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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工控股(1793)專區

1 : GS(14)@2018-06-30 10:12:57

https://www.wecon.com.hk/
網站
2 : GS(14)@2018-06-30 10:13:18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7076119
公司無咩發展潛力
3 : GS(14)@2018-06-30 10:13:35

http://www.hktdc.com/sourcing/hk ... 02XOEM&locale=zh_TW
偉工有限公司 - 香港 简体

業務性質:  
服務行業公司
主要市場:  
香港
產品/服務範圍:  
樓房建築工程(主承建商), 樓房建築工程(副承建商), 結構改建及附加工程, 小型建築工程, 臨時建築物, 室內裝修/承包服務, 外部翻新及修補
4 : GS(14)@2018-06-30 10:13:51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062803_c.htm
招股書
5 : GS(14)@2019-01-11 10:02:41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9010701_c.htm
again
6 : GS(14)@2019-01-30 07:05:46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90130012_C.pdf
招股書
7 : GS(14)@2019-01-31 01:57:53

1. 我們作為香港一間歷史悠久之總承建商,擁有約35年建造業經驗,主要從事提供(i)屋宇
建造服務;及(ii)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憑藉於最後可行日期合共177名僱員加上我們的經驗及
資格,我們向私營及公營界別客戶提供建造服務。我們的屋宇建造服務主要包括住宅、商用和
工業樓宇等新樓宇的建築工程,而我們的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包括對現有設施、樓宇各部分及
周圍環境的一般保養、維修、改善、翻新、改建及加建。於2017年,本集團透過進行屋宇建造
工程以及提供裝修及維修工程分別產生約463.7百萬港元及258.4百萬港元,所佔市場份額分別
約為0.4%及0.4%。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按服務類別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
收益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毛利
千港元
毛利率
%
收益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毛利
千港元
毛利率
%
收益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毛利
千港元
毛利率
%
收益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毛利
千港元
毛利率
%
屋宇建造服務 207,665 49.2 12,612 6.1 463,701 64.2 27,104 5.8 817,664 83.4 52,274 6.4 276,377 81.4 15,337 5.5
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 214,654 50.8 29,943 13.9 258,374 35.8 29,224 11.3 163,164 16.6 25,018 15.3 63,332 18.6 5,442 8.6
合計 422,319 100.0 42,555 10.1 722,075 100.0 56,328 7.8 980,828 100.0 77,292 7.9 339,709 100.0 20,779 6.1
2.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為所有項目的總承建商,並在項目管理團隊的監督及管理下,通
常將大部分工程分包予分包商。於我們的客戶授出項目後,我們通常視乎所涉及的行業及所需
的專業水平把將予進行的整個建造工程分為不同部分,並委聘合適的分包商(倘需要)進行已分
類的各部分建造工程,委聘由客戶提名的分包商或分包商認可名單上的分包商。作為總承建
商,我們負責監督整個項目,主要專注於(i)對授予我們的項目作整體項目管理和執行;(ii)指
定設計及建築項目和技術建議書;(iii)採購主要建築材料以提供屋宇建造服務;(iv)與客戶的
建築師、工程師及設計顧問協調;及(v)協調及監督分包商進行的工程。我們亦監察分包商遵
守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制度及環境管理制度的情況,以確保我們符合合約規範及╱或圖則及確
保項目按時、按預算內且按照相關法律及法規完成。
3. 我們一般透過提交標書或報價取得項目,而其為非經常性項目。截至2016年、2017年及
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已分別競投142宗、104宗、
120宗及31宗項目,中標率分別達到約18.3%、22.1%、5.8%及16.1%。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
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已完成八宗主要項目(即每宗獲授合約金額為10.0百萬港元或以上的項
目),其中包括六宗屋宇建造項目及兩宗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
4. 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有(a)三宗主要項目(即每宗獲授合約金額為10.0百萬港元或以
上),其超出各自合約期,惟收益仍預期產生,總合約金額約為583.5百萬港元;及(b)七宗主要
積壓項目(即每宗獲授合約金額為10.0百萬港元或以上,以及為(i)於預計合約期內並進行中;
或(ii)尚未開始的項目),其中包括四宗屋宇建造項目及三宗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而該等積壓
項目合約總金額約為2,482.5百萬港元。
下表載列有關積壓項目所產生或預期產生收益(包括修訂令)之詳情:
於3月31日 於2018年
7月31日
於最後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可行日期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積壓項目所佔總收益
(包括修訂令)
- 於所示日期或之前已確認 358,441 496,278 753,280 354,750 538,314 - 於所示日期尚未確認 910,770 1,165,058 1,262,053 1,230,076 1,936,808
1,269,211 1,661,336 2,015,333 1,584,826 2,475,123
5. 下表載列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會計師報告附註16所載的尚未確認的積壓項目所佔總收益(包
括修訂令)與分配至剩餘履約責任的總交易價格之間的差異對賬。
2016年
於3月31日
2017年 2018年
於2018年
7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所示日期尚未確認的積壓項目所佔總收益(包括修訂令) 910,770 1,165,058 1,262,053 1,230,076
加:
-各獲授合約金額少於10.0百萬港元且於所示日期尚未確認
的進行中項目應佔收益 3,238 5,430 6,458 18,349
-預期將於合約期後確認的合約收益(附註1) 58,896 11,752 69,119 164,267
972,904 1,182,240 1,337,630 1,412,692
減:
-於所示日期尚未發出的若干項目工程訂單(附註2) (344,231) – (379,672) (332,583)
分配至剩餘履約責任的總交易價格 628,673 1,182,240 957,958 1,080,109
6. 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承接的主要項目合約規模約為16.3百萬港
元至約1,133.0百萬港元,平均合約規模約為295.9百萬港元,而該等項目的平均持續約23個
