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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掉傑弗裡·維尼克」 一隻花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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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從未聽說過傑弗裡·維尼克這個名字,有些人則可能聽說過但後來卻「忘掉」了。傑弗裡·維尼克是誰?他是彼得·林奇離開麥哲倫基金後繼任者。有人認為傑弗裡·維尼克真是「魯莽而無禮」。因為在1992年夏天他剛上任,就不斷地拋售彼得·林奇所青睞的、當時深受歡迎的消費類股票,而買入那些不受歡迎的能源、科技和重工業的股票。一年後,《巴倫週刊》宣佈維尼克是「贏家」。正如維尼克所預測的那樣,半導體、石油服務和天然氣行業的股票領跑市場,而過去一年消費類股票卻下跌了。維尼克對傳統的成長股毫無興趣,他極力避免30、40或50倍的市盈率。他喜歡低市盈率的股票,也就是「合理價格成長股」。維尼克透露說,「對於一家增長率為15%或20%的公司,我可能會支付12倍的市盈率。而對於一家增長率為40%的公司,它可能值25倍的市盈率。」

   暫時,維尼克被允許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因為當時富達的明星有相當程度的自由按照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投資。20世紀90年代初,維尼克曾經掌管過富達成長收益型基金,當時他把這只基金40%的資產變為現金,使得投資者避免了經濟衰退時帶來的最糟糕的影響。一切似乎很順利,直到1995年的秋天。但是,當他大幅減持科技股時,麻煩出現了。麥哲倫基金原本有43%的資產投在了科技股中。到11月時,維尼克把530億美元的基金頭寸削減到了不足25%。這還不夠,到1996年春天,只剩下3.5%的資產在科技股中。維尼克認為,科技股已經變得過度投機。在當年的年報中,維尼克寫道,在接下來的一年或兩年,債券將會跑贏股票。於是,他把麥哲倫基金11%的資產換成現金,19%投入債券,主要是長期國債。很顯然,維尼克的這種做法違背了那種驅動牛市的盲目信仰中的三條:

   1、隨著時間的推移,股票始終會跑贏債券。

   2、你控制不了市場的時機。

   3、只要購買一家好公司並持有,從長期看,你就會賺錢。

  維尼克選擇的時機似乎不對,因為利率上升,債券下跌,科技股繼續攀升。結果,到1996年初,麥哲倫基金收益率的3年記錄滑落到了同期標普500指數的收益率之下,500億的投資組合加起來下降了1.3億美元。華爾街一向很現實。儘管過去維尼克的長期記錄不錯,但是媒體依然將矛頭指向他。於是維尼克成為「眾矢之的」,於是他的名聲搖搖晃晃了,一些報紙開始質疑維尼克。有的記者甚至指控他操縱股票,有的報紙則直接發起了人身攻擊。到1996年5月,維尼克終於被迫離開了富達,他的名聲遭到了玷污。這一次《巴倫週刊》專欄在總結了華爾街的回應說:「維尼克事件最大的教訓之一是:債券是為失敗者準備的。」《福布斯》雜誌宣稱:「維尼克的空瓶投資組合暗示了一個精疲力竭的實例。」那個著名的詹姆斯·克拉默則在他獻給新一代基金經理的讚美詩中寫道:「忘掉傑弗裡·維尼克。」

  當然,也有人顯然沒有「忘掉」傑弗裡·維尼克。有人已經意識到,媒體和公眾之所以把矛頭對準維尼克,是因為他沒有宣佈打算賣掉科技股,而是因為他竟然賣掉了科技股。賣掉科技股而買入債券,意味著科技股被高估了。一位名叫內德·戴維斯的研究者認為:「未來,很少有重要的基金公司有勇氣通過提高現金持有或持有有意義的國債或債券頭寸來降低風險。」7年以後的2002年,一切都清楚了。那些在1996年撤出科技股,投入國債和持有現金的投資者做出了一個精明的舉動。當然,他們錯過了納斯達克的頂峰,但他們也錯過了接下來的那場毀滅。一個投資者如果在1996年3月轉向債券,他的業績就會遠遠好於那些堅守標普500的投資者。資料顯示,截止2002年3月的7年時間裡,10年期國債的回報率是78%,AAA級公司債券的回報率是85%,而標普500的回報率是46%,這還得把分紅用於再投資,實際上其資本收益只有微不足道的30%。現在,人們終於認識到,在某些方面,維尼克「是一個比彼得·林奇更加優秀的戰略師,因為他看待事物比大多數人都更加長遠」。有人評論維尼克說,對時機的把握稍有偏差,但思考模式卻是正確的。

  維尼克離開富達以後創立了自己的對沖基金,從帝傑證券和個人那裡籌集了8億美元。幸運的是,這些人並不急躁,更不急於發財致富。最終,他們的堅韌都得到了回報。到2000年秋天,維尼克的合夥人在短短的四年時間裡獲得了646%的總收益,輕而易舉地打敗了標普500在同一時期110%的收益。在總計12年的職業生涯中,傑弗裡·維尼克創造了年均32%的收益率,一點都不遜色於彼得·林奇。彼得·林奇在管理富達麥哲倫基金13年時間裡年均收益率為29%。2000年,維尼克做出了他職業生涯中最好的市場時機選擇——帶著無可匹敵的記錄光榮退休了,那一年他4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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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531傑弗遜與開國英賢(三) 費城制憲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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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531

傑弗遜與開國英賢(三) 費城制憲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二)

允文允武的 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與「費城制憲」

「費城制憲」

獨立戰爭結束後,十三州之間在戰時一度被擱置的矛盾又重新浮現,建立一個「有實權的中央政府」以調解各州的衝突,似乎已是刻不容緩了。

在1786年9月召開的「修補聯邦政府缺陷委員會議 」Meeting of Commissioners to Remedy Defect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一般以其召開地點稱「安納波利斯會議」Annapolis Convention)上,紐約州代表 漢密爾頓 與維珍尼亞州代表 麥迪遜James Madison(後來成了美國的第四任總統)成功說服與會代表,通過建議十三州各派代表舉行會議,對既有的《邦聯條例》作出修訂,並由漢密爾頓撰寫會議結論。

1787年在位於費城的 賓夕凡尼亞州議會獨立廳Independence Hall,「制憲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正式召開。 漢密爾頓對促成是次「制憲會議」居功至偉,按理本應是紐約州代表的必然之選。 然而,「恃才傲物」往往都是不世奇才的通病,漢密爾頓在紐約州議會內的人緣相當不佳。 他岳丈幾經周折,賣盡面子,方才讓漢密爾頓得以在三名代表中敬陪末席。 漢密爾頓與另外兩名代表的想法格格不入,私下的人際關係也非常惡劣。 結果,「制憲會議」開不了幾天,另外兩名代表已忍無可忍,憤然決定丟下漢密爾頓,逕自返回紐約,臨行前更特別聲明,漢密爾頓不能代表紐約州投票。

 

曾與漢密爾頓聯手,促成此次「制憲會議」的維珍尼亞代表麥迪遜,很自然成為會議的焦點人物。 在會議上,維珍尼亞州長 蘭道夫Edmund.J.Randolph提出麥迪遜早己擬定好的「大州方案」Large-State Plan*** (又稱「維珍尼亞方案」Virginia Plan或「倫道夫方案」Randolph Plan),主張成立兩院制立法機關,議席按各州人口或納稅額的比例分配,下院由公民直選,上院則由下院選舉產生。 行政機構亦由議會選出,其功能僅為確保立法機關的決議得以忠實執行。此方案亦包括建立一個擁有一定否決權的司法機構。

「維珍尼亞方案」無疑有讓大州「欺壓」小州之嫌,作為「小州」之一的新澤西州代表 柏德遜William Paterson針鋒相對,提出「小州方案」Small State Plan***(又稱「新澤西方案」New Jersey Plan或「栢德遜方案」Paterson Plan)。該方案主張按照原「邦聯條例」的原則,各州在議會內應擁有均等的議席;並認為經修訂後的《邦聯條例》和協定應為全國最高法律,建議增加行政機構的權力,讓聯邦行政部門有權通過武力手段,強迫各州服從國會通過的法律。 另外,亦建議設立最高法院,作為全國性事務(如訂立條約等)的最終上訴部門。一切都突顯各州的平等原則。 此方案當然立即遭到以維珍尼亞為代表的各大州的反對。兩派方案一時間鬧得不可開交。

漢密爾頓雖然只是一名沒有投票權的代表,但他還有「發言權」!他覺得這兩個方案都不能建立一個真正「有為」的政府,1787年6月18日他在會上滔滔不絕地發言超過五小時,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史稱「漢密爾頓方案」Hamilton’s Plan。***

方案同樣倡議兩院制,人民院由人民直選,任期三年,元老院則由人民選出的「終身制代表」(可視為「民選貴族」)互選產生。 全國行政首長由各州指派的「選舉人」選出,如「任職期間行為良好」,當為終身職。 行政首長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有絕對否決權。 各州州長人選由國會建議,再經行政首長任命。 國會及該州州長對州議會通過的議案均有絕對否決權。

