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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子華大科技(0085,前運盛中國、中國電子)專區

1 : GS(14)@2014-08-16 22:29:57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7185
前專區
2 : danehill999(35475)@2014-08-19 11:42:14

業績日前, 有人大手入貨!
3 : GS(14)@2014-08-21 02:11:17

盈利降1成,至7,400萬,超重債
4 : greatsoup38(830)@2014-09-18 01:48:59

配售338,312,000股@1.65
5 : GS(14)@2014-09-30 00:11:08

http://www.gelonghui.com/forum.p ... 2813&extra=page%3D1
I、先看一則九月的新聞——行業大風起兮!
報載,超千億的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即將問世,「大家稱之為『大基金』」。消息人士稱,根據國務院要求,十一之前,基金公司要完成註冊手續,十月底之前,公司完成注資。

2014年6月24日,工信部經國務院同意正式發佈《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加快推進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綱要》保障措施前三條指示為:成立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小組、設立國家產業投資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就在醞釀這件事。由工信部高層領導牽頭推動『大基金』公司成立,基金總額最初計劃約1200億,最近又增至1250億。」上述消息人士介紹,目前公司有十個左右的國字頭髮起人,國開金融、財政部將注資700億至800億,其餘的發起人還有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CEC)、紫光通信、亦莊國投、中國移動等等。基金公司下一步還會將向更多社會資本開放。一位工信部內部人士曾介紹:「以中央財政資金為引導,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主要吸引大型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國投基金起引導作用,以1:9或更高的槓桿撬動社會資本投入集成電路產業。」也就是說,「大基金」或能撬動萬億資本投入到中國集成電路產業中。

這是有史以來中國集成電路產業的最大手筆。

早在1996年,國家批覆了建設大規模集成電路芯片生產線的項目,由國務院和上海市共同出資約50億人民幣啟動「909工程」。該投入資金超過中國1996年之前所有在集成電路產業上的總投資額。其後,國務院曾在2000年和2011年先後出台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也就是國發[2000]18號文件、國發[2011]4號文件。最近幾年,科技部、工信部每年都會有核高基專項、編號為01-03的重大專項立項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專項資金由國家財政撥款、地方財政撥款和企業自籌幾部分組成。

但這些措施並沒有緩解中國集成電路產業落後的狀況。根據中國信息產業商會消息,2013年全球集成電路設計公司中,前十名無中國大陸企業。

此外,根據海關總署統計,2013年,中國集成電路進口總額2322億美元,超過原油2196.5億美元的進口額。多年來,集成電路與原油並列為中國最大的兩宗進口商品。

工信部副部長楊學山在解讀《綱要》時稱:「我國集成電路產業還十分弱小,遠不能支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國家信息安全、國防安全建設需要。」


II、你家的門鑰匙不能一直捏在別人手裡——除非那人是你女朋友
我們需要重新回顧一下上面新聞中的兩個核心要點:
(1)、多年來,集成電路與原油並列為中國最大的兩宗進口商品;
(2)、我國集成電路產業還十分弱小,遠不能支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國家信息安全、國防安全建設需要;

花錢也就罷了,最關鍵的是,花錢買不來安全。集成電路就是互聯網時代的門鑰匙,是所有電子系統和互聯網系統入口的護照!很明顯,你家的門鑰匙不能一直捏在別人手裡,除非那人是你女朋友!而以環球政經環境看,中國似乎是沒有女朋友的。那好了,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力更生,以當年發展原子彈的精神,拿下集成電路這塊硬骨頭。

以格隆的理解,從某種意義上說,當前就算沒有原子彈,中國也是安全的。但如果沒有集成電路這把門鑰匙,我們在別人面前就基本是沒穿衣服的裸體者:我們所有的機密在集成電路設計者面前是一覽無餘的。

誰有能力拿回這把高精尖的鑰匙?在中國掰著腳趾頭都能數得出來:目前在集成電路領域全國綜合實力最強大的就是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CEC)與清華紫光集團。紫光集團先後於2013年7月向在美國上市的芯片設計公司展訊發出收購要約並於13年12月成功私有化了展訊,收購金額17.8億美元;2013年11月,紫光向大陸另一家芯片設計公司銳迪科發出9.1億美元的收購要約,並於2014年7月19日完成私有化。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CEC)是另一家中國電子信息領域的航母級公司,也最有實力和能力整合中國集成電路產業。2013年,CEC在財富500強中排名395位,年收入1938億。CEC旗下控股上海華虹集成電路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大集成電路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等國內元勛級集成電路企業,是國內唯一涵蓋設計、製造、封裝、測試、EDA工具和工藝研發等集成電路完整產業鏈的企業。



