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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爆火的這些偶像,是如何收獲崇拜的?

來源: http://www.iheima.com/top/2016/0720/157537.shtml

朋友圈爆火的這些偶像,是如何收獲崇拜的?
李靖 李靖

朋友圈爆火的這些偶像,是如何收獲崇拜的?

這是一個誕生偶像比誕生黑科技還快的時代。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們經常在朋友圈看到這樣的新聞:

誰誰,不想當房奴,90後小夫妻回到古村,釀最美的酒,種最好的菜,睡在最愛的人身邊。

誰誰,放棄幾百萬年薪,只為造一把保護環境的勺子。

這篇文章,李叫獸就帶你重新思考:這些偶像為什麽能被崇拜?如何成為這種偶像?

一、偶像是一種商品,而我們很需要他

一個普通人,為什麽需要偶像?我們為什麽喜歡在朋友圈里,轉發90後小夫妻放棄房奴身份、回歸農村生活的消息?

我們知道,任何一種事物持續存在,一定是因為它滿足了某種用戶需求——就像椅子的存在是因為其滿足了人們“坐”的需求。

而“偶像”的存在,也是因為它滿足了我們“心理替代”的需求——我們看到別人回歸農村生活,建立了相同的幻想,以替代自己實際回歸農村生活的體驗。

之所以有這樣的效果,是因為神經科學近些年發現,人大腦情緒表現有兩個重要特征:

(1)想象體驗和真實體驗是相似的——你幻想自己去勇敢揭露黑幕,和自己實際這樣做,在大腦情緒體驗上,是分辨不出來的。

在一組實驗中,心理學家讓一群人幻想吃奶酪,結果發現腦部的反應和真正吃奶酪的人類似。更神奇的是,幻想吃奶酪的人結束幻想後,甚至食欲也得到了一定的滿足。

(2)他人體驗和自己體驗是相似的——因為鏡像神經的存在,我們看到一個與我們相似的人行俠仗義,和自己實際行俠仗義,情緒體驗也是一樣的。

在一組實驗中,看到別人賭博贏錢,和自己賭博贏錢,檢測到的大腦反應也非常類似(只不過程度有所不同)。

(PS.之前聽說的某父親因為年輕時想當公務員當不上,就百般逼迫自己孩子考公務員,也是相似的需求——看到自己孩子當了公務員,和自己當年真的成為了公務員,其實情緒體驗類似。)

正是大腦的這種設置,才讓我們可以在各種欲望之中得到一定的平衡,通過自身幻想以及觀看他人的行為,來獲得一定程度上的欲望滿足(即使沒有實質上的獲得)。

很多人想獲得性但實際上又難以低成本獲得,於是有了Porn(色情片)。

很多人想獲得快意恩仇、大殺四方的體驗又迫於法制,於是有了被稱之為ActionPorn的粗暴動作片。

同樣,日常繁忙工作的白領們,要背房貸,要升職,要養家庭,要維持社會身份,總有很多想做但不能做的事情,於是有了很多“行為偶像”:去回歸農村,去麗江開旅館,去勇敢反對無恥的制度,去證明女性的平等……

而當我們去轉發、支持、關註這些偶像的時候,也相當於獲得了跟自己實際付出行動去做類似的情緒體驗。

如果說為替代“性體驗”而產生的商品是“Porn”,那麽這種為了替代“做出某些想做卻不能做的行為”而產生的商品,就可以叫“Behavior Porn”了。

過去我們經常講KOL(Key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那麽現在就不得不提一種新的領袖——KBL(KeyBehavior Leader,關鍵行動領袖)了。 

二、為什麽他們會成為“關鍵行動領袖”?

我們知道,關鍵行動領袖(也就是本文所定義的“偶像”)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他們滿足了人進行心理替代的需求——我們一直想鼓起勇氣去辭職創業,但迫於各種內心的壓力,沒有做出這樣的行動。而此時有人這樣做了,我們進行看電影式的角色替換,並且幻想,也獲得了類似於自己實際去做的情緒體驗。

那麽這些人成為這種偶像的關鍵是什麽呢?