月。董事確認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並無主要項目出現任何重大虧損的情況。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
根據已承接的相關合約訂立的修訂令所產生的收益分別約為7.0百萬港元、21.3百萬港元、51.2
百萬港元及9.8百萬港元,而根據已承接的相關合約訂立的修訂令所產生的毛利率分別約為
15.2%、30.9%、14.2%及11.9%。
7. 客戶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向私營及公營界別眾多客戶提供了屋宇建造及裝修及維修工程服
務。一般而言,我們獲私營界別客戶以邀請函的形式受邀就潛在項目提交標書,我們同時透過
查閱政府及半政府機構在憲報刊登的招標邀請或以邀請函的形式從若干半政府機構(如社會福
利署及房屋委員會)物色項目。我們的主要客戶包括房地產開發商、政府、半政府機構及私有
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按分部劃分的收益明細:
2016年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17年 2018年 截至2018年7月31日
止四個月
千港元 佔總收益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百分比
私營界別項目 212,362 50.3 482,796 66.9 826,004 84.2 280,481 82.6
公營界別項目 209,957 49.7 239,279 33.1 154,824 15.8 59,228 17.4
合計 422,319 100.0 722,075 100.0 980,828 100.0 339,709 100.0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我們的
最大客戶應佔的總收益百分比分別約為49.5%、33.3%、30.0%及35.5%,而我們的五大客戶應
佔的總收益百分比分別約為93.6%、97.7%、97.1%及95.6%。董事認為,經考慮本招股章程
「業務-客戶-客戶集中」所列多個因素後,儘管客戶集中,惟我們的業務模式仍可持續。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普遍向私營界別客戶提供屋宇建造服務,而房屋委員會曾是我們
於公營界別裝修及維修服務的主要客戶。
8. 為盡可能提高成本效益及就項目各類工程程序發揮其他專門分包商專長,我們一般委聘
分包商進行我們項目的工程,其包括灌注混凝土、紮鐵、搭建板模、批盪、粉刷、粉飾及防水
工程。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
團分別委聘超過190間、250間、250間及190間分包商。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
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分包成本分別約為312.6百萬港元、542.6百萬港
元、785.3百萬港元及264.8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銷售成本總額約82.3%、81.5%、86.9%及
83.1%。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最
大分包商分別佔分包成本總額約14.9%、9.5%、7.6%及10.3%,而五大分包商分別佔分包成本
總額約52.1%、32.7%、25.8%及31.1%。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提供貸款予七間分包商,其為計息墊款,而該等分包商償還的墊
款總額將抵銷本集團就完成工程向該等分包商支付的付款。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
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提供予該等分包商的貸款分別約44.3百萬港
元、57.5百萬港元、41.9百萬港元及40.1百萬港元。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
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分別確認來自提供予分包商的貸款及銀行存款
產生的利息收入約3.5百萬港元、4.3百萬港元、2.5百萬港元及0.8百萬港元,分別佔相關期間
其他收入及收益約69.6%、61.6%、42.7%及80.5%。
9. 我們一般會為項目向我們的認可供應商名單物色及購買建築材料。項目主要建築材料包
括混凝土及鋼筋。我們一般根據項目規格按個別項目採購材料,且無存放任何建材作為存貨。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五大
供應商合共佔建築材料總採購額分別約為64.1%、60.3%、54.8%及88.2%,而我們向最大供應
商的採購額佔建築材料總採購額分別約為24.1%、15.4%、18.4%及64.8%。於往績記錄期間,
主要供應商位於香港,所有採購均以港元計值。供應商一般向本集團授出30天信貸期,而我們
通常以支票結算款項。本集團一般維繫多名建築材料供應商,以避免過度依賴單一或少數供應
商。
重疊客戶-供應商
就董事所深知及確信,往績記錄期間五大客戶中,有兩名客戶(即本招股章程「業務-客
戶」一節所述的客戶C及客戶F)(「重疊客戶」)分別由同一控股股東控制或分別與往績記錄期間
五大供應商中的兩間(即本招股章程「業務-供應商」一節所述的供應商C及供應商H(「重疊供應
商」)以其他方式聯屬或關連(統稱「客戶╱供應商」)。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向重疊客戶提供屋宇建造服務及向重疊供應商購買建築材料,
乃按與重疊客戶所訂相關合約條款進行,當中相關重疊供應商為相關合約指定供應商。董事確
認,我們提供服務及客戶╱供應商購買的條款商討乃按個別基準與各自有關的建造及購買之各
自條款同時進行,而與客戶╱供應商的交易主要條款與其他客戶及供應商的主要條款相若,董
事認為該等主要條款屬正常商業條款。根據Ipsos報告,客戶與供應商關係重疊在香港建築業
乃普遍現象。
10. 我們在提供屋宇建造及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時關注職業健康及安全。我們獲頒OHSAS
18001認證(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系統)。截至2016年、2017年、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
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以及2018年8月1日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期間,本集團分別錄得七
宗、九宗、六宗、一宗及三宗涉及本集團或分包商聘用的工人的「須報告事故」,事故率分別為
每1,000名工人約有13.8、9.6、9.4、1.7及5.8宗及每1,000名工人的死亡率分別為零、零、零、
零及約3.9宗。於2018年12月,一宗致命意外發生於偉工有限公司獲聘用就分區定期合約(3)項
目提供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的建築地盤,偉工有限公司分包商之僱員於工作期間從高處墮下,
造成致命傷害。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職業健康及安全-於2018年12月
發生的致命意外」一節。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
止四個月,以及2018年8月1日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期間,本集團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率約為每
100,000工時0.6、0.5、0.4、0.2及0.5。
11. 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的業務模式、收益結構及成本結構基本上
維持不變。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繼續專注於香港提供屋宇建造及裝修
及維修工程服務的主要業務,且積壓項目包括有四宗屋宇建造項目及三宗裝修及維修工程項
目。於最後可行日期,董事認為,所有現有項目持續為本集團帶來收益,董事並無察悉該等現
有項目的工程出現任何重大中斷、重大延遲或任何其他異常情況。
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有十宗主要正在進行中項目(即各自的獲授合約金額為10.0百萬港
元或以上,其中包括(i)七宗主要積壓項目,總獲授合約金額約為2,482.5百萬港元;及(ii)三宗
