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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彰銀爭議 重回政治解決 法院「有判無解」 歹戲恐再拖一年

2015-06-09  TWM

眾所矚目的彰銀經營權爭議案,在五二○新政府上台前夕宣判, 但結果似乎還是回到原點,這樁走了十一年的金融聯姻,還有哪些關卡需要克服?

延宕十一年的彰銀經營權爭議案,訴訟結果日前出爐,台北地院判決台新金與財政部間「契約關係存在」,但駁回台新金提出改派彰銀董事為台新金代表與損害賠償要求;外界解讀,法院給予台新金與財政部各打五十大板的判決結果,讓這齣金融圈史上最長壽的連續劇依舊無法落幕,最後鹿死誰手,還得比拚誰的氣長。

這裡所謂的「契約關係」,指的是「財政部在台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之期間內,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之董事席次」;對此,台新金發言人林維俊表示,這證明台新金依據二○○五年公告及公函,來主張與財政部間具有民事契約關係,是成立的。

「公民併」 將是觀察指標林維俊拿出當年的公告指出,「財政部同意支持所引進之金融機構取得彰化銀行經營權」,○五年公函並載有「增資完成後,經營管理權移由該策略投資人主導」、「本部(財政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標投資人仍為最大股東者,本部將不改變由得標投資人主導該行經營權之政策」。

彰銀方面,則認為判決結果不會影響目前董事會結構,由於法院已判定財政部對台新金所負起的契約義務僅屬一次,且財政部早於彰銀○五年股東臨時會董監事改選已完全履行,所以駁回台新金控有關「移轉彰銀經營權予台新金控」的請求。

至於另一主角財政部,雖負有「不能以所持股權妨礙台新金控經營權主導地位」之約,但法院認定財政部於彰銀一四年股東臨時會董事改選時並無任何違約情事,而本刊致電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對於判決結果看法,他也僅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目前看來,「一個判決,各自解讀」的結果,似乎無法幫台新金立刻拿回經營權,因此,翻轉這場延長賽結局的關鍵,很可能落在明年六月登場的彰銀董監改選,不過,這段期間仍有幾個指標可供觀察。

首先是準行政院長、○五年台新金取得彰銀股權時擔任財政部長的林全態度。一位美系外資分析師指出,任何財經政策一定是「由上而下」推動,相對於財政部或彰銀的意向,林全的態度更是關鍵,而新政府是否會推動「公民併」則是觀察指標。

如果新政府有相關動作,在法院已判定台新金與財政部存在契約關係之下,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自然更有水到渠成的氛圍加持。

新政府傾向「去家族化」

往下一層看,是明年彰銀董監改選時,財政部在「徵求委託書」上的態度。儘管這次判決中,法官認定財政部在本屆彰銀改選時大張旗鼓、以小博大徵求委託書的方式「並未違約」,但事實上當時財部此舉招致許多公司治理專家的批評聲浪,新政府上台後將如何面對這個棘手問題,將是關鍵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將就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的施俊吉曾對外表示,民營金融機構購併公股行庫並非不可以,但有意購併泛公股的民營銀行,必須「去家族化」,包括增資、引進大眾資本,政府才可能考慮。這個說法,似乎直指台新金。

同一時間,台新金在四月二十八日宣布發戊種特別股、己種特別股,目的除了因應丁種特別股贖回,強化資本適足率,呼應主管機關打亞洲盃政策充實銀彈,台新金表示,其中的己種特別股,的確會有稀釋原股東持股的效果。

此舉是否剛好「吻合」新政府期待,其實頗耐人尋味。

除此之外,龍巖董事長李世聰未來向哪邊靠攏?則是另一個變數。

目前台新金持有二二.五%彰銀股權,預期未來不排除向金管會申請提高增加股權投資,或與目前持有彰銀約九%股權的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合作。不過,外界相信李世聰還是會觀察新政府態度,以決定要將手中的票投下哪一方。

然而在不少外資眼中,真正對台新金股東最好的結果,反倒是將彰銀股權全部出售。瑞信證券台灣金融產業分析師許忠維表示,台新金若能成功出售彰銀持股(預估價值逾三二○億元),將從「資本不足」變成「資本充足」,更重要的是,自此甩掉這個具有高度政治挑戰性的燙手山芋。

