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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買玉片自製古董騙貸10億專家曾估價24億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9/1065306.html

 
 

起巨額貸款詐騙案透露出驚天秘密: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楊伯達等5名頂級鑑定專家,為騙子自製的"金縷玉衣"開出24個億的天價評估。

建行兩位行長由此輕信了騙子的經濟實力,發現被騙貸6個多億後不但未報案,還繼續為其違規提供資金4個多億,導致銀行最終損失5.4億多元。

經過三個月的努力,記者翻閱350多本卷宗,聯繫到當時的鑑定專家深入採訪。他們承認,評估時大家連"金縷玉衣"的玻璃罩子都沒打開,只圍著走了一趟,"過程不太合規矩"。

富豪騙貸10個億為洗錢和蒙蔽銀行

買玉片自製"古董"

隔玻璃看"金縷玉衣"

案情

富豪自製"金縷玉衣"頂級專家評估出24​​億天價

在"中國400富人榜"中,華爾森集團總裁謝根榮一度名列第163名,資產6.2億元。但沒人知道,這些錢是從銀行騙來的。

2000年9月,謝根榮偽造555份房貸合同,以假按揭的方式從建設銀行騙貸6億多元。但謝根榮不傻,他早早為自己留下後路。本世紀初,媒體突然開始報導一位叫謝根榮的"古董收藏家"。

在謝根榮貸款詐騙案的捲宗中,有一份證人牛福忠的證言。謝根榮的一審判決書中摘錄了其中的一部分:謝根榮有兩件"古董",一件是"金縷玉衣",一件是"銀縷玉衣"。其實,兩件"玉衣"是我用他給的玉片穿出來的,不值錢。他堅持要我找專家給這兩件"玉衣"做評估,我就找了原中國收藏家協會秘書長王文祥。王文祥又找了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楊伯達等4位專家,一起給"玉衣"作出評估報告,評估價24億。謝根榮給了專家幾十萬的評估費。

買"文物"意在洗錢

貸款變成公司"古董"

對此,華爾森集團財務人員蔣某某稱,集團的資金使用權由謝根榮掌握,審批只是個形式。謝根榮從公司拿走的現金,後來董事會決議以公司名義收購謝根榮手裡的古董沖賬。

時任華爾森集團執行總裁的郎某為謝根榮的行為作出更明了的解釋:買文物的用意就是向外洗出大量的現金。

這樣一來,資金相當於做了個"乾坤大挪移",從銀行騙來的貸款變成"古董"放在公司,而"買古董的若干個億"不會給其他的古董商,自然會到謝根榮個人的兜里,成為乾淨的錢。

涉嫌騙貸被行長發現古董專家簽字成"擋箭牌"

買"古董"更重要的用途在後頭。

2002年底,建設銀行某支行行長顏林壯和副行長趙峰憑藉經驗,發現華爾森集團在騙貸,為此找謝根榮談判。

謝根榮先向銀行提供了造假的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然後領著顏林壯等人參觀了專門用來存放兩件"玉衣"的"根榮陳列館"。

謝根榮指著一件"金縷玉衣"對顏林壯說:"全世界只有兩件,專家已經做過鑑定,市場估價24億。它在這兒,我還能賴著你們區區幾個億不還?集團只是一時資金周轉困難,只要我們通力合作,還清貸款肯定沒問題。"說完,謝根榮出示了有5位國內頂級古董鑑定專家簽字的評估報告。

頂級專家的集體簽名,讓顏林壯和趙峰相信了謝根榮,覺得即便他有騙貸嫌疑,但華爾森集團畢竟還是一個非常有實力的企業,不會欠貸不還。另一個問題是,當初按揭貸款是顏林壯批下來的,如果騙貸的事情暴露,作為行長的他烏紗難保。

銀行行長被"蒙蔽"再次提供資金4.56億

顏林壯最終做出錯誤決定:瞞住上級,通過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幫企業發展起來,把問題"消化"。

後經法院查明,這部分的累計金額達4.56億元。被抓後謝根榮曾滿不在乎地對民警說,那段時間光請客吃飯,他就花了3000多萬。

最終,審計署在審計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時發現問題。2008年3月,謝根榮、顏林壯等人被抓。至案發時,謝根榮騙貸的錢有5.4768億餘元無法歸還。

謝根榮一審被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被評估報告蒙蔽了雙眼"的顏林壯和趙峰,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

謝根榮一審獲刑後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目前二審仍在審理當中。

當事人

●中間人牛福忠

年過六旬,現為北京中博雅文物鑑定中心鑑定委員會主任,自稱是國家文物局泰安培訓中心客座教授、北京電視台《天下收藏》欄目特聘鑑定專家

玉片買下來以後確實是我幫著穿成"玉衣"的

法制晚報(下稱FW):謝根榮為什麼要做"金縷玉衣"和"銀縷玉衣"?

牛福忠:他不是有個"根榮陳列館"嘛,搞收藏唄。

FW:"玉衣"是謝根榮買來玉片找人做的,自然不是古董。明明不是古董,為什麼還要當古董去評估呢?

牛福忠:咳……他當時找我評估,我說評估不了,我哪兒懂啊。他非要評估,我就找了王文祥。其他的專家我也不認識,都是王文祥找的。

FW:如果"玉衣"本身不是古董,那它的價值就是那些玉片價值的總和。一堆玉片居然價值24個億,您是否覺得過高?

牛福忠:這你得問那幫專家去,是他們在評估報告上籤的字,呵呵……

FW:"玉衣"的評估價是24個億,那謝根榮是花多少錢買來的玉片呢?

牛福忠:肯定沒花24個億,買的時候不可能那麼多錢。他哪有那麼多錢啊。評估價只不過是專家說的。這東西按照24億賣,肯定沒人要。

FW:那些玉片是從哪兒來的?

牛福忠:都是謝根榮從他浙江老家找的,具體怎麼弄到手的我就不知道了。玉片買下來以後,確實是我幫著穿成"玉衣"的。

FW:那些玉片是古玉嗎?

牛福忠:咳……有的是,有的不是。但玉肯定都是真玉。專家說是古董,那就是吧。雖然我懂點兒,但沒人家專家那麼懂。

如果是專家,都得往評估報告上簽字。我不是專家,就沒簽。

FW:現在"玉衣"怎麼處理的?

牛福忠:我不知道。

FW:謝根榮給專家評估費了是嗎?