超出各自合約期惟收益仍預期產生的項目,總合約金額約為583.5百萬港元),合共獲授合約金
額約為3,066.0百萬港元,其中約625.5百萬港元已於往績記錄期間確認為收益。目前預期該等
正在進行中項目項下約908.2百萬港元將於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確認為收益。該十宗項目
中,(i)八宗項目已於往績記錄期間開展,且於往績記錄期間後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按預期金額及
時間表為本集團作出重大收益貢獻;及(ii)餘下兩宗項目合共獲授合約金額約為1,340.6百萬港
元,正處地盤工程前階段或尚未開始,且於最後可行日期並無產生顯著收益(如有)。有關我們
於最後可行日期正在進行中的主要項目完工百分比的合理估計,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我
們的項目-於最後可行日期的正在進行中項目」一節。
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本集團已就13宗屋宇建造項目及42宗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進行投
標,其中兩宗及24宗屋宇建造項目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的投標分別遭拒絕,而餘下項目的
投標結果依然有待公佈。該等新投標項目中,兩宗屋宇建造項目的投標價值分別約為800.1百
萬港元及450.0百萬港元,且要求提供金額分別約為46.9百萬港元及45.0百萬港元的履約擔保。
我們已投標的18宗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包括結果於最後可行日期仍有待公佈的項目)的投標總
值約為95.5百萬港元。於往績記錄期間後,本集團亦於近期2018年9月獲授合約金額約為
1,133.0百萬港元的白石角項目,其與新界大埔的住宅發展項目有關。
根據我們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四個月的管理賬目,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四個月的每
月平均收益高於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每月平均收益,而2018年11月30日的資產淨額高
於2018年7月31日的資產淨額。我們預期,與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淨額相比,截
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淨額有可能下降,其主要由於有關股份發售的重大非經常性上
市相關開支所致。除上市開支的影響外,我們預期,與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淨額
及毛利率相比,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淨額及毛利率將分別維持穩定。
除本節「上市開支」一段所披露者外,董事確認自2018年7月31日(即本集團最新經審核合
併財務狀況表的編製日期)及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i)本集團的市場狀況或行業及環境並無重
大不利轉變而對財務及營運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ii)本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或前景
並無重大不利變動;及(iii)並無發生會對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所列資料產生重大
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
12. 有關股份發售的總上市開支估計約為30.3百萬港元(根據本招股章程所載的指示發售價範
圍中位數而定),當中有約13.6百萬港元直接歸因於發行股份發售,並入賬列作從權益扣減,
有分別約4.6百萬港元及5.7百萬港元自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
月的合併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扣除及有約6.4百萬港元於往績記錄期間後自合併全面收入表
扣除。
13. 鑒於預期於不久的將來建築業持續增長以及本集團將有不同商機(包括但不限於香港不同
知名地產發展商邀請就大型項目投標,個別標書價值超過550百萬港元),董事相信透過股份發
售以股權籌集資金將為我們提供實施長遠發展計劃所需的資金,因而支持我們的增長。
此外,考慮到本集團現時極倚賴營運現金流量為我們的日常營運提供資金,且可能沒有
足夠的剩餘現金支持我們計劃的擴張,董事認為本集團有慎重而真正財務需要為項目提供資金
並把握更多商機。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獲授包括西貢項目、葵涌項目及白石角項目的私營
界別屋宇建造項目,獲授合約金額分別約207.6百萬港元、508.5百萬港元及1,133.0百萬港元。
基於董事充分考慮我們於過往屋宇建造項目經驗後的合理估計,我們已保留約39.0百萬港元作
為現有項目持續營運的營運資金,包括西貢項目及葵涌項目。董事亦合理地估計我們將就白石
角項目須支付介乎約45.3百萬港元至158.6百萬港元的前期成本(包括所需履約擔保成本)及營
運資金。經考慮於2018年7月31日及2018年11月30日的現金及銀行結餘分別約為66.3百萬港元
及40.0百萬港元,以及於2018年11月30日未動用的可用銀行融資約148.0百萬港元,我們的現
有財務資源很大程度上倚賴於我們的現有項目及新獲授項目。此外,倘我們充分利用於2018年
11月30日可用銀行融資,並進一步訂立新銀行借款以財政上支持現有項目、新獲授項目以及考
慮11個目前招標結果於最可行日期仍有待公佈的屋宇建造項目中潛在獲授的更多新項目,資本
負債比率將顯著增加。董事認為,高資本負債比率將導致本集團獲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較
不吸引的融資條款,以及當客戶就我們提交標書的評估進行的財務狀況評估時,被客戶給予較
不利的評價,因而大大阻礙本集團擴大營運規模以及維持並提高我們於業內的市場地位。儘管
存在上述情況,作為多間公司組成的私人集團,且鑑於我們的固定自資物業有限(惟不計及一
間估計目前市值約4百萬港元的工作室),董事有理由相信,在不倚賴控股股東提供個人擔保
及╱或其他抵押品下,我們以合理的商業條款取得重大銀行借款相對或完全不可行。
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將使我們有足夠財政資源承接更多大型項目,原因為我們將有充
足財政資源用於(其中包括)(i)滿足項目的前期成本及營運資金需要(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分包
商、支付建造材料成本及客戶可能延遲付款),以免我們遇到現金流量短缺;(ii)為私營界別客
戶的項目提供履約擔保及;(iii)加強人手及技術系統,以提升我們的能力及營運效率 。
14. 所得款項用途
我們擬將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107.2百萬港元(經扣除本公司所承擔與股份發售有關
的相關包銷費用及估計開支,且發售價為0.6875港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作如下用
途:
由最後可行
日期至2019
年3月31日
截至2019年
9月30日止
六個月
截至2020年
3月31日止
六個月
截至2020年
9月30日止
六個月
截至2021年
3月31日止
六個月
截至2021年
9月30日止
六個月
截至2022年
3月31日止
六個月
截至2022年
9月30日止
六個月 合計
概約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繼續加強我們於香港承接更
多屋宇建造以及裝修及維
修工程項目的能力 5,985 29,300 29,300 11,969 – – – – 76,554 71.4
繼續加強人力 587 2,583 2,583 2,660 2,660 2,715 2,715 – 16,503 15.4
辦公室升級及翻新 615 863 463 463 471 510 510 255 4,150 3.9
研發創新工程及技術 1,706 1,403 216 – – – – – 3,325 3.1
一般營運資金 2,231 2,231 2,231 – – – – – 6,693 6.2
合計 11,124 36,380 34,793 15,092 3,131 3,225 3,225 255 107,225 100.0
