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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技低手的結局-中科環保(351)

2008-04-09 AppleDaily


【本報訊】有「內地演唱會之父」之稱的「Ba叔」陳達志,其曾任主席的上市公司中科環保,疑遭高層挪用巨額資金案,昨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控方披露Ba叔與中科另兩名執行董事,以不同理由挪用公司資金,又多次調動公司資金掩飾罪行,涉款高達7,290萬元。記者:陳詠詩

案中三名被告依次為中科環保前主席兼執行董事韓明光(41歲)、兼任中科財政事務的前執行董事鄒浩東(48歲)及中科一間附屬公司前僱員賴錦彤(42歲),三人被控串謀盜竊、串謀詐騙及發表虛假陳述共14項罪名。

年報誇大未來收賬

控 方案情指,04年5月至10月7日間,Ba叔與首、次被告多次指示中科的會計陳桂芬開發支票,以不同理由支取中科資金,由10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包 括假稱中科一間附屬公司須購置手提電話及電腦器材,由第三被告負責開發假貨單,並指示一名銷售經理,將得到的中科資金,存進Ba叔持有的公司戶口或首被告 親人的銀行戶口,款項實供兩人自己使用。控方續指,04年中Ba叔與首、次被告多次開會商討,要在05年4月公佈中科業績前掩飾罪行,遂於12月間,假稱 須注資2,500萬元進中科與桂林中科合資項目,又要就梅州廢物焚化及加工工程支付800萬元誠意金,並要注資500萬元進梅州的項目,又向另一上市公司 中國環保附屬公司借貸500萬元,但所有資金到手後,大部份資金會回流至中科戶口,當作償還之前竊款,小部份資金則不知所終,並在年報中誇大未來應收賬達 1.07億元。

虛假協議挪用資金

此外,控方又指首被告為償還自己欠下的債務,利用虛假的合作協議,挪用中科資金700萬元,還款340萬元後,餘下350萬元袋袋平安。已認罪的Ba叔今日將出庭頂證三名被告。案件編號:DCCC661/06


2008-04-09 SingTao
「Ba叔」今以污點證人身分作供中科前高層涉挪用六千萬


上市公司中科環保電力前主席韓明光,涉嫌聯同公司兩高層,協助有「內地演唱會之父」稱號的「Ba叔」,挪用公款逾六千萬港元後,為了隱瞞真相,乃在公布的公司年報中作出虛假聲明,偽稱中科在梅洲發展垃圾焚化項目,及免息貸款予內地桂林中科環保電力等。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前 上巿公司主席韓明光等三人,在區域法院否認十四項串謀偷竊、串謀訛騙及偷竊等罪名受審,案中已認罪的「Ba叔」將以「污點證人身分」於今早出庭作供。三名 被告為中科環保電力前主席韓明光(四十一歲)、中科前執董事兼財務總監鄒浩東(四十七歲)及中科屬下宏科系統方案有限公司的前僱員賴麗芹(四十一歲)。

控方大律師鄧能昨透露,○四年十一月被告韓明光接替Ba叔陳達志為上市公司中科環保電力的主席,Ba叔則轉為中科的執行董事。中科屬下宏科是經營電腦產品,鄒浩東及Ba叔亦是宏科的董事,每當宏科需資金時均由中科環保電力提供。

款項存Ba叔私人戶口

控 方指,○四年五月至○五年一月,Ba叔為了支付個人的債務,指示鄒浩東着中科環保電力的會計陳桂芬簽發三張面額共值一千萬的支票給宏科,假稱宏科須向一電 訊公司訂購手機及購買電腦零件,但最終該三筆款項經由被告賴麗芹協助下,再存入Ba叔的私人戶口內,其中一百六十五萬元則是給予韓明光使用,而賴麗芹亦拿 走當中一百萬元,被告等人為了掩飾挪用公款,乃串同其他人製造虛假的收據,及會議記錄等。

