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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豐集團亞洲(8526)專區

1 : GS(14)@2017-04-26 09:46:57

http://www.hongkongdir.hk/wing-f ... -hk-limited-lblqqq/
榮豐工程(亞洲)有限公司 - 香港 简体


公司簡介
員工人數(香港):  16-25
成立年份:  2007
業務性質:  服務行業公司
主要市場:  香港
產品/服務範圍:  裝飾,修補及維修工程, 工程設備安裝及維修, 電機工程

尋找香港榮豐工程(亞洲)有限公司, 香港榮豐工程(亞洲)有限公司服務行業公司主要經營批發電機工程, 工程設備安裝及維修產品, 立即聯絡榮豐工程(亞洲)有限公司。
2 : GS(14)@2017-04-26 09:47:11

http://www.hongkongdir.hk/wing-f ... -hk-limited-lblqqq/
榮豐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WING FUNG ENGINEERING (H.K.) LIMITED 更新:2015年01月22日
公司概況
榮豐工程(香港)有限公司WING FUNG ENGINEERING (H.K.) LIMITED 成立于1996年07月25日,公司註冊編號為:0559357,屬於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從註冊至今已運營20年 9個月 1周 3天 . 目前公司狀態為“仍在登記冊上”。
公司信息
公司名稱榮豐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WING FUNG ENGINEERING (H.K.) LIMITED
公司編號0559357
成立日期1996年07月25日
公司類別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仍在登記冊上

備註-
清盤模式 -
解散日期-
押記登記冊有
重要事項 -
公司名稱記錄25-07-1996
WING FUNG ENGINEERING (H.K.) LIMITED
榮豐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最近3年遞交文件記錄
#1  (E)FM2 - Memorandum of Satisfaction or Release of Property from Charge
Doc. Ref. No.: 22300878031
Submission/Filing Date: 05-NOV-2013
#2  (E)FNAR1 - Annual Return
Doc. Ref. No.: 22501187482
Submission/Filing Date: 29-JUL-2014
#3  (E)FAR1 - Annual return (with a list of members)
Doc. Ref. No.: 23200823115
Submission/Filing Date: 01-AUG-2013
榮豐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周年申報期限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07及109條,所有公司每年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具指明格式的申報表。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須在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後42天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其他公司則須在公司舉行周年大會的日期後42天內提交周年申報表。
年度  開始時間  結束時間
2017年  2017年07月25日  2017年09月05日
2018年  2018年07月25日  2018年09月05日
3 : GS(14)@2017-04-26 09:47:36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7042104_c.htm
招股書
4 : SYSTEM(-101)@2017-04-26 09: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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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S(14)@2018-02-19 22:30:26

