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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傭偷信用卡透支 婆婆轟滙豐無理追數

2015-07-23  NM


信用卡被偷或冒簽時有所聞,銀行一般都無需卡主負責損失,但原來魔鬼卻在細節。須坐輪椅的石婆婆懷 疑因行動不便,在櫃員機提款時遭外傭偷窺密碼,其後更多次偷去信用卡共透支九萬多元,外傭事後雖遭起訴及入獄,但滙豐卻追收婆婆利息連手續費共十二萬多 元,被轟冷血追數。本刊介入後,滙豐表示會豁免收取部分費用,讀者宜留意被他人盜取款項後的責任。

石婆婆今年六十八歲,平日須坐輪椅出入,四年前聘請外傭處理家務。去年尾石婆婆突接獲滙豐銀行通知,指其信用卡賬戶有多次可疑大額透支,總數達九萬多元。 石婆婆表示從來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銀行密碼,睡覺時亦將銀包放在枕頭底,但因手指關節退化,按密碼提錢的速度慢,坐在輪椅提款時比平常人矮一截,懷疑外傭趁 機偷看密碼,再偷走信用卡到櫃員機透支現金,家人於是立即報警,該外傭最終承認盜竊罪並被判監八個月。石婆婆女兒指,當時滙豐信用卡中心職員曾表示:「如 果唔係你哋攞嘅,就唔需要負責嘅。」石婆婆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不料事隔半年,石婆婆上月尾收到滙豐信件,表示內部調查後認為石婆婆未有妥善保管密碼,連約 兩萬多元的利息及手續費,石婆婆須還款十二萬多元,滙豐銀行信貸監管部更發信及致電,稱將有收數代表上門追數。為了這筆天價欠債,婆婆情緒極受困擾,經常 失眠,女兒石小姐非常不滿滙豐的處理手法,「我覺得係恰我哋嘅,想我哋還得幾多得幾多。認為係媽媽疏忽咪唔好發卡俾行動不方便的人囉。」

跟進:威嚇收數公司上門

記者細閱滙豐發給石婆婆的信件,發現外傭兩個月內共分十三次提取九萬多元,滙豐內部調查指涉事交易並無按錯私人密碼,加上款項遭提取後卡主才通知銀行遭盜 竊信用卡,兩者均與一般遺失或被偷取信用卡的情況有異,結論是石婆婆無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密碼,故連利息及手續費共十二萬多元須由石婆婆負責。滙豐曾建議以 分期還款方式攤還,遭石小姐拒絕,銀行最後威嚇若逾期還款,將會轉介個案給收數公司上門代追款項,石小姐於是向本刊投訴。記者介入後,滙豐馬上將個案由負 責追數的信貸監管部轉到客戶服務部,並答應會重新處理石婆婆的個案。

專家話:滙豐應酌情處理

根據銀行營運守則,如果事主沒有涉及任何欺詐或嚴重疏忽行為,並在發現信用卡被盜後盡快通知發卡機構,事主需要負責的損失限額不應超過五百港元。但石婆婆 的個案因涉及信用卡現金透支,故條例並不適用。律師梁永鏗解釋,如果金錢損失是在事主通知銀行後發生,或交易過程中需要銀行核對等,銀行一般會承擔責任, 相反類似石婆婆的個案,卡主責任較大,「偷緊石婆婆嘅錢定係偷緊銀行嘅錢,其實就係偷緊石婆婆嘅物品,雙方嘅責任誰屬,上到庭有排拗。」經濟學家關焯照則 認為,即使石婆婆有責任,銀行至少應酌情不收取利息或手續費,「一間咁大嘅銀行係可以豁免嘅,無需要咁狼死要俾埋手續費。」而且,《銀行營運守則》亦訂 明,發卡機構要在接獲通知後三個月內完成調查,但滙豐的調查拖了接近五個月才完成,關焯照認為拖得太長。

回應:即時豁免手續費

記者向滙豐查詢以何準則決定該筆款項由石婆婆負責,發言人指客戶有責任將私人密碼保密,又指已提醒客戶「在輸入私人密碼時,應用手遮擋鍵盤,確保沒有人從背後窺看」。記者再追問下,滙豐表示不會向石婆婆追討利息及手續費,但仍需繳付九萬多元本金。 (余慕恩)

壹判官

石婆婆係受害者,反而要代外傭還錢,滙豐仲夠膽收手續費同利息,咁大間銀行,唔該俾番啲社會良心。劣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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