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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城董事長涉嫌行賄舟山市原市委書記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1/1376106.html

日,據有關媒體報導綠城在2002年進入浙江省舟山市房地產行業時,曾經向舟山市原市委書記、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行賄117.5萬元。

經過綠城集團董事長宋衛平證言,為感謝張家盟對舟山綠城項目支持和幫助,他以51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將時價超過1萬元/平方米的面積達203 平方 米的一套杭州春江花月項目的商品房賣給張家盟。紀檢部門出具的價格鑑定顯示,認定張家盟以明顯低於市場購房價的方式收受宋衛平行賄款117.5萬元。

張家盟牽出宋衛平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紫金公寓小區內,臨近河道,一幢帶院子的四層建築院門緊閉,透過門縫可見院內遍覆塵埃、落葉,已久未清掃。這裡曾經的主人正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舟山市原市委書記張家盟。

從2010年4月3日,紀檢部門通報張家盟涉嫌違法違紀接受調查(參見《財經》雜誌2010年第8期「張家盟功與過」),至2011年歲末此案移送 福建 省廈門市中級法院,時間跨度近兩年,其間浙江舟山政、商兩界多位人士被帶走配合調查,包括張家盟髮妻繆咪紅。重獲自由後,繆咪紅偶回紫金公寓小院,但因房 屋封存無法入內,停留後悻悻離去。

2011年12月20日,廈門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 產。事因張家盟任職舟山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綠城集團)董事長宋衛平、舟基(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舟基集團)董事長黃 善年、浙江金湖集團控制人何春雷等五人在企業經營、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和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735萬元。

而與當地富商巨賈利益往來背後不為人所知的是,張氏案發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為前「內地首富」黃光裕。以黃光裕案為導火索,時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王華元被查,牽出舟山商人虞松波,隨後「舟山首富」黃善年亦被帶走調查,張家盟應聲落馬。

在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及王華元之後,張家盟案成為黃光裕案「拔出蘿蔔帶出泥」後倒下的又一塊骨牌。

1956年出生的張家盟,生於舟山,浸淫當地政界數十年。他16歲起任中學教師,1974年就讀浙江大學,畢業後入仕,並步步陞遷,從舟山計劃委員 會副 主任到普陀區副區長,再任嵊泗縣副縣長、縣長,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委主任,直至2008年1月,由舟山市市委書記升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有魄力,也很獨斷,容易得罪人。」張家盟一位前下屬評價。在舟山當地,許多人對其落馬帶有嘆惋,蓋因其主政期間當地經濟的迅速發展。

司法判決書概括了張氏政商合謀的為官準則,這一準則貫穿其仕途,並滋生多起直接或通過親屬間接尋租的案例。

十天的上訴期過後,由於其並未上訴,案件至此已畫上句號,張家盟迎來的將是秦城監獄的服刑生涯。

綠城拿地享「關照」

依據2000年制定的《舟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0-2020)》,位於臨城新區的舟山市政府大樓所在區域,被規劃成中心城區。這個在張家盟治下建成,外形神似「盟」字的建築,亦一度成為當地百姓調侃的對象。

市政府大樓右側,一街之隔的是舟山市本島的第一個五星級酒店——舟山喜來登綠城酒店,酒店北面目前仍在施工的幾幢高層酒店式公寓,包括政府大樓左側不遠的房地產項目桂花城小區,都屬於起家浙江而蜚聲國內的綠城集團。

綠城集團成立於1995年,其董事長宋衛平少時隨父母由紹興嵊縣轉至舟山生活,1982年大學畢業後進入舟山市委黨校任教師,由此日後下海得到相關便利。宋衛平與張家盟早年亦已相識。

上述項目啟動於舟山市政府制定城區搬遷規劃後不久,張家盟時任市長,其間促成了宋衛平在舟山的第一樁「買賣」。

據判決書,2002年上半年,在張家盟的引薦下,綠城集團開始進入舟山市尚屬沉寂的房地產行業。綠城集團旗下舟山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舟山 綠 城)決定在臨城新區投資建設一個用地達150畝的五星級酒店,同時捆綁開發300餘畝的桂花城小區項目,張答應在用地和地價等方面給予支持。

項目建設初期,為解決上述項目土地審批問題,在張家盟過問下,舟山市國土資源局同意按桂花城項目分期繳付土地出讓金的進度,分批辦理兩個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同年12月,舟山市政府還以退還桂花城項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名義,退給舟山綠城1568萬元。

2007年下半年,舟山市稅務部門對舟山綠城進行專項稅務稽查,發現該公司漏繳所得稅四五百萬元。為此,張家盟專門致電時任舟山市地方稅務局局長杜祖國,讓其關照,隨後舟山綠城僅補交數十萬元了結此事。

「交往」背後是交換。據宋衛平證言,2003年下半年,為感謝張對舟山綠城項目的前期支持和幫助,考慮到將來仍需獲得關照,在邀請張參觀綠城集團杭 州春 江花月項目時,建議張購買。後經時任舟山市政府駐杭州辦公室主任余宏忠協調,張家盟僅以51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203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該房產 時價超過1萬元/平方米,後登記在張氏夫婦女兒張翅名下。

張家盟落網後,紀檢部門參考浙江省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價格鑑定結論,認定張以明顯低於市場購房價的方式收受宋衛平賄款117.5萬元。

幾乎同期,浙江金湖集團控制人何春雷,同為土地而來。據其官方網站顯示,金湖集團從事塑料機械製造行業,總部設在舟山市,歷年產值均達數億元,工廠總佔地面積達900多畝。

何與張的「交往」始於2000年。當年金湖集團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買地,經張家盟疏通後獲得舟山市經濟開發區120餘畝工業用地及相關優惠政策。2002年7月,在張的支持下,金湖集團再獲企業用地250餘畝。

半年後,張在土地劃撥上的慷慨獲得回報。2003年春節期間,何春雷以每平方米低於市場價7000元的價格,將其參股開發的上海古北國際廣場項目的一套商品房售予張家盟,後者由此獲利達126萬元。

張家盟的受賄款中,另有現金50萬元,來自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舟山分公司原總經理張群力。

司法材料顯示,2001年1月,舟山市政府決定成立舟山擔保中心,經張家盟安排,這個極具政府色彩的機構由張群力擔任總經理。次年,在張群力要求 下,張 家盟再次推動市政府設立華力公司,並再次推薦張群力擔任總經理。此外,為提高擔保能力,市政府還在臨城新區劃出約100畝土地給擔保中心。

不過,上述機構、公司成立後,也就在2002年初至2004年,張群力聯合舟山市中輕原材料有限公司、舟山市中源貿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元凱貿易有限 公司 等參與華力公司的增資擴股。隨後上述企業負責人退股,並將股份轉讓給張群力所指定的人。2004年4月,華力公司受讓舟山擔保中心42.96%的股份,由 此民營資本間接持有擔保中心約24%的股份。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擔保中心的土地進入市場,張群力即可通過土地增值收益獲利。為此,張群力多次要求張家盟幫 助爭取該土地的「農專用」指標,後者亦答應。

2007年下半年一天晚上,在聽說張家盟即將調往省裡工作後,張群力將一個裝有現金50萬 元的紙袋,送到張家盟位於定海區紫金公寓的家中。有趣的是,2009年10月張群力接受調查後,還特地趕到杭州告知張家盟夫婦,稱自己未交代送款之事。 2011年1月,舟山市國土資源局註銷了擔保中心的土地證並收回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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