○四年九月及十月,韓明光又假稱中科會借出兩筆貸款共五百四十萬元給他的兩名朋友,○五年三月及五月韓指示陳桂芬簽發兩張共面額三百萬元的支票給宏科,但事實上這些款項是存入韓、賴及Ba叔名下的銀行戶口內。三名被告為掩飾早前盜用公款的行為,乃於○四年中開會商討對策。

控方指○五年四月中科環保電力發布的年報中,假稱有二千八百五十萬元存入桂林一工程公司,另以一千九百萬元向北京旭策置業有限公司,買入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環保的股份,又用八百萬元在梅洲發展垃圾焚化項目。○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廉署採取「響箭行動」,將被告等人拘捕。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六六一──二○○六。
2008-04-10 東方日報
陳達志頂證盜四千一萬


中 科環保(00351 )前主席韓明光,連同中科環保另兩名職員,涉嫌串謀詐騙中國環保電力(00290 )及中洲控股(現稱中科環保)公款的案件,昨日續審。早前已承認部分控罪的中國環保前主席陳達志(Ba 叔)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供稱,他與韓明光在○四年終已盜取中科環保共四千一百萬元公款。

案中其餘被告為中科環保前執董兼財務總監鄒浩東及中科環保附屬宏科系統方案有限公司的前職員賴麗芹(又名賴錦彤)。

曾借三千萬予韓明光

陳 達志供稱,他在九四年與韓明光相識,雙方一直有互相貸款予對方。韓及後取得中科環保及中國環保電力(當時稱耀生行控股)的控制權。陳在○三年初借出三千萬 元予韓明光,陳指與韓之間「講個『信』字」,故有關貸款未有書面協議證明。韓當時對陳表示,韓在上述兩間公司有「話事權」,可將中科環保以配股的形式轉讓 予陳達志。陳達志在○三至○四年間以四千多萬元購入中科環保五成多股權,並成為公司主席。

及後,陳向韓追討欠款,韓稱會從中科環保中調出資金清還。韓明光與鄒浩東指示陳尋找一些公司,假稱中科附屬宏科系統方案向這些公司買貨,有關「貨款」實際上用以清還韓拖欠陳達志的欠款。

陳在○四年中發現他與韓已盜取中科環保達四千一百萬元,他與韓、鄒二人開始商討掩飾方法,最終韓決定假借向桂林的合營批出一筆二千五百萬元的貸款,而該筆「貸款」最終被調回中科環保,掩飾之前陳韓二人盜取的款項。

被告︰韓明光、鄒浩東、賴麗芹(又名賴錦彤)
2008-04-10 MingPao

Ba 叔4000 萬入股當傀儡主席


【明 報專訊】人稱「Ba 叔」的中科環保前主席陳達志,昨日出庭指證生意伙伴韓明光等人,稱被告串謀挪用上市公司資產逾7200 萬元。「Ba 叔」自揭當年豪擲4000 萬元入股中科環保,出任公司主席,惟他不諳英語及普通話,故韓才是「真正話事人」,並暗中操控兩家上市公司。

3 名被告韓明光(40 歲)、鄒浩東(47 歲)及賴錦彤(41歲),日前否認串謀盜竊、詐騙及虛假陳述共14 項罪名。

「Ba 叔」陳達志供稱,當年欣賞韓在內地做生意的經驗,私人擔保對方向財務公司借了2000 萬元,他後來入股中科環保擔任主席,與韓的交往純粹「講個信字」。其後中科獲中信集團入股,令他對韓更為信任。

Ba 叔續稱,與韓等人累積挪用中科約4700 多萬,又協助韓籌措資金,令他自己身負巨債,至04 年初他被追債,韓由中科挪用公款還錢給他,但帳面上卻是Ba 叔向公司借款。案件今續。

