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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30 無百萬無車無樓 揀唔過?

1 : GS(14)@2014-06-18 09:29:01

http://www.skypost.com.hk/港聞/要聞/20140618/001/%E7%94%B7%E4%BA%BA30%20%E7%84%A1%E7%99%BE%E8%90%AC%E7%84%A1%E8%BB%8A%E7%84%A1%E6%A8%93%20%E6%8F%80%E5%94%94%E9%81%8E%EF%BC%9F/142755

今時今日女性有甚麼擇偶條件?日前有港女發帖提問,男人將近30歲,如果無100萬、無車兼無樓,仍會跟他們拍拖嗎?遭網民鬧爆太勢利。有配對公司指,兩成女客人先睇收入後睇人,令不少港男汗顏。
網民「DustInGalaxy」日前發帖指,「男人將近三十歲,連一百萬港幣都無,同時無物業、無汽車、無其他財產。姊妹們認為,呢種男人養唔養得起你,會跟呢類男人拍拖嗎?」她認為三十歲男士的月薪最少要有三萬元,每年花紅起碼有兩個月月薪,才可維持婚後生活。
帖文發布三日,超過三百個留言討論。有人批評事主向錢看,不同意愛情只以物質衡量。亦有人慨嘆現實確實如此,無錢等於無愛情,直言「有幾多女仔會等男仔發達」。

80後港女:選有家底男友

現時單身的八十後Phoebe說,搵男友不會以「是否擁有百萬」為準則,但會揀做生意及有家底一族。「就算佢事業無成,都有屋企做後盾,日後結婚要買樓,男家都可幫忙,不用為首期煩。」來自小康之家的她,父母擁有三個住宅單位,加上不乏追求者,擇偶都想門當戶對。
姻緣配對公司約匯創辦人Connie指,約有兩成女客人以收入及資產為擇偶大前提,例如每周總有四、五個客人要求只與醫生及律師約會,亦有客人強調喜歡歐洲車,明言「唔想見揸日本車嘅男仔」,令她哭笑不得。

學者:物質環境添不安壓力

「一個可能是你付託終生的人,是否由一堆數字及資產可決定?」她說除經濟條件外,兩人的生活態度、價值觀及能否溝通也是考慮條件。她坦言配對是「你揀人,人揀你」,女士想覓得高收入男士為伴侶,也要想想有甚麼條件迎合他們。
浸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黃結梅指,由於現今年輕人向上流的機會減少,面對經濟前景不穩定及住屋問題,在物質環境下感到壓力及不安,擇偶時不得不考慮經濟能力。「現時周街都係大學生,畢業後搵工亦不易,收入『掹掹緊』,連置業亦要家人資助,找對象時也想搵個可幫他們稍稍紓緩經濟憂慮的人。」

少女睇外表 中女睇收入

女性選擇對象的條件,會因應年齡而改變。極速約會公司「214 Dating」負責人Tammy指,30歲或以上的女性有感「青春本錢不多,不可再浪費時間」,擇偶目標明確且實際,例如要求「月入最少三至四萬,學歷要大學或以上」。
而20出頭的女性就以感覺行先,看重外表、體型及性格。「後生的女仔會考慮對方是否幽默、型唔型及Man唔Man,就算有消防員、警察非大學畢業,佢哋都會鍾意。」
Tammy坦言無論甚麼年紀,一半或以上的女性客人對「有樓」、「已有首期」男士會加分。「大概因覺得有樓較有安全感,起碼婚後住屋問題不用擔心。」
2 : chestnut(40414)@2014-06-18 10:12:06

努力吧
因為心的寧靜安詳沒有被改變
水彎彎,柳依依
我在河的左岸,看過泱泱四季
白髮,歲月的見證
我想,妳曾經是赤足天使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4688