15.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及自
2018年7月31日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分別有零、零、零、50.0百萬港元及零股息由董事會向
彼時股東宣派並分派,且已悉數償付。
股份發售完成後,股東僅於董事會宣派股息時有權收取股息。董事會宣派的股息支付及
金額取決於本集團(a)整體營運業績;(b)財務狀況;(c)資本要求;(d)股東權益;(e)未來前景;
及(f)其他董事會認為相關的因素。潛在投資者謹請注意,過往股息分派並不代表未來股息分派
政策,並概不保證未來將派付股息。股份發售完成後,董事將優先保留盈利以促進資本增長及
拓展本集團。我們預期派付不少於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可供分派純利30%作股息。然
而,我們無法保證我們有能力於2019年後任何未來年度以上述純利比例作任何股息分派或完全
不能作任何股息分派。
16. 股份發售統計數據
上市時市值: 500.0百萬港元至600.0百萬港元
緊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完成後發行的股份: 800,000,000股股份
發售量: 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25%
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0.625港元至0.75港元
公開發售股份數目: 2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數目: 18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每股股份合併有形資產淨值: 0.25港元至0.28港元
8 : GS(14)@2019-01-31 02:01:00

17. 風險: 收益依賴於我們通過非經常性投標或報價流程獲得的合約、面臨嚴重依賴我們最大客戶及主要客戶的集中風險、可能由於收取客戶進度款項與支付供應商及分包商款項的時間上不配合而遭受現金流量不足、錄得負經營現金流量、投標或報價上出現任何重大低估或實際成本出現任何超支、倚賴分包商為我們的項目進行大部分工程、面臨與客戶結欠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保留金有關的信貸風險、修訂令及合約資產的可收回性等因素、需要維持資格及註冊證明以經營業務、人、原材料價格及供應的變化、內在的營運風險及職業危害影響、提供履約擔保可影響我們的流動資金狀況、提供予分包商的非流動貸款及非流動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官司、保險、擬透過進一步加強人力、辦公室升級及翻新以及研發創新工程及技術擴充業務、取決於香港建造業的趨勢及發展、香港政府的公共工程開支水平、競爭激烈的行業中營運、營運可能受到惡劣天氣情況影響、勞動力短缺、工業行動或罷工、規管建造業、勞工安全及發牌制度的規則及規例的變化、
9 : GS(14)@2019-01-31 02:03:22

18. 1984年加入公司工作,之後和合作夥伴頂手公司,1997年因夥伴移民吃下股權
19. 公司最初只做私營樓宇,後取得資格可投公共房屋及公共工程,
10 : GS(14)@2019-01-31 17:40:01

20. 計劃於未來投標及承接更多屋宇建造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的同時,我們亦以合約金
額各自為550百萬港元及╱或以上的項目進行投標為目標,以升級於發展局工務科及房屋委員
會的資格。為晉升至承建商名冊樓宇類別的丙組(確認)使我們可競投發展局工務科價值無上限
的公共工程合約,本集團獲認可至丙組的試用期後,需於過去五年內在香港進行的一項建築工
程合約中擔任總承建商,並已圓滿完成該合約或已進行兩年(以較早者為準),合約價值超過丙
組試用限額的70%(即超過490百萬港元)。此外,我們須於過去三年內以總承建商的身份於香
港圓滿完成最少一項價值最少為550百萬港元的項目,以晉升至房屋委員會的新工程類別NW2
組,使我們於彼時可競投房屋委員會價值無上限的新公共工程合約。我們承接個別合約金額
550百萬港元及╱或以上的項目的能力及機會的有關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
款項用途-股份發售的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股份發售的理由-(B)為項目提供資金的需求並
把握更多商機」一節。經考慮我們手頭上的項目及未來合約金額各自為550百萬港元及╱或以上
的潛在項目將產生之成本,尤其是於項目初期為現金流出淨額一部分的建築材料成本及分包成
本,我們擬動用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50.2%,為我們現有及未來的項目提供建築材料成本
及分包成本,以確保我們擴張業務規模及更新資格的計劃在充足財務資源及更多可動用現金金
額下可妥善執行。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股份發售
的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股份發售的理由-(B)為項目提供資金的需求並把握更多商機」一節。
此外,除於公營界別中一般受限於項目的若干營運資金要求外,於私營界別的客戶亦可
能要求本集團透過銀行或保險公司提供履約擔保,金額不多於合約金額總額的10%,以確保我
們妥為履約,而此合乎香港業內的慣例。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節「營運-營運程序-完
工階段-保修期以及發放保留金及履約擔保」一段。準備投標及承接更多合約金額各自為550百
萬港元及╱或以上的屋宇建造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時,我們擬動用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
21.2%,以提供私營界別客戶的未來項目履約擔保,並確保我們將有足夠現金流量符合私營界
別項目的營運資金要求。
21. 我們認為,具備相關行業知識及經驗的強大僱員團隊對我們的持續成功至關重要。此
外,我們視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於項目不同階段的參與,如編製及提交標書及報價、項目實施及
執行對及時完成項目並使顧客滿意十分重要。此外,董事相信,我們招聘、保留、激勵及發展
出色及饒富經驗員工的能力對保持我們的競爭優勢至關重要,且為成功的關鍵。為避免任何人
力資源的冗餘,計劃及密切監察各項目的時間表,以及僱員在這些項目中的工作量已成為我們
的慣常做法,以便從已完工或即將完工的項目釋出人力,及時在已開展或將予開展的項目中僱
用該等僱員。
屋宇建造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的需求量增加,因此,我們計劃透過聘請額外的合資
格及經驗豐富的員工以擴展我們內部專業員工團隊,從而拓展業務能力及增強業內市場地位以
及取得更多大型及有利可圖的項目。其包括招聘項目管理員工(如項目經理、屋宇服務經理、
高級項目統籌、地盤文員、工料測量師及安全主任)以監督及管理工人及分包商的工程質量。
鑒於(i)我們擬憑藉於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承接更多大型項目,藉此拓展營運規模;(ii)我們
就更多合約總額各為550百萬港元及╱或以上的屋宇建造項目進行投標,以為發展局工務科及
房屋委員會的資格進行升級;(iii)我們的計劃發展及採納建築信息模擬軟件,以促進未來營運
及管理(進一步詳情載於以下「研發創新工程及技術以提高我們的營運效率及提升服務資素」一
節),其對內部人力資源有進一步要求;及(iv)我們的現有人力資源已經並預期將繼續於不同正
在進行中項目大量僱用,且無重大冗餘,董事擬使用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招聘十名額外員
工。下表載列我們擬招聘的職位數目、資格、經驗及預期薪金:
職位 員工數目 主要資格及經驗 預期每月薪金
項目經理 一名 • 建築學、建造管理或其他相關範疇的高級文憑╱學士學位
或以上學歷
• 最少十年相關工作經驗
60,000港元
屋宇服務經理 一名 • 屋宇服務工程、機械工程、電子工程或其他相關範疇的高
級文憑或以上學歷
• 最少十二年相關工作經驗
55,000港元
項目工料測量師 一名 • 工料測量、建築學或其他相關範疇的高級文憑╱學士學位
或以上學歷
• 最少八年相關工作經驗
48,000港元
工料測量師 一名 • 工料測量、建築學或其他相關範疇的高級文憑╱學士學位
或以上學歷
• 最少五年相關工作經驗
37,000港元
高級項目統籌 一名 • 建築學、建造管理或其他相關範疇的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
