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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小微貸款新招:允許“借新還舊” 合規續貸劃入正常類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99799

在央行二次定向降準後,監管部門醞釀再給小微貸款松綁,其考慮的政策包括將“續貸”合理化,甚至可以說是適當地“借新還舊”,此外監管層還考慮將符合標準的續貸納入正常類貸款。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稱,目前部門小微企業在經濟下行周期時可能面臨隨時被銀行抽貸、斷貸的風險,此事一旦發生,企業不得不轉道高成本的民間借貸,這令小微企業的資金壓力進一步凸顯。 其提到,目前監管部門已經就此展開了廣泛的調研,正式文件可能會很快下發。意見稿包括以下內容: 鼓勵各家銀行開發符合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流動資金貸款產品。比如“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都被納入便利借款人的業務品種之一。 在還款方式上,征求意見稿要求合理采取分期償還貸款本金等更為靈活的還款方式,減少小微企業到期一次性還款的壓力。 在貸款期限上,征求意見稿要求銀行根據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規模、周期和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期限。 銀行可在原貸款到期前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貸合同,落實借貸擔保,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企業繼續使用已有貸款資金。 續貸若符合正常類標準的,可以劃分為正常類貸款。 報道特別提到最後一條,並引述一位銀行小微業務負責人表示,“這是非常大的突破,這些改變減少了中小企業因轉貸而增加的風險和成本,並降低企業總體融資成本,防範相關人員的尋租行為。” 但問題是,允許企業“借新還舊”,銀行如何控制風險?央行調查統計司副司長徐諾金在最近一篇文章中提到,5月末,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達到13050億元,比上年末增長1323億元;不良率1.59%,比上年末高0.06個百分點。 根據央行最新發布的數據,上半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長較快,其余額達到14.17萬億元,同比增長15.7%,比大型企業貸款增速高5.6個百分點,比中型企業貸款增速高2.3個百分點。 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29.3%,比去年同期高0.7個百分點。 二季度央行已經實施了兩次定向降準,其中六月那次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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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明確小微企業“續貸”資格 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1105

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的要求,銀監會周四下發通知,要求合理確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積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等,並明確了符合資格的小微企業可以辦理續貸。這也標誌著“續貸”合理化有了正式成文的規定,降低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銀監會通知中對於可辦理續貸的小微企業要求如下: (一)依法合規經營; (二)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三)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願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 (四)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監會還說明,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意續貸的,應當在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借款條件,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周三,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表示,要著力調整結構,優化信貸投向,加大支農(業)支小(微企業)再貸款,再貼現力度;努力減輕小微企業財務負擔;提高金融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節能環保等重點領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 銀監會今天在網站上表示,目前,流動資金貸款是小微企業主要融資工具。但在銀行業流動資金貸款業務中,還存在期限設定不合理、業務品種較單一、服務模式不夠靈活等問題,有時甚至導致小微企業需要通過外部高息融資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 因此,銀監會正式發布了《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通知全文內容如下: 一、合理確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規模、周期和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正常資金需求,避免由於貸款期限與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周期不匹配增加小微企業的資金壓力。 二、豐富完善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發符合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流動資金貸款產品,科學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便利借款人的業務品種,合理采取分期償還貸款本金等更為靈活的還款方式,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 三、積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經其主動申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提前按新發放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核合格後可以辦理續貸: (一)依法合規經營; (二)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三)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願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 (四)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意續貸的,應當在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借款條件,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四、科學準確進行貸款風險分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本通知規定對小微企業續貸的,應當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嚴格按照貸款五級風險分類基本原則、分類標準,充分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正常營業收入、信用評級以及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續貸貸款的風險分類;符合正常類標準的,應當劃為正常類。 五、切實做好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以及續貸等流動資金貸款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的,應當根據自身信貸管理和行業客戶等特點,按照風險可控的原則,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建立業務操作流程,明確客戶準入和業務授權標準,合理設計和完善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等配套文件,相應改進信息技術系統。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多渠道掌握小微企業經營與財務狀況、對外融資與擔保情況、關聯關系以及企業主個人資信等信息,客觀準確判斷和識別小微企業風險狀況,防止小微企業利用續貸隱瞞真實經營與財務狀況或者短貸長用、改變貸款用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大對續貸貸款的貸後管理力度,加強對客戶的實地調查回訪,動態關註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狀況,及時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續貸業務的內部控制,在信貸系統中單獨標識續貸貸款,建立對續貸業務的監測分析機制,提高對續貸貸款風險分類的檢查評估頻率,防止通過續貸人為操縱貸款風險分類,掩蓋貸款的真實風險狀況。 六、不斷提升小微金融服務技術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要求,加大小微金融投入,要根據小微企業客戶的實際需求,不斷完善金融服務,優化產品設計,改進業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持續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管理機制,積極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技術水平,推動小微企業良性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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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監局:支持銀行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辦理續貸

北京銀監局發布關於北京銀行業加強科技金融創新的意見,推動北京銀行業加強科技金融組織體系、產品、管理、服務方式、考核機制、監管六項創新,加大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科技型企業成長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

意見指出,要加強科技金融組織體系創新。鼓勵銀行機構設立科技金融事業部或專門的管理部門,實現條線管理,負責科技型企業金融業務管理、服務創新、專營支行管理等工作;支持銀行機構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設立分行級機構,鼓勵銀行機構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支行、專營團隊等專營組織;推動非銀機構開展科技金融創新,支持轄內信托公司通過設立產業基金等方式,開展股債結合科技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科技企業集團公司按規定設立財務公司,推動轄內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集團科技創新、產業升級提供服務,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為科技研發和產業化提供租賃服務。