候選人保證金23萬無金主細黨被趕絕

1 : GS(14)@2016-07-12 03:19:21

日本國會選舉制度要求候選人支付貴絕全球的保證金,可向政府報銷的經費又少,令無金主支持的小型政黨卻步,間接造就大政黨能「千秋萬世」。根據規定,參議院選舉地方選區候選人須墊出300萬日圓(23.1萬港元)選舉按金,而比例代表制候選人因要在全國競選,按金亦隨之增加一倍。就算是國會選舉按金全球第二高的南韓,參選人亦只需墊支相等於135萬日圓(10.4萬港元)的款項,美國甚至不設按金制。再者,日本參議院候選人若得票不過10%,保證金就會全被沒收,門檻遠高於其他國家。



防窮人掌政

保證金制度的設立,一般旨在令參選人認真競選,但日本國會選舉首次在1925年開放非課稅戶男子投票權的同時,引入保證金制度,是因為當權者擔心普羅大眾會進入議會,於是設下如此門檻,以防窮人掌政。除了保證金,競選活動亦處處要錢。儘管單靠政府資助絕對不足以應付選戰,部份仍可向政府報銷,但候選人得票率須達到一定標準,亦要遵守極為繁複的規定。以選舉宣傳品為例,2012年選舉中,每名候選人可獲政府免費印刷及郵寄3.5萬張明信片,傳單配額則有7萬張,額外的就要由候選人團隊自費。此外,傳單還要貼上政府認證貼紙,張貼海報的地點亦有限制,因此不時有候選人因違反競選條例而要接受調查或懲罰。《日本時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711/1969007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3246

煲呔成先例 梁恐難逃UGL案收5,000萬無申報 大狀指或犯「代理人貪污交易」

1 : GS(14)@2017-02-19 12:19:22

【曾蔭權涉貪案】【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最快將會於明日判刑。同樣捲入貪污醜聞的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2014年被揭發出任戴德梁行(DTZ)董事時,跟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並且在任特首時收取大約5,000萬元酬金。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指出,梁振英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貪污交易」,若果被定罪,最高刑罰跟曾蔭權一樣,可被判囚7年。記者:王家文曾蔭權被控在行政會議處理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未有申報他計劃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業主,正是雄濤股東黃楚標。曾蔭權前日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曾蔭權成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之後,社會上已經有不少聲音表示,「幾時輪到梁振英?」2014年10月有澳洲傳媒揭發,梁振英於2011年12月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當時有意收購DTZ的澳洲企業UGL簽訂了秘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以及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400萬鎊(大約5,000萬港元)的報酬。澳洲傳媒也引述時任DTZ主席Tim Melville Ross指對於有關協議毫不知情。


任特首期間收巨款

梁振英在出任特首期間,分別於2012年12月及2013年12月收取有關巨款,惟未有向行政會議作出申報。本身是大律師的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出,UGL事件的關鍵,是梁振英任職私人機構董事時,收受利益必須得到董事局的批准,而且有關利益與公司業務有關,若果如報道所指當時董事局並不知情,梁振英便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貪污交易」,「呢個係實實在在」。查錫我續指,梁振英在任特首時收取UGL的款項,而UGL與港鐵也曾經有多個合作項目,梁理應申報,但是否足以構成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需要視乎當中梁振英有沒有參與並作出決定,以及有否存在利益關連。


立會下月跟進事件

有法律界人士也指出,梁振英沒有作出申報是事實,不過會否與曾蔭權一樣,背後潛藏利益,最終成功被定罪,「要視乎ICAC(廉政公署)同律政司有幾多料喺手」。立法會在建制派的護航下,否決引用特權法徹查梁振英收受UGL巨款事件,但成立了專責委員會跟進,將於下月3日首次開會。委員林卓廷表示,會要求行政會議秘書處、特首辦等提交相關資料,也會要求特首梁振英出席。林卓廷續指,廉政公署仍然未就事件終止調查,期望在梁振英離任特首之後,廉署能加快調查進度,「再冇(特首)掣肘,唔使再向佢(梁振英)匯報,應該會好啲」。手機用戶請按此觀看 Timeline:曾蔭權涉貪案http://bit.ly/donaldtsang?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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