• 最少八年相關工作經驗
34,000港元
安全主任 一名 • 完成高等教育,主修工程、建築、科學或健康與安全
• 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35,000港元
地盤文員 一名 • 完成中五或以上學歷
• 約一至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16,000港元
資訊科技經理 一名 • 資訊科技的高級文憑╱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
• 最少七年相關工作經驗
65,000港元
資訊科技技術員 一名 • 資訊科技的高級文憑╱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
• 最少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30,000港元
人力資源經理 一名 • 擁有管理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
• 最少六年相關工作經驗
35,000港元
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聘請多名項目經理、屋宇服務經理、工料測
量師、項目統籌、安全主任及地盤文員作為計劃及實施已承接項目的主要人員。有關其一般職
責之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節「營運-營運程序-項目規劃及實施階段」一段。由於(i)我們計劃
及密切監察人手,以使我們可從已完成項目釋出任何人力,僱用至另一項目中;及(ii)部分員
工可能須根據手頭工作量同時於多宗項目工作,董事認為,管理團隊的能力於往績記錄期間已
獲充分運用,故對我們進行投標及承接新的大型項目的能力造成影響(尤其是鑒於我們目前擬
為工程合約總額各為550百萬港元及╱或以上的項目進行投標,以為我們的牌照及資格進行升
級)。因此,擬招聘的新員工可使我們有足夠人力進行投標及承接新及大型項目,並抓住日後
市場增長,從而增強收益及盈利能力,以及鞏固市場地位。董事亦認為,拓展辦公室員工(如
資訊科技經理、資訊科技技術員及行政管理人員)以支援業務拓展、資訊科技發展、內部監控
功能及行政工作十分重要。
22. 我們主力向私營界別客戶(包括多個聲譽良好的地產發展商)提供屋宇建造服務。於往績
記錄期間,屋宇建造服務主要包括新屋宇(包括住宅、商業及工業建築物)的工程。我們主要負
責的工作包括(i)整體屋宇建築有關上層結構工程;(ii)供應或建築材料供應的採購;(iii)聘用分
包商;(iv)確保我們的工程根據合約規格及客戶要求以及有關法律及法規進行;及(v)聯絡各方
以確保項目的進度符合時間表。
我們與具信譽的私營地產發展商有穩固的業務關係,特別是其中一間已合作約15年,以
及自1984年起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彼時稱「註冊承建商」),因此於過去多年,我們進行私
營界別多名客戶的多宗屋宇建造項目。我們最近其中一宗重點項目是皇后大道中項目,我們主
要負責半地庫建築、上層結構建築及鋼材結構的電氣和機械工程設施及建築保養單元。我們於
2018年獲得香港建造商會、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營造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房屋經
理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品質保證局、國際物業設施管理協會(香港分會)及香港地產建
設商會聯合頒發的香港非住宅項目(新建築物-非政府,機構或社區)類別-優質建築優秀大獎
2018-優異獎-H Queen’s。
另外,我們名列於承建商名冊建築類別丙組(試用),合資格投標最多兩份丙組合約,惟
建築類別丙組工程總值不得多於700百萬港元。我們亦為房屋委員會新工程類別NW1組(試用)
承建商,我們有資格投標價值不超過550百萬港元的房屋委員會新工程合約。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自屋宇
建造服務所得收益貢獻分別約為207.7百萬港元、463.7百萬港元、817.7百萬港元及276.4百萬
港元,分別佔我們的總收益約49.2%、64.2%、83.4%及81.4%。
23. 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
我們的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通常包括屋宇各部分及周圍環境的一般保養、維修、改善、
翻新、改建及加建。除向分區定期合約項下的維修工程訂單(一般包括維修、改善及裝修香港
公共屋邨的空置單位、公共設施及其他由房屋委員會管理的公共物業)提供裝修及維修工程服
務外,我們亦為私營界別的客戶提供屋宇維修服務。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的例子包括重鋪屋
頂、內外牆翻新、樓面重新批盪及重鋪瓷磚、剝落混凝土修葺、窗戶維修和更換、門戶維修、
粉刷工程、水管及排水設施工程,範圍涵蓋公屋、公屋公共範圍、私人住宅、商業和工業物
業、酒店、購物中心、街市、熟食攤及校園。
我們為房屋委員會建築(保養工程)類別M2組(確認)承建商,合資格就價值無限制的保養
及翻新合約投標。
於往績記錄期間已完工及於最後可行日期手頭的大型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之合約期,一
般維持六至36個月。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自裝修
及維修工程服務所得收益貢獻分別約為214.7百萬港元、258.4百萬港元、163.2百萬港元及63.3
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的總收益約50.8%、35.8%、16.6%及18.6%。
24. 我們的項目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的已竣工項目概要: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8年
7月31日
止四個月
往績記錄
期間後及直至
最後可行日期
獲授總合約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金額
(項目數目) (項目數目) (項目數目) (項目數目) (項目數目) (千港元)
獲授合約金額超過10.0
百萬港元的已竣工項目
• 屋宇建造項目 3 – 2 – 1 1,685,002
• 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 – 2 – – – 574,374
合計 3 2 2 – 1 2,259,376
獲授合約金額少於10.0
百萬港元的已竣工項目
• 屋宇建造項目 – – – – – –
• 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 22 20 7 1 1 31,606
合計 22 20 7 1 1 31,606
25. 下表載列於最後可行日期進行中的主要項目(即各獲授合約金額為10.0百萬港元或以上的
項目):
項目詳情及地點
公營或私
營界別 樓宇性質 主要工程類別
預計合約期
(附註1) 獲授合約金額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確認的收益(包括修訂令)
截至2018年
7月31日
止四個月
確認的收益
(包括修訂令)
於往績記錄
期間確認的
總收益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預期將予確
認的收益
於最後可行日期
的完工百分比
(附註5)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香港跑馬地山村道76號聚文樓的翻新
工程
私營 住宅 裝修及維修 2016年9月至
2017年4月
(附註2)
16,267 – 8,374 5,277 – 13,651 4,140 –
(附註4) 100.0
於香港勝利道7-7G號建設一幢27層綜
合大樓(包括1層地庫機電層及會所
樓層)
私營 住宅及商業 屋宇建造 2016年8月至
2018年5月
(附註2)
290,100 – 37,088 183,728 36,302 257,118 76,907 1,308 98.0
建議於香港駿業街43及45號發展工業 私營 工業 屋宇建造 2017年3月至
2018年12月
(附註2)
277,171 – – 108,174 51,167 159,341 130,103 4,426 88.8
分區定期合約,為物業管理服務小組
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改善及裝修
空置單位╱九龍東(1)2014/2020合
