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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間公告:控股股東正籌劃深深房A重大事項

智光電氣與中國二十冶戰略合作

智光電氣(002169)與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13日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本著發揮各自優勢、互利共贏的原則,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相互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雙方將在華南地區城市綜合開發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

唐人神:擬3.3億收購營養飼料公司51%股權

唐人神(002567)擬33,342.32萬元收購深圳比利美英偉營養飼料有限公司51%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比利美英偉將成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深深房A籌劃重大事項停牌

深深房A14日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籌劃關於本公司的重大事項,公司股票自14日開市起停牌, 公司預計在10個交易日內確定該重大事項的具體內容,並確定停複牌事宜。

聚龍股份:廣發銀行硬幣清分機采購中標

聚龍股份(300202)近期接到廣發銀行“2016年硬幣清分機(高速、低速)、硬幣包裝機采購項目(標的一:硬幣清分機—高速)”中標通知書。公司硬幣清分機入選本次招標采購。中選結果已在廣發銀行官網集中采購信息發布頻道(網頁鏈接)公示。公司將盡快與廣發銀行簽訂產品供貨合同。

廣州浪奇:720萬收購奇化化工24%股份

廣州浪奇(000523)於2016年9月13日在廣州與佛山市南海添惠日化有限公司簽訂《廣東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公司以720萬元人民幣受讓南海添惠持有的廣東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4%股份,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公司持有奇化公司59%股份。

招商蛇口股票納入恒生A股100強指數

招商蛇口(001979)收到恒生指數有限公司通知,根據恒生指數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發布的《指數檢討結果》,公司股票在2016年第二季度成份股檢討中被納入恒生A股100強指數成份股,並於2016年9月5日起生效。

深華發A等遭萬科提仲裁 涉案金額4.6億元

深華發A9月14日早間公告稱,近日,武漢中恒新科技產業集團及深圳中恒華發收到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送達的《SHENDP20160334號案仲裁通知》。

根據萬科提交的總裁申請書,深圳萬科與武漢中恒集團及公司共同簽訂了《光明新區公明街道華發工業區舊改項目合作經營合同》,約定光明新區華發工業區舊改項目。武漢中恒集團及公司未按約定履行辦理《改造實施主體確認書》、《地價繳交通知單》、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手續。

通知書請求依法裁決兩被申請人支付遲延移交項目用地違約金(以人民幣6億元為基數,按年利率36%計算,自2015年10月1日起計至被申請人按約完成項目用地移交之日止,暫計至2016年8月17日為人民幣19020萬元);請求依法裁決兩被申請人支付遲延辦理《改造實施主體確認書》的違約金(以人民幣6億元為基數,按年利率36%計算,自2015年11月1日起計至被申請人按約辦理《改造實施主體確認書》之日止,暫計至2016年8月17日為人民幣17220萬元);請求依法裁決兩被申請人支付遲延取得項目一期《地價繳交通知單》及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違約金(以人民幣6億元為基數,按年利率36%計算,自2016年3月1日起計至被申請人依約取得項目一期《地價繳交通知單》及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止,暫計至2016年8月17日為人民幣10020萬元);請求依法裁決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師費用人民幣200萬元;(5)本案案件受理費、案件處理費及財產保全費由兩被申請人承擔。上述金額合計民幣46460萬元整。

中鋼天源資產重組獲國資委批複同意

中鋼天源9月14日發布公告稱,2016年9月12日,中鋼集團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中鋼集團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鋼集團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暨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複》(國資產權〔2016〕1032號),原則同意公司本次資產重組暨配套融資的總體方案。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暨配套融資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後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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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賣!賣! 大股東正利用這些制度漏洞在套現

花樣翻新的減持手段,層出不窮的減持理由,動輒數億乃至上百億的減持,伴隨著解禁洪峰的到來,A股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們,正在進行著一場“收割”遊戲。

從利用限售股質押違約,通過司法強制劃轉,進行變相減持;到協議轉讓規避監管規定,將限售股變為普通股,借道大宗交易減持;再到利用信息優勢,借助高送轉、發布利好消息拉升股價,實現普通股精準減持;甚至秘而不宣地偷偷減持,以及內幕交易等。這些不但成為A股市場久禁不絕的痼疾,而且有愈加隱蔽、泛濫之勢。