1. 我們主要以分包商的身份在香港及澳門從事提供樓宇機械通風及空調(「機械通風及空
調」)系統的供應、安裝及裝修服務。於往績期間,我們主要向分包商分包勞動密集的工作,
例如機械通風及空調系統安裝及裝修工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
年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總收益分別約為128.6百萬港元、134.4百萬港
元及125.2百萬港元。香港業務產生的收益佔我們於往績期間的總收益分別約28.0%、
66.5%及67.3%,而澳門業務產生的收益則佔我們同期總收益分別約72.0%、33.5%及
32.7%。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以二零一六年行業總收益計算,我們於香港及澳門機械
通風及空調裝置市場分別排名第五位及第三位,市場份額分別約為1.2%及3.3%。機械通風
及空調裝置市場的總收益佔同年香港及澳門整體屋宇裝備行業總收益分別約9.1%及約
10.7%。
2. 我們的項目大致可分為公營界別項目及私營界別項目。我們於往績期間大部分收益均
來自私營界別項目,分別佔我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
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收益約89.4%、89.7%及71.1%。
3. 於往績期間,我們在獲授項目方面締造亮麗往績。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我們分別獲授2份、6份及3份
合約,對應原合約總額分別約為49.6百萬港元、270.5百萬港元及42.5百萬港元。於往績期間
後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已獲授3個項目,獲授合約總額約為103.9百萬港元。
4. 於往績期間,我們在香港及澳門承接了23個項目,其中17個已經完工。於二零一七年八
月三十一日,我們手頭上有7個項目,未完成合約總額約為153.5百萬港元。於往績期間後及
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獲授3個新項目,合約總額為103.9百萬港元。
5. 我們的直接客戶主要包括各類樓宇項目(包括香港及澳門的基建、商業及住宅樓宇項
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包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七
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最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百分比分別約為68.3%、31.5%及57.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五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百分比合共分別約為
99.1%及99.6%,而五大客戶則佔我們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的所有收益。
我們與主要客戶維持穩定業務關係。於往績期間,五大客戶與我們保持介乎約少於1年至10
年以上的業務關係。董事認為基於建築行業的性質,客戶基礎相對集中於建築承建商及香港
其他聲譽卓著的總承建商。因此,本集團的潛在客戶基礎有限。
6. 一般而言,我們主要透過客戶招標邀請取得新合約。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我們的中標率分別約為
14.3%、9.1%及17.6%。
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中標率低於上一年度,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忙於處理多個項目,其佔用大多數勞動資源。然而,本集
團不斷收到招標邀請函,而為了維持市場佔有率及留在客戶的承建商名單上,我們繼續向客
戶提交標書以表示意向。於有關情況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在成
本估計上採取較保守做法,計入較高的利潤率因素,此舉可能令投標價的競爭力遜於部分競
爭對手遞交的標書。鑑於往績期間後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所遞交的7份競標申請中有5份仍處
於潛在客戶的評估階段,因此我們於上述期間錄得0%中標率。
8. 於往績期間,本集團貨品及服務的供應商主要包括:(i)空調設備及材料供應商;(ii)設
備及材料的加工服務供應商;及(iii)機械租賃服務供應商。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我們的物料及設備成本分別佔我們的實際成本總額約39.5%、30.4%及30.8%(未扣除應收(應付)客戶合約工程款項變
動淨額)。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止八個月,向我們最大供應商作出的採購額分別佔我們總採購額約11.9%、7.7%及10.0%,
而向我們五大供應商作出的採購額合計分別佔總採購額約42.1%、26.3%及41.3%。我們與
多數主要供應商維持穩定關係。於往績期間,五大供應商與我們維持的業務關係介乎約1至5
年以上。
9. 考慮到我們有可供使用的內部人力資源,工程涉及大量勞動力及成本效益,我們一般
不會進行勞動密集工作,例如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並按項目規模及性質將有關勞動工作分
包予一名或多名分包商。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
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我們的分包費分別佔我們的實際成本總額約52.0%、60.1%及
60.3%(未扣除應收(應付)客戶合約工程款項變動淨額)。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本集團最大分包商應佔本集團已
產生分包費百分比分別為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總額約15.7%、15.2%及11.0%,而同期本集
團五大分包商合計應佔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百分比分別為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總額約
47.5%、58.4%及47.6%。於往績期間的五大分包商中,我們已與彼等建立介乎約1至5年以
上的業務關係。
10. 下表列載於往績期間按地理位置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的明細: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香港 35,973 5,021 14.0 89,404 15,343 17.2 51,506 8,931 17.3 84,281 14,566 17.3
澳門 92,619 17,716 19.1 44,962 9,290 20.7 29,137 5,417 18.6 40,932 10,961 26.8