2008-04-10 文匯報
Ba叔稱信錯韓明光 變成盜款人


【本報訊】「有內地演唱會之父」稱號的Ba叔陳達志,昨在上市公司中科環保電力前主席韓明光等3人的挪用公款案中出庭,指自己因過分信任韓明光,兩度出任 借貸擔保人,協助韓向財務公司借得3,000萬元,又被游說以4,000萬元購入中科的三份二股權,但公司「話事人」仍是韓,後來他被韓拖累遭財務追數, 韓獻計挪用公款還債,怎料公司賬目卻指是他1人盜用公款4,400萬元。

94年認識 屬普通朋友

現年61歲的Ba叔昨供稱,他於94年認識韓明光,屬普通朋友,至97年後韓明光參與上市公司東聯控股業務後,由於他是東聯的非執行董行,雙方經常在會議見面而相熟,韓對他透露自己擁有兩間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後來改名為中科環保電力及中國環保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2000年開始,他和韓互相有借貸交往,03年初他應韓的要求,出任借貸擔保人,替韓向財務公司借款2,000萬元,當時韓還簽發了2,000萬元的期票及以其名下上市公司股權作抵押,亦簽出6張不同數額的支票,用來支付貸款利息。

講信字與無借貸協議書

Ba叔強調:「我倆講個信字,我和韓明光之間沒有任何借貸協議書。」故他後來又以擔保人身份,協助韓向他相識的財務公司借1,000萬元,當時韓表示,其名下的中科環保有1億元在河南有線電視合資搞生意,將來河南有線電視歸還款項,便有錢還給他。

Ba叔指:「韓並沒有依時清還上述共3,000萬元的債款,身為擔保人的我,只好不斷向韓追數。」於是韓建議他購入中科環保的股份,韓更揚言會以廉價配股 給他,而韓又表明他入股後,會設法增加投資項目及引入其他投資者,故與妻子成立Aimstar公司,再以該公司名義以1,800萬元購入中科環保五成二八 的股權,其後韓才對他透露中科欠下中國銀行2,000萬元債務。

韓未還貸 累他遭追數

韓明光又對他表示,若要得到中科的控制權,必須要佔公司三分之二的股份,結果他向多名朋友籌錢2,000多萬元,再買入中科兩名股東的股權,結果他共花上4,000萬元才取得中科的主席及執行董事職位。

Ba叔指,韓明光向財務公司的借貸根本沒有清還,連累他遭財務公司追數,結果韓等人和他商量後,決定把河南有線電視歸還的2,000萬元分3期給他,後來 又虛構多個項目交易或假稱中科屬下的宏科系統方案公司須要訂購手機及電腦零件等,先後再將2,200萬元給他,其間韓明光亦藉假交易,挪用了公司近 2,000萬元。

greatsoup:
上市公司用多種手法套取公司款項,屢見不鮮。較好的,是會利用公司派息及以「低價」購入私人公司的資產,以套取公司現金,不過可以谷大盈利能力。

中手的是加大自己的人工,不過這方法太慢,亦影響公司的估值。


不好的就會隨時以「高價」買入一堆關連人士的資產,或者好像本案的犯人一樣,以收購資產掩飾偷取款項的行為,而該堆資產是無或低盈利能力的,或者在採購方面「過河濕腳」。

無咁大個頭就唔好戴咁大頂帽,這就是教訓,又要心大,又要手緊,他們不還就會破產,所以顧不得這樣多,所以就偷公司錢,來解決個人問題。不過個人問題又如何出現?就是自己貪心。

其 實,只要搞好間公司,又何必偷錢呢。這個世界永遠就是太多短視的人,只想著眼前的小利,放棄自己的信譽、人格,為了少量的金錢,以身試法,若好好心機搞好 一盤生意,十億幾十億慢慢就來,好像李嘉誠一樣,他雖搞財技,但也專注本業,甚至以本業為先,但多少人像李嘉誠?總有許多人為一億幾千萬做這樣的蠢事,結 果連累半生,我真是為他們擔心,香港上市公司大部分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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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維主席「低手」偷竊