III、蛛絲馬跡與投資線索——誰是行業大風的真正受益者?
我們感興趣的永遠是投資研究機會。誰是這場國家級大風的真正受益者?格隆梳理了整個產業鏈的邏輯與蛛絲馬跡,最後的看法:極可能是中國電子(00085)。

下面格隆完全依照公開信息,來給大家層層抽絲剝繭,直抵內核。

在紫光集團切入芯片領域前,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ChinaElectronics Corporation, 簡稱CEC)基本就是中國的電子信息產業的代名詞。作為國資委直屬的央企,CEC旗下目前控股的上市公司就多達16家,其中A股11家、港股5家(具體目錄,大家可以在CEC官方網站上查看)。從2013年開始,市場上就流傳著關於CEC旗下資產重組的種種猜想。但由於此次資產重組的權力高度集中於集團層面,市場上對CEC重組的具體方案都只是霧裡看花。不過可以肯定的是CEC從2013年就開始了資產重組的動作。這一點在今年兩會的時候CEC總經理劉烈宏已經給出了明確的回答:「考慮到CEC業務結構佈局和證券化率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集團內部確實在推進資產重組。集團對此次資產重組的總基調是,將旗下的二級企業都成為業內具有競爭力的專業子集團,將專業子集團實現整體上市。」

進入2014年,CEC旗下上市公司重組的節奏似乎正在加速,CEC旗下的上市公司經常因重大事項而停牌。2014年,CEC旗下貴州中電振華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先後整合成都華微電子、收購蘇州盛科網絡等兩家芯片公司,並設立合資公司實施CPU芯片建設。與此同時,母公司CEC則聯合浦發科投收購在美國上市的中國服務器芯片公司瀾起科技,CEC集團整合集成電路產業的速度明顯在加快。從A股的中廣電通(600764)、長城開發(000021)和長城電腦(000066)到港股已經退市的長城科技股份,一直到最近的南京熊貓AH股(600775,00553)因為控股公司熊貓集團股權重組而雙雙停牌。這些事件在點燃市場熱情的同時也讓投資者眼花繚亂:CEC資產整合思路到底是怎樣的?最值錢的芯片設計資產會以哪個公司作為整合平台?

格隆先帶大家看看CEC旗下的主要設計類資產。CEC的五大產業板塊當中,集成電路與關鍵元器件居於首位,也是最具技術含量與高附加值的部分。在2013年,CEC旗下有三塊集成電路設計的資產(見下圖一),分別是:
(1)、港股中國電子(00085)(旗下北京中電華大電子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電華大);
(2)、上海華虹集成電路設計公司(簡稱上海華虹,注意要與近期來港招股的華虹半導體區分開。上海華虹集成電路是設計公司,華虹半導體是代工廠);
(3)、A股上市公司國民技術(300077)。

圖一:CEC旗下集成電路設計資產分佈

2013年9月25日,國民技術公告稱中國華大通過協議向7位自然人轉讓其持有的國民技術27.5%的股權,標誌著CEC放棄國民技術這一平台。當時CEC給出的解釋是避免旗下做同樣業務的平台相互競爭。其實市場已經預計到CEC將會整合旗下集成電路設計平台,放棄國民技術應該就是其中一步:格隆的理解,因為CEC並不是控股國民技術,就只好放棄這一平台。當時市場上普遍預期CEC將會把中電華大與上海華虹這兩個中國最牛的芯片設計平台全部整合進上海貝嶺(600171),而全資擁有中電華大的中國電子(00085)2013年8月收購貌似與集成電路設計無關的電子信息產業園資產,也讓市場更加確信最後的整合平台是上海貝嶺,直到最近的一些事件,讓格隆意識到港股的中國電子(00085)才最有可能是CEC整合旗下芯片設計資產的平台。


Iv、中國電子(0085)——大鵬一日乘風起?!
中國電子(00085)引起格隆注意的起因是今年以來的兩次融資。第一筆融資是2014年1月10日,中國電子通過債權融資27.5億人民幣。債券將於2017年1月16日到期,年利率為4.7%。市場有部分投資者認為這筆融資的目的只是為了完成中電科技的收購(這裡格隆補充一下,中國電子在2013年8月18日與CEC旗下另外一家公司中電科技簽訂收購協議。中電科技的主營業務為電子信息產業園。正是因為這個收購協議,才會有很多投資者認為CEC會把中國電子旗下的芯片設計資產中電華大剝離出去,使中國電子變成一家只經營電子信息產業園的公司。但是這個判斷的一個邏輯缺陷是:收購中電科技的價格為6億人民幣,中國電子為何要發27.5億人民幣的債券?