“各種各樣的減持,有些屬於制度套利,也有些處於灰色地帶,還有些是違法違規,甚至涉及犯罪的行為。”業內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除了法律已有確定、構成犯罪的行為,很多上市公司股東的違規減持行為,都與制度漏洞存在直接關系。

完善減持監管制度至關重要。多位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東的一些減持行為,法律法規缺乏明確界定,導致缺乏監管依據;另一方面,有些違法違規減持,雖然有明確監管規定,但處罰過輕,無法起到應有的威懾作用。要對減持進行規範,就必須完善監管制度,實現從嚴監管,堵住法律法規和監管的漏洞。

限售股變相減持

中毅達2 月 20 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收到第二大股東西藏一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西藏一乙”)告知函,山西省夏縣人民法院2月17日作出裁定,將西藏一乙持有的1850萬股限售股扣劃給自然人倪贛,扣劃股份占西藏一乙持股數的 15.34%,占公司總股本 1.72%,扣劃後,西藏一乙持有1.02億股,持股比例比例 9.5%,仍為中毅達第二大股東。

1月14日,中毅達曾披露,西藏一乙將持有的1850萬股,質押給倪贛。但到了2月17日,中毅達公告稱,因西藏一乙未履行擔保責任,其於 2017 年 2 月 16 日收到山西省夏縣人民法院兩份執行裁定書,分別裁定將其持有的1850萬股股份凍結,並扣劃至倪贛名下。一天之後,上述股份就被火速扣劃至倪贛名下。

西藏一乙所持中毅達股份,從質押到被凍結,前後僅僅35天,而從凍結到扣劃,則更是只用了短短4天時間,整個過程前後歷時也僅有39天,且凍結和扣劃均在同一天完成。如此快速的行動,在同類案件中堪稱罕見。

2015年11月,中毅達曾出現9個交易日暴漲114%的紀錄。2016年1月,也曾出現11個交易日拉升101%的情況。而此次扣劃之前,西藏一乙曾大幅減持。披露信息顯示,2016年1月、9月,西藏一乙四次累計減持中毅達持 5356 萬股,占其總股本的 4.99%,合計套現達7.6億元以上。

“按照正常流程,肯定沒有這麽快。”深圳卓建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維光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抵質押物只是擁有優先受償權,而不是所有權轉移,處置前要對抵質押物進行價值評估,再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所得資金用於清償債務,而不是直接獲得股權。這種直接劃轉股權給質權人的做法,在法律上屬於“流質”,是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西藏一乙的做法,不排除變相減持的可能。

通過訴訟、司法強制劃轉等手段,實行變相減持,此前雖然並不多見,卻並非沒有先例。2016年年初,同洲電子控股股東袁明利用仲裁程序,以所持股份抵償債務就是最為典型的案例。袁明的操作手法,與中毅達幾無二致。

2016年1月25日,同洲電子公告稱,其實際控制人袁明正在籌劃轉讓所持股份。2月1日,袁明與小牛龍行量化投資企業(下稱“小牛龍行”)達成初步意向。3月10日,小牛龍行與袁明簽訂借款協議,向袁明提供8.7億元借款,袁明以所持1.23億股同洲電子股份提供擔保,袁明控制的一家企業提供連帶擔保。3月21日,小牛龍行向袁明發放借款。但在4月1日,深圳仲裁委卻裁決,袁明以所持同洲電子1.23億股,抵償小牛龍行借款。

從整個過程來看,同洲電子與中毅達如出一轍,均是以未履行擔保為由,通過司法劃轉手段,實現股份轉移。根據披露,小牛龍行發放借款後,但袁明卻未能促使其關聯方擔保。三天後,小牛龍行限時袁明兩天內簽署擔保協議,並向深圳仲裁委提起仲裁,幾天後深圳仲裁委就做出了裁決。所不同的是,同洲電子借助的是仲裁機構,而未經由法院。

制度套利的空間

西藏一乙、袁明等之所以借司法之名,行減持之實,背後都有規避減持監管規定的隱情。

根據中毅達公開披露信息,經過多次減持後,西藏一乙的持股比例從16.25%降至目前的9.5%。而截至2016年9月底,西藏一乙持有中毅達1.2億股,全部為限售股,而其質押給倪贛的1850萬股,亦為限售流通股。