在其他與會代表看來,這根本就是把英國的體制照搬過來,只是把「國王和總督」換成「行政首長和州長」而已 (備註:「總督」和「州長」的英語同樣都是Governor),是以此方案又稱為「英國方案」British Plan。

漢密爾頓的方案甫提出,即引起會場的一陣騷動,然而很快就回歸平靜,甚至連一些像樣的討論亦不曾引發。 這個要求各州徹底放棄主權的「準君主制」模型,實在太違背「常識」了。

他的前度盟友麥迪遜,這時也清楚漢密爾頓雖然與自己一樣,想建設一個「有力的中央政府」,但漢密爾頓心中的「中央政府」,也實在是太「有力」了! 麥迪遜事後這樣憶述當時的情況:「紐約來的紳士,風度翩翩……發言委實是精彩絕倫,在響徹會場的如雷掌聲中,卻聽不到一絲的共鳴!」

 

在「大州」和「小州」的爭論中,康涅狄格州代表 謝爾曼Roger Sherman(他是唯一同時有份簽署美國建國四大文件──《大陸盟約》Continental Association、《獨立宣言》、《邦聯條例》及《美國憲法》的人。 傑弗遜曾稱讚他「一生未嘗說過一句蠢話!」Never said a foolish thing in his life !)提出了妥協的方案,史稱「康涅狄格妥協」Connecticut Compromise****(也稱「1787偉大妥協」Great Compromise of 1787或「謝爾曼妥協」Sherman’s Compromise)。

這個方案的主要精神,是以不同構成比例的上下議院,平衡大州與小州的利益。**** 下院按每州人口比例分配議席數目,上院則保持各州擁有均等的議席。而且,還以「五分之三」的方式解決了「奴隸代表權」的問題。(據說因這個「五分之三」太過邪惡,以至特拉華州代表 迪堅遜John Dickinson在會議上對此大力抨擊。 曾為該州最大奴隸主的他,更於會議後憤然解放了自己所有的奴隸。)此議案經過多番的激辯和修訂(其中包括富蘭克林幾條重要的修訂,增加了「大州」的權益),其基本原則終於獲得各州與會代表的接納,寫入後來的《憲法》之內。

 

「制憲會議」結束後,漢密爾頓與麥迪遜、傑伊John Jay等人,以古羅馬執政官普布利烏斯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為筆名,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系列對《憲法》的評論和解釋文章,其中三分之二的文章出自漢密爾頓手筆。 這些文章中的精彩篇章,後來被合輯成《聯邦黨人文集》***(又稱《聯邦論》)Federalist Papers,被認為是美國史上,僅次於《獨立宣言》和《憲法》,重要性排行第三的政治文獻。

 

《憲法》草案總算是協調出來了,然而,讓草案得到各州議會的接納,才是關鍵。雖然當1788年6月21日新罕布什爾州通過《憲法》草案時,接受《憲法》的州已達九個,按照《憲法》第七條的規定,原則上《憲法》己經生效。 然而,以當時的北美政局,若沒有「南維珍,北紐約」兩個實力最強的州支持,《憲法》即使「生效」也沒有多大意義。

由於紐約州在「制憲會議」內並無投票代表,故在《憲法》於各州表決通過的階段,紐約州議會對《憲法》草案表現得並不熱衷。 雖然《憲法》所建設的「新國家」並非漢密爾頓的理想國度,但至少也是一個「統一的國家」。 漢密爾頓儘管心高氣傲,終究知所輕重。 他降低姿態,努力游說一眾紐約的菁英賢達,加上麥迪遜在維珍尼亞通過草案後,即親赴紐約襄助,1788年7月23日,《憲法》終於在紐約州獲得通過。(僅以53%「低空掠過」!)漢密爾頓忍辱負重,捨小就大,對《憲法》得以在紐約州通過,實在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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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528傑弗遜與開國英賢(二) 漢密爾頓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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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二)

允文允武的 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從傑弗遜留下的書信、文章來看,他一生中只服膺兩個人。 一個是「富蘭克林」博士,另一個「華盛頓將軍」。 二人一文一武,套用某電影的說法,一個是「裏子」,一個是「表子」;一個隱藏深邃的睿智,一個展現無限的魅力。 在二人之中,傑弗遜似乎選擇了「博士」作為他的楷模。

在「開國英賢」之中,沒有躍馬沙場經驗的為數極少。 傑弗遜是個全面的天才,若要挑出「弱項」,大概就是他在整場獨立戰爭中並無赫赫戰功。無獨有偶,富蘭克林也沒有帶過兵。

若果說傑弗遜是富蘭克林的學生,那麼 漢密爾頓 大概就是華盛頓的「義子」了。 漢密爾頓可說是傑弗遜一生的宿敵,他們每一方面的政治見解,似乎都是如此的南轅北轍:

a漢密爾頓主張建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強調聯邦應高於各州,他成立了「聯邦黨」; 傑弗遜主張政府的權力要盡可能地限制至最小,並認為「聯邦」不能淩駕於州,他成立了「民主共和黨」。

b漢密爾頓重視工業的發展,希望把新生的美國建成一個先進的工商業大國,這種主張代表了北方工業州的利益;傑弗遜則是「重農主義者」,希望在新大陸遼闊的大地上,建立自給自足的農業國家,他的觀點得到南方農業州的支持。

c漢密爾頓認為應該建立「國家銀行」,讓政府管理財政和金融秩序;傑弗遜則認同自由市場經濟,反對國家以重關稅或補貼干預經濟,對發行「國債」亦有所保留。

d漢密爾頓是保守主義者,外交上是親英派;傑弗遜是古典自由主義者,外交上是親法派。

e漢密爾頓認為《憲法》應「寬鬆」解釋,《憲法》的「含糊」之處產生的「剩餘權力」,應歸於中央政府;傑弗遜認為《憲法》應按字面作「最狹窄」的理解,政府只能行使《憲法》明文賦予的權力。*** 為了體現作為主權者的人民的意志,傑弗遜甚至主張《憲法》作為政府與人民訂立的「契約」,應該「經常地」修改……

他們二人思想的差異,正正反映出新生美國內部兩種對立的意識形態。****

(編按: 好史識.)

 

 

1776年傑佛遜擔任維吉尼亞州代表議會Virginia House of Delegates議員。他於三年間起草了126條法案,廢除了長子繼承權、保障宗教自由、並建立了現代化的司法體系。1779至1781年間他擔任維吉尼亞州州長。在議員及州長的任期內,他還大力推動母校 “威廉與瑪麗學院”的學術改革,唯他對改革的成效並不滿意。戰爭期間,維州兩度為英軍所蹂躪,其中一次更幾乎俘虜了傑弗遜。民眾對傑弗遜主導的州政府無力抵禦外侮大為不滿,怨氣一度沸騰,直到1781華盛頓與法國盟軍將英軍與黑森傭兵合圍於維州的約克鎮Yorktown,獲得決定性勝利,民情始行平復。

也許由於不擅軍事,自1776起草了《獨立宣言》後,一直到1783獨立戰爭竟功為止,傑弗遜的光芒似乎暗淡了不少。 然而這「八年抗戰」,對於後來被稱為美國 “金融之父”的漢密爾頓來說,卻是嶄露頭角的舞台。

既然題目是《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在講傑弗遜的故事之餘,似乎也該先介紹一下漢密爾頓。他與傑弗遜「宿命之相遇」以前,究竟做過些什麼?