其中的關鍵就是,讓大眾覺得:“我做了你想做的事情,但我和你唯一的區別就是克服了某種心理阻礙。”

比如我認識的一個“關鍵行動領袖”王辣辣,因為放下一些世俗的工作去泰國賣酸辣粉,結果火了,並且得到很多人的崇拜。

因為這些崇拜者(很多是在一線城市工作的白領文藝女青年),也一直想要去風景優美的地方開店,也跟王辣辣身份、形象等類似,但就是迫於某種心理阻礙因素(比如生活壓力或者不願意付出努力),而沒有去做。

這個時候,她們看到王辣辣去做了自己一直想做但沒做的事情,就容易產生崇拜、支持等情緒,從而進行一定的“心理替代”,獲得跟自己實際去做類似的情緒體驗。

去做別人想做卻不能做的事情——這是成為偶像的關鍵。

那麽是不是只要做了“別人想做但不能做的事情”,就能成為偶像?

當然不是,你做的事情必須具備“可模仿性”——讓人覺得他們之所以沒能做到你做的事情,只不過是因為某種自身的心理障礙(比如不夠努力),而不是因為一些難以控制的因素(比如有背景)。

比如,為什麽即使在前幾年百度市值超過阿里的時候,崇拜李彥宏的人也遠遠沒有崇拜馬雲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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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覺得馬雲的成功更多是領導精神、奮鬥、魄力等,而覺得李彥宏的成功是因為掌握了牛逼的搜索技術。

普通人要學習和模仿馬雲,覺得好像很簡單,只需要克服某種心理阻礙就行了——比如更加奮鬥,更加慷慨激昂。

而要學習和模仿李彥宏,那就看起來麻煩多了,學習技術至少要買本C++的書來看吧,還不一定看得懂。

這就意味著,馬雲作為偶像,具有很強的“可模仿性”,而李彥宏,並沒有多少可模仿性。

崇拜偶像,就是為了在內心進行“模擬”,以獲得和自己實際去做類似的情緒體驗,而你不具備這種“可模仿性”,又怎麽成為偶像呢。

再比如,說到最崇拜的投資人,只要是金融圈以外的人,估計10個人會有9個人會說是巴菲特。

是因為巴菲特是最牛基金經理嗎?自然不是。

實際上,很多人沒聽說過“詹姆斯·西蒙斯”,他是一個很偉大的量化投資基金經理,他投資的長期回報率並不弱於巴菲特,甚至有的年景收益率比巴菲特還要高。

那民眾為什麽不崇拜西蒙斯呢?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巴菲特崇尚“價值投資”,講究的是投資哲學,按股不動,看價值;而西蒙斯崇尚量化投資,需要精密的數學分析和大量的模型推算。

對普通民眾來說,這兩個人都做到了“他們想做但不能做的事情”,但區別就在於——可模仿性不同。

巴菲特可模仿性高,民眾覺得要模仿巴菲特,更多是偏“心理”的因素(比如相信長期價值、相信趨勢的力量),只要自己在內心克服了這些阻礙,自己也能行。

而西蒙斯可模仿性就差太遠了,普通民眾可能不願意去研究什麽叫做“回歸模型中的序列相關性”。

所以,如果要成為行動領袖,一個關鍵就是要讓人覺得:我跟你一樣,都沒有資源,沒有技能,唯一的區別就是我勇敢去做而你不去做(比如馬雲的魄力),或者我有某個信仰你沒有(比如巴菲特對長期價值的信仰)

這樣就具備了可模仿性。(雖然大家並不是真的去模仿)

那麽你應該如何尋找這些“別人想做但沒做的事情”?

三、成為“關鍵行動領袖”,如何尋找那些“想做卻沒有做的事情”

我們有太多想做但沒有做的事情,如果有個跟我們看起來相似的人,主動去做了這件事,我們就會支持、點贊,在內心奉其為偶像,以獲得真實做這件事類似的“情緒體驗”。

李叫獸在這里就列舉幾種最簡單的尋找方法:

1、想做某件事,但迫於長期目標

有些事情,我們一直想做,但迫於某個不得不堅持的長期目標,最終沒有去做。如果有人能夠直接放棄這個長期目標,去做這件事,我們就會產生崇拜。

比如攢錢買房,對一線城市的人來說是一個不得不堅持的長期目標,為了完成這個目標,我們犧牲了很多其他的價值——比如不得不選擇高薪穩定的工作、不得不克制消費、不得不仔細管理家庭的財務。

我們想掙脫房奴的身份,但又無法做出實際的行動。

這個時候,如果我們突然看到:

《不想當房奴,這對城里的90後小父親回到500歲的農村,釀最美的酒,種最好的菜,睡在最愛的人身邊》

於是就通過轉發、點贊、支持甚至崇拜等行為,完成了“心理替代”,獲得了自己真實在做這件事的類似體驗(前面提到過,看到別人某件事,和自己實際做這件事,能獲得類似的體驗)。

看了這個事件後,大部分人不會真的不買房,但內心不免釋懷了幾分,感覺有了後路(萬一真買不了房,我也不會比這對夫妻更差啦)。

所以,要成為某個方面的“行為領袖”,可以不斷尋找人們苦苦堅持的某個長期目標。

畢竟,任何人在辛苦堅持某個長期目標(比如學業、升職、買房等)時,總有為了這個目標而犧牲的東西,總有那麽一剎那,想著要是不用完成這個目標就好了。

而作為行為領袖,你就可以扮演他們理想中的這個自我,放棄某個長期目標,滿足他們的幻想。

這樣的例子有很多:

《逃離時尚圈,她帶著一大家子從巴黎到農村,成了世上最美的農婦》——放棄辛苦的職業目標(來自公眾號“有束光”)

《不滿教育體制高中輟學,他靠稿費一年收入上千萬》——放棄高中生辛苦的高考目標(ps.這是李叫獸改寫的韓寒故事)

《北大出身,不求收入卻只求詩和遠方,如今他的作品讓億萬人春暖花開》——放棄餐具職業競爭的長期目標(ps.這是李叫獸改寫的“海子”的故事)

2、想做某些事,但迫於行動成本

在社會上,我們一直在被要求履行各種責任,比如愛國、環保、懲惡揚善、孝敬爸媽等,但迫於行動成本太高,最終沒有去做。

這個時候,如果有人能夠願意承受巨大的行動成本,去做這件事,我們就會產生崇拜、支持。

比如,“環保”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也想做,但行動起來的確很麻煩(難不成讓我辭職去種樹)。

不過,這不做的話,又有負罪感——作為一個高素質公民,怎麽能不為環保做件事呢?

很簡單,轉發這樣的文章,崇拜這個人並且進行內心的角色替換就行了:

《為了幹掉全球垃圾,他發明能吃的勺子,沒想到卻被1500W吃貨瘋搶到脫銷》

此時,這個偶像就相當於一種獨特的“情緒商品”,讓我們可以通過支持行為,獲得和自己實際做這件事類似的體驗(當然強度不同)。

一旦轉發這樣的文章,進行鼓動、支持和崇拜,就瞬間感覺自己也是一個環保的人,多年對環保不做貢獻的碌碌無為感,也就減少了。

所以,想成為某個方面的“行動領袖”,可以不斷尋找人們本應該做,但因為行為成本太高最終沒有做的事情。

這是因為對於這些任務,我們追求的往往不一定是實際效果,而是一種“我做了這件事”的心理佐證

比如很多簡單粗暴的愛國行為(抵制肯德基)就是這種。

我們知道,對愛國來說,在需求側做些努力(比如抵制肯德基,選擇吃國貨),遠遠不如在供給側做些努力效果好——比如努力學習、提升自己的技能、更加勤勞地工作,從而生產出更好的國貨,提高中國制造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但為什麽每次出現了這些事件,大家的第一反應不是加班或者學習技能,而是去做這些事?

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抵制肯德基行為成本更低。

所以,為了引領人們的行動,你需要不斷尋找:人們本來應該做哪些事,但是因為行動成本太高沒有做?

然後讓他們通過“支持你”,來低成本地滿足這個需求。

比如:

《這個姑娘發明了一本可以喝的書,改變了6.63億人的命運》——支持她,低成本滿足慈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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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超模與蘭博基尼,這位年輕的哥譚首富,竟然為了懲治罪犯而體驗監獄》——支持他,低成本滿足懲惡揚善的需求(ps.李叫獸改編的蝙蝠俠故事)

《大部分人在論壇嘴炮愛國,但這位北大美女卻用五星紅旗設計衣服,震驚巴黎時尚圈》——支持她,低成本滿足愛國需求(ps.這個故事是李叫獸編的)

《誰說消費者任人宰割,這位40歲的英語老師在500強企業樓下,一錘砸掉質量不合格的冰箱》——支持他,低成本滿足維權需求(ps.改編的羅永浩砸冰箱故事)

3、想做某件事,但迫於自我設限

我們有很多想實現的夢想,但迫於自己內心給自己設置的局限(比如我沒有背景,再努力也沒有用的),就是不做出行動。而如果有人能夠打破這種“自我設限”,去做這件事,我們就會去支持、崇拜。

比如很多女性把性別當做局限,認為“女人學不了技術”、“女人爭不過男人”,從而放棄對一些目標的追求,而打破這一自我設限,主動去追求的人,就會被當成偶像:

《沒有她就沒有wifi,這個史上首位全裸出境的艷星,最後卻自學成了喬布斯一樣的技術大神》

在日常的生活中,“自我設限”的行為有很多,而要成為“行動領袖”,就可以考慮:你的成功,打破了哪種常見的自我設限?