意見稱,要加強科技金融產品創新,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開展面向科技型企業投貸聯動,鼓勵提高科技金融專營支行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容忍度,支持銀行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辦理續貸。

此外,意見還指出,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特征和需求,借鑒創業投資風控模式,在內設的科技金融部門和專營支行建設科技貸款“三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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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還本續貸能否解小微融資難題?業內建議可從“三農”扶貧試點

近日,一篇介紹創新金融實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文章,由於提到“無還本續貸”而在金融圈走紅。

文中的“無還本續貸”業務,解決了小微企業需要通過民間借貸拆借高息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問題。相關人員介紹說:“通過‘無還本續貸’,幫我們節省了500多萬元費用。”以往貸款到期後必須先還款才能再貸款。為了還款,企業必須先籌集一筆資金,甚至通過民間借貸拆借高息資金,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同時文章還提到,當地銀監局和政府合作,選出了一批經營、信用良好的企業開展了“無還本續貸”試點。

在當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融資難、融資貴難題下,“無還本續貸”是否真的提出了一條解決之路?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中心特聘研究員王劍指出,這是過去幾年銀行業和監管層一起處理各地的中小微企業信貸問題時,探索出來的一種做法。“無還本續貸”有沒有風險,其實最關鍵的是取決於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對此,唯一的方法,只能是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

一位大行公司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本質上屬於借新還舊,但政策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小微企業的“倒貸”問題,減輕小微企業的貸款成本。他認為,目前用在小微企業風險可能較高,“三農”及精準扶貧由於單筆金額小,或可以嘗試推開。

何為“無還本續貸”

當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成為“老大難”問題。在傳統的貸款模式中,由於小微企業生命周期短,銀行不敢給它們發放中長期貸款(即期限在1年以上的貸款),僅會發放短期貸款。

但是,正如上文小企業主提到的,開辦一家企業,所投入的資金,不可能大部分在一年之內收回來。比如,購置廠房、機器等,都是固定資產投資,回收期很長。

於是便出現大量小企業“過橋貸”的行為,短期貸款到期時,還不上錢的企業主會先借一筆民間借貸,把銀行貸款還掉。等過幾日後,新一筆短期貸款貸下來,再還掉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利息往往很高,月均利率在10%~20%左右。

但是銀行一旦不續貸,小企業極有可能面臨被高利“過橋貸”拖垮的風險。

在此背景下,相關監管部門多次出手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進行了多種嘗試。

早在2014年7月,原銀監會發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指出銀行應積極創新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續貸,提前按新發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這十分接近上文提到的“無還本續貸”模式。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目前這種嘗試雖然叫法不一,但原理十分接近。例如,某城商行推出的另一種名為“無間貸”的產品,也十分接近“無還本續貸”。

根據該產品的業務申請與受理流程,企業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向銀行書面提出小微“無間貸”申請,客戶經理進行貸前調查,判斷準入條件後,對總行審批通過的企業,銀行可以與借款人重新簽訂合同、補充協議與借款憑證等。辦理成功的企業,借款人貸款到期時無需償還本金,系統自動實現貸款自動續期。

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表示,所謂的“無還本續貸”,對於銀行而言,只要有監管相關文件規定認可,在銀行內部就是將原借據收回等於還清貸款,再轉一張借據重新續借,其本質是“沒有現金流”。

談到“無還本續貸”與“展期”的不同,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指出,如果是一年期貸款,申請展期最長期限是半年,但是“無還本續貸”屬於借新還舊,期限上不同。

對於特定的企業和行業,借新還舊還需要政府出面,監管部門同意則沒問題,否則將觸碰“紅線”,“轉借據”是嚴重違規的。上述大行人士稱,目前該行所在地區並未開展這項業務。

可先從“三農”扶貧領域入手

上述大行公司部人士表示,理論上一家企業沒錢還貸款,這筆貸款就已經客觀面臨“不良”危險,這種狀況下續貸是不正常的,將使得風險不可控。此外小微企業受市場影響大,抗風險能力低,容易形成大面積“不良”。 

但另一方面,他也指出,對於某些企業生產周期較長,且是政府支持、倡導發展的產業行業,由政府出面,監管認可,這種情況則沒有問題。

除了行業風險外,對銀行來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也需要考慮。另一大行公司部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由於“無還本續貸”可以減少不良貸款的產生,可能成為銀行掩蓋不良的工具。

對於“無還本續貸”風險,王劍認為,最關鍵的是取決於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監管部門也規定,對於“無還本續貸”的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經營生產各方面良好,確保續貸質量。

王劍表示,市場還是擔心,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對此,只能靠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當然,本身就沒有完美的工具,只是權衡各方利弊,選擇一個相對有效的工具。

不過,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是正常業務,不應該過度誇大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考慮到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風險,可以先針對精準扶貧與“三農”貸款領域進行創新。

一位大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認為,農戶需要的融資額不大,一般農戶開展養殖的規模在10萬元以內,但農戶種植的農產品容易受到生產周期和自然災害影響,可能一次還不起貸款但還要繼續用貸款,相比於小微企業上百萬元貸款規模,對金融機構而言風險較小。

他建議,可以針對特定人群、特定養殖行業開展“無還本續貸”,對於扶貧類、小額特定企業群體可以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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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潔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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