 

 

漢密爾頓出生於英屬西印度群島,是一個沒落貴族的私生子,十歲時,其父拋妻棄子,兩年後,漢媽媽亦因病去世。 痛失雙親的漢密爾頓在一家小店當會計學徒。工餘閱讀英語、拉丁語和希臘語書籍,對經濟和商業知識尤其有興趣。這時一件小事改變了漢密爾頓的一生。

一場特大的颶風吹襲群島,漢密爾頓將一篇有關風災的報道文章投稿到《皇家丹麥美國公報》,大獲好評。一些親友認為不應就此埋沒了他的天份,決定合資讓他去接受良好的教育。 漢密爾頓刻苦向學,加上天資聰穎,幾經周折,終於成功考入紐約(當時已是北美第一大城市)的英皇學院Kings College(即今天的哥倫比亞大學)。在學期間,他以基層人民的利益立論,發表了不少政論時評,名噪一時。

 

1774漢密爾頓作了一次公開反抗英國暴虐統治的講演。 1774到1775年間,他寫了三本「愛國主義」小冊子,抨擊英國對大陸的無理盤剝,支持大陸議會對英國採取強硬態度。 他更參加了校內的「民兵團」,與志同道合的同學們一起操練,準備隨時報效「國家」。

1776獨立戰爭爆發了, 年僅弱冠的漢密爾頓毅然投筆從戎。1776年8月,他參加了長島戰役,10月又參加了白平原戰役,掩護民兵的撤退。在軍旅之中,他遇上了亦師亦父的華盛頓。

1777華盛頓擢升漢密爾頓為陸軍中校,並任命他為自己的侍從副官,得以進入大陸軍參謀部。這是漢密爾頓一生的轉捩點。參謀部菁英雲集,漢密爾頓在這裏有機結識到各州各地的紳商名流。1780他迎娶了紐約最顯赫的望族舒勒將軍的千金伊莉莎白小姐,得以躋身上流社會。

在四年的副官生涯中,漢密爾頓曾不止一次向華盛頓請求自領一軍,唯華盛頓用心良苦,始終不允,堅持讓他留在自己身邊,以便耳提面命,言傳身教。1781年4月,他再次向華盛頓要求兵權遭拒,負氣離開參謀部。同年7月,華盛頓見時機成熟,終於同意讓他自領一營步兵。10月在與英軍的終極決戰「約克鎮會戰」中,漢密爾頓如猛虎出柙,身先士卒,領兵攻陷了一個英軍要塞,終於獨當一面地獲得戰功。

與軍功相比,更重要的似乎是,允文允武的漢密爾頓在其戎馬生涯中,時刻不忘思索「國家」的未來。在難苦軍旅生涯以至戰後的協調重建過程中,漢密爾頓深深感受到邦聯政府軟弱無力的窘境。他認定「新生的國家」要富強,諸州必須建立一個堅固的同盟和一個強而有力的「大政府」。這就是漢密爾頓的「聯邦主義」。

 

1783在美國使團富蘭克林、傑伊John Jay和阿當斯John Adams的努力下,英國終於簽署了《巴黎和約》,承認美國獨立。戰爭正式結束,當此偃武修文之時,傑弗遜又重新登上歷史舞台了。1783至1784年,傑弗遜擔任國會議員。他提出了一條法案,國會根據他的提案,採納了貨幣的十進位制。如此,稍具諷刺意味地讓本來並不主張「中央財政權」的傑弗遜,意外得到了「美元之父」的名銜。

美國得以在獨立戰爭中獲勝,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法國的支持。獨立後,法國當然也是美國最大的盟友。1784傑弗遜被派出使這個最重要的盟國,次年眾望所歸地接替富蘭克林成為美國駐法大使。一直到1789法國大革命前後,他才得以返國。傑弗遜駐法五年,雖然為新生美國爭取到不少國家的承認,在外交上貢獻良多,但卻讓他再一次消失在美國大陸的歷史舞台之上,更重要的是,他錯過了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費城制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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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4傑弗遜與開國英賢(四) 雙龍會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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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4

傑弗遜與開國英賢(四) 雙龍會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三)—– 兩雄的宿命相遇

書接上回。

上回講到《憲法》草案,在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的努力下,終於在「南維珍,北紐約」兩大重要州份得以通過,《憲法》「正式」生效了。

正當「制憲會議」在費城進行得如火如荼,漢密爾頓在獨立廳內大談他的「聯邦主義」之際,傑弗遜卻正在大西洋彼岸的巴黎,為剛剛誕生的美國爭取國際的認同。 與此同時,另一個開國元勳 阿當斯John Adams,當時也正擔任駐英大使,同樣無法參與「制憲」。 傑阿二人雖然政見不同,但亦樂見「制憲」成事,故不約而同在大洋彼岸致函到會場,為與會者打氣。 阿當斯後來成了傑弗遜另一重要對手,另一方面卻也讓同是聯邦黨的漢密爾頓吃盡苦頭。

 

1789年2月,按照剛生效的《合眾國憲法》,己經「歸園田居」的華盛頓眾望所歸,獲得全數69張的選舉人票,當選美國總統,(他是美國史上唯一的「全票總統」!)阿當斯得34票,當選副總統。4月30日,華盛頓正式宣誓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一任總統。

華盛頓上任後,第一要務就是組織一個得力的內閣。 這個美國史上的第一屆內閣,除副總統外,只有四名閣員。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即政府的「首席律師」,是唯一不叫做Secretary的閣員)是曾在「制憲會議」中提出「大州方案」的蘭道夫Edmund.J.Randolph;戰爭部長Secretary of War是諾克斯將軍Henry Knox。

財政部長Secretary of Treasury一職可能是當時「最重要」的職位。 因為獨立戰爭之後,國庫空空如也,戰爭更導致債台高築,對外對內信用瀕臨崩潰。 加上建國伊始,無論一切的軟硬件建設均需要「錢」。 華盛頓當然知道漢密爾頓在財政面的才幹,也知道他「報國」的熱忱。 不過,漢密爾頓實在太年青了,華盛頓怕他手段會過度激進,故屬意一個較老練的理財高手。 他心目中的首選,是在1781至1784年擔任聯邦財政總監的Superintendent of Finance的 莫里斯Robert Morris。可惜,莫里斯希望專注州務(他在1789至1795擔任賓夕凡尼亞州長),拒絕了華盛頓的邀請,反而推薦了理念與自己相近的漢密爾頓。 既然老成持重的莫里斯也「走馬薦漢密」,華盛頓於是下定決心,讓活力充沛的漢密爾頓擔當「計相」,放手一搏。

早於獨立戰爭之前,華盛頓與傑弗遜一起在維珍尼亞議會供職之時,已對傑弗遜過人識見和華美文采印象深刻。 加上傑弗遜富於外交經驗,這個掌管國璽和一切對外事務的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一職,傑弗遜實在是不二之選。 傑弗遜奉召從法國回來。1789年9月,闊別家鄉五年的傑弗遜,甫踏上北美的土地,即接獲國務卿的任命狀,唯傑弗遜以「另有要務」為由,結果到1790年2月才正式上任。

 

這一項在傑弗遜眼中,比「國務卿」的工作還要重要的「要務」,就是「權利法案」。***

早於1787年「制憲會議」期間,傑弗遜在致「制憲會議」的「打氣信」中,雖稱讚「制憲」乃「差奪造化之功」Demi-gods的盛事,唯對《憲法》中沒有訂立任何保障人權的條款,表示遺憾和質疑。 《憲法》草案送呈各州議會表決之時,這種質疑的聲音同樣不絕於耳。 支持《憲法》草案的聯邦主義者,為令草案得以通過,遂向美國人民保證,將會在第一屆國會會期時,以修正案形式在《憲法》中加入「權利法案」。 傑弗遜回國後,立即與同志們奔走呼籲,要求在《憲法》中增加包括信仰自由、出版自由、陪審制度等人權條款,以保證《獨立宣言》中強調每個人都生而擁有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之權」。

在這段期間,曾與漢密爾頓並肩作戰的麥迪遜,因理念分歧而與漢密爾頓漸行漸遠,卻與傑弗遜越走越近。 於是,與傑弗遜同樣出身於維珍尼亞的他,就成了傑弗遜最可靠和得力的伙伴。

「維珍雙雄」的努力獲得了回報。 第一屆國會召開之時,大多數議員認同應在《憲法》中加入保障人權的「權利法案」。 「權利法案」由麥迪遜負責起草,他以當年傑弗遜操刀的《維珍尼亞權利法案》為基礎,草擬了《憲法》的第一批修正案。

共有10條修正案獲得國會的認可,發送至各州進行表決通過。 這第一至第十條修正案,後世統稱為《權利法案》。*****

其中第一條尤為重要:

「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 以確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申訴的權利。」

這一條「憲法第一修正案」後來經過聯邦法院眾多判例的補充、完善和引申,成了保障一切言論的「護身符」,任何涉及言論、新聞、出版等訴訟,必然會祭出此一法寶,讓美國的媒體得以「惡」冠全世界的同業。 它甚至被認為是「美式自由」的最高象徵。***

 

「第十修正案」也非常重要,它表明《權利法案》中列出的,僅僅是人民所擁有,最值得珍視,最重要的權利,而絕非人民所享有的全部權利。 此之所謂「剩餘權力」原則***:

「憲法並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在「維珍雙傑」傑弗遜與麥迪遜為《權利法案》費心奔走努力之時,1789年9月參議院通過了漢密爾頓財政部長的任命。年僅34歲的漢密爾頓,正式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第一任財政部長。

在這裏也許可以先岔開一筆,說一下政制史。

在我們較為熟知的中國歷史傳統中,早於元前三至二世紀的秦漢時期,就開始了中央集權政體,並建立了極為有效的管理及賦稅徵收管道。 故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財政」問題並非中央政府的首務。 在古代中國,「宰相」的職責原則上就是什麼也要管,同時又什麼也不用管。而負責財政相關工作的「治粟內史」或「少府」,只是九卿之一。