《沒有180cm,也沒有18cm,這個黃種人僅靠衣品就讓歐美人繳械投降》——人種問題的設限(來自公眾號“杜紹斐”的故事)

《誰說人老了就不行?這群打折吊瓶身患癌癥的老人,訓練6個月,騎摩托車環遊臺灣》——年齡問題的設限(來自大眾銀行的廣告)

《不高不富不帥的普通英語老師,靠這3個決定,創造千億市值的大公司》——背景、長相等問題的設限(李叫獸改編馬雲故事)

4、想做某件事,但迫於群體規範

活在社會上,我們有無數被迫遵守的“群體規範”(比如下級服從上級),從而無法做某件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有人能夠打破這種“群體規範”,去做這件事,我們就會支持、崇拜。

比如我們經常被人要求無理由幫忙,好像不幫的話自己反而理虧了,非常想直白地大罵一頓(你個傻X,老子再也不幫你了),但迫於群體規範沒有這麽做(中華文化中的“不傷和氣”規範)。

這個時候如果有人主動做出行為,帶你去罵、去反駁,你就容易支持TA。

而且更神奇的是,你看TA去反駁去罵,和自己實際上鼓起勇氣去做這件事,獲得的情緒體驗是類似的。

再比如,百度出了劉超事件後,可能百度公司很多人都想罵這個人身居高位能力卻不高,出去給公司丟臉。

但迫於群體規範(公司團結的規範),可能很少有人真正去做。

這個時候,如果你是百度的員工,看到這個人真正去做了,就油然而生一種支持感:

還有,我記得我小學時候,得到很多同班同學的崇拜,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斷挑戰老師的問題、當眾質疑老師講的一些理論,從而打破了這種規範。

所以,如果你發現大家因為某種群體規範,而無法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如果打破這種規範,就容易得到支持,成為“行動領袖”。

5、想做某件事,但迫於外部形象

很多事情,我們一直想做,但迫於覺得沒面子,最終沒有做。如果有人放棄了這些外部形象,真正去做了,我們就容易產生支持和崇拜。

比如很多人想展示真實的自己(例如素顏),但迫於形象,卻很少去做。

這個時候能放棄形象,真正去做,就容易得到支持,成為“行動領袖”。

澳大利亞的一個網紅Essena o’neill就是這樣,她本來在ins上有57W粉絲,整天秀美好生活美麗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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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突然有一天,她認為這些“秀生活”的都太虛假了,於是打算放棄,開始素顏出鏡,分享真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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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得到了大量的支持、贊賞和崇拜。

所以,你可以去發現:有哪些事情,是我們一直想做的,但迫於形象沒有去做的?

如果別人迫於形象不好意思一個人去看電影(意味著社交糟糕),那你就一個人去看電影。

如果別人迫於形象不好意思買廉價的衣服,那你就買廉價而簡單的衣服,追求真實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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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當年的凡客體就是這麽做的)

當你這麽做之後,就更加容易收獲支持。

6、結語

如果無法成為“關鍵意見領袖”(KOL),那麽不妨成為“關鍵行動領袖”(KBL)

獲得支持,一定不是因為你大量的走穴演講,而是因為你做了哪些別人一直想做但沒有做的事情:

•    想做某件事,但迫於長期目標

•    想做某件事,但迫於行動成本

•    想做某件事,但迫於自我設限

•    想做某件事,但迫於群體規範

•    想做某件事,但迫於外部形象

當你做了這些事情,普通人就更容易獲得心理的滿足——因為看別人做某件事並建立幻想,和自己真正做這件事,體驗類似。

說明:

本文所定義的偶像,是“因為對行為的崇拜和支持”而產生的偶像,而因為大眾喜歡顏值、喜歡某個作品而火的明星,不在討論範圍內。

偶像 關鍵行動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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