當然,還有一種最壞的情況就是維持現狀,不僅台新金的資金依舊進退兩難,在面對同業紛紛大手筆展開亞洲盃海外購併的此時,從○五年撐到現在的台新金還可以再拖多久?都是外界最關心的焦點。

○五年,台新金以三六五億元併彰銀,一度被視為「台灣金融史上最大豪賭」,這個豪賭將如何演下去,皆考驗著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智慧。

撰文 / 梁任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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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樹下:永遠拖一筆 沈西城

1 : GS(14)@2013-11-30 15:49:5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31129/18528476

王敬羲一介書生,既圓滑也好玩,有個時期,迷上了唱「卡啦OK」,拉我作伴,為啥?回答得好「你是浪子!」我真的受驚若寵,於是一班人就唱去了。我們去的是菲林明道那家小店,坐大堂,輪番上台唱,到王敬羲,他擺手,例不來。阿譚愛逗他,一定要他唱,不唱罰錢。王敬羲哇哇叫:「什麼錢?我罰酒!」旁邊的老闆娘插口:「王老闆,阿譚說的對,不罰酒,罰錢!」說也怪,剛才還頂得面紅耳綠的,老闆娘這一說,王敬羲竟乖乖答應了,柔聲問:「老闆娘,不唱罰多少,你說了算!」阿譚在王敬羲背後,伸出五根指頭,老闆娘會意:「王老闆是老闆嘛,罰五百,當請我們的女同事吃點心。」我乍一驚,王敬羲豈會就範?孰料王敬羲二話不說,打開皮夾包,抽出一張五百元,塞到老闆娘手上:「拿着!」真的聽話。那家小店,我們常常去,消費不大,老闆娘對我們的招呼卻好到無以復加,我有點詫異,沒必要如此熱情招待啊!跟王敬羲說了,他瞇着小眼睛,蠱惑地一笑:「那全歸功於我。」呀?你有什麼功?王敬羲低低說:「我永遠欠她一張單子。」怎麼回事?原來不知什麼時候,咱們的王老闆敬羲跟老闆娘混熟了,簽了一張兩千元的單子,此後每來,先付欠款,離時再簽新賬。我問他緣何要如此做?他說:「浪子,你好笨!拖一筆,人家就一定對你好,怕你走了上筆賬。」我恍然大悟,難怪他永遠拖版稅、印刷費,就是要人家對他好,而非「賴賬」不付。
《花花公子》離職後,有個時期,我純靠賣文為生,王敬羲知道了,主動聘請內子雲蒂到《南北極》當助理編輯,月薪六千,算是幫補我的經濟。上班不到兩個月,雲蒂跟我說那天下午同王敬羲因廣告佣金吵了一架。聽了,很愕然,也不知如何處理,碰巧那夜王敬羲邀飯,我準備臨時向他道個歉,豈料他一句也沒提吵架的事,哈哈呵呵,東拉西扯,談了半夜。第二天雲蒂下班回來,我問她事情到底如何?雲蒂說「沒事呀!昨天我氣得王先生險些兒心臟病發,今天見面,他沒生氣,還要我好好地幹,佣金也給了!」後來,雲蒂常跟王敬羲吵,不止是她,編輯朱小姐也抬槓,而《南北極》卻在吵吵鬧鬧底下,每期必準時出版。我認識王敬羲的那五、六年,他的心思都放在「賺錢」身上,荒廢了他的專業——創作。我看過他的小說《康同的歸來》、《奔潮山莊》,雜文《偶感錄》和《觀天集》,很欣賞他的文字風格,老前輩說過倘能專心一意地創作,絕對會是一個優秀的作家,這也就難怪王敬羲崖岸自高,瞧不起其他文人了。最後一趟跟王敬羲見面,是九六年的春天,他告訴我要移居廣州,臨別,送我一本譯作《幽默大師》(The Adventures of Mark Twain),眨眨眼:「浪子,好好看看王敬羲是怎樣譯的!」後來,我真的把它跟原著對看了,終於明白什麼是「信雅達」!敬羲兄,這方面我真的不及你!當年沒請你好好指教,是我的損失,如今已沒有這個機會了!那春日的一別,想不到是永訣。夜裏,想起王勃的詩「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無論去與往,俱是夢中人。」老朋友,你猶在人間。
(王敬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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