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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夫婦居港權司法覆核 高院裁定夫得直妻敗訴

1 : GS(14)@2011-11-04 15:09:34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80057&d=1614
提出司法覆核的Domingo夫婦,80年代來港當家傭,並在本港結婚及誕下3名子女,其中兩人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資格。夫婦昨日未有到高院領取判詞。
判詞指,女申請人在06年12月至07年11月期間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加上她在04至05間離港17個月,不符合居港7年的申請資格規定,故駁回司法覆核申請。但她的丈夫則從未曾離開香港,符合申請資格,故發還人事登記審裁處重新審批。
兩人在06年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被拒後,向人事登記審裁處提出上訴。至07年時,入境處提出容許他們居港從事任何工作,以換取他們放棄上訴,並指由當時起計,最快2014年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兩人在08年再度申請被拒後,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庭指,上訴得直的丈夫仍需向入境處提出申請,需符合居港滿7年,及以香港為通常居住地的條件,始獲居港權。他又相信,政府不會即時處理有關申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479

商標侵權案上訴得直佐敦贏回「喬丹」

1 : GS(14)@2016-12-10 03:45:11

■米高佐敦有「籃球之神」的稱號。



持續4年官司終嚐首勝!美國NBA前籃球巨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內地譯邁克爾.喬丹),2012年首訴內地運動品牌喬丹體育多個商標侵其姓名權案,經歷一審和二審敗訴後,昨早最高人民法院終判中文喬丹商標損害米高佐敦的姓名權,將發還重審。米高佐敦昨發聲明對判決感欣慰;惟有分析指涉山寨的商標最後未必能順利撤銷。籃神米高佐敦於2012年首次提訴時,曾要求撤銷喬丹體育多達80個商標,惟經兩次敗訴並於去年上訴至最高院時,最後只受理其中10件作審查。



■代表律師在庭審時展示米高佐敦比賽照片,與喬丹體育(左)商標作對比。

■Air Jordan1

■喬丹波鞋


輸掉拼音「QIAODAN」

昨早宣佈的判詞指,其中3件與中文喬丹相關的商標,由於喬丹體育在註冊它們時存在明顯惡意,加上由公證機構認證的調查結果顯示,有六成以上受訪民眾提及喬丹時首先會聯想米高佐敦,只有兩成半以下會聯想喬丹體育等,可見喬丹在內地知名度高且和米高佐敦連繫,因此判3商標侵米高佐敦姓名權,將發還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重審。但涉及拼音「QIAODAN」和「qiaodan」的7個商標,判詞則以它們在內地未夠知名度指代米高佐敦等原因,裁定其不享其姓名權,駁回再審申請。此外,米高佐敦打籃球的剪影作為喬丹體育標誌,此前也已遭裁定未違商標法。米高佐敦此前曾稱,訴訟不關乎金錢而是原則問題。他昨在判決出爐後發聲明,「我很欣慰地看到,在商標爭議判決中,最高人民法院認可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中國的消費者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並無任何關聯。沒有甚麼比保護自己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他並稱會尊重中國法律。



「可保護名字」 佐敦欣慰

喬丹體育亦回應稱,被判應予撤銷的喬丹商標不在公司主營業務內,而是周邊業務的防禦性商標註冊如泳衣、啤酒飲料等,因此判決不影響其未來經營。其聲明中更稱自己向國家納稅以億元計並熱心公益,指公司是「民族品牌」。此案實為民告官的官司,因米高佐敦控告的實非喬丹體育,而是最早否決撤銷商標的商標評審委員會。4年來米高佐敦及團隊對案件也投入極大精力,單是一審時已提交1.5萬頁材料,以及大量證據去助證其國內外知名度極高。不過福建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劉寧昨稱,雖據最高院說理解釋,商標委員會對中文喬丹3商標更改此前裁決可能性較大,然而「從程序上來說,委員會作出重新裁定,是有可能和原來一樣的」。而《商標法》也規定,應當在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提撤銷申請,因此委員會仍可對最高院裁決不予支持。上海澎湃新聞網/新浪微博


【網民有話說】

‧一直以為喬丹真的是喬丹創立的品牌。‧你看到金正恩想起的是誰?中國某縣裏的人還是朝鮮皇帝?‧看來最近中國和美國的關係不錯。‧改個名吧,叫林丹!‧我一直覺得,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只會降低品牌的形象。‧New Balance哭暈在廁所。‧一個喬丹倒下去了,中國還會有千千萬萬個Qiaodan站起來!資料來源:新浪微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09/1985983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8879

槍指稚女 警稱家庭樂非禮上訴得直 襲擊罪維持原判

1 : GS(14)@2016-12-31 10:15:54

【本報訊】男高級警員大前年替6歲女兒洗澡時,涉對女兒上下其手,後來又無故以手銬鎖起女兒,用疑似手槍指向她頭部。男警受審後因3項非禮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立,判囚20個月。他不服判決上訴,高院昨指男警替女兒洗澡或不明智,但涉案洗澡動作不算明顯猥褻,撤銷全部非禮定罪,但認為被告女兒難以杜撰以槍指頭的奇怪行為,不信是辯方所說的「家庭樂」行為,維持襲擊罪原判,刑期則減至監禁3個月。男警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前已服刑9個月,現已刑滿,毋須返回監牢。記者:伍嘉豪



現年42歲的上訴人原被控於2013年3次為女兒X洗澡時,都有「捽」她胸部,其中一次在其胸部打圈及「捽」她大小便位置,3項非禮罪共判囚18個月。襲擊罪指他同年在家中走廊犯案,判囚3個月,部份與非禮刑期同期執行。他於今年2月17日被判囚後,高院上月23日主動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暫委法官彭中屏昨在判詞指,關注上訴人為X洗澡的動作是否猥褻侵犯。X在原審作供時示範「捽」及打圈的動作,位置是胸部上方近腋窩,並非乳頭。上訴人為逐漸長大的X洗澡可能不明智,但客觀來看,作為一向有為X洗澡的父親,上述動作不算明顯猥褻。X事後向母親及學校輔導老師投訴,兩人皆解釋只是父親為她清潔,對投訴毫不在意。彭官指出,若上訴人只是正常地幫X洗澡,用此心態接觸X身體,便不能證明是非禮,裁定3項定罪不穩妥。


官:絕非正常玩樂行為

至於以手銬鎖手及以槍狀物指嚇,彭官指事件特別,過程短及簡單,X應該不會記錯,她在盤問下亦無露出破綻。對於辯方上訴時指事件可能是「家庭樂」開玩笑及全無惡意,彭官反駁,原審時根本無這方面的證據,上訴人更在錄影會面否認發生過此事。原審時沒證供指出涉事的是否真槍,但以手銬扣着別人的手,再用槍狀物指嚇,絕非一般正常玩樂行為,一般人必定知道會令人十分驚慌。
X作供時9歲,彭官同意她就非禮經過的證供有些混亂,但不信她因父母離婚,受母親教唆而誣告上訴人。母親最初一份口供沒提及手槍指嚇事件,與X口供不同,正正亦顯示兩母女事前沒「夾口供」。翻查資料,原審裁判官黃國輝裁決時指,X作供被盤問逾300條問題,仍意志堅定沒有動搖,是誠實可靠證人。X曾供稱質問上訴人「做乜指住我」,對方答「放心,支槍冇子彈」。案件編號:HCMA109/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231/1988245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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