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 提到互聯網金融,近日可謂大事不斷,喜憂參半。

提到互聯網金融,近日可謂大事不斷,喜憂參半。憂的是e租寶被查,數百萬投資者的收益得不到保障,喜的是宜人貸在互聯網金融陰霾籠罩下逆勢上市,給行業帶來了新的前景與希望從這兩個事件我們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兩大發展趨勢:

一個趨勢是互聯網金融理財的安全性正在成為投資者的首選。過去很多互聯網金融理財平臺憑借著高收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因此這些投資人的收益也難以得到保障。但是隨著互聯網金融問題平臺的不斷增多,廣大投資人也開始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高收益就意味著高風險,合理的收益更高的安全性會成為投資人未來選擇互聯網金融理財的第一參考指標。

另一個趨勢則是互聯網金融理財正在加速向一些安全性高、信用評價好的平臺集中,這也就意味著2016年行業的洗牌將全面加速,一些實力比較弱小、安全系數低且沒有保障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將很難獲得長足的發展。為此,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眾多投資理財平臺未來的主攻方向也將會發生改變:從高收益向高安全轉移。

對於提升互聯網金融理財的安全性,各大互聯網金融平臺也是絞盡了腦汁,不論是風險準備金模式還是擔保模式,雖說從某種程度上為安全增添了幾分保障系數,但是仍然無法完全保障投資人的投資收益安全。風險準備金會受到額度限制,有的平臺準備金比例也過低,而擔保模式卻存在很多偽擔保現象。於是,無形之中,保險又成為了眾多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新“寵妃”。

其實保險與互聯網金融淵源早已開啟,比如中國平安設立的陸金所,合眾人壽出資入股武漢小額信貸,陽光保險發起成立惠金所等。不過由於《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個體網絡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也就是說不能自己為自己擔保。但同時指導意見也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從目前保險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合作來看,其方式也多種多樣,那麽在這個安全風檔口,哪一種互聯網金融保險模式能夠更好地支撐整個行業的長遠發展呢?

履約險率先爭寵

說到履約險,其推出的時間其實已經有一段了,很多互聯網金融平臺都先後嘗試了履約險,諸如眾安保險為房金所提供本息履約保障、米缸金融與天安財險達成戰略合作等。這種履約險只要投資人在該互聯網金融平臺上投資,即可以根據投資人個人意願購買該保險公司面向該互聯網金融平臺投資人推出的履約保險,如果投資人投出的資金無法收回,將由該保險公司進行全額賠付。

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這種履約險通過提供解決項目兌付事件產生後的投資者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互聯網金融投資理財的安全風險。比如這次年底很多平臺就發生了到期無法兌付而跑路的現象,如果這些平臺擁有履約險的保障,就不會出現投資人血本無歸的現象。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通過參與到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保險當中來,能夠獲取足夠的客戶信息,為自己拓展更多新的客戶。同時也積累一定的風險數據,為保險公司的發展提供風險數據支撐;並借鑒這種獲取客戶的模式,為平臺開辟更廣闊的互聯網保險業務。

從整個行業的角度來看,這種履約險的建立也能夠促進整個互聯網金融平臺建立成熟、規範、審慎的風控管理,引導投資者理性認識風險與收益,提高投資預期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擴大資金入場量,促進融資成本降低和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不過這種履約險雖然好,但是卻也存在相當的難度。尤其是在執行上的難度,很少有保險公司願意給互聯網金融做這種保單,這需要對互聯網金融平臺足夠的信任。可是當前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是很難讓保險公司願意出來做擔保的,否則一旦該平臺出現了問題,那保險公司還不得賠死。也就是說,這種履約險的落地是非常難的,保險公司很可能只會為某家平臺某個產品的某個時間段來買單,做一個嘗試。

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艷麗登場

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則是一種新出鍋的互聯網金融保險方式,日前國內保險巨頭中國人壽與互聯網金融理財平臺財路通達成了戰略合作,雙方聯合推出了網貸信息審核責任保險。對於這種新型的互聯網金融保險方式,業界都給予了厚望。這種信貸審核責任險主要保障網絡借貸平臺在向投資人提供標準化信貸審核服務時,因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時在為投資人或其他相關主體提供標準化信貸審核服務的過程中,因疏忽或過失,而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直指網貸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的職能定位,與《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的核心精神也保持了一致,通過針對網貸平臺本身在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發投資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對於平臺的發展來說,能夠承擔平臺運營、操作上的風險,對整個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環節起到一個監督保障的作用,這是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相較於履約險進步的地方。保險公司介入到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環節當中,這在國內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還屬於首次。

同時這種合作是基於大數據的積累之上,對於整個大數據征信的建設也具有積極的作用。它對於互聯網金融打造征信平臺也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通過自己的專業能力提供數據輸出服務,能夠擴大借貸與理財兩端的市場規模,同時也將大幅提升理財平臺與資產平臺的風控水平。

最為重要的是讓保險介入到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過程中來,能夠促使平臺的發展更加透明化,規避了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暗箱操作等。目前整個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投資運營等環節就是因為缺乏一個監督,缺乏足夠的透明化,所以才導致了各種卷錢跑路的現象,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對於促進整個行業的透明化也具有積極的作用。

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的推出對於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安全起到了前置保障的作用,通過保障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穩定運行,進而保障投資人的理財收益,而其他的互聯網金融保險往往都是針對事故發生之後的理賠,這是最大的區別所在。這種保險方式是一種創新之舉,但並不代表它未來一定就會成為互聯網金融保險的終極方向所在,未來的互聯網金融與保險還將會出現更多的合作模式來與其爭寵。