袁明也存在類似情形。同洲電子於2006年6月上市,袁明持有的3672萬股限售股,在2009年6月解禁,經過2013年送轉,其持股數量上升至2.18億股,其中5471萬股為流通股,1.64億股為高管鎖定股。2014年9月,袁明進行了一輪集中減持,到2015年2月累計減持約9600萬股。

經過減持,袁明共計持有同洲電子1.23億股,全部為有限售條件的高管鎖定股。按照現有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等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這意味著如果通過二級市場減持,袁明當年只能賣出約3100萬股。

“這是利用了監管、法律的漏洞,繞過了監管規定的限制,把不合規的行為變成合規。”上海師範大學副教授黃建中認為,從性質上來說,是監管套利行為。與此類似,上市公司高管配合減持的辭職、限售股協議轉讓等均屬於監管套利範疇。

高管辭職後減持、協議轉讓,規避、突破監管規定,以實施減持的例子更是不少。2016年8月底之後,壹橋股份實際控制人劉德群及其一致行動人劉曉慶、趙長松等人,在三個月時間里累計減持1.39億股,占該公司股本的14.65%,其中,僅劉德群一人就減持9660萬股,減持比例10.14%。

劉德群既是壹橋股份實際控制人,也是公司董事、高管。截至2016年6月底,劉德群持有壹橋股份3.27億股,其中2.92億股為高管鎖定股,無限售股為3510萬股。按照每年只能減持25%的規定,劉德群2016年最多減持8200萬股。減持一部分後,劉德群於去年9月30日辭去了董事長、總經理等多項職務,為繼續減持掃清道路。

控股股東協議轉讓的案例也不少見,其中不少還是限售股。2017年1月17日,印記傳媒控股股東肖文革,就將所持1.08億股限售股,轉讓給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2016年11月,冀中能源出資16.2億元,受讓其股東所持2.5億股華北制藥限售股。

同其他方式相比,協議轉讓更為複雜,成為一些上市公司繞道減持、拉擡股價的工具。2014年12月22日,江蘇文峰集團將其所持文峰股份1.1億股,以8.63億元的價格,協議轉讓給陸永敏。但事後查明,陸永敏實際上是代文峰集團持有。此後,文峰股份股價一路上揚,四個月的時間里,股價從10元左右,大幅上漲到52元。而在此期間,其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卻大幅減持,累計套現達87億元。但事後查明,陸永敏實際上是代持,並非真正受讓。

“協議轉讓一方面是‘洗股’,並不是真正轉讓,目的是繞過限售股的監管規定。”深圳一位私募人士認為,如此一來,限售股變為普通股,未來可以不受限制。而且協議轉讓可以拉升股價,配合普通股減持。

協議轉讓往往又可以和大宗交易結合起來。該私募人士認為,限售股轉讓後,若無股東權利承接安排,通過大宗交易,受讓方在順利過戶後,即可隨時在二級市場拋售,從而規避監管規定。

信息操縱大行其道

與協議轉讓、司法強制劃轉等制度套利不同,利用信息優勢,在利空前或利好消息發布前後,實現精準減持,則是上市公司主要股東脫手普通股的另一種情形。

2月17日,佳訊飛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林菁提議進行高送轉預案,擬以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元(含稅),並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彼時,佳訊飛鴻聲稱,尚未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擬在未來6個月內減持的通知。

但僅僅三天後,佳訊飛鴻就公然食言。2月20日,該公司補充披露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總經理鄭貴祥擬減持800萬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副總經理、董秘王翊擬減持不超過600萬股。

高送轉作為上市公司股東操縱自如的手段,佳訊飛鴻並不是唯一的例子。最突出的例子是,2015年,原永大集團董事長及其家族成員,利用高送轉等利好消息,在股價節節攀高之際,半個月內大幅減持,清倉套現超過67億元。此外,吳通控股主要股東也借助高送轉,累計減持套現近24億元。

更有甚者,上市公司股東還自推自否高送轉。2015年6月24日,銳奇股份披露10轉15的分配計劃,董事會審議時,其時任董事長、控股股東吳明廳也投了贊成票。當年8月25日,董事會表決上述分配議案時,銳奇股份全部九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然而,2015年9月,該預案卻被吳明廳在股東大會上否決。而在送轉預案披露後,銳奇股份時任證券事務代表卻減持了1.4萬股。

