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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 上一位出版商人C,睇吓名片,公司名字好熟,好熟。諗咗一輪,就知道好似係傳媒名宿,現樹仁大學新聞系系主任梁天偉嘅老朋友范止安嘅公司。梁總係「壹仔」 總編輯嗰陣,經常與范止安,卜少夫兩位前輩在渣甸坊老正興有飯局,有幾次益埋左丁山,故此自己亦認識呢兩位老人家,對佢哋嘅驚人酒量留下深刻印象。范卜兩 老已歸道山,范先生經營書局、出版社,莫非出版C就係佢之傳人?以此詢問,出版C話:「我已接棒二十幾年,范先生正是家父。」哦,原來如此,世界真細小。 想話畀梁總聽,後得知佢已經參加黃軒利大狀領隊之法國美食團,成班老友去咗巴黎嘆世界一番,咁就留番第日至講。 問出版C:「你哋公司有出版 教科書o架,生意好唔好?」出版C話:「王小二過年啦。我哋曾出版A Level經濟學教科書,林本利教授執筆,本來好好賣,算係我哋嘅產品之星,但高考有二萬人選讀經濟學,我哋本書賣幾多本?唔夠二千呀,但已係市場佔有率 冠軍!現在網上流行上載下載,筆記周圍飛,加埋二手書搶爛市,你話點做好?我就決定慳番印刷費,唔再出呢本『暢銷書』!」 咁又係頭痛嘅,市 場咁細,何來賺頭?出版C話佢班行家一致認為香港嘅教科書,綜合水平極高,國際上有聲譽,勝於鄰近地區,譬如新加坡教科書有政府包攬晒,大陸亦然,台灣教 科書有價格管制,每本二百台幣,將貨就價情況甚為普遍,故此台灣與內地嘅書局,充斥每科補充教材、補充練習,賣到成行成市,而呢類書就係冇價格管制嘅,於 是有錢學生就可以買多幾套回家惡補,清貧子弟未免吃虧不少。 香港一本教科書包含課本(學生用)、教師手冊(教師專用)以及 教材(教師用,包括參考資料、輔導讀本、測驗題目及答案,CD等)三大件,三位一體,不可分割,因教師如無教師手冊及教材,會叫苦連天。但現在時興講分 拆,學生只買課本,價錢會便宜啲;其餘兩項誰人購買?冇人知,如冇人買,出版C話佢哋嘅研發印刷成本收唔番,怎麼辦?據報紙引述一位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 志鴻講:「教師用書對老師很有參考價值,但學校沒能力買……」張校長認為在合理價格下,應由政府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學校購買。至於教育局係唔係咁樣諗,天 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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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曼迷債,如何收科,至今未知。報紙有不同消息,不同報道,因為香港有新聞自由,記者編輯各有線路,各有消息來源,正是百花齊放,報導出來,明益讀者。 但證 監會行政總裁在立法會講,證監會與銀行談判之事,屬於機密,不可洩漏。根據法例,洩密者可最高坐監兩年兼罰款一百萬。 嘩,嚇親。記者G問左丁山:「咁講, 邊個放風畀報紙?咁敢膽?」鬼知咩,記者天職就係不可透露消息來源,呢樣唔可以問人嘅,只能按常理推測。《明報》七月十日詳細報導證監會之賠償方案,「消 息人士」講得幾深入,大家睇落去,「消息人士」似係銀行界還是證監會人士呢?試睇《明報》記者之筆觸:「據悉,證監會認為新方案較『中銀方案』可取……但 有熟悉監管要求的人士指出」,你話邊一邊嘅人會「熟悉監管要求」呀? 報界追求新聞,搜獵消息人士,世界皆然,美國記者尤其是高手,或者係與政府官員甚至商 界有默契,乜嘢白宮及財政部密料都可以引用「不願透露姓名人士」,和盤托出,而從來不受起訴,不見美國監管會引用甚麼「機密」洩秘條例威脅傳媒。我哋希望 韋奕禮唔好追查《明報》嘅消息來源呀!據報新加坡已解決雷曼迷債問題,新加坡之銀行朋友來電郵告知詳情可在新加坡金管局網站搵到,報告書超過一百頁 (www.mas.gov.sg)。