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日俄羅斯電視臺7月27日報道,法國南部一座尚在修建中的清真寺日前著火,法國警方已經展開縱火調查。
該座清真寺位於法國圖盧茲郊區米雷地區。火災發生後,消防官兵迅速趕至現場組織滅火,警方隨後展開縱火調查。所幸的是,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有目擊人士稱,火災發生於27日清晨。
據法國當地媒體報道,引發火災的根本原因還有待確認。
據悉,這已經是這座清真寺第二次遭遇火災了。2012年,該清真寺著火,當時警方也懷疑是人為縱火所致。
巴黎大清真寺(資料圖)
(綜合自環球網等)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道,臺灣7月19日發生火燒車事件,車上24名大陸遊客、臺籍導遊鄭焜文與司機蘇明成等26人不幸罹難。根據最新鑒識發現6大證據,直指司機蘇明成潑灑汽油縱火自焚釀禍,一反最早電線短路造成火災意外推測。
據臺媒報道,檢警在搜集事證後,首先確定駕駛艙是起火點,發現有汽油反應的2瓶寶特瓶,駕駛艙燒毀最嚴重,幾乎全部碳化;
第二,在駕駛座旁走道的第1處及第2處階梯均采集到汽油,顯示有潑撒行為;
第三,鑒識人員找不到電線短路走火時特有的熔珠現象,推翻電線短路可能性;
第四,電線短路會先傳出燒焦異味,乘客應會發現,並且有撲救動作。但鑒識人員卻未發現相關跡證,所以分析,應是明火點燃汽油,產生濃煙大火;
第五,司機蘇明成生前消失的100分鐘,曾打電話給友人抱怨性侵官司遭判5年;
第六,蘇明成遺體檢出高達1以上的酒精濃度,且曾幫蘇明成辯護的律師直指蘇明成出庭前都會喝酒。
六大事證全指向蘇明成將汽油灑在駕駛艙引火自焚,還連累其他25人跟著陪葬。
目前,檢警正過濾蘇明成生前在內湖升恒昌免稅商店時消失的100分鐘行蹤,追查有無購買汽油、抽汽油及飲酒的畫面,並且再一次地毯式檢視駕駛艙清出的灰燼,追查是否有點火工具殘留物,若有進展,全案可宣布破案。
7月30日,有臺灣媒體調查發現,該大巴蘇姓司機曾在2014年在出團期間性侵女導遊,今年6月24日二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3月18日曾被判民事賠償90萬元新臺幣。而蘇姓司機在宣判前一周請假,直到7月10日才回公司上班,7月12日的遼寧遊客團是他被判刑後的第一次出團,疑因遭判刑而拉遊客團陪葬。
臺灣檢方今通報遼寧旅遊團火燒車調查結果: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並燒死車內其他乘客。
7月19號,一遼寧旅遊團在臺灣遊覽時發生遊覽車起火事故,26人全部遇難。(來源:中國臺灣網)
7月19號,臺灣發生大陸遊客遊覽車起火事故,車上26人全部遇難。經過50多天偵辦,臺灣桃園地檢部門今天(10號)舉行記者會,通報調查結果。
據央視報道,檢方表示,經調查,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並燒死車內其他乘客。但因為蘇明成已經死亡,其所涉及的酒後駕車、放火、殺人等罪行,依法不起訴。
國臺辦對該調查結果作出回應:喪盡天良、泯滅人性
針對這個調查結果,國臺辦發言人表示,對這起蓄意制造的惡性刑事案件表示強烈譴責,對這種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行為表示強烈憤慨。
發言人說,“7.19”事件發生以來,我們已多次表明對此起事件處理的態度,要求臺灣有關方面徹查事故原因和責任,給罹難者及其家屬一個交代。這起惡性事件以及島內出現的一些傷害兩岸同胞感情的言行,對大陸遊客赴臺旅遊造成了嚴重影響。
下一步,大陸有關方面將繼續敦促臺方處理好理賠等後續事宜,並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務。
杭州藍色錢江小區,漂亮高大上的玻璃幕墻,在民用高層建築的消防檢討中,成了逃生的困擾。(視覺中國/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7月6日《南方周末》)
民用建築尤其是高層建築的消防問題,因藍色錢江大火,在業內引發熱議。未來十年,中國3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築將達到一千多座。
自動滅火噴淋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尚未納入國家強制性規範。火災報警器的家庭普及率,中國不到1%,美國是96%。好一點的家用火災報警器,一只200多元。
越是高層建築,逃生技巧越是重要。上海一個公共建築的消防演習,大家都不願下樓,消防隊員宣布“先下來就送禮物”,才勉強把演習完成。
林生斌晚上不敢睡覺,閉上眼,老婆孩子的樣子就會浮現,眼淚總忍不住流出來。
他的名字里有個“生”,妻子的名字里有個“貞”,他為自己的童裝品牌取了諧音名“潼臻一生”,這句承諾,也放進了三個孩子的名字。
沒想到最後一次出差,竟成了訣別。6月22日,保姆莫煥晶在客廳縱火,妻子朱小貞和三個孩子無一幸免。
7月1日,莫煥晶被杭州檢察院以縱火罪、盜竊罪批捕,林生斌並未感到稍許釋懷,“就算是保姆放火,我的妻子、孩子們是不是必然會死亡?”