不過,在西歐的封建主義體制中,由於中央政府對各地諸侯的羈糜相當薄弱,各地領主是否上貢「足夠」的賦稅,對維持中央政府的營運非常關鍵。 而事實上,「國王陛下」的財政往往捉襟見肘。 在這種情況下,財政就自然成為政府的首務。 在中古西歐的諸王國中,首相最重要的工作,通常就是「整靚盤數」。

在現代議會政治鼻祖的英國,長久以來,「內閣之首」的正式頭銜從來都是「首席財政大臣」The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首相」Prime Minister之名,其實一直到了1905年,才正式出現在官方文書之中。 時至今日,大不列顛首相(現任者為金馬倫閣下David Cameron, The Rt Hon)仍會必然兼領「第一財政大臣」。至於被一般華文媒體「誤譯」為「財政大臣」或「財相」的那一位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現任者為歐思邦閣下George Osborne, The Rt Hon),按字面其實應譯為「庫務大臣」或「國庫監督」(Exchequer就是國庫嘛!),他同時也會必然兼領「第二財政大臣」Second Lord of the Treasury。 作為「首席財政大臣」的首相,一個人搞財政還不夠,還是加一個「第二財政大臣」輔助,可見「財政大臣」的地位是多麼重要。這可說是中古「重財」的歷史痕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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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8傑弗遜與開國英賢(五) 國債與定都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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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8
傑弗遜與開國英賢(五) 國債與定都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三)──兩雄的宿命相遇

總之,年青進取的漢密爾頓當上了「財政部長」,實在是不得了! 其時戰爭部長諾克斯少將,軍人習氣,「略輸文采」;總檢察長蘭道夫,老成慎言,「稍遜風騷」;加上初期傑弗遜還在忙「權利法案」的事,是以漢密爾頓在內閣中隱然有「首輔」意味。

1790年1月,漢密爾頓應參議院的要求,提交了一份有關「充分支持公共信用」的計劃書至眾議院。 面對獨立戰爭後國家留下來的一盤「爛賬」,漢密爾頓提議用充滿「聯邦主義」意味的「中央信用」方式解決。*** 首先,外債由新成立的聯邦政府發行債券償還。 至於在戰時價格已跌至谷低的國內債券,亦主張以「票面值」償還。 各州在戰時的州債亦由聯邦政府承擔。 償付上述債務的錢,則以稅收抵押融資,出賣西部土地,以及發聯邦債券以募集。
這份報告背後的理念,可溯源自「聯邦主義」宗師 潘因Thomas Paine的名句:「每一筆國家債務都是這個國家的黏合劑!」 “A national debt is a national bond !” (終於明白何以「債券」會叫做「Bond」了!)***

漢密爾頓的昔日盟友麥迪遜,領導在眾議院中佔多數的「州權派」和「自由派」議員,對這份「劫貧濟富」的報告,作出強烈反對。***
因為戰時所發行的債券,其實大多數已被金融投機者賤價收購。 若現在由聯邦政府以關稅收入按「票面值」贖回,豈不是用民脂民膏再一次肥了那一幫貪婪的大鱷,對那些安份的「愛國人民」造成「二次傷害」? 這對當年在國家「危急存亡之秋」,以真金白銀「共赴國難」一手買入債券,卻因在戰時青黃不接,而讓投機取巧者有機可乘的「愛國民眾」,實在極不公平。 況且從宏觀角度來看,報告提議押上各州人民的「身家性命」,發新債以填舊債。 這種負債經營方式,麥迪遜根本不能接受。

在麥迪遜的帶領下,反對漢密爾頓方案的聲音一浪高於一浪。 媒體上的指責越演越烈,甚至有評論指罵漢密爾頓是「東部的雜種Bastard投機者」(漢密爾頓本身是「私生子」),這顯然已是毫無理性的人身攻擊了。

在漢密爾頓看來,若方案無法通過,固然不利於建立「強大的國家」。 然而,更重要的是若國家的信用無法建立,將錯失當下發展商貿和經濟的機遇,從此美國將自絕於急速成長的歐洲市場,而被永久孤立。 面對眾議院的阻撓,漢密爾頓己作好最壞打算,若方案最終不獲通過,他將辭任財長一職。

在這關鍵時刻,卻發生了充滿戲劇性的一幕。 拯救漢密爾頓和他的方案的人,竟然是漢密爾頓的宿敵──傑弗遜。 1790年4月某日,心事重重的漢密爾頓從位於紐約百老匯大街的總統官邸步出,剛好遇到履新僅兩個月的國務卿傑弗遜。
他當然知道,傑弗遜與自己的政治見解委實是南轅北轍。 然而,在寒暄幾句之後,還是忍不住向這位同僚大吐苦水,期望會有奇蹟出現:「尊敬的國務卿先生,我草擬的法案,在國會辯論了四次,還是毫無寸進。 我倆一閣為臣,同枯共榮,無非都是為國為民而已。 若果,我只是假設而己,閣下看是否可以稍稍運用一下國務卿的巨大影響力……畢竟我們內閣提出第一個重大議案就被否決,總不是一件好事吧。」

傑弗遜淡然一笑:「財長先生,在合眾國內,每一個人都知道,我連對《憲法》都不滿意,何況是你的國債法案呢? 就我詳細研讀所得,《憲法》之內,似乎並沒有任何明文,甚至是一點點的暗示,授權聯邦政府承擔獨立戰爭時期的所有債務……」
正當漢密爾頓快要徹底望之際,傑弗遜「奸笑」了一下:「對了!我明晚約了好朋友麥迪遜議員一起吃飯。 你要是有興趣,也可以一起來呀!我想他該不會介意吧。」
漢密爾頓喜出望外,即時答應唯恐不及。 他很清楚「維珍雙傑」的想法,機會來了。

時美利堅合眾國剛剛誕生,首都所在還沒有定論。 各州都非常清楚,對一個國家,尤其是一個「聯邦制國家」來說,「永久首都」意味著的巨大政治影響力。當然,還有巨大的經濟價值。 為此,當時有好幾個州,都提出了「永久首都」應建在本州的理據。 不過,縱觀當時形勢,真能有力一爭者,亦不過「南維珍,北紐約」,其他如麻薩諸塞及賓夕凡尼亞等,不過陪襯而已。

就經濟實力而言,紐約市在當時已是「北美第一大城」,其內外交通亦非常便利。況且,紐約當時已是「臨時首都」,可謂佔了主場之利。更重要的是,正如今天各地爭辦奧運一樣,紐約為爭首都之位,己投入鉅資改善基建,整頓市容。「聯邦永久首都」之位,紐約可謂志在必得。

論繁榮,維珍尼亞當然難與紐約較量。 不過,維珍尼亞擁有的,卻是巨大的無形政治資產。 維珍尼亞是獨立戰爭的主要戰場,出力最多,流的血也最多。 況且,維珍尼亞人才濟濟,除了「維珍雙傑」外,還有「國父」華盛頓將軍。 在私,這幾位土生土長的維珍尼亞人,當然希望合眾國的首都,能夠建立在維珍尼亞州內;在公,傑弗遜認為合眾國的政治,必須遠離那些「金融寡頭」的影響。把首都建於南方,始能讓廣大「自耕農」有發聲的機會。

身為紐約人的漢密爾頓非常清楚,傑弗遜是要與他談「交易」。 只是一頓晚飯的工夫,「把合眾國的首都,由『行在』紐約正式遷到南方」就成了定案。 不過為了讓漢密爾頓的「叛徒」形象,不至於太過惡劣,「維珍雙傑」同意在馬利蘭州南部及維珍尼亞北部各劃出一塊土地,成立「首都特別行政區」,後來此區域以國父華盛頓命名,就是今天的美國首都華盛頓了。*** (該處距離華盛頓的「維農山莊」僅數十哩,車馬半日可達。)

幾天之後,美國國會順利通過漢密爾頓起草的《公共信用報告》,華盛頓總統立刻簽署成為法律。 今天成了美國以至世界重要金融支柱的「美國國庫債券」,*** 就這樣登上了歷史的舞台。

這是傑弗遜與漢密爾頓的初次交鋒,卻促成了合眾國建立以來的第一次「重大妥協」! 為日後的「議會妥協」和「枱底交易」,豎立了不朽的典範。*** 「政治」畢竟還是需要「妥協」,需要「交易」吧!
到底這筆交易誰比較賺呢? 從後來歷史的發展看來,漢密爾頓雖然把首都之位拱手相讓,但卻為美國得以蛻變成今天的金融帝國,邁出重要一步。 須知金錢萬惡,腐蝕人心,資本家的「歷史使命」,就是把「工農階級」驅逐出歷史舞台。資本主義稱霸世界自此成為「天命所歸」,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即使讓首都搬到南方,也不能阻止金權流毒聯邦。 金錢從來都會「不翼而飛」,跨越重洋,遍及世界,尚且毫無難度,況復區區十三州耶? 這樣看來,是漢密爾頓贏了。