2006-7-13  NM




全國最大電視生產商之一的創維數碼,其前主席黃宏生,數年前曾名列《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三十一位,卻因涉嫌盜竊及詐騙公司五千一百萬元,○四年尾和弟弟黃培昇雙雙被捕。官司足足拖了一年半,兩人終在上週五被判罪成。

黃宏生出身自海南島的窮鄉僻壤,這次為了脫罪,竟訛稱該筆款項是用來招聘朋友當幕後顧問,以助公司生意云云。不過,「顧問」寫給他的書信、公司卡片等證物,錯漏百出,結果最終難逃法網。一代彩電大王,相信最終要在獄中,與這案中代表他的律師林炳昌相見。

黃宏生兄弟○四年尾被補,案件拖至今年初才開審,在此期間,兩人對脫罪一直都信心十足。弟弟黃培昇每天在休庭時,都輕鬆地玩報紙上的數獨遊戲,更曾對記者笑說:「檢控官唔夠水平!」

至上週五宣判前,兩人在法庭內仍不時笑笑口,但得悉被判罪成時,二人即似深受打擊,木無表情。散庭時與廿多名親友及國內公司高層握手話別後,便依依不捨地揮手,隨即步入羈留室,等候被押上囚車。

收租佬當公司顧問

據案情透露,身為創維數碼主席的黃宏生,與執行董事黃培昇,串謀母親羅玉英,以一名叫王鵬的中間人當公司顧問,藉以盜竊及詐騙公司五千一百萬元。但黃氏兄弟在案中的欺詐手法,原來十分「低庄」,有別於一般上市公司複雜的造假案。

創維數碼二千年初上市後,找來王鵬做公司顧問。在○○至○四年間,王鵬在創維支取了五千一百萬元,作為顧問費及採購彩色顯像管的佣金。王鵬其後更以「僱員」身份,獲批二千五百萬股創維數碼的認股權,認股權數量僅次於當時獲五千萬股的主席黃宏生。不過,創維內部上至總裁,下至秘書,從沒人見過這名叫王鵬的顧問。

原來,王鵬只不過是棋子,最後落袋者是黃氏兄弟及母親羅玉英。當污點證人的王鵬,在庭上自揭只有國內中學程度,家住將軍澳公屋,對股票買賣一竅不通,根本無資格做公司顧問支取數千萬。

王父曾為黃宏生做司機,故王鵬得以幫黃母羅玉英打理手頭物業,月入只得七千至一萬元。他說在羅玉英指示下,隨黃培昇到銀行及證券行開設數個戶口,以便接收黃宏生從創維支付的「顧問費」,這些資金最終被輾轉存入由黃氏母子控制的賬戶內,其中包括黃宏生和羅玉英用來炒樓的公司戶口。

其實當時的創維總裁,前佐丹奴執行董事陳鉅添,已留意到此事。他向黃宏生提出疑問,但黃並沒有理會,反而將公司架構重組,限制陳鉅添取得公司的財務資料,陳於是在翌年中辭職。

大陸「猛人」相助

東 窗事發後,黃宏生為掩飾偷錢一事,找來國內朋友相助,並指他們才是真正的幕後顧問,所得的五千萬是付予他們。此「顧問」正是國企南京熊貓電子的前董事長、 全國人大代表陳祥興。黃宏生誇口說:「他(陳祥興)是國家領導人江澤民及朱鎔基的好朋友,對創維的貢獻恍如沙漠裡的清泉!」