128,592 22,737 17.7 134,366 24,633 18.3 80,643 14,348 17.8 125,213 25,527 20.4
11. 下表列載於往績期間按私營及公營界別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的明細: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私營界別 115,022 22,655 19.7 120,576 23,077 19.1 79,261 14,220 17.9 89,082 19,144 21.5
公營界別 13,570 82 0.6 13,790 1,556 11.3 1,382 128 9.3 36,131 6,383 17.7
128,592 22,737 17.7 134,366 24,633 18.3 80,643 14,348 17.8 125,213 25,527 20.4
12. 資料
緊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完成後,控股股東(包括鍾先生、鍾女士及Wing Fung
BVI)有權控制可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的75.0%股份表決權。基於(a)鍾女士已限制其對
本公司行使直接控制權的能力,因為其透過與鍾先生的共同投資控股公司(即Wing Fung
BVI)持有權益;及(b)根據一致行動契據,鍾先生及鍾女士於往績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
一直一致行動,鍾女士將與鍾先生一同被視為本公司一組控股股東的一部分。更多詳情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主要股東」一節。
發售統計數字
根據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
0.38港元
根據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
0.42港元
市值(附註1) 218.1百萬港元 241.1百萬港元
本集團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綜合有形資產淨值
(每股股份)(附註2) 0.15港元 0.16港元
13. 我們預期扣除股份發售所涉及的相關包銷費用及預期開支後(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
0.40港元,即發售價範圍0.38港元至0.42港元的中位數),我們從股份發售所獲取的款項淨額
將合共約30.0百萬港元。董事現時計劃將該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以下用途:
上市後
直至
二零一八年
六月三十日
截至
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截至
二零一九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
截至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截至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
截至
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總計
佔所得款項
淨額用途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就新項目收購履約
保證金 587 1,174 1,296 1,296 1,438 1,438 7,229 24.1%
僱用額外員工及提供
相關培訓 1,236 3,735 2,817 3,160 2,964 3,454 17,366 57.9%
於澳門租賃新辦公室
及僱用額外員工 165 760 348 381 366 402 2,422 8.0%
營運資金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3,000 10.0%
總計 2,488 6,169 4,961 5,337 5,268 5,794 30,017 100.0%
14. 假設發售價為0.40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股份發售的相關上市開支總額
預期將約為27.4百萬港元,其中約9.7百萬港元已於我們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
個月的損益扣除。本集團預期將從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損益內分別扣除上市開支約11.3百萬港元及8.5百萬港元。餘額約7.6百萬港元可直接
歸因於發行發售股份,預期將於上市後作為權益減少額列賬。據此,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
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表現預期因上市的預期開支而受到不利影響。上市相
關開支為非經常性質。上市開支金額為目前預測,僅供參考,而將於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
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全面收益表內確認的最終金額須待審核及視乎
實際變數及假設的變動而定。
1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2,038,000港元已確認為寶創澳門對
其當時股東鍾先生及鍾女士的分派,已透過與彼等的往來賬目結付。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本公司宣派及批准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名列本公
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即Wing Fung BVI及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支付中期股息
27,000,000港元。就應付Wing Fung BVI股息約23,824,000港元,其中約20,708,000港元已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結付,方法為抵銷應收一名董事款項,而餘額約3,116,000港元已於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以現金結付。應付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的餘下3,176,000港元
已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的豁免契據獲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不可撤回地
豁免。所豁免金額視為股東注資及計入資本儲備。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向同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即Wing Fung
BVI、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及第二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宣派及批准中期股息