牛福忠:對。當時我在場,錢給了王文祥,他們怎麼分的就不知道了。

●鑑定專家王文祥

王文祥,現已七旬,據媒體報導曾擔任過中國收藏家協會秘書長,現為世界書畫藝術家聯合會主席、世界收藏家協會副主席兼中國總會會長、世界文物藝術品鑑定評估委員會主任

主要是靠眼睛看然後一起商量了一下

接受記者採訪時,王文祥稱當時是牛福忠找的自己,之後自己找了其他的專家。

王文祥承認,當時謝根榮已經表示過,“金縷玉衣”、“銀縷玉衣”是他買來零散的破碎玉片穿起來的。“但是,我們覺得玉片零散著,將來很可能被丟棄。能把市場上這些容易丟棄的玉片收集起來,用金線穿成'玉衣',對國家來說是個貢獻,算做了一件好事。”王文祥說。

王文祥也承認,“當時評估沒走太複雜的程序”,“主要是靠眼睛看,然後一起商量了一下”。

對於24億元的評估價,王文祥說,這是著名歷史學家史樹青老先生提出的價值,“我們沒有那麼仔細去看”。

王文祥稱,評估報告是他歸納了大家的意見,之後落筆起草的。但謝根榮只給每人一萬多元的費用,不是牛福忠作證時說的“幾十萬元大家分”。

“鑑定後,我們特別叮囑謝根榮,這東西不能去交易,否則犯法。我認為,只要文物不上市場,專家簽字談不上什麼風險,這是學術自由。”王文祥說。

●鑑定專家楊伯達

現已八旬,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

大家就在玻璃櫃子外面走了一趟看了看

楊伯達告訴記者,鑑定之前,他對華爾森集團一點也不了解,到現場才認識了謝根榮。

楊伯達承認,鑑定過程確實不太合乎規矩。

“說老實話,就幾十分鐘。鑑定時沒有開櫃,大家就在玻璃櫃子外面走了一趟看了看。因為隔著玻璃,看時也不方便。”楊伯達說。

楊伯達告訴記者,如果是鑑定故宮博物院裡的文物,肯定不能光看,必須要“上手”。而那次,“玉衣”一直沒從玻璃櫃裡拿出來,專家們也沒要求開櫃。

“反正史樹青在嘛,他是文物鑑定界的大家,我當時是在他領導下的。”楊伯達說,由於當時沒有舉手錶決的過程,於是自己就隨了大流,別人怎麼說,自己也就怎麼說了。

最後,大家在評估報告上簽了字,吃了頓飯就走了。

當楊伯達從記者嘴裡了解到,評估報告成為之後謝根榮從銀行騙錢的工具時,表示很驚訝。

“我沒把它當成鑑定活動,而是當成一種友誼活動,是客串性的。他們請你來,給你一點鑑定費,你同意他們的意見就完了。”楊伯達說,鑑定時,謝根榮沒說過他的意圖,他也沒想到評估報告會被非法利用。

楊伯達說,臨走時謝根榮每人給了一個信封,可能裝了萬把塊錢。“我現在不再參與這些活動了,在家埋頭寫書。”楊老說。

包括故宮博物院原副院長在內權威人士出具評估報告

記者揭秘當時鑑定內幕五位專家評估出24​​億

這個鑑定是比較隨便的算是幫朋友一個忙

記者採訪李勁松老人時,告訴他謝根榮利用評估報告矇騙銀行,導致損失5.5億後,老人傷心地哭了,一個勁兒地說“沒想到”,表示自己一定會吸取教訓,深刻反省。

“那家公司的老闆說讓大家鑑賞一下,看看他的家產值多少錢。大家一聽是'金縷玉衣'都很感興趣,畢竟也是個學習和交流的過程。”李勁松老人回憶道。

“當時,有的人仔細看了,有的沒有。真正的評估鑑定程序是怎樣的,沒有國家規定。但專家們應該反复地研究。”李勁松稱,“而這個鑑定是比較隨便的,算是幫朋友一個忙。大家就是聚一聚、坐一坐、走一走、看一看,證明這個資產的價值。史老是大權威,史老說這個價值是很高的。史老說的話,我們是很尊重的。”

“評估是專家們個人的看法和觀點,評估價值只是一個參考。專家意見只是代表個人。評估價值是一個認識問題。”李勁松說。

謝根榮當時的承諾也讓專家放鬆了心態。李勁松說,謝根榮當時稱“玉衣”是他的寶貝,絕不會賣。

李勁松認為,既然是家產,評估多少個億都無所謂,只證明這是他的財產而已。

李勁松說,專家們最後還囑咐他好好珍藏,並一再強調不准到市場上流通,也不能拿去抵押。

當記者提到,牛福忠曾說有“幾十萬評估費”的時候,李勁鬆發火了,堅稱謝根榮只給了每個人幾千元車馬費。

“他有什麼根據呀?如果是評估,都要開收據,他有收據嗎?”李勁松說,估價之後,王文祥起草了評估報告,寫著這個文物是什麼時代的、什麼玉石、評估價值多少錢。

李勁松稱,因為都是朋友,那天就比較隨意,並沒有按規矩要評估費。那幾十萬元是不是被中間人拿了,自己就不知道了。

●鑑定專家楊富緒

年近八旬,中國寶玉石協會原副會長、北京大學寶石鑑定中心主任

那種情況下就是最權威的人說了算

楊富緒告訴記者,按照常規,玉石鑑定程序有大約30個步驟,如稱重、收樣、手摸、儀器檢測等。

楊富緒說,對於玉石的鑑定,應該一片玉一片玉地檢測。要確定材質、成分和工藝,需要儀器檢測,包括X光機、紅外光譜、電子探針等大型儀器。

“但那次鑑定,玉衣在玻璃罩子裡,只能肉眼看。那種情況下,就是最權威的人說了算。”楊富緒說。

“當時史老在,跟他相比我就是打雜的,史老說什麼就是什麼了。他是一把手,我們哪能不聽史老的。”楊富緒說。

但楊富緒承認,當時兩件“玉衣”的估價偏高。

“那次鑑定之後,我也想過,這是乾嗎呢?這麼高的價。”楊富緒說。

楊富緒告訴記者,雖然他不知道後來謝根榮利用評估報告到銀行騙錢的事,但在那個時期,用這種方法去銀行弄貸款的大有人在。那種事評估費用很高,知名大師看一看就是幾萬,但不見得有科學的依據。

“我在報告上簽了字,我也有一定的責任。”楊富緒告訴記者。

延伸採訪

業內流行“不打假”按評估價值收費

潘家園古玩城一位老闆透露,如今業內流行“不打假”。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收藏家告訴本報記者,在鑑定界,如果一位名家已經開出了評估報告,其他同行通常不會“拍磚”,都是聽之任之。