中國電子的第二筆融資就讓格隆更確定自己的判斷。2014年9月17日,中國電子停牌,晚間發佈公告稱向不少於6名股東配售3.38億股,佔擴大後股本16.67%,配股價為1.63港幣,比前日收盤價折讓15.1%。公告稱此次配股募集資金5.51億港幣將用作公司的一般運營資金和現有業務在未來的發展。而公司的現有業務只包括兩塊:集成電路的設計及銷售,和電子信息產業園。既然公司配股籌集資金是為了繼續發展集成電路業務和產業園業務,最直白的解讀,也就意味著集成電路業務或者說中電華大不會被剝離出上市公司。符合邏輯的潛台詞就是:中國電子(00085)會變成CEC整合集成電路設計資產的平台!

下面格隆把這些公開信息成體系,有邏輯的梳理一下,來驗證自己的判斷:
(1)華虹半導體已開始在香港路演招股,顯示CEC整合相關資產的方向明顯是盯向更開放、更國際化的香港,而非大陸。(格隆解釋一下,華虹半導體是做芯片代工製造的,類似台積電、台聯電以及香港上市的0981中芯國際,屬於超重資產行業,一條芯片代工生產線投資動輒幾十億上百億都很普通,而上海華虹、中電華大則是輕資產的上游設計公司);

(2)如果中電華大不從中國電子中剝離,那麼CEC整合集成電路設計平台,就只能將上海華虹注入中國電子——只能有一個平台;

(3)CEC在上海貝嶺裡面只有27.8%的股權,而CEC在中國電子中的股權在這次配售之前是60%,配售之後是50%(相信配售的比例也是基於不能讓CEC失去控制權這個原則確定的)。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顯然CEC將旗下優質資產注入中國電子更為合理。

(4)根據中國電子的公告,這次配股已經於9月25日完成。但是中國電子在9月26日的交易中成交量僅有2千萬股,證明參與配售的機構並沒有在拿到新股之後兌現利潤。短短五個交易日獲利40%還不兌現利潤,說明參與配售的機構對此次交易的預期收益率遠高於40%。

(5)根據港交所最新的公告,已經披露了中國電子通過9月17日配售新增的一名大股東Senrigan Master Fund,持有中國電子8.87%。Senrigan Master Fund是黑石(Blackstone)旗下的一隻基金。中國電子能說服這樣的國際頂級基金進入,想必背後有一個非常好的故事。而且此次配售之前,市場上對於此次配售幾乎一無所知,連格隆這樣的全球信息薈萃地都所知不多(以格隆匯目前遍及全球的會員基礎,市場上任何公司有大動作想逃過格隆的視野是有相當難度的,但中國電子這次配股就做到了)。這就說明公司只是私下很隱秘地找了很少的幾家機構,然後幾乎不用做太多說服工作,雙方就一拍即合,這也從側面印證了中國電子配售對機構的吸引。香港這個市場很實在,如果是不好的故事,通常是經過數輪的路演,搞得市場上所有人都對公司的故事都耳熟能詳了,配售還沒有完成。

(6)中國電子從事的集成電路設計是一個高技術、高毛利、輕資產的業務。中國電子上市近10年以來從未向市場融過一分錢。(中國電子是2005年借殼上市的,格隆特意在港交所網站翻閱了中國電子上市近十年的所有公告),而2014年以來公司就兩次融資。根據公司2014年中報,公司賬面現金接近38億港幣(不是淨現金),而這已經是在完成中電科技的收購之後(根據公司公告,涉及6億人民幣的收購於6月26日完成)。加上此次融資的5.5億港幣,公司賬面現金已經高達43.5億港幣。此前公司歷史上賬面現金最多的時候也只有7億多港幣。

一個業務為輕資產,上市近10年來從未向市場融資,長期對市場愛理不理,想找到公司IR都難於登天的輕資產公司,囤積如此龐大數量的現金,所為何來?