約編號20179096
公營 住宅及商業 裝修及維修 2017年4月至
2020年3月
400,230 – – 73,241 42,242 115,483 178,180 116,660 49.6
北區、大埔、沙田及馬鞍山(區域2)購
物中心、停車場、街市及熟食攤之
建築工程保養合約
私營 商業 裝修及維修 2017年10月至
2019年10月
30,760 – – 1,040 3,400 4,440 19,823 9,884 42.6
九龍區(區域4)購物中心、停車場、街
市及熟食攤之建築工程保養合約
私營 商業 裝修及維修 2017年10月至
2019年10月
23,391 – – 426 1,447 1,873 14,344 8,622 34.1
建議於香港葵涌永健路22號發展工業 私營 工業 屋宇建造 2018年3月至
2019年11月
508,481 – – 9,642 59,001 68,643 308,730 182,771 46.1
建議於香港九龍深水埗九龍道╱僑蔭
街(新九龍內地段第6558號)綜合發

私營 住宅及商業 屋宇建造 2018年4月至
2020年3月
179,000 – – – 4,969 4,969 63,769 115,231 23.3
建議於新界西貢對面海康健路丈量約
份第215約地段第1181號發展住宅
私營 住宅 屋宇建造 2018年8月至
2019年11月
455個曆日
207,600 – – – – – 99,696 107,904 22.1
建議於新界大埔白石角科研路的大埔
市地段第228號發展住宅
私營 住宅 屋宇建造 720個曆日
(附註3)
1,133,000 – – – – – 12,462 479,769 –
於最後可行日期的所有主要進行中項目 3,066,000 – 45,462 381,528 198,528 625,518 908,154 1,026,575
26. 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所提交的標書
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大部分項目均通過投標獲得。下表載列(i)投
標項目數量;(ii)我們的獲授項目數目;及(iii)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所提交
標書的中標率: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8年
7月31日
止四個月
往績記錄期間
後及直至最後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可行日期
投標項目數量 142 104 120 31 55
屋宇建造服務 14 14 18 6 13
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 128 90 102 25 42
獲授投標項目數目 26 23 7 5 –
屋宇建造服務 2 3 2 1 –
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 24 20 5 4 –
中標率(%) 18.3% 22.1% 5.8% 16.1% –
屋宇建造服務 14.3% 21.4% 11.1% 16.7% –
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 18.8% 22.2% 4.9% 16.0% –
27. 定價政策
本集團採用成本加成定價模式設定投標價。釐定投標價時,我們一般於合約部門估算師
提交的估計項目成本上加入預期的毛利率,所考慮的各項因素包括(i)項目的性質、規模及複雜
性;(ii)估計直接勞工成本;(iii)估計分包費用;(iv)所需機器的估計類型及數量;(v)所需建築
材料的估計類型及數量;(vi)客戶提供的預計項目時間表;(vii)當前市況;及(viii)與客戶的關
係及其背景。
董事認為,與客戶簽訂合約前,我們需要準確評估項目的預算成本(當中計及建築材料成
本及勞工成本的可能升幅),以列出合理投標價及確保從相關項目取得合理回報。本集團已採
用成本評估程序,以準確評估及分析本集團作為項目總承建商產生的成本。為更準確地估計潛
在項目的成本,我們亦可以提前從供應商及分包商取得初步報價,以補充工料清單或價目表的
價格,其將構成標書的一部分。
倘產生的實際成本高於原來估計的月度預算,則我們的工料測量師將調查原因,並評估
是否需要任何跟進措施。再者,我們可能會倚賴公營界別客戶項目的合約價格調整機制,並向
有關客戶就勞工及材料成本的波動風險的補償收取額外款項。將予收取的額外款項數額乃經參
考由政府統計處編撰及發佈的若干價格指數而釐定。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節「客戶-與
客戶訂立之合約的主要條款」一段。下表載列有關項目的合約價格調整詳情,有關項目的合約
價格調整機制已於往績記錄期間開始:
項目詳情
已開始合約價格調整機制
的合約期
合約價格調整
百分比
分區定期合約(1)項目 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8.53%
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17.47%
分區定期合約(2)項目 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8.53%
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17.47%
28. 客戶集中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五大客
戶分別佔我們的總收益約93.6%、97.7%、97.1%及95.6%。尤其,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
的最大客戶(即房屋委員會,為分別於截至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止2018年7月
31日止四個月的第二、第四及第三大客戶)於往績記錄期間授予我們三宗項目,分別佔截至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總收益約49.5%、
33.1%、14.9%及16.0%。此外,我們於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第四大客戶(即客戶C,為
分別於截至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的第一、第二及
第五大客戶)於往績記錄期間授予我們一宗項目,於同期佔我們的總收益約8.7%、33.3%、
24.1%及11.6%。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已分別就屋宇建造項目提交九份及九份標書予客戶A及
客戶C,於相關期間有關客戶的項目中標率約44.4%及11.1%。董事認為,經考慮到下列各項
後,儘管如上文所述客戶集中,惟我們的業務模式仍可持續:
• 董事認為,作為一間歷史悠久,擁有約35年行業經驗的總承建商,我們其中一項
主要的競爭優勢為我們與選定的重要客戶的長期、穩定及互信的關係。例如,我們
與客戶A(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其中一名五大客戶)維持了約15年的關係,其為香港
其中一間最知名的已上市地產發展商的全資附屬公司。我們認為,我們從享受廣泛
市場知名度的選定的重要客戶承接項目,且與該等客戶合作的偏好,為對我們的能
力、聲譽及市場地位的認可,並繼而成為我們的能力、聲譽及市場地位的證明。憑
藉我們及時交付優質服務的能力,董事認為,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已與選定的重要客
戶建立互利互補的業務關係;
• 就屋宇建造服務而言,合約金額相對較大以致於少數項目便可貢獻大部分收益的單
一項目並不罕見。此外,本集團名列承建商名冊項下的建築類別丙組(試用),倘
建築類別的丙組工程總價值不超過700百萬港元,則h合資格就不超過兩份丙組合
約投標。因此,若我們獲得若干屋宇建造項目,就對本集團的收益貢獻而言,有關
客戶很容易成為我們的最大客戶之一;
• 根據Ipsos報告,由於香港地產發展市場呈集中競爭的局面,有限數目的主要地產
發展商佔據了市場的一大部分(如七個主要地產發展商佔於2016年完工的私人住宅
地產單位的77%份額),依賴主要客戶的風險並非本集團獨有,本集團及從事與我
們類似業務的公司並不可能打破對主要客戶的倚賴。然而,董事認為,我們於投標
及提供報價時採取積極參與的策略,以及我們不與客戶訂立任何長期協議的做法將
可避免過份倚賴我們的主要客戶;
• 本集團可以同時執行的建築項目數量取決於我們可獲得的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員工
規模、是否有合適的分包商可用、所需營運資金及是否有現金流可以發出履約擔
保。因此,我們的策略為注重根據投標情況分配資源,爭取規模大、利潤高的項
目,因而無可避免地導致於往績記錄期間客戶集中度高;
