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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僱主:員工OT因私務

1 : GS(14)@2015-10-09 07:35:59

■浸大學者趙其琨(左)認為,推行家庭友善措施便利員工處理私務,能有效解決工時長問題。馬志剛攝


【本報訊】打工仔加班原因何在?有學者聯同招聘網站早前進行問卷調查,研究如何解決香港工時過長,有五成僱主認為員工在上班時間處理私務引致加班。學者認為標準工時未必能解決現狀,促推家庭友善、彈性上班措施。有工會反駁:「邊有老闆咁好,返工做私務都唔郁你,仲畀你OT?」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人力資源策略及發展研究中心,聯同招聘網CTgoodjobs發表調查結果,指388名受訪僱主與1,643名僱員中,逾九成僱主訂立工作時數為每周40至48小時,但38%僱員指實際工作49小時或以上,超時工作普遍。



職工盟質疑研究沒公信力

勞資雙方對工時過長成因有不同解說。五成僱主認為員工在上班時間處理私務導致加班,但僅三成僱員認同;八成僱員認為「老闆未走唔走得」的公司文化等人為因素才是主因。調查又顯示,47%僱主與35%僱員對實施劃一標準工時可行性存疑,但如果實行家庭友善、彈性上班,七成員工認為可行,惟半數僱主有保留,主要憂慮實施有困難,擔心員工濫用。中心主任趙其琨教授認為,標準工時難以一刀切實施,會為中小企帶來壓力和掣肘。他認為彈性工作安排是大勢所趨,有助招聘及挽留人才,長遠有效解決工時長帶來的弊端。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質疑研究沒公信力,他反駁一般僱主都會視辦公時間處理私務為紀律問題,理應處分而非容許加班。他又指如果彈性上班時間可解決工時過長,「咁就唔使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研究咁多年啦」。■記者馬志剛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009/1932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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