格隆的理解,大概率應該是為了後續的資產注入做準備。

根據上述完全基於公開信息的推理,格隆判斷中國電子(0085)最有可能是CEC整合旗下集成電路設計資源的真正平台。之前梳理金融IC卡行業的時候,格隆就有提到過中國IC卡市場的六家芯片設計公司,分別是:中電華大、上海華虹、國民技術、同方國芯、上海復旦和大唐微電子。如果中電華大和上海華虹這兩家中國最牛的芯片設計公司能夠在中國電子(0085)旗下整合,那麼中國電子將佔有IC卡市場三分之一的市場份額。屆時,作為CEC旗下唯一的芯片設計平台,中國電子成為一家百億級市值公司毫不過分。

當然,以上都是格隆依據正常邏輯,基於公開信息所做的推理,究竟CEC旗下的資產整合如何進行,還請投資者謹慎觀察,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6 : greatsoup38(830)@2015-01-25 15:18:28

溢 利 預 警
7 : GS(14)@2015-03-16 01:41:27

無賺錢,重債
8 : greatsoup38(830)@2015-08-25 16:09:36

盈利降15%,至2,400萬,重債
9 : GS(14)@2015-10-17 11:20:49

同798?
10 : greatsoup38(830)@2015-12-16 00:59:30

798 賣野予 85
11 : greatsoup38(830)@2016-02-26 23:18:35

盈喜
12 : SYSTEM(-101)@2016-03-06 17:04:59

greatsoup所發的貼子已被greatsoup(管理組:8) 刪除了。(原因:錯貼) 存檔ID:385
13 : greatsoup38(830)@2016-04-03 17:26:25

轉虧50萬,重債
14 : greatsoup38(830)@2016-08-21 23:27:57

轉虧5,000萬,增522%,重債
15 : greatsoup38(830)@2016-11-18 18:59:37

內幕消息
建議出售導航芯片業務
16 : greatsoup38(830)@2016-12-15 05:48:35

認購新確安科技股份
17 : greatsoup38(830)@2017-03-05 02:21:46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集團預期將錄得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東應佔虧損約385百萬港元,比較去年則有約1,367百萬港元的盈
利。預期虧損主要是由於(i)繼完成於2015年公佈一系列戰略性出售其物業組合、合資投
資及投資項目後本集團於年內的可確認收入預期將大幅下降,(ii)出售附屬公司所得收益
(稅後)大幅下降至約28百萬港元,比較去年則有約1,417百萬港元,(iii)來自本集團透
過損益按公平值列賬的股本投資組合有約195百萬港元公平值虧損,比較去年則有約169
百萬港元的公平值收益,以及為本集團的可供出售投資作出約152百萬港元的減值,主
要是由於年內香港股市不景氣及波動所致,及(iv)出售透過損益按公平值列賬的股本投
資收益大幅下降至約14百萬港元,比較去年則有約218百萬港元。

18 : greatsoup38(830)@2017-03-05 03:02:50

自願公告
出售導航芯片業務
19 : greatsoup38(830)@2017-03-07 03:03:46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17年3月3日,華大北斗( 一間由本公司間接擁有37.5%權益的公司 )
已與華大電子( 中國電子的全資附屬公司 )訂立出售及購買協議,據此,華大北斗已同意購
買而華大電子亦已同意出售導航芯片業務,對價為人民幣1億元。
收購事項
華大電子出售導航芯片業務乃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招標、拍賣及掛牌程序進行。華
大北斗須向華大電子支付現金總額人民幣1億元作為導航芯片業務的對價(「對價」)。對價為
招標、拍賣及掛牌程序中出價最高的價格,並經參考(i)評估報告及(ii)導航芯片業務的業務
前景後釐定。根據評估報告,導航芯片業務於基準日期的評估值為人民幣1億元。
將予收購的資產
導航芯片業務於2013年下半年開始設立並運行。目前,導航芯片業務擁有團隊67人,及主
要從事導航芯片研發及應用推廣工作。
自 成 立 以 來 , 導 航 芯 片 業 務 一 直 專 注 於 研 發 及 應 用 推 廣 擁 有 先 進 技 術 功 能 的 市 場 領 先 產
品 。 自 主 研 發 的 全 球 衛 星 導 航 系 統 射 頻 基 帶 一 體 化 SoC 芯 片 , 可 以 用 來 進 行 BEIDOU 、
GPS、GLONASS和GALILEO等導航系統中任意雙系統的聯合定位。
導 航 芯 片 業 務 包 括 華 大 電 子 導 航 芯 片 業 務 的 所 有 營 運 業 務 及 資 產 , 其 主 要 包 括 (i) 固 定 資
產、(ii)無形資產、(iii)庫存及產品、(iv)債權索償、(v)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vi)已簽合同
和協議項下之權利、權益及責任及(vii)相關僱用員工。
收購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按 上 述 本 公 司 日 期為 2016 年 12 月 8 日 的公 告 所 披 露 , 成 立 華 大 北 斗 的 主要 目 的 為 收 購 華 大
電子的導航業務。
本公司認為收購事項有助於依托華大電子的技術積累及多功能集成能力,可於未來推動本
集團的業務發展。
芯片設計產業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智能工業的發展,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及潛在巨大市場
規模,收購事項有利於本公司培養一間優秀的核心芯片供應商。
董事認為收購事項乃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及出售及購買協議的條款誠屬公平合理及符合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20 : greatsoup38(830)@2017-04-01 11:50:03

