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放棄上訴 曾健超今服刑 稱為自己行為負責 強調僅向警潑清水

1 : GS(14)@2017-03-22 00:33:38

■曾健超去年5月因襲警及拒捕罪名成立判囚5周,昨決定放棄上訴。資料圖片



【本報訊】在佔領運動期間遭七警拖至暗角圍毆受傷的曾健超,去年5月被判襲警及拒捕罪名成立,入獄5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惟曾昨在其fb稱,經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上訴,今到高院處理相關法律程序後便會即時服刑找數,並澄清當日只向警員潑清水,並非淋尿或腐液。記者:謝明明



曾健超被指於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和道花槽上向警員淋潑液體,隨後更抗拒嘗試制服他的警員,去年5月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立,判囚5周,曾當時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扣假後料入獄31天


曾健超昨下午在其fb發表「再次感謝各位這兩年多的支持與同行」千字文,表示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上訴,今日到高等法院處理相關法律程序後,便會即時服刑「找數」,預計扣減假期後需服刑31天。曾健超表示,放棄上訴並非軟弱退縮,亦非棄甲曳兵不再堅持抗爭,而是「我明白當晚我所作的部份行為為法例不容許,我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點我從一開始都沒有否認」。他坦言,由暗角七警事件起,至司法覆核、其被起訴到七警被定罪,至今已兩年多,「一路走來殊不容易,面對種種不公平……我們已盡了最大努力,也可能得到最大的成果了」。不過,他決不接受各種沒有發生、誣陷他的指控,澄清當晚並非如某些報章、某些人所說向警淋尿或腐蝕液體,潑的只是放在路邊供示威者來洗掉胡椒噴霧的清水。翻查資料,控方在庭上堅稱曾健超向11名警員潑有味液體,有受襲的警員懷疑是尿,不過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則指曾健超向警員潑水,未有接納控方說法。曾健超又指自己沒有暴力頑抗警員拘捕,「控方以11名警察口供指控我於被捕過程中暴力頑抗,更將警員推下花槽;這完全是揑造的事實。我一直亦以誠實、正直的態度面對自己及七警的審訊,光明磊落、對得住天地良心」。曾回應本報查詢為何改變上訴初衷時稱,他會於今早9時在開庭前向傳媒交代詳情,暫不便詳談。曾的代表律師文浩正稱,曾健超曾經徵詢其法律意見,對方曾經說希望放棄上訴,原因是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文浩正估計,曾健超今到法庭處理法律程序後就會開始服刑。暫無收到律政司就曾健超的刑期上訴。曾陪同曾健超出庭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稱,曾並無就放棄上訴諮詢其意見,她尊重曾的決定。因暗角毆打曾健超的七名涉案警員於上月被判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獄2年,正在獄中服刑,七警已經提出上訴。現年40歲的曾健超畢業於嶺南大學,後成為註冊社工,2006年加入公民黨,於2008年隨湯家驊名單競選立法會但不成功。去年因不獲公民黨推薦參選立法會社福界別,決定退出公民黨參戰,最後敗給邵家臻。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21/1996513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815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