而在鑑定​​界,目前有這樣的做法:先口頭告訴你,你的玩意兒是真的,價值連城,之後再向你伸手要“鑑定費”,數額相當於他說出來的評估價的一定比例。你只有給夠了錢,鑑定師才給你開書面的評估報告。

採訪過程中,受訪的鑑定專家李勁松也證實:按照慣例,評估費是評估價值的1%到5%。

“比如,你的東西可能只值幾百塊錢,但他告訴你值20萬。然後要求你按5%交鑑定費,也就是1萬。有些心眼活的人就交了。”一名不願具名的收藏家告訴記者,“這樣的話,一個不值錢的物件一下子價值20萬元,除去交1萬元鑑定的費用,賣出後還可以淨賺19萬。這樣的話兩方都有便宜,如果沒有鑑定師開出的評估報告,你和誰說你的東西值20萬,也沒人信。”

故宮博物院研究員周京南曾對媒體有過解釋:文物的收藏鑑定確實有這種尷尬的現象,哪怕一些權威機構、一些權威大師也有“打眼”的時候,而不同專家有時觀點不同難分對錯,對此也很難有非常嚴格的規範。

《人民日報》海外版:老來天真性更直

記者採訪中幾名專家均表示,當時大家的意見都是隨著“史老”的。當時的鑑定界,史樹青是最大的權威,他說“玉衣”是真的,值錢,大家就都認同了。

記者試圖聯繫史樹青,但遺憾地了解到,老人已於2007年因心臟衰竭去世,享年86歲。

由此推斷,為“玉衣”做鑑定時,老人已經八十出頭。記者從《人民日報》海外版找到一篇紀念史樹青老人的報導,其中一段耐人尋味:

(史老)年紀大了,反而像個小孩子,動不動就發脾氣。史老夫人說,他對越王勾踐劍的事就老大不開心。去年4月,史老在大鐘寺地攤上發現一把青銅劍,他認為是越王勾踐劍,當即買下。後來有的專家認為是假的,博物館不收,史老的老伴和女兒也認為是假的,只值200塊錢。為了這事,史老寫了一首詩,把自己比作春秋時期多次獻和氏璧不成的卞和。看到史老有點生氣的樣子,他的老伴對他說,不爭論,不爭論,身體要緊。老伴說,史老心臟不好,去年住了半年的院。

這段文字,《人民日報》海外版的編輯所擬小標題為:老來天真性更直。

經濟大案

●經濟案件判決書枯燥文字的背後隱藏著驚人秘密●紛繁複雜的經濟現像中有商界世故人情

●“遊走”在法制與經濟之間,以法制的視角解讀經濟,關注國內外知名企業,關注社會民生

A08、A09撰文/記者付中閆新紅實習生王曉飛

★本欄目稿件將在北京新聞廣播《警法在線》欄目互動播出

欄目主持人:付中

●鑑定專家史樹青

著名歷史學家和文物鑑定家,曾任中國歷史博物館研究員、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南開大學歷史系教授、北京大學考古系研究生導師、中國收藏家協會會長,以考古鑑定馳譽中外

●鑑定專家李勁松

年近八旬,中國寶玉石協會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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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炮轟「一男子」扭曲報告殺魔童

2013-11-14  NM
 
 

 

免費電視黑箱發牌風波爆發近一個月,中聯辦上週向建制派議員發功,令立法會否決引用特權法迫使政府公開四份顧問報告的議案,「魔童」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的死因仍然成謎。特首梁振英再三強調政府按顧問報告作出發牌決定,但堅拒公開報告。顧問報告的內容,有待王維基透過司法覆核揭開。

不過,本刊記者本週初接觸了撰寫顧問報告的Spectrum Value Partners(威普諮詢顧問),負責人伍珮瑩首度開腔,澄清撰寫報告時沒有「三揀二」的遊戲規則,梁振英更改規則前,顧問公司早已經完成有關工作。對於梁振英不斷引用顧問報告內容作擋箭牌,暗示王維基財力欠佳以致失牌,伍珮瑩坦言:「為何所有人引用已經過時的報告,有人只想將視線轉移在顧問報告浪費時間。」政府所謂的四大準則、十一項因素、「一籃子」的發牌考慮,通通不及「一男子」梁振英獨行獨斷的態度。

政府十月十五日將香港電視踢出免費電視市場後,公眾一直不明白港視被叮走的原因。被視為可揭開港視落敗之謎的四份顧問報告,由跨國顧問公司威普諮詢顧問負責。該公司一○年四月獲通訊事務管理局(時為廣播事務管理局)聘用,替三間免費電視牌申請機構,包括香港電視網絡(前身城市電訊)、奇妙電視(有線寬頻)、香港電視娛樂(電訊盈科)進行市場競爭研究。

通訊局上週五呈交立法會的文件首次披露,一○年及一一年的顧問研究結果顯示,按當時三個申請者提交的業務計劃,市場未必能夠支持全部五家機構持續經營。然而,通訊局仍然拍板讓三個申請者過關,並於一一年七月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政府接獲通訊局建議後,繼續聘請威普跟進,續交兩份報告。直至今年十月,政府公布引起公憤的三揀二結果。

本刊向威普諮詢顧問亞洲區總監伍珮瑩(Jenny Ng)查詢報告內容,她稱:「作為香港市民,我們也感受到公眾的困惑。很多關於我們研究的引述並不全面,也有誤導。基於與廣管局的協議,我們不能透露任何報告內容。」

報告沒有三揀二

不過,跟普羅市民一樣,伍珮瑩稱政府公布發牌結果當日,她才得悉政府三揀二的決定:「我們從不知政府改變規則,今年沒有進行任何研究。」威普最後一份顧問報告於一二年二月完成,當時仍由曾蔭權擔任特首。伍珮瑩說:「當時人人談及三個電視牌。」直至梁振英一二年三月當選特首,接過免費電視發牌的燙手山芋時,威普已經功成身退,所以對梁振英突然將「合格者入圍」的遊戲規則改為「選美」制度全不知情。作為申請者之一,王維基也是後知後覺,他早前透露,今年五月十四日才首次知悉政府不會一次過發出三個牌照。不過,他已經不能重新提交建議書,因為政府表示,若提交補充資料,將當作重新申請。有份參與發牌程序的通訊局,同樣被蒙在鼓裡,通訊局主席何沛謙上週五遞交立法會的意見書指出,今年二月初後,再沒有收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要求,就三宗申請提供意見或重新考慮。政府沒有要求通訊局就「循序漸進模式」開放免費電視市場作出考慮,或將三家申請機構作出排名。

