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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屢涉行賄會長兩獲特赦

1 : GS(14)@2017-01-18 08:04:15

三星其實多次因涉行賄接受調查,但南韓政府對財閥的經濟犯罪普遍持寬容態度,會長李健熙和少東李在鎔從未入獄,李健熙更曾兩度獲特赦免刑。


向兩前總統行賄

1996年,李健熙被裁定向前總統全斗煥和盧泰愚行賄罪成,被判緩刑監禁兩年,但翌年獲特赦;2008年,李健熙被裁定逃稅、違反信託和瀆職等罪成,緩刑監禁三年和罰款,但翌年再獲特赦,兩次特赦後刑事紀錄都洗底,讓他可回三星當會長。南韓財閥傳統着手更替話事人時,常採用行賄等非法方法,加快向繼承人交接業務進程。李健熙2008年的判罪就是因隱瞞其父、三星創辦人李秉喆留下的4.5萬億韓圜(295億港元)資金避稅,以及非法以低價為李在鎔收購三星旗下公司股份。李在鎔這次惹官非涉兩間子公司合併,也是為他接班部署一部份。美國《紐約時報》


三星近年醜聞

【1996年】 三星會長李健熙被揭於1989年和1992年賄賂南韓前總統全斗煥和盧泰愚,被判緩刑監禁兩年,但翌年獲時任總統金泳三頒令特赦



【2008年】 李健熙被起訴逃稅、違反信託和瀆職等罪名,但洗脫引起譁然、觸發調查的行賄罪,最終被判緩刑三年,以及罰款1,110億韓圜(7.2億港元),翌年獲時任總統李明博特赦



【2017年】 檢方申請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發拘捕令,指他涉行賄、挪用公款和作虛假陳述,向崔順實旗下基金捐款,換取當局支持兩間三星子公司合併



資料來源:Verge網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17/1989949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2901

韓放生財閥 父兩獲特赦

1 : GS(14)@2017-02-18 09:51:24

南韓財閥掌舵人面臨控罪其實並不罕見,但司法機關和政府普遍對財閥持寬容態度,往往從輕發落。當中三星前掌舵人、李在鎔的父親李健熙更曾兩度在不拘留起訴下被定罪,都很快獲特赦免刑。1996年,李健熙被裁定向政府官員行賄罪成,被判入獄兩年,但刑罰隨即被推翻,翌年更獲總統特赦;2008年,李健熙被裁定逃稅罪成,被判監三年、緩刑五年,僅罰款1,100億韓圜(7.5億港元),翌年再獲總統特赦,重新就任三星集團會長。


政商緊密因利益輸送

其他財閥亦受同樣優待,2012年韓華集團會長金升淵非法挪用公款罪成,監禁四年,惟之後高院以他的經濟貢獻和健康為由,改判緩刑五年;2013年,SK集團會長崔泰源非法挪用公款罪成,監禁四年,但在獄期間繼續掌控公司業務,前年獲總統特赦。分析認為,南韓官商間多年來的利益輸送,已令政商界密不可分,加上財閥對國家經濟舉足輕重,財閥掌舵人即使被定罪,往往不是獲判緩刑,就是繳交巨額罰款了事。不過,今次李在鎔案件牽連極大,屬國家級醜聞,司法部門能否保持公正深受國內外關注。美國有線新聞網絡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218/1993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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