不過,就當時的政局看來,固然也有同伴認同這是「偉大的妥協」,但漢密爾頓這一次赤裸裸的「賣州行為」,令他與紐約以至麻薩諸塞等州的「聯邦主義」戰友們,關係進一步惡化。 他們中不少人認為漢密爾頓剛愎自用,目中無人,埋下了後來「聯邦黨」內鬨的伏線。 至於成功把首都爭取過來的傑弗遜,雖然讓漢密爾頓得意一時,但心中暗揣,只要之後和麥迪遜牢牢把握議會,不再讓這小子再越雷池半步,則「禍害」還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就不可能再蓋上了。 傑弗遜當時也許預想不到,漢密爾頓的雄心壯志竟是如此之大,他心目中想要建立的「聯邦」竟是如此之強;而金錢腐蝕人心的速度,也竟是如此之快……

究竟漢密爾頓心中尚有何鴻圖大計?傑弗遜與麥迪遜又將如何應對?漢傑二人的爭逐到底又會發展到何等的局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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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14傑弗遜傳(7)威士忌之亂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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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14
傑弗遜傳(7) 威士忌之亂上篇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四)—–「美利堅第一銀行」的建立與「威士忌之亂」

國家財源緊絀的問題沒有解決,漢密爾頓希望開徵新稅種以增加收入。
他當然知道,任何增加稅收的法案,必然會引來反對聲音。他選擇了「威士忌」作為開刀對象,其實也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 一來「烈酒」屬於「奢侈品」,對其徵稅,影響的層面不至於太過廣泛。 而且,這項政策還有一群「鐵杆支持者」。
當時美國的人口中,道德傾向較為保守的「清教徒」為數不少。清教徒對酒精飲品本來就抱持負面態度,部份派別甚至主張應該徹底禁酒。 對於造成酗酒的「罪魁禍首」,如威尼忌等烈酒,就更是深惡痛絕。 故此,以「罪惡稅」之名將矛頭指向「威士忌」,易於在保守輿論中站於道德高地。***
(備註:傑弗遜、麥迪遜和漢密爾頓三人名義上均是「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教徒,不過前二人一般都被認為是「自然神論者」Deist;而漢密爾頓年青時似乎也不太虔誠,不過隨著年紀漸長,可能在政治上壓力太大,故好像越見虔誠。)

《國產稅法案》1791年3月在國會通過,規定對以小麥釀製的蒸餾酒類徵收消費稅,又稱《威尼忌稅法案》The Whiskey Excise Act。這是第一項由聯邦政府對國內產品徵稅的稅種。

不過,法案卻完全沒有考慮到一眾西南部農民的處境。 其時西部不少地區還處於半自然經濟狀態,現金不足,貨幣經濟不發達,邊境地區甚至會以威士忌作為交易媒介。 這些地方的人民也許有不少威士忌,卻沒有現金去納稅。 威士忌要納稅,這與「明搶」沒有分別。 在賓凡尼亞西部,情況更為特殊。因為該處地理所限,為高山所阻,交通不便。若將農作物直接運往銷售點,成本過高。故必須走「高增值」路線,先將農產品釀製成烈酒,再運銷至東部城市地區,始足維持生計。 法案對威士尼徵稅25%,無疑斷人生路,時人怒斥此法案為「血淋淋地生拔鵝絨」!

以傑弗遜為首的「自由派」,和以漢密爾頓為首的「聯邦派」,其意識形態的衝突自建國前已經出現。 《銀行法案》和《國產稅法案》的論爭,令這兩個派別更顯得壁壘分明。 1792年,以漢密爾頓、阿當斯和第一任聯邦首席大法官 傑伊John Jay等人為首,「聯邦黨」Federal Party(今「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的前身***)成立了,並以創立於1789年的《合眾國公報》Gazette of the United States作為文宣利器。 為了與「聯邦黨」對抗,傑弗遜與麥迪遜等人成立了「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 Republican Party(今「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的前身***),並在1791年創刊的《國民公報》National Gazette建立輿論陣地。

關於「民主共和」之名,在這裏也不妨稍加說明。 在傑弗遜身處的年代,整個世界的政治思潮較今天要保守得多。 在當時,「民主」Democracy差不多是「民粹」Populism和「暴民政治」Ochlocracy的同義詞。***(今天「佯裝」不是!)所以,「共和」Republic,也即「選擇性的菁英民主」,***已是當時社會接受的極限—無腦唔識字學咩人參政啫,咁無sense邊有資格玩「民主」呀?
故此,傑弗遜等人就算真的是「一心傾慕德先生」,也萬萬不敢獨舉「民主」大纛。將「民主」與「共和」並舉,已是相當「前衛」,相當「激進」了,而當時一般亦會簡稱為「共和黨」。(請小心勿與後來的「共和黨」混淆。)

一直到了後來的第八任總統,人稱「老山核桃」Old Hickory的 傑克遜Andrew Jackson,生於草根,出於行旅,為人不拘小節。 不識之無的他當上「流氓天子」後,就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韙」,把黨名改為「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一脈傳承至今。
反過來看,其實「聯邦黨」也存在類似的情況。他們的黨員中,其實有不少骨子裏都是「君主主義」Monarchism者,只是此等「極端」的論調也不便太過張揚,遂退一步以「聯邦黨」為名而已。

《合眾國公報》的內容以闡釋「聯邦主義的必要性」為主,著力「唱好」國家強大的好處。 有時並會報道聯邦政府的最新動向,方便「東北的貪婪投機者」予以跟進。 偶然也有以開國元勳,尤其是華盛頓為題的「肉麻」個人崇拜文章,內容算是夠豐富了。
至於《國民公報》的內容則較為一致—- 全力抨擊漢密爾頓提出的每一個財政法案。 尤其是在《銀行法案》通過後,傑弗遜有感漢密爾頓的行動,將使政府的權力逐步擴張,最終必會成為吞噬一切的「利維坦」。 漢密爾頓非常危險,他已經成為「自由之敵」。 傑弗遜在《國民公報》上發表了大量反對漢密爾頓的文章,並一再揭穿「聯邦主義者復辟君主制的陰謀」。 銳利的筆鋒、華美的美采、精闢的見解,強大的sense,奠定了傑弗遜在「民主共和黨」無可爭議的領導地位。傑弗遜的評論大多數是就事論事,鮮有惡毒的人身攻擊,只是他的某些「暴民」黨友,就未必有這般客氣了。

《國產稅法案》通過了,但西南部農民卻作出強力的抵制,賓夕凡尼亞境內發生了數宗「見報」的抗稅事件。 典型的案發經過是,農民假扮婦人或印第安人串連十數人,突襲收稅官的驛館,把他拖出來脫個精光,然後在他身上「塗滿瀝青和羽毛」Tarring and Feathering。 這是一個中世紀歐洲常見,用以羞辱中央派員(主要就是稅吏)的私刑,在獨立戰爭爆發前後,已有不少英國官員身受其害。是以Tarring and Feathering一度被認為是「愛國者」的標誌。看來,抗稅者已把聯邦政府與前英政府視為「一丘之貉」了!

在建制之內,傑弗遜憂心如焚。 之前說過,財政部長可是獨當一面的「準首相」,位高權重,財政事務由他全權負責。 而且,華盛頓也似乎相當認同漢密爾頓的「聯邦主義」,傑弗遜與蘭道夫在內閣之中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這樣就唯有靠麥迪遜在議會內發功了。只不過,「建國」至今,議會已經歷了兩次改選,此時「聯邦黨」在議會內已控制大局。傑弗遜唯有孤注一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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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16傑弗遜傳(8) 威士忌之亂下篇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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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16
傑弗遜傳(8) 威士忌之亂下篇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四)—–「美利堅第一銀行」的建立與「威士忌之亂」

1793年2月13日,華盛頓以132張選舉人票,再度全票當選總統,所有閣員獲得留任。
兩個月後,在傑弗遜策劃下,共和黨以手上掌握的「黑材料」,在議會內向漢密爾頓發起彈劾草案。 共和黨指控漢密爾頓對外國貸款事宜處理失當,並要他交代「私人財務混亂」的傳聞。 關於外國貸款的問題,本來就沒有什麼大不了,漢密爾頓從容應付,共和黨亦合作「收貨」,希望快點轉入「正場」—「私人財務狀況」。
漢密爾頓對此用了幾天的時間,撰寫了一份逾200頁的個人財務報告,並引述了多位「傳聞中債主」的證詞,表明各項「傳聞中的債務」要麼已經清還,要麼就是「從來未借過」。報告做得可謂滴水不漏,毫不意外地,對彈劾案投贊成票的僅有五人,其中一個是麥迪遜。 共和黨當然不肯就此罷休,經過幾個月的追查,同年12月,再引述「可靠情報」,指漢密爾頓及其領導下的財政部,與銀行有不法勾結,腐敗政府。 不過經幾輪的國會聽證,卻抓不到什麼有力的把柄,結果……當然就是沒有結果!