有知情人士稱,當時顧問研究的題目是免費電視市場的競爭情況,究竟發牌對整體經濟環境、公眾利益有何影響等。四份顧問報告之中,以第二份最關鍵,第三、四份只是補充資料。但由始至終,報告沒有提出要叮走哪一間申請機構,政府也從來沒有對顧問公司作出有關要求。近期政府不時有人以「權威消息」披露報告內容,指香港不能容納五間電視台,又稱一般經濟環境下,只有無綫及奇妙電視可持續經營等說法,有曾接觸報告的人士稱,這些純粹是研究不同經濟環境下的傳媒競爭情況,報告根本沒有評論哪一間電視台值得發牌。

未考慮魔童賣仔

雖然顧問報告從來沒有以三揀二為研究基礎,但梁振英對報告「另眼相看」,不時選取報告部分內容,企圖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踢港視出局的決定合理化。伍珮瑩稱,她不能評論政府的處理手法,但她強調:「我們做的最後一份報告是一二年二月,而王維基遞交的資料是○九年十二月,距今已經四年,用四年前的報告解釋今日的決定,資料已經過時。」有接觸過報告人士稱,「四年前王維基交申請文件時,邊度有錢?揸住香港寬頻,又有債務,所以有政府人士引述顧問報告話王維基財政唔好,咁梗係啦。但而家王維基揸住五十億,點可以話佢財力唔夠?」王維基一二年四月出售城市電訊業務,套現五十億元全力投放電視業務,之後獲政府批出將軍澳地皮,租用作興建廠房,香港電視的整體狀況已不能同日而語。然而,這些新變動,根本未能在顧問報告反映出來。

政府愈解釋愈亂

有熟悉電訊業的人士指出,政府愈解釋愈亂,而梁振英獨斷獨行的手法,是前所未見,「香港咁多年來開放電訊市場,政府會講清楚俾幾多個牌,會講清楚申請人提交什麼文件,政府也會講評分方法。」但梁振英臨時改變遊戲規則,通訊局、申請者毫不知情,令業界憂慮,「從來未見過廣管局提交政府的建議不被接納,never in Hong Kong,係咪梁振英第日唔鍾意發牌俾邊個就唔發得?」港視發牌風波拖垮梁振英民望,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本週二公布的最新調查顯示,本月初訪問一千零八名市民,梁振英支持度評分下跌至四十一點二分,較上月底下跌二點八分,再創新低;處理發牌事宜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民望淨值由上次正十三個百分點,跌至負十二個百分點。雖然在建制派護航下,立法會上週四否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迫使政府出示審批牌照的相關文件,連日堅持留守的港視員工同日撤出政府總部,但風波未有平息。有人因保皇而備受批評,電影工作者總會及十個屬會週一發表聯署聲明,譴責在特權法議案投下棄權票的業界代表馬逢國,與業界取向背道而馳,並要求他立即辭職,惟馬拒絕辭職,更厚顏邀功,稱相信政府回應其訴求才會發出早前的聲明。企圖與梁班子劃清界線的,還有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他週日出席活動後向傳媒表示,發牌決定與市民期望有過大落差,期望梁振英盡快就整個發牌過程作出「深切檢討」,其說法被認為「不尋常」,更有政界人士流傳林將會離開行會,惟他本週一澄清有關言論絕非針對特首本人。

港視準備打官司

一直高調炮轟的王維基,繼上週五應邀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王有備而來引述梁振英一○年的著作《如果是你的子女》,句句「暗寸」梁振英,「即使香港在規模和實力上是世界第三,排在紐約和倫敦之後,我們也應該問清楚:學生在全班考第三,分數如何?有沒有一些科目不合格?」借此暗諷政府沒有公開港視死因。王維基近日轉向低調,週日出席公開活動也封嘴,僅透過專欄默默表達心情有點失落,未有崩潰。香港電視發言人回覆本刊稱,司法覆核的申請文件仍在準備中,暫時未有時間表,於未來三至六個月則會探討其他業務發展機會,下一步計劃將留待適當時候再作公布。

免費電視發牌時序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香港電視(前身城市電訊)、奇妙電視(有線寬頻)、香港電視娛樂(電訊盈科)申請免費電視牌照2010年4月第一份顧問報告2011年4月第二份顧問報告2011年7月13日廣管局(現為通訊局)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建議,批准發免費電視牌照給三家申請機構2012年1月第三份顧問報告2012年2月第四份顧問報告2012年4月王維基出售城市電訊核心業務,將資金投放香港電視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多次邀請通訊局就申請機構提交補充資料,通訊局表示沒必要修訂批出三個電視牌的建議2013年5月14日政府發信要求三個申請人陳述,王維基首次得悉政府不會一次過發出三個牌照2013年7月政府要求三間申請機構及現時兩間免費電視台提交補充資料2013年10月15日政府公布發出兩個電視牌,香港電視出局

威普助巴西辦世界盃

政府今次委託進行免費電視市場競爭分析研究的顧問公司Spectrum Value Partners,前身為Spectrum Strategy Consultants,曾為電訊管理局(去年與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撰寫「有關香港電訊業市場競爭效益的報告:國際性的比較」、「二○○五年香港電訊市場的競爭成效報告:國際性比較」等顧問報告,○四年政府因應它為香港流動通訊服務市場的研究報告,以及公眾諮詢,決定暫緩發出新3G牌。Spectrum Strategy Consultants二○○七年與另一間跨國顧問公司Value Partners合併,香港區易名為Spectrum Value Partners。資料顯示,Value Partners一九九三年在意大利米蘭成立,英國、巴西、新加坡、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均設辦公室,共聘用逾三千名來自不同國家的專業諮詢顧問,客戶對象不只電訊業,亦包括金融機構、傳媒、消費行業等,香港及內地客戶則有和記電訊、電訊盈科、中國移動通信、中國聯通等。Value Partners早前被巴西政府及體育局選擇為戰略諮詢公司,為二○一四年在當地舉辦的世界盃提供組織及管理方面的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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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失利男子跳橋自言「手風不順」 止凡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4/08/blog-post_17.html
投資失利男子跳橋自言「手風不順」 妻指有炒股

【明報專訊】「北水」窮等未至,坐上「股市過山車」的小股民擔驚受怕,昨日恒指又跌1153點,股市哀鴻遍野。一名有購買股票的男子,因「投資失利」,昨凌晨向親友透露死意後離家失蹤,警方幾經搜索,終發現事主危站在大角嘴海輝道天橋的外牆石壆上飲酒抽煙。擾攘個多小時後,事主突然向救援人員揮手,隨即向前踏步,滑前直墮20米下的機鐵路軌,雙腿骨折,幸送院急救情況穩定,未釀成輸錢輸命的悲慘結局。......