• 我們物色替代客戶的能力及於往績記錄期間具有必要技能、技術及╱或網路以減低
對五大客戶的倚賴,尤其是客戶A及客戶C,這從以下可證:(a)截至2016年3月31
日止年度的第三大客戶為客戶B,佔本集團該財政年度總收益約15.4%,惟於截至
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其不再為五大
客戶之一;(b)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第五大客戶為客戶E,佔本集團該財政
年度總收益約1.2%,惟於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
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其不再為五大客戶之一;及(c)截至2018年3月
31日止年度的第五大客戶為客戶F,佔本集團該財政年度總收益約11.0%,惟於截
至2016年及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其分別不再為五大客戶之一;
• 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具備獲得新客戶項目的能力,(i)其中於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
年度,客戶F(五大客戶之一)為新客戶,其授予我們一宗新屋宇建造項目,合共佔
該財政年度總收益約11.0%;及(ii)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客戶G(我們的五
大客戶之一兼新客戶)已向我們授出一宗新的屋宇建造項目,合計佔該期間總收益
約17.4%;
• 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並無與客戶訂立任何長期協議,且我們一般而言不會與客戶
訂立任何長期協議,以維持與其他客戶訂立業務關係的靈活性,此做法與行業慣例
一致;
• 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在提交標書及提供報價上採取積極參與的策略,以免出現客
戶集中的情況,當中只要項目符合我們的服務範圍,不論成功可能性,我們均會回
應客戶投標邀請及報價請求;
• 根據Ipsos報告,香港建築工程總產值有所增長,2012年至2017年按複合年增長率
約9.6%增長,並預期將於2018年至2022年期間繼續增長。鑒於下列增長動力,董
事相信我們將能夠維持穩定的收益增長,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行業概覽-屋宇建
造工程業的主要市場動力及機會」及「行業概覽-裝修及維修工程業的主要市場動
力及機會」章節;及
• 除上文所述外,我們致力以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進一步增強營運資金狀況及從更
廣泛的客戶基礎承接更多屋宇建造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項目的能力。董事相信,成
功上市及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將進一步增強我們的財政實力,以助減低我們的客
戶集中度。
29. 於往績記錄期間為供應商的客戶
就董事所深知及確信,往績記錄期間五大客戶中,有兩名客戶(即分別為本節「客戶-主
要客戶」一段所述的客戶C及客戶F(「重疊客戶」))分別由同一控股股東控制或分別與往績記錄
期間五大供應商中的兩間(即本節「供應商」一段所述的供應商C及供應商H(「重疊供應商」))以
其他方式聯屬或關連。
下表載列若干有關與該等重疊客戶及重疊供應商(統稱「客戶╱供應商」)進行交易的資
料: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8年
7月31日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止四個月
重疊客戶所產生的收益
佔總收益的百分比 8.7% 33.3% 35.2% 26.7%
支付予重疊供應商的購
買成本佔總購買成本
的百分比 10.8% 12.4% 16.4% 0.9%
重疊客戶的項目的毛利 0.8百萬港元 14.0百萬港元 20.9百萬港元 4.1百萬港元
重疊客戶的項目的加權
平均毛利率
(「加權平均毛利率」) 2.1% 5.8% 6.1% 4.5%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向重疊客戶提供屋宇建造服務及向重疊供應商購買建築材料,
乃按與重疊客戶所訂相關合約條款進行,當中相關重疊供應商為相關合約指定供應商。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
分別錄得加權平均毛利率2.1%、5.8%、6.1%及4.5%。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
得2.1%顯著下降的加權平均毛利率,其歸因於皇后大道中項目的毛利率低。本集團於2015年9
月開始為客戶C就皇后大道中項目提供屋宇建造服務,而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客戶C就
皇后大道中項目確認與玻璃幕牆、泥水工程及塔式起重機有關的分包工程成本相對較高。因
此,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相對較低的加權平均毛利率2.1%。
30. 分包商
本集團擔任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所有項目的總承建商,並就項目的執行及整體管理向客
戶負責。我們一般委聘分包商進行我們項目的工程,以盡可能提高成本效益及就項目各類工程
程序發揮其他專門分包商專長。於往績記錄期間,分包予分包商的工程包括灌注混凝土、紮
鐵、搭建模板、批盪、粉飾及防水工程。
一般而言,我們在委託工程予分包商方面並不受與客戶的合約所限。主要分包商包括具
備技能及人力進行獲分包工程的私營公司及獨資經營者。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
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分別委聘超過190間、250間、250間及190
間分包商。截至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分包商數目增加主要由於我們在往績記錄期間
擴大提供所進行工程性質需要更多元化的屋宇建造服務,因而增加所委聘的分包商數目。於往
績記錄期間,我們要求分包商供應材料或服務上並未出現任何嚴重短缺或延誤。董事認為,鑒
於可從市場上物色分包商,分包商供應材料或服務出現短缺或延誤的可能性偏低。於往績記錄
期間,本集團並未收到客戶就我們的分包商進行的工程提出的任何重大申索或投訴。
31. 主要分包商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分包成
本分別約為312.6百萬港元、542.6百萬港元、785.3百萬港元及264.8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銷
售成本總額約82.3%、81.5%、86.9%及83.1%。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
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最大分包商分別佔分包成本總額約14.9%、9.5%、7.6%及
10.3%,而五大分包商分別佔分包成本總額約52.1%、32.7%、25.8%及31.1%。
32. 董事確認,向上述分包商提供的貸款撥備為計息墊款,而該等分包商償還的墊款總額將
抵銷本集團就完成工程向該等分包商支付的付款。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
度以及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個月,本集團分別確認來自提供予分包商的貸款及銀行存款產
生的利息收入約3.5百萬港元、4.3百萬港元、2.5百萬港元及0.8百萬港元,分別佔相關期間其
他收入及收益約69.6%、61.6%、42.7%及80.5%。根據Ipsos的建議及經董事確認,總承建商向
其分包商提供財政援助(有時稱為墊款,分為計息或不計息)乃行業慣例,此舉可促進項目順利
運作,並減輕該等分包商因該等分包商必須支付其工人的工資及建築材料成本與本集團就其完
成工程所收取款項的時間差所導致現金流量不匹配,以及該等分包商在獲得具商業可行條款的
銀行借款方面遇到困難而造成的財務負擔。根據Ipsos的建議,僅在雙方有密切的業務關係而
該等分包商乃可靠的情況下,總承建商方會向其分包商提供財政援助。