選擇有利的時機,釋放利好消息掩護股東出逃,在一些上市公司股東減持中屢次出現。引起市場嘩然的山東墨龍,便是最新的例子。該公司2月2日公告,預計2016年凈利潤虧損4.8億元—6.3億元。而在此前,2016年10月26日,該公司測預告,2016年凈利潤同比扭虧為盈,預計實現凈利潤600萬元—1200萬元。

在業績預告下修之前,山東墨龍股東已大肆減持。2016年11月,業績預告發布後,其副董事長、總經理張雲三減持750萬股,控股股東張恩榮更在今年1月3日減持3000萬股,兩人累計減持近3.6億元。而作為一致行動人,兩人累計減持超過5%,卻未及時披露。

類似山東墨龍的例子,已經屢見不鮮,富春通信亦是如此。富春通信1月23日披露業績預告,但是早在1月11日,其控股股東福建富春投資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679萬股,減持比例為1.79%。在三季報中,該公司曾估計,全年累計凈利潤比上年同期增長50%以上。而1月23日的業績預告中,該公司卻預計2016年實現凈利潤1億元—1.21億元,同比增長43%—73%。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迄今為止,股東在首次發布業績預告到發布業績修正公告之間減持的上市公司,至少有20家以上,其中部分公司還是業績向上修正。業績不斷向好,大股東信心得以加強,沒有理由會減持,但被股東減持超過3000萬股的,包括聯創互聯、羅平鋅電兩家,分別減持4690萬股和4620萬股。

2016年10月24日,羅平鋅電在三季報中披露,預計全年將實現凈利潤4500-5500 萬元。1月25日,該公司披露業績修正公告,將全年凈利潤預計修正為6700萬元—7200萬元,同比增長277.91 % —306.11 %,明顯好於首次預告。

但就在此期間,羅平鋅電重要股東開始輪番減持。簡式權益變動書顯示,2016年11月16日、17日,羅平縣鋅電公司累計減持羅平鋅電1910萬股,占該公司總股本的 7.03%。當年11月22日、23日,另一股東貴州泛華礦業集團也累計減持1359萬股,,占其總股本的5%。2016年12月,貴州泛華礦業集團再次減持1359萬股。

聯創互聯同樣如此。2016年12月13日,聯創互聯披露2016年業績預報,預計全年實現凈利潤2.11億元至2.2億元,同比增長584.74%—613.95%。但在此前的10月27日、28日,聯創互聯控股股東李洪國連續兩天減持,減持數量達2544萬股,占比達4.31%。就在10月28日當天,齊海瑩、周誌剛兩名股東,也共計減持了2146萬股,減持比例3.63%。

全通教育股東減持數量,雖然不如上述幾家公司之多,但手法卻有類似之處。1月23日,全通教育發布業績預報,預計全年實現營業收入9.2億元—10.5億元,同比增長 110%-140%;預計實現凈利潤9395萬元—1.21億元,同比增長0%—30%。

隨後,全通教育於2月10日公告稱,其實際控制人陳熾昌、林小雅計劃在今年2月16日至8 月 15 日期間,分別減持不超過1901萬股、500萬股。2月16日,陳熾昌、林小雅已分別減持495萬股、1100萬股。

堵住制度漏洞

“利用違約、訴訟等方式,實現限售股變相減持,在法律、程序上是沒有問題的,反過來也說明在監管、法律上確實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華浩表示,限售股的權利本來就受到限制,質押時發生違約,就可能發生所有權轉移,為變相減持提供了空間。

劉華浩認為,依據《擔保法》,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才屬於可出質權利,那麽,限售股是否合法有效,就值得探討。實際操作中,限售股質押,往往成為變相減持的工具。在此情況下,一方面要通過法律、司法部門加強對此類行為的實質監管,並厘清具體案例的不同情況。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余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限售股質押有效,但應當走拍賣程序後再進行給款。”張維光則如此表示。

而另一方面,股票具有特殊性,要與普通質押物進行區分,不能與普通質押物同等對待,從而堵住變相減持的漏洞。此外,與大宗交易制度結合,進行必要的改革,加強信息披露監管,以提高信息透明度。