到底投資重要還是生命重要?投資為了什麼?如果連生命都沒有了,投資來幹嘛?

此文章首次在 2007-11-22 發表於「取之有道」。 

後記:

近期,止凡在blog內分享了一些有關借貸投資經驗的文章,引來熱烈討論,部份blog友更提醒我要注意風險。我非常感謝這些朋友,無論他們所用的言詞及語氣如何,我都收到當中的一個重要信息,即投資要小心,運用借貸時就更要加倍小心。

回看這篇轉載的報導,已經近七年了,期間不時都會有這類有關投資者損手出事的報導,多點轉載,提醒大家,這也不錯的。記得2007年內地股市熱騰騰,當時傳聞「北水」將會來港,使內地股市國際化,又使人民幣國際化之類,還記得滙控也一直爭取成為當中重點銀行。可是,時至今天,這事情還是沒有發生。

當時不少如報導中的男子都希望搭上這架「順風車」,全情投入地投資獲利一番。後來發生了什麼事情呢?相信大家還記得,總理認為內地股市及股民未成熟,亦開始出現股市泡沫,國家也未準備好,到2008年更遇上金融海嘯,這個「北水」就一直沒有來港了。

直到今年第一季,中央又再提起「沪港通」這東西了,加上近期的熱錢湧來香港,讓股市又再熱騰騰。香港也好,台灣也好,在大家正在享受股市大升浪之時,再次看看這類報導,的確有其警醒之處。

其實,這裡討論過很多注意投資風險,然而,不妨再次提醒大家一些重點。首先,不要「賭單邊」,面對投資,應該用一個計劃的角度來看待,而不是拿一個賭博的態度,非贏即輸,非賺即蝕,這並不可取。股市有升有跌,如果按一個投資計劃來操作,可把這些輸贏、賺蝕的概念都踼走。例如做一盤生意,總有投資目的,在什麼時候這盤生意需要什麼,需要人手?需要入貨?需要裝修?需要宣傳?需要擴充?需要什麼就投放資金到這地方,這些操作都不會是「估計」未來市況如何,而是針對這盤生意的發展及計劃需要。個人投資考慮都如此的話,「賭單邊」估錯市而出事的機會就不存在了。

另外,對於政策變動而出來的賺錢機會要小心,今天不少人都問「沪港通」如何賺錢,內地及香港兩地個股股價差異,如何從中獲利等問題。這類賺錢機會要了解清楚,不是說這類消息都一定是糖衣毒藥,只是不少人面對這類消息時,就會放下警覺心,比平時都更容易中招。

然而,一個政策推出來,市場不同級數的人都會有所理解,有些人是大戶的一份子,擁有頂尖科技,每天全職看緊大市,每分每秒在市場找尋賺錢機會。當你想到一個簡單直接的賺錢機會,這些大戶不會不知道,他們定必大賺,哪為何他們會賺剩一點給我們呢?他們賺的錢,我們賺的錢,都來自什麼地方呢?短時間的零和遊戲,人人都在賺,誰在賠呢?錢從何來?想不通的話,更要加倍小心。

再者,好像報導中的故事,這些政策話改就改,尤其是中國內地,很多政策都是國家領導人說了算,今天說一套,明天可以改,不相信的話可以看看歷史,做點研究分析。

最後,要避免報導中的慘劇,大家要記住,真的不幸地輸掉身家的話,大不了申請破產保護,幾年後又是一名好漢子,不用尋死的。對於生意人來說,破產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然而,作為打工仔上班一族,投資失利就好像天塌下來似的,破產也被看成是跟死沒多大分別。如果凡事思法開懷一點,就算最壞情況出現了,也不用了結生命,對比起生命,錢財始終只是身外物。

文 / 止凡,香港『取之有道』部落格主筆,多年來發表過許多的好文章、好提醒,擁有許多忠實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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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發現來自尼日利亞男子輕度發熱 送醫院留觀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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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寧波衛生局通報,10月16日下午六時許,一名尼日利亞男子從臺灣轉機至寧波入境,檢查有輕度發熱,現在醫院留觀。

目前,西非的埃博拉疫情有向非洲以外國家擴散的趨勢,繼早前西班牙出現首例歐洲埃博拉患者後,美國本土,也已經先後發現兩例埃博拉病例,都是此前與埃博拉患者有接觸的醫護人員。

針對西非地區埃博拉出血熱疫情呈蔓延態勢,疫情輸入風險進一步加大的情況,國家衛生計生委16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埃博拉出血熱防控工作自查。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定點醫院和急救中心、一般醫療機構要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

國家衛計委於本月10日曾發出警告,認為埃博拉輸入我國的風險正在增加。8月中旬,國家衛計委已經出臺《埃博拉出血熱防控方案》,此後又分別出臺了《口岸埃博拉出血熱留觀病例與疑似病例轉運工作方案》,《埃博拉出血熱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等文件。        

此次衛計委發布自查通知,也正是基於前述文件和技術指南進行的,自查內容包括信息通報與共享、醫療防護、診療設施手段、醫務人員防控知識培訓、病例轉運工作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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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一樣的男子,小馬哥圈地“互聯網+”

來源: http://www.gelonghui.com/portal.php?mod=view&aid=2643

本帖最後由 jiaweny 於 2015-5-21 13:40 編輯

風一樣的男子,小馬哥圈地“互聯網+”
作者:紀佳鵬

導讀:馬化騰曾表示,騰訊只做兩件事:連接器和內容產業。連接器就是利用QQ、微信等,通過“互聯網+政務”、“互聯網+民生”、“互聯網+產業”等把騰訊線上平臺和簽約地區政府線下資源結合起來(即O2O)。不完全統計,騰訊已與20個城市簽署“互聯網+”戰略框架合作協議。而阿里巴巴,也啟動了“互聯網+城市服務”戰略。






一邊在2015年全國“兩會”上提出“互聯網+”提案,一邊“馬不停蹄”與中國各個城市簽署“互聯網+”戰略合作協議。

這是虔誠的互聯網+布道士騰訊董事會主席兼CEO馬化騰2015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5月19日,馬化騰攜高層抵達重慶市,與重慶達成互聯網+戰略合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騰訊公司2015年以來已至少與20個城市簽署互聯網+戰略框架合作協議。其中廣州、深圳等五城市已落地並開通微信“城市服務”入口。此前5月初,騰訊“互聯網+中國”峰會上,騰訊發布了其“互聯網+”的全套解決方案。