34,000,000港元。應付Wing Fung BVI的股息約25,500,000港元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
日以當時的內部資源以現金結付。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的銀行結餘及現金狀況
約為31.7百萬港元。餘下應付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及第二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
的3,400,000港元及5,100,000港元已分別獲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及第二名首次公開
發售前投資者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的豁免契據不可撤回地豁免。所豁免金
額視為股東注資及計入資本儲備。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同意放棄收取股息權利,因其尋求成功上市
後自其投資取得長期回報。其後隨着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於二零一七年十月退場,本公司於
二零一七年十月之股息分派及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放棄收取有關股息的權利乃首次公開
發售前投資者、本公司及Wing Fung BVI商業談判之一部分,以提供Wing Fung BVI所需
資金,達成股份購買。
於最後可行日期,所有上述股息已悉數結付。除該等派付外,本集團的成員公司於往績
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概無宣派任何股息。
上市之後概無預期股息支付比率。未來任何股息的支付及金額將由董事酌情決定,並
將取決於本集團的未來營運及盈利、資本需求及盈餘、一般財務狀況、合約限制以及其他董
事視為相關的因素。任何財政年度之末期股息均須獲股東批准。股份持有人將有權獲取按股
份繳足或入賬列作繳足的股款比例派付的有關股息。
根據有關法例所許可,股息只可從本公司可供分派溢利中撥付。概不保證本公司將能
夠宣派或派發任何董事會計劃內的股息金額或將會宣派或派發股息。過往派息記錄未必能
夠作為釐定日後本公司可能宣派或派付股息的水平的參考或基準。
16. 於往績期間後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繼續專注於發展我們在香港及澳門承辦機械
通風及空調裝置及裝修工程項目的業務。我們已獲批授3個新項目,合約總額103.9百萬港
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項目」一節。於最後可行日期,所有現有
項目繼續為本集團貢獻收益,概無項目出現任何重大中斷。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Wing Fung BVI向第一名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購買
78,000股股份,代價為10,000,000港元。同日,Wing Fung BVI進一步向第二名首次公開發
售前投資者購買117,000股股份,代價為15,000,000港元。股份購買是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
者、本公司及Wing Fung BVI達致的商業決定,當中已考慮到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面對
的個別情況,以及其時上市申請程序的進展。待完成後,本公司由Wing Fung BVI全資擁
有。有關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的退場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歷史、發展及重組 — 首次
公開發售前投資 —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的退場」一節。
此外,鑒於我們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已動用手頭上大部分現金結付應付Wing
Fung BVI的中期股息25.5百萬港元,我們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獲得上限為20.0百萬港
元的定期貸款融資,為期36個月,以為營運提供資金。有關定期貸款融資的更多詳情,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 — 綜合財務狀況表若干項目的概述 — 銀行透支及銀行借貸」一
節。
此外,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我們就項目#20購買履約保證金約2.7百萬港元,佔該
項目原合約金額(即約53.7百萬港元)5%。
除上文所披露的上市開支外,本集團於往績期間後的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並
無任何重大非經常性項目。
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估計
本公司權益擁有人應佔估計合併溢利(附註1)................ 不少於5.2百萬港元
未經審核備考估計每股盈利(附註2) ....................... 不少於0.92港仙
附註:
1. 編製溢利估計的基礎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內。本公司董事根據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
個月的經審核綜合業績,以及按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未經審核管理賬目得出的本集
團未經審核綜合業績,已編製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權益擁有人應佔估計綜合溢
利。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權益擁有人應佔估計綜合溢利,已計及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將會產生的預期上市開支約11.3百萬港元。
2. 未經審核備考估計每股盈利乃根據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估計綜合溢利
計算,已計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發行在外的股份數目,並假設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
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完成,致使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份的加權平均數為
566,392,534股。計算估計每股盈利並無計及本公司根據本公司一般授權而可能配發及發行或購回的任何
股份。
6 : GS(14)@2018-02-19 22:32:52