賬戶安全險有名無實

這種保險方式實際上是對於投資者個人賬戶資金安全所購買的一種保障保險,以保障投資人的賬戶安全。這種賬戶安全險的方式很多平臺都會有推出,也就是說當該投資人的賬戶資金被盜時能夠獲得保險的賠償。

這種方式對於很多保險公司來說,他們都比較容易接受。雖說當前整個互聯網環境下黑客猖獗,但是整體來說各個互聯網金融理財平臺的安全技術水平還是相對比較安全,一般情況下很少會有個人賬戶被黑客盜取的情況存在。但同時這種保險方式也從側面反應了其意義並不是非常大,即便平臺出現了賬戶被盜的現象,難道平臺就能規避責任嗎?當然不能,沒有保險平臺照樣需要對投資賬戶承擔相應責任。

可這種保險方式卻沒有解決互聯網金融平臺所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就是投資理財收益性的安全問題。比如平臺的運營問題,資金無法兌付問題等,投資人更關心的是投資能不能夠安全地獲得穩定收益,故而這種保險的意義並不大,有名無實。

借款人保險翩翩起舞

針對投資人保險、平臺保險都有了,借款人保險自然不甘落後,主要有三種保險方式,一個是針對借款人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險,另一個則是針對借款人的履約信用保證保險,還有一個則是針對借款人的抵押物但保險。這三種保險的目的其實都是一樣,最終都是要保證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一旦借款人出現其他問題,則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

我們先來看看第一個人身安全意外險,這個險是很多保險公司都願意做的,也是他們一直都在做的。雖說人身都會有很多意外,但是真正會出現人身安全意外的概率並不多,這個保險執行起來會比較容易,但同時對於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也是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第二個,同樣也是履約險。上面提到的履約險是針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無法向投資兌付時由保險公司為投資人履約,保險公司衡量的是整個互聯網金融平臺。而這種履約信用保證,保險衡量的是個人,其意就是想通過保證借款人的逾期不還款等現象來保證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收益,實際上這種逾期情況的概率還是比較高的,落地會更難。如果不還款可以由保險公司來還款,估計不還款的人可能會更多,沒有幾家保險公司願意這麽幹。

第三個,針對借款人的抵押物進行投保,這個也是一種保障平臺收益的方式,不過其實意義也不是特別大。本來就是抵押物,很少會出現抵押物出現中途不見或者徹底毀壞現象。比如房子、車子等抵押物,除非地震房子倒塌等很少發生的情況出現。

通過對以上四種主要不同對象的保險方式,我們可以看出,針對投資人的賬戶安全險以及借款的人身意外險、抵押但保險實際上意義並不大。而不管是針對借款人的履約險,還是針對平臺的履約險,落地會非常難。至於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對平臺的運營起到了保障作用,也就是對投資人的收益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的確讓投資收益的安全性大幅提升了,但也不能說保障絕對的安全,它與履約險倒是起到了很好地搭檔作用,一個在事故發生前保障避免事故發生,一個在事故發生後保障進而保障投資人收益,只是因為多數平臺的事故概率較高,很少有保險公司願意承擔事故頻發後的保障。

保險入主互聯網金融“安全後宮”還需突破三大障礙

不可否認,保險對於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還是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促進作用,尤其是對於投資人資金收益安全的保障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保險要想順利入主整個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後宮,仍然需要突破三大障礙。

1、彼此信任

既然是合作,信任自然就相當關鍵,這是合作的前提。可是當前的保險對於互聯網金融理財實際上存在著一定的不信任,這些保險公司既想吃下互聯網金融這塊肥肉,但又不願意承擔更多的風險,故而多數保險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臺的聯姻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最終無果而終。

要想促進保險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臺之間的長期穩定合作,其實更多還在於互聯網金融平臺本身。只有互聯網金融本身在風控水平與能力上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認可,才更容易與保險公司達成合作。如果剛開始合作,該互聯網金融平臺就出現這樣那樣的經營問題,相信沒有哪家保險公司願意為這樣的互聯網金融平臺買單。

2、引入保險要有質的改變

對於很多互聯網金融平臺來說,他們會選擇與很多保險公司達成合作,但是往往這種合作都是基於表面,並沒有實質性的合作。眾所皆知,保險對於互聯網金融平臺能夠起到一個增信的作用,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合作模式都能夠有所作用,有的互聯網金融平臺甚至只是為了通過借助保險公司來達成一種更好的宣傳目的,從而忽悠投資人有某某保險公司為其擔保,可多數普通投資者對於這種具體的合作形式卻並不清楚。

3、創新模式仍需多探索

從以上幾種主要的互聯網金融與保險合作模式來看,多數合作模式對於投資人的收益而言並沒有實際的意義,而履約險由於事故概率高,最終保險落地難度較大。國內保險巨頭中國人壽與互聯網金融理財平臺財路牽頭發起的網貸信息審核責任險,雖說目前來看優勢明顯,但是究竟效果如何還有待時間上的驗證。未來保險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臺之間在合作模式上還需要不斷探索更多創新的模式。

總體看來,投資收益安全對於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發展已經成為了生死存亡的關鍵,也是未來互聯網金融平臺之間的核心競爭力所在,而保險對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平臺健康穩定發展,對於投資人收益安全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可以這麽說,哪家互聯網金融平臺能夠與保險之間率先開創創新的可靠擔保模式,必然會走在行業發展的前面,並率先入主互聯網金融安全後宮。

作者:劉曠,以禪道參悟互聯網、微信公眾號:liukuang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