另一方面,BAT另一巨頭阿里巴巴也在積極布局,爭搶城市入口。阿里巴巴4月宣布首批上線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12個城市“互聯網+”城市服務。

騰訊阿里的新戰場

騰訊與阿里正在“互聯網+”上跑馬圈地。

4月29日,騰訊主辦的2015“互聯網+中國”峰會上,就有長沙、無錫、大連、常州、湘西、鹽城、襄陽、鹹寧、開封、焦作、鶴壁、桐鄉、臨安以及湖南省經信委與騰訊簽署戰略框架合作協議,成為“互聯網+”生態圈中的一員。

此前,騰訊也與上海市、天津市簽訂互聯網+合作協議,此後5月9日,揚州市與騰訊簽訂合作協議;5月19日,重慶市與騰訊公司舉行共同推動互聯網產業發展活動,在前期合作基礎上,雙方就騰訊“互聯網”雲平臺、加快推進“互聯網+”市民公共服務融合、重慶市互聯網+俱樂部、眾創空間等具體合作項目達成共識。

目前已經有廣州、深圳、佛山、武漢和上海等五個城市上線了騰訊微信的“互聯網+城市”服務。長沙、無錫等十幾個城市簽署戰略框架合作協議後,微信的“城市服務”等也逐漸會上線。

“因為各地只有政府部門才有實力和資源統籌到政務和民生服務,這塊也是政府落地政務‘互聯網+智慧城市’的重要舉措”,騰訊內部人士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個過程中,主要就是微信提供平臺和技術接口,騰訊地方網站在政府溝通中也起到很大作用。”

馬化騰曾表示,騰訊定位就做兩件事情:第一做連接器,通過微信、QQ連接人和人、人和服務、人和設備;第二做內容產業。騰訊的“互聯網+”戰略模式也是沿襲上述馬化騰的說法,通過微信來做“城市服務”的門戶,從而切入用戶生活的各方面。

今年“兩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到“互聯網+”後,多個地方政府開始積極推動政府城市服務數據的開放。BAT三巨頭中,騰訊和阿里已在從餐飲、金融、零售等領域開戰,隨著“互聯網+”的推進,目前政務、公共服務領域隨即成為雙方新的戰場。

4月,阿里巴巴方面宣布,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首批12個城市“互聯網+”城市服務已同步上線,用戶通過支付寶錢包、微博和手機淘寶進入城市服務平臺,完成交通違章查詢、路況及公交查詢、生活繳費、醫院掛號等智慧城市服務。

另外,阿里巴巴集團至少已經與15個省市簽署合作協議,包括上海、福建、雲南等,合作內容涉及跨境電商、農村電商、大數據、雲計算、互聯網金融、互聯網+等。

螞蟻金融服務集團國內事業群總裁樊治銘曾表示,第一批合作城市囊括一二三線不同類型的城市。而且城市服務平臺今年將在50個城市上線。

布局思路不同

梳理騰訊與各城市簽訂的互聯網+戰略,主要通過“互聯網+政務”、“互聯網+民生”、“互聯網+產業”等領域與各城市開展合作。

“阿里與騰訊的戰略側重點不同,智慧城市的布局思路也有所不同”,前IBM行業解決方案部智慧城市首席設計師,北京可為高科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苗凱認為。

苗凱表示,雖然雙方都已經切入到了政務和公共服務領域,但騰訊主要強調“連接”,阿里巴巴更加突出“阿里雲”產品的擴張。

他認為,阿里巴巴的做法更多的是落地其雲計算數據中心、雲服務的平臺,而上面的應用仍然是合作夥伴參與。“做雲計算需要落地大量的機房與設備,通過智慧城市的合作,都可以獲得在土地方面的福利,這跟阿里本身的業務戰略重點有關。”

騰訊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騰訊在進行布局智慧城市的過程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是微信事業群和網絡媒體事業群,騰訊雲主要起到少量的服務器作用,參與得並不多。

“阿里巴巴是從平臺的角度去切入,而騰訊是從應用門戶的角度擴張,這兩家的具體思維是不同的”,苗凱對記者說,雖然在出發點和思維不同,但是雙方在具體業務層也存在競爭關系。

“從目的看,完成消費級個人級入口壟斷的騰訊與阿里正把手伸向城市級入口,與其說增加用戶,不如說更是在布局城市數據入口。”上海浦東智慧城市研究員執行院長盛雪鋒表示,互聯網企業在智慧城市領域的優勢毫無疑問是其覆蓋能力。

不過,在智慧城市上,騰訊、阿里“城市服務”入口並不能“包治一切”。

“從不足看,政府(城市)太複雜了,和BAT原來做個平臺坐等收錢的風格差異很大,定制化是目前政府做智慧城市的主要模式,幾乎每個地方每個委辦局的做事流程都不同,這方面還是項目化的IT公司有優勢。”盛雪鋒表示,非常細微的要求,對於大廠商來說沒有太多時間去做這種投入產出比不高的事情。

盛雪鋒介紹,國外智慧城市主要從交通、樓宇等點上去推進,基本上是企業為主,政府為輔的局面。而國內的智慧城市,政府在資金、規劃和數據上都處於核心的地位。

作為傳統IT廠商,此前研華科技董事長劉克振曾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在智慧城市領域,互聯網公司更多是在自上而下在應用層面進行布局,主要還是人透過手機終端的操作來實現的。而原來做自動化的企業,解決的是系統在運作流程當中,數據如何被采集和分析,強調主動響應。

此外,苗凱表示,互聯網公司布局智慧城市,某種程度上都是瞄準了智慧城市里面的數據資源,而這個屬於公共或者政府所有的新型信息資產,涉及個人乃至國家的隱私,從這個層面看,國家在法律法規上應該有所完善。(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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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一男子利用POS機非法套現1200多萬獲刑兩年半 0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10-09/952018.html

幫人非法套現,刷個卡就能賺錢?浙江溫州永嘉男子盧某雖是小學文化,卻動起了幫別人刷卡套現的歪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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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非法套現,刷個卡就能賺錢?浙江溫州永嘉男子盧某雖是小學文化,卻動起了幫別人刷卡套現的歪腦筋,不想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最終栽在了上面。近日,永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盧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31歲的盧某已經娶妻生子,自己經營著一家雜貨店,雖是做著小本生意,一家人過得倒也是和和美美。2011年6月份的某一天,盧某的一個朋友問盧某,說現在用POS機是不是可以套出點現金來應一時之急。朋友的一句話提醒了盧某,他一想,既然自己本身就經營著小店,何不利用自己的優勢多賺點錢,而且自己朋友也多,幫忙招攬點“生意”肯定不成問題。

