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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管房 以後管你家多的米

2014-05-19  TCW
 
 

 

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夫妻自住限一戶、買給旁系親屬房子要多繳稅,政府這些抑制房價的手段,不但自相矛盾,也是在侵害個人自由。

若一對夫妻除了自住,買第二間房給兄弟姊妹,就要被財政部課懲罰性的稅,此舉是希望這對夫妻不要買第二間房子,把它讓給素不相識的人,也就是政府強迫你去幫陌生人,這道理令人費解。

財政部這些政策,意思是夫妻只住一間房就夠了,多買一間房卻沒人住,就是浪費。但一對夫妻家裡多一袋米沒吃,也是浪費,這袋「非自吃」的米是否也要多課稅?家裡多一張床沒人睡,也算浪費,是否也要課「囤床稅」?

閒置等於浪費?強迫隨時使用,才是更大浪費

資源閒置無人用,乍看是浪費,但若讓它二十四小時都被使用,反而是更大浪費。因為沒有人家裡東西整天二十四小時都在使用,例如冬天人們並不會開冷氣,如果這也叫做閒置、浪費,那麼人們冬天該開冷氣嗎?

為了節省資源閒置成本,卻花費更大成本來讓資源隨時處於使用中,這才是浪費。人們之所以讓資源閒置,就是因為讓資源從「閒置」變成「使用中」,要付出的代價太高了。

政府對人們自願選擇將其閒置的資源課稅,要求這些資源隨時要有人用,其實反而讓人們付出更大成本,如果這些資源脫離它們原本最經濟的用途,才是造成更大浪費。

再說,財政部認為夫妻自住只限一戶,但每個人想要多少財貨因人而異,有人覺得三間房子還不夠,有人只想要有一片瓦遮風蔽雨就好。「自住只限一戶」這個政策,骨子裡是社會主義的齊頭式平等。照這個思維,政府乾脆限制建商:全台有幾對夫妻,就蓋幾戶房子,夫妻結婚後就由政府分配一戶房子,完全杜絕囤房,這就是全面的計畫經濟了。

最後,若財政部可以決定,人們有幾間房自住才合理,這就是由官員決定人民如何過生活。難道之後還要規定每對夫妻一餐只許吃一碗飯嗎?每天只能看一小時電視嗎?只許睡八小時嗎?

當我們允許官員決定我們有幾間房子算自住,我們就沒理由拒絕他們規定一天該吃幾碗飯、看幾小時電視、睡多久。這些對人民生活的干涉,和「自住限一戶房」的本質相同,都是侵犯個人自由。這也是打房政策中,最值得深思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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