“限售股變相減持,主要還是前後股東的權利義務承接上,缺乏明確的依據和約束。”黃建中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減持是股東的權利,本來不應過多幹涉,但從目前A股市場顯示來看,必須適當嚴管。應當明確限售股可以轉讓,但受讓方必須嚴格承接原來的所有義務,從而堵住變相減持的漏洞。

不同於套利型減持,一些上市公司股東利用自身信息優勢,配合自身減持的行為,情況更為複雜,數量更多,危害也更大,甚至涉及違法犯罪,但效仿者卻越來越多。

2月20日,證監會披露了兩則市場禁入決定書:海潤光伏前任董事長、董事、財務總監等高管,向公司當時第一、第二大股東泄密,並建議發布與公司基本面不符的高送轉預案,幫助股東及高管減持,進行內幕交易。為此,先後任海潤光伏董事長的任向東、楊懷進等人均被處以市場禁入的處罰。其中,任向東被禁入市場十年。

證監會調查顯示,海潤光伏2013年度虧損,2014年盈利目標亦未實現。2014年底,時任該公司董事長、第一股東的楊懷進,與部分高管商議後,決定盡量將虧損在2014年確認。彼時身為海潤光伏董事長的楊懷進,將年度預虧的信息與公司前兩大股東溝通,建議在利用內幕信息減持前,發布與公司基本面不符的高送轉預案。此後,經楊懷進等提議,海潤光伏披露了10轉20的分配方案,其後多名股東、高管隨之減持,個別股東減持達1.57億股,金額超過13億元。

“利用信息優勢,明顯配合減持,這才是最可怕的。”黃建中說,一方面利用信息操作,一方面配合減持,屬於典型的信息操縱,包括部分高送轉、業績預增等,還涉及內幕交易,不僅僅是違規的問題,而是已經構成犯罪,或者與犯罪行為存在聯系。

除此之外,不少減持則直接違規。2016年9月29日,因減持股份達到5%時,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披露義務,並繼續超比例減持,精倫電子控股股東張學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4年8月,湖北洋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四個資管產品,承接中國恒天集團減持的新洋豐股票,累計持股達到6.65%。此後,其中兩個資管產品陸續賣出新洋豐股票,累計獲利約9000萬元,洋豐股份在承接新洋豐股份時達到5%,卻未按規定披露。

黃建中認為,之所以有如此之多的違法違規減持得不到有效遏制,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處罰過輕,或者目前的有關法律法規,缺乏從嚴處罰、監管的依據,導致很多違法違規行為罰不當罪,無法產生威懾效果。

“很多上市公司股東的減持,動輒好幾個億,乃至上百億,但出現違規的,頂格處罰也才60萬元,相對所得不過九牛一毛。”劉華浩說,違法成本太低,是引發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個重大原因。

根據公開信息,洋豐股份買賣出“新洋豐”的時間,前後時間相隔不足6個月,構成短線交易違法,但只受到向上市公司上繳違法所得、證監會給予洋豐股份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的處罰。而華夏人壽此前違規減持希努爾,則只被出具警示函。吳明廳因自推自否高送轉,只受到公開譴責的處分。

“要想真正威懾信息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必須要加強監管處罰力度。”黃建中說,目前除了內幕交易等少數情形,包括高送轉、信息披露在內的違法違規行為,均未進入刑法。他建議,應將這些行為中較為嚴重的情形列入刑法,同時大幅提高對相關行為的經濟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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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東正汽車金融股份專區

1 : GS(14)@2018-11-24 02:28:20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 ... DE01094AFD2F8F.html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中国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开业核准》收悉。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ghai Dongzheng Automotive Finance Co., Ltd”。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30楼ABC单元。

二、核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5%;东风汽车公司出资人民币0.2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三、核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人民币业务: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四)从事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李伟    董事长

邵永骏   董事

卢锋    董事

庄佩蓉   总经理

刘信国   市场销售总监

张所璠   IT总监

汪黎    运营总监

五、批准《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见附件)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有关手续。