此時適逢「英法戰爭」爆發,傑弗遜親法,漢密爾頓親英,兩派政爭再起。 持續的政爭也使傑弗遜感到非常疲倦,更重要的是,他感到已無法與漢密爾頓,甚至是華盛頓繼續合作下去了。 1793年12月,在新一屆內閣任職還不足一年的傑弗遜,辭去國務卿一職,返鄉下耕田去了。

這邊廂,傑弗遜和麥迪遜在建制內最後的抗爭以失敗告終,連他們兩人也心灰意冷了。 那邊廂,漢密爾頓連扳不倒,更加躊躇滿志,也加強了他徵收「威士忌稅」的決心。
1794年5月,漢密爾頓派了執法官將指控抗稅的法庭傳票,送達賓州西部的60家釀酒商,要他們到費城聯邦法院應訊。 對於邊疆地區的農民,前往費城千里迢迢,路費不菲之餘更曠日持久,根本難以負擔。 漢密爾頓的要求,在他們看來無疑是存心挑釁。 雖然聯邦黨溫和派後來「補鑊」,修改法例允許抗稅者在當地法院受審,但雙方關係已經面臨決裂。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men!” 1794年7月,人民的怒火終於爆發了,史稱「威士忌之亂」Whiskey Rebellion***(或稱「威士忌起義」Whiskey Insurrection)。
7月16日,有三十個當地民兵得悉執法官已帶同傳票到達,即聯袂到徵稅官 尼維爾Presley Neville位於涼亭山Bower Hill的官署,要向他們討個說法。 雙方衝突,混亂中一個當地民兵中槍身亡,鬧出人命了! 翌日,曾參與獨立戰爭的地方領袖 麥法蘭少校James McFarlane,率領約600名民兵包圍涼亭山,雙方劍拔弩張。 經談判後民兵同意讓屋內的婦孺先行離開,之後尼維爾與其護從及奴隸就在屋內開槍負隅頑抗,雙方激烈交火一小時。 麥法蘭見屋中似乎舉起了白旗,下令停火,並親自趨前探看。 此時屋出飛出一發子彈,麥法蘭中槍身亡。憤怒的民兵一湧而上,把徵稅官的房舍燒燬,俘虜了對方幾名軍官(後來乘亂逃走了),並將其餘士兵解除武裝後遣散。 史稱「涼亭山之戰」Battle of Bower Hill。

群眾隨後毁壞了交通要衝 匹茲堡Pittsburgh外圍的郵政系統,圍堵當地的聯邦法院以阻止審訊。 8月12日,群眾簇擁著立於廣場中央,象徵自由和解放的「自由之竿」Liberty pole,召開全體會議。參與人數已達7,000人,其中大部分並非「威士忌稅」的徵稅對象。 有人高聲提出「佔領匹茲堡」的口號,有人已製作好代表「起義六縣」的「六條旗」,甚至有人聲言要把法國大革命的象徵— 斷頭台,引進美國。

消息傳至首都,漢密爾頓主張強硬應付,因為他重視的是「要建立一種社會規範,這比稅收的來源本身更為重要」。 失去傑弗遜制衡的漢密爾頓更加肆無忌憚,他認為根本毋須拖延,應即時調集民兵直接鎮壓。 愛民如子的華盛頓當然不忍走到這一步,於是他以總統名義發出召諭,命令抗稅者於9月1日前各返本鄉,並承諾守法納稅,則所有事情皆可既往不咎。

起義之火並沒有被總統的諭令所撲滅,反而擴展至整個賓夕凡尼亞,甚至蔓延到維珍尼亞和馬里蘭,一時間大有星火燎原之勢,參與者不計其數。 漢密爾頓再次上表請求出兵平亂。事情發展至此,華盛頓似乎亦已別無選擇,始終「穩定壓倒一切」!於是華盛頓再發出第二道諭令,將事件定性為「破壞社會和平和秩序的煽動者引起的暴亂」!決定以武力解決事情。

將領中不少人都不欲帶兵「鎮壓同胞」,願意參軍者亦不多,維珍尼亞東部甚至出現武裝抗拒徵兵事件,不少的「徵兵縣」更有人豎起了「自由之竿」。 政府判定是次動亂規模巨大,華盛頓決定親自掛帥,在馬里蘭州坎伯蘭Cumberland沙場秋點兵,檢閱 13,000人(這是獨立戰爭時的徵兵規模),並把兵符交付漢密爾頓,由「始作俑者」的他親自帶兵平亂。臨行前千叮萬囑,不可濫施兵威,務以弭兵息爭為念。

「護國平西將軍」漢密爾頓率軍直搗西賓夕凡尼亞,卻沒有遇到預期的激烈抵抗。亂兵一哄而散,根本無心戰爭。 結果整場戰爭只有4個「亂黨」及2個平民死於兵禍;政府軍則有1人戰死,12人死於疾病和意外。漢密爾頓將「亂民」驅散後,再分兵各處圍捕「叛國者」,一共拘捕了幾百人,更揮劍砍斷了當地的「自由之竿」。 華盛頓得知漢密爾頓此跋扈行徑,為防局勢再度惡化,即指派李將軍Henry Lee III(即後來「南北戰爭」中南軍主帥李將軍的父親)往前線接管兵權。 李將軍將大部分「亂黨」釋放,只押解了二十幾人回京。 經審訊後,兩個「匪酋」分別因毆打稅官並燒毀了他的房子和搶劫美國郵政,證據確鑿,「叛國」罪成,被叛絞刑。唯華盛頓以此二人是「瘋子」為由,將二人特赦。

是次「威士忌之亂」最終雖被平定,然西南部的徵稅行動始終極不順利,政府也不敢再用過強手段。 如是者拖拖拉拉,一直到1801年傑弗遜就任總統之時,方才正式廢止「威士忌稅」。

「威士忌稅」激發民變,亦出乎華盛頓等「溫和聯邦主義者」的意料。至於退隱田園的傑弗遜,得聞事態發展,則更是痛心疾首。他認為西部農民的暴力行動僅是有限度的,而且也只是官迫民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二修正案》明確保障人民擁有「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訴的權利」,以及「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人民在行使其「憲法權利」時(即「納架生講數」),受到阻撓。
事實上,人民並沒有明顯的武裝叛變行為。政府派大軍鎮壓,反而更容易激發民變。他甚至懷疑漢密爾頓根本就是存心「迫反」抗稅百姓,以便出兵立威!他諷刺道:「一場叛亂被定性、被公告於世,更被派兵鎮壓。遺憾的是,卻始終沒有被找到!」

在心繫黎民的傑弗遜看來,這次「威士忌起義」,最後沒有「同胞相殘」,「血流漂杆」純屬僥倖。這種專橫的手段,不啻是君主制的復辟!傑弗遜本人與華盛頓將軍相交多年,對華盛頓的高尚品德當然絕對信任,畢竟當年華盛頓曾義正辭嚴地痛斥那些想擁他為王的「君主主義者」。 只是時移世易,漢密爾頓的野心是如此的巨大,手段又是如此的高明,他與華盛頓的感情又是如此的親密,一旦「黃袍加身」,這可是「擁立首功」呀!在傑弗遜和他的共和黨友眼中,漢密爾頓顯然已把政府引入歧路,成為「人民之敵」了!

究竟漢密爾頓還有什麼鴻圖大計?傑弗遜又是否從此歸隱田園?聯邦共和兩黨的爭逐又將有何發展?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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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11傑弗遜傳(6) 合眾國第一銀行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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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11
傑弗遜傳(6) 合眾國第一銀行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四)—–「美利堅第一銀行」的建立與「威士忌之亂」

上回講到,漢密爾頓的《公共信用報告》在國會遭受強大阻力。在其瀕臨絕望之際,決定背城借一,求助於宿敵傑弗遜。結果,在一頓「氣氛愉快」的三人晚宴中,達成了「合眾國」誕生以來的第一次重大妥協,*** 「通過《信用報告》」與「遷都維珍尼亞」,成為「交易契約」中的對價。

由於當時以麥迪遜為首的「自由派」和「重農派」在眾議院佔多數,所以在傑弗遜看來,即使讓步令《公共信用報告》獲得通過,只要以後小心把關,還是可以制止漢密爾頓的「危險動作」的。只是這一次,傑弗遜失算了。
在《公共信用報告》通過後,漢密爾頓迫不及待在同年底提交了《銀行報告》、《製造業報告》和《國產稅法案》,其中以《銀行報告》最為矚目。

主要集中在北方工業區域的「聯邦主義者」,很早就注意「金權」對建立「強大聯邦」的重要性。漢密爾頓的前輩 莫里斯Robert Morris在其擔任聯邦財政總監期間,已嘗試建立美國國家銀行的先驅—「北美銀行」。 聯邦議會於1781年批準其成立,並在次年1月在費城開業。 然而,「北美銀行」從一開始就並非以「中央銀行」為定位,它只是一家「企業」,唯一目標是為股東創造利潤,只不過其主要股東,正好是聯邦政府而已。

