 

  

  該人士指出,類似事件並不是中國的債券市場獨有,全球的債券市場都存在類似的監管難題,但此次出現問題的基金公司已經受到了證監會的格外注意。 

  

  「穩健的高管走了,換上了一波兒膽子大的。」該人士表示,證監會對頻繁更換高管和風險敞口較大的基金公司似有不滿。其中,剛剛更換了高管的萬家基金,已經被證監會所關注。此外同花順數據顯示,2012年底,多家基金公司的純債基金所持債券市值佔資產淨值的比例在200%左右,其中鵬華豐澤分級債的槓桿最高,比值達216.57%。 

  

  即便如此,基金受到監管仍要嚴苛過銀行。該人士指出,證監會規定基金公司債券交易價格,不得偏離中債收益率曲線上下30個BP,否則將被視為異常交易,而央行給銀行的空間是中債收益率曲線上下200個BP。「銀行的空間是基金公司的好幾倍。」 

  

  債券市場一直存在利益輸送漏洞 

  

  由於銀行監管的寬鬆,以及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無可爭議的霸主地位,造就了一批頗具「人脈」的固定收益類投資經理,而這些人往往在跳槽後仍在利用已經形成的圈子便利。 

  

  目前基金行業去銀行、保險挖角固定收益類投資經理的意願明顯,且已經成為行業共識。一位基金公司的固定收益類投資總監對騰訊財經表示,大部分基金公司主要是看中了這些投資經理的從業背景,其在銀行、保險行業的人脈,決定了這個人的身價。而這些人的到來,確實能給公司的固定收益類業績帶來明顯的改善。 

  

  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從業人員對騰訊財經表示,一般來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久期和槓桿都有著明確的限制,債券普遍收益率波動性小,所以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收益率不應該差距太大,但現實情況是,債券基金的收益率差距已經引起了證監會的注意。 

  

  上述接近證監會人士印證了這種說法,他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債券市場的監管不夠完善。 

  

  中國的債券市場起步於1988年,當時財政部在全國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的試點,銀行櫃檯現券的場外交易模式出現。 

  

  199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開始接受實物債券的託管,並在交易所開戶後進行記賬式債券交易,形成了場內和場外交易並存的市場格局。1994年後,出現了以代保管單的形式超發和賣空國庫券的現象,市場風險增大,由此催生出了銀行間債券市場。 

  

  1997年,商業銀行退出交易所債券市場,將其所持有的債券統一託管於中登公司,並可進行債券回購和現券買賣,銀行間債券市場就此形成。2005年,為了能與債券回購相配合,幫助債券投資人避險和提前鎖定收益,央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了債券遠期交易。 

  

  在基本的制度安排都已經具備的情況下,債券市場仍沒能成為公司融資的主要渠道。對此 

  

  一位債券行業分析師指出,由於債券市場以央行監管為主,多部門的監管為輔,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有時管轄界限並不明確。同時,債券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存在明顯利差,債券品種不夠豐富,缺乏衍生品種,這些都是中國債券市場沒能發展起來的原因。尤其是一級半市場的套利,令債券從發行開始,就存在著利益輸送的漏洞。 

  

  上述北京大型基金公司的從業人員稱,目前債券市場在設計上無法規避人性弱點。 

  

  監管風暴下的拋售與逐利 

  

  在整個債市的原罪中,丙類賬戶充當著特別重要的角色。丙類賬戶區別於以銀行、大券商為代表的甲類賬戶、以保險、基金、信託、小券商為代表的乙類賬戶,主要以非金融機構法人為主。 

  

  丙類賬戶不僅活躍於一級半市場的灰色地帶,同樣是涉嫌違規的投資經理們代持養券的中間人。上述接近證監會人士稱,此類賬戶本身沒有確定的監管機構,因此也增加與其相關聯的甲類、乙類賬戶的監管難度。 

  

  有媒體報導稱,通過此次債市監管的深化,央行已經決定向丙類賬戶出手,未來或取消或升級丙類賬戶,目前此消息尚未證實。不過分析師認為,央行應該採取更優化的監管方式,取消丙類賬戶,可能會影響債市的流動性和增量資金的規模。 

  

  不過此次監管確實為逐利者創造了一個好的條件。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從業人員對騰訊財經表示,在萬家基金事發後的三天裡,債券整體價格下跌50個BP。「一般來說,這一跌幅需要4到5個月才能形成,此次由於監管風暴的影響,金融機構恐慌性拋債,給了我們抄底的機會。」該人士表示,由於與債市緊密相關的基本面沒有變化,事件型的套利讓他們公司大賺了一筆。 

  

  據消息人士透露,恐慌性拋盤主要來自基金和丙類賬戶,丙類賬戶急於撇清自己,而基金則是因為需要大量現金應對贖回。 

  

  騰訊財經獲悉,大型基金公司的固定收益類基金沒有突出的贖回現象,反而部分固定收益類產品出現了淨申購。而中小型基金公司承擔了較大壓力,贖回申請主要來自以中國平安為首的保險公司,而中國人壽、中國太保、新華保險緊隨其後。 

  

  一位市場人士指出,如果保險公司賣掉自己的部分債券,隨後贖回債券基金,基金公司將被迫拋售債券,保險再藉機買入,可在短期內完成套利。對於是否贖回債券型基金的問題,中國平安回應騰訊財經稱,不能透露投資的詳情。 

  

  4月25日,央行取消丙類賬戶的消息傳出,債市出了一身冷汗,嗅覺敏銳的基金經理們又找到了一次套利的機會。 

  

  債市監管正漸入高潮,在有人可能深陷囹圄之際,越來越多的資產管理者在關注監管行為對債券市場的影響。將一場意欲償還經年「債務」的監管行為,變成逐利者的盛宴。但這並不是監管層希望看到的。(騰訊財經閆錚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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