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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申改禁足令遭駁回

1 : GS(14)@2014-12-03 08:17:00





【本報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四人早前在警方旺角清場行動中被拘控,獲裁判官批准保釋,但被禁進入旺角指定範圍。他們不服裁判官所訂的保釋條件太苛刻,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法官彭昌偉昨頒下判詞,表明旺角仍有零星示威,而且範圍有擴大之勢,而申請人有領導角色及鼓勵市民參與,訂下限制以防再犯並無不妥,故駁回他們的申請。



官:示威範圍有所擴大


法官彭昌偉在判詞中指出,裁判官可根據手上可靠資訊,酌情訂定保釋條件,而佔領行動至今情況與當時環境沒有太大變化。即使已經清場,旺角仍有零星示威活動,且範圍更有所擴大。法官又指,現階段不用考慮證據強弱,只需評估重犯風險。鑑於岑敖暉是活動領導人物,而「快必」譚得志更曾拍片呼籲他人到旺角,故確有風險。至於申請人投訴禁足範圍過大,法官認為範圍的長闊與小巴的士團體就彌敦道及亞皆老街申請的高院禁制令範圍大致相若。法官認為考慮到事件發展變數,命令需要清晰,條款不易引起爭拗。法官更謂,對申請人的限制已屬最低,並不構成影響。岑敖暉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快必則感憤怒,本欲撕毀判詞,但未知會否構成藐視法庭,故改為「揸皺張紙」。他又謂黑警不可怕,司法淪為政治工具才可怕。他前晚已在旺角轉車,會趁聖誕節到油麻地、佐敦及尖沙嘴一帶繁忙路段報佳音,皆因宗教活動不用申請,而且會繼續「鳩嗚」。案件編號:HCMP3118-21/14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203/1895625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6652

岑敖暉遺憾令佔領者感挫敗

1 : GS(14)@2016-09-28 04:51:33

【本報訊】傘運過後,背負群眾期望的雙學領袖從高處摔下來,遍體鱗傷。回望兩年前佔領區人海,時任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欲言又止,「最大挫敗,係令到好多人覺得好挫敗」。


陷低谷逾年 自信消散

「好多人將全副心機、精神擺喺呢場運動,好多人辭咗工或者付出好多代價,因為佢哋覺得今次一定要贏」,然而政府沒絲毫退讓,「最令我遺憾嘅事,係有好多呢啲挫敗出現」。岑對此充滿自責,「當初要令到人覺得呢件事好逼切,啲『修辭』就會出現:『我哋一定要點點點』、『係最後機會』,但係你可能深知未必可以one-off就促進社會變革」,「可能基於目光短視,(雙學)用一啲修辭,令人覺得今次爭取唔到就係大家嘅失敗,好令人惋惜」。假使重來,他依然糾結,「如果唔用呢啲『修辭』,(佔領)仲會唔會出現?唔知道」。岑敖暉等了一年多才走出低谷,昔日自信現已消散,回應問題前往往陷入沉思,「已經冇咗當初覺得要做一樣嘢就要去嘅感覺,覺得啱就啱、錯就錯,嗰種simplicity冇咗……唔會再覺得啲嘢係咁簡單同埋二元」。傘後網上瀰漫不信任和被背叛情緒,「最初對所謂本土好反感,總之凡是左膠就是錯的;但係慢慢發覺,所謂左膠都進入咗呢種二元思維」。此等氣氛在新東補選尤其明顯,「有自覺喺比較進步光譜嘅人,會uncritically支持AY(楊岳橋);唔係去理解梁天琦講緊乜,而係可能捉佢一兩句,去否定晒佢成個人」。掙脫二元思維過程中,他對網上攻擊漸坦然,「理解複雜咗,就唔會咁簡單去定性佢係我嘅敵人」。岑在立會選舉為朱凱廸助選,對其表現刮目相看,「要帶出討論,唔係一下子否定人哋,佢唔會咁樣對黃俊傑或鄭松泰,唔係唔認同你就要打沉你」。傘運無疑改寫港人政治參與模式,中學生自發成立本土關注組正是轉變的體現,「以前有條方程式、時間表,某程度係北京定,而家無論支持港獨、民主自決都係主張擺脫《基本法》,冇人會再話你聽條路點行」。■記者白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28/1978432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0345

7人認佔旺清場藐視法庭大狀為岑敖暉黃之鋒求情「他們不是罪犯」

1 : GS(14)@2017-07-09 03:48:02

■岑敖暉承認刑事藐視法庭,向法庭表達深切歉意。謝榮耀攝



【本報訊】香港眾志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另外5人前年佔旺清場時未有離開,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指清場當日,7名被告均沒有使用暴力,當中更有被告因朋輩壓力及好奇心驅使到場,最終被捕,而黃、岑兩人亦沒有利用其知名度煽動群眾,反勸喻佔領人士離開,直言:「他們沒有一個是罪犯!」駱要求判各人罰款,法官押後判刑。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控方案情指2014年11月26日早上,被告黃之鋒及岑敖暉持咪,不斷質問執達吏何謂障礙物及戴紅帽人士是否代理人協助清場,與時任學聯常委司徒子朗一直留守到最後;而另外4人,控方指周蘊瑩戴口罩站於警方防線前沒離開,張啟康則於清場時高舉黃傘站立,蔡達誠在路障附近叫囂後逃走,而朱緯圇則在搬木架阻礙清場,最後全部被拘捕。


黃曾勸佔領者離開

駱大狀代表7名被告求情,他指黃之鋒因組織學民思潮而為人熟悉,十分年輕,有崇高理念,透露黃希望可參與立法會選舉,若被判多於3個月監禁,根據法例將失去參選機會。駱補充,當時傳聞會有黑社會人士將於清場時生事,黃之鋒希望可確保佔領人士安全,清場當日亦呼籲留守人士離開,而最終黃之鋒被捕時遭警員弄傷手臂。據報道,黃被捕後曾稱被警方多次襲擊下體。


岑向法庭表達歉意

至於岑敖暉,駱指岑案發時為學聯副秘書長,關心香港未來,發起學生運動爭取普選,當日留守旺角只為詢問執達吏「市民是否禁制令中所指的障礙物」,以及希望確保佔旺人士安全。岑敖暉願承擔罪責,並向法庭表達深切歉意。駱求情指司徒子朗讀過一本關於公民抗命的書後,認為當社會變得不公義,公民抗命便是最後的解決方法,而參與者需要主動承認罪責,才能減輕對法治的損害。當駱講到司徒現已知錯時,司徒突起身向法官指駱未有依照其指示求情,望押後案件查詢,獲法官批准。駱休庭後重申,司徒當時自願到佔領區留守到最後一刻,其行為已經體現公民抗命的精神。資料顯示,的士及小巴團體於2014年10月20日獲高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翌月25及26日,執達吏及警方到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清場。事後有37人遭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熱血公民鄭錦滿及兼職侍應歐煜鈞早前認罪,鄭被判監禁3個月,歐罰款1萬元及被判緩刑。社民連黃浩銘等9人將於今天受審,下周一將再有4名被告認罪,黃之鋒等人將在黃審結後判刑。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7、792、793、795/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07/2008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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