北美銀行的成功鼓舞了各州,州銀行處處開花。其中包括漢密爾頓在1784年建立的「紐約銀行」Bank of New York。 然而,州銀行的目的是服務本州居民和培養本地市場,「賓架」們對州際商務興趣缺缺,僅視銀行為強化本州經濟的一種手段,甚至以「防止從本州獲得的財富轉移到其他州去」為要務。

以漢密爾頓為代表的聯邦主義者都非常清楚,「北美銀行」只是一家為特定利益主體服務的「商業銀行」,遠遠不是他們理想中的「中央銀行」,而各州的銀行則純粹各自為政。 不過,漢密爾頓意識到,州銀行的普及表明銀行服務的需求其實是殷切的,人性畢竟還是「好利」的,聯邦政府正好因勢利導,滿足國民的需要。

《關於建立聯邦銀行的報告》(或簡稱《銀行報告》或《銀行法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台了。《銀行報告》的基本內容,就是要建立一家全國性的銀行,並由這家銀行為國家提供可靠的儲備,並協調各地的銀行業,強制建立統一的通貨系統。****
一如漢密爾頓的其他舉措,這份報告引起了南北的激辯。 來自喬治亞州的 傑克遜James Jackson議員,其言論反映了南方農業州的憂慮:「我非常了解費城『北美銀行』的歷史,它只服務了社會的一小撮人;而我也真誠地相信,財政部長建立的銀行,亦只有益於商人,而不會讓農民、自耕農從中獲得任何利益;因為它顯然只是為了美國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設計的。」

只不過,所謂的「南北之分」,其實也不是鐵板一塊。 北方固然也會有支持「民權」的「正義之士」(如後來和傑弗遜聯手擊敗阿當斯的 伯爾Aaron Burr),而南方除了廣大的「自耕農」外,也不乏地連千畝的「農業資本家」。 漢密爾頓及其盟友,在議會中合縱連橫,動之以情,說之以利,竟然獲得足夠通過議案的票數。 (備註:「議會游說」一般也被認為是漢密爾頓「發明」的!***)
麥迪遜眼見「因利忘義」者眾,一時苦無招架之力,遂唯有祭出最後法寶,作出終極一搏:「《憲法》並未賦予聯邦政府建立『國家銀行』的權力,漢密爾頓的《銀行法案》因而是違憲的!」

《銀行法案》結果還是在議會通過了,它現在正等待著華盛頓總統的簽署。 華盛頓知道這個法案爭議甚大,而且更有「違憲」之嫌,為此他向總檢察長 蘭道夫和國務卿 傑弗遜徵詢意見。傑弗遜認為,建立銀行是鼓勵投機,放棄農業,動搖國本。 而且,聯邦政府把權力交給這些商業利益集團,更會讓聯邦本身趨向腐敗。 「那些反對銀行的自耕農,他們本來就不信任《憲法》,還會相信從《憲法》中憑空創造出來的「中央銀行」嗎?」 最重要的是,與麥迪遜一樣,傑弗遜堅持建立「國家銀行」是違反《憲法》的。 所謂建立國家銀行的好處,充其量只是一種便利,而非一種必要。 同樣來自維珍尼亞的蘭道夫,在這個問題上,也以傑弗遜馬首是瞻。

華盛頓把二人的說法告知漢密爾頓, 並告訴他自己很可能會根據兩位宰輔大臣的意見,對法案行使否決權。 不過在此之前,漢密爾頓可以呈交一份書面報告以作抗辯。 幾天以後,漢密爾頓交出一份報告書,就是著名的《論銀行之合憲性的意見》。*** 漢密爾頓在報告中駁斥了對「國家銀行」違憲的指責,提出了「寬鬆解釋」和更著名的「隱含權力Implied Power」兩個概念。

「政府的權力來自於《憲法》,此點殆無疑問。唯《憲法》授予政府的每一項權力中,都必然應該包含著行使此項權力之時,運用所必需的一切必要手段的權力,此即「『隱含權力』!****(例如若《憲法》授權政府保衛國家,則隱含讓政府建立軍隊的權力。)《憲法》中的『隱含權力』應與『明示權力』同樣有效!

而在對《憲法》進行解釋時,亦應以「寬鬆」為原則。*** 否則,就等如是作繭自縛,作法自斃。 政府將無法在千頭萬緒的政務中,發揮強大的組織力和行動力。 建立「國家銀行」的法理依據,正是來自《憲法》中賦予政府以「建立堅固聯邦」、「促進互利」等的「隱含權力」!

華盛頓被漢密爾頓的精闢sense所說服,行使《憲法》賦予他的「明示權力」,在法案上大筆一揮。 1791年2月,美國第一家全國性銀行成立,史稱「合眾國第一銀行」Firs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總行設於費城,分店遍及各大城市,是為今天美國「聯邦儲備系統」之始。****

在《銀行法案》爭議之際,漢密爾頓還同時提出了《國產稅法案》The Excise Act。之前的《公共信用報告》雖然是通過了,但國家當下財源緊絀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要知道當時的美國可還沒有「印鈔還債」的資格,把所有債務攬到了身上後,又到哪裏找錢來還債呢? 為此,漢密爾頓希望開徵新稅種以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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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20傑弗遜傳(10) 阿當斯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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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20
傑弗遜傳(10) 阿當斯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五)──《傑伊條約》與傑弗遜的東山再起

曾幾何時,懷著一片赤子之心的開國諸賢,出於對英國卑劣政黨政治的厭惡,夢想建立一個不分黨派,天下為公的政府。 然而,經過十數年的實踐,這種美好幻想已被殘酷的政治現實無情地摧毁。 「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兩種意識形態,無論在內政外交的政策取態,均出現激烈的碰撞。 在華盛頓任內,兩種思潮分別凝聚成以漢密爾頓為首的「聯邦黨」,以及由傑弗遜帶領的「民主共和黨」。 經歷「威士忌之亂」及「傑伊條約」兩件重大事件,各方政治勢力自動歸邊,兩黨均因此而有所成長。 1796第三屆總統大選前夕,兩黨已經稍具規模,磨拳擦掌,準備問鼎寶座了。

在1804年《憲法第十二修正案》通過之前的總統大選的方式,是各州指派與其兩院總議席相等的「選舉人」,每名選舉人可以投兩名不同的總統候選人各一票。最後得票最高者當選總統,次高者為副總統。*** 若有超過一人得到最高票,則由眾議院以「一州一票」方式,以過半數選出總統。 因應以上的機制,1796年的總統大選,兩黨均派出兩名「主力候選人」。

傑弗遜雖然歸隱田園,但作為民主共和黨無可爭議的領袖,仍是眾望所歸地被推選為共和黨的一號候選人。 為了顯示「兼容南北」,故大家公推了來自紐約州的 伯爾Aaron Burr為二號候選人,不過黨內對他並沒有太大的期望。 伯爾與漢密爾頓是舊識,但少年時因故(江湖傳聞是因為「爭女」)結怨。 及後伯爾加入「聯邦黨」,卻又因與漢密爾頓反臉而退黨,轉而加入民主共和黨。

至於聯邦黨方面,曾任華盛頓八年副總統的 阿當斯John Adams,理所當然地成為其中一個候選人。 麻薩諸塞州是「獨立戰爭」的「首義之地」。 出身於麻薩諸塞州的阿當斯,可算是獨立戰爭的元老,早於1765年他已在《波士頓公報》上發表文章抨擊《印花稅法》,並積極參與殖民地政治事務。 1766年英國迫於壓力,取消印花稅法。 局勢稍見緩和,親英派即意圖拉攏看似溫和的阿當斯,但被他明確回絕。

1770年發生的一件重大歷史事件,展現了阿當斯的過人胸襟。 3月5日,發生了著名的「波士頓慘案」Boston Massacre。*** 英國駐軍與本地居民向來關係緊張,當日劍拔弩張,爆發衝突,混亂間英軍開火,居民五死六傷。 事後八名英國軍人被控謀殺罪,但也許是出於「愛國心」,也許是出於「群眾壓力」,沒有一個律師願意為他們辯護。 最後被告找到年青律師 昆西Josiah Quincy,他刻意「強人所難」,謂自己同意接辦,但條件是要阿當斯應允共同辦理此案。 被告別無他法,唯有硬著頭皮去找「革命領袖」阿當斯。 豈料阿當斯聽罷來人的說辭,稍一思索,竟答應了:「要是上尉當真相信若我不出庭,就不能得到公正的審訊,我就接受此案吧!」 阿當斯對英軍的暴行當然也是異常憤慨,但他更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有人被定罪前都應是無罪的,每一個被告都有權得到公正的審訊。