此复。



附件: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 : GS(14)@2018-11-24 02:28:29

https://www.zhengtongauto.com/newsinfo/news_32.html
中国正通-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获批开业
[2015年03月21日] 中国主要豪华品牌4S经销店集团 ─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正通」或「公司」,连同附属公司「集团」,股份代号︰1728) 欣然宣布,其与东风汽车(600006)共同组建的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了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的开业批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公告显示,正通汽车近年积极拓展汽车金融、保险等延伸服务领域,汽车金融公司的开业将会使本公司业务更具多样性及增长潜力。集团预期汽车金融业务将会成为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3 : GS(14)@2018-11-24 02:28:42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1122018_C.pdf
上 海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建 議 分 拆 及 於 聯 交 所 主 板 獨 立 上 市

可 能 進 行 的 主 要 交 易
4 : GS(14)@2018-11-24 02:28:50

保證配額
根據第15項應用指引妥善顧及現有股東利益後,倘建議分拆得以進行,本公司擬透
過優先發售全球發售的方式向合資格現有股東提供東正的H股的保證配額。
相關保證配額的條款尚未落實及將於適當時公佈。
5 : GS(14)@2018-11-24 02:29:26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1122018_C.pdf
東正是中國唯一一家獲中國銀保監會許可並受其監管的具有經銷商背景的汽車金融
公司。其專門提供汽車金融產品和服務以購置豪華品牌汽車。自二零一五年三月成
立起,憑藉本公司的專業知識、行業洞見及在經銷商業務方面近20年經營經驗,東
正為其終端客戶提供定制化金融產品及服務。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東正的
經銷商網絡有986家經銷商,遍佈中國159個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廣州
以及36個二線城市和119個三線及其他次級城市。東正亦與若干豪華品牌汽車製造
商建立戰略合作,以擴大其客戶群。
於二零一七年,東正發放的購置豪華品牌汽車零售貸款達16,447筆,總放款本金額
達人民幣3,753.1百萬元,佔同期其所發放零售貸款數目的88.2%和其所發放零售貸
款總放款本金額的95.0%。根據灼識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由於東正專注
於豪華品牌汽車,在二零一七年,向零售貸款客戶發放的平均零售貸款本金額達人
民幣220,028元,二零一七年在中國所有汽車金融公司中排名第三位,並顯著高於
同期行業的平均貸款本金額人民幣98,411元。
以下載列東正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總
值及資產淨值: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資產總值 4,054,940 6,292,416
資產淨值 699,267 2,060,040
以下載列根據東正於所示年度的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編製的若干節選財務資料: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經營收入 332,419 461,960
除稅前溢利 232,745 348,523
期間╱年度溢利及總全面收益 174,485 260,773
6 : GS(14)@2018-11-24 02:29:38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 ... N201811131039_C.pdf
本 公 司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上 海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獲 得 銀 行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部 門 正 式 批 復 同 意
首 次 發 行 H 股股票
中 國 正 通 汽 車 服 務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 」 ,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為 「 本 集
團 」 , 「 集 團 」 ) , 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 , 本 公 司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上 海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上 海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公 司 」 )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 獲 得 銀 行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部 門 批 復 , 同 意 上 海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公 司 首 次 發 行
H 股股票 ( 「 該 上 市 」 ) ,所募集 淨 資 金 全部用於 充 實 上 海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公 司
資本金。 本 公 司 將 根 據 相 關 規 則 要 求 於 適 當 時 候 就 該 上 市 另 行 刋 發 公 告 。
上海東正汽車金融 公 司 於 2015 年 依 照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依 法 設 立
的 非 銀 行 金 融 機 構 , 主 要 從 事 於 汽 車 金 融 相 關 業 務 。 於 二零一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註 冊 資 本 為 人 民 幣 1 6 億元。
董事會認為,上海東正汽車金融公司 若 首次境外發行 H 股 並 上 市 募集資金 成
功 , 將 進 一 步 有 助 東 正 汽 車 金 融 公 司 業 務 的 快 速 和 良 性 發 展 , 使 其 擁 有 單 獨
的 融 資 平 台 , 通 過 更 具 針 對 性 的 業 務 策 略 , 發 揮 其 產 品 設 計 、 風 險 控 制 、 管
道 推 廣 等 獨 特 競 爭 優 勢 , 進 一 步 滿 足 客 戶 在 汽 車 消 費 貸 款 , 汽 車 金 融 諮 詢 以
及 二 手 車 金 融 等 方 面 的 潛 在 需 求 。
7 : GS(14)@2018-11-24 02:29:55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112101_c.htm
招股書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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