家屬的質疑,已在坊間發酵:火星燃起時,沒有及時預警。大火肆虐,缺乏有效的滅火手段。直至濃煙彌漫,玻璃幕墻把濃煙捂在屋里、將空氣阻隔在外,四條生命最終淪陷。
在他們眼中,屋外混亂的火情信息,簡陋的消防設備,讓家人最後錯過了逃生的機會。
關於這場大火的真相,物業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仍有待最後的調查。但家屬質疑指向的民用建築消防問題,卻已在業內引發檢討與熱議。
錢塘江畔,8幢25層高的大廈面江而立,玻璃幕墻襯出浮雲的倒影。這個名叫藍色錢江的高端住宅,是綠城集團高層玻璃幕墻系列中的代表作。
為了追求最大寬幅的江景,幕墻用的是電動直推窗,室內空氣循環,依靠新風系統。
但這一切,在大火發生時,卻成了災難。大火來臨時,豪宅成了被擰緊的瓶口,密不透風。直推窗無法及時排煙,也很難對外呼救,四位遇難的逝者,幾乎是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被濃煙熏死。
消防方面業已確認,房間沒有過火痕跡。進入房間後,消防員看見屋內黑煙滾滾,而朱小貞和三個孩子倒在一片漆黑之中,他們上方的窗戶是這個房間唯一一扇窗戶。寬30厘米,能推出去的距離不過一個手機的寬度,也就是六七厘米。按照浙江消防人員的說法,“濃煙飄散極為困難”,更不可能通過窗戶進行呼救。
這跟民用高層建築的特殊性有關。高層建築在排煙方面有著天然劣勢,由於高層風大,出於防止跌落意外和保護建築的考慮,窗戶開啟的角度一般都比較小。
高層建築最主要的是靠防火和自救,把火情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起草者、天津消防研究所規範研究室主任倪照鵬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同樣的建築高度,公共建築中火災探測器、噴淋系統都是強制要求,而藍色錢江這樣高度不到100米的住宅,僅需要在“走道、門廳、可燃物品庫房、空調機房、配電室、自備發電機房”設置火災探測器,並不要求設置噴淋系統。
2005年審定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也只對高層住宅建築“面積超過100㎡的房間”,以及“中庭和地下室”有排煙設施要求。即使是2014年新修訂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也沒有對此做硬性規定。
“公共建築和住宅建築有著不一樣的設防角度。”倪照鵬介紹,公共建築涉及的面比較大,且人群密集,而住宅都是以套為防火單位,發生火災後,它的影響面不如公共建築那麽大,人數也不如公共建築多。
歷年的消防年鑒也顯示,住宅建築的火災每年都很高,但每起火災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小。所以,住宅消防原則,主要是把火災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對建築本身的防火墻和耐火等級等提高要求。
住宅沒有安裝室內煙霧報警器,導致報警不及時,也是業內惋惜之處。此次大火,被人發現時,是淩晨5點,安裝在入戶走廊頂部的煙霧報警器發出警報後。之前,由於入戶門的阻礙,煙霧已經在屋內充分彌漫,等到煙霧跨過入戶門的阻礙,觸發了樓道里的煙霧報警器,大火已經處於猛烈燃燒階段。
中國消防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範強強感慨,如果室內安裝了煙霧報警器,火剛剛燒起時就報警,也許就是另一個結局。“一只家用火災報警器,好一點的也就是200元錢,一般的報警器也才30元到50元左右,一般家庭也能接受”,但是中國火災報警器的家庭普及率還不到1%,相比之下,美國是96%。
倪照鵬說,他曾想過把自動滅火的噴淋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寫入規範,但考慮到後期的使用效果,才放慢了節奏。中國人有室內吸煙傳統,“涉及千家萬戶,如果裝了之後經常誤報、噴頭漏水,極易引起很大的社會反響”。
他介紹,國外的經驗也是逐步推廣,像美國上世紀70年代就要求家庭設置報警系統,到1990年代以後才要求家庭設置自動噴水系統,“我們國家對建築上的消防要求,和我們國家當前的整體狀況是適應的”。
但高層建築的增加速度,等不及了。據統計,目前中國有22萬棟高層建築,152米以上的摩天大樓數量占據世界總數的87%,超過300米高的建築在世界前100座中占有61座。未來10年中國3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將達到一千多座。
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築,或將陷入火災中“裸奔”的危險。
一場大火,讓這個高端小區里的業主突然發現,眼前看似豪華的家,似乎並不安全。
“整個小區都病了。”業主雍麗說,回想此事,許多人止不住後背發涼。業主群里蔓延著恐慌,“就算不是保姆縱火,家里也是老弱婦孺,沒有任何自我救助能力的人,——比如患老年癡呆或行動不便的老人、剛出生不久的嬰兒,按這次救助的流程和速度的話,是不是結果還是只有等死?”