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年時間里,盧某經過多方渠道購買、借用了商戶名為“溫州XX”、“西寧XX建材經營部”、“廣州XX服裝店”、“XX投資有限公司”等商業機構的銀行終端POS機,又以他人的身份證申領了POS機,以收取0.8%到1%的手續費為條件,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使用上述POS機為他人提供套現服務。同時,盧某還利用上述POS機為他人提供“養卡”服務,即他幫卡主頻繁刷卡還錢,然後快速提高信用卡額度,而他則從中賺取一定的手續費。

經查,2011年9月份至2012年8月份,盧某采用上述手法,為他人非法套取現金人民幣高達1251萬余元。

盧某的“生意”雖很紅火,但最終他還是栽在這上面。

案發後盧某於2013年6月18日到永嘉縣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庭上,盧某稱自己只當套現也是做生意的一種,不知道這也是違法行為,自己十分後悔。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被告人盧某違反國家規定,以虛構交易的方式,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刷卡套現,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鑒於盧某犯罪以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罪行並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兩名犯罪嫌疑人,決定對盧小利予以較大幅度的減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信用卡套現實際上是不法商戶違反規定,協助信用卡持有者占用或騙取銀行資金的一種違法行為,本質特征是通過欺騙方式將信用卡內的授信額度直接轉化為現金套取出來,對銀行、對社會、對持卡人本身都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

不法中介為了自己牟取高額的套現手續費,經常打著“免息貸款”“快速貸款”的幌子,通過各種廣告誘惑持卡人前來套現。而信用卡套現容易讓持卡人陷入“以卡養卡”“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中,使得債務壓力遠遠大於償債能力,接踵而來的將不僅是經濟悲劇,很可能是家破人亡的社會慘劇,從而嚴重威脅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 法制日報——法制網
  • 姚祥雲
  •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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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5萬現金買22萬假幣 交易完後傻眼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12-19/971616.html

前兩天,有位姓靳的男子,從河北唐山來到山東德州,專門跑來買假幣。為了買假幣靳某一共帶來了5萬塊錢,並且跟對方談好了,這5萬塊錢能買22萬的假幣,可是沒想到當靳某買了假幣以後才發現,竟然都是冥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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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某收到的假幣(截圖)

原標題:德州:男子花5萬現金買22萬假幣 交易完才發現是冥幣

齊魯網12月18日訊(德州臺記者 範麗麗 李洋)前兩天,有位姓靳的男子,從河北唐山來到山東德州,專門跑來買假幣。為了買假幣靳某一共帶來了5萬塊錢,並且跟對方談好了,這5萬塊錢能買22萬的假幣,可是沒想到當靳某買了假幣以後才發現,竟然都是冥幣。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靳某是河北省唐山市的一名出租車司機,今年9月,他拉了一位姓趙的男子,趙某十分健談,自稱是一名生意人。在乘車過程中,與靳某聊得十分熱乎,而且相互留下了聯系方式。此後,趙某經常給靳某打電話,久而久之,兩人成了無話不說的朋友。有一天,趙某神神秘秘地從兜里掏出兩張百元大鈔,告訴靳某其中有一張假鈔,並讓靳某分辨真偽。不過,靳某看了半天,也沒有發現兩張百元大鈔的區別。

對於這張假鈔,靳某還是半信半疑。隨後,靳某試著用趙某給的假鈔買了一些水果,竟然都沒有被店里的驗鈔機識別出來。順利花出假鈔後,靳某內心竊喜。後來,趙某又給了幾次假鈔給靳某,靳某依舊很順利的花出去了,趙某告訴靳某,這些假幣是他買來的。

一心想發財的靳某便提出了用手里的五萬元真鈔換取趙某22萬元假鈔。於是,幾天後,兩人相約在德州交易。交易完成後趙某便離開了,當靳某翻看這些假幣的時,他發現,每沓假幣里面只有封面封底兩張鈔票一面繪有假幣圖案,另一面則是空白的,而中間的98張竟然全部都是冥幣!

發現上當後,靳某立即撥打趙某的電話,此時對方已經關機。靳某無奈,便報了警。

德城公安分局東地派出所民警黨偉說,靳某當時買假幣的時候,自己也是心虛的。當時交易完成之後,小靳並沒有及時打開包裹。但是人家走了之後他才發現,這些里面的假幣都是一些冥幣。

編後: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無論是制造、販賣、儲存、運輸還是購買假幣都是犯罪行為。所以,靳某購買假幣同樣處於犯罪。目前,靳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本想以真換假發大財,卻不料上了別人的當,還將自己送進監獄,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編輯 姚茂敦 審核 柴剛 終審 塗勁軍)

 

  • 齊魯網
  • 姚茂敦
  • 範麗麗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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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臺灣男子在西安ATM機上做手腳 盜刷取現514萬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12-19/971614.html

短短幾個月時間,4名臺灣籍男子在西安多家銀行的ATM機上安裝盜錄設備,盜取客戶銀行卡磁條信息和密碼後複制偽卡,盜刷取現514萬余元。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江信噫、蘇爾旋、陳祈達、黃正東十四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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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ATM機上做手腳 竊取他人銀行卡信息

本報訊 (記者  賀雪麗  通訊員  梁 棟  裴 祎)短短幾個月時間,4名臺灣籍男子在西安多家銀行的ATM機上安裝盜錄設備,盜取客戶銀行卡磁條信息和密碼後複制偽卡,盜刷取現514萬余元。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江信噫、蘇爾旋、陳祈達、黃正東十四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8月開始,被告人江信噫(臺灣居民)從被告人陳炎龍(在逃)處購買了筆記本電腦、含有被害人銀行卡信息及密碼的U盤、寫卡器等作案工具後,在江信噫和陳炎龍的指使下,被告人蘇爾旋、黃正東、陳祈達(均系臺灣籍居民)先後在西安市多家銀行的ATM機上安裝讀卡器和攝像頭,盜取被害人銀行卡信息。2013年12月初,被告人江信噫在蘇爾旋、黃正東的幫助下,購買並偽造銀行卡1000余張。隨後,被告人蘇爾旋、黃正東、陳祈達分別持偽造的銀行卡在西安、武漢、臺灣多地對46名被害人的銀行卡卡內資金進行轉賬、提現和刷卡消費,共計人民幣5149301.79元。

法院審理認為,4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偽造的銀行卡盜取46名被害人共計514.9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均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宣判後,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從判決。