縱使已經七十多歲,身體抱恙,陳祥興仍由南京趕來香港為黃宏生作證人。而黃宏生亦「識做」地找助手每晚相陪吃飯聊天。

據知,兩人相識於八七年,當時在熊貓集團任總經理的陳祥興,往東莞與其他企業開會,因而與當時代表中國電子進出口公司的黃宏生相識。

黃宏生自稱,創維上市後便力邀當時已退休的陳祥興及其助手做創維的高級顧問,負責與全國各地彩色顯像管供應商打好關係,以便可以低價取得貨源。

陳祥興在庭上說:「我是高級共產黨員,又曾任國企老總,怕擔任私人公司顧問會受輿論攻擊。」而黃宏生則說:「佢要為黨無私奮鬥終生,所以只可以暗中做顧問,不可公開身份。」

證物錯漏百出

一切看似合情合理,卻「棋差一着」。控方發現,陳祥興寫給黃宏生匯報工作的十多封信,寫信的日期與信封製造日期竟然不符。例如○○年十二月寫的信,信封背後的生產日期卻顯示是○二年,由於信封上有陳祥興親筆簽名,他對此只有啞口無言。

而黃宏生給陳準備的公司名片,無論是公司名稱,抑或公司網址皆錯漏百出。控方還質疑陳的聘書存放了六年仍完整如新,雖他自稱將聘書「珍而重之」地放在書櫃,所以並無皺痕,但法官簡仕勳仍相信此等文件均是事後偽造的。他還「潤」陳祥興:「中國已對外開放,就算光明正大出任顧問,相信中央都不會介意。」

自黃宏生○四年底出事後,創維已立即與黃氏兄弟「劃清界線」,並宣布黃培昇辭任執行董事、黃宏生辭去主席之職,掛名做非執行主席。

黃 宏生雖持有四成創維股權,然而創維在○四年尾停牌一年多,到今年一月復牌,股價單日已狂瀉六成,市值一日內蒸發了三十六億。上週五審訊後,創維股價再微跌 百分之二至八毫六,比○四年停牌前的二元七角,跌了七成,黃宏生身家亦縮水七成至七億三千萬元。而他手頭上還另有四十多個舊樓物業,總值約一億五千萬元。 至於案中另一主角,黃母羅玉英,則仍在逃,現正被廉署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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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當頭:監管的高手低手 利世民

1 : GS(14)@2011-10-26 00:21:4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573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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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門大開:低手

1 : GS(14)@2012-06-15 00:24:3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614/1642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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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環 - CK 低手管理員 (2012年08月22日)

1 : GS(14)@2012-08-22 16:54:50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18060&d=1825
初升上管理職位的人,往往覺得工作變得很虛無,很不實在。最失敗的管理人,將自己的工作看成一個「獄卒」般,由朝到晚「監管」一班同事工作,不停查看他們有否偷懶,每分每秒只懂金睛火眼地盯住他們有否犯錯。下屬在他們的管理下,基本上是一班囚犯。別以為我說得誇張,事實上,許多自以為自己很盡責很賣力的中層管理人員,都犯著這個毛病。他們的下屬一個一個地離開,他們則無止境地埋怨「家陣班細嘅幾咁唔掂」,情況永遠都是個惡性循環,永不休止。
上週寫過,管理人對下屬總要有點「價值」,下屬才願意聽你的。你一定會問,甚麼才稱得上是「價值」?是否有牙力幫你向老闆爭取加人工,或在其他部們手上搶到更多資源,才算下屬眼中的所謂「價值」?我相這些通通都是。但我對這事的睇法比較模糊一點。中層管理人的基本責任,是要確保下屬能完成工作。在這個大前提下,下屬能「因為你」而工作變得相對愉快,你對他們就有價值了。講法看似簡單,但要做到這樣,有些人會幫下屬爭取許多不同福利,讓他們得到實惠而開心。有些人喜歡跟下屬打成一片,讓他們在辛苦工作中能有個傾訴的對象,幫他們舒口氣。有些經驗豐富的,選擇以一個「智者」姿態出現,幫同事解決許多小疑難,給予他們工作上的安全感。方法有許多款式,因人而異。
這些上司在工作上,也許不及下屬們熟練,但他們往往卻得人心,所謂「壓得住班細」,許多時都是如此。

週三、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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