董事確認,上述分包商與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其股東、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任何彼等
各自的聯繫人士於過往或現時均無關係、協議、安排或諒解。在上述之中從本集團收到貸款的
分包商,分包商A、分包商B、分包商C及分包商D為於往績記錄期間本公司的五大分包商。
33. 僱員
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有177名僱員,均由本集團直接聘用。我們按職能劃分的僱員明細
載列如下:
於3月31日 於2018年
7月31日
於最後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可行日期
董事辦公室 3 3 3 3 3
建築(附註) 35 75 73 83 90
• 助理行政主管 – 1 1 1 1
• 助理屋宇服務工程師 1 3 2 1 1
• 屋宇服務見習工程師 – – 1 1 –
• 建築服務工程師 – 3 3 5 6
• 高級屋宇服務工程師 – 2 1 2 1
• 副屋宇服務經理 – – 1 1 1
• 屋宇服務經理 1 – 1 1 1
• 助理工程師 – 1 – – –
• 高級工程師 – – 1 1 1
• 助理管工 3 2 3 3 3
• 管工 1 6 6 8 8
• 總管工 1 4 2 5 5
• 高級管工 – 1 1 1 1
• 助理總經理 – 1 1 1 1
• 總經理 1 – 1 1 1
• 助理項目統籌 3 5 3 3 4
• 項目統籌 2 5 5 3 5
• 高級項目統籌 – – – 3 1
• 助理項目經理 1 1 2 2 3
• 項目經理 1 2 1 1 1
• 高級項目經理 – 3 3 4 4
• 高級項目經理(幕牆) – – – – 1
• 助理採購員 1 – – – –
• 地盤總管 2 – – – –
• 地盤文員 2 3 3 3 3
• 地盤助理 – – – 1 1
• 管理培訓生 – – 1 2 2
• 司機 1 2 2 1 1
• 領班 1 1 – – –
• 勞工 7 15 17 17 19
• 技工 4 9 9 9 9
• 載客升降機操作員 – 1 – – –
• 塔式起重機操作員 2 4 2 2 4
• 繪圖員 – – – – 1
保養 54 63 35 37 41
安全及環境 6 8 7 9 11
商業╱合約 10 11 13 13 17
人力資源及行政管理 6 7 7 10 10
財務及會計 3 3 5 5 5
合計 117 170 143 160 177
34. 物業
本集團於香港擁有一項物業,其詳情載列如下:
地點
總建築面積
(概約平方呎) 用途
香港新界屯門建榮工業大廈7樓6號工作室 1,500 倉庫
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並未擁有任何賬面值超過總資產15%的單一物業。因此,根據香
港法例第32L章公司(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從條文)公告第6(2)條所訂明的豁免,我們並無需
要就物業權益作出物業估值報告。
11 : GS(14)@2019-02-04 07:32:18

35. 劉志強:1741
36. 曾莉梅:1213
37. 許碧月:420、291
38.施國榮:1382
39.余飛熊:404
12 : GS(14)@2019-02-04 07:32:54

40. 緊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完成後(未計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獲行使而可
能配發及發行的任何股份),本公司將由曾家葉先生透過Triple Arch持有75%股權。有關曾家
葉先生的更多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董事」一節。於2018年2月15日,
Triple Arch(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於最後可行日期,曾
家葉先生實益擁有Triple Arch一股股份,即其全部已發行股本。有關Triple Arch進一步資料,
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歷史、重組及企業架構」一節。由於曾家葉先生全資擁有Triple Arch全部已
發行股本,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後將實益擁有我們的已發行股本75%,曾家葉先生及
Triple Arch將繼續控制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30%,並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後將成為一群控
股股東。
除了於香港的屋宇建造服務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的相關業務外,我們的控股股東及
其聯繫人士現時亦經營其他業務(「除外業務」),如透過彼等的多間控股公司進行物業投資及證
券買賣,而於上市後該等公司將不會成為本集團的組成部分。
下表載列於最後可行日期控股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於彼等擁有權益(且經營除外業務並不
納入本集團之內)的各間公司(「除外集團」):
名稱
註冊成立
地點 實益股東 董事 主要業務
Wecon Investment
Limited
香港 1. 曾家葉先生
(83.33%)
2. 黎玉蓮女士 (附註1)
(16.67%)
曾家葉先生、黎玉
蓮女士及曾梓傑
先生
投資控股
裕升置業 香港 1. 曾家葉先生 (50%)
2. 黎玉蓮女士 (附註1)
(50%)
曾家葉先生、黎玉
蓮女士及曾梓傑
先生
證券投資及買賣
WCML 香港 曾家葉先生 (100%) 曾家葉先生、黎玉
蓮女士及曾梓傑
先生
證券買賣及物業
投資
Well Master
Development
Limited
香港 1. Wecon Investment
Limited (8%)
(附註2)
曾家葉先生、曾文
忠先生、余卓兒
先生、劉志榮先
生、陳立緯先生
地產發展(附註3)
附註:
1. 黎玉蓮女士為曾家葉先生的配偶;
2. Well Master Development Limited的其餘股東為曾家葉先生及本集團的獨立第三方;
3. 於Well Master Development Limited的權益為曾家葉先生及黎玉蓮女士的個人投資。於往績記錄
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及Well Master Development Limited概無業務關係。
概無控股股東於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我們業務競爭的業務中擁有權益。為確保未來不會存
在競爭,各控股股東均訂立以本公司為受益人的不競爭契據,意即彼等不會,亦將促使彼等各
自緊密聯繫人士不會,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可能與我們業務競爭的業務、或於任何可能與我們
業務競爭的業務中擁有任何權利或權益或以其他方式從事任何可能與我們業務競爭的業務。
業務劃分
本集團營運獨立於除外集團經營的業務,且與除外集團經營的業務並無關連。由於概無
除外業務會或預期會直接或間接與我們的核心業務競爭,因此董事認為,除外業務與我們的業
務劃分明確。由於董事認為相關業務並不構成核心業務一部分,亦不符合維持我們香港一般建
築總承建商領先地位的策略,因此除外業務並未納入本集團。
除外集團為主要從事物業投資、證券投資及地產發展業務的公司,而本集團主要從事屋
宇建造服務以及裝修及維修工程服務。因此除外集團與本集團的業務性質不同並可清晰區分。
有別於本集團,除外集團並非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發展局工務科存置的認可公共工程
承建商名冊的承建商。鑒於除外集團不合資格就任何公共工程合約及屋宇署維修工程投標,董
事認為,除外集團從事的業務不會直接或間接與我們的業務有任何競爭。除外集團者外,
Multiland及Top World(為曾家葉先生的投資工具)亦將於重組後排除於本集團外。特別是,
Multiland及Top World為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的公司,其包括直接及間接持有WCML(一間
主要從事證券買賣及物業投資的公司)。與除外集團者相同,由於Multiland及Top World的業
務性質與本集團的業務性質完全不同,兩者均無意構成本集團的一部分。
13 : GS(14)@2019-02-04 07:34:31

41. 安永
42. 2018年增4成,至3,500萬,2019年降83%,至200萬,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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