18. 風險: 依賴投標、成本控制、集中五大客戶、AR、供應及分包商、集中五大客戶、現金流、人、業務發展、保險、稅、競爭、工人、社會、環境
7 : GS(14)@2018-02-19 22:37:59

19. 1996年搞,2007年搞澳門,引入股東又退出,重組上市
20.8431 前投資股東也是投資者之一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202845
8 : GS(14)@2018-02-19 22:44:13

21. 所遞交標書
下表列載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截至二零一七年
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及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至最後可行日期所遞交標書及獲授合約的
數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八月三十一日
止八個月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一日至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最後可行日期
(附註2) (附註3)
所遞交標書數目 28 33 34 7
獲授合約數目(附註1) 4360
中標率(%) 14.3 9.1 17.6 0
22. 下表列載我們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截至二零一七年八
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及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至最後可行日期獲授的合約數目及有關合約
的對應原合約總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八月三十一日
止八個月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一日至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最後可行日期
獲授合約數目(附註1) 2633
有關合約的對應原合
約總額
(百萬港元)(附註2) 49.6 270.5 42.5 103.9
附註:
1. 獲授合約數目包括某一年度╱期間的所有中標合約,以正式委聘協議、意向函件或授出函件確認委
聘,而不論標書是否於同一年度╱期間遞交。
2. 有關金額不包括工程變更指令導致的任何後續變動。
23. 客包括331/659、406
24. 客戶集中度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五大客戶合併應佔總收益百分比分別約
為99.1%及99.6%,而五大客戶則佔我們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的所有收
益。最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百分比於同期分別約為68.3%、31.5%及57.6%。根據弗若斯特沙
利文報告,鑑於以下綜合影響:(i)因香港及澳門的土地面積有限而導致屋宇裝備工程數量有
限;及(ii)因成為總承建商的資格要求極為嚴格而導致香港及澳門的總承建商數量有限,建
築分包商於香港及澳門依賴少數幾名客戶乃業內常見做法。此外,本集團承接規模可觀、合
約金額較大的項目,因此少數項目即可貢獻重大收益金額。規模可觀項目的合約期通常為一
至兩年。因此,倘我們決定承接規模可觀而合約金額大的項目,相關客戶可能很容易於超過
一個財政年度成為我們的最大客戶(按收益貢獻計)。董事認為,雖然客戶集中,惟本集團業
務模式可維持持續發展,原因如下:
. 我們一直積極競投項目。董事認為,倘任何主要客戶大幅減少向我們下達的合約
數量,或終止與我們的業務關係,我們將有額外承接能力可處理來自其他客戶的
其他潛在項目,此乃考慮到我們的競爭優勢(見本節前文「競爭優勢」各段所述)。
. 於往績期間,我們的服務需求強勁,可證於我們於往績期間收到客戶的競標邀請
數量。更多詳情請參閱本節「經營流程 — 客戶審閱標書及授出合約 — 所遞交標
書」各段。
25. 分包商
考慮到我們內部可供使用的人力資源,工程涉及大量勞動力及成本效益,我們一般不
會進行勞工密集工程(例如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並按項目規模及性質將有關勞動工程分
包予一名或多名分包商。然而,我們就項目中履行的工程對客戶負責,包括由我們分包商進
行的工程。客戶一般同意在項目中使用分包商,且不限制我們使用哪些分包商。根據我們與
分包商訂立的協議,我們有權要求分包商就彼等在工場違反法律、法規或規例致使本集團蒙
受的任何損害賠償承擔責任。
分包商的甄選基準
我們備存一份認可分包商的內部名單。我們為項目甄選分包商時會考慮彼等可供使用
的資源及人力、經驗、往績、服務質素、安全表現、準時交付能力、聲譽及報價。執行董事
每年檢討及更新認可分包商內部名單。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的內部名單共有49名認可分包
商。
主要分包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
月,本集團最大分包商應佔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百分比分別為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總額約
15.7%、15.2%及11.0%,而同期本集團五大分包商合計應佔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百分比分
別為本集團已產生分包費總額約47.5%、58.4%及47.6%。就於往績期間的五大分包商而
言,我們已與彼等建立介乎約1至5年以上的業務關係。