轉盈2.7億,重債
21 : GS(14)@2017-04-06 10:16:25

並將其中文名稱由「中國電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此名稱僅為識別目的之用)更改為百慕達附助名稱「中國電子華大科技有限公司」
22 : greatsoup38(830)@2017-06-23 03:11:02

根據本集團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五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以及其他現有
可得資料,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集團
預期,與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相比,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歸屬
於本公司權益持有者之綜合溢利將減少約80%至90%。該溢利預期減少之主要原
因為(i)於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確認出售中國電子科技開發有限公
司及認購新中電光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798)(「中電光谷」)股份產
生之一次性收益620.8百萬港元;及(ii)於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確
認收購中電光谷31.88%股權產生之一次性賬面收益(為負商譽)409.4百萬港元所致。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當注意溢利減少之幅度將取決於本集團2017年6月份
之實際業績而與上述幅度可能有差異。
23 : GS(14)@2017-08-18 10:50:33

謹此提述中國電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現稱為中國電子華大科技有限公司)(「本公
司」)日期為2017年4月5日及日期為2017年6月9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17年4
月28日之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將本公司英文名稱由「China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更改為「China Electronics Huada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並採納新中文名稱「中國電子華大科技有限公司」為其百慕達
輔助名稱,以取代其現有中文名稱「中國電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此名稱僅為識
別目的之用)(統稱「更改公司名稱」)。
24 : GS(14)@2019-01-10 07:37:34