他們巡查了樓道的消防設施,拍攝了視頻,眼中突然發現處處都是消防隱患——消防栓接口無法接上、消防設施被封在大理石墻內很難打開,原本空白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單,也被物業篡改,倒填上過去的日期。
不過,6月28日,綠城在公告中回應了質疑,打不開消防栓是業主沒有掌握使用方法,而對於塗改檢查記錄是“保安員心理壓力巨大,個別保安員在發現漏檢消火栓後擅自塗改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
藍色錢江小區門口,民眾擺放花圈,祭奠遇難者。這次大火刺痛了大眾的神經,對高層住宅消防是一次觸動。(東方IC/圖)
律師曹剛曾擔任過遼寧省消防局法制處處長,是消防法起草人之一,他留意到藍色錢江小區消防設施的幾個視頻,在他看來把消防設施安裝在大理石墻內,導致兩個彪形大漢用真空吸盤才能打開,“這個是設施本身的設置問題”。
消防栓外的墻面應該是開發商安裝的,曹剛判斷,“在消防法上,遮擋消防栓的行為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同樣,如果消防栓的封管和水帶接口不一致,那也是開發商的責任。
一位不願具名的消防工程設計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消防設施驗收流於形式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並不少見,“僅僅是我自己經手的工程驗收,沒有一個是嚴格按照驗收流程驗收的”,以消防栓舉例,消防栓的驗收有一套嚴格的規範,消防泵的水壓,以及啟動的效率,還有對水管造成壓力後有沒有漏水等等,但很多時候,就是看看出不出水。
這與中國的消防驗收制度有關。曹剛說,2012年之前中國的住宅建築都是采用消防備案的方式,2012年後,部分住宅才納入消防驗收的範圍。
消防驗收是行政許可,由消防部門負責檢查,而消防備案,則采用抽簽制,只有被抽中的項目,才有消防部門上門,沒抽中的,則由企業自己組織驗收。
若藍色錢江消防設施出現問題,如果自己組織驗收,那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都需要承擔責任。
交樓後,公共部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責任為物業公司。按照《住宅物業消防管理標準》,物業企業要確保消防設施發生火災時能用。在曹剛看來,如果消防栓水壓不夠或者沒水,物業就要承擔失察的責任。
不過,綠城服務集團執行董事兼常務副總裁吳誌華曾回應,小區的物業已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維保,《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是2017年1月20日剛剛做過的,整體顯示合格。
“有了消防維保單位參與,若還有消防漏洞,物業公司和維保單位的責任分配將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曹剛說。
除了硬件配套,物業救火時的軟件情況,也備受家屬質疑。曹剛說,按照消防法規,火災初起階段,物業公司有撲滅火災的責任,“而不能什麽事情都要等到消防隊來”。
電梯監控記錄顯示,5點08分23秒,最先發現火情的保安隊員到達18層後,又返回了地面。綠城物業方面表示,該保安隊員上到18樓發現煙霧很濃,無法走出電梯、接消防水帶。他返回一層後,與另一隊員會合後,走消防樓梯上16層去接消防栓。
對於小區物業到底是否及時撲救了火災,還需要等待消防部門出具的技術調查報告。曹剛說,一般的火災,消防部門只會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出具火災原因認定書,但死亡人數多,損失慘重的較大以上火災會出具技術調查報告,物業表現如何,這份報告應能給出答案。
這是一起典型的“小火亡人”事故。多位消防業內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過火面積不到房屋面積的七分之一,卻用了1小時48分才撲滅,並造成四人死亡的慘痛結局,排除故意縱火的幹擾,依然比較罕見。
6月29日,中共上海市委黨校舉辦了一個學術沙龍,“小火亡人”正是主題之一。參加沙龍的上海技術應用大學講師麻庭光回憶,這項動議在杭州縱火案之前,是各地在今年初發生的一系列火災事故的總結。
消防工作者已經註意到,近半年里類似這種“火災不大,傷亡眾多”的“小火亡人”案例已累積到了一定量。
麻庭光曾在美國待了16年,專註於美國消防制度的研究,據他介紹美國在上世紀70年代,也是一個“小火亡人”的高發時期。
由於家庭燃料的增多,那時的美國火災形勢嚴峻,正是這樣的情況下,美國消防系統開始審視自身的問題,通過翔實的數據全面分析了美國當時嚴峻的火災問題,1972年給尼克松總統提交了美國消防形勢調查報告《美國在燃燒》。
《美國在燃燒》極大震動了美國社會,成為美國第二部消防立法的催化劑,也成為了美國消防制度改革的導火索。也是從1970年代起,火災報警器、自動滅火裝置才逐步開始在美國的家庭中逐漸普及。
據麻庭光介紹,類似林生斌家這樣的悲劇,在美國已經不太會出現。因為美國的安全是可以花錢買的。富裕階層都習慣於給自己的價值不菲的房子投保,而保險公司在評估階段就能夠發現房子存在的各種安全漏洞,同時鼓勵你填補這些漏洞,例如安裝煙霧報警器、噴淋裝置等,保費都能給一定的減免。美國的消防隊還會給富人提供將自家的煙霧報警器信號接入到911的付費服務。