於往績期間的本集團五大分包商中,太德集團(由太德香港及太德澳門組成)及卓一工
程為關連人士,彼等提供安裝機械通風及空調系統服務。根據就同一項目或其他項目(如適
用)相似類別分包服務從獨立分包商取得的報價,董事認為於往績期間與該等關連分包商的
交易乃按一般商業條款及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獨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若的條款並於我們一般
業務過程中進行。太德香港為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由鍾先生的胞弟鍾柱森先生共同
控制。太德澳門為一間於澳門註冊成立的公司,由鍾柱森先生全資擁有。卓一工程為一間於
澳門註冊成立的公司,由鍾先生的姨甥及榮豐香港的前僱員鍾卓謙先生控制。我們委聘該等
分包商主要由於彼等在提供安裝機械通風及空調系統服務方面的服務質素、經驗及往績。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個月,支付
予該等分包商的分包費總額分別約7.5百萬港元、10.8百萬港元及6.0百萬港元,佔我們於同
期所產生的實際分包費總額(扣除應收(付)客戶合約工程款項淨變動前)的13.3%、16.8%及
10.0%。董事確認,於最後可行日期,概無於往績期間後與該兩名關連分包商訂立新分包安
排。
26. 於往績期間,本集團亦與若干分包商訂立對銷費用安排。與分包商的對銷費用金額一
般包括分包商的勞工薪金付款及物料成本。有關安排由若干客戶要求,以避免延遲向工地勞
工支付薪金。我們一般與此類勞工訂立僱傭合約並直接支付彼等的薪金。我們代表分包商支
付款項的結付方法為就分包商的服務付款予分包商時相應扣減。
於往績期間,我們並無與分包商存在有關對銷費用安排的爭議而對我們的業務、財務
狀況或經營業績造成重大影響。
就會計處理而言,當本集團根據對銷費用安排代表分包商支付薪金及物料成本而產生
任何付款,該等付款首先同時於資產負債表資本化及確認為應收客戶合約工程款項。當相關
分包商的工程完成,本集團將向有關分包商支付分包費,當中扣除本集團根據對銷費用安排
產生的所有付款。有關付款淨額將進一步同時於資產負債表資本化及確認為應收客戶合約
工程款項。當本集團其後從其客戶取得付款證明,我們將根據項目完成百分比確認相關收
益,並將資本化成本由資產負債表重新分類至損益表的分包開支。就此而言,本集團的直接
勞工成本及物料及設備成本於任何重大方面並未受到與分包商的對銷費用安排影響。由於
上文討論的會計處理方法,董事認為,與分包商的對銷費用安排對服務成本的組成並無重大
影響。
27. 意外率分析
下表列示於所示期間香港及澳門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及每1,000名工人的
工傷死亡率在本集團與行業平均值之間的比較:
香港建造業 澳門建造業
本集團(附註3)
香港 澳門
(附註1) (附註2)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 39.1 25.5 零 6.6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傷死亡率 0.2 0.2 零 零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 34.5 23.6 51.3 零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傷死亡率 0.1 0.2 零 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 未能取得 未能取得 4.7 零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傷死亡率 未能取得 未能取得 零 零
28.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
日及截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分別聘有合共105名、167名、114名及99名僱員。下表載列於
最後可行日期按職能及地點劃分的僱員數目明細:
香港 澳門 總計
董事 202
行政、會計及財務 527
項目經理 101
工程師 8 8 16
地盤監工及工頭 224
分包商指名的勞工 55 14 69
73 26 99
於往績期間,若干香港客戶要求本集團就其特定項目與工人訂立直接勞工關係。因此,
我們已與香港分包商協定僱用彼等派駐將由分包商與本集團管理的建築地盤的若干勞工。
就澳門項目而言,當地總承建商將與外地工人建立直接勞工關係而我們則與本地工人建立
直接勞工關係。誠如法律顧問及澳門法律顧問告知,雖然直接勞工關係構成香港及澳門法律
下的僱傭,但本集團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將相關成本分類為分包支出。
9 : GS(14)@2018-02-19 22:45:00

29. 蔡曉輝:145
10 : GS(14)@2018-02-19 22:46:16

30. 德勤
31. 2016年增16%,至1,470萬,2017年增87.5%,至1,500萬,600萬現金
11 : GS(14)@2018-03-24 13:06:54

盈利增7%,至1,570萬,重債空殼
12 : GS(14)@2018-08-08 05:56:49

盈利降5成,至1,200萬,1,700萬現金
13 : auditiontrading(59973)@2019-03-01 08:13:12

這只和浩柏分別應該是天財同信誠
14 : GS(14)@2019-03-01 23:40:54

auditiontrading13樓提及
這只和浩柏分別應該是天財同信誠


好少少少少少咁多
15 : GS(14)@2019-03-14 00:15:29

盈利增6%,至1,700萬,800萬現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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