阿當斯仔細研究了原告方的96份供詞和證據,成功「解決」掉其中94份的「有效性」。 更重要的是,他為被告找到了一份新的有力證據。 一位當日曾參與搶救死者的正義醫生,向阿當斯提供了其中一名(同樣正義的)死者的遺言:「不管開槍的是誰,我都會寬恕他。 因為我知道他並非出於惡意,而只是為了自衛。」阿當斯以此為基礎,在庭上指出當日英國士兵被群眾包圍和攻擊,在恐懼中只是開槍自衛,其殺人行為並非蓄意。 他最後慷慨陳詞:「法律應該一方面對被告的乞求與哀啼無動於衷;而另一方面,也應該對公眾的叫嚷和謾罵不理不睬。 法律只會維護善,懲罰惡。 它不以人的貴賤貧富為標準,也不會受情感的干擾,法律永遠是一種理智!」***

結果陪審團判了六人無罪,另外兩人亦脫了「謀殺」,僅被判「殺人」(或稱為「誤殺」manslaughter)罪名成立,當場被處以「烙指之刑」。 阿當斯為英軍的「劊子手」辯護,並大獲全勝,令致部分革命黨人非常不滿。 有人指責他貪財成性,見利忘義。事 實上他的收費非常公道,只是當時的「同業市價」,沒有「坐地起價」,也沒有優惠。 公道自在人心,沒多久,他又重新成為「革命派」的領軍人物了。

1773年策劃「波士頓倒茶落海事件」的革命會社「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其領導人 山繆.阿當斯,就是阿當斯的堂兄。 著名的「列克星敦槍聲」,也是肇因於英軍搜捕「亂黨」,與掩護阿當斯昆仲等「革命領袖」的民兵衝突,才打響了「獨立戰爭」的第一槍。

阿當斯曾參與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陸會議。 會議中委任華盛頓為大陸軍總司令,也是出於他的提議。 他也是獲推選為負責起草《獨立宣言》「五人小組」的其中一員。(參見第一集) 在獨立戰爭期間,他受命出使荷蘭,成功爭取這個新興強國對美國的承認,並獲得了一筆為數不少的貨款。 他的出色表現,更讓當時的英國把其列在「邪惡人物」名單的第二位,僅次華盛頓。 他在歐陸奔走之時,幾次險遭英國特務的毒手,但都被他機敏地躲過了。

然而,最為難得的是,在獨立前夕與建國之初,他不記與英國的私怨,堅持認為「親英路線」對新生的美國有利。他是與英國簽訂1783《巴黎條約》的三名代表之一;於「費城制憲」之時,他正是第一任駐英大使(見第三集)。 在兩次的總統大選中,他的得票雖然少於華盛頓,但卻是以倍數拋離其他對手。 由此可見,他的能力和資歷均獲得廣泛的認同。 然而,由於他的性格深邃,喜愛沉思,故了解他的人並不多。 與其他聯邦黨人一樣,阿當斯認同「菁英治國」,對「人民」並不信任。 他本人的「貴族氣派」也很重,而且脾氣頗大,以至連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富蘭克林也與他鬧不和。 他的知心好友就更少了—- 出乎意料地,其中一個竟然就是他的政敵傑弗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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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22傑弗遜傳(11) 選戰風雲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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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22
傑弗遜傳(11) 選戰風雲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五)──《傑伊條約》與傑弗遜的東山再起

另一方面,漢密爾頓雖因「桃色醜聞」下台,正處於「過冷河期」,卻沒有動搖他作為聯邦黨領袖的地位。 他仍在其紐約律師事務所中,運籌帷幄,指揮大局。 當時政壇普遍預測,以阿當斯的資歷和江湖地位,當選第三屆總統是意料中事。不過,漢密爾頓卻有自己的盤算,因為阿當斯與其他多數的聯邦黨人有一個最大的的分別—-他並不會對漢密爾頓唯命是從。 漢密爾頓非但沒有為阿當斯拉票,還在有意無意之間對他諸多制肘。 為了制衡阿當斯,他全力支持另一個聯邦黨候選人—-來自南卡羅來納的 平克尼Thomas Pinckney。

當屆的總統大選共有139名選舉人,也就是說,70張選舉人票就是勝選的門檻。選舉的結果出乎傑弗遜、阿當斯、漢密爾頓、伯爾,以至整個政治輿論界的意料。傑弗遜得68票,阿當斯以3票之微的71票,僅比勝選門檻多一票的優勢,當選合眾國的第二任總統。
選票的分布是北方州的票全投阿當斯,南方州的票「基本」全投傑弗遜(這與大部分州採取「勝者全拿」的方式有關),除了南方最大的三個州—-北卡羅萊納、賓夕凡尼亞和傑弗遜的祖家維珍尼亞。 這三州均分別有一票投了給阿當斯! 換句話說,阿當斯是靠這三州的「倒戈一票」,才得以險勝傑弗遜。 選舉結果反映選民對政府「過度強大」的憂慮,傑弗遜雖然離開了幾年,但他的民望仍然直迫當了八年副總統的「老革命」阿當斯。

密爾頓力挺的平克尼只有59票;而本來不被寄予厚望的伯爾,也有30票。 漢密爾頓的「小動作」,引起了不少聯邦黨人的反感,他們早就看不慣漢密爾頓的跋扈,故在選舉中把自己的「第二票」,投給了漢密爾頓的死對頭,前聯邦黨人伯爾。

這裏還有一個小資料補充一下。 按照當時的選舉規則,只要有足夠數目的有效提名,則不必得到受提名者本人的同意,受提名者亦會成為合法的總統候選人。故此,在這第三屆總統選舉中,華盛頓仍然獲得兩票。 另外,還有一點花絮可以說一下。 一個是阿當斯的堂兄,「老革命」山繆.阿當斯也是本屆的候選人之一,他有15票,僅次於伯爾,得票排行第五。 另一個是「為國甘受天下謗」的傑伊,有5人用選票讓他知道,合眾國中還是有人諒解他的。

民主共和黨和傑弗遜,本來就沒有預算會取得這樣的「好成績」,故此當傑弗遜得知自己高票當選「副總統」時,亦感到非常滿意。 他致函阿當斯表達他對二人友情的珍視。 在寫給麥迪遜的信中,他更吐露了肺腑之言:「阿當斯是一個不錯的人,做他的副手我也沒有絲毫的不快。而且我相信,能夠阻止漢密爾頓在1800年成為總統的,也唯有阿當斯一人!」 不過也許傑弗遜是誤會了漢密爾頓,因為他似乎更熱衷於在幕後掌控一切,1800他並沒有參選。

以《國民公報》為首的共和黨媒體,也破天荒地對一位聯邦黨人作出正面的評論,並對這位新當選的總統表示祝賀。

1797年3月,阿當斯宣誓就任總統。 據阿當斯後來回憶說,在新舊總統的交接儀式上,華盛頓展現了罕見的笑容。 過了不久,阿當斯就知道,那原來是「重獲自由」的笑容,因為總統的確不好當。***

看到阿當斯和傑弗遜就任正副總統,不少漢密爾頓的支持者都感到沮喪。 然而,端坐在紐約中心地段辦公室的「名狀」漢密爾頓,並沒有輕易氣餒。 國會的聯邦黨大老仍在他的掌握之內。他首先要觀察阿當斯上任後的行動。

阿當斯上任後的舉措,尤其是人事任命方面,卻有點令人難以理解,甚至被認為是一個歷史懸案。 他的做法就是蕭規曹隨「什麼也不做」! 阿當斯保留了華盛頓內閣的原班人馬—-國務卿 碧克靈Timothy Pickering、財政部長 禾確特Oliver Wolcott, Jr.、戰爭部長 麥亨利James McHenry,還有原則上不參與政策制定的總檢察長 李伊Charles Lee。 前三名主要閣員都是漢密爾頓向華盛頓推薦的,他們當然都是「漢粉」。

阿當斯與漢密爾頓不和,是公開的秘密。 他何以沒有撤換此三名部長?難道是因為他們都是經天緯地之才,是以阿當斯不忍棄之? 很遺憾,這也並非實情。身為國務卿的碧克靈,對國際政治並不熟諳;財政部長禾確特,曾被人嘲諷連簿記也搞不清楚;至於戰爭部長麥亨利,則是一個缺乏戰爭經驗的文人。

歷史學家曾嘗試為阿當斯保留他們三人尋找理由。 有人認為他想向漢密爾頓釋出善意,有人認為他是為了黨內團結,但有人卻說這是因為他根本沒有人可用。反正史學界對阿當斯的做法,始終沒有給出一個令大家都信服的解釋。不過阿當斯為此而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卻是不爭的事實。

傑弗遜終於東山復出當上副總統,成了好友阿當斯的副手。 然而,阿當斯畢竟也是聯邦黨人,更何況國會中的聯邦黨人和阿當斯的內閣,仍在傑弗遜死敵漢密爾頓的一手掌握之中。 究竟阿當斯是敵是友?漢密爾頓究竟心中還有什麼盤算呢?傑弗遜又如何與躲在暗處指揮一切的漢密爾頓周旋呢?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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