1. 終止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
謹此提述(1)2013年公告,及(2)本公司於2013年12月20日刊發之通函,內容有
關(其中包括)華大電子與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就收購物業轉讓權訂立之轉
讓協議,及(3)2016年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訂立對轉讓協議之條款作出
補充之協議(「補充協議」)(統稱為「公告」)。除本公告另有定義或文義另有
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如2016年公告所披露,根據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之條款,倘中國信息安全研
究院未能於2019年1月9日或之前(「轉讓日期」)向華大電子轉讓該物業不附帶
任何產權負擔之法定業權,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須向華大電子(其中包括)悉
數退還對價;而華大電子亦須(其中包括)放棄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授予物業
轉讓權及其使用該物業之權利
如2016年公告所披露,根據相關中國法例及法規,儘管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
擁有該物業之完整法定業權,惟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仍須登記為該物業之擁
有人(「登記」),方可合法地將該物業之擁有權轉讓予華大電子。華大電子獲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告知,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基於其控制範圍以外之原因
而未能於轉讓日期及可見將來完成登記,因此,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將無法
完成向華大電子轉讓不附帶任何產權負擔之該物業之法定業權(「未能完成事
件」)。
董事會宣佈,由於2019年1月9日發生未能完成事件,故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
已根據其條款及條件而被終止(「終止」)。
在終止下及根據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須向華大電子退
還人民幣258,407,601元(該款額相等於華大電子所支付人民幣296,374,000元
之對價、加上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應向華大電子支付人民幣46,670,785元之
利息(按當時人民幣基準存款利率計算)、扣減華大電子就使用該物業至2019
年1月9日止而應向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支付人民幣84,637,184元之租金(按每
月每平方米人民幣78元及含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抵免計算)後得出之金額)(「退
款」),而華大電子在收到退款後須隨即放棄該物業之使用權及收益權。華大
電子預期,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將於終止後之五個工作日內作出退款。
2. 修訂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之年度上限
謹此提述2017年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根據
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本集團於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期內將不時向
中國電子集團租用位於中國及由中國電子集團擁有之物業。
如本公告上文「1.終止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一節所披露,在終止下,華大電
子亦須(其中包括)放棄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授予物業轉讓權及其使用該物
業之權利。由於華大電子現正使用該物業其中部份作為其辦事處及研發中心,
本集團認為讓其繼續佔用該物業將符合本集團之利益。因此,本集團預期,
本集團向中國電子集團支付之租金支出將會增加。在對原有租金年度上限及
應付予中國電子集團之估計租金支出進行審視後,預期就截至2019年及2020
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之原有租金年度上限將不敷應用。因此,董事會認為
將原有租金年度上限修訂至下述修訂租金年度上限乃恰當之舉。
原有租金年度上限及修訂租金年度上限
截至12月31日止之年度上限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本集團應付
中國電子集團租金
• 原有租金年度上限 3,000 8,500 9,000
• 修訂租金年度上限 不適用 28,000 29,400
過往數據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本集團向中國電子集團
已付之租金持續關連交易總額分別為人民幣783,000元、人民幣1,210,000元及
人民幣1,131,000元。董事會確認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8年第二份總
租賃協議項下之年度交易金額並無超過相關原有租金年度上限。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之修訂租金年度上限乃根據(i)本集
團向中國電子集團過往已付之租金;(ii)本集團與中國電子集團按2018年第二
份總租賃協議可能訂立之補充協議本集團預期應付之租金;及(iii)於地點、
面積及許可用途各方面相若之物業於未來數年之預期市場租金而釐定。
上述僅為釐定年度上限而作出之假設,並不應視為本集團盈利能力或業務前
景之任何直接或間接預示。
根據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本集團應付及中國電子集團可收取之租金須
受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之條文及將由本集團成員公司與中國電子集團成
員公司訂立之補充協議所載之租金所規限,該等協議將按一般商務條款、公
平和合理及按不高於或不遜於本集團可自獨立第三方獲得之條款訂立,而本
集團應付之租金須參考於地點、面積及許可用途各方面相若之物業現行市場
租金之定價機制後釐定。本集團根據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應付之對價須
以現金支付。
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之條款乃由有關訂約方經公平磋商後達致。董事會
(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於2017年公告確認,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項下
擬定之本集團應付之租金定價機制乃屬公平和合理,按一般商務條款進行,
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為保障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本集團已採納下述指引及原則以監控2018
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
1. 在確認中國電子集團可收取租金之定價前,行政部門或總務部門(視乎
情況而定)將對地點、面積及許可用途各方面相若之物業之租金價格進
行市場研究或參考兩名或三名獨立第三方所收取之現行市場租金,以
釐定中國電子集團所給予之定價及條款乃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所收取者。
租賃合約須提交財務部門審批。財務部門經理將從內部監控角度考慮,
以確保該項潛在交易之定價符合上文所載之定價政策。
2. 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每年審閱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項下之年度租金
支出,以確定該等持續關連交易乃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以及按2018年
第二份總租賃協議之條款進行,而交易條款屬公平和合理,並符合本公
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除修訂原有租金年度上限外,2017年公告所披露的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
之條款及條件,及與其有關的本集團定價政策均維持不變。
修訂原有租金年度上限之理由及裨益
如上文所披露,在終止下,華大電子須(其中包括)放棄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
授予物業轉讓權及其使用該物業之權利。由於華大電子現正使用該物業其中
部份作為其辦事處及研發中心,本集團認為訂立租賃讓其繼續佔用該物業將
符合本集團之利益。此外,鑒於過去曾為本集團帶來營運上的便利及裨益,
並考慮到本集團主要業務為從事集成電路芯片之設計及銷售,而中國電子是
其中一家在中國從事通訊、消費性電子產品、半導體和軟件領域業務之主要
國有全國性電子及資訊科技骨幹企業,本集團認為與中國電子集團維持友好
的業務合作關係有所裨益。基於以上各點,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
為,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乃本集團於日常業
務過程中按一般商務條款進行,而2018年第二份總租賃協議之條款及修訂租
金年度上限屬公平和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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