“消防的目的在於省錢。”麻庭光說,國內出了事情就找政府,但在美國出了意外就找保險公司。
“小火亡人”事件,或也部分反映逃生技巧缺乏的問題。對於杭州縱火案的結局,長期致力普及火災逃生技巧的範強強有些激動。
越是高層建築,逃生技巧越是重要。範強強舉例說,6月14日倫敦西部的“格蘭菲兒塔”高層公寓發生火災,一棟24層的公寓樓持續十幾小時的火災就造成79人喪生。相比之下,1666年9月4日倫敦曾發生英國歷史上最嚴重的火災,大火連續燒了4天,蔓延到整個城市,焚毀了27個教室,44家公司和13000間民房,但由於當時的建築物都不高,人們逃生快,只有5個人死於火難。
在他看來,家家戶戶都要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藍色錢江火災中,如果業主曾制定過疏散逃生計劃,全家大小都知道一旦自己家里發生火災,要各自盡快從戶門逃出去,那母親就不用去孩子房里會合,一家人生存的機會或會大得多。
此前,範強強曾上門去找一些企業,願意免費為他們提供消防逃生技巧的演習指導,但對方的第一個反應卻是,“你讓我幹這個,給我多少錢?”
消防演習更常常流於形式。他曾給上海一個公共建築做消防演習,大家都在樓上不願下來,最後消防隊員沒辦法,宣布“先下來就送禮物”,才勉強把演習完成。
但“這次大火刺痛了大眾的神經,(對行業)也許是一次機會,”麻庭光說,“在美國,消防從來都是由富人帶動,而窮人受益。”
“花點時間,花點錢,添些麻煩,因為這是必不可少的。”範強強說。
(感謝公眾號“消防知識宣傳”提供的采訪幫助。)
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審判長宣讀本案二審刑事裁定書。該刑事裁定書顯示,本案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一審認定莫煥晶放火、盜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此前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關於被告所提物業設施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及時是造成本案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介入因素,對危害結果具有影響力,請求對莫煥晶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經審理認為,放火罪系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行為一經實施,就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莫煥晶不顧雇主及其年幼子女生命安全,選擇淩晨4時55分許在高層住宅內放火,最終造成四人死亡及巨額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其放火行為與犯罪後果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依法應對全部後果承擔刑事責任。消防部門於5時04分50秒接群眾首次報警,於5時07分52秒派出第一批消防車,消防車於5時11分16秒到達藍色錢江小區正門,消防戰士於5時16分53秒到達著火建築樓下,隨即攜帶滅火救援裝置乘電梯前往事發樓層,接手物業保安實施滅火。消防戰士在實施滅火過程中發現供水管網水壓不足,遂沿樓梯蜿蜒鋪設水帶進行滅火。火災撲救時間延長,與案發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設施運行不正常,致使供水管網壓力無法滿足滅火需求有一定關聯。但上述情況不足以阻斷莫煥晶本人放火犯罪行為與造成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犯罪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故辯護人認為可以減輕莫煥晶罪責的意見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根據判斷,物業公司負有一定責任,該物業公司為在港上市綠城服務(2869.HK)。
5月31日,綠城服務發布公告,公司於2018年5月30日收到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以公司的一家全資子公司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為九名被告之一的起訴狀。該案是公司一在管項目業主及家屬為原告,針對人為縱火案而引起的人身及財產損害,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該案涉及的訴訟總額約為人民幣1.45億元。
彼時,受到上述消息影響,綠城服務股價受壓,一度下跌8.6%至7.4港元。
綠城服務2017年年報顯示,綠城服務凈利潤3.87億人民幣,按照上述賠償金額,將極大程度影響到其今年的利潤表現。
對於上述判決,綠城服務方面對記者表示暫無更新消息。
截至今日收盤,綠城服務報收7.94港元,下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