(編輯 姚茂敦 審核 柴剛 終審 塗勁軍)

  • 人民法院報
  • 姚茂敦
  • 賀雪麗 梁 棟 裴 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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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強迫消費後簽假名 要求銀行拒付被拒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2-08/983308.html

因在酒吧被強制消費,張先生刷卡後故意在POS簽購單上未簽署真實姓名。事後,他要求銀行拒絕付款卻遭拒。為此,張先生將中信銀行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交易無效。一審敗訴後,他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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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酒吧被強制消費,張先生刷卡後故意在POS簽購單上未簽署真實姓名。事後,他要求銀行拒絕付款卻遭拒。為此,張先生將中信銀行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交易無效。一審敗訴後,他提出上訴。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終審維持了原判。

被強迫消費後簽假名

張先生起訴稱,他於2007年辦理了一張中信銀行信用卡一直使用至今。去年7月10日晚,他在青島一酒吧內消費後,被商戶強制要求支付6000余元,無奈之下只得刷卡支付6262元。其輸入了正確的支付密碼,但在POS簽購單上未簽署本人姓名。

在脫離商戶的控制後,張先生即向中信銀行客戶中心致電,要求該行不要向對方銀行付款。因次日在北京有會議,故當時未向青島當地警方報警。7月12日淩晨,他又致電中信銀行要求拒絕向對方銀行付款。後銀行經調取POS簽購單,證實確非其本人姓名,但拒不負責後續處理,要求其自行承擔損失。無奈下,他只好還款。

張先生認為,雙方簽訂的中信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中有多處格式條款,應屬無效。中信銀行在涉案交易中僅憑密碼即確認付款,逃避了本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故起訴要求確認其刷卡消費的6262元交易無效,中信銀行拒絕向對方銀行支付等。

銀行無責任對照簽字

中信銀行則辯稱,領用合約系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簽訂,其全部條款均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之處,中信銀行在涉案交易中的行為亦均符合銀聯規則。審核POS簽購單上簽名是否與信用卡背面簽名相一致的責任在於商戶而非中信銀行。如原告對涉案交易有異議,應與商戶解決。

一審法院認為,領用合約約定,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中信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數據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交易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原告訴爭的相關條款均符合《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亦不存在依法應確認無效的情形。

原告稱系受商戶強制要求所消費,但在事後未及時報案,怠於保護自己的權利。原告在並無證據證明其非自願消費的情況下,僅以POS簽購單上非本人簽名為由,要求確認刷卡消費交易無效,既無事實依據,亦無合同依據,故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消費行為不符拒付條件

張先生後上訴稱,支付有效的構成條件為密碼加簽名,其使用非本人簽名使支付交易無效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一審以未報案對訴訟請求不支持,混淆了實體消費行為與結算支付行為,故以怠於保護權利為由駁回起訴是錯誤的。

市二中院認為,張先生稱其系受商戶強制要求消費,在POS簽購單上並未簽署本人的真實姓名,事後想通過中信銀行拒付信用卡消費的辦法阻止支付。但根據雙方簽署的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約定,該消費行為應視為張先生本人所為,不符合銀行拒付的條件。故對張先生要求確認交易無效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 北京晨報
  • 周禹彤
  •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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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與政法大學及多所國外大學辦博士班 男子騙取學費50萬獲刑12年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5-15/1005059.html

謊稱與中國政法大學及菲律賓多所國外大學聯合辦博士班,北京東方文薈國際文化交流中心負責人許某以假成績單、假博士畢業證騙取6名學員51.6萬元。據了解,許某有前科,其曾因犯變造金融票證罪在2005年獲刑兩年。海澱法院審理後認定,許某犯合同詐騙罪,其又是累犯,故最終判處許某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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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與中國政法大學(以下簡稱政法大學)及菲律賓多所國外大學聯合辦博士班,北京東方文薈國際文化交流中心負責人許某以假成績單、假博士畢業證騙取6名學員51.6萬元。記者昨日獲悉,許某被海澱法院以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博士班”深造男子被騙10余萬

2010年3月,為移民方便,韓某想取得一名牌大學的文憑,於是他在網上搜到“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碩博網”,該網站宣稱,若報名上政法大學和國外多所大學聯合辦的博士班,可拿政法大學的博士畢業證、學位證,另可與國外大學互認學分。

按照網上所留電話,韓某與許某取得聯系。按照許某要求,韓某交了10萬余元學費,其僅在政法大學國際交流中心上了3次課。

2010年7月,韓某就領到了一張擡頭“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班”的證書。因認為這並非是許某當初承諾的畢業證,韓某多次找許某問原因。許某稱,要想拿證,需再交2.6萬元留學費,才可拿境外大學博士畢業證。

為此,韓某又交了2.6萬元。此後,許某帶著韓某兩次到菲律賓馬尼拉找學校,而所找的聖保羅和來西姆大學均否認與政法大學有合作,並拒絕韓某留學。

許某告訴韓某,“政法大學和菲律賓馬尼拉的國立大學有合作,你再交8萬元就可拿到學位。”這次,韓某並未輕信,他了解得知,該大學與政法大學也沒有合作。自感受騙,韓某報警。

據了解,與韓某經歷相似的張某、於某等5人也被多次騙到菲律賓,結果和韓某一樣,均被所找的大學告知與政法大學沒有合作,並拒絕留學。

發現招生造假兩學院停止合作

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兩名相關負責人稱,2010年,兩家學院與許某簽了聯合辦班協議,但看到許某做的招生網站存在造假,且安排課時不夠的情況;另外,許某還私自招生,且讓學員將學費直接打入其私人賬戶,故學院即時發聲明,終止了與許某的合作。

據了解,在與許某的合作中,政法大學認可並為57名學員頒發了畢業證,但韓某等6人的成績單及畢業證均為造假,且政法大學與境外大學沒有合作。

涉嫌合同詐騙被告人獲刑12年

據了解,許某有前科,其曾因犯變造金融票證罪在2005年獲刑兩年。

檢方指控稱,2010至2011年,許某虛構可以使被害人出國留學並獲得菲律賓大學博士學位的事實,在海澱區薊門里小區政法大廈等地,騙取被害人韓某、王某等7人學費66.1萬元。經被害人報案,許某在2013年11月12日被抓獲。

面對指控,許某及其辯護律師均稱無罪,其行為是正當經營。

海澱法院審理後認定,許某犯合同詐騙罪,其又是累犯,故最終判處許某有期徒刑12年,罰款60萬元,並責令許某退賠韓某等6名被害人學費51.6萬元。

  • 京華時報
  • 陶玥陽
  • 張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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