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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 詐騙應科院 兩高層否認控罪

1 : GS(14)@2012-04-04 17:59:0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19840

首被告李耕獲准以兩萬元保釋候訊。梁鑑章攝

【本報訊】獲政府創新科技署資助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其兩名前高層涉嫌夥同一間科技公司東主,串謀詐騙應科院逾 17萬元,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三人分別否認共三項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 30日作審前覆核,各人獲准以兩萬元保釋候訊。

以假單訛稱買軟件

兩女一男被告依次為應科院前研發總監李耕( 51歲)、應科院前經理周祖兒( 34歲),及奧粨科技有限公司東主梁樂觀( 49歲)。控罪指 09年 12月至 10年 8月,被告藉遞交採購申請表等串謀詐騙應科院;首被告另連同另一員工於 10年 4月 29日,以假採購單訛稱需購買軟件。
2 : KENLIN(17685)@2012-04-04 22:50:31

呢D粉腸, 每個月白豆6/7 皮人工仲要呃! 真係得閒得濟坐係度/而且冇王管就唸盡所有方法搵著數!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611

各控罪裁決結果

1 : GS(14)@2017-02-18 09:44:20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8/1993235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6801

控方或申重審曾蔭權首項控罪

1 : GS(14)@2017-02-19 12:19:24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前晚有裁決,惟第一項控罪、即曾蔭權收受深圳大宅的300萬元免費裝修,是否作為他審批雄濤廣播牌照的報酬,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據悉控方將會申請重審。有大律師指出,即使控方申請重審,法官亦會聽取辯方求情,至於是否接納申請,法官一般按是否可維持公平審訊、公眾利益為主要考慮。


法官須考慮公眾利益


有大律師指出,明日開庭之後,法官料會先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假如控方決定申請重審,一般會於陳詞中即提出,不過辯方亦可求情,包括以被告已經歷公開審訊、相關證供已完全披露,以破壞公平審訊原則為由,反對控方的申請。據了解,部份被告人名不經傳的個案中,控辯雙方尚可於此階段「講數」,但是次案件屬例外,曾蔭權位高至前特首,公眾利益或成為更重要考慮。若控方提出重審申請,將由法官決定到底先處理重審,抑或先就罪成的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判刑,主要考慮兩項控罪是否有大的關連性。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未決定是否要求法庭重審控罪,由於案件審訊尚在進行中,律政司現時不作進一步評論。特首參選人之一、退休法官胡國興則表示,凡是陪審團不能裁決的事,形成Hung Jury(未能達成大多數裁決),已經形同「案件完結」,但律政司若得到法庭許可,仍有權決定再起訴。他個人估計,法庭明日將優先處理判刑,再處理第一控罪的重審事宜。他補充,解散陪審團並不常見,最後須由法官決定是否重審,一旦重審將按另一程序再作起訴,等同處理一則新案件。■記者周婷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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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酬換發牌」改為「傾向優待雄濤」 重審接受利益控罪範圍擴闊

1 : GS(14)@2017-11-05 17:39:32

■曾蔭權昨離開法院後與家人一同到灣仔的老上海飯店用膳。


【曾蔭權涉貪案】【本報訊】案件於今年初首次審訊時,陪審團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作裁決,故就同一控罪重審。但重審時,控罪的罪行詳情內容範圍擴闊,未有標明曾蔭權接受的350萬元裝修費與他發牌予雄濤廣播有直接關係,並改為指控曾收錢後,傾向優待雄濤廣播,變相令曾更易入罪。然而陪審團最終仍不能達致大比數裁決,控方始終未能以貪污罪令曾蔭權入罪。記者:黃幗慧


原審時控罪的罪行詳情頗為詳細,指曾蔭權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是作為批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並詳列審批當中3個細項申請的日期和審批結果。但重審時,罪行詳情改成裝修工程是作為他「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報酬,沒再提及牌照申請及曾蔭權對雄濤作過甚麼實質決定。

重審時更改控罪內容少見


有大律師指,重審時的控罪範圍是「大咗」,但不算「大規模的大包圍」,因始終是針對同一間公司即雄濤廣播,並圍繞同一件事。大律師坦言重審時控罪的內容出現更改並不常見,但是既然原審時陪審團裁決有困難,擴闊控罪範圍以令被告更易入罪,亦無可厚非。他認為針對控罪內容的改變,辯方也可有辯解,例如單位裝修後留在原地不能拿走享用,單位本身很殘舊,業主若要將它出租,按租客要求裝修單位亦算合理,認為要「打甩」修改過的控罪亦非沒有辦法。曾任廉署調查員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給予「甜頭」這元素在貪污案中很常見,尤其是涉及高層的案件,「平時friend開,畀定着數你,你到時識做啦」。林認為控方提控,就是想將被告入罪,若原審時出問題,重審時控罪被更改,辯方亦可改變策略應對。8人陪審團昨未能達致大比數即7比1或6比2裁決,其比數可能是4比4或5比3,即有陪審員相信控方的證據足夠,亦有人支持辯方的說法。有大律師推測部份陪審員可能認為單位竟豪花350萬元裝修,而豪裝後令曾蔭權直接受惠,證供顯示單位都按他的要求裝修設計,加上雄濤當時正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故陪審團相信曾蔭權收受免費裝修工程與雄濤有關屬於貪污行為。但同時,亦有部份陪審員認為單位本來太殘舊,以這個金額裝修「冇乜咁出奇」,而裝修本身是業主的責任,租客要求「整好先畀我住」是合理。陪審團或認為只是控方將裝修工程「無限引伸至同雄濤有關」,認為曾蔭權沒有罪責。



來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71104/2020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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