新加坡賓架指出:調查報告有四點,值得注意: (一)銀行和解嘅基礎係「without admission of liability」(不承認責任); (二)每間銀行之和解內容各有不同; (三)新加坡金管局指出之錯失不等於銀行須向個別投資者負責; (四)投資者須要 盡一些責任來閱讀及了解、明白買入了甚麼產品。十家新加坡金融機構受罰,半年至兩年內不准銷售結構性產品,26%個案獲百分百賠償。 事實上,香港亦已有個 別和解事件,共七千一百七十九宗,但係點解香港之雷曼迷債風潮,總係糾纏不休呢?證監會與銀行點解未傾得掂?又似乎冇人記得金管局在和解過程中有甚麼角色 咯喎。人哋似大人談判達成共識,我哋似細路哥玩泥沙,透過報紙嗌交,再拖落去,會貽笑國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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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將進行立法會選舉,全港大約一半選民居住在政府資助房屋,故此房委會在2005年11月將旗下約110萬平方米零售物業及80,000個車位透過領匯上市,肯定成為選舉辯論議題。 過去幾年,傳媒不時報導領匯大幅加租,趕絕小商戶,讓大型連鎖店進駐,令消費者的選擇減少。一些言論建議政府動用公帑,回購部分及全部領匯股份,讓政府可以監察公司的運作。 筆 者過去曾經居住過公屋和居屋,經常要光顧附近的店鋪和商場,深深體會到由房委會及房屋署負責管理這些商業物業,效率極之低劣,維修保養乏善足陳。過去審計 署亦曾經發表多份報告,指出房屋署職員表現欠佳,監管外判管理公司不力,管理效率尚有不少改善空間。我們看看食環署負責管理的街市和攤檔,便知道管理問題 的嚴重。 當日房委會決定將旗下的商場和車位透過領匯上市,除了紓解財赤外,還希望藉此提升管理效率,增強物業的盈利能力,避免浪費社會資源。事實證明,經過六年多的努力,領匯旗下不少商場煥然一新,人流大增,整體而言租戶和消費者都有得益。 有 評論認為領匯壟斷市場,每年大幅加租,推高物價水平。不錯,自從領匯上市後,旗下物業的租金便穩步上升,每呎租金由2006年3月的23元,上升至今年3 月的35.8元,每年平均升幅為7.7%。但若考慮到領匯在改善商場的外貌和形象方面的投資,每年7-8%的租金升幅又是否過高呢?
領 匯的租約一般是三年,故此每三年加租一次,加幅便是兩成多,令人有大幅加租的印象。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過去三年,私人零售業樓宇的租金上升約 35%,遠高於領匯的加租幅度。而更重要的,就是領匯現時35.8元的平均呎租,與私人零售樓宇百多元的呎租仍低一大截,只及後者的兩三成。過去幾年,本 地受惠於內地旅客大增,市民收入及消費力上升,零售市道一片好景。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由2005年的2,000億元,倍增至去年的4,000億元。同期零售 及餐飲業的就業人數,由41萬人上升至48萬人,增長17%,增加了七萬個就業機會。零售業增長強勁,但同期零售業總樓面面積只由952萬平方米上升至 1,079萬平方米,六年增幅只得13%,即每年平均只得2%的增幅。零售業樓宇供應的增長遠遠追不上本地零售業的擴展,租金又怎會不大幅上升?故此,若 要紓緩租金上升壓力,政府必須積極增加零售業樓宇供應,而不是透過回購領匯去遏止租金上升。現時領匯佔全港零售物業樓面不過一成左右,根本難以壟斷市場, 操控租金。即使政府要求領匯賤價出租物業,亦不能保證享受廉租的租戶會降低價格,回饋消費者。筆者年多前購入領匯股份,準備每年收取股息。萬料不到在政客 鼓吹回購領匯的聲音中,領匯股價不斷上升,至今升了三成多,股價已脫離領匯每股約28元的資產淨值。由此可見,鼓吹回購領匯去遏止加租的人,其實不一定幫 助到住在公屋的消費者,反而益了領匯租戶和持有